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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本外地银行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问题和

2015-08-14 09:0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1 北京市本地银行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1.1 本地银行在大制度环境下的定位问题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尽管我国企业分布中有超过76%的是小微企业,数量巨大的小微企业所能分享到的金融资源却不超过27%,这一强烈反差的数据对比表明融资短缺一直成为困扰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立了带有准财政特征的银行体制,主要服务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对银行体制进行严格控制,长时间以来,国家通过资金管制和利率管制等手段对金融市场进行抑制,商业信用被国家信用所取代。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的金融机构也不断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前进,但整体上金融体系还是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最早成立的四大国有银行规模及市场份额较大,其提供资金支持时也倾向于大型国企及大项目,同时大型国有银行在全国设立了广泛的分支机构,但是在某一些信贷业务的办理上还缺乏灵活性,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出现矛盾,不能为其提供适宜的融资服务。另一方面,我国小微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不强,规模较小,所占的市场份额有限,并且有许多中小商业银行的战略定位趋向于大型银行,想抢占大型银行已有的市场份额,而没有将战略重点定位于小微企业的服务。我国金融体系在制度上存在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
  1.2 本地银行自身缺乏服务小微企业的动力
  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在进一步改革的进程中,大多数金融机构的主要客户是国有及大型企业,因此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没有得到重视。由于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的需要,以四大行为例的本地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配置时,偏向风险系数较低的大企业而放弃风险较高的小微企业,是一种常规选择。在大企业的信贷市场还没有充分挖掘之前,商业银行仍然习惯专注于风险较低的大企业市场,缺乏变革的内在动力,因而小微业务的拓展难以进步。
  近年来,即使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小微企业逐渐受到大型商业银行关注,但由于征信困难、信息不对称、运营成本高等问题,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仍然处于主营业务之外,与其在社会经济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极不对称。
  1.3 本地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信息的不对称缺陷
  在融资过程当中,相比于大企业而言小微企业在本质上信息意识比较薄弱,不愿意将自身企业的必要信息公开,实际中还往往存在逃费债务等行为(如2011年228位浙江民企老板负债出走的“跑路事件”,内蒙古鄂尔多斯民间借贷成风现象)。其次,小微企业没有规范的财务报告制度以及顺畅的财务信息披露通道;在监管上,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会计监管。这些情况使银行没有办法全面了解小微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从而不能正确评估借款的经营风险,因此不愿意承担风险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因此信息劣势的情况下,继续对小微企业贷款,多数银行会采取提高利息来补偿风脸的做法,这当然不会为小微企业所欣然接受。由于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很难客观上全面了解评估中小企业的真实的经营状况,从而阻碍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行为。
  2 北京市外地银行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的放开,外地城商行近两年在北京也开始广泛涌现,渤海银行、杭州银行等先后都在北京设立分部,虽然与本地银行相比普遍存在知名度小、网点较少、业务不稳定等劣势,但这些外地银行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北京市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带来了新的方向。
  2.1 外地银行将客户定位于小微企业
  为了在北京谋得一席之地,同时发现了小微金融服务的发展空间,外地银行明确了客户定位,将其设定为“中小企业”或者“小微企业”,相比其他本地银行,一定程度上实行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
  通过资料可以发现,在京的外地银行都会通过市场调研、价值评估、企业未发展分析等手段,将本行金融服务对象锁定在一类或几类中小微型企业上。例如,包商银北京分行定位于“以小微企业为核心客户”,满足城市和城乡结合部从事服务、贸易、生产、运输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微小型企业,农牧民、种养殖专业户等客户群体的融资需求,一方面推出无抵押贷款产品“商赢宝”,要求3~5天实现客户中请到发放的全程服务;另一方面在业务办理中,推出100万元以下三户联保贷款产品,不与同业机构进行“价格战”。
  外地银行尽管面临着在京知名度小、网点较少、业务不稳定和风控能力较弱等劣势,但是通过聚焦中小微型企业,也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异地银行在特大型城市的发展之路。
  2.2 外地银行为小微企业制定个性化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的发展阶段主要分为: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银行也应针对不同的发展阶段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以小微企业为客户群体的外地银行就显现出区别于传统银行的优势。在信贷服务上,提供担保融资、订单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服务;在其他方面,为其提供新三板上市顾问、私募股权融资顾问等综合服务。在成熟期时,银行除了提供信贷的间接融资渠道外,为其提供IPO顾问、募集资金管理等一系列金融服务,进一步为企业创造价值。
  同时,外地银行也通过对小微企业定制合理的还贷款标准,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由于传统商业银行通常以大银行的贷款标准抑或评价机制进行粗糙的修正,来确定小微企业的性质和授予的贷款类型,间接地导致小微企业隐瞒真实情况甚至逃债的情况发生,导致双方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的成功率降低。而当外来银行专注服务 “小微”客户群体,拥有明确的目标客户定位之后,建立了一套与小微企业相匹配的还贷款标准后,小微企业本身没有太多隐瞒信息的必要,于是外来银行与小微企业间便可以搭建起良好的金融服务往来。  
  3 结论
  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发展, 小微企业已成为推动经济金融进步的重要力量,而在在寻求外部融资时,74%的小微企业首选向银行贷款。因而银行对待小微企业的政策与偏向在金融环境不断放松的今天便显得格外重要。在北京市银行间,不同的客户定位与政策导致了四大行、本地银行与外地银行在小微金融业务上的区别,选择中小银行作为首选融资渠道的企业占比(32.89%)远高于大型银行(12.44%),显示中小银行是当前小微金融服务市场当仁不让的主力。因此对小微企业的业务政策进行调整与适应,将很大程度决定银行将来的业务发展方向,值得银行深思。
  参考文献:
  [1]洪崎.中国小微金融发展报告[R].中国民生银行,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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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课题组[R].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2013.
  [5]陈颧.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制度创新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3.
  [6]张哲,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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