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
3、在任现职期内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著作和论文,撰写档案业务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关于副研究馆员的介绍如下:
副研究馆员是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名称,与大学副教授相当。任职条件为: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馆员 2 年~3 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馆员 5 年以上(有真才实学,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或有特殊业务技能者不受此限)。
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图书馆学、信息学或其他某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或译著;根据工作需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经验较丰富,经考察证明能够承担副研究馆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