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以能源结构调整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思路论文
摘要: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本文在梳理贵阳市能源消费及结构的基础上,分析研究现阶段贵阳市能源消费及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适合贵阳市未来能源结构调整发展路径及促进碳减排的对策,从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关键词: 能源 结构调整 低碳经济 对策
1 贵阳市能源消费现状
1.1能源消费情况
贵阳市是一个资源相对匮乏的中心城市,石油、天然气自给率几乎为零,煤炭资源储量相对丰富,但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自给率较低。贵阳水能资源可开发潜力有限,可开发的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相对贫乏,同时又缺少稳定的天然气供给来源,因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很难改变。而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在日益趋紧的全球和国家碳约束下将成为新的劣势。
“十二五”期间,贵阳市能源消费总量从1639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10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5.15%。能源消费以第二产业为主,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1.7%。2010-2012年的能源消费增长率呈上升态势,2011年达到13.1%,为近几年来增速最快的一年;之后国家开始对高耗能产业进行宏观调控,能源消费增速开始下降,2015年能源消费增速为1.2%。
1.2能源结构情况
2010年到2015年贵阳市能源消费总量逐步增加,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相比2010年增加了28.57%。其中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相比2010年增加了25.76%;2015年石油消费总量相比2010年增加了36.83%;2015年天然气消费总量相比2010年增加了1175.93%;2015年电力消费总量相比2010年增加了7.72%。
在近年来贵阳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仍是最主要的能源消费品种,2010年以后比重始终维持在30%以上。
2010年及2015年贵阳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的比重分别为34.53%、29.26%、0.52%、35.69%和33.78%、31.14%、5.18%、29.90%。
2 贵阳市能源消费及结构方面面临的问题
贵阳是一个典型的能源受端城市,主要能源更多依赖外部调入,原煤、本地电力产量有限,油品、天然气则完全依赖外部调入。
贵阳市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总量相对较小,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仍然是首要任务,能源消费还将持续增长。贵阳市煤炭资源仅能满足40%左右的需求;成品油供应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统一调拨,天然气依靠“中缅”及“中卫”长输管道输送;“十二五”期间一次能源自给率为18%左右。新能源资源禀赋较差,难以在短期内大幅提升。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难以改变,二氧化碳减排面临巨大挑战。
贵阳市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为2107.74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石油、电力及天然气消费量占比分别为:34%、31%、30%及5%。
2.1能源消费结构高碳特征明显
2.1.1煤炭消费占比较大
贵阳市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为711.92万吨标准煤,在贵阳市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最高,达到34%。
由于煤炭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在化石能源中最大,因此应有效降低其消费占比,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寻求天然气等替代燃煤的途径。但贵州省是我国长江以南的主要产煤区,煤炭使用优势明显,而且火电、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的煤炭用量短期内不会减少甚至会出现一定量的增长,对贵阳市减少碳排放造成较大压力。
2.1.2石油消费量持续增加
贵阳所有石油都靠省外调入,主要通过管道、铁路、公路运输。贵阳市2015年石油(包含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和石油制品)消费量为656.33万吨标准煤,占贵阳市能源消费总量的31.14%。作为国家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城市区域性试点城市,贵阳市目前公共交通营运车辆推广使用LNG、甲醇、气电(油气)混合动力的改造已完成,私家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配套设施尚不完善,暂不具备大规模推广使用条件。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社会对石油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强,石油消费量持续增加,比重可能会提高。而石油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因子较高的能源,其用量的持续增加,是贵阳市实现低碳发展面临的又一难题。
2.1.3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有限
根据《贵州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估报告》成果,贵阳市有一定的风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花溪、修文、息烽、乌当、清镇等地,能进行少量开发利用。贵阳市水能资源较为丰富,但开发利用程度较高,进一步开发的空间十分有限。由于贵阳市自身资源禀赋原因,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匮乏,开发难度大,开发空间十分有限。
2.1.4天然气消费比重较低
“十二五”期间,贵阳市已基本完成焦炉煤气的置换工作。随着各地LNG供气站的建设以及长输管道天然气入黔,贵阳市城市燃气气源结构调整成以天然气为主、其他气源为辅的格局。
贵阳市2015年天然气消费量为109.22万吨标准煤,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18%。
作为清洁能源的天然气占比较低,目前贵阳市的天然气消费以民用建筑物为主,工业的天然气使用比例不高,天然气消费与全国、世界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同时,贵阳市天然气价格调控机制不完善,价格调节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目前的天然气价格机制并没有充分体现其对天然气消费结构的调节作用,用气结构不合理,市场发展不能统筹兼顾。
2.2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煤炭是能源活动中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在常规能源品种中其排放因子最高,因此,对煤炭消费量的有效控制是实现减少碳排放控制的有效途径。
在煤炭使用方面,“十二五”时期,贵阳市提出要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因为煤炭的价格优势以及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煤炭消费总量2010-2015年均增速4.69%,虽低于同期能源消费总量增速0.46个百分点,但实际控煤措施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
我国目前的能源比价关系特征为煤炭较油气价格偏低。因此在煤炭的主要替代能源方面,由于天然气价格调控机制不完善,价格调节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导致天然气价格偏高,除部分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自觉进行燃煤改燃气外,多数企业出于自身成本考虑,都不会主动寻求改变,更多只能依靠政策推动企业实施煤改气工程。
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导致的煤炭价格相对较低,天然气价格高,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成本高,都是阻碍贵阳市能源结构优化的主要障碍。
2.3人口快速增长导致生活能源消费量增速过快
人口城镇化加快,经济增长比预期的快,对资源的需求超过预期,环境压力增大。人口增长是影响能源消费的长期因素,随着城镇化率、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能源的需求亦在快速增长,2010年到2015年,贵阳市平均人均生活消费能源能耗从0.63tce/人增加到0.64tce/人,生活能源消费总量从273.26万吨标准煤增加到296.08万吨标准煤,而且生活能源消费对经济总量贡献率几乎为零,加大了贵阳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难度。
2.4技术节能潜力有限
“十二五”期间,贵阳市节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逐年增强。2011年—2015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555.5万吨。由于“十二五”时期贵阳市落后产能淘汰已基本结束,继续挖潜的潜力不足,工业部门的节能潜力已非常有限。
3 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对策
3.1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鼓励力度
贵阳可再生能源政策应加大对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鼓励力度。扩大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投入项目数量,加大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力度,更多地将政策的关注点转向太阳能等其他的可再生能源,降低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度电成本,使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均衡发展。
3.2合理开发可再生能源
虽然加大可再生能源的投入能够有效地减少煤耗,带来环境效果,但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技术不够成熟,其成本较高,过分地扩大可再生能源比例也会带来成本的过度增长,因此应该在环境效果和成本增长之间找到平衡点,确定较为合适的可再生能源比例。
3.3限制煤炭等化石能源使用量
优化电源结构,严禁新增燃煤发电机组,严控新增煤炭消耗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对工业企业进行“煤转气”改造,完善工业企业“煤转气”价格补偿机制。制定民用燃煤使用政策,严格限制民用燃煤的使用量,并在城镇逐步取缔民用燃煤的使用。
3.4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率
随着“中缅油气输送管道”及“中贵联络线”分别建成通气,贵阳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升。加快贵阳燃气管网等基层设施建设,扩大天然气使用范围,由中心城和新城向乡镇及农村地区拓展。利用天然气助推贵阳市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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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研究摘 要: 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以重化工产业为主导的中国工业化进程不可避免地要消耗大量能源和资源,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和气候压力。积极实施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如何在未来的发展中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增长,我国需要有正确的对策措施。本文介绍了低碳经济的内涵,对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关键词: 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生态责任1低碳经济的内涵和特征“低碳经济”概念最早是英国始于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问题的考虑,率先在《能源白皮书》中提出的。其关键在于降低单位能源消费量的碳排放量,控制C0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社会日益受到能源和环境约束的背景下,尽管低碳经济的表述方式存在差异,但低碳经济的内涵可以概述为一种由高碳能源向低碳能源过渡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及创新,推动节约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促进经济社会向低能耗、低碳排放和高能效的模式转型。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具有经济性、目标性和技术性三个主要特征。该经济发展模式是在减排二氧化碳、减少碳源以及增加碳汇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从而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和承受能力,使社会经济体系向低碳经济转型。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是建立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体系和低碳产业结构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并构建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市场机制体制。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是制度革新和技术革新,低碳技术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技术、二氧化碳的捕捉和埋存(CCS)技术以及煤的清洁利用技术。因此,低碳经济的实质就是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运用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高效节能技术来改造现代化工业,从而实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伟大变革,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2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都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为核心的“低碳革命”,着力发展“低碳技术”。这对于我国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加速阶段,我国碳排放总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由于人口庞大,减少贫困、发展经济、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仍然是中国面临的最大任务。因此中国也只能做到相对的低碳经济发展。这意味着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整体上仍可能呈现继续增长的趋势。当然,仍面临其他一些因素的制约。(1)能源供给结构的制约。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资源压力迅速增大,资源供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需要。而我国最主要的能源恰恰是煤炭,目前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煤炭几乎占70%以上,形成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由于煤的碳密集程度较高,因此,这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具有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强度大的基本特征,而较高的排放强度将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2)低碳技术水平的制约。由于我国总体上自主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高,现有降低碳排量的技术水平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在低碳技术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新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方面,如氢能技术、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大型风力发电技术与燃料电池技术等,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差距还较大。而在发电行业中,我国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热电多联产技术、高参数超临界基组技术等也仍未成熟,与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将面临低碳技术水平的制约。(3)温室气体减排的制约。近年来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二氧化碳净排放增长量在不断增加,达8.24亿吨,占世界总增长量的27.3%。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的净增长趋势表明我国有必要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国际上要求我国参与温室气体减排或限排承诺的压力与日俱增。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减排节能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国在未来的几十年间,需要在温室气体减排与工业化发展之间进行协调发展,并寻求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3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必须关注的话题。低碳经济为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笔者认为目前我国要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与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低碳经济的发展战略,逐步建立低碳经济的政策框架。(1)法律规范低碳经济发展。政府需要制定一系列低碳经济法律和政策,将重点放在发展低碳经济上,如制定《低碳转换计划》,并制定出诸如《低碳经济法》、《循环经济法》以及《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可再生能源、环境保护的法律需要作进一步修改,通过立法、修改法律以及采取实际行动来贯彻执行这些法律,支持企业走发展低碳经济的道路,为中国特色的经济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提供可靠的保障。(2)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降低碳排放量的一种重要措施。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关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经验,大力提倡使用太阳能、生物燃气、地热等清洁能源,强化太阳能的研制、开发与利用,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提高其使用比例,并进一步落实政府鼓励政策。积极将低碳能源技术应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在发电行业中使用可再生能源所占的比重要逐步提高,同时大力发展风力发电,促进现有风力设备的更新换代,降低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挖掘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为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术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3)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制开发。首先成立专门的国家级低碳经济研究机构,制定低碳技术开发计划,为从事低碳经济的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技术指导,从国家层面上统一组织协调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工作。其次,以政策调节手段增强减排能源有效利用的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研制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限制高碳排放,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的发展道路。理顺企业风险投融资体制,支持企业开发低碳先进技术,对积极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分别从资金匹配、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再次,加强国际企业间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我国的低碳技术转让,并整合国内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多途径地迅速推广和应用,以不断增强我国碳减排的技术支撑能力。借鉴日本的做法,每年投入巨资发展低碳技术,加大资助发展清洁煤技术、收集并存储碳分子技术等研究项目,以大幅度减少碳排放。(4)建立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结合“十二五”规划,把发展低碳经济列入城市和农村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出台低碳经济模式下的财政、税收、产业、技术政策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引导重工业降碳。择机推出碳税、排放贸易机制和税收优惠等经济政策。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生产者或经济行为给予补贴,是极大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增加工业能效以及竞争力、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经济手段;对低碳经济发展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措施。对使用可再生能源相关设备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可享受额度不等的减税额度。此外,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机制,加强财政和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建立低碳经济政策体系。参考文献[1]谢军安.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路与对策[J].当代经济管理,2008(12).[2]OECD.环境绩效评估[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3]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4]张坤民,潘家华.低碳经济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5]肖歆.探寻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路径[J].经济师,2009(9).[6]陆小成,刘立.区域低碳创新系统的结构功能模型研究[J].科学研究,2009(7).
随着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能源需求保持稳步增长,温室气体排放与气候变化问题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和需要共同面临的挑战。根据国际环保组织“全球碳计划”的测算,中国作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兴国家,能源消费增长迅速,中国的碳排放总量于2006年超过美国,人均碳排放于2014年超越欧盟。作为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碳减排方面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与贡献,相继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等行动政策。根据《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我国确定于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逐步实现向低碳经济的转型。但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这不仅表现在人均GDP差异巨大,还表现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并进一步产生地区间碳排放转移与碳泄漏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厘清地区发展不平衡对低碳经济转型造成的压力与挑战,明确各地区碳排放的驱动因素,为各地区制定差异化的二氧化碳减排政策提供依据。
一、地区发展不平衡与碳排放现状
二氧化碳排放主要由经济活动中的化石能源燃烧产生,因此碳排放问题实际上是一个能源问题。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表现在经济活动在空间分布上的差异,并会反映到能源系统上,导致碳排放在地区间的不平等。二氧化碳减排是一个涉及时间、空间和行业的复杂系统,政策制定需要地区间的协调与配合,从而减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分解与最终实现[1]。
(一)地区间碳排放差异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资源禀赋、地理条件、国家给予的定位与政策不尽相同,导致各地区发展速度不一致,地区之间存在巨大的发展差异。由于二氧化碳排放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息息相关,最终在二氧化碳排放方面各地区也存在显著的差异。碳排放的核算问题一直是学界研究的一个主题,目前采用最多的是基于能源消费量的计算方法[2]。参考IPCC和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提出的方法,计算出各种化石能源的碳排放系数。由EPS中国能源数据库获得各省各种能源消费量,计算出各省2013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并进一步计算出碳生产力①(见图1)。
2013年二氧化碳排放最多的五个省份从高到低依次是山东、河北、山西、江苏、内蒙古,其排放量均超过80 000万吨;排放最少的三个省份海南、西藏和青海均只有约8 000万吨,前者是后者的10倍以上,可见省份之间碳排放的巨大差异。考虑到省份之间人口数量与碳排放总量的正相关关系,进一步用碳生产力考察省份之间二氧化碳排放与经济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碳生产力最高的省份是北京市和广东省,两者的碳生产力均超过0.9万元/吨二氧化碳,北京市该指标更是高达1.79万元/吨二氧化碳。山东、山西、内蒙古、辽宁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都位居前十,但其碳生产力比较低,都没有达到0.5万元/吨二氧化碳,不及北京和广东碳生产力的一半。碳排放量和碳生产力的差异揭示出地区间低碳经济转型的差异,而其根源很大程度上在于地区发展的不均衡。
(二)产业结构差异
由于行业间存在的异质性,导致不同行业的能源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存在差异。从产业结构上看,第二产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但在工业内部,不同行业的能耗强度也是不同的,其中炼焦化工和金属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消耗的化石能源数量巨大,其碳排放占工业部门碳排放的80%以上[3],这些部门就成为减排重点关注的部门,关系到减排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由于各省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表现在产业结构上就是各产业占比存在较大差异。如图2所示,2013年第二产业占比最高的五个省份是青海、陕西、河南、吉林和辽宁,这些省份或者是处于工业化前期,工业处于扩张阶段,或者是属于传统的工业大省。工业占比最低的两个省份是北京和上海,两个省份都基本完成工业化,产业结构以服务业为主导。其余省份的'第二产业占比基本都在50%左右,能源消耗强度相对较高。鉴于工业部门的能耗强度不同,进一步计算出高耗能行业产出占工业产出的比值②。该比值最高的省份是河北省,其值高达83.63%,这不仅给节能减排造成巨大压力,还给周围省份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由此可见京津冀建立联合行动机制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部分中西部省份如甘肃、青海、宁夏等高耗能产业产出占工业产出的比值也比较高,虽然工业化前期或许需要高耗能产业占比提高的过程,但这无疑给碳减排造成一定难度。北京、上海等的高耗能产业占工业比值在30%左右,相对于黑龙江、重庆等省市而言,仍有一定下降空间,应进一步实现工业向低能耗、低污染转型。
(三)能源结构差异
二氧化碳排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含碳的化石能源燃烧引起的,涉及到不同能源的利用问题。由于我国资源分布不均,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煤炭和油气资源比较丰富,而中部和沿海地区在水力发电和核电资源上有优势,地区间的能源结构存在一定差异。我国2013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超过70%,在山西、陕西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煤炭消费的占比更高。另一方面煤炭的碳含量更高,产生相等的能量,煤炭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要多于同样是化石能源的石油和天然气。
在不同地区之间,不仅使用的能源品种占比存在差异,在用途上也存在差异。能源既可以用于生产活动,也可以用于消费活动,也就是生产端和消费端都会有二氧化碳排放[4]。各地区由于产业结构和经济活动分布的差异,在生产端和消费端排放二氧化碳的比例也是不相同的。能源用于消费主要包括家庭取暖、私人交通等,其中城镇和农村的能源消费存在一定差距。各地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一致,能源用于生产和消费的比重也存在差异。以北京和四川为例,根据2014年北京和四川的能源平衡表,2013年北京能源用于生产活动的比例超过70%,其中用于农业和工业生产的比例只占30.37%,而用于服务业的比例达48.62%,剩下的约20%用于消费,而消费部分中90%以上由城镇居民消费。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13年四川能源用于生产活动的比例约为94%,但其中约82%用于农业和工业的生产,能源用于私人消费的比例不足6%。能源用途的占比的不同对碳减排的隐含意义是不同的,更多的能源被用于生产活动意味着要在生产端着重落实好减排政策,另一方面在消费端需要加强宣传和强化低碳生活的理念,营造节约能源、低碳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地区发展不平衡给碳排放造成的挑战
由于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在碳排放责任划分上会产生如碳排放转移、碳泄漏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给二氧化碳协同减排造成一定的挑战。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地区间发展水平的差距仍会存在,因此在考察地区间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分配时,需要对这些问题做充分的调查和研究。
(一)碳排放转移问题
由于各省能源富集程度和产业结构不尽相同,在相互之间的经济往来中会产生碳排放转移问题。从碳足迹③的角度观察,我国地区间碳排放转移的规律是碳排放从能源丰裕地区和重化工业基地向经济发达和产业结构不健全的地区转移,并且碳排放在转移规模、层次上都存在一定区别[5]。此外各省处于一个经济体中,各省的需求不仅会拉动本地区的经济增长,还会通过省际间的贸易对其他省份有相互的驱动作用,对碳排放有转入或转出的作用,即贸易隐含碳问题[6]。碳排放转移的规律显示,山西、陕西等能源和重化工业富集区域是碳排放净调出地区,表明这些地区是碳排放的受益者,因此一定程度上需要承担更多的碳减排责任。
地区间的产业转移是减小地区间差距的一种途径,但该过程可能会导致碳排放转移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和沿海地区利用政策优势实现率先发展,其产业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型升级,同时由于高劳动力成本、高地价等趋势,东部地区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成为明显的趋势。在地区间产业转移过程中,相应的产业排放的二氧化碳也会随之转移[7]。如果不注意产业转移过程中碳排放转移的问题,就可能导致局部地区碳排放量下降、而另一些地区碳排放量上升的情况,最终全国的碳排放可能不降反升。
(二)碳泄漏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各国间的贸易往来密切。西方国家由于技术较为先进和更为严格的环境规制,中国长期以来在世界价值链低端生产、出口高能耗产品,由此产生碳泄漏问题。碳泄漏是全球范围内的外部性问题,部分发展中国家宽松的环境政策,发达国家的高能耗产品生产被转移到该国,二氧化碳排放也在国家间转移。由于中国各省发展程度不一致,出口所占比重也不尽相同。中国的碳泄漏问题最严重的地区包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份,这些地区都是制造业大省,主要出口金属及非金属制品、化工产品等高能耗产品,诸如此类的碳泄漏问题也是发达国家要求对我国征收碳关税的一个重要依据[8]。
(三)地区间碳减排政策的协调
我国是个负责任的世界性大国,在二氧化碳减排方面做出了自主贡献和承诺。目前我国碳减排措施主要分为行政手段和市场化机制,自2013年以来,中国陆续启动了深圳、北京、上海、广东、天津、重庆七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计划于2017年建立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引入碳排放权交易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截至2015年,七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共纳入控排企业一千多家,累计交易额突破十亿元。已有研究表明,碳排放交易相比于行政命令减排,由于碳减排造成的产出和福利损失都是更小的[9],成本节约也更加明显[10]。
在有序建立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同时,需要注意到地区间发展的差异,在控制全国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地将减排指标分解下去。另一方面需要设计合理的制度和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活跃碳排放权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地区间的政策协调成为一个关键,关系到全国碳减排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三、地区碳排放驱动因素的LMDI分解与碳减排路径分析
(一)双层LMDI分解法
由于地区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都存在差异,为考察各省二氧化碳排放变化的驱动因素,将碳排放量做双层分解。参考Wu et al(2005)的思路[11],各省碳排放总量可以表示为:
Ci=■■■■■■Yi
=■■CIijkESijkEIijYSijYi,i=1,…,30(1)
式(1)中,C表示二氧化碳排放量,E表示能源消耗量,Y表示产出。对应地,CI表示碳排放强度,ES表示能源结构,EI表示能源强度,YS表示产业结构。下标i表示省份,j表示部门,四个部门分别是农业部门、工业部门、服务业部门和私人消费部门,把私人消费剥离出来是为了考察生产端和消费端对碳排放的影响。k表示能源,8种能源分别是煤炭、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天然气。因为西藏缺失数据,因此只使用剩余30个省市的数据做实证分析。
利用LMDI分解法[12],碳排放增量的变化可以分解为:
ΔCi=CiT-Ci0=■ΔCl,l=CI,ES,EI,YS,Y(2)
ΔCl=■■■ln■,l=CI,ES,EI,YS,Y(3)
式(2)将碳排放增量(ΔCi)分解为碳排放强度效应(ΔCCI)、能源结构效应(ΔCES)、能源强度效应(ΔCEI)、产业结构效应(ΔCYS)、经济规模效应(ΔCY)。式(3)进一步给出了各种效应的计算方法。通过定量分析各省在给定时间段中二氧化碳排放的变化和增量的构成部分,可以比较得出碳排放的驱动因素,为碳减排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二)碳排放变化的分解结果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年份为2003年和2013年,数据来源于2004年和2014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各省统计年鉴。根据原始数据计算出碳排放强度、能源结构、能源强度、产业结构等变量,按照式(2)和式(3)进行分解,分解结果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各省份二氧化碳排放在该时间段都是上升的,并且上升的幅度不同,其中山东、内蒙古、河北三个省份增加量最大,都超过了5亿吨。进一步观察分解结果,促使各省碳排放增加的各效应的构成是不同的。仍以山东、内蒙古和河北为例,虽然三个省份碳排放增加最多,但驱动因素不同,其中山东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因素是能源强度效应、产业结构效应和经济规模效应,而内蒙古和河北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因素则是能源结构效应和经济规模效应。值得指出的是北京和上海的产业结构效应为负,说明北京和上海产业结构变化减少了碳排放,原因在于北京和上海近十年来工业占比不断下降而服务业占比上升,而服务业的碳排放强度明显小于工业的碳排放强度。
碳排放分解的五个因素中,碳排放强度效应和经济规模效应是无法直接控制的,因为碳排放强度与各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和能源结构有关,最终仍落实到改善能源结构和能源使用效率。在新常态下,可以预见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仍会保持稳步增长,重点在于经济增长的质量,即需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效应。以河北和贵州为例,河北碳排放的三个控制因素中,能源结构效应和能源强度效应远大于产业结构效应,因此河北在碳减排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需要着重考虑改善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而贵州产业结构效应明显大于能源结构和能源强度效应,因此对贵州而言,尽快完成工业化前期和中期阶段,促进经济结构向服务型转变是完成碳减排目标的一个主要途径。
(三)碳减排路径分析
我国各地发展水平不一致,碳排放变化的趋势也不尽一致,碳减排的责任和压力也会有所区别。LMDI分解结果表明各地区碳排放变化的驱动因素有自己的特点,因此在碳减排路径上需要因地制宜,针对碳排放的主要贡献因素制定相应的政策目标,争取碳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
具体而言,碳排放的减排路径如图3所示。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和改善产业结构三个主要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往往能源方面的调整也涉及到产业结构的调整。三个方面的最终目标都是发展低碳经济,其中改善能源结构可以通过减少煤炭,增加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来实现。另外发展新能源不仅可以增加替代能源的使用,还可以提高能源效率。关于能源使用效率,合理的城镇化模式和技术进步是两个主要选择途径:合理的城镇化应是结合城市的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人口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中,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促进城市的集约化发展;技术进步可以通过研发和自主创新来实现,在能源的开发、使用环节减少损失量。在产业结构方面,高耗能产业占比降低是未来需要努力的一个方向。另外发展服务型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协同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将是未来碳减排的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
因此各省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碳减排路径,并做好协调工作,争取顺利完成碳减排目标。以北京和河北为例,北京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改善明显,2013年北京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降至20%,服务业占比77.9%,在碳减排方面效果显著。未来北京在碳减排政策方面应该注重提高能源效率,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推广新能源的使用。河北作为经济大省,在环境压力下能源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势在必行。2013年河北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6%,根据2014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河北将比2012年压缩煤炭消费4 000万吨,占京津冀控煤指标约60%。同时河北需要着力改变高能耗、高排放的传统产业,包括钢铁、水泥、电力和玻璃四个治理重点,建立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地区碳减排的对策建议
鉴于我国地区间发展差距较大,不同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能源效率对协调碳减排政策带来一定挑战。在做好区域规划,缩小地区发展水平差距的同时,需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碳减排路径,打破体制机制壁垒,推动区域减排政策的协调与配合,明确各地区碳排放的责任和减排目标在地区间的分解,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行动。
1. 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现有的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的经验基础上,总结各试点地区在实际运行中的不足与缺陷,充分做好试点向全国推广的前期研究和验证工作。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顶层设计工作,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创新财税、价格、金融等一系列政策和市场化机制,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现实操作层面,需要采取一套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参与碳排放交易的积极性,引导民间资本广泛投入到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活跃碳排放交易市场。
2. 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各地区应结合自己的优势,选择发展可替代的能源,以减少煤和其他化石能源的使用。天然气无疑是替代煤炭的一种现实选择。已有勘探结果表明,我国天然气资源潜力大于石油,并且天然气是相对最为清洁的化石能源,未来减煤增气将势在必行。此外,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优势开发新能源,如日照充足的新疆等地区可以加大扶持光伏发电的力度,风力资源最丰富的内蒙古可以选择大力发展风力发电项目,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选择发展潮汐发电、水力发电、核电等项目,推动新能源行业的发展,逐步减少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使用。
3. 完善能源品种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改革电价、气价等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成本的倒逼机制作用,引导企业积极改善能源消费结构。理顺能源价格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推进天然气价格和电力改革的深入推进。积极疏导价格矛盾,逐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联系的专业服务价格,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相关领域。
4. 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建立严格的高耗能行业准入机制,避免高耗能行业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造成的产业同构化问题。针对传统行业占比高的地区,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有效的高耗能产品淘汰制度,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发展空间。加强对重点高耗能企业能耗的统计监测工作,为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增加对自主研发和创新的投入,加大对节能技术的支持力度,促进节能技术向企业实践的转化和推广。
5. 发展服务型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型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是未来产业发展的趋势,相比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能耗更低,污染更小。各地区在制定产业战略时,应注意差异化和错位发展,如有较好工业基础的东北地区可以推动发展装备制造业以及相应的服务业,有资源禀赋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以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食品加工业和配套的服务业。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地区间产业的协调发展,防止区域间产业结构的同构化,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与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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