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是中国近代监狱改良的先驱,他将西方资产阶级监狱思想引入中国,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封建正统狱政思想的范畴,把中国监狱制度推向了近代.沈家本监狱思想蕴含着先进的狱治理念,认为监狱管理状况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尺、对罪犯应施以感化教育、主张监狱官吏必须进行专门培养等思想内容,对于当代文明监狱的创建,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与借鉴作用.沈家本的著述十分丰富。他的法律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 沈家本是近代著名法学家。他认为,实行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举全国之精神,胥贯注于法律之内”。 (一)论法的性质和作用沈家本沿袭先秦法家的说法,来阐释法的概念。他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物的一种客观标准。沈家本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二)法随时变,“会通中外”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用。(三)法须统一、平等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未废除,新旧参差,轻重互异,提出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统一、平等的原则。此外,沈家本还主张打破良贱界限,废除买卖奴婢的制度。(四)教化为先,以刑辅之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与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他说:“先王之初,以教为先,而刑其后焉者也。”二、“平恕”的审断之本沈家本十分重视用法“平恕”,执法“得中”。他不但重视立法详审,尤其是注重严格执法。他认为要想做到公平执法,就需要有仁恕之心。从这种仁恕之心出发,沈家本还深入研究了中外的刑法制度,提出了反对严刑重罚、用法从宽的思想。沈家本认为,要做到公平执法,必须依法断罪,反对比附。这样,沈家本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废除比附援引旧制。三、“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沈家本深深懂得,有了好的法律,还要有好的执法之人,才能推行资产阶级法治。他得出结论说:“盖可知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矣。”第一,所有国家官吏,上至中枢长官,下至百里长吏“皆宜知法”。 第二,司法官吏应有专门学识。“治狱乃专门之学,非人人之所能为。” 第三,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沈家本十分重视法律教育,特别是他把法律作为一种专门科学看待。 四、法学盛衰说沈家本十分重视法理学的研究和宣传,并专门撰写了《法学盛衰说》,剖析了中国法理不发达的原因。沈家本强调指出,法理学对于立法、司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沈家本对于中国法学盛衰的原因,作了较深入的探讨。他明确指出了法律和政治的关系是政治决定法律,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法盛政不一定盛,法衰而政必衰。综上所述,沈家本法律思想的主流,是民主的、科学的、是具有一定人民性的,特别是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与法学的进步思想性质。同时,他又是一位卓越的法制改革家,具有丰富的治法经验。他的论著,是我们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史的一份宝贵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