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小帮手”现象的实例与分析在幼儿园里“小帮手”现象很常见,我们经常会看到老师请班上个别小朋友帮忙做事情,孩子们都很 乐意做老师的“小帮手”。正是这一司空见惯的现象才更值得我们去探讨它,发现隐藏在其背后的一些东西,比如说在这一现象当中,教师是怎样想的,孩子又是出于怎样的一种心理……下面,我们通过案例进行进行解析,以便引起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一、案例描述案例一休息时间,老师对一名幼儿说:“清清,你到前面来,看谁坐的好,不说话,就让他玩玩具。”被点到名的小女孩立刻离开座位,走到全班幼儿的面前,看了一下大家,说:“壮壮,自己去选一个玩具。”然后,她又继续巡视,一一走到每名幼儿的前面,停下来看看,在继续走,双手叉在腰间,一副小老师的样子。看了一会儿,她说:“比比去。”接着,她有分别拍了两名小朋友的肩和头,然后用手指了指教室一角放玩具的地方,示意他们可以去玩了。清清走了一圈后,开始点剩下的幼儿的名字让他们去玩。再整个过程中,其他幼儿都表现的很听话,很配合。案例二吃午点时间,三名幼儿再打闹,老师让三个人中的一人坐到前面请表现好的小朋友吃午点。坐在前面请小朋友吃午心的这名幼儿点了好多其他幼儿的名字。点名的过程中,他还向刚刚和他打闹的两名幼儿挤眉弄眼,刚刚和他打闹一名幼儿小声说:“我就知道他不会请我的。”到了最后,被老师点名的这名幼儿才叫那两名幼儿去吃午点。二、案例解析这两个案例都是在幼儿园观察到的,在这里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一)教师选取“小帮手”的标准及动机一般说来,教师选取的“小帮手”是两类孩子:一类是在老师看来表现好的、乖巧听话的、能力强的幼儿,另一类是调皮捣蛋的幼儿,以前一类为主。案例一中的“小帮手”就属于表现好、能力强的孩子,案例二中的“小帮手”属于后一类调皮的孩子。老师选取前一类孩子做“小帮手”,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个人对他们的喜爱,并且认为他们表现突出,因此有资格去管理班级其他幼儿。老师信任他们,认为他们可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所以会赋予他们一定的权力,让他们代替自己去行使一些职责,从中也锻炼了这些幼儿的能力。老师让后一类孩子做“小帮手”的主要原因是希望他们不要再调皮捣蛋,用这种方式制止幼儿的一些不良行为可能比一味的批评要明智一点。(二)“小帮手”的行为表现案例一中那个小女孩在做“小帮手”前后的言语行为判若两人。在做“小帮手”之前,她的言行就像个孩子,和其他幼儿没什么两样,符合她的身份和年龄特点。但是,在她被老师要求到前面来请其他小朋友玩游戏之后,即这个孩子成为“小帮手”之后,她的一言一行俨然就变成了一副小大人、小老师的模样,让人感觉到有一种以老师代言人的姿态自居的味道。或许与其说是老师的代言人,不如说是“权威”的代言人。她的言行中多了一份成人的成熟,多了一份居高临下的姿态,也多了一份拥有权威的权力感和优越感。从她的动作看,突然间多了叉腰、拍拍其他幼儿的肩部或头部等成人会对孩子做的动作;从她的神情看,刚才还是一脸稚气,此时却多了一种严肃和优越感;再看语气,比之前多了一份命令指派的口气。在她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她获得了一种满足感。她的这种行为表现不由得让我们猜想:这会不会是她班上老师平时对待幼儿的言行的翻版?案例二中的那个男孩被要求来请其他幼儿吃点心是老师让他不要再打闹的一种手段。但是客观上他做了“小帮手”,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履行了一定的职责。他做了“小帮手”之后,不再打闹了,而是坐在前面选表现好的幼儿去吃点心。但是不管之前和他打闹的同伴表现得再好(这里特指老师要求的不讲话、坐端正),他都没有请他们,而是请完其他小朋友,再来点他们的名。(三)对“小帮手”现象的反思案例一中的小女孩成为“小帮手”之后,她的角色也上发生了转变,她和其他小朋友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导致这一转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做“小帮手”就意味着老师赋予了她一定的权力,这个权力是其他幼儿所不能拥有的。这个时候,她和班级里其他幼儿的关系再也不是刚开始时的平等的同伴关系了。此时的她占有优势,比其他孩子更高一等,她与其他孩子变成了一种上下级的支配一服从的不平等的关系,是一般幼儿与老师代言人的关系。“小帮手”从一开始就是以一种 和其他小朋友不一样的“管理者”或者“教师的代言人”的身份出现的。教师往往是把自己的制度性权力下放给了充当“小帮手”的幼儿。在“小帮手”待命老师赋予的权力,帮老师做事、支配其他幼儿的过程中,他们会渐渐体验到其中的滋味,了解手中拥有的权力所带来的无上地位,这或许会意外地滋长这部分幼儿的权力欲。对于幼儿尤其是大班的幼儿,随着他们自我意识的觉醒,一种莫名的“自我力量感”在支撑着他们,有强烈的想支配别人、统治别人的愿望。从案例一中我们可以发现,“小帮手”的管理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在复制老师的管理行为。老师不经意间的一举一动,都被孩子惟妙惟肖地加以模仿,并准确无识别码地加以迁移。这就给我们的老师们提了个醒,要求老师要将尊重、爱护每一名幼儿真正落到实处,首先自己要以身作则,为幼儿作个好榜样。不适当的措施不但达不到预想的效果,还在无意间给孩子造就了一个“独裁者”的榜样。相信请“小帮手”带来的某些不良后果也是和老师请“小帮手”的初衷相背离的,老师的初衷绝对不是为了助长他们的“独裁者性格”。案例二中的那个小男孩虽然只是在客观上做了“小帮手”,但是他也同样被赋予了权力,并且他行使了这个特权,甚至有点“滥用职权”,知道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达到个人的目的,在选表现好的幼儿去吃点心时没有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因此,我们的老师在选这些孩子做“小帮手”时,是否应该考虑一下他们的做法对于别的孩子的影响,也许不能因为让他一个人能安静下来,而牺牲和忽视了其他幼儿的需求、权力和利益。这两个案例反映了当前幼儿园中存在的“小帮手”现象,由它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引起广大幼教工作者的重视和反思:教师应该如何恰当地赋予幼儿权力?应该如何让幼儿合理、正确地行使权力?在实践中,教师又该如何对幼儿的观念和言行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指导?等等。因此,基于上述案例中的情况,教师更应该对幼儿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必要的指导,以身作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给幼儿提供同等的机会和权利。要让幼儿清楚地意识到做“小帮手”没有什么特权和特殊待遇,“小帮手”不意味着权威、支配;“小帮手”不意味着权威;“小帮手”是为大家服务的,是要去帮助老师、帮助其他幼儿的,而不是去控制、支配、管理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