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关于颁发《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新闻出版局,各中央级出版社、报刊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
报刊出版者按前款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十四条 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按照《办法》规定,报刊刊载作品依旧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报刊刊载未发表的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自刊载后一个月内,按每千字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三)报纸和期刊刊载作品的付酬方式 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即按每千字若干元的标准乘以作品的字数。 标准为每千字不低于100元,自刊载后1个月内支付报酬 注意:报刊依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当自 ...
报刊出版者按前款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第十四条 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报刊出版者按前款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十四条 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二、《规定》只适用于图书、报纸、期刊等以纸介质为载体,经合法授权出版的文字作品。电子出版物、网上使用作品等情况下使用作品,不适用《规定》。有关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作品的付酬标准,国家版权局将另行制定。
报刊出版者按前款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十四条 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报刊出版者按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部分。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等权利都属于人身权。 财产权就包括您说的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 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故特需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后,并不影响著作权中人身权利部分。
国家版权局关于颁发《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新闻出版局,各中央级出版社、报刊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
报刊出版者按前款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十四条 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按照《办法》规定,报刊刊载作品依旧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报刊刊载未发表的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自刊载后一个月内,按每千字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三)报纸和期刊刊载作品的付酬方式 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即按每千字若干元的标准乘以作品的字数。 标准为每千字不低于100元,自刊载后1个月内支付报酬 注意:报刊依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当自 ...
报刊出版者按前款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第十四条 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报刊出版者按前款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十四条 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二、《规定》只适用于图书、报纸、期刊等以纸介质为载体,经合法授权出版的文字作品。电子出版物、网上使用作品等情况下使用作品,不适用《规定》。有关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作品的付酬标准,国家版权局将另行制定。
报刊出版者按前款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十四条 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报刊出版者按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部分。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等权利都属于人身权。 财产权就包括您说的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 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故特需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后,并不影响著作权中人身权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