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科技期刊编辑学的研究与讨论;(二)组织本团体的学术交流活动;(三)编辑出版科技期刊相关领域的书刊;(四)开展科技期刊编辑咨询工作;(五)建立经营实体,协调单位会员之间的业务往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编辑部.pdf,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 ...
第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等期刊出版活动。. 期刊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期刊的出版。. 第七条 新闻出版总署对为我国期刊业繁荣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期刊出版单位及个人实施奖励 ...
第二章 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 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 ...
学术期刊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由科研教学机构、学术团体或具备学术出版能力的出版社、报刊社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刊宗旨及业务范围明确为学术研究与交流等;出版单位拥有相应的符合条件的学术编辑人员和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摘要:本文分析了科技期刊编辑出版的规范,介绍了有关标准化的基本常识,尤其是与科技期刊编辑校对关系较为密切的标准,并列举了不符合有关 ...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科技期刊编辑学的研究与讨论;(二)组织本团体的学术交流活动;(三)编辑出版科技期刊相关领域的书刊;(四)开展科技期刊编辑咨询工作;(五)建立经营实体,协调单位会员之间的业务往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编辑部.pdf,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 ...
第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等期刊出版活动。. 期刊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期刊的出版。. 第七条 新闻出版总署对为我国期刊业繁荣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期刊出版单位及个人实施奖励 ...
第二章 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 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 ...
学术期刊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由科研教学机构、学术团体或具备学术出版能力的出版社、报刊社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刊宗旨及业务范围明确为学术研究与交流等;出版单位拥有相应的符合条件的学术编辑人员和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摘要:本文分析了科技期刊编辑出版的规范,介绍了有关标准化的基本常识,尤其是与科技期刊编辑校对关系较为密切的标准,并列举了不符合有关 ...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