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生产要依据一定的规章、条例,并按照所示基准进行基础工作事项。而此时因个别雇员的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事故却不计其数。单纯注重利润收益,而忽略阶段性开展培训内容的重要意义,企业运营期间,所展现出的各项行为,便是其内部管制体系遭受弱化的根本表现。生产事项作为支撑企业内部系统营销关键,其核心内容是透过体系的加工、制造与生成等繁琐步骤,为企业带来丰厚利润。如若,企业运营系统缺失规律,便会引发一系列诟病的生成。
1企业安全生产管制近况
现阶段,碍于越加严峻的生产形势,诸多应对措施被重提议案,其中,便包括隐患排除法,作为高效安全对策,该方法印证了工作前期准备的关键作用。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生产制造业的年均事故率可占整体企业的63.5%,这说明了每年都有数以万计厂内人员因工作原因负伤或致死。经常性于企业发生的灾害事故,对社会现象会引起极为不利的影响。一部分原因是企业因自身发展趋势所致,生成较为落后的管制系统,体制的不完善,引发体系崩塌事故,并造成内部雇员身心遭受极大创伤。而另一部分原因则来源于雇员本身,因过于怠慢自身工作内容,造成安全管制意识的遗失,导致灾害事故频发于企业生产内部体系。为此,为改善事态的衍生局势,企业高层应校正内部管制系统,树立公正、合理的楷模姿态,以此来激励社会上依旧存在的缺乏系统性管制行为的以生产为中心的濒危企业。
2安全生产管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隐患及弊端
2.1缺失安全生产管制的责任感
生产管制行为需要充分理解其根本内涵,源于其内容具备一定的特性。作为高端工作规范,管制人员首要明确自身的工作态度,待工作实质事项应予以职责补充,以此加深与雇员之间的羁绊,仅有通过拉近企业与雇员的心理距离,才更方便实施对应政策,或是弥补措施。但是,作为企业内部系统运营的核心,由安全生产事项所引发的问题屡屡呈现。当下,一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安全管制不当,或是其他管制事项映现的问题,主要源于内部系统生产管制行为缺乏规范,并且责任事项落实不到位所致。而另一部分企业则不具备风险评估的基础能力,致使内部系统由原有生产规范,逐步演变至遗失主控制权。而企业雇员不具备基础素养,待安全生产事项的自我意识较差,造成企业安全管制事项呈现停泄。
2.2安管生产事项引发经济危机
风险事项的预测,作为企业前期运营基本准则,其重要性同期紧密关联着系统评估。因此,通常一些大型企业改善内部运营近况的方式,均是采取风险评估,便可恢复自身运营水准,但是,此项方法却仅针对少数大型生产企业的内部管制系统。由于,大型生产企业营销方式较为成熟,因此,诸多细小问题均无法对其产生较大危害。而中小微型企业却与之产生较大差异,源于内部体系尚待完善,在缺失水平管制行为的前提下,较易引发因生产事项所造成的安管隐患。07-09年金融海啸映现,诸多企业频临倒闭,其中尤为08年最为严峻,众多大型生产企业因自身管制不利,造成巨额亏损,许多企业迫于局势所需,改由政府接管,这场金融风暴持续三年,所引发的安全管制问题,非常值得后人深思。
2.3企业生产管制认知较差
碍于部分雇员具备意识诟病,其思想认知的不充分,引发出大量生产设备停车事故。而其中,也存在依靠自身工作经验无法解决的工作隐患问题。停车违章不仅会造成生产体系的整体崩塌,同期亦会带来诸多安全影响,生产措施缺失调理是一方面内容,而另一方面则因规章制定不具表率所致。雇员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动应对自身的工作内容,其根本问题源于企业内部系统缺乏管控行为。其中,部分指定条例等同书面内容,缺乏实质应用的相关经验。而另一部分,则是企业以口头的方式应对雇员,无法及时、准确的进行措施落实,不仅会造成问题层面扩大,同时也会使问题的危害性得以延伸。另外,因企业缺失一定力度的管制能力,所引发的危害现象数不胜数。政府与个人共同经管的企业更是如此,制定的双项管制内容,仅能执行书面的少数部分,而待安全事项的各项内容却视若无睹,最终引发内部滚至隐患,以及安全问题的呈现。
2.4企业雇员基础素养较低
缺失监管体系的企业,其问题呈现多项化,单一问题引发的负面现象频现于生产现场,但是,自然形成的管制系统同样缺失一定程度的运用规范,其问题同样呈现多面化。伴随科技的快速发展,车间内部现场的维护措施得以妥善衍生,为高效维护现场的生产设备,研究人员制定三项具体管制内容,并将生产体系分为三大类,高端类别、中端类别和底端类别的生产设备,其中,多数企业所用设备介于中端及底端两个体系之间,但是,在体系逐渐完善的当下,雇员自身问题明显增加,一部分企业管理者和雇员拥有共同的盲目思想,其内容主要源于设备的快速进步,认为单一运用精良系生产设备,便可充分保障体系的生产与制造具备高效的安全规范,并且会严重降低安全危害的生成,但是,正是这样的思想往往才是导致危害事故的最终原因。
2.5安全文化所引发的生产管制诟病
将具体的管制事项进行虚化,通常是多数企业的一项诟病,针对雇员培训内容的'忽视,或是实质开展培训,却将内容软化,待实质运用期间,缺乏现场实践经验,至此造成了管制文化内容呈现保守态势。安全文化是一家企业经营至今,通过对自身隐患问题内容的不断总结与探索,进而生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其内部架构较为复杂,并且缺乏与安全内容所对应的警示标语,因此,任雇员再优秀亦无法将其内容应用实质,内部体系仅有极少人员通晓其根本意义。当下,标准氛围的安全文化较难形成,而企业内部的雇员亦十分欠缺安全认知。在这样的局面之下,企业较难执行具备一定规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准确、可靠的操纵规范。
2.6过分轻视培训力度
培训具备一定的目的性,但是,却仅有少数企业知晓问题的重要性。部分具备一定生产经验的雇员,通常会自然生成强势心理,严重扭曲现场操作事实,因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并通晓多种工种的工作内容以及要点,便认为企业开展培训事项,为具备合理依据,以及与之对应的必要性。或是,近年来,学历水平及文化层次较高的企业人才进驻较多,而企业自然生成的逆向心理,认为投资培训内容,仅会严重浪费收入及利益,能省便省,因此,便随之减少了企业入职体系的三项重要标准,并将培训及教育内容予以弱化。
2.7安全措施投入力度不足
经历过内容改版的企业,便保留了一部分短时间内无法察觉到的安全隐患,管制部的精减将是企业经营至今,最为关键的一项重要问题,而此项问题将会因企业内部重要体系的遗失,而不断扩大自身的危害范围,首先,其问题处体现于雇员,因多数企业安管部雇员,同时掌管多项部门内容,因此,在雇员身兼数职之余,便再无精力进行安全内容的监管,而安全项的遗失,将同期严重影响到岗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主要体现于管制所用资金的投入情况,不论大中型或是小微型企业都具有资金事项的保守想法,尽量在运营期间降低成本投入,已逐步成为当下企业的固有思想。想法生成的主要原因是,多数企业认定安全事项不值得大量资金投入其中,因为,危害内容并不会频频发生,而是阶段式产生,那么,仅需当危害到来,进行资金投入便可。但是,随着危害事项的到来,原本单纯的一项问题将会延伸至严峻。
3安全生产管制工作存在主要问题隐患及弊端的对应整改措施研究
3.1严格落实内部体系安全生产义务
生产进程中,管制问题引发危害十分严峻,因此,基于生产管制问题,为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应优先针对问题对应点进行详细探讨,并通过问题重点,进而制定相关管制措施,以此保障内部系统运营安全标准。严格贯彻生产系统根源理念,并随之加强落实管制义务基本轨制。企业初设规模不会涉及管制事项,但随着体系不断完竣,各项制度随之成立。完善其中每一项制度,均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因此,成立规范化管制部,于此时显得颇为关键。其目的重在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并通过结合企业近况的主要内容,待急需投入的措施或政策予以执行。多项制度同期开展,伴随而来的是诸多问题的呈现,因此,管制部应针对问题的危害及严重性,待问题事项给予解决,以此高效提升内部系统安管力度。
3.2严抓基础内容管制行为
经多数企业实践内容表明,在提升力度的同时,体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措施得以加强,其应用目的也更为明显,雇员安全认知得以提升,各个层级的领导者也获得了责任感。具备优秀运作水准的企业,其基础内容并非不断加强人员管制行为,而是通过行为模式思考领导者的思想方针,运营轨道一般是由领导者所指定,而雇员仅是遵照条例的基本内容,去执行或是实施措施,其本身并无过错。只要依据详细的制度编定,并对不同级别和层次的人员或对象进行分析,而后根据内部系统评定基准执行集成式一体化考察,便可及时发掘到内部体系的近况问题。待雇员管制疑问,企业可参考如下内容:其一,快速建立审核基准,设定明确的奖罚条例,以此激励或是提升雇员的使命感。其二,多数研究人员透过内容实践,得出义务可加强企业待问题事项的详细定位,并更易实施与之对应的安全措施。
3.3加深风险评估印象
现如今,管制危害存在一定程度的潜在问题,这些问题无时不刻不对企业运营产生着危害及影响。潜在问题包含三个层面的主要内容,其一,危害内容并非刻意呈现,而是通过体系生成,逐步渗入内部系统,并通过系统诟病内容,从而对系统产生威胁或损害。其二,潜在问题等同风险事项,因此,不论雇员或是管制人员都应该针对风险评定方式有一个概况了解,以便危害发生,救治措施的及时执行。其三,通过实践措施内容,加强雇员及管制者待风险事项的印象观,其目的在于缩减问题危害等级,以便及时实施对应措施,降低危害延伸几率。评估即是预测、分析、探讨及总结事项或内容,以便更为准确的施以补救措施。
3.4开展具备安全意识的培养工作
首先,雇员应具备安全思想认知,针对雇员思想内容的教育,囊括三项重要方式:其一,单一思想认知教育。其二,通过部门制定安全方针,开展雇员基础常识教育工作。其三,以培训方式为引导,使雇员深入了解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联性。其次,雇员的法制内容教育,法制教育包揽四项方式:其一,运用专业培训手段,使雇员深入了解安全常识下的法制法规。其二,透过教育课程,使雇员明确内部劳动纪律。其三,劳动纪律作为基础,制定生产期奖惩制度规范。其四,使雇员明确与安全关联的国家刑法。并且,雇员理应具备安全技术知识,技术知识包括:其一,一般产线下技术常识。其二,一般安全措施下技术常识。其三,规范产线下卫生常识。其四,一定规范安全措施下技术常识。最后,雇员的安全技能教育,技能教育包含:其一,安全措施操纵技能。其二,安全措施防护技能。其三,安全措施应急技能。其四,安全措施避险技能。其五,安全措施救护技能,具体内容详见表1。
3.5营建企业文化底蕴
营建完善化的规章制度,透过经济内容献身说法。定期为雇员量身制定,可提升其素养的教育课程。内部体系构建党建体制,以此充分提升雇员思想水准。同时兼顾文化事项以及效益利润,以阶段性开展的知识项竞赛,来加深雇员的生产实践操作水平。连续违反三项规章制度的雇员,应予以开除。讲堂会议企业领导亲自讲解,企业文化内涵,并给予内涵内容,讲述企业发展至今所遇到的内部管制系统诟病,以此告知雇员安全常识对企业的重要性。通过不断进行完善的规章和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良好氛围的全新企业运行轨道。
3.6创新产线安全管制模式
管制模式种类丰富,碍于企业实质情境,不可一一进行实践,但是,如若不通过实践内容,确实无法准确了解到各项管制规范的具体功用。那么,首要明确规范的内容,以及应用基准,多数企业以预防隐患为主,那么选取防御性较强的规范,予以实行。其次,通过待危害事项的不断总结,运用自身的掌握经验,并借助内部载体,开展产线基础工作内容。最后,伴随着安全事项的深入,培训教育的重要性随之显露,将教育内容带入产线生产工作之中,并告知雇员经理论知识,开展自身工作内容,从而逐步建立企业内部安全体系的完整管制模式。
3.7隐患排除法加以云应用
批量施加隐患排除法,以此全面排减体制内部的系统隐患及弊端。企业生成问题需要较长的流程,期间可通过施以适当的隐患排除,缩减问题产生的危害范围。云应用法则既是针对隐患事项的整治,同时也是整改企业内部安全系统的重要措施。现阶段,大型企业应用该系统的范例众多。排除法于早期应用期间,其内容相较闭关经营十分类似,其核心均是针对系统内容的整改,但是,如今看来,排除法可是说是闭关经营的一个全面进化,其内容相较后者更为复杂,也更具深度,整改内容也更为完善。云应用排除法后,方案所达效果也更加符合企业管制规范。
4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永久主旨,适当地应用管制方法,能够使企业收获更高的经济收益。为保障雇员生命安全,创新内部系统安全管制模式是十分必要的。企业经营期间,领导者应根据现实需求,为企业不断注入新的营销理念,并同时阶段性的投入安全措施,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为雇员营建更为优质的生产条件。在制造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中,“管制”一词占据较大版面。大型企业,其内部空间管制相对复杂,但仍可根据其系统特性,待管制方法进行研讨、分析,并于后期基于管制对策。管制困惑经由管理弊端引发,可伴随对策措施的精确应用,待问题事项以逐步解决,并通过自身所获经验,及时给予隐患处以确凿的维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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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HSE监督在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摘要】安全管理,是现代企业重要的管理要素。而基层员工的安全行为,则是安全管理水平与效果的最直接表现。本文通过对HSE监督风险辨识、风险控制以及员工培训中的分析,阐述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实现安全管理。
【关键词】HSE 监督 安全管理 作用
岗位安全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安全管理效果的最直接体现。如何提升基层岗位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在直接施工环节的安全掌握,是管理层非常关注与着力解决的重要工作,也是提升 安全生产 水平的最好办法。
坚持从保障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出发,立足源头防范,强化过程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规范员工行为,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在工作实践中,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 深入查找风险点源,开展危害辨识活动
为了全面提高岗位员工安全素质、控制和规避各类风险,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风险识别。
1.1 全员参与风险识别活动
岗位员工结合工作和发生在身边的事故案例,从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等各方面,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填写岗位风险识别记录,力求涵盖所有设备设施和操作过程。通过填写岗位风险识别记录,使员工在书写中再次加深了风险的印象,提高了辨识能力。
1.2 系统评估危害风险
根据队内站所的性质,按照输油系统、污水系统、注水系统、变电系统等,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依据 经验 法进行分析评价。按照较高风险因素、一般风险因素、低风险因素等级别,对危害因素制定风险控制 措施 。如输油系统,从伤害方式上看较高风险主要集中在火灾爆炸、油气泄漏等方面;从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上看,较高风险主要集中在特种许可作业、压力容器作业、油气密集区作业等方面,为日常管理中的风险控制重点进行了明确
通过危害因素识别活动,提升了从设备到操作过程安全风险的全面预防,岗位员工在分析、讨论、记录中,较好地掌握了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伤害和风险、应采取的规避措施和应急处置 方法 ,达到了知安全风险、懂规避措施的目的,潜移默化中实现了全员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的自主提升。
2 紧密结合生产实践,完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管理是HSE体系管理的核心。依据风险识别结果,开展风险可视化管理,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2.1 对较高风险,优先考虑完善相应的管控措施
列入队、班组检查的重点内容;岗位现场实施目视化管理,时刻做好风险提示;配套完善应急预案等。
2.2 对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视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上岗前以安全提示、班组安全讲话周安全经验分享等方式对员工进行 教育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和检查方式。
3 推行“四监督“”管理,切实保证风险有效受控
生产现场的绝大多数事故和隐患,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只要人的不安全行为彻底控制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基本杜绝了。因此,要着眼员工的操作行为规范,探索推行了以强化生产全过程风险控制能力为核心安全“四项监督” 管理。本着全过程受控的思想,运用程序手段,规范和约束干部员工,更有效地履行岗位责任制,增强生产全过程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3.1 自我监督
以提高执行标准入手,加大各特殊工种培训的力度,用班前教育、安全早会、周培训、月轮训等方式,培训员工对岗位标准学习和执行,使员工达到对照执行标准自我检查、自我控制、自我验收、自我管理,达到我要安全,安全在我自己手中的目的。树立我的系统我负责,我的辖区我负责,我的岗位我负责的责任意识,把安全监督作为自己的责任,在员工心树立“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您放心”理念。
3.2 横向监督
鼓励岗位员工之间横向监督,使员工像寻宝一样,积极“查找本岗位及其他岗位的安全隐患”、“指出他人的违章行为”,建立违章行为“报料制”,发现违章行为积极上报,核实后给予奖励。还组织各系统内部同岗位的定期相互监督检查,既达到以查代训的目的,又达到相互学习安全管理经验的目的。
3.3 纵向监督
落实全员安全职能,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责任。干部员工做到层层监督:干部按分管工作重点监督、安全员专项职能监督,班长岗位工作时时监督,实行首问制和跟踪督办制,把跟踪督办和责任追究延伸到干部,落实到岗位,精确到点位。
3.4 程序监督
严格执行风险作业程序、岗位操作程序、巡回检查程序、 岗位交接班程序、应急处置程序、隐患上报程序等操作程序,通过程序监督,约束和引导干部、员工做到有章可循、有章会循、有章必循,“三违”行为明显减少,生产过程安全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
安全“四监督”管理,提高了干部员工的责任意识,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
通过开展“像寻宝一样查找安全隐患”活动,避免了多起事故;通过生产参数时时检查,建立隐患首问制,强化了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控制,降低了风险因素的产生。
4 强化培训、监管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刚性执行
执行力是安全 规章制度 得以正确实施的关键。几年来,始终注重采取有效手段,抓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在现场的执行力度。4.1 注重员工素质培训,提高员工技能
提高现场的执行力度首先就要注重员工素质培训,提高员工技能。通过多年的探索,确立了“因需、因岗、因人、因疑”培训原则,采取分工种交叉训练、多岗位跟班学习、特殊工种外出培训、技师现场培训、导师带徒结 对子 ,狠抓员工技能培训,确保员工能够熟悉本岗位危害因素、控制方法及应急处置措施,既依法履行告知责任,又使员工掌握风险控制措施,实现各岗位的风险控制闭环管理。
4.2 坚持过程监管,确保各项规定有效落实
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分别组织开展日、周、月度检查和抽查,确保岗位员工严格按章操作。在日常操作中,员工必须熟悉掌握工序操作规程、懂得辨识存在的风险,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对非常规作业、高危作业等,必须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升级管理。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排查隐患并制定预防措施、通报检查情况、分享本月发现的各类“三违”行为,杜绝同类事件的重复发生。在班组内部落实安全经验分享活动,实现“别人亡羊我补牢”,将风险管理贯穿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4.3 强化消防演练、放喷演练、人身伤害等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建立“班组周演练、月演练”机制,把实战演练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列入月检查,提高员工规避风险能力和实战能力。
4.4 严格绩效考核,推动全员HSE职责落实
完善HSE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层层签订安全环保 责任书 ,把管“目标”与管“过程”同步起来,将基层班组的HSE绩效表现与月度奖金、年终业绩奖兑现、评优选模、个人成长等严格挂钩,形成“教育使其不为、制度使其不能、奖励使其不怠、严惩使其不敢”的良好氛围,有效地发挥了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落实的原则。
通过以上措施,干部、员工的执行力大大增强,工作行为更加规范,班组的基础管理工作更加扎实,风险防控体系更加牢靠,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试谈HSE安全管理》
摘要:本文首先概述了HSE安全管理体系和建立HSE安全管理体系的意义,然后分析了HSE安全管理体系执行力不强原因,最后探讨了HSE 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和企业实施 HSE 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步骤。
关键词: HSE 安全管理体系;意义;实施;具体步骤
1 HSE安全管理体系的概述
HSE 管理具体包括对健康 (health)、安全 (safety)、环境(environment) 这三者的管理,是将组织实施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通过HSE管理体系有机的把程序、职责、做法、过程、资源和组织机构等要素构成为一个整体,通过先进的科学系统运行模式把这些要素有机地融合,使之相互作用、互相关联,形成一个整体动态的管理体系。
该体系最初由国际很知名的石油化工企业提出,是石油化工企业多年积累经验形成的一个管理概念。要求组织进行自我的风险安全分析,以确定自身的活动有可能发生的后果和危害,从而采取一定的有效防范措施和控制手段,尽可能减少引起人员伤害、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的几率。HSE管理体系强调的是持续性预防,具有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等自检机制,是一种非常现代化的效率管理模式,是现代企业通行的制度之一。
HSE 管理体系中H(Health 健康)指的是人身体上、心理上一种正常的状态,没有疾病;保持 S(Safety安全)是指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意识的改善劳动条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健康、安全、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顺利的更有效率的进行;E(Environment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活与人类和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各种自然因素与作用力的总括,其中不仅包括组合的各种自然因素,还包括自然因素间与人类相互作用形成的生态关系。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安全、 环境与健康的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把 Health(健康)、Safety(安全)和 Environment(环境)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动态化的管理体系,是现代石油化工企业的必然选择。
2建立HSE安全管理体系的意义
HSE管理体系的形成实际上就是把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和原则运用到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当中。用于指导企业通过经常和规范化的管理活动,实现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目标,建立一个符合要求的HSE管理体系,再通过不断的评价、管理评审和体系审核活动,推动这个体系的有效运行,达到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与以往单纯的生产安全管理不同,HSE管理模式把生产安全与员工健康、生存环境融合成为一个整体,实行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全过程管理。它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具有领导承诺、全员参与、程序/文件化管理和持续改进等特点,是在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提高。HSE管理体系作为一个国际上承认和正在实施的标准,在我国企业及早实施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它的体系框架和IS09000及IS014000系列标准有相似之处,企业、公司如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环境体系认证后再实施HSE管理体系,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这几套标准均是贸易准入的条件,它们的实施有利于企业消除贸易壁垒,进入国际市场。
3HSE安全管理体系执行力不强原因
目前,许多企业存在着三违现象;低级错误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施工作业标准不一致;赶进度、冒险作业,减少必要的安全控制环节;工程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等执行力不强的现象。分析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
3.1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存在安全意识松懈,抱有不一定发生事故的侥幸心理,这虽然是人之本性,但深层次的原因是公司安全原则不明确,大家没有认同一致的安全价值观。
3.2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一是虽有制度规定,但缺乏系统的标准,所以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标准不明确,存在较大弹性,给执行者和监督者都带来疑惑;二是培训不系统、不专业,进行了培训,但没有达到好的效果。各级领导对如何承诺和引领安全管理缺乏有效的方法、手段和以身作则的行为。各级管理层普遍缺乏有效的管理技术、方法和技巧,一些企业以会议决定、搞活动代替了程序管理,导致HSE系统的管理方法不延续,基层忙于应付。
3.3责任不清,职责不明
没有真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直线管理责任体系,从职能部门到车间主任、技术人员普遍认为安全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导致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每个人的岗位工作中;虽然有安全责任制,但具体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如何执行,没有规定和标准。
3.4评估不足,缺乏激励
没有建立系统的作业观察和改进机制,对员工行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靠个别人的经验和领导的感情进行判断。对正确行为的激励不够,削弱员工的积极性。对大小事故的处罚不力甚至不处罚,导致员工对不安全行为的认可。
3.5没有充分吸取事 故事 件教训
事故调查过分强调追究责任,没有更多地查找根本原因和员工违章的深层原因,重罚轻奖;对未遂事件不上报,不进行原因分析与共享,失去消除隐患的机会。
3.6承包商管理缺陷
承包商的培训流于形势,没有根据承包商人员素质特点设置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承包商的培训依赖于进厂前的培训,没有对承包商自身培训进行有效监管。承包商以包代管,层层分包,没有设置必要的监管环节和程序。
4HSE 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4.1 加强培训
HSE 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依法行事,预防为主,追求最大限度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的管理体系。全员参与――全体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企业只有通过以人为本的管理,实施全员参与, 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不断提高每一位员工的 HSE 意识和技能。依法行事――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是一项基本要求。
对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应及时识别、获取、跟踪, 对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工作需要加强 HSE 教育培训, 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降低职业危害, 减少生产、建设、经营等活动中各类事故的发生, 形成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持续改进――持续改进是企业 HSE 管理体系追求的一个永恒目标,体现在两个层面: 一是在过程和管理体系上,通过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 HSE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提高管理体系及各个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从而确保体系的持续、有效、高效运行;二是在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中通过持续进行风险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地控制危害及环境因素,不断提高企业对各类危害的预防和控制能力,从而实现 HSE 管理绩效的持续提升。这些工作对大多数企业是个新的挑战,通过培训解决是最好的
办法。
4.2 推行 HSE 认证
实施健康、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可以确保我们遵守法律、法规,减少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和投诉,减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费用的开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在立法者、消费者和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各级企业高层管理者应尽快建立明确的HSE目标、标准、职责和HSE业绩考核办法,并配置相应的资源,这里所说的资源是指体系实施所需的人员、资金、设备、技术和方法等。企业最高管理者对HSE管理应从设计抓起,认真落实并考核设计部门高层管理者HSE的责任。
4.3 抓好风险评价工作
对所有活动和设施的 HSE 风险进行评价,建立削减风险的行动计划和措施,并定期评审有关程序是确保 HSE 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存在 HSE 危害和影响隐患的活动都需要进行风险管理,明确指出与危害相关的所有操作活动、作业者责任和应急措施,并在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制定《HSE 作业计划书》《岗位 HSE 指导书》和 HSE 检查表( 简称两书一表) 的活动。
4.4 组织 HSE 交流
为了方便地进行HSE管理信息交流,为各企业内部建立HSE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应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 HSE 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编写有关 HSE 的专业培训教材,邀请专家、学者作 报告 ,并在 Internet 上建立网站,开辟“HSE 专栏”,及时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 HSE 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技术等信息,以达到资源共享,促进各企业 HSE 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
5企业实施 HSE 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步骤
5.1坚持分类指导,摸索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机制。要根据企业的现状,探索研究符合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并分类指导实施。全面实施 HSE管理体系,宣传贯彻HSE思想,融入HSE管理理念,执行好现行各项规章制度。
5.2认真制定规划,积极推广与实施HSE管理体系。加快HSE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步伐,并与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及认证》工作有机结合。企业要结合实际,分别不同类型,认真抓好体系建立的试点工作和认证的试点工作,抓好典型引路,全面铺开并取得成效。
5.3强化“风险管理”,切实搞好事前预防。以防止事故和降低危害为重点,在基层单位实施“风险管理”, 确定初始事件或危害,找出相应对策和有效消减措施,制定“风险管理”实施程序,及时 总结 、交流,努力做到全员参与,动态管理,提高危害识别、确认能力,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使生产经营活动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使HSE管理体系的要素实施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
5.4结合“三同时”,分层次搞好建设工程(项目)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搞好企业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对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新项目要通过预评价机构进行预评,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从而把好安全生产的源头关,消除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
6结语
HSE管理是 企业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主要条件,需要集中精力、大胆探索、不懈努力。必须结合企业实际,突出HSE管理工作在不同时期的矛盾和主要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体系推进不是最终的目的,要坚持安全环保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通过不断提高HSE管理水平,确保企业整体安全环保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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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盘林.基于HSE管理体系体系下的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与安全 文化 [J].湖南农机,2010,37(4)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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