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发表论文

澳中教师评价指标体系的异同分析

2015-10-09 09:2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新南威尔士州(New South Wales,NSW,以下简称新州)位于澳大利亚东南部,是澳大利亚人口最稠密的州,素有经济“第一州”的美称。新州公立教育系统是澳大利亚最大的中小学教育系统,有2200多所公立学校,在校生75万,教师46000名。以新州为例,无疑有助于我们对澳大利亚教师专业标准作更进一步的了解,更期对我国教师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构建和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澳大利亚教师评价一、二级指标与中国教师评价一级指标比较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从内容表述上,两国在教师评价一级指标的概括性上存在明显的差异。由于澳大利亚新州教师协会从三大领域七大专业要素来评价教师在四个不同阶段的专业发展,因此具有很高的概括性。我国在教师评价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中列了四项评价要求,即:职业道德、了解和尊重学生、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以及交流与反思。相比澳大利亚,我国评价指标体系在一级指标上的表述更为具体,如将要求教师进行“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纳入了一级指标。但我们不难发现,尽管澳大利亚选择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以及专业责任三个维度作为评价教师的一级指标,但是澳中对“教师评价评什么”的方向是一致的,都十分重视教师专业知识的掌握、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教师道德(品质的)建设。
    进一步从内容上分析,我们发现两国评价所关注的焦点不同。澳大利亚将专业知识列为一级指标的第一项,而在我国教师评价体系的一级指标中却没有明确指出要评价教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究其原因,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曾综合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提出,学生学业成就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质量,因此,联邦教育部于2001年发布了教师教育方面的重要文件《21世纪的教师——联邦政府教师质量行动》。而教师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教师专业知识的掌握与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
    
    通过整理与比较,我们发现澳大利亚教师评价的二级指标与中国教师评价的一级指标在内容表述的概括性上更为一致,现将澳大利亚教师评价体系的二级指标与中国教师评价体系的一级指标作出如下比较。
    通过比较澳大利亚教师评价体系的二级指标与我国教师评价体系的一级指标,我们发现两国存在以下共同关注的内容:首先,在对待学生方面,都强调要了解学生,尊重学生。澳大利亚在“专业知识”的第二项指标中提出要“了解学生以及学生的学习”,我国也在一级指标的第二项中提出“了解和尊重学生”;其次,两国都强调教师要进行教学方案的设计,并进行实践反思。澳大利亚在“专业实践”的二级指标中要求“制定学习计划,有效评估学生的学习”,我国也在一级指标的第三项中提出要进行“教学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除此之外,在澳大利亚教师评价的二级指标与我国教师评价的一级指标中,还存在着很大的区别。澳大利亚更重视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体现在“教师能够为学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评估怎样的学习才是有效的”,“教师能够与学生进行有效地沟通”以及“教师恰当地运用班级管理技能创设并维系安全的富有挑战性的学习环境”这三项二级指标上。从中可以看出澳大利亚对教师需要获得的教学实践能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教学计划的制定到班级如何管理,都有具体需要达到的目标。中国也关注教师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具体体现在“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的一级指标上。但是,单从指标的数量上来讲,我们明显能够看出两国在重视教学实践能力问题上的差异。从具体内容的表述上看,也存在一些不同:澳大利亚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具体围绕教师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同时也要求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而我国更加关注在教学过程中整体“备课”和“授课”的能力,从学生整体出发组织课堂教学。
    二、澳中教师评价末级指标比较
    通过对两国教师评价末级指标的梳理,将澳、中两国教师评价末级指标归纳为三个方面,即有关职业道德和对待学生方面的要求,有关教学专业实践能力方面的要求以及有关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要求。下面就从这三方面对两国教师评价的末级指标进行比较。
    (一)有关职业道德和对待学生方面的要求
    澳大利亚对教师职业道德以及如何对待学生的要求集中通过二级指标“教师要了解自己的学生并知道学生是如何学习的”下的5项三级指标、“教师恰当的运用班级管理技能创设并维系安全的富有挑战性的学习氛围”下的3项三级指标以及“教师积极参与各种活动,是他们专业共同体和更广阔的社区的成员”下的1项三级指标,总计9项三级指标来体现的;而我国则通过两项一级指标“职业道德”和“了解和尊重学生”下的11项二级指标体现的。具体比较而言,我们发现两国都倡导要尊重学生,了解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但是两国存在明显的不同。澳大利亚提出要“了解学生的兴趣、能力以及先行知识对学习的影响”、“增强学生对学习的责任感”以及“确保学生的安全”等,而我国则没有与之对应的相关要求。中国专门提出了“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要求,而澳大利亚则没有对应的相关项。
    (二)有关教师教学实践能力方面的要求
    澳大利亚通过1项一级指标下的3项二级指标,总计15项三级指标论述了有关专业实践能力方面的要求;而我国则集中于“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这项一级指标的6项二级指标上。从内容上看,澳大利亚通过一级指标“专业实践”下的二级指标“教师能够为学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评估怎样的学习才是有效的”下的一项三级指标来阐述教师应对学生评价所做的具体要求,即“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实时反馈给学生,关注学生的进步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作记录”。此外,澳大利亚还强调教师的班级管理能力,认为这也是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即要求“教师恰当地运用班级管理技能创设并维系安全的富有挑战性的学习环境”,并分别从5项三级指标来做具体论述;而我国则只在一级指标“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下的一 项二级指标中有相关阐述。我国在“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的二级指标“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以及“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则是澳大利亚所没有的。
    (三)有关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要求
    澳大利亚通过“专业责任”下的2项二级指标、7项三级指标来体现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要求,中国教师评价体系中对这方面的要求主要集中于一级指标“交流与反思”的3项二级指标上。澳大利亚认为,教师不仅要具有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还需要对这些知识不断地反思,积极促进专业共同体的形成;此外,澳大利亚还特别注重教师与家庭及社区的互动,要求“让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融入教育的过程”、“积极构建家校合作新形式,促成学校、家庭、社区三者有效协作”。而我国的教师评价在这方面则要求教师“能对自己的教育观念、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并制定改进计划”、“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热爱学习”,能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交流和沟通。
    三、澳大利亚教师评价指标体系的特点
    (一)根据教师发展不同阶段制定了相应的指标,评价更具有操作性
    澳大利亚新州教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教师发展的四个阶段(毕业阶段、胜任阶段、成熟阶段以及领导阶段)都做了相应的评价要求,评价更具有针对性。针对每一个发展阶段,评价指标是不尽相同的。如就“了解新州的课程要求”而言,在教师毕业阶段,只需要根据新州教学大纲或教育法中的课程相关要求来设计教学;胜任阶段则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设计具有情境性的教学活动;而在成熟阶段则需要根据新州教学大纲或教育法中的课程相关要求,以专家的身份为高质量的教学计划或活动出言献策;在领导阶段则要求对现存的教学计划进行评估,以领导本学科更好的发展。我国尽管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但是所有教师均参照同一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欠缺公平性,特别是对于新教师而言,因为他们缺乏相应的教学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单一的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也不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因此,澳教师评价指标体系无疑对改进我国教师评价体系带来了一些启发。
    (二)充分体现了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对学生需要担负多方面的职责
    在新州教师教学专业标准的前言中指出,所有的准则都直接或者间接关注提高学生的学业成就。在标准的各专业要素中,对教师的要求也是围绕着提高学生的学业成就而展开的。如“教师要认识并尊重学生的文化差异,民族多样性以及宗教信仰不同,理解这些因素对学生的影响;了解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了解学生的学习特点……”等,这些体现了教师评价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的特点。在澳大利亚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中,更涵盖了教师需要对学生担负多方面的职责。
    (三)重视教师的专业化
    在澳大利亚,教师专业发展的理念是:改革教育系统,使教育人员的教育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和教学态度都发生积极的改变;此外,教师专业发展还被看成是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更新知识和提升资格的手段。在澳大利亚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中,从专业知识、专业实践以及专业责任三方面来谈如何对教师进行更好的评价,说明了澳大利亚将教师的专业发展放在了举足轻重的位置。体系还进一步拓展了教师专业素养的内涵,教师不应该局限于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还应具有自身的专业责任,能够有效地评估自己的专业教学实践,具有反思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
    (四)要求教师担负起教育评价的责任
    澳大利亚实施的由校长负责的“教师绩效评价”项目,倡导“以学校为基础,兼顾教师个人发展和学校管理需要,将教师的工作绩效、专业发展和学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为教师提供各种必要的支持与帮助,改进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学校办学效率与水平,最终实现学生学业成就的提高”。这直接使澳大利亚的教师评价体系关注学生的学习效能。具体而言,教师需要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实时反馈给学生;关注学生的进步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反馈给学生的监护人;最后对教学计划进行自我评价,以改进以后的教学。在我国,随着新课改的逐步深入,也越来越意识到教育评价的重要性,强调评价要关注学生的发展。这一点,我认为两国是具有共通之处的。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