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与绘画是我国古今艺术门类中两种极为重要的艺术形式,它们象一对同根同源的孪生姊妹,在中华文化艺术的大舞台上共同展示着高雅的魅力。因此,自古以来都有“书画同源”之说。研究发现,绘画艺术的重要美学环节,无不与书法艺术的美学环节一脉相通。首先,中国文字与绘画在起源上有相通之处。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卷一“叙画之源流”中,第一次从理论上阐述了书画同源的问题。他认为:在造字之时,书画同体而未分。商周时代的甲骨文和金文中保存有大量图画文字,这些字包括象形与指事两种功能。从这些图画文字中探索书画艺术的起源,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书画艺术是先有绘画,后有汉字;先有汉字,后有书法。换句话说,书法艺术是以绘画为基因,以汉字为依托的。书法与绘画是血缘相通的姊妹艺术。其次,中国书画在笔法上有相通之处。一是工具相同。中国书画的创作工具都是使用毛笔、墨汁和宣纸。二是笔法相通。书法与绘画都十分强调“用笔”,即使用毛笔作书作画的方法、法则、技巧、规律等等。书法和绘画都离不开线条的造型艺术,绘画“用线”与书法“用线”的演变脉络,都是由单纯到复杂。中国书画运笔的行--止,疾--徐,体现了人的情感速度和大自然速度的千变万化。中国书画所表达的感情起伏、心绪抑扬、生离死别、慷慨激昂等等,均含于行--止之间。历史上书画名家关于“以书入画”的妙语警句很多。明代唐寅在《论画用笔用墨》中说:“工画如楷书,写意如草圣,不过执笔转腕灵妙耳。可见,中国绘画将书法的“用笔”应用于创作,达到了更高的境界。三是墨法同源。中国书法和绘画都强调“墨韵”。俗云:“墨分五色”。“五色”一般概括为浓、淡、干、湿、焦。“墨法”的功能,在绘画上表现为使所画更能显露出轻重、向背、明晦之感,在书法上则表现为使线条更能展示出神韵、气势、妙趣之味。清代龚贤说:“墨(气)中见笔法,(则墨气)始灵;笔法中有墨气,则笔法始活。笔墨非工事也。”清代王石谷更具体地说:“凡作一图,用笔有粗有细、(用墨)有浓有淡、有干有湿方为好手。若出一律,则光矣!” 第三,中国书画在意境上有相通之处。书法和绘画共同的最高境界乃:“中庸”、“内敛”、“优雅”。而这一贯穿其中的最高追求均以“人格”为理想的终极目标。这就必然导致它们共同存在的相互连带和相互依赖关系。溯源问宗,中国书画正来源于中国先哲的中庸思想,追求的是天人合一,表现的是“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由于中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人文深厚,而在这片土地上诞生的诗歌,书画,音乐,舞蹈共同组成了这一庞大的文化体系。在历史的演进中她们通过自律,自我校正,自我放弃,自我批评和自我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东方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