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要求: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经过答辩。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