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及结合研究论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下面是我整理的分析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及结合研究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属于经济学的两大分支,虽然它们有着本质不同之处,但是也有着统一的一面。从使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成本问题、定价与利润问题、垄断问题四个方面入手,分析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对立与统一,从而寻找二者结合的可行性,为解决经济问题提供更广泛的思路。
关键词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比较;
继古典政治经济学之后,现代经济学逐渐分支成两大体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根据其研究角度又分为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以社会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揭示经济运行规律,以劳动二重性为核心。而西方经济学以人和社会的选择方式作为研究对象,宏观经济学以国民收入决定理论为核心,微观经济学以均衡价格论为核心。本文通过比较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种不同经济研究思想的异同,为二者结合提供必要性支持。
1、使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比较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倡使用价值论,西方经济学主张效用价值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出商品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使用价值是指物的有用性。根据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二重性,抽象劳动形成了商品价值,而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决定了商品属性,具有明显的客观性。因此,商品是以其使用价值来满足人民需要的。而在效用价值论中,商品的效用是指商品满足人欲望的能力,衡量方是个人主观感受,而非客观劳动,所以具有明显的主观性。
虽然二者有不同之处,但二者仍具有统一性。使用价值和效用是一个事物两个方面,它们都具备有用性的特征。不同的定义视角下,使用价值以物的有用性为特征,而效用价值论中商品之所以可以满足人们需要,正是由商品的本身有用性,即使用价值。由于效用具有有用性、稀缺性两大特征,而使用价值是指有用性,所以不能将二者简单等同,但是二者的同一性的确存在。因此,使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统一,为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结合奠定基础。
2、成本问题比较
人们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达到一定的目的,就必须耗费一定的资源,其所费资源的货币表现及其对象化称之为成本。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针对成本提出生产资本概念,生产资本的价格表达是成本价格,用K表示,而K又等于c+v.其中c是指固定资本,v是指流动资本。固定资本是指投入到厂房、机器、设备等劳动资料上的那一部分成本,在一次生产过程中价值逐步转移一定比例。在多次生产过程中,价值才能转移完毕。流动资本是指在生产成本中,全部一次投入生产过程,并在一次生产过程中价值全部转移的那部分资本,具体来说,是指投入到原料、燃料、辅料的那一部分资本。西方经济学中,将成本分为不变成本(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固定成本是当产出为零,必须支付的开支总额,且固定成本不受任何产出量的影响;而可变成本是指随着产出变化而变化的开支,指原料、燃料、工资以及非固定的所有成本。
通过分析,可以看到,虽然定义存在差异,但是固定资本与不变成本、流动资本与可变成本有着高度相似性。投入到原料、燃料、辅料等那一部分,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属于可变资本范畴,而在西方经济学中成为可变成本范畴。而投入到厂房、机器等那一部分,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属于不变资本范畴,而在西方经济学中成为不变成本(固定成本)范畴。
3、定价与利润问题比较
针对价格问题,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决定价格。劳动二重性认为,劳动分为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无差别、同质化的抽象劳动量决定商品的价值,而商品价值又决定了商品价格。但是,在西方经济学中,在市场其他因素不变时,商品的均衡价格P0是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即供给和需求决定了商品价格。
虽然二者对于价格的决定因素不同,但是通过价值定律,可以看到二者融合性。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定律认为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之间进行等价交换。而它的表现形式是市场受供求关系影响,价格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因此,虽然二者认为价格决定因素不同,但是价格确定是无法离开价值和供求任何一方的。
利润取得二者仍是对立统一。政治经济学中,必要劳动时间生产价值完成后,继续劳动则创造剩余劳动价值,从而得到价值增值部分,即利润。而西方经济学中,利润等于价格减去成本。二者含义看似不同,实则本质相同。因为此时,必要劳动时间所耗费资本即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和,其恰好为成本价格(成本),所以政治经济学中的利润也可表达为价格减去成本。
4、垄断问题比较
在市场中,人们常常提到垄断。究其成因,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认为,科技水平进步导致生产日益集中,生产集中到适当阶段就形成垄断。而西方经济学中。垄断成因则是由自然垄断、资源垄断、行政性垄断等因素形成的。然而虽然成因不同,二者都承认"竞争-垄断"的演变。在自由竞争中各行业逐渐形成垄断,从而获得更高利润。两方经济观点虽然不同,但存在交叉之处,所以我们在考虑分析垄断成因时或许应将二者结合。
在垄断与竞争关系中,二者也有相合之处。马克思认为"垄断是好东西,应为它是经济范畴……竞争是好东西,因为它也是经济范畴……"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承认垄断与竞争在市场同时存在。垄断与竞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并呈现对立统一的关系。而在西方经济学中,它也承认垄断与竞争并存的关系。在市场划分中,它将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场。通过充分考虑垄断与竞争不同占比的市场类别,凸显垄断与竞争相互融合、相互依存的关系。
5、结论
通过以上使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成本、定价与利润和垄断问题四方面问题分析,虽然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属于两大分支领域,但是二者很多方面都有一定联系。在有些基本原理上,二者存在对立与统一的关系。所以我们应该科学的看待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不应随意舍弃其中一方,或只极端强调另一方。集历代优秀学者智慧形成的两大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这两大经济体系,我们不可否认它们都或多或少存在不足之处,但我们不可轻易否认任何一方。在二者本质不同基础上,我们应当积极寻找恰当联系点,将二者结合,结合当下经济实际,从而更全面的分析解决问题。
6、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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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竞争,从来没有过;
2.完全垄断,市场经济初期的中国电信电信;
3.垄断竞争,基本欣赏目前的主流;
4.寡头,目前的电信网通等等几家;
市场类型主要指市场竞争或垄断类型。根据市场主体在某一商品市场中的数量比例和竞争程度,可以把市场划分为四种类型:即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市场。
影响市场类型的因素很多,但主要的有如下几种:
(1) 商品的自然属性同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之间的关系。
(2) 生产商品的技术复杂程度。
(3) 资本有机构成的高低。
(4) 生产商品的经济规模的大小。
(5) 市场准入方面的社会限制程度。
一、完全竞争市场
完全竞争市场又称纯粹竞争市场,是指一种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
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应具备如下一些条件:
(1) 有众多的市场主体,即极大数量的买者和卖者。卖者数量多,每个卖者在市场上占有的分额很小,个别买者销售量的变化不影响商品的市场价格;同时,众多买者中的任何一个也无法以自己需求量的变化对市场价格发生作用。
(2) 市场客体是同质,即产品不存在差别,且买者对于具体的卖方是谁没有特别的偏好。这样,不同的卖者之间就能够进行完全平等的竞争。
(3) 隔阂总生产资源可以完全自由流动,每个厂商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市场。
(4) 信息是充分的,即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的市场价格、性能特征和供给状况;生产者充分了解投入品的价格、产成品的价格及生产技术状况。
最接近以上条件的市场是农产品市场。因此,一般把农产品市场称做完全竞争的市场。
完全竞争市场的价格形成及运做效果: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市场价格由供求双方的竞争决定,个别买和个别买者都只是这一价格的接受者。换句话说,在市场所指定的价格下,市场对个别买产品的需求是无限的,对个别买者产品的供给也是无限的。
完全竞争市场是一最理想的市场类型。因为在这种市场状况下,价格可以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在长期均衡中实现市场价格=边际成本=平均成本。从整个社会的来看,总供给与总需求相等,资源得到了最优配置。
但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也有其特点。如:无差别的产品使消费者失去了选择的自由;各厂商的平均成本最低不见得就使社会成本最低;生产规模都很小的生产者物理进行重大的技术突破。在实现经济生活中,完全竞争的情况是极少的,而且,一般说来,竞争最后必然导致垄断的形成。
二、完全垄断市场
完全垄断市场又称独占性市场,是指完全由一家企业所控制的市场。
完全垄断市场存在的条件:
(1) 卖方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而买家则很多。
(2) 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如技术专利,专卖权等,使其他卖者无法进入市场。
(3) 市场客体是独一无二的,不存在替代品。
完全垄断虽然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情况,但它的存在仍有其必然性。
1,规模经济的要求是摸些成为“天然垄断”行业。
2,对某些特殊资源的独占也容易形成完全垄断。
3,政府的特许或强制会形成垄断。
完全垄断的市场价格形成及运做效果:
在完全垄断市场上,由于只有一家做主,因而这一卖主就可以操纵价格。操纵价格必然高于实际价格。因为垄断企业作为价格的制定者,他知道没多售出一单位的产品都将导致价格的下降,这会使他通过限制产量来控制价格,从而把价格保持在较高水平上,以获取最大利润。
一般而言,完全垄断市场的运行对社会经济是有害的。因为:1,由于垄断价格高于竞争价格,购买同样的使用价值,消费者会比在竞争市场上支出更多。2,由于完全垄断市场不能是2生产者在最佳规模上进行生产,因而会引起资源的浪费。3,垄断厂商可以凭借垄断权利长期得到超额利润,在分配上是不公正的。
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完全垄断都是有害的。例如,有些完全垄断,尤其是政府对某些公用事业的垄断,并不以追求超额利润为目的。这些公用事业往往投资大、周期长且利润低,但他有是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所必需的,由政府垄断经营会产生外部效益而给社会带来好处。
2 四种市场经济类型比较分析
完全竞争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是市场中的极端类型。经济中更常见的是由垄断与竞争不同程度组合而成的市场类型,即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场。
三、垄断竞争市场
垄断竞争市场,是指既存在垄断,有存在竞争,既不是完全竞争有不是完全垄断的市场。
垄断竞争市场存在的条件:1、产品之间存在差别。产品差别是指同一类产品在性能、质量、外观、包装、商标或销售等条件方面的不同。正由于产品有差别,不同的产品就可以以自己的特色在一部分消费者中形成垄断地位;同样也正由于差别不过是同类产品只的差别,同类产品的使用价值会形成一种垄断和竞争并存的状态。2,市场上存在着较多的供给厂商,且没有一个是占明显优势的,因而相互之间窜在着竞争。3,厂商进入或退出市场的障碍较小。4,交易的双方都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
垄断竞争市场的价格的形成及运作效果:
垄断竞争市场的主要特点在于,这个市场既存在有限度的垄断,有存在着不完全的竞争。这一特点表在价格方面,就是价格的差异。
垄断竞争市场运行的效果是有利有害的。对消费者而言,其好处是,不同特色的产品可以满足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其不足指出是,这一好处的活动须付出较高的代价。对生产者而言,短期超额利润的存在可以激发他们进行创新的内在动力,但垄断竞争又会使销售成本增加。
四、寡头垄断市场
寡头垄断市场是指由少数几家厂商所垄断的市场。
寡头垄断市场形成的原因是:在这类市场上存在进入的障碍。如某些产品的产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平均成本才会下降,生产才是有利的;或者在某一行业中存在着资源的垄断;或者是寡头们本身采取了种种排他性措施;或者是政府对这些寡头给予了复制与支持的等。
寡头垄断市场的价格形成及运作效果:
在寡头垄断市场上,每家厂商的产量都占有相当大的分额,从而每一厂商对整个行业的价格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是,每家厂商在作出价格与产量的决策时,不但要考虑到本身的成本与收益情况,而且还要考虑到该决策岁失察功能的影响以及其他厂商可能作出的反映。
合伙谋求最大利润的可能性,会使寡头厂商通过各种或明或暗的形式就价格和产量达成某中协议。如合法地组织一个贸易协会或卡特尔,由协会或卡特尔指定价格,分摊生产配额。更为普遍的办法则是采用价格领导制,即首先一个或几个寡头率先摊出价格,期于寡头追随气候确定各自的价格。
但是,各寡头间的实力总是有差别的,且总是变化的。所以,有存在着各寡头从本身利益出发,力图谋求最大的个别利润的动机。这种动机会使各寡头难于达成协议或产量协议,或是在达成协议后又暗中违反协议。随着他们背弃协议程度的加深,其价格和产量便会最终趋向于竞争市场的均衡水平。
寡头垄断市场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同时,价格比较稳定,且便于政府对行业的管理。另外,寡头垄断还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寡头间的竞争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动力和压力,他们雄厚的实力和以为技术创新提供巨额的资金。
寡头垄断市场的主要弊端是:寡头间的价格协议会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市场进入的障碍限制了竞争,不利于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一、企业经营的经济目标和 社会 目标
企业是盈利性经营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利润是企业设立、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但作为国民经济的微观经营主体,企业是 社会 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 社会 属性,其 社会 目标同样重要。
西方财务学过多关注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忽视 社会 目标,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大缺陷!
企业经营的经济目标 :利润最大化、价值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投资扩张、市场占有、行业影响等。
企业经营的 社会 目标 : 社会 责任、资源环境可持续性等。
从属性来看,经济目标和 社会 目标是内在统一的:企业经济目标的合理实现,本身就是 社会 目标的重要部分,如通过税收,可以将企业盈利转化为财政收入,成为改善 社会 发展环境的重要资金来源。企业经济目标的不合理实现,如企业为了实现经济目标,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则会对 社会 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忽视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过分追求经济目标,企业可能会最终沦为过分逐利的工具,甚至是掠夺国家和人民财富的工具。
早在150多年前,马克思就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敢犯任何罪行。”
二、“雪线邮路的幸福使者”其美多吉:要服务还是降成本?
四川省甘孜县邮政分公司长途邮运驾驶员其美多吉,30年如一日坚守雪线邮路,其所在的康定—德格邮路车队当选交通运输部“中国运输领袖品牌”(2016)和“其美多吉雪线邮路”(2018),本人荣获“2016年度感动交通十大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并荣登“中国好人榜”;2018年,获得“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及“感动中国2018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2019年1月,被中央宣传部命名为“时代楷模”;并荣获“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伴随快递的兴起,邮件数量连年增加。其美多吉很自豪:“在高原,老百姓特别信任我们邮局。”雪域高原,没有任何一家快递企业能够像邮政公司一样提供不计成本的普遍服务。
“在高原,我们邮政是最快的,而且很多快递公司因为成本等原因,不愿意下乡,即便送到县城里,他们通常还要额外收费。”
快递公司的行为无可厚非,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是一些快递公司脱颖而出、迅速成为行业内翘楚的关键原因。
如何处理好企业经营的经济目标和 社会 目标,邮政给出了全美诠释!即在满足企业经济目标的基础上,切实履行好自己的 社会 目标!履行 社会 目标,不是仅靠华丽的营销、广告、捐赠、慈善等“面子工程”,更多的是靠过硬的产品与服务!真正把消费者放到心中!不是总想着掏空消费者的钱包!
三、蚂蚁集团推迟上市:金融的普惠性与普而不惠
2020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11月3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暂缓蚂蚁 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的决定》。
金融史表明,在资本主义 社会 ,金融是造成 社会 两极分化的重要原因。金融服务供给者过度追逐利润、开展掠夺性贷款(predatory lending)、利用 科技 手段误导金融消费者等行为,使得穷者愈穷、富者更富。在收费方面,我国金融 科技 公司缺乏统一标准,一般高于持牌金融机构。比如“花呗”与银行信用卡业务基本相同,但分期手续费高于银行,与其普惠金融理念不符,实际上是“普而不惠”。
中国 社会 制度的性质,金融服务是面向最广大人民群众,还是让一小嘬人享受“垄断”带来的超额利润?答案一目了然!
如果任由金融资本“野蛮”生长,只会重蹈西方资本主义的覆辙!这不符合中国 社会 制度的内在要求,也不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金融消费需求!
是时候给金融 科技 公司套上法律的“紧箍咒”了!在提供普惠金融的基础上,获取合理利润,是这些企业经济目标和 社会 目标有效统一的根本保障。
四、“数字控制”下的劳动秩序:平台经济的生存之道
2020年,北京大学 社会 学系博士生陈龙的一篇论文《“数字控制”下的劳动秩序——外卖骑手的劳动控制研究》,又一次将外卖平台推上风口浪尖。
论文指出:“一方面,经过平台公司对控制权的重新分配,平台系统与消费者取代了平台公司对骑手进行管理。平台公司看似放弃了对骑手的直接控制,实则淡化了雇主责任;劳资冲突也被相应地转嫁到平台系统与消费者之间。另一方面,"数字控制"从实体的机器、计算机设备升级为虚拟的软件和数据,平台系统通过潜移默化地收集、分析骑手数据并将数据结果反作用于骑手而使劳动秩序成为可能。”
陈龙的另外2偏论文指出:“从劳动过程的角度来说,外卖平台公司对"极速"的追求、对差评管理的依赖以及对劳动时间的无限延长暴露了平台公司用工不规范的事实。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说,平台经济的灵活用工本质上反映了劳动关系的缺失,劳动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障。”
“平台出现的一系列负面事件都与超级流动有关。超级流动的内涵分为三个层面:首先,超级流动是在不确定的需求、关系与时空环境下借助互联网技术完成的超精准与高风险流动;其次,超级流动是资本增值的必然要求,因此流动会不断加速;最后,不加限制的超级流动会引发离"心"运动,集中表现为互联网平台"流动为生"从业者的高流动预期或流动率。”
外卖骑手不是机器,却受到平台严格的“数字控制”!外卖几十万骑手成为平台顺利运转的一个个“螺丝钉”!
曾几何时,我们批判机器控制了人,缺乏人性化,这样的管理是冰冷的,缺乏关爱!现如今,机器演变成平台,不断强化对外卖骑手的控制。
外卖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这个 社会 目标无可置疑。普通消费者更看重个人便利,一般不会关注外卖平台的内部运,转派送时间的缩短反而会获取更多消费者的点赞!
实际上,外卖平台对外卖骑手的控制,也是一种 社会 目标缺失的典型体现!只不过,这种缺失针对的是外卖骑手这个小群体,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如果没有相关的信息披露,多数消费者难以了解事件的真相。
管理需要以人为本,缺乏关爱的管理使企业沦为赚钱的机器。
五、阿里巴巴的天价罚单:电商的二选一垄断
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28号),认定当事人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当事人滥用其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行为,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者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形成锁定效应。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削弱了平台经营者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阻碍了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 健康 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当事人处以其2019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垄断和竞争是两种市场形态,竞争多一些有利于消费者,消费者可以获取更多的消费者剩余;垄断多一些有利于厂商,厂商可以获取垄断的超额利润,从而引发市场失灵。
资本往往会借助于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去追逐更高的垄断利润,造成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影响 社会 公平与和谐!市场失灵,光靠市场无法解决,需要借助于政府,这只有形之手,进行调控、监管,才能保持市场 健康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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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28号)》.市场监管总局.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作为现代性法的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出法的实践功能,必须建立在对其根本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与理解之基础上。本文拟从经济法的动态性和政策性入手,整合为经济法之区别于民商法、行政法之显著特征之经济法的相对软性,详细阐述其成因、内容及对经济法实践的意义。
所谓经济法的相对软性,主要是指,在经济生活急剧变化的今天,由于受到经济变化的影响,经济立法变动较快,法律规范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不甚明显,较之传统稳健的具有大陆法色彩的其他成文法,显得较为灵活和多变,并且在经济执法或司法中显示出非严格性,所以借助国际法中“软”的概念,取其不稳定、不强硬之意,对经济法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进行一些描述。
一、 经济法的动态性
(一) 经济法动态性之界定
法律之稳定性作为法之价值体现,一直以来为学者青睐有加,人们可以凭法而对自己的生活有预期,进而确定自己之行为模式,成为法之社会功能的重要表现。但从本质上说,所有的法律都不是绝对稳定的,因为“稳定性和确定性本身却并不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法律还必须服从进步所提出的正当要求”,而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基于调整对象之多变性,更需适时适度的作出变动,体现出独有之特征。
首先,“市场失灵”的理论给经济法提供介入市场的理论基础。“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有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因而使干预范围之确定变得相当复杂而有动态性,国民经济的各领域都可能成为国家干预之对象,只是在不同阶段实际受干预的领域不尽相同。
其次,既使市场良性有序的运转,也并非意味市场即静止不变的,而处于运动发展之中,因而国家不必时刻对某种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经济法的主体范围会发生变动呈现出一定之动态性。
再次,从经济法之发展趋势来看,深受经济学理论之基础性影响,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的大萧条,凯恩斯革命,大滞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思想通过经济政策渗透至经济之法,基于经济学理论之百家争鸣及统治者之选择使用,经济法也呈现出方向性之变动。
故经济法的动态性可界定为:经济法不可一成不变,为了实现国家干预经济之职能,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之变化而变化。
有些学者在界定动态性概念之后,特将动态性与不确定性,模糊性作比,认为 “动态性是具一定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不确定性则不可避免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而且“法的模糊性也是法的一种不确定性,是法的类属边界和性态的不确定性”。然而在法哲学之法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观念上我们已知道:我国虽继受前苏联之“法的统治阶级意志说”,但社会生活之实际、客观规律仍是法之生命源泉,脱离了经济基础与人们内心对公平正义之认同,法律的社会功效是会大打折扣,甚至于沦为“恶法”的。故在谈论法之动态性时,就已经包含了法之客观性之基础问题的认同,无需再强调之。
(二)经济法动态性之成因
1.经济法的外部条件决定之
首先,“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虽然不具有统一的智力,它却解决着一种当今最大的计算机也无能为力的涉及亿万个未知变量或相关关系的生产和分配问题。”但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即市场失灵。表现在:
(1) 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公共产品具有强烈的“外溢性”,诸如市场主体可以不付代价地得到外部之经济效益,或由于外部之损害而得不到应有之补偿。而且诸如国防、消防、科教文卫等公共产品,市场机制不能完全提供。
(2) 市场竞争的失灵。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往往导致垄断,而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就会破坏市场机制,排斥竞争,导致效率降低。
(3) 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交易原则的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但由于经济个体的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收入水平必然会有差异,且价格随供求波动,市场的自发调节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重大因素。
(4) 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价值规律对市场的调节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调节,从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产品生产,有一定的时间差。
(5) 市场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市场价格的滞后和偏差使信息具有稀缺性,尤其是交易双方不对称的信息分布,会引发主体的投机主义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以及商品市场的劣币驱逐良币。
(6) 存在经济周期。经济周期是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最典型例子。在市场体制中,每个市场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没有一个主体在主观上为市场的宏观效率负责。也就是说,市场是一个没有“大脑和心脏”的机体,因此运行过程中方向的迷失在所难免。
市场失灵是在市场发育过程中逐步显现的,随着经济结构、经济规模、市场成熟度的变化而波动,从而呈现出“动态性”。故对此进行干预的经济法也必然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主要为调整的手段具有综合多变的特征。
其次,“政府失败”的存在。主张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干预经济的各种经济理论,基于一种认识:即政府比单个经济主体掌握更多的信息,在某种意义上是说政府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单一主体,故而可以有效消除单个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的试行错误。但上世纪70年代“大滞涨”之事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存在失灵。其根本原因在于强调政府对经济实施高强度干预的主张,过于夸大了政府的能力。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收集信息,并由于政府自身的偏好,异化的政府可能不能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而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而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作到这一点,也难以保证具体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之忠实贯彻,这将带来巨大的成本。
故应有谨慎认识政府作用之基础上,承认政府对经济之干预,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既能使这种干预的成本最小,又能有效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不足。即存在一潜在边界,政府不能越界行事。反映到经济上,表现为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不固定性:当市场出现失灵时,需要将原本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纳入调整范围,表现为一定之扩张性。当市场失灵因国家干预而得到弥补后,由于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政府就要收回“干预之手”,经济法之调整范围因而收缩,表现出一定之回复性。
2 经济法的自身品格决定之
首先,经济法的动态性是由经济法宗旨决定的。经济法的宗旨是“政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协调,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为实现此宗旨,经济法将其着眼点放在社会经济运行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即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上,而不像民商法之着眼于价值规律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上。而且从时间上看,市场机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社会和市场中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则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多变性。故针对这些变动因素的国家干预也必然具有多变性。
其次,经济法的动态性也是由经济法性质决定的。现在多数学者对经济法之界定为社会法性质,以期弥补无法纯粹将之纳入公法、私法之困境。但由乌尔比安对公私法之界定并佐之以史尚宽先生关于现代公私法之观点:公法调整政治关系以及国家应当实现的目的,有关国家的稳定;而私法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个人利益确定条件和限度,涉及个人福利。可以认为经济法带有强烈的公法性质,其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都体现出国家公权力的存在。与行政法之“有限政府”的控权法不同,经济法之授权法性质又给予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和途径以较大的空间,时时与民商法等私法耦合,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变动性的程度要大于民商法这类纯粹的私法。因为作为私法的民商可以以主体之相互合意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排除法律、政府的积极介入,民商法之调整手段可具有原则性统领意义,具体由各多姿多彩的市民生活丰富之,具有强大的包容性。而国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其权利和义务的运用不允许随意变通,社会经济的变化导致旧的经济法的不适应,不能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靠合意去克服,而只能通过经济法的变动去克服。
(三) 经济法动态性之内容
1.变动性
如前所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调整范围、调控主体等一系列方面随经济社会之变动而变动,故此不加以赘述。
2.扩张性与回复性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基于弥补行政法之介入经济生活之无能力,有限政府“限权”之功能而为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操作运用而“授权”,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私权利之干预。一方面,在市场失灵时,对那些在市场正常时不应由其干预之经济关系进行干预,触及市民社会内部运作,这是对民商法的缺陷的弥补,是必要之“扩张”;另一方面,作为常态的宏观调控,经济法赋予调控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职能,保证其宏观调控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但只要是权力就具有扩张性,具有管理扩大化的倾向,这也是动态性之表现。
但在我国之特殊国情之下,“有限政府”之观念尚未完全建立或深入人心, “官本位”统治长达二千多年,国家运用起经济法之扩张性功能时得心应手,市民社会也长于依赖国家之干预,对防范来自国家之越权侵害缺乏怵惕之心,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因而强调经济法之回复性就更为重要,也即保持政府干预之“度”的问题。
对于第一方面的扩张性,应从经济法对调控时间、调控力度、调控手段之明确和程序性规定来防范公权之界越。而对于第二方面的常态扩张性,就应从“控权法”角度理解经济法,转变“政府管一切”的观念,附责任于权力之后,启动权力即意味着责任之“达摩克利斯之剑”的高悬,以达到经济法的回复性。
3.相对稳定性
任何法律若失去稳定性,必难以实现其指引行为的社会功能。“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法律制度,只能是一系列仅为了对付一时性变故而制定的特定措施。它会缺乏逻辑上的自恰性和连续性。”经济法具有动态性,但也是一个个相对稳定且具有延续性继承性的经济法律制度才构成了经济法发展的历史。
一、价值链的概念和构成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为企业的股东和其他利益集团包括员工、顾客、供货商以及所在地区和相关行业等创造价值。如果把“企业”这个“黑匣子”打开,我们可以把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分解为一系列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经济活动,或者称之为“增值活动”,其总和即构成企业的“价值链”。任何一个企业都是其产品在设计、生产、销售、交货和售后服务方面所进行的各项活动的聚合体。每一项经营管理活动就是这一价值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企业的价值链及其进行单个活动的方式,反映了该企业的历史、战略、实施战略的方式以及活动自身的主要经济状况。
价值链可以分为基本增值活动和辅助性增值活动两大部分。企业的基本增值活动,即一般意义上的“生产经营环节”,如材料供应、成品开发、生产运行、成品储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这些活动都与商品实体的加工流转直接相关。企业的辅助性增值活动,包括组织建设、人事管理、技术开发和采购管理。这里的技术和采购都是广义的,既可以包括生产性技术,也包括非生产性的开发管理,例如,决策技术、信息技术、计划技术;采购管理既包括生产原材料,也包括其他资源投入的管理,例如,聘请有关咨询公司为企业进行广告策划、市场预测、法律咨询、信息系统设计和长期战略计划等。
价值链的各环节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一个环节经营管理的好坏可以影响到其他环节的成本和效益。比方说,如果多花一点成本采购高质量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就可以减少工序,少出次品,缩短加工时间。虽然价值链的每一环节都与其他环节相关,但是一个环节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其他环节的价值活动,则与其在价值链条上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根据产品实体在价值链各环节的流转程序,企业的价值活动可以被分为“上游环节”和“下游环节”两大类。在企业的基本价值活动中,材料供应、产品开发、生产运行可以被称为“上游环节”;成品储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可以被称为“下游环节”。上游环节经济活动的中心是产品,与产品的技术特性紧密相关;下游环节的中心是顾客,成败优劣主要取决于顾客特点。
不管是生产性还是服务性行业,企业的基本活动都可以用上价值链来表示,但是不同的行业价值的具体构成并不完全相同,同一环节在各行业中的重要性也不同。例如,在农产品行业,由于产品本身相对简单,竞争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一般较少需要广告茗销,对售后服务的要求也不是特别强烈,与之相应,价值链的下游环节对企业经营的整体效应的影响相对次要;而在许多工业机械行业以及其他技术性要求较高的行业,售后服务往往是竞争成败的关键。
二、价值链与企业的竞争优势
“价值链”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在一个企业众多的“价值活动”中,并不是每一个环节都创造价值。企业所创造的价值,实际上来自企业价值链上的某些特定的价值活动;这些真正创造价值的经营活动,就是企业价值链的“战略环节”。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尤其是能够长期保持的优势,说到底,是企业在价值链某些特定的战略价值环节上的优势。而行业的垄断优势来自于该行业的某些特定环节的垄断优势,抓住了这些关键环节,也就抓住了整个价值链。这些决定企业经营成败和效益的战略环节可以是产品开发、工艺设计,也可以是市场营销、信息技术,或者认识管理等等,视不同的行业而异。在高档时装业,这种战略环节一般是设计能力;在卷烟业,这种战略环节主要是广告宣传和公共关系策略(也就是如何对付各种政府和消费者组织的戒烟努力);在餐饮业,这种战略环节主要是餐馆地点的选择。
虽然如前所述不同行业有不同的价值链,同一环节在各行业的作用也不相同,但是,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例如跨国公司则可以通过价值链上的关键环节也就是核心能力在相关行业中进行扩散和移植,从而提高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在国际营销活动中拥有全球跨行业营销的范围经济效应。这种范围经济效应是跨国公司通过最佳广度(范围)地使用通用型要素和资源而获得的。这种通用型要素可以是通用的生产设备、管理经验、营销技能和研究开发能力。由于在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几乎都能发现通用型要素的存在,那么,当两个行业的价值链上的关键环节也就是核心能力需要相同的通用型要素时,跨国公司就将自己在一个行业中的核心能力扩散到另一个相关行业,使得范围经济效应转化为范围经济优势。因此,跨国公司在一个行业的营销沟通活动中获得的先进知识、经验和技能,可以不需要很大的追加投资就能转移到其他相关行业。如美国的菲利浦一莫利斯公司是著名的烟草商,创造了万宝路这样的全球性香烟品牌,该公司进入食品行业后,带入了其卓越的广告、营销推广等营销沟通技巧,使得像米勒啤酒等品牌也迅速成为美国的领先品牌,并走向世界。
当跨国公司进行全球营销时,范围经济优势又可以同时转移到新进入的国别市场。根据该国的特定市场环境,跨国公司有计划地选择相关行业的产品相继导入,在市场研究、促销技巧和共同渠道等方面形成范围经济效应,尤其是促销行为的协同效应对树立跨国公司在当地的整体形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飞利浦公司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引入其照明、微电子、计算机硬件、家用电器等相关行业的多种产品,并使用相同的广告语“让我们做得更好”,使得公司形象非常鲜明。尽管其多年营运状况不佳,但据调研显示在中国市场上飞利浦公司的知名度要远高于通用电气等强劲的竞争对手。其他如日用消费品行业的跨国公司在各国市场上都如出一辙地引入家用洗涤剂、消费纸品、个人护理用品和食品保健品,这些都是跨国公司获得范围经济效应的例证。
很显然,要保持企业对某一产品的垄断优势,关键是保持这一产品价值链上的战略环节的垄断优势,并不需要在所有的价值活动上都保持垄断优势。战略环节要紧紧控制在企业内部,很多非战略性的活动则完全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承包出去,尽量利用市场以减低成本,增加灵活性。对战略环节的垄断可以采取许多形式,既可以是垄断关键原材料,垄断关键人才,也可以是垄断关键销售渠道、关键市场,等等。比如说,在很多靠特殊技能竞争的行业,例如广告业、表演业、体育业,这种垄断优势通常来自于对若干关键人才的垄断;在很多靠产品特色竞争的行业,这种垄断优势往往是来自于对关键技术或原料配方的垄断,例如可口可乐的配方,麦当劳“巨无霸”汉堡包的专用调料配方,都是绝密级别的商业秘密。在高科技产品行业,这种垄断优势通常来自于对若干关键生产技术,例如对计算机的芯片生产技术的垄断造就了全球芯片巨头IN-TEL公司。而微软(Microsoft)则在电脑软件领域拥有无与伦比的创新能力。广州宝洁从成立开始就以“世界一流产品,美化您的生活”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树立“宝洁公司,优质产品”的形象。为了维护其优质产品概念,公司动用其在全世界拥有的超过100名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花费其销售额的8%-10%(约5亿到7亿元)的费用进行专门的产品研究,宝洁认为,只有不断开发产品功能,提高科技含量,才能占领市场。优质产品概念不等同于国家、行业的标准。为了开发一个优质产品概念,宝洁每年花费销售额的1%-3%进行各方面的市场研究,用宝洁的话说,优质产品必须是消费者合同的产品,产品核心功能和外围功能都成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上面这种种建筑在与产品直接相关的战略环节上的垄断有时是很容易理解的。相对来说,鲜为人知的是各种建筑在价值链“辅助性增值活动”环节上的垄断优势。下面我们试以国际商用计算器(IBM)在组织结构上的垄断优势来讨论。IBM在世界计算机市场上的优势,在很大的程度上来自于IBM的价值链布局所形成的强大组织体系,这种组织体系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型商业计算机的长期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就个人电脑的生产而言,IBM是相当落后的;个人电脑的关键生产技术都不在IBM手里。但是,IBM的遍及全球的组织结构和维修服务网络,以及多年来建立起来的“高质量服务”的信誉却是其他公司难以企及的。尽管IBM并不生产任何个人电脑的关键部件,标有IBM牌号的个人电脑内部所用的原器件都是IBM向其他公司采购来的,但IBM牌个人电脑仍然受到消费者的偏爱,售价高于其他各种质量相同的“杂牌”电脑。这里的原因主要在于,IBM的声誉和覆盖全球的销售、维修、服务的组织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了购买技术复杂产品是极为需要的质量保证。由于这种质量保证是个人电脑产销价值链上的一个战略环节,而IBM在这一环节上占有垄断优势,这就使得并不生产个人电脑的IBM成为在个人电脑行业举足轻重的行业巨头。
三、价值链与国际市场营销策略的选择
由价值链的概念和构成分析我们知道,企业的价值活动可以被分为“上游环节”和“下游环节”两大类。在企业的基本价值活动中,材料供应、产品开发、生产运行可以被称为“上游环节”;成品储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可以被称为“下游环节”。上游环节经济活动中心是产品,与产品的技术特性紧密相关,其效益高低影响到整个价值链体系。例如,新产品、新工艺一旦开发出来,可以在许多市场许多地区应用,其优势具有普遍意义。
相应来说,如果对于某一产品的营销来说,占关键地位的是上游环节,取决于产品技术和大规模生产,其竞争性质很可能表现为“全球市场”型的全方位的立体竞争,大型商用客机、小汽车、计算机都属于这一类。因此,企业跨国经营如果主要靠的上游环节的优势,则可以采取“全球性”的营销策略。而国际市场的某些消费需求的同质化趋势也支持这一策略。
虽然各国市场的文化背景有很大的差异,但各国市场以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却表现出趋同性。各国消费者都在从其他社会汲取他们人为是好的东西,从精神的到物质的产品,一种新的消费现象——跨越文化界定的消费趋势——正在形成。这种情况,很大程度来源于教育,来源于知识的传递,教育导致更高水平的技术成就,同时也会消除在生活方式上的差别。另外,传媒,特别是电视的推广和普及,以及国际互联网的发展,也加速了这一趋势的发展。因为这些现代传媒手段的发展,使人们能够立即分车到世界上现代生活中的各种信息。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壁垒的大大降低,各种层次的国际交流愈来愈多,愈来愈密切,世界正在变小。丹麦、德国、日本、美国的年轻人都是吃汉堡包、穿牛仔裤、弹吉他长大的,他们的生活方式、抱负和愿望都十分相似。
对那些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大公司来说,这样一种消费趋势是求之不得的机会,也是他们日日夜夜在努力促进的。需求的同质化,可以使厂商的库存、采购及生产成本都大为减少,而更增加他们的竞争力。开创名牌,并促使全球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去追逐名牌,这些企业就可以得到巨额的销售收入和可观的利润。美国一家咨询公司对美国、日本和欧洲14个国家的9万名消费者的调查表明,世界知名度最高的10种名牌商标是:可口可乐、万宝路、IBM、麦当劳、迪斯尼、索尼、柯达、摩托罗拉、吉列和耐克,而这些品牌都是属于顶尖跨国公司的。
跨国公司一旦认识到国文化交叉而产生的某些共性,就可以设计全球通用产品,用同样的广告制作知识变更说明文字,以跨国公司的盛名和信誉,以自己的渠道,向世界各个市场推进。“跨国公司产品”不仅是一种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而且是一种能满足人们精神和感观需求的价值复合体,一种文化感受。
与此相反的是下游环节的经济活动。下游环节的中心是顾客,各种经营活动(如广告宣传、渠道策略、促销手段等)都与消费者特性紧密相关,企业的竞争优势根据所在市场当地的供求情况、风俗文化为转移。例如,强有力的销售渠道,脍炙人口、不胫而走的广告语言往往具有地方性的特点,很难简单地照搬和移植。如果对于某一产品的营销来说,下游环节的优势占主导地位,则该行业的竞争性质很可能是“多国市场”型的相互独立的局部竞争模式。凭借下游环节优势跨国竞争的企业,其竞争战略往往带有鲜明的局部性、地区性色彩,在本地成功的策略未必能给其他市场带来成功。在这方面,世界两大日用消费品巨头英国联合利华和美国宝洁公司都有过类似的教训。
联合利华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吃了不少苦头,总结了不少教训:不要把中国当作单一的市场,各地区间在收入、风俗、政策、商业存在很大差异。全国统一的战略难以实施,要学会思考,因地制宜。是否进入一个市场,战略基石不能寄放在政策和跟政府关系上,尽可能跟上中国市场环境的变化。不论你的产业模式在别处多么成功。
美国婴儿尿布头号生产商,世界知名的市场营销战略之王宝洁公司跨国经营婴儿尿布的 教训同样很有代表性。宝洁公司在80年代把美国市场上最受欢迎的婴儿尿布引出国界,进入香港和德国市场。在一般情况下,宝洁公司每进入一个市场都要经过“实地试营销”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是这次宝洁公司认为,尿布就是尿布,婴儿尿就是婴儿尿,这种尿布已经在美国销售多年,受到普遍好评,因此,决定跨越试销阶段,直接进入香港和德国市场。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大大出乎宝洁公司的意料。香港的消费者反映,宝洁公司的尿布太厚,德国的消费者却反映,宝洁公司的尿布太薄,吸水性能不足。同样的布,怎么可能同时太厚又太薄呢?宝洁公司经过详细调查才发现,婴儿一天的平均尿量虽然大体相同,婴儿布的使用习惯在香港和德国却大不相同。香港的消费者把婴儿舒适作为母亲的头等大事,孩子一尿就换尿布,因此,宝洁公司的尿布就显得太厚;而德国的母亲比较制度化,早晨给孩子换块尿布然后到晚上再换一块,于是宝洁公司的尿布就显得太薄
因此,宝洁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更注重中国市场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