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2021 届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管理规定 一、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的意义和任务 毕业设计 ( 论文 ) 是高等院校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是整个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教学任务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通过毕业设计 ( 论文 ) ,培养大学生从文献检索、科学实验、社会调查到综合文献、严谨推理、刻苦钻研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品质。 二、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组织与管理 1. 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时间按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 2. 毕业设计 ( 论文 ) 教学管理工作以系为单位,由各系系主任负责全系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 3. 督导处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实行全程监控。学院领导、各系系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深入实际,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经常听取各系对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的情况汇报,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顺利进行。 4. 督导处组织的检查环节主要有: (1) 选题检查。对各系的毕业设计 ( 论文 ) 选题情况及指导教师资格进行检查,一般于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开始前一学期末进行。 (2) 开题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向学生下达的任务书和学生的开题报告,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一般于第 4 周进行。 (3) 中期检查。于设计 ( 论文 ) 进行的中期进行,采取抽查方式,组织专家组深入基层,检查设计 ( 论文 ) 进展情况。 (4) 答辩期间检查。分答辩评价组、绘图能力评价组、文献检索与利用能力评价组、中英文资料翻译评价组,深入基层,通过听取答辩、查阅相关资料的办法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总考核结果计算办法如下:答辩评价占 70% ,文献利用评价占 20% ,中英文资料翻译评价占 10% 。有绘图能力要求的,以上三项总分占 80% ,绘图能力评价占 20% 。 (5) 毕业设计 ( 论文 ) 质量评价。督导处组织专家以抽查的方式对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总体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各系教学质量评价及专业评估的重要依据。 5. 各系在毕业设计 ( 论文 ) 质量监控过程中起主体作用。各系要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制订细则,完善质量监控体系,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督导处汇报检查情况。 三、选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1. 毕业设计 ( 论文 ) 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所在专业教师讨论审定后,送系主任和教学院长批准。各系于毕业设计开始前的一个月将所属专业的毕业设计 ( 论文 ) 题目报教务处备案。 部分毕业设计 ( 论文 ) 课题也可由学生提出,但学生必须写出开题报告,陈述选择该课题的动机、研究现状、理论与实践意义以及研究该课题的主客观条件、研究方案、参考文献、工作进度等。经所在专业组织相关教师讨论审定后,指派指导教师,并报系主任批准方可执行。 2. 毕业设计 ( 论文 ) 题目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系主任同意,报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3. 毕业设计 ( 论文 ) 题目的选择是否恰当、合理是搞好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前提。选题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科学研究和科学实践的基本特点,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与技能,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实践的学习和锻炼。 (2) 选题应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选取的课题既要以本学科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为研究内容,有利于学科的丰富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又要紧密结合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 选题应具有多样性和适当性。根据学生对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的情况,针对学生不同的研究能力、特长、兴趣和可投入时间的多少,一方面选题可以多样化,体现不同方面、不同类型的科学实践的特点和要求。另一方面,选题的分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使学生能够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选题要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坚持一人一题,要求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课题,需要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要求每个学生有完整的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但不能把合作的课题写成一篇论文 ( 设计 ) 同时作为几名学生的毕业论文 ( 设计 ) 。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 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指导教师,由各系提名,教学院长审定,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 ( 含讲师 ) 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 含硕士 ) 。必要时也可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助教、在读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 ( 论文 ) ,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 为保证指导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 6 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指导学生人数,但最多不得超过 8 人。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批准。 3.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整个毕业设计 ( 论文 ) 过程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拟定设计 ( 论文 ) 题目。 (2) 根据题目拟定毕业设计 ( 论文 ) 任务书,经系主任批准后于毕业设计 ( 论文 ) 开始的第一周下达给学生。 (3) 负责审定学生拟定的总体方案和开题报告。 (4) 在设计过程中随时检查、督促学生合理掌握设计进度,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 1 ~ 2 次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 (5) 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 ( 论文 ) ,在搜集和运用资料方面给学生比较充分的指导;而对方案设计、论证、技术设计等方面,应在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的基础上,采用启发式的方法予以指导,杜绝包办代替,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6) 及时定期向所在系汇报学生的设计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7)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 ( 论文 ) 。 (8) 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设计 ( 论文 ) 完成后,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设计 ( 论文 ) 质量等方面写出 评语 。 (9) 参加毕业设计 ( 论文 ) 评阅和答辩。 五、答辩和评分 1. 学生必须在开始答辩前一周完成毕业设计 ( 论文 ) 。 2. 毕业设计 ( 论文 ) 全部用计算机打印,经指导教师评审后的交所在系审查,由各系组织答辩。 3. 答辩委员会按专业组成,毕业生人数较多的也可分组,一般由 3-5 人组成,委员要求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主任要求副教授以上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经系主任提名,教学院长审定后于答辩前两周报教务处备案。 4. 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一周定出答辩进程表和答辩地点,提前在院内公布,并组织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然后将答辩进程表和答辩地点报教务处。 5. 答辩时,由答辩人报告设计 ( 论文 ) 内容,报告时间为 10-15 分钟,提问和答辩时间一般为 15-20 分钟。 6. 答辩应做好纪录,存放在学院备查。 7. 毕业设计 ( 论文 ) 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其评分标准为: 优秀:能全面完成毕业设计的各项任务。完成质量优秀,基本理论正确,基本概念清楚。完成毕业设计 ( 论文 ) 过程中,反映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书面报告及图纸正确、合理,字迹整洁清楚,并有一定的逻辑性和独立见解,能顺利地阅读外文资料。 良好:能全面完成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各项任务,基本理论正确,基本概念清楚,完成毕业设计 ( 论文 ) 过程中,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书面报告及图纸正确、合理,尚能顺利地阅读外文资料。 中:能基本完成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各项任务,基本理论正确、基本概念清楚,完成毕业设计 ( 论文 ) 过程中,反映独立工作能力一般。书面报告、图纸的主要部分正确、合理,阅读外文资料能力较差。 及格:能完成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主要任务,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有错误或不甚清楚,但启发后能补充改正,在完成毕业设计 ( 论文 ) 过程中,反映出独立工作能力较弱,书面报告及图纸没有重大原则错误,阅读外文资料较困难。 不及格:达不到及格水平者。 8.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毕业论文应评为“不及格”:毕业论文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上没有完成任务;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或其部分内容由其他学生代做;答辩时回答问题错误较多,对主要问题经启发后仍不能回答;工作不努力,表现差;毕业论文多处概念不清,图纸不齐全或多处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等。 9. 评分由答辩委员会、指导教师、评阅人分别给出成绩,最后评定总成绩。指导教师给分占总成绩的 40% 以下,答辩委员会给分占总成绩的 40% 以上,其余由评阅人给出。总评的“优秀”人数不得超过 20 ~ 25% ,优秀和良好总和原则上不得超过 60% 。各系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定出细则。 10. 毕业答辩实行末位复审制,具体办法及有关规定如下: (1) 各专业在学生毕业答辩结束后按至少 5% 将处于末位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同时书面说明其论文或答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 各系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复审方式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由各系自行确定,一般应组织专家组重新评阅论文、重新答辩,如属于论文书写的问题可只对论文进行复查。 (3) 答辩组已经给予不及格处理的学生不再复审。 (4) 复审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 (5) 系复审组必须严格把关,对每个学生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6) 任何人不得干扰复审组评分,否则按一级教学事故给予处理。 六、毕业设计 ( 论文 ) 资料的保存 1. 学校视情况,对优秀毕业设计 ( 论文 ) 进行评选或汇编“优秀毕业设计 ( 论文 ) 选编”。 2. 毕业设计 ( 论文 ) 有关资料在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结束后交教务处保存,对无长期保留价值的毕业设计 ( 论文 ) 可于四年后销毁。 3. 毕业设计 ( 论文 ) 有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两大方面的内容: (1) 毕业设计 ( 论文 ) 前期工作材料,包括:毕业设计 ( 论文 ) 选题、审题表,毕业设计 ( 论文 ) 任务书,毕业设计 ( 论文 ) 开题报告,毕业设计 ( 论文 ) 期间各种检查材料等。 (2) 毕业设计说明书 ( 论文 ) ,有关图纸、软、硬件成果,以及毕业设计 ( 论文 ) 评语。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教务处 20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