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汀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洛特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奥斯汀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威肯、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傲慢与偏见》中的反讽艺术与言语行为理论摘 要:本文以J.L.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为框架,以英国著名作家Austen的代表作之一《傲慢与偏见》为文本,从宏观(作者与读者的交流)和微观(小说人物之间的交流)的角度分析了其中最基本的语言特色—反讽,力图证明作者及小说人物的各种形式的反讽,与“普通”语言中的反讽言语行为一样,均可在言语行为理论框架中得到诠释,从而也进一步验证了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文学作品赏析的可行性,使我们对这一理论应用于具体文本分析的有效性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文学批评;反讽;反讽言语行为 1.言语行为理论与文学批评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是英国哲学家J.L.Austin在他的《论言有所为》(1962)中首次提出语言并不仅仅是用来“陈述”、“描写”或“说明”,而通常是用来实施某一种言语行为的。[1]这一理论提出后,在语言学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成为语言学界研究的一大热门。随着美国语言学家Searle对这一理论的发展,人们已经成功地将该理论应用于哲学、语言学、心理学、文学批评等领域的研究中。国外许多学者对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文学作品分析的可行性作了深入的理论性的研究,MarryLouisePratt曾充分地论证了“文学语言”和“普通语言”并无二样,用来研究“普通语言”的理论当然可以用于文学批评中:there is novalid reason to assume that language stops being itself when it enters a literary work... it is both possible and neccessary to develop a unified theory of discourse which allows us to talk about literature in the same terms we use to talk about all the other things people do with language.[2](vii)荷兰的vanDijk建议“将文学当作具有自己的恰当条件(appropriatenessconditions)的一种具体言语行为”[3]。他还区分了文学作品中的宏观言语行为和微观言语行为(macro speechactsandmicro speechacts),前者决定整个语篇,后者则由语篇中的单个句子来执行。在笔者看来,宏观言语行为实际上是指一部文学作品的作者通过他的作品与读者进行交流时所执行的宏观上的言语行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作品的主旨;而微观言语行为则是指作品中人物在人物之间的交流中所执行的言语行为。在实际的文本分析中,文学语用学主要运用于戏剧研究中,也有的学者对诗歌进行过言语行为研究,但几乎没有人从言语行为理论的角度分析研究过某一具体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既然我们主张文学作为语言的一种运用不是和语言的其他运用对立的,那么我们也就可以像分析其他言语活动中的言语行为一样分析小说中的言语行为。2.言语行为理论与反讽Austin认为,要使“言”成功地有所“为”,即通过语言成功地实施某一行为,有三个条件必须满足,即三个“恰当条件”:1.说话人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如:并非任何一个人对着一艘船扔香槟酒瓶说“InamethisshipElizabeth.”时这船便命上了名;2.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在对某人说出了“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后便不能不给;3.说话人必须对自己说出的要去实施的行为抱有诚意,如果口中说“Ipromise…”,内心却毫无履行承诺的诚意,许诺就成了空话,说话人只不过是滥用了施为句的句式而已。诚意条件是实施任何言语行为时所固有的必须条件。Haverkate强调指出:“对诚意条件的反讽性的操作是实施任何反讽性的言语行为时所固有的。”[4](p.100)正因为说话人真实的言外之意是句子命题内容的反说或否定,所以故意流露出无诚意而产生反讽。其间接含意往往是其命题内容的对立、否定或矛盾,它可以是正话反说(通过责备来赞扬)或反语正说(通过赞扬来责备),所以反讽句是一种间接施为句,实施的是一种间接言语行为,其以言行事是借助另一种以言行事的表达方式间接地实现的。当其所“言”是“赞扬”时,所“为”却是“责备”或“批评”,反之亦然。间接施为句一般都可以插入施为动词,但反讽却不行。“Verbal irony is incompatible with metareferential expressions, which may be empirically inferred from the fact that there does not exist a performative verb 'to ironize'”。[4](p.97)鉴于反讽字面意义上遵循着礼貌原则而言外之意却威胁对方或第三方的积极面子。反讽可以说是一种“戴了面纱的”威胁面子的言语行为(vei1edFTAs),它能让说话人委婉、间接地攻击对方而又不引起冲突,从而也就保住了双方的面子。3.《傲》中反讽言语行为研究依据上述vanDijk的理论,本文将从小说中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范本《傲慢与偏见》(以下简称为《傲》)中最具特色的反讽进行言语行为研究。3.1《傲》中宏观上的反讽言语行为众所周知,英国著名女作家JaneAusten的代表作之一《傲》之所以能超越通俗小说的范围而跻身于世界巨著之列,其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贯穿全书的反讽基调。作者以一种嘲讽的口吻讲叙了一些年轻姑娘们找丈夫的故事,抨击了当时社会中怪诞的价值观念。这就是作者通过反讽所执行的主要的言语行为。而这种言语行为则表现在小说的叙述、故事的展开及结局中。3.1.1反讽性的叙述小说一开篇便打着“举世公认的真理”的口号:“Iti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5](p.1)。当读者看到这句话时他对交流情景的了解很可能还仅限于这部小说的名称和作者。作为文学作品的一种,“小说”这个标签告诉读者摆在面前的是一个叙述性的语篇,既然这一开篇句紧随小说的“摘要”与标题而来,那么我们“推断这句话一定是作为故事简单总结的‘摘要’的继续,或者是对即将叙述的事件的评价”[2](p.166)。句中所执行的主要言语行为阐述真理(assertingatruth),但要读者认定这一“真理”是“举世公认的”(universallyacknowledged)是不可能的,于是读者假定作者是在暗示故事的叙述者在讥讽某些人。我们于是可以这样来理解叙述者:即便没有人作出过或会作出此类声明,但小说中人物,如一心只想将女儿嫁入豪门的Mrs.Bennet和以嫁人作为生活目标的Lucas家的女儿们,就是认定了这一“真理”并以此为处世准则的。说这话的人似乎是站在“有钱的单身汉”的立场上而作出的假设性的声明,但这一声明单身汉们未必认可,读者们也会质疑,因此故事的叙述者(在我们这里也就是作者本人)故意违反了Grice的合作原则中的第一条,即“质的准则”(Maximsofquality)。根据Grice的“会话含意”理论(当说话人故意违反合作原则时,产生会话含义),我们认定叙述者在说反语,即就英国19世纪早期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传统而言,很可能是未婚的妇女须要有钱的单身汉;并且就故事本身而言,不是有钱的单身男子如Dar cy,Bingley等想讨老婆,而是Bennet家和Lucas家的女儿们急着找丈夫。于是这一开篇句为小说的下文定下了基调。当我们看到文中的Mrs.Bennet急着将女儿嫁给所见到的任何一个有钱男子时,我们就知道作者所嘲讽的是什么了。小说中所陈述的观点和作者以及读者所持的观点形成了一种对比反差,反讽由此产生。上述诠释可在小说的第二段中得到验证:However little known the feelings or views of such a man may be on his first entering a neighbourhood, this truth is so well fixed in the minds of the surroundings families, that he is considered the rightful property of some one or other of the their daughters.[5](p.1)这一段揭示了那“真理”的主观来源(“fixedinthemindsofthesurroundingfamilies”),这一来,“真理”的真实性就大大地降低了,其气势也大大减弱。而句中被动语态(heiscon sidered)的运用贬低了单身男子的地位,将其置身于被动状态,几乎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作者又将那些单身男子比作猎婿者眼中的“合法财产”(therightfulproperty),从而加强了其讥讽的口吻。作者在介绍Bingley姐妹时的语调也是典型的讥讽:They were rather handsome, hand been educated in one of the first private seminaries in town, had a fortune of twenty thousand pounds, were in the habits of spending more than they ought, and of associationg with people of rank; and were therefore in every respect entitled to think well of themselves, and meaning of others.[5](p.12).“perhaps”的运用打断了叙述的流畅,并对说话人的诚意产生怀疑,从而准确无误地领悟到说话人字面含义中暗指的会话含义。于是,当读者发觉Bingley姐妹正如上文所暗示的一样虚伪、自私、冷酷和势利时,就会见怪不怪了。在整个介绍中,作者所执行的主要言语行为是讥讽。事实上,作者这种口吻贯穿全文,她没露面也未作任何直接的评价和正面的攻击,她的反讽大多都是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由于篇幅有限,不再举例。3.1.2作品情节安排上的反讽作者宏观上的反讽还体现在故事的展开、发展和结尾上。Austen对其作品情节的安排似乎是对18世纪传统罗曼史的一种讽刺。传统爱情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完美无缺,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而在《傲》中的前几章中,读者几乎无法预料到男女主人公会互生爱意,也不曾设想到作者会在这两个人物中搭红线。作者甚至设置了不少的障碍来阻止他俩的发展。在故事的前半部中,男主人公Darcy是令人生厌的,而女主人公E1izabeth对他也毫无好感,还不时批评指责他。Darcy初次在舞会上见到E1izabeth她们那群人时,曾声称:“your(Bindley’s)sistersareengaged,andthereisnotanotherwomanintheroom,whomitwouldnotbeapunishmenttometostandupwith”[5](p.8)。而最终与他密切相关甚至结为亲友的恰恰就是这一群人:“inwhomtherewaslittlebeautyandnofashion,forwhomhehadfeltthesmallestinterest,andfromnonereceivedeitherattentionorpleasure”[5](p.13)。他第一次见到E1izbbeth时,冷冷地评价她说“sheisto1erate;butnothandsomeenoughtotemptme,”(1970:9);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就是这样一位女士让他陷入情网而不能自拔,不顾社会地位与家庭背景的巨大差距向她求婚。E1izabeth曾认定就算世上只剩Darcy一名男子也不嫁他,甚至在他第一次求婚时不但断然拒绝并且对他不留情面地进行批评指责。Darcy转变后,Elizabeth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傲慢,于是俩人冰释前嫌,终成眷属。3.2《傲》中微观上的反讽言语行为我们前面提到微观上的反讽言语行为是指小说中人物所执行的言语行为,也就是人物之间的交流中的词语反讽。Haverkate以言语行为理论为框架,对词语反讽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在阐述类、指令类、承诺类、表达类和宣告类这五种基本言语行为中,反讽性的言语行为并不是均匀分布的,反讽主要见于阐述类。因为宣告类是通过施为公式行事的,通常就无所谓有无诚意,也就产生不了反讽。然而,对Haverkate的分析只集中在“普通”语言中或所谓的“严肃的”反讽言语行为上。既然我们主张文学作为语言的一种运用不是和语言的其他运用对立的,那么Haverkate的理论也同样可以用来分析文学作品中的词语反讽。我们将精选《傲》中一些有代表性的实例,对四类反讽言语行为加以分析。3.2.1阐述性反讽(assertiveirony)阐述类言外行为的根本条件是“说话人(在不同的程度上)对所表达的命题的真实性作出承诺”[6]。说话人的意图是使听话人接受话语命题内容,相信其真实性。而运用反讽的说话人是通过赞扬而进行批评或通过批评予以赞扬来作出某种评价的。反讽性阐述的交际目的在于使听话者接受所暗含的命题内容,相信其真实性。反讽以阐述性反讽为多,这部作品中主要也是反讽性的阐述。前面所讨论的反讽性的叙述和评议实际上也就是作者宏观上的阐述性反讽。下面,我们来看看人物对话中执行的这类反讽言语行为。以小说中Bennet先生和他的太太之间的对话为例:"My dear Mr.Bennet," said his lady to hime one day, "have you heard that Nertherfield Park is let at last?" Mr.Bennet replied he has not. "But it is," returned she; "for Mrs.Long has just been here, and she told me all about it."Mr.Bennet mad no answer."Do not you want to know who has taken it?" cried is wife impatiently."You want to tell me, and I have no objection to hearing it."This is invitation enough.[5](p.1)“Youwanttotellme,andlhavenoobjectiontohearingit”就是一例阐述性的反讽言语行为。Bennet先生说这话时违反了合作原则中方式准则(MaximsofManner)第三条:说话要简洁(Bebrief)。根据Searle所列举的“询问”的基本条件中的诚意条件—“说话人想要得到相关信息”,Bennet先生应该对他太太的发问作出简洁热情的回答。但正是他的上述答复充分揭示了Bennet太太的询问行为中根本没有诚意,因为她早已迫不急待地想告诉Bennet先生这一好消息并鼓动他尽早去结识她的“猎物”即“一位有钱的单身汉”。另外,这一反讽性的阐述也提醒读者去注意Bennet先生对他太太所采取的那种嘲弄挖苦的态度,和Bennet太太一心只想着串门、说闲话以及最主要的如何将五个女儿嫁出去。3.2.2指令性反讽(directiveirony)指令类言外行为的言外之力是说话人试图使听话人去做某事。说话人运用指令性反讽来表达与他所说的相反或不同的含意。它与阐述性反讽的区别在于适从性(directionoffit)不同,前者是要使客观世界去适从话语而后者正好相反。在《傲》前两卷中女主人公E1izabeth一直对傲慢、不讨人喜欢的男主人公Darcy怀有很深的偏见,所以在他们之间的对话中,E1izabeth总是话里有话、话中带刺,挖苦、攻击Darcy。如,他俩在一次舞会上跳舞时:After a pause of some minutes she [Elizabeth] addressed of him [Darcy] a second time with "It is your turn to say something now, Mr.Darcy.--I talked about the dance, and you ought to make some kind of remark on the size of the room, or the number of the couples."[5](p.81)E1izabeth的最后那句话就是典型的指令性反讽。Leech曾说过“礼貌不仅仅体现在谈话的内容上,还表现在交谈双方的谈话方式上。如,在该开口时保持沉默或该沉默时却又开口都是不礼貌的”[7]。根据当时社会的礼节,跳舞时双方应有所交谈。Elizabeth于是采用了这一指令性反讽言语行为来指责对方不合时宜的缄默(也正是这种不礼貌的缄默使Darcy给人留下了极为不利的印象)。之前,Elizabeth本打算在沉默中与他跳完这一曲,但转念一想“itwouldbegreatpunishmenttoherpartnertoobligehimtotalk”,于是才有了上述讥讽性的建议。它的会话含意是:如果你默不作声,我偏要你作些乏味而无意义的谈话来捉弄你、惩罚你。3.2.3承诺性反讽(commissiveirony)承诺类言外行为是说话人对一个将来的行为作出许诺。它与指令类的根本区别在于说话人是所许诺行为的执行者,而在指令中是听话人去执行某个将来的行为。承诺类的先决条件是说话人对所承诺的行为有能力去完成,所以当交谈双方都清楚说话人并没有能力或不可能去实施那一行为时,承诺便赋予了反讽的含意。又以Bennet夫妇之间的一段对话为例。Bennet太太试着说服丈夫去拜访Bingley先生:“...Indeed you must go, for it will be impossible for us to visit him, if you do not." Mr.Bennet:"You are over scrupulous surely. I dare say Mr.Bingley will be very glad to see you; and I will send a few lines by you to assure him of my hearty consent to his marrying which ever he chuses of the girls...”[5](p.2)Bennet先生的“sendafewlines”是一种承诺性反讽言语行为。因为按当时的社会习俗,Bennet太太是不可能去拜会那位新邻居的,Bennet先生所许诺的“捎几句话去”的行为也就无从谈起了。通过毫无诚意的空口许诺,Bennet先生又在讥讽他太太:一门心思只想着拜会有钱的单身汉,“single man of a large fortune...What a fine thing for our girls... You must know that I am thinking of his marrying one of them... what an establishment it would be for one of them.”。3.2.4表达性反讽(expressiveirony)表达类言外行为的根本条件是说话人对某种客观事态表达自己的心理状态。这类言语行为主要有“感谢”、“祝贺”、“欢迎”、“道歉”等,它们在交际双方间建立某种社会心理关系。说话人的反讽含意可以从语境中来推断,表达性反讽的主要意图是对听话人的行为作出一个贬抑的陈述。《傲》第三卷中,E1izabeth最小的妹妹Lydia与不负责任的Wickham私奔了,使E1izabeth全家蒙羞。多亏Darcy的秘密安排才替他们补办了结婚仪式。当俩口子以新婚夫妇的身份到Bennet家时,竟然自我感觉良好,没有丝毫不安或羞愧感,尤其是Lydia:"…You [Mrs.Bennet] and papa, and my sisters, must come down and see us. We shall be at Newcastle all the winter, and I dare say there will be some balls, and I will take care to get partners for them all. And then when you go away, you may leave one or two of my sisters behind you; and I dare say I shall get husbands for them before the winter is over.""I thank you for my share of the favor," said Elizabeth; "But I do not particularly like your way of gettring husbands."[5](p.280).这里,E1izabeth施行的是一个典型的表达性反讽言语行为,批评Lydia的不道德行径。难怪E1izabeth忍不住地要来讥讽她了—“Ithankyouformyshareoffavor”,。读者不难想象她在表达“谢意”时的挖苦口吻和写满轻视的表情。4.结语综上所述,我们以言语行为理论为框架,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尝试性地分析探讨了《傲》中最基本的特色———反讽,力图证明作者及小说人物的各种形式的反讽均可在言语行为理论框架中得到诠释,也进一步验证了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文学作品的分析和欣赏在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在实际中也是可行的。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对范本的言语行为研究仅限于其反讽,其余的,如主要人物的其他言语行为,笔者将另文论述,使我们对这一新的研究方法有更充分的认识。参考文献:[1]Austin,J.L,HowtoDoThingswithWords[M].Oxford:Ox fordUniversityPress,1962[2]Pratt,M.L.,TowardaSpeechActTheoryofLiteraryDiscourse[M].Bloomington,IN:IndiannaUniversityPress,1977[3]Haverkate,H.,ASpeechActAnalysisofIrony[J].inJournalofPragmatics,1990,(14):77-109,NorthHolland:ElsevierSci encePublishers.[4]Dijk,A.T.,PragmaticsofLanguageandLiterature[M].Ams terdam;Oxford:North Holland;NewYork:AmericanElsevier,North HollandPublishingCompany,1976[5]Austen,J.,PrideandPrejudice[M].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83(1970版)[6]Searle,J.R.,SpeechActs[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 tyPress,1969.[7]Leech,G.N.,PrinciplesofPragmatics[M].London&NewYork:LongmanGroupLtd,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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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ce)通过研究认为,当人们进行交流时,为了使谈话顺利进行以及达到特定的目的,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一定的默契,他们遵照一种心照不宣的协议,格耐斯将之称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合作原则要求每一个参与谈话者在整个交谈过程中所说的话符合这一次交谈的目标或方向。其具体包括四条准则:(1)数量准则(Quantity Maxim);(2)质量准则(Quality Maxim);(3)关联准则(Relation Maxim);(4)方式准则(Manner Maxim)。数量原则要求我们说话时所传递的信息应适量,不多也不少;质量原则要求提供的信息有充分依据,说话具有真实性;关联原则要求说话切题,不说和话题无关的话;方式原则要求说话人清晰有序、简明扼要,不要用语义含糊的词语,避免冗词赘句。在交际中,人们并不总是遵守准则,而是违背,利用或放弃某一个准则。听话者听到这些“不合作”的话语,并不会导致合作的失败,而是假定说话人是合作的,认为这与一定的态度、目的或冲突因素有关,从而构建一个语境结构,推导说话人的用意。人们的交际行为实际是在遵守利用准则和违反准则这两个层次上进行的,导致交际双方认识层面上的差异。在文学作品中,这种差异和裂缝的形成便塑造出不同的典型性格,描写不同的心理活动,从而为主题服务。简.奥斯丁在人物对话中有意违背了会话合作原则,产生了言外之力,成功地刻画了人物性格,表达了复杂的情感,烘托了主题,并奠定了幽默讽寓的基调。2.1.违背数量原则例1:贝内特太太:“这些姑娘们,在我急切需要她们的时候,她们都上哪儿去了?”伊丽莎白:“您只要找到身穿红色制服的军人就可以了,妈妈。” 伊丽莎白的回答显然违反了数量准则,因为在她的回答中,她给母亲提供的信息少于母亲希望她提供的信息。这种冲突常常发生在数量准则和质量准则之间。但在伊丽莎白确实不知道妹妹们的确切地址的情况下,她违反数量准则是为了遵循质量准则,即不能说没有充分根据的话。如果她胡乱说出妹妹在哪条街,那么她将违反质量准则,也不会产生会话含义,而正是由于数量准则的违反,反映了伊丽莎白巧于应对、语言诙谐、谈吐轻松的个性,同时也映衬了她妹妹的浅薄、轻浮和任性。例2:在第二章,贝内特先生拜访了宾利,因此贝内特太太和她的女儿们就有了与宾利交往的机会。但是贝内特先生并没有告诉她们,她们因而还蒙在鼓里。对话的戏剧效果主要来自语用前提的缺失。当贝内特先生当班纳特先生不断地提到宾利,谈到宾利会喜欢莉齐的帽子,以及他们可以把宾利介绍给其他人一类的话题时,谈话的对方(即太太和女儿们)由于缺乏言语交际双用的前提知识,对贝内特先生的话感到困惑不解(“We are not in that way to know what Mr Bingley likes”),继而觉得荒诞不经(“Impossible”、“Nonsense! Nonsense!”),最后贝内特太太自己都感到厌烦了(“I’m sick of Mr Bingley”)。贝内特先生有意违反数量准则,隐瞒了谈话应有的一部分信息,即他已经拜访过宾利。他有意违反合作原则符合贝内特夫妇间那种微妙的关系,也符合贝内特先生喜欢卖关子的性格,更重要的是它是奥斯丁不可或缺的叙事策略。其实在拜访宾利这件事上,贝内特夫妇的意图并无冲突,虽然他不赞成太太的势利,但他自己也摆脱不了社会现实的制约。如果不为女儿做好安排,他一旦去世,女儿们便无家可归了,所以他也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为女儿提供机会。因此,如果当贝内特先生在对话中不有意违反合作原则,不仅作品的幽默与反讽意味荡然无存,他们夫妇间的对话也必是庸俗枯燥。2. 2. 违背质量原则例3:小说最开始,当身材魁梧、面貌清秀的达西在舞会上初次遇见伊丽莎白时,上层阶级的傲慢心理使他并未觉察到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他认为她还算可以,但是还没有标致到让他动心。社会地位与生活背景的巨大差距促使达西的‘傲慢’在伊丽莎白的心里播下了‘偏见’的种子。伊丽莎白那种中产阶级的家庭为上层社会所瞧不起,周围的亲友又缺乏教养,时而在公众场合现丑,这使伊丽莎白羞愧莫如,而她不甘于命运的摆布,因此在卢卡斯爵士家的舞会上,当达西一改初衷,主动要求伊丽莎白赏光跟他跳一场时,傲慢出奇的他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她不得不考虑到自己的尊严并竭力维护它,因而违背质量原则回答到“Mr Darcy is always politeness.”这句话有力地回敬了达西,赢得了人格,显示了个性,表面上话语是对达西表示赞扬,实际上是对他行为傲慢的指责。例4:当贝内特太太要求丈夫尽早拜访宾利先生时,贝内特先生执意不肯见,斩钉截铁地说:“It is more than I engage for, I assure you.”从第二章我们可以得知,贝内特先生其实已有了拜访宾利的打算,只是他有意违反质量淮则,对妻子不讲实话而已。他无心与饶舌的妻子谈论这件事,按贝内特太太的说法,他的“不合作”则是故意气她以逗乐(“You take delight in vexing me.”)这种对质量准则的悖逆是反讽的话语基础,由此引发了当贝内特夫妇间的戏剧冲突,并在这冲突中充分展现了人物的鲜明个性:丈夫深沉狡黠而妻子浮浅庸俗,丈夫寡言而幽默,妻子饶言而直露。例5:威克姆诱拐伊丽莎白的小妹莉迪亚私奔,经过达西一番周旋后,威克姆被迫与她结婚,挽救了莉迪亚的声誉,在全家欢庆时,贝内特先生谈到威克姆:“He is as fine a fellow as ever I saw. He simpers, and smirks, and makes love to uw all. I am prodigiously proud of him. I defy even Sir William Lucas himself, to produce a more valuable son-in-law.”(P 310)贝内特先生说威克姆是自己见过的最好青年并为他自豪,甚至比威廉姆·卢卡斯爵士的女婿(科林斯)还要好。事实上,大家都知道贝内特先生从未对科林斯有过好感,坚决反对女儿嫁给他,现在把威克姆这无耻的人说得比科林斯还好,显然违背了质量准则,这当然是一句反语,含义为“威克姆是一个无耻之徒”。在一家人以及左邻右舍庆贺新婚的庆气氛中,贝内特先生心存忧虑,只好用近似黑色幽默的自我嘲弄和习惯性的矛盾表述表达自己的尴尬无奈,一句话中亦贬亦褒,作者的讽刺之旨就在这样的矛盾中体现出来了。这充分显示了奥斯丁的讽刺幽默在人物刻画上的高深造诣。2. 3. 违背关联原则例6:当达西说他正在为伊丽莎白的一双漂亮眼睛而沉思时,宾利小姐则马上对伊丽莎白出身低微的弱点进行攻击,她回敬说:“You will have a charming mother-in-law, indeed, and of course she will be away sat Pemberley with you.”(P 24)达西仅仅是说伊丽莎白的大眼睛,宾利小姐就称伊丽莎白的妈妈是达西的“mother-in-law”,这显然是违背关联原则的,她将毫无根据的联想强加在达西头上,看似荒唐,恰恰是在更深层次上是对达西的讽刺和警告,言外之意是如果达西爱上伊丽莎白,他将不得不接受伊丽莎白母亲这样一位庸俗无教养的丈母娘经常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事实上这正是达西的心病。宾利小姐达西虽然好强嘴硬,却也不得不说服宾利先生起离开内瑟菲尔德,强迫自己斩断对伊丽莎白萌生的爱慕之情,尊贵的宾利小组若不是爱上了达西,怎么会如此敏感,并且一语道破天机呢?另外在小说第二章中,当贝内特先生兜圈子寻求最佳效果以向全家人披露他访问了宾利先生这一重大消息时,他太太的一番话可说是违反关联原则的最好例子。在这里,一家人坐在一起谈论参加邻居的聚会见到宾利先生的可能性,贝内特太太训斥女儿的话与正在谈论的话题毫不相干,看似破坏了关系准则,但对话照常进行,合作原则在更深的层次上得到遵守,因为贝内特先生理解这里的隐含之意,所以他说,“莉迪亚为什么偏在你妈妈烦恼的时候咳呢?”可见他非常理解,这是太太生丈夫的气,怨他不肯为了女儿们的利益首先拜访宾利先生,但又不好发泄,只好拿女儿做出气筒,继续拿她的神经痛唤起丈夫的同情。2. 4.违背方式原则人们不用语言本身为我们提供通常使用的简洁的方式去说话,而是拐弯抹角、咬文嚼字,使听话人感到其中另有蹊跷。例7:“My reason of marrying are, First, that I think it a right way for every clergy man in easy circumstances(like myself) to set the example of matrimony in his parish. Secondly, that I am convinced it will add very greatly to my happiness; and thirdly – which perhaps I ought to have mentioned earlier, that it is the particular advice and recommendation of the very noble lady whom I have the honour of calling patroness……”(Chapter 19)科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时是这样陈述自已想要结婚的3条伟大理由的,这番告白正是他个性的生动写照,一席布道似的求婚演说咬文嚼字,干巴迂腐,好像一篇机械呆板的例行公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科林斯这个人物的刻画,他是一个感情冷淡、思想呆滞浅薄的势利小人,貌似饱学,故作庄重。作者有意让科林斯在对话中违反会话的方式准则,暴露他的愚蠢和奴性,使其成为笑料,让读者认同伊丽莎白对他的拒婚,认同小说的主题,即尽管地方上的中小贵族家庭出身的姑娘们以及她们的母亲把财产视为婚姻追求的主要目标,但伊丽莎白绝不肯为了经济利益而放弃精神追求,表现了她不同于他人的价值观,从反面调侃科林斯,正面烘托伊丽莎白,使读者为她的聪慧理智而叫好。3.结束语《傲慢与偏见》以婚姻嫁娶和家庭风波为题材,描写自己熟稔的乡间所谓体面人家的生活与交往,像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画”,看似平凡而琐碎,小天地却可映出大世界,因此始终能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英国诗人和历史小说家司各特曾说,“在描写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琐事,内心情感和人物性格方面,这位姑娘很有才能。这种才能是我所遇到的最令我赏心悦目的。”正是简.奥斯丁炉火纯青的语言描写功力,使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耐人寻味。4.参考文献:1.Jane Austen. Pride and Prejudice. Bibliography and Chronology c David Campbrll Publishers Ltd,1991(3)2.张玲,张扬译.傲慢与偏见[M].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3.孙致礼译.傲慢与偏见[M].译林出版社,1990.4.雷立美译.傲慢与偏见[M].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5.刘霞敏.《傲慢与偏见》对话描写艺术的文体学分析[J].湘潭师院,19996.李雅新.《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对话风格分析[J].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19977.唐旋.《傲慢与偏见》的对话艺术[J].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院学报,2003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以男女主人公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四起姻缘:达西和伊丽莎白,简与宾利,丽迪亚和威克姆,夏洛特与柯林斯。简·奥斯汀通过对这四起姻缘的描述,深刻地反映了在婚姻问题上普遍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几种不同观点,同时也清晰地向读者表达了自己的婚姻观:爱情是美满婚姻的基础,“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金钱是婚姻的保障,“没有钱,结婚也是愚蠢的”。一、爱情是美满婚姻的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这是小说一直在强调的一个观点,也是作者当时的看法。莉迪亚是贝内特家最小的女儿,由于深受母亲宠爱,很小就步入了社交界。她生性轻率,天生有些不知天高地厚,遗传了母亲的漂亮,也继承了母亲的愚蠢和虚荣。威克姆是个道德败坏、游手好闲的浪荡公子,但他外表风度翩翩,谈吐文雅,魅力十足。莉迪亚被他的外表所迷惑,不顾一切地与他私奔,虽然后来在富家公子达西的帮助下两人勉强结婚,但婚后并不幸福,风流的威克姆对莉迪亚很快情淡爱驰,常常跑到城里寻欢作乐。两人挥霍无度,连生活都难以维持。在此,作者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贝内特家的大女儿简美丽善良,温柔娴静,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但她性格过分拘谨,虽对宾利怀有炽热的爱,表面上却不露痕迹,把强烈的感情隐藏在文雅的外表下。而宾利为人随和坦率、诚挚谦虚,很有绅士派头。但他遇事缺乏自信,虽对简一见钟情,却拿不准简究竟是否爱他。宾利的妹妹不想让没有什么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简成为她们的嫂子而从中作梗。因此,他们的婚姻受到了多方面的阻碍,但他们彼此爱慕,在伊丽莎白的帮助下,最终越过了障碍,幸福地结合了。伊丽莎白是《傲慢与偏见》的中心和焦点人物,是一个具有反抗精神和独立人格的新女性,作者把一切希望和理想都寄托在她身上。她首先拒绝了柯林斯的求婚,后又拒绝了达西,她的这两次拒绝求婚充分表明了她理性的婚姻态度: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行的。柯林斯是贝内特先生的表侄,也是贝内特先生的财产继承人,但他又是个自负而谦卑的蠢汉,喜欢巴结权贵。他因为受凯瑟琳夫人的恩惠,得到了教区牧师的空缺,越发自命不凡,妄自尊大。他准备施恩似的娶贝内特家一个女儿为妻,以示自己慷慨豪爽。他结婚的目的一方面是要给教区树立一个榜样,另一方面是想取悦凯瑟琳夫人。他自信的认为,贝内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虽有许多吸引人之处,但以他优越的条件(财产、社会地位),他的求婚肯定会成功。没想到伊丽莎白并不买他的帐,她觉得“我感情上绝对不许可”(myfeelingsinevery respect forbid it),于是坚决地拒绝了他,并且言明:“你不可能使我幸福,而且我相信,我也绝对不可能使你幸福”(You could not make me happy,and I am convinced that I am thelast woman in the world who would make you so……)。显然在这里,金钱、社会地位等外在的物质的东西并不能打动伊丽莎白的芳心,因为在她眼里只有真正的爱情才是婚姻最坚实的条件和基础,这一点在她与达西的婚姻上体现得更是淋漓尽致。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是作者着墨最多的一对婚姻,他们的婚姻也是作者心目中最美满、最成功的理想婚姻。伊丽莎白聪明伶俐,活泼可爱,美丽大方,既有思想又有主见。而达西相貌英俊,身材魁梧,举止优雅,并且有钱有势,是许多女孩理想中的丈夫。但他也有不少缺点:傲慢冷漠,爱以挑剔的目光看待每一个人。起初,他并不在意伊丽莎白,认为她缺少上流社会的风度,嫌她出身低微。但慢慢地,接触多了,达西不得不承认伊丽莎白容貌美丽、体态轻盈、招人喜爱,尤其是她那机灵的头脑和她的诙谐更是深深吸引了他。于是他主动向其求婚,同时又说了许多傲慢的话,“而且吐露起傲慢之情来,绝不比倾诉柔情蜜意来得逊色(……he was not more thaneloquent on the subject of tenderness than of pride)。”心高气傲的伊丽莎白当然不会接受,她及其愤怒地指责了他的傲慢无礼,并断然拒绝了他的傲慢求婚。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伊丽莎白(其实也是作者简·奥斯汀)对婚姻的态度:理性、执著——决不对没有爱情的婚姻妥协;婚姻应该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达西求婚失败之后,渐渐醒悟,真诚地改正了自己的缺点,而伊丽莎白也渐渐消除了对达西的误解和偏见,爱上了达西。两人冰释前嫌,在更进一步的接触了解之后,最终结成了美满的婚姻。显然,他们两人的婚姻之所以“美满”,是因为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是他们互相爱慕的结果。简·奥斯汀通过描述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再次强调:爱情是美满婚姻的基础,“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二、金钱是婚姻的保障,“没有钱,结婚也是愚蠢的”在简·奥斯汀的婚姻观里,从不回避金钱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她认为恋爱婚姻与金钱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简·奥斯汀(1775——1817)生活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英国,她是当时难得一见的以现实主义手法描绘英国南方中产阶级日常生活的作家,她以其独特的女性视角和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给世人留下了六部不朽于世的作品。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被评论家誉为“简约的艺术”。简·奥斯汀的作品中,所涉及的内容并不宽广,都是围绕着当时她生活环境中几家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展开的,而其中主要的主题就是描写青年男女的恋爱和婚姻。在其看似“简约”的作品中,简·奥斯汀真切而准确地为我们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生活和人事风情,描述和剖析了当时中产阶级女子的处境、婚姻和在家庭中的政治经济关系等,并且她通过对这些现象的描述和剖析或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了她对婚姻的看法。她认为为钱结婚是错误的,没有钱结婚也是愚蠢的,她坦率地表明恋爱婚姻与财产和家庭状况密切相关。在她的小说中,妇女只要头脑聪明,行为得体,有教养,有耐性,就能够克服社会障碍,得到理想幸福的婚姻。《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开篇第一句便说:“It is 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句话表明:男人要成家先得有钱。“possession”和“beinwantof”是举足轻重的两个词,“财产”是婚姻的基础,而“需要”为未婚女子提供了机会。简·奥斯汀透过这部小说告诉人们“财产”,即“金钱”在婚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婚姻的保障。宾利先生是个有钱人,有“每年四千到五千磅”的收入,因此贝内特太太把他认作是“自己某个女儿的合法财产(therightful property of some one or other of their daughters)。”在她看来,宾利先生是何许人倒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他的财产。达西先生“每年收 入一万英镑”,因此也是婚姻的恰当人选。凯瑟琳夫人认为达西与自己的女儿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且两人结婚后,两家的地产就可以合并起来。达西的表兄菲茨威廉也算是伊丽莎白的爱慕者之一。他是一位伯爵的儿子,但不幸的是他是最小的,因而无法继承家产和爵位。他虽然对伊丽莎白早有爱心,但不得不坦率地承认像他这样缺少财产的人是配不上美丽的伊丽莎白的。所有这些都体现了金钱对于婚姻的重要意义,它决定着婚姻的可能与否。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阐释金钱对于婚姻重要性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牧师柯林斯与夏洛特的婚姻。在简·奥斯汀的笔下,夏洛特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头脑聪明、处世得体、颇得伊丽莎白赞赏的女子。但她经济拮据,若不结婚,她只能寄居在哥哥家中做个老处女。她知道柯林斯是个“既不聪明,也不讨人喜欢,和他相处令人生厌”的人,她也知道柯林斯先生并不爱她,对她的爱也只是“镜花水月”,但还是嫁给了他,因为嫁人是她唯一体面的出路,“尽管出嫁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归是女人最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她们不致挨冻受饥”。她还向伊丽莎白坦言:“你知道,我不是个浪漫主义者,从来不是那种人。我只要求能有一个舒适的家。就柯林斯先生的性格、亲属关系和社会地位来看,我相信嫁给他是能够获得幸福的,可能性之大,不会亚于大多数人结婚时夸耀的那样。”(……I am not romantic you know.I never was.I ask onlya comfortable home;and considering Mr.Collins’s character,connections,and situation in life,I am convinced that my chanceof happiness is as fair as most people can boast on entering themarriage state.)甚至在婚后,夏洛特也觉得“如果忘记柯林斯先生的话,这房子的里里外外倒真是舒服得很。”这就是他们的婚姻,一种纯靠金钱财富维系的婚姻。简·奥斯汀通过描述这样一种婚姻来告诉读者当时英国社会中的一个普遍观点:婚姻中最关键的因素不是爱情,而是金钱。纵观全书,我们可以知道,在简·奥斯汀那个时代,一桩好的婚姻对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与当时的英国社会以及妇女的社会地位是分不开的。18世纪末、19世纪初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男女之间无平等可言,妇女的社会地位非常地下。女性无财产继承权,她们生活的中心是家庭,她们的作用是掌管家务。因此妇女要生存,要获得生活上的保障,唯一的捷径就是结婚,找到一桩幸福美满的婚姻。但什么样的婚姻是幸福的,什么样的婚姻是不幸福的呢?简·奥斯汀认为,爱情婚姻与财产和社会地位相互关联,但不能仅取决于财产和社会地位,正确的婚姻应当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尽管奥斯汀的时代已经久远了,但她在《傲慢与偏见》中所倡导的婚姻观在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不要研究婚姻了,没什么可以开发的了,你可以对比别的小说来研究。可以研究她的写作风格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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