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个国家的民族企业,是指由这个国家的公民所控制的、国家能够影响和作用之、其行为能够始终服从于这个国家整体利益的企业。因此,以这种标准来衡量,在这个国家内由国外人士创立的、并被其他国家所作用与影响的跨国公司在国内的子公司,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企业如何在全球化、信息化的条件下发展中国的民族产业?我的基本看法是要从宏观、中观与微观,政府、社会和企业这些方面采取措施,促进中国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宏观上,政府要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外资进入的行为进行规范,最主要的现在要尽快通过和实施《反垄断法》,并且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外资购并的安全港政策。国外发达国家都有严格的对产业购并、兼并的管制政策。其中有安全港政策,就是对已有市场结构的情况下,通过购并,如果达到比较高位集中度的兼并,政府管理机构会出台很多限制政策。如果市场集中度不太高,就可能比较容易通过这个项目,这就是安全港政策。我们也需要这方面的政策。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制定对外资购并相配套的产业政策和指南,区分各种情况,规定外资购并的审批程序和外资进入程度,并对民族产业给予真正意义上的国民待遇。现在很多产业对外资开放,WTO五年过渡期过去了,开放的程度更大,但是跟外资进入相对应的民族产业在很多行业内还并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进入,它还没有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国民待遇。政府采购等,也是政府要给民族产业支持的重要落脚点。从微观上看,我们的民族产业要在真正取得发言权,真正赢得市场主动权,首先要做强、做大,不断地在竞争的环境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研发能力的提高,造就在市场竞争中的环境,用高质量的产品,高质量的服务赢得话语权,赢得全国人民的尊敬。高质量的国产货出来,政府的宣传,大家再去用,这两方面是结合的,缺了一个方面,这个事情就做不成,还是让外资产品垄断中国市场。最后,在社会层面上我们要提倡支持民族产业发展的舆论和风尚,要通过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使民族产业的发展,民族产业的产品达到与外资一样的认可程度,甚至很高的程度。媒体和这个研讨会在这方面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