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都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具体规定如下:一、设立条件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
其他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编号: 27001-006. 发布日期: 2015年9月. 实施日期: 2015年9月. 发布机构: 国家新闻出版署.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
二、申办出版单位的程序是什么. 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4)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 ...
出版单位营业执照 无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拟任出版单位向主办单位提交的请示件 无 申请 人自备 3份 必要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无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请示件 无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受理条件 ...
第十三条 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收到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 ...
单选题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须向()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A. 所在地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B. 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都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具体规定如下:一、设立条件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
其他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编号: 27001-006. 发布日期: 2015年9月. 实施日期: 2015年9月. 发布机构: 国家新闻出版署.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
二、申办出版单位的程序是什么. 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4)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 ...
出版单位营业执照 无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拟任出版单位向主办单位提交的请示件 无 申请 人自备 3份 必要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无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请示件 无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受理条件 ...
第十三条 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收到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 ...
单选题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须向()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A. 所在地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B. 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