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9.出版国家、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视听教材,放映时间每10分钟长度授予1—3学分,幻灯片每10张授予1学分。 10.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视听教材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规定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国外刊物 10 - 8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6 - 4学分 省级刊物 5 - 3学分 地(市)级刊物 4 – 2 学分 内部刊物 2 - 1学分 3、科研项目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 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个案报告、论文摘要按以上级别降一级授予学分。 国家级刊物 8-6 分 省级刊物 5-3 分 市州级刊物 4-2 分 内部刊物 2-1 分 5. 出版医学著作 1 分 /1000 字 6. 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 1 分 /3000 字 7. 发表医学译 …
国内发行(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分别授予第一至第三作者5、4、3学分; 内部刊物:授予1学分。 本项全年所获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六)出版学术著作,在出版年度内每2000字授予1学分。本项全年所获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9.出版国家、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视听教材,放映时间每10分钟长度授予1—3学分,幻灯片每10张授予1学分。 10.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视听教材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规定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国外刊物 10 - 8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6 - 4学分 省级刊物 5 - 3学分 地(市)级刊物 4 – 2 学分 内部刊物 2 - 1学分 3、科研项目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 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个案报告、论文摘要按以上级别降一级授予学分。 国家级刊物 8-6 分 省级刊物 5-3 分 市州级刊物 4-2 分 内部刊物 2-1 分 5. 出版医学著作 1 分 /1000 字 6. 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 1 分 /3000 字 7. 发表医学译 …
国内发行(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分别授予第一至第三作者5、4、3学分; 内部刊物:授予1学分。 本项全年所获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六)出版学术著作,在出版年度内每2000字授予1学分。本项全年所获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