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失书刊,可以赔偿相同版本或更新版新书,并缴纳 5 元材料加工费。 二、如抵赔原版书刊确有困难,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 1993 年后出版的图书: 1 . 5 个复本以上的中文图书,按原价 3 倍赔偿;2 - 4 个复本图书按原价 4 倍赔偿;2
武汉大学图书馆书刊损坏遗失赔偿办法. 图书馆任何书刊资料都是学校文献保障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系学校宝贵财产,为避免书刊损坏、丢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所借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时,必须购买相同版本的正版图书赔偿(影印本、复制本无效 ...
遗失单本期刊者,按全年订价的2倍赔偿。遗失期刊、报刊合订本者,按全年价的4倍赔偿。(2)进口外文刊物: 遗失单本者,周刊按每月价的2倍赔偿。半月刊按每月价的4倍赔偿,月刊按半年价的4倍赔偿,季刊和半年刊按全年价的4倍赔偿。遗失合订本者,按
3、遗失外文图书的按该图书定价的10倍赔偿; 4、遗失单本期刊的,按该期刊全年定价赔偿;遗失期刊合订本的,按该合订本定价的3倍赔偿,并另加装订费。 二、凡损坏书刊(包括剪裁、撕毁、涂改、污损、影描等)的,按损坏的不同程度分别处理: 1、读者在
(2011年11月修订,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原 清华大学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2012年1月1日起失效)图书馆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是学校财产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特对馆藏书刊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修订如下。
中外文多卷书、丛书中的一部分遗失,可分卷购回。如无法购回分卷,则按全套图书原价的 3 倍赔偿。 4. 期刊、报纸: ( 1 )中文刊物:遗失单本期刊者,按全年订价的 2 倍赔偿。遗失期刊、报刊合订本者,按全年价的 4 倍赔偿。
单份报纸按月价或季价赔偿;单本期刊系周刊按月价赔偿,月刊者季价赔偿,季刊者(双月刊)按年价赔偿;一般性报刊合订本按全年定价的 2-3 倍赔偿;影印、进口原版报刊合订本按全年订价的 4-5 倍赔偿。 丢失或损坏书刊,限一月内赔偿,逾期不赔,除停止
3、遗失单本现刊,应以同版本的新刊赔偿,不能用等价的其它刊物代替。. 若无法以同样的新刊赔偿时,则按本刊定价的5-10倍赔偿。. 4、遗失复本书库、学生阅览室的合订本期刊,应以同版本的新刊合订好后赔偿,若不能配齐所丢合订期刊,则按本刊全年订价的 ...
遗失多卷或整套图书中的一册,则按整套图书价格折算成单册价格按上述规定再加 1-2 倍。 4. 遗失图书赔款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回原书,可到流通部借书处凭收据和原书办理退款。 期刊: 1. 遗失单本期刊,按该刊全年价格赔偿。 2.
第四条 遗失或损坏单本中外文期刊,如系馆藏重点保障期刊,应按该本期刊订价的 5 倍赔偿;遗失或损坏非保障期刊,应按该本期刊原价赔偿。 第五条 遗失或损坏中外文期刊合订本,应按该期刊合订本价格的 5 倍赔偿。 第六条 成套图书若遗失或损坏其中一本
一、遗失书刊,可以赔偿相同版本或更新版新书,并缴纳 5 元材料加工费。 二、如抵赔原版书刊确有困难,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 1993 年后出版的图书: 1 . 5 个复本以上的中文图书,按原价 3 倍赔偿;2 - 4 个复本图书按原价 4 倍赔偿;2
武汉大学图书馆书刊损坏遗失赔偿办法. 图书馆任何书刊资料都是学校文献保障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系学校宝贵财产,为避免书刊损坏、丢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所借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时,必须购买相同版本的正版图书赔偿(影印本、复制本无效 ...
遗失单本期刊者,按全年订价的2倍赔偿。遗失期刊、报刊合订本者,按全年价的4倍赔偿。(2)进口外文刊物: 遗失单本者,周刊按每月价的2倍赔偿。半月刊按每月价的4倍赔偿,月刊按半年价的4倍赔偿,季刊和半年刊按全年价的4倍赔偿。遗失合订本者,按
3、遗失外文图书的按该图书定价的10倍赔偿; 4、遗失单本期刊的,按该期刊全年定价赔偿;遗失期刊合订本的,按该合订本定价的3倍赔偿,并另加装订费。 二、凡损坏书刊(包括剪裁、撕毁、涂改、污损、影描等)的,按损坏的不同程度分别处理: 1、读者在
(2011年11月修订,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原 清华大学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2012年1月1日起失效)图书馆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是学校财产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特对馆藏书刊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修订如下。
中外文多卷书、丛书中的一部分遗失,可分卷购回。如无法购回分卷,则按全套图书原价的 3 倍赔偿。 4. 期刊、报纸: ( 1 )中文刊物:遗失单本期刊者,按全年订价的 2 倍赔偿。遗失期刊、报刊合订本者,按全年价的 4 倍赔偿。
单份报纸按月价或季价赔偿;单本期刊系周刊按月价赔偿,月刊者季价赔偿,季刊者(双月刊)按年价赔偿;一般性报刊合订本按全年定价的 2-3 倍赔偿;影印、进口原版报刊合订本按全年订价的 4-5 倍赔偿。 丢失或损坏书刊,限一月内赔偿,逾期不赔,除停止
3、遗失单本现刊,应以同版本的新刊赔偿,不能用等价的其它刊物代替。. 若无法以同样的新刊赔偿时,则按本刊定价的5-10倍赔偿。. 4、遗失复本书库、学生阅览室的合订本期刊,应以同版本的新刊合订好后赔偿,若不能配齐所丢合订期刊,则按本刊全年订价的 ...
遗失多卷或整套图书中的一册,则按整套图书价格折算成单册价格按上述规定再加 1-2 倍。 4. 遗失图书赔款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回原书,可到流通部借书处凭收据和原书办理退款。 期刊: 1. 遗失单本期刊,按该刊全年价格赔偿。 2.
第四条 遗失或损坏单本中外文期刊,如系馆藏重点保障期刊,应按该本期刊订价的 5 倍赔偿;遗失或损坏非保障期刊,应按该本期刊原价赔偿。 第五条 遗失或损坏中外文期刊合订本,应按该期刊合订本价格的 5 倍赔偿。 第六条 成套图书若遗失或损坏其中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