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60天的英文原著阅读《The Moon and Sixpence》圆满结束了。我想每件事都应有始也有终, 那么不妨把心中所思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以便记录这期间心灵上的收获。这部由毛姆创作的小说之所以能在各书架热销,原因也在自己内心有了答案。我从自己的收获以及小说本身带给我的启发两个角度来作小结。 一、首先谈自己从这次阅读中收获的成长 1.没有什么是真的难的,只要你去”开始“行动。英文原著我也是第一次尝试,从最初的忐忑到进入情境,过程自然转化,根本没有想象中的看不懂,就算某个片段有很多单词不会,但这真的影响不了你对整体剧情的理解。所以难的是打破头脑里的思维限制,去真正开始并且坚持下去。 2.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每天15分钟的阅读累积,对于新单词的认知以及读后五道阅读选项的操作,都无形中拓展了英语整体的阅读理解水平。 3.合理利用了碎片式时间。一天24小时除去睡觉休息的时间,其实真的想利用15分钟去学习并不难。 4.加快了阅读速度。我记得以前考英语,阅读速度一直都比较快,这跟自己的性格也有关系。当然我始终觉得做阅读理解,第一次快速进行整体的浏览很有必要。这一次的浏览,可以快速把剧情或者人物进行大概的分类。接下来再进行详读,特别是针对第一次看不懂的细节进行推敲,这个“研磨”的过程有多用心就代表新的单词跟句型被牢记的程度。 5.享受到了英语的语言魅力。读很多中文的书,比如应童老师的书,时刻觉得能被她所呈现的智慧所吸引。然后深深地折服于她的思维模式里。而这次英文的表达,我也深深地醉徜于其中。特别是读到第22天时,有一小段对人物的描述,写道:“I do not know that it was attractive ,but it lit up his face,changing the expression,which was generally somber,and gave it a look of not ill-natured malice”(我不敢说他的笑容 多么好看,但是他一笑起来,脸就泛起光彩,使他平时总是阴沉着的面容改了样子,平添了某种刁钻刻薄的神情)。让我感受到英文表达中的精简和生动。 二、谈小说正文剧情以及给我的体会 小说整体线路围绕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展开。整体划分为三个断落。 1.他作为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美满家庭的中年男人,为了纯粹的喜欢“画画”这一嗜好,抛妻弃子,放弃一切原来的美好生活,过起了流浪 独处 落魄的生活。 2.在他饥饿交迫、病痛缠身的时候,是另一个热爱画画的伯朗士-施特略夫夫妇收留并照顾了思特里克兰德。在这个过程里,剧情有了波折,就是施特略夫的老婆勃朗什爱上了思特里克兰德,但结局以勃朗什绝望自杀告终。 3.最后是思特里克兰德辗转来到塔希提岛,并且与爱塔相爱,过完了余生。最后感染了麻风病,身体溃烂而亡。按照遗嘱,爱塔最后烧毁了思特里克兰德用生命画的壁画。 看完这波折的剧情,首先我特别敬佩思特里克兰德对安稳现世的放弃以及对理想艺术的追求。如果从艺术的角度出来,他无疑是值得被人敬畏与歌颂的。重要的不是他基础是一无所有,正是他基础诱人,是成功的证券经济人,有位优雅聪明的老婆,有可爱的俩个孩子。可以说他的身份地位经济都优渥的前提下,在一个看似追求理想有点晚的年龄段重新出发去追寻心中所爱。目标清晰简单不带任何功利性。有多少人忙忙碌碌只为达到他现在的生活,他却执此一念,放下所有。 也许在他的内心,这平淡的生活真的不是他所想要的。一个人为什么要活着?轰轰烈烈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关乎金钱与地位,在理想面前,这现世的姻缘也只是被看成了人性里不重要的一面。他爱画画,他也把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尽情奉献在了画画里。或许思特里克兰德的前妻并不真正懂他,就如同伯朗士-施特略夫如此深爱自己的妻子伯朗士,伯朗士却还是不自觉地爱上了思特里克兰德。有多少相处一室的夫妇是禁不起任何的打击。只有最后出现的爱塔深深爱着思特里克兰德,简单无条件,陪他走完了最后的人生。 我们无法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人生选择,从某种角度来说, 也能理解到思特里克兰德前妻的种种表现。我们也可以把伯朗士-施特略夫理解为一身善意,忠诚靠谱,也可以把他看成愚昧可笑的傻瓜。所以我想说的是,每个人的生活在书里呈现的都是片面的。我们是跟随着作者的思绪航线去理解的。知悉这一点,我们作为读者去看待人物跟剧情时,就会少了很多单一的评判。 最后一句总结,人生是短暂的却也够丰富多彩。时刻珍惜,当下的生活便是最好的。爱上读书,愿意与此刻的看到这里的你分享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