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学生按要求修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通过考核即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获得与修读课程相应的创新成果,额外奖励 1 学分。参加创新创业讲座或活动八次获得 1 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讲座并提交观后感(小论文),累计八次计 1 学分,不足八次计 0.5
第一条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实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所取得的第一作者单位为 ...
论文 生活休闲 外语 心理学 全部 建筑频道 建筑文本 施组 方案 交底 用户中心 充值 VIP 消息 设置 客户端 书房 阅读 会议PPT 上传 书房 登录 注册 < 返回首页 创新学分认定规则[1 ...
第二条 从2013级开始,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至少4个学分的“实践创新学分”(民族特招生至少2个学分),未达到要求者不能毕业。实践创新学分是奖学金评定、三好学生等评比的参考条件。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为切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调动学生参与科技、竞赛、学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为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为了使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和管理更加科学、有效,特制定《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2017版培养计划,本科各专业学生应获得不少于4学分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包含 ...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学分模块和创业学分模块两个模块。. (二)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 ...
各学院:2020-2021学年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相关部处按照《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川大教〔2017〕130号)文件(附件1)精神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申报、审核工作。
审核通过后的相关学分填报数据由学院整理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复核备案,并由教务处导入教学管理系统。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可在毕业学期进行一次补报。 5.学校加强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对获取的相关学分进行抽检复审,在校园网上公示5天。
一、创新学分的要求. 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 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 为从制度上确保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 ...
第六条 学生按要求修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通过考核即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获得与修读课程相应的创新成果,额外奖励 1 学分。参加创新创业讲座或活动八次获得 1 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讲座并提交观后感(小论文),累计八次计 1 学分,不足八次计 0.5
第一条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实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所取得的第一作者单位为 ...
论文 生活休闲 外语 心理学 全部 建筑频道 建筑文本 施组 方案 交底 用户中心 充值 VIP 消息 设置 客户端 书房 阅读 会议PPT 上传 书房 登录 注册 < 返回首页 创新学分认定规则[1 ...
第二条 从2013级开始,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至少4个学分的“实践创新学分”(民族特招生至少2个学分),未达到要求者不能毕业。实践创新学分是奖学金评定、三好学生等评比的参考条件。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为切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调动学生参与科技、竞赛、学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为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为了使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和管理更加科学、有效,特制定《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2017版培养计划,本科各专业学生应获得不少于4学分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包含 ...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学分模块和创业学分模块两个模块。. (二)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 ...
各学院:2020-2021学年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相关部处按照《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川大教〔2017〕130号)文件(附件1)精神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申报、审核工作。
审核通过后的相关学分填报数据由学院整理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复核备案,并由教务处导入教学管理系统。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可在毕业学期进行一次补报。 5.学校加强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对获取的相关学分进行抽检复审,在校园网上公示5天。
一、创新学分的要求. 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 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 为从制度上确保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