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 31 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石宗源.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 ...
为了整顿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经营广告业务的秩序,加强对出版物广告的管理,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特作如下规定:一、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编入国内统一刊号(标志为 CN××──××××),在全国公开或内部发行的报刊,为正式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总发行是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管理部门:. 近年来,随着报纸期刊迅速发展,从业队伍 ...
《期刊出版形式规范》编制说明《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对期刊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经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期刊出版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不能维持正常出版活动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 ...
为了整顿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经营广告业务的秩序,加强对出版物广告的管理,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 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批准,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的报刊,即未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序列的报刊,为非正式出版物。
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将从事期刊出版活动的情况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六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审读工作。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的期刊进行审读。
正式期刊出版增刊,除须刊印国内统一刊号外,还须同时刊印一次性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 “增刊”。禁止用书号出版增刊。第三十条 各期刊出版后,应按规定及时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送缴样本。 第四章 期刊社的经营
期刊出版标识包括期刊编号、刊期、期刊版式设计等。 期刊编号指期刊在编辑出版过程中所采用的卷、期、年、月标识。 期刊刊期指一种期刊每年出版的频次。 9.1 期刊出版标识规定 9.1.1 期刊出版标识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相关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 31 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石宗源.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 ...
为了整顿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经营广告业务的秩序,加强对出版物广告的管理,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特作如下规定:一、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编入国内统一刊号(标志为 CN××──××××),在全国公开或内部发行的报刊,为正式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总发行是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管理部门:. 近年来,随着报纸期刊迅速发展,从业队伍 ...
《期刊出版形式规范》编制说明《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对期刊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经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期刊出版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不能维持正常出版活动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 ...
为了整顿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经营广告业务的秩序,加强对出版物广告的管理,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 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批准,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的报刊,即未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序列的报刊,为非正式出版物。
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将从事期刊出版活动的情况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六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审读工作。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的期刊进行审读。
正式期刊出版增刊,除须刊印国内统一刊号外,还须同时刊印一次性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 “增刊”。禁止用书号出版增刊。第三十条 各期刊出版后,应按规定及时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送缴样本。 第四章 期刊社的经营
期刊出版标识包括期刊编号、刊期、期刊版式设计等。 期刊编号指期刊在编辑出版过程中所采用的卷、期、年、月标识。 期刊刊期指一种期刊每年出版的频次。 9.1 期刊出版标识规定 9.1.1 期刊出版标识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