浅谈训诂方法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运用
训诂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它是利用古代的文献探讨古代词义的一门应用十分广泛的学问。运用训诂知识指导中学古典诗文教学,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训诂学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古代词语的确切含义
在高中 语文 第一册《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中,有“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一句。一些书,释“谤讥”为“批评议论”,大意是对的.但欠确切.据“说文”段注,释“谤”字:“谤之言旁也,旁, 溥 也”。“ 溥 ”即“广大”的意思。“谤”即在大庭广众的场合里,公开批评指责别人的过失。在《国语·周语》中,“厉王虐,国人谤王”。“谤王”,即“公开批评指责厉王的过失”。又“讥”宇,段玉裁注作“讥之言微也”,微即隐微不显之意。“讥”就是含蓄的讽刺。《左传·隐公元年》“称郑伯,讥失教也。”即含蓄地讽刺郑庄公故意纵容共叔段而不加约束教育到最后酿成祸乱加以根除的阴险作法。据此,开头那句应释为:“能够在街市上朝廷上对我的'过失公开地批评指责或含蓄地讽刺非议传到我耳朵里来的,受下等赏踢。”
又如初中六册《曹 刿 论战》一课中:“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不少注本把“加”字释为祭品的增加,是不确的.课本注为“加,虚夸。这里说以少报多” 是对的。但我们还应知道,“说文”第十三篇下释“加”:“语相譄加也”段注"譄下曰:加也。诬下曰:加也。知譄、诬、加三字同义矣”又“说文”三下“诬,加也,段注:“毁誉不以实皆曰诬也”,“加”即是" 说假话”、“虚报”,它的反义词是“信”,而不是“减少”。可见掌握一些训诂知识对准确理解词义是大有好处的。
二、训诂学可以指导我们解决众说纷纭的疑难问题
如初中 语文 第五册《公输》一课中“夫子何命焉为?”一句,课本注为“何命焉为?(有)什么见教呢?‘何……焉为’疑问语气。”《古书虚字集释》中说:“焉为,犹云‘乎哉’,皆疑问词”。
以上解释均较牵强: (一)古汉语里“何……焉为”并不是固定格式,“焉为”连用作疑问词十分罕见;(二)课注为“(有)什么见教呢?”这个“有”字难以据此格式落实。
此句中关键是“焉为”二字的正确含义。“为”在这里应解作“有”,《经传释词》中引了好几例当“有”讲的“为”字(例释皆略),高中 语文 四册《书博鸡者事》“敢用是为怨望”及一册《游褒禅山记》“独其为文犹可识,曰‘花山’”两句中“为”,课本均注为“有”,均可作证。
“焉”,这里当“是”或“之”讲,即把宾语提前的那种“是”或“之”的用法。说见《词诠》,“焉”字的第八义项:“语中助词,宾语倒置时用之,与‘是’ 同。”例句举《左传·隐公六年》:“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我们周室东迁,是依靠晋国和郑国),在《国语·周语》中此句即作“晋郑是依”。可见“焉” 即同“是”。《词诠》中还有三个例句,不录。
“何命焉为”即“为何命”,可译成“有什么指教”〔改书中注“见教”,为“指教”更确切些,因“见” 有“我”意,是外加给本句的)。这样古今汉语字字对译,且字字有据。
又如初中六册 语文 《隆中对》,刘备自言“遂用猖獗,至于今日”。课本注“就因此失败,(弄)到(成为)今天(这个局面)。用,因此。猖獗,这里是失败的意思。”丘迟《与陈伯之书》中,说陈伯之叛梁降魏是由于“不能内审诸已,外受流言,沉迷猖獗,以至于此”。《历代散文选》把前一“猖獗,注为“狂乱放肆,” 把后一“猖獗”注为“倾覆失败”,这两注都是不确的。因为刘备不会说自己“狂乱”,而陈伯之降魏也不是因为“倾覆失败”。
原来“猖獗”的“猖”,在这里应看作“伥,释作“狂也”“仆也”。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伥,俗字作‘猖’”, “说文”八上“伥,狂也”,段注:“假借为人狂之称。仲尼燕居曰:譬犹 瞽 相,伥伥乎其何之? ”意即就像盲人无助,行路要跌跤。刘备说自己“智术短浅,遂用猖獗”这里应取“仆”义,‘仆”即“顿也”即跌跤意,引申为“失败”,是说自己才能不够,无人相助,才遭到失败,表达他对诸葛亮求贤若渴的急迫心情。丘迟信中的“猖獗”应取“狂”义,《广雅》“伥,狂也”,王念孙“疏证”:“性理颠倒失常也” “妄动作也”,“沉迷猖獗”意即,“你昏迷不清如盲人妄动而误人歧途”,这与后文晓喻陈伯之的“迷途知返”正相印证。
三、训诂学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并纠正注释的错误
高中 语文 第一册《察今》篇开头“上胡不法先王之法? 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课本注“〔为其不可得而法〕因为后人无从取法它(古代的法令制度)。不可得,没有可能。”
此注有两处错误:(一)“为”,应训“是”而不应释为“因为”。因为上句不表示结果,下句则不能表原因。这里不表示因果关系,而表示是非判断关系。 “非……为……”即等于“不是……是……”《论衡·刺孟篇》:“尽其道而死者,‘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正命也。”《古书虚字集释》在此例下加小字批语:“‘为’训‘是’,此与‘非’ 为对文”“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与此例同,意为“(先王之法)不是不好,是它的不可能被效法。”(二)“其不可得”,应释为“它的不可能”。 “其”,在先秦不作主语,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通论(十二)人称代词一节中有详尽说明。吕叔湘先生在《文言虚字》中也说:“因为‘其’字等于一个名词加一个‘之’字,所以,也常常可以用来造成主谓短语,例如: (1)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2)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因此,‘其’释为“后人”是没有道理的。“不可得”也不是“无从”,而是 “客观上不可能”。全句应译为:“国君为什么不效法古代帝王的法令制度,不是它不好,是它在客观上不可能被效法。”
训诂学;用通俗的语言解释词义叫“训”,用当代的话解释古代的语言叫“话”。是中国传统研究古书中词义的学科,是中国传统的语文学——小学的一个分支。训诂学在译解古代词义的同时。也分析古代书籍中的语法、修辞现象。从语言的角度研究古代文献、帮助人们阅读古典文献。
训诂学是汉文古籍释读术、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型学科。释读汉文古籍均从词句入手。最终目的是弄懂文本的旨意。训诂学是汉语语言学、语文学的一个部门,是综合性学科,主要根据文字的形体与声音、以解释文字意义的学问。训诂学研究方法有。互训;用同义词互相解释,如“老、考也”、“考、老也”。 声训;用声音相似意义相同的字解释。如“衣。依也”、说明这个“衣”在古书中是当作“依”的意思。 形训;用字形说明其来源和意义。如“小土为尘”、说明“尘”字的意思是“小土”。这个简体字也是由此产生。义训;用当代的词义解释古词的意义。如“明明、斤斤、察也”,是说“明明”、“斤斤”的意思是“察”。反训;古代有的词和现代意义相反。需要用反义词注释。如“乱而敬,乱,治也”,说明这个“乱”字,在此处作“治”的意思。递训;用几个词连续解释。如“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说明这个“庸”字用声训是从“用”字来的。但意思实际是“得”的意思。
随着训诂学的发展,训诂学被广泛地应用于各个文化领域,人们逐渐认识到训诂学不仅仅是专家之学、而且是一门有广泛实用价值的学问。
一、指导语文教学训诂学的研究对象是古代的字义、词义,它跟讲授文言文的关系十分密切。1、帮助准确解释古书的词义。2、帮助取舍进行决断在遇到众说纷纭的疑难问题时。训诂学可以帮助我们进行决断、以决定取舍、避免盲从。3、帮助弥补注本的不足。4、帮助纠正误注。5、使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
二、指导古籍整理古籍整理不外乎对古籍进行校勘、标点、注释、翻译、而这些工作都离不开训诂知识。1、训诂与校勘通校勘是校读古籍的先决条件。2、训诂与标点正确理解古书的文意,是对古书进行断句和标点的前提、而要正确地理解古书的文意。必须通训诂。3、训诂与翻译近代学者严复论翻译,有信、达、雅之说。翻译古文亦然。
三、指导辞书编攥。 1、参照体例、吸收成果。引用方法2、纠正旧辞书在释义上的谬误。掌握了一定的训诂学知识,懂得了训诂的条例和方法,可以发现和纠正字典辞书在释义上的个别失误。3、考索和补充被漏略了的义项。训诂学是研究字、词义的学问,它的研究成果可以为辞书编纂提供丰富的资料。从而使辞书不致将应列的义项漏略掉。已经漏略掉的、还可以在重新订时加以补充。
《训诂学简论》一书是中国当代著名语言学家张永言先生所著,其书从各个方面介绍了训诂学的相关知识,让我们对训诂学这门学科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现将我的笔记整理如下:
第一章先从训诂的概念开始,解释了什么是“训诂”和为什么需要它。接着,就正式提出了训诂学的概念和需要它的理由。此外,又说明了训诂学与其他学科间的联系。
“训诂”,是了解训诂学的基础。训,简单说来,就是解释字、词、句。诂,即解释古籍中的古语。随着范围的扩大,用任何方式对古书上任何语言事实加以解释说明,几乎都可以称为训诂。训诂的内容包括八个方面:1.解释字义、词义2.串讲句义3.寓词义、语法的解释于串讲之中4.说明表现方法或修辞手段5.申述篇章旨意6.说明典章制度7.引证史实、故事8.评论原文。训诂之所以需要,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古书的语言有了不懂的地方,必须加以解释。而不懂的原因又有以下几个方面:语言上和非语言上。语言:1.古语。(某个时代通行的词语后世不用了所以难以理解;一个词语的某一意义或用法后世不通行了所以容易误解)2.方俗语。(见于历代各类作品的方言、俗语)3.音译的外来语。4.代语。指的是为了修辞等目的用来代替某一事物或事情的本来说法的词语。5.双关语。根据词的多义性或同音现象构成的词语。6.成语。7.典故。古代诗文用典多,除了指示典故出处、词语来历外,还需说明作者的用典命意,否则容易产生“释事而忘义”。8.语法。分为词法、句法和修辞。9句读。古书中没有标点符号、没有分词连写,所以就需运用训诂学来研究。非语言有以下原因:1.古字的写法与今字不同。2.通假字。3.讹误字。4.避讳字,比如历代都有因避讳黄帝名讳而更改文字的做法。5.还有一些外部原因:名物、思想、风俗习惯等。训诂学,中国传统语文学的一个部分,侧重于字义和语义的研究。学习训诂学的必要性包括:1.词典的释文和古书的注解需要训诂学知识。2.词典中解释字、词的意义很多,需要去取得当。3.词典释文中错误、不确之处需要训诂学知识来辨别。4.古书注解中众说纷纭,需要用训诂学知识择善而从之或求正解。5.许多词义在词典和古书中查不到,需要运用训诂学知识探讨来寻求答案。6.某类词语的特殊含义靠词典不能明了,需要训诂学知识加以阐明。训诂学与其他学科联系紧密:1.训诂的目的在于通古语,那就得先明了古音和古今语音的转变,这就需要音韵学。2.语义与语法密切相关,运用语法学知识解释时才能做到文从字顺,切合原意。3.训诂学与修辞学同样联系紧密。比如:互文、对文。了解了修辞,有利于更好地理解词义。4.语言的发展变化在不同地域是不平衡的,在一些地区已经消失的语言变化在另一些地区可能还继续保存。现代方言词汇的研究有助于印证古词、古义,阐明古今词汇、语义的传承关系。5.训诂学探讨古词、古义除了利用汉语材料,还得参考跟汉语临近的语言,这就需要比较语言学。6.文字从古至今形体有所变化,训诂学要想追寻本义,需要文字学的帮助。7.古书中的一些错误,只有经过校正,才能顺释文义,这就需要校勘学。此外,与史学、自然科学等联系同样紧密。
第二章,从不同朝代进行训诂知识论述。
先秦时期,春秋时代萌芽,战国时代进一步发展。如:解释《诗经》的《毛诗故训传》,解释经文词句意义和事理的《公羊传》。我国第一部有系统的训诂专书《尔雅》在先秦时代已有雏形。
此外,还有形训、声训和义训。这一时期,训诂的范围已经很广,方式也很多样了。两汉时期训诂工作有很大发展,表现在:1.语言的变化。由于语言的发展,汉代学者对先秦的典籍有些已经难以读懂。2.文字的不同。这主要体现在今文和古文的差异上。3.师说的各别。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一些新的著作、呈现了一些新特点。魏晋时期经注的特点是喜欢发挥义理。南北朝时出现了一些疏通经义的“义疏”和“讲疏”,还产生了不少其他古籍的注解和训诂专书。训诂工作发达在唐代,重要的经书有了新式的注解,即“正义”。它不仅解释经书正文,而且同时解释注文。宋代,学者们为诗文集做注的兴趣大大提高,他们不但为前代作家的集子做注,还为本朝作家的集子做注,语录用口语,做注时一般仍用文言。元明两代的经传训诂,内容多空疏肤泛,数量大但可观者少,解释时为“直解”,学术价值不高。清代训诂工作达到最高峰。清儒所做的古籍注释和训诂学专书数量很大,分为:经部、史、子、集部、礼记、训诂专书,还有三本康熙年间产生的字典辞书——《康熙字典》、《佩文韵府》和《骈字类编》。
1.《毛传》和《郑笺》。《毛传》是现存最早和最完整的一部传注。其内容包括:解释题意,寓析章句,说明章旨,解释词义,解释语句,记述典章制度和引证故事、史实。《郑笺》的内容包括:注释《诗序》,申术《毛传》与补正《毛传》。2.《尔雅》和群雅。《尔雅》是我国第一部有系统的训诂专书,对后世训诂学有很大影响,在古汉语和汉语史研究上有很高的价值。其撰著宗旨是“释古今之异言,通方俗之疏语”。它解释词语的方式分为三大类:1.汇集具有相同、相近意义的或者具有某种相关性的一组词,用一个比较普通的词来作释。2.以共名释别名,以俗语释文言3.用语句说明词义。《尔雅》对后世训诂书的编撰影响很大,模仿它的著作历代都有,成为“群雅”,包括:《小尔雅》、《广雅》、《埤雅》、《尔雅翼》、《骈雅》、《通雅》、《别雅》、《比雅》、《拾雅》、《叠雅》、《支雅》、《说雅》、《选雅》和《毛诗传义类》。《方言》,是我国第一部比较方言词汇著作。《方言》的编者曾从《尔雅》中取材,体例上也有所改进。不仅说明了一组同义词中各个词在地域分布上的不同,有时还对同义词在意义上的差别也有所解释。书中涉及的地域很广,从收录的词来看,不仅包括汉语方言,可能还有一些少数民族语言。分五类:通语,某地某地之间通语,某地语,古今语和转语。它的学术价值也很好,体现在:书中对一些同义词有所辨析,有助于认识古汉语中这些词的异同2.书中采录并解释了不少先秦和汉代的方言、口语词,有助于印证古代作品中的一些词义。3.书中收载名物词不少,助于了解古代名物。4.书中记有不少方言同源词,助于研究古汉语的“声转”等问题。5.本书所记方言与现代汉语比较,可看出古今语的联系,助于汉语词汇史的探讨。《释名》是一部专门解释词的词源义和同源关系的词典。其声训法分2类:以同音字为训和以音近字为训。
《说文解字》是许慎写的一部体大思精的解释汉字形、音、义的书,在中国语言学史上占有头等重要地位。《说文》解释字义有5种方式:天然定义、属中求别、由反知正、描述、着况。清代学者研究《说文》也有很多著作如: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桂馥《说文解字义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文》的注本之一,主要目的在于阐明每个字在古书中的各种意义以及词和词、词义和词义间的各种联系。陆德明的《经典释文》是一部“音义”书,按照经典原文顺序编排的、以注音为主兼及释义和校勘的读经字典。《一切经音义》音义并重,侧重于义,在训诂研究上具有很大价值。《经籍篡诂》是一部规模巨大的古汉语训诂资料汇编,收集的材料包括:1.群经、诸子本文中的训诂2.群经旧注3.古史、诸子和群书旧注4.史部、集部书旧注5.训诂专书。此外,《辞通》、《连绵字典》、《经传释词》和《古书疑义举例》等书也需要有所了解,值得研读。
第四章主要讲述了一些训诂方式和训诂用语,也是要重点导读的。
训诂方式:形训:通过字形分析来解释字、词义,有助于解释词的本义,但不能说明语源。声训: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解释字、词义。3个作用:追溯语源;探求本字;说明词的通转。义训:其体例很多,分为:1.从词义的广狭看:以大名释小名;以小名释大名,以狭义释广义2.从同义、反义、多义角度看:同训;互训;递训;反训;歧训3.从时地关系看:以今语释古语;以俗语释文言;以通语释方言4.从表述方式看:代语;界说;类别;描述;比较;举例;申述;参证。训诂用语有:1.某,某也。直言某词训某。训释词和被训释词有时只是单纯的同义关系,有时兼有音同、音近关系。2.曰,为,谓之。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叫,叫做”。既用于一般释义,又用于通过对比以辨析同义词。3.谓。多用于具体释抽象、狭义释广义、别名释共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指”。4.斥,“指”的意思。5.貌,一般加在动词、形容词后,说明被训释词表示的是某种状态,相当于现在的“……的样子”。6.犹,相当于现在的“等于说”,一般用于以近义词作释,有时也用于以同源词作释。7.言,相当于“说的是”,一般用于“随文立训”,申明词语在特定上下文中的含义,也用于串讲句义或阐发文意。8.之言,之为言,属于声训,训释词与被训释词有音同、音近的关系。9.读曰、读为,一般用于本字解释假借字10.读若、读如,一般用于注音,“读如”往往同时兼带释义。11.当为、当作,用于纠正误字。
附录部分为张永言先生写的两篇论文——论郝懿行《尔雅义疏》和论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这对我们关于训诂学方面著作的表述有很大的帮助。
一、训诂在文言字词解释中的应用
例一:《诗·秦风·无衣》第二章“岂日无衣,与子同泽”,毛伟:“泽:润泽也。”而郑笺则云:“泽,褒衣。”此诗第一章和第二章的相应位置出现的语句是“与子同袍”,“与子同裳”,那么,“泽”应当是与“袍”“裳”相类之事物才合于事理。陆德明《经典释文·毛诗音义》:“泽,如字。”《说文》作“泽,云:湾也。”陈昌治刻本《说文》“‘伊’作‘挎’,释为‘胜衣’”“伊”今写作“裤”,与“袍”“裳”均为服装。可见郑笺为上。
例二:苏轼《前赤壁赋》:“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句中“骤”作何解?依靠苏文本身无法释疑,可参考其他材料导求正确理解。《楚群·九歌·湘夫人》:时不可今再得,聊道遥今容与,王逸释“骤”为“数”,蒋骤则释为“疾”但《湘君》有句云:“时不可今再得,聊道今容与。”就《楚辞》而言,“再”,“骤”为异文互证。较之王逸和蒋骤的说法更为可信。再则,唐宋人多喜化用古人语句,苏轼文受《楚辞》影响早有定论。所以苏文之“骤”应训为“再”。
例三:《诗·邶风·静女》:“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郑笺:“志往谓踟蹰”,行正谓爱之而不往见。看来郑玄认为“爱”是“喜爱”之爱,《诗·大雅·第风》“维仲山甫举之,爱莫助之”毛传“爱,隐也”孰是孰非,不妨寻求《诗》以外的材料来帮助推断“爱”的含义。《说文·人部》引《诗》,“爱”作“偶”,释日:“仿佛也,从人爱声”,《诗》日:“倔而不见。”《广雅·释音》,“爱,憎也。”《方言》卷六“掩蔽也”,《尔雅·释音》:“隐也”,《说文》:“蔽不见也,从竹爱声。”其实,我们发现,无论从人还是从竹,都有隐蔽义,从人的训为“仿佛”亦有幽隐不明之义。古文《邶风·静女》之“爱”释为“隐”较妥。
例四:中庸之为德也,甚至矣乎!(《论语》)句中的“中庸”意为坚持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是维持事物稳定质量统一性的度。它与《最先与最后》中体现的“不为最先,耻于最后”的“中庸”截然不同,后者实为“折中主义”,是无原则的思想杂盘,抹杀矛盾的特殊性,否定数量分析的度的
原则。“君子中庸”(《礼记》),郑玄注:“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这就说明坚持事物矛盾对立统一的“中”即“中庸”是常道。因此孔子的“中庸”是具有中国文化特征的辩证思维方法的体现。
二、训诂在文言句式推敲中的运用
韩愈《师说》中“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一般的观点认为此句为“错综句”,如将其还原,则为“句读之不知,或师焉;惑不解,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在文法上此句乃是“宾语前置句”。
根据孙雍长先生的解释,“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与“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忧”(《左传·僖公十五年》)。“今子是之不察,而以察吾相”(刘基《卖相者言》)中的“君亡之不恤”,“今子是之不察”形式相同却是不一样的句法。此二句才是“宾语前置句”,而前二句则是因为与后二句皆使用“之”字,才会被误认为是“宾语前置句”。
一个句子要求其修辞上的美好,文法上的通顺,语法上的完整,才能视为佳句。如果因为修辞上的技巧而使语意无法连贯,则读者在了解文意上必定有所困难。因此我们应当依其本意而加以解释本句所使用的句法,而非专攻于一,如此将会犯下“以偏概全”的错误,以往的解释方式就是因为不能先贯通文意,而强加注释。
在使用语言时,我们常会说“饭不吃”、“功课不做”、“觉不睡”、“电视不看”,这与“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是属于同一种语法,所不同的是“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多加入一个“之”字。所以有些人在翻译时,将其解为“不知句读”,“不解惑”,把受事主语当成宾语来解。但是在此并没有必要如此解释,以上的“饭不吃”、 “功课不做”、“觉不睡”、“电视不看”与“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同为主语句。
孙氏的解释相当的正确,因为就其还原之后的句法看来,“句读之不知”与“或师焉”为一完整的句子,而“惑之不解”与“或否焉”为一独立完整的句子。如果将“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视为“宾语前置句”,就是忽略了它是下文的承接关系。若然,则整句意思将无法连贯。
三、训诂在文言断句标点中的应用
例一:董秦从思明寇河阳,夜 J巾其众五百,拔栅突围,降于光粥。(中华书局1956年版《资治通鉴》第7086页,以下各句括号内数字即该书页码)吕先生评议:《通鉴》书法,“夜”一宇为句,必有所承。上文未说何日之事,“夜”宇连下读。“夜”宇点断,意为“到了那天夜里”;“夜”宇不断,意为“趁夜里”。愚谓:吕先生析“夜”精审。“五百”之后用逗号,寓趁夜先帅其众而后拔栅突围之意。窃以为趁夜拔栅突围是董秦与其众五百的集体行为,“帅”的动作与“拔栅突围”同时发生,故“五百”之后不必用逗号。
例二:陛下亦宜自谋,以咨湖善道,察纳雅盲,深追先帝遗沼,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2235页)吕先生评议:前边劝勉后主,后边说到自己就要出发。“臣不胜受恩感激,前边的话连起来不好讲,显然属下句。愚谓:窃以为“遗沼”后为句号,“感激”之后也应为句号。这段话有三层意思:从“陛下”到“遗沼”为劝勉后主的话。中间是一句客套话。从‘今当所言”是说自己要动身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