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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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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论文

内容摘要:转型期的中国正在面临着许多问题,中国法学何去何从,究竟怎样的法学构建适合中国的发展,成为当下法学家们思考的问题,文章从近年来中国法学界对转型期中国法学发展的讨论出发,试从立法观念的个体性,私法精神的基础性,儒家文化的精神性三个方面浅析中国法理学构建中的问题,旨在表明对转型期中国的法治建设思考关键词:法理学 构建 私法精神 儒家文化自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法学界就开始探讨中国当下法理学的建构,法学理论界对法学发展方向的探讨体现了当代法律人人的理论自觉性。同时也推动中国法学以理性自觉的在科学上独立发展的道路。为此,《中国法学》在1991年第6期和1992年第1期连续发表了以“九十年代我国法理学的展望”为题的笔谈。1994年《中国法学》创刊十周年的时候,该刊又以“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法学”为题,组织发表了大型笔谈,各位学者“就我国法学研究的现状和今后的方向、任务,法学理论体系的改革和创新,法学各学科理论的开拓与发展,法学观点和法制观念的更新,法学思维与研究方法的变革,以及法学人才的培养与法学教育的改革等,发表见解,提出建议。”1995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在昆明召开了当年的年会暨中国法理学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大会,那次会议的主题就是“走向二十一世纪的法理学”。恰如舒国滢教授所说:“面临世纪之交,法学界的同仁似乎在做‘世纪之末的反思’。”同年,《法律科学》也以“法理学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发表了系列笔谈。《法商研究》在2000年也组织了以“法理学向何处去”为题的专题讨论,陈金钊教授指出:“法理学向何处去'命题的提出,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学者们试图摆脱法理学研究的‘危机’,指明今后的发展前景。但这是件非常艰难的工作。因为中国法理学研究的历史并不长,可以说它还没有过兴盛的时期,因而也就很难谈论危机的问题。如果说这一判断是准确的话,那就意味着我们今天研究这一课题主要是预示未来。”近年来,关于中国法理学的建构的种种学说,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朱苏力先生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论”,梁治平先生的“法律文化论”、以张文显先生为代表的“权利本位论”、以部门法论者为主力的“法条主义”等理论分析范式。邓正来先生于2005年发表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更是对上述主要学说进行反思和批判,引起了理论界的不小的轰动,各种评论纷纷发表,邓正来先生的文章是对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中国法学发展的反思与展望的延续,反映了转型时期中国法学家的思考。我们暂且先把理论界对中国法学发展的争论搁置一边。从私法的角度探讨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建构。从人类社会法制的历史发展看,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公法都以私法(民法)的一些基本观念为指导,都引进了私法的一些基本原理。正如恩格斯所说,诸如平等权利之类的原则,起初是在私法(民法)方面得到承认,后来才逐渐在公法方面得到承认。法国学者达维德亦说,法的其它部门只是从民法出发,较迟或较不完备地发展起来。私法的主体平等、契约自由、权利本位等基本原则已成为整个法律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石。21世纪中国法律体系的建立亦不应例外。当然,我们也需要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构建中国的法理学,一种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强有力的传统文化为后盾。因此,本文试从立法观念的个体性,私法精神的基础性,儒家文化的精神性三个方面浅析中国法理学的构建。一、 立法观念的个体性传统中国的法律主要就体现在刑、罚上。纵观中国古代的立法,均以刑、罚为主。虽传统中国法律思想有“德主刑辅”,儒家追求“无讼”的法律思想以达到教化民众,消除纷争的效果。但以政府为核心的传统中国法律就是以刑、罚为手段,使社会民众服从于政府的统治。这种观念忽视了个体的存在,个体在社会中几乎无地位可言,仅是贯彻政治思想的“工具”。而法律也是被统治者用于维护统治地位,稳定社会秩序的工具罢了。同时个体所为的一切行为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纯粹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独立自主的意志关系不存在。法律成为了君主实现个人专制的工具,为个体的对立物。传统中国几千年的法律文化给人们留下的这样的印象,提起法律,人们想到的就是劳刑,监狱,暴力,专政。新中国成立后,法律的经过了改革开放后的近三十年的发展,这种观念在社会中的影响还有存在。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心,那么在以市场经济为中心的前提下,中国的法应以个体为核心,个体的行为所形成的一切关系是以意思自治原则为前提,政府并不能为个体强制创设某种社会关系,也不能对个体间所设立的正当的社会关系进行干预。个体的独立主体地位和自主的人格得到尊重和保障,法律被看作是以保护某种权利、实现某种思想为目标而设立,而不是政府维护其统治的手段。这种价值观念下的法律,往往和民主、自由、平等等概念不可分割。个体的权利并不是来自于政府的规定,而是来自于社会发展本应有的赋予人的意志自由的权利,这种个人的权利应是与政府的国家权利相平等的。在此种法学理念下,人们提高法想到的不是老刑,监狱,暴力,专政,而是法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准则。因此,市场经济秩序中,法律的角色应当定位于建立以个体利益为核心的经济动力结构。只有这样市场才能获得一种持久、强大的动力机制,并以此推动市场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全面发展。这与社会主义法的保护、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本质一致,与我国大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 性和创造性,加快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一致,也符合生产力的提高是社会全面发展与进步的最终决定性力量的原理。二、 私法精神的基础性私法体现了市民社会的利益关系、价值追求、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其基点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理性精神,其价值取向和生存方式凝结成私法文化精神。 私法所确认如卖主与买主、债权人与债务人等社会关系,反映的是商品生产经营者具有独立地位、存在独立利益、商品交换实行等价交换和自愿让渡等商品经济的要求,它建立在确认和保护商品生产者存在独立利益的基础上。商品经济是私法存在的基础,没有商品经济,私法则无立足之本,也无存在的必要。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给我们指出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迷离混沌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这种把阶级斗争的理论运用与对社会现象的研究方法就是阶级分析方法,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作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在在早期中国革命中的具体运用的确为中国取得革命的胜利提供了很大的保障。但是中国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照搬苏联的立法模式,把公法、私法的划分看作是资产阶级法学方法和法律观点。受这种观点的影响,也由于固守列宁在公、私法问题上的个别见解,特别是由于我国商品(市场)经济严重落后,以及相应的民商法和私法精神的不发达,我国法学一直拒绝接受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方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逐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模式改变,政治与经济趋向分离,民商事的立法也在不断的完善。公、私法的分离对我国的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的进步有着巨大的影响:收缩了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合理干预,把本质上属于私人自治的事务还给公民个人;明确了私权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和义务的协商性、以及私权的不可侵犯性,有效地保护了法人和公民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的权利。私法精神的确立,保障了个人的权利,给予了个人具体权利的操作方式,从而使得个体不仅知晓享有何种权利,而且得以在社会生活中正确地行使权利。根据历史的经验和规律,私法领域的基本原则(如权利和义务对等、权利本位、规则非人格化等)是现代法治的基础,私法中的人权、财产权、平等权和自由更是公法权利的原型和现代权利体系的核心和基础。要实行法治就必须重视私法建设,弘扬私法精神即民法文化,着力保障公民的私法权利。中国自建国的后的三四十年间,一直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制,否认商品经济存在,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经济也一直作为政治的附属体而存在。但是,随着国际化的发展,依靠法律和政策的二元结构已经不适合我国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是一个庞大的金字塔式的权力体系,加上实行高度集权的党委一元化领导,造成了政策至上,并使政策有可能直接通过党的权力系统和行政权力系统从中央推行到地方以至到基层单位和个体。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商品经济,是权利型经济,是契约型经济,是平权型经济,是开放型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完善,私法精神逐渐渗透到经济、政治、法律等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产生广泛影响。同时,市场经济也是需要规范的商品经济,近来的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也说明了这一点,国家应该对市场经济进行管理,制定合理的法律促进其发展,用法律保障经济在稳健的道路上前进。私法的精神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精神,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私法精神的体现。私法的基本原则诸如,效用、公平、自由等也需要在规范市场经济及保障公民的私法权利中予以体现。私权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私权理应得到保护和尊重,这是对公民人权的基本保障,是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基本保证。一个经典的理论认为:人拥有自己的身体,过人亦应对附着了本身体劳动的东西享有所有权。 虽然上述理论为明确劳动者所在的环境对自身劳动的影响,但这一理论体现了公平原则对个人财产劳动理论的一个终极性的关怀。正如允许种植农作物的人拥有其种植的作物是其一个功利主义的理由,农作物是具有社会价值的,若不能让他所有,他就不会再有耕种的积极性。从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历史来看,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公法都以私法(民法)的一些基本观念为指导,都引进了私法的一些基本原理。私法的基本原则,公平,平等,自由,效用已经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发展基石,新世纪中国的法律的发展也应如此。新世纪的中国正处于从农业文明走向商业文明、从中央集权体制走向民主法制体制、从国家主导的公法社会走向自由自主的私法社会的社会转型期。中国必须走向民主法治,大力建设私法文化和私法社会,克服传统权力等级、义理人情以及共同体主义,弘扬自由平等、私人权利、意思自治、人格自主、契约自由、公平正义等现代私法精神为基础的法治之路。当然,我们也不能步入西方法治发展的后尘,要极力抵制过度自由造成的“自私主义”、“放任主义”和无政府倾向。这样我们就需要结和中西法律思想,既要宣扬自由,平等,权利的私法理念,又要用中国传统的文化,诸如运用儒家思想来抑制自由和权利的滥用和异化发展,使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有机统一起来,发展一种多元化的,包容性的符合时代发展的私法文化精神。因此,建立起以符合时代要求的权利、契约、自由、平等私法精神为基础的法治社会,能够有效的保障我国转型期社会的法治秩序。三、 儒家文化的精神性正如我们上文所说,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法理学的构建,不仅仅需要以私法精神为基础的,体现私法文化的自由、平等、权利等基本理来建设法治之路,而且还需要建立儒家传统文化为根基的,张扬中国法学理论主体性的,对西方法律思想进行批判性吸收的,反映中华民族特性的法治社会。哈耶克在其发表的《法律、立法和自由》中说道:“我们所习得的经验足以使我们认识到了这样一个道理,即对于任何想通过把个人互动的自生自发过程置于权力机构控制之下的方式去扼杀这种自生自发的过程并摧毁我们的文明的做法,我们都必须予以坚决的制止。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不使我们的文明蒙遭摧毁,我们就必须丢掉这样一种幻想,即我们能够经由刻意的设计而‘创造出人类的未来’……以上所述便是我经由四十年的研究而达致的最终结论。” 很显然,哈耶克的这种最终的理论提醒我们对社会进程进行有意识的控制,不仅使本想达到的状态不能实现,还会导致人们自由的丧失,一个国家沉淀的文明遭遇摧毁。为此,我们必须重视儒家传统文化的价值,一国法的发展方向必然是与其所处的文化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着存在和发展。儒家文化为中国式现代化精神特质和文化方向。对中国法理学的构建有着重要的价值。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古老文明国家,其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孕育着中华民族的成长。在目前,中国社会发展的转型期,中国法理学的构建也必须建立在中国固有的文化传统之上,不能走全盘细化的道路而丧失本民族独有的民族特性。中国传统儒学思想对我国法学中国化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蒋庆先生也指出,儒家文化是中国未来现代化的精神特质,儒家式的现代是中国现代化发展方向。 从历史上看,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也许更重视道德文化的作用,我们应吸收儒家文化中合理的,适应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思想来为转型期的中国法理学的构建服务。儒家的群己观,就己对群的关系而言,即个人对社会关系而言,强调“尽其在我”的人伦观。 即我们应在人伦关系中要求个人对社会尽义务而不是社会对个人尽义务。法是国家在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规范,但并不是唯一规范,在有些社会关系的调整中,法律只能起到辅助作用,更多的需要社会道德,伦理,自然情感来发挥作用。在亲情,人伦关系中,儒家学派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义务是相互的,每一个人都在其伦常中尽到其名分所规定的义务,做一个符合其名分的人。传统社会是一个重身份的社会,分人地位是一熟人社会为基础的,而现在我们的社会法治中强调法治绝对化,要构建陌生人的社会的理论,这种完全从西方搬来的学说在我国尽无其基础可言,实际上,费孝通先生提出的“熟人社会”也说明这一点,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话语。民间“熟人好办事”的说法,正是对“熟人社会”的一种朴素表达。传统儒学以仁学为基础的“亲亲”理论亦在表明人在与他人的相互关系中的相互影响,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亦不是冷冰冰的陌生人关系。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儒家思想的群己,人伦观强调个人的义务性,强调熟人社会,重亲情,重自然情感的思想,为此,我们在强调构建法治的同时,绝不能忽视以人性道德培育为重要体现的儒家思想的精神性。四、 结语很显然,中国的法理学建设正在随着改革的大潮发生着变化,中国的法学家们也在以他们的理性为此做出贡献,以其法学家独有的洞察力为中国法学在当下转型期的发展做出思考。的确,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法学确确实实已经发生了并正在继续发生一些非常重要的学术和理论风格的转型。这些转型让我们应更加关注立法观念的个体性,私法精神的基础性,儒家文化精神性。我们始终相信中国法学正在向前发展,并且可以在未来表现出张扬中国法学主体性地位,体现中国儒家传统文化根基性抑或精神性的风貌!

法哲学是应用哲学部门哲学和理论法学的一个门类,是运用哲学思维对法律现象进行抽象而形成的最一般、最基础的法学理论,是法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西方法哲学研究前沿述评

法哲学是应用哲学部门哲学和理论法学的一个门类,是运用哲学思维对法律现象进行抽象而形成的最一般、最基础的法学理论,是法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法哲学在法学知识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为各部门法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支援。法哲学论题范围广泛,涉及法学中最具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如法的本质、法的起源、法的价值等等。西方法哲学历史悠久、学派林立、观点各异,为西方法学建构和法治实践提供了思想资源与理论指导。当代西方法哲学吸收和运用当代西方哲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论题范围和研究深度进一步拓展,取得了许多新成果,可以为我国法哲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提供启示和借鉴。

“语言学转向”

在历经本体论中心、认识论转向之后,现当代西方哲学的研究重心转向语言问题。受其影响,当代西方法哲学也发生了“语言学转向”,先后出现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符号法学等流派。尽管这些学派使用的方法和论述的内容侧重点不尽相同,但其探讨的核心问题都与语言有关。其中,以英国法哲学家哈特为学术代表的语义分析法学、以比利时法哲学家佩雷尔曼为学术代表的新修辞学法学被认为是当代西方法哲学“语言学转向”的佼佼者。

法律与语言关系密切:法律必须借助语言文字来表达,语言文字赋予法律以具体内涵。当代西方法哲学的“语言学转向”,转换了人们对法律的视角,使关于法律语言的研究从工具论地位上升到本体论地位。从这个角度说,法学可以被归结为法律语言学:当我们思考法律的时候,实质上是在对法律语言进行思考。正如哈特所言,当我们思考法律本质的时候,事实上是在思考法律这个词本身;对法律概念的认识,其方法就是对法律这个词的意义不断进行挖掘,并从语义分析学、修辞学、符号学等角度对权力、权利、义务等相关概念进行分析和解释。

由于法律所采用的日常语言具有模糊性、多义性、歧义性等特征,西方传统法哲学理论所认可的法律客观性、准确性、含义唯一性等受到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等当代西方法哲学的挑战。在后者这里,法律不再被看作由一系 *** 定无疑、不可变更的原则和规则组成,而被认为是人类进行语言交流和司法解释的一种手段,依赖于不同的语境,具有开放性、论辩性和创造性;同时,法律原则和规则并非因此就丧失了确定性,而是可以通过法官的司法解释以及法官和听众之间的辩论达成共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符号法学等当代西方法哲学流派运用跨学科、多向度的研究正规化,对传统法哲学中的 *** 、怀疑论等进行了批判和消解,为当代西方法哲学带来了革命性变化,启发人们重新思考法律原则和规则等的普适性、可操作性和具体运用问题。

法律诠释学

法律诠释学也是受当代西方哲学尤其是当代欧陆哲学的影响而产生的,其哲学根源和理论基础是哲学诠释学。在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所创立和发展的哲学诠释学影响下,法律诠释学颇为兴盛,成为诠释法律的一种重要方法。德国的考夫曼、哈斯默尔、拉伦兹等一批法哲学家,都在研究中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哲学诠释学方法以证其说。

受哲学诠释学的启发,法律诠释学把法律看作文字,把立法者看作作者,把执法者看作读者,这样三者之间就构成了文字、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诠释关系。法律诠释学认为:理解法律的含义,必须通过文字及读者的诠释进行,而带有“偏见”的读者在诠释时所面对的文字是历史的,作者也是历史的。因此,读者对文字的诠释主要在于克服“时间间距”,努力促进现实与历史的沟通,实现读者与文字、读者与作者之间的“视域融合”。

法律诠释学以哲学诠释学为理论依托,把法律看成诠释的产物,或者说法律本身就是对世界的一种诠释,从而使法哲学研究的重心从立法领域转向司法领域、从单纯的法律文字注解转向对法律文字与法律事实互动关系的研究,以消解抽象法律与具体事实、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对立关系。它试图通过诠释的方法获得法律的“真理”,为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提供了新视野,为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提供了新方法。但它在法律精确性、科学性问题上的诠释学立场,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和批评。

后现代法哲学

后现代法哲学发端于20世纪下半叶,是受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与文化的影响在法哲学领域形成的“新说新论”。后现代法哲学以后现代主义为思想武器,对西方传统法哲学进行了全方位的批判。

后现代法哲学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否认理性的权利主体存在。后现代法哲学否定西方传统法哲学对人的基本假设,认为在现代西方社会中人只是社会结构的附属物,并不存在“真正的人”。因此,权利主体只是法学家虚构的一个神话,权利概念乃是现代人自设的陷阱。第二,否认法律的统一性、确定性、普遍性、客观性、自洽性、历史进步性。后现代法哲学认为:根本不存在法的本质问题,法的本质只是一个虚构的神话。法的理念、原则、规则等,都只是特定时代人们的一种认识论建构,处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法律从来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规则,也不是一定社会的客观必然。在西方社会,法律不过是 *** 官员推行政治理念的一种工具,在审判中则体现为法官的行为本身。

根植于西方传统法哲学中的法律至上性、自洽性、一致性等,在受到后现代法哲学的猛烈抨击之后开始发生动摇,法律制度的重心也随之发生转移。原来被公认为属于私法领域的法律,如财产法、合同法等,开始转向公法领域;自由主义和个人至上的法治理念和制度,随着西方国家职能的扩大而逐渐遭到侵蚀。后现代法哲学的思想无疑是新潮的,它对西方传统法哲学和法治实践的批判也是深刻的,有振聋发聩之效。但由于后现代法哲学没有构建自己的体系,致使其中的一些思想和观点最终走向法律虚无主义。

随着学科分立与交叉趋势的不断增强,当代西方法哲学的新流派也层出不穷。除了上述流派和思潮之外,以美国学者罗尔斯、德沃金等为学术代表的规范性法哲学、以美国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为学术代表的法律经济学分析等,都是新近发展起来的西方法哲学流派。总之,问题多元性、学科交叉性、方法多样性构成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的总体特征。

在我国法治程序不断加快的同时,法哲学研究也日益成为热点,并取得了可喜成绩。然而,当前我国法哲学研究还存在问题意识不强、理论基础薄弱、研究层次浅等问题。如何吸收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的有益成果,研究解决我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哲学体系,是我国法哲学研究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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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论文哲学研究法

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研究方法是在一个研究中发现新的现象、新的事物,或者提出新理论、观点,论文研究方法需要大量阅读法,找到不足和创新点,来完善自己的论文,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一、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对于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的描述的研究方法。其实质是对传播内容所含信息量及其变化的分析,即由表征的有意义的词句推断出准确意义的过程。内容分析的过程是层层推理的`过程。

三、文献分析法

文献分析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科学认识的方法。文献分析法是一项经济且有效的信息收集方法,它通过对与工作相关的现有文献进行系统性的分析来获取工作信息。一般用于收集工作的原始信息,编制任务清单初稿。

四、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一、规范研究法

会计理论研究的一般方法,它是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或经济理论对经济行为人的行为结果及产生这一结果的制度或政策进行评判,回答经济行为人的行为应该是什么的分析方法。

二、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认识客观现象,向人们提供实在、有用、确定、精确的知识研究方法,其重点是研究现象本身“是什么”的问题。实证研究法试图超越或排斥价值判断,只揭示客观现象的内在构成因素及因素的普遍联系,归纳概括现象的本质及其运行规律。

三、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指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交给受训学员研究分析,培养学员们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及执行业务能力的培训方法,具体说来:

四、比较分析法

是通过实际数与基数的对比来提示实际数与基数之间的差异,借以了解经济活动的成绩和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在科学探究活动中常常用到,他与等效替代法相似。

论文的研究方法:调查法、实验法、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数量研究法、话题发散法、跨学科研究法、观察法。

1、个案研究法。这种研究方法在MBA专业被广泛应用。个案研究法具有基本3个基本的类型:个人调查、团体调查和问题调查。

研究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研究类型。根据自己认定的研究对象中的一个特红豆博客定对象来进行调查和分析,弄清楚其 特点和主要的形成过程。是很实用的一种研究方法。

2、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又分为 “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是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程度、规模等数量关系进行分析,揭示事物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发展趋势,以此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3、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其实就是运用归纳、演绎、分析及抽象等的方法来自己收集的材料进行加工,选择适合自己的材料,选择对于文章论点有用的材料,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进行分析,从而使研究对象可以有“质”的提升。

4、话题发散法。话题发散法就是采用话题扩散的方法就是在观点的基础上,从社会、环境、文化、家庭关系、经济等角度来切入,扩展适合自己观点的话题。

5、跨学科研究法。跨科学研究法是从整体上对于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一种方法。任何事物都是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学科的研究看似是单独的一门学科,其实学科之间都是有统一的一个整体。学科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6、观察法。观察法就是研究人员通过自己的感官和一些辅助功能根据直接对被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和观察,获得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目的性、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人们的感性认识,对于启发人们的思维、发现新的事物有一定的帮助。

西方法哲学论文题目

试论科学的精神1.古希腊科学----理性自由2.近代西方科学----意志自由3.科学的精神----自由

人因自己而存在,因别人而轮回。

1、希腊宗教与希腊哲学的关系2、爱奥尼亚自然哲学3、毕达哥拉斯数的哲学及其意义4、拉克利特的流变观念与“逻各斯”概念5、巴门尼德的存在论思想6、芝诺悖论及其意义7、爱利亚派之后的各家自然哲学与爱利亚派哲学的关系8、论四根说、种子说和原子论各自的优劣得失9、阿那克萨戈拉的“努斯”概念及其意义10、 “努斯”概念与“逻各斯”概念的关系11、智者派哲学在哲学史上的地位和意义12、比较智者派的命题:人是万物的尺度与康德的命题:人为自然立法13、苏格拉底哲学在哲学史上的地位和意义14、苏格拉底“善”的理念的意义15、苏格拉底的道德哲学、它的意义及局限16、论苏格拉底的“美德是知识”17、柏拉图哲学对苏格拉底哲学的继承与超越18、柏拉图的理念论与辩证法19、柏拉图的“灵魂”不朽思想20、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理性神概念21、柏拉图的“回忆”说和先验认识论22、柏拉图论感性世界与理念世界的关系23、柏拉图的二元论与巴门尼德二元论的关系和差异24、柏拉图的自然哲学及其历史意义和影响25、柏拉图的伦理学和国家哲学26、柏拉图哲学对基督教神学的影响和意义27、亚里士多德的“本体”概念28、亚里士多德本体论对巴门尼德存在论思想的发展29、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理念论的批判30、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及与其本体论的关系31、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与逻辑学的关系32、亚里士多德第一本体思想的矛盾及其缘由33、亚里士多德的理性神概念34、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与神学的关系35、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36、亚里士多德的“形式”与“质料”概念37、亚里士多德的“潜能”与“现实”概念38、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思想39、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及其局限40、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41、亚里士多德的灵魂学说及其意义42、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思想43、亚里士多德论悲剧44、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成就及与其哲学的关45、希腊化时代哲学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对希腊古典哲学的超越46、斯多亚派哲学、伊壁鸠鲁哲学与怀疑论精神的同一性及差异47、斯多亚派的道德哲学、其意义及局限48、斯多亚派哲学对基督教思想的影响49、斯多亚派自然哲学的本质及缺陷50、伊壁鸠鲁原子论与德谟克利特原子论的差异及其缘由51、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本质52、希腊化时代的怀疑论与古典时期类似思想的本质差异及其缘由53、菲洛对希腊哲学和犹太教思想的综合54、新柏拉图主义的“流溢说”55、新柏拉图主义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继承与超越56、新柏拉图主义对斯多亚派哲学、伊壁鸠鲁哲学与怀疑论的超越57、新柏拉图主义对基督教哲学的影响58、新柏拉图主义的“流溢说”与基督教创世说的差异及其缘由59、新柏拉图主义的神秘主义与东方神秘主义的本质区别60、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关系及其对犹太教的超越61、保罗思想及其在基督教思想史上的意义62、基督教的世界历史意义63、奥利金的神学思想64、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65、教父哲学对基督教神学的贡献及其局限66、希腊哲学对基督教神学的贡献及其局限67、希腊哲学与基督教的本质差异68、希腊哲学的理性概念及其局限69、共相争论的意义及其产生的哲学背景和根源70、实在论者和唯名论者对共相问题的认识及其各自的局限71、中世纪哲学中的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72、希腊哲学与基督教精神的本质差异73、中世纪思想家对希腊哲学的认识局限及其缘由74、新柏拉图主义与基督教神秘主义的关系75、艾克哈特的神秘主义76、基督教神秘主义与东方神秘主义的本质区别77、唯名论思想在中世纪后期的思想解放意义78、唯名论思想对希腊哲学的超越79、唯名论思想对近代自然科学的意义80、罗吉尔·培根的哲学及其意义81、库萨的尼古拉哲学的神秘主义与泛神论82、库萨的尼古拉哲学思想中的辩证法83、文艺复兴时期对人的发现、其意义及局限84、路德“因信称义”思想的意义85、路德思想与基督教神秘主义的关系86、宗教改革运动的世界历史意义87、加尔文教对近代产业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意义88、新教与近代西方社会的“去魅”和世俗化的关系89、新教和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人的认识的比较90、新教与近代哲学的关系91、布鲁诺的哲学立场92、布鲁诺哲学中的神秘主义因素及其来历93、布鲁诺哲学对近代哲学的影响94、蒙田的怀疑论95、波墨的通神学,其意义及影响96、弗兰西斯·培根的经验论哲学及其在科学思想史上的意义97、弗兰西斯·培根的科学观、其意义及局限98、霍布斯经验论中的唯理论因素、二者的矛盾及其产生缘由99、霍布斯的人性论、其产生根源及其局限100、霍布斯政治学的意义及其局限

毕业论文是教学科研过程的一个环节,也是学业成绩考核和评定的一种重要方式。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具有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全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他们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总标题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轻易激起读者的注重。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③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重,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心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④用判定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治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副标题和分标题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非凡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楚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重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目录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重: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假如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啰哩啰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关键词关键词是标示文献关键主题内容,但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它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要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篇论文可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正文一般来说,学术论文主题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事实根据(通过本人实际考察所得到的语言、文化、文学、教育、社会、思想等事例或现象)。提出的事实根据要客观、真实,必要时要注明出处;2.前人的相关论述(包括前人的考察方法、考察过程、所得结论等)。理论分析中,应将他人的意见、观点与本人的意见、观点明确区分。无论是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他人的成果,都应该注明出处;3.本人的分析、论述和结论等。做到使事实根据、前人的成果和本人的分析论述有机地结合,注意其间的逻辑关系。结论结论应是毕业论文的最终的、总体的结论,换句话说,结论应是整篇论文的结局、是整篇论文的归宿,而不是某一局部问题或某一分支问题的结论,也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是该论文结论应当体现作者更深层的认识,且是从全篇论文的全部材料出发,经过推理、判断、归纳等逻辑分析过程而得到的新的学术总观念、总见解。结论可采“结论”等字样,要求精炼、准确地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或新的见解及其意义和作用,还可提出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和建议。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

法律哲学论文提纲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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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论文提纲

题目:《仲裁员责任制度研究--兼及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的反思与构建》

第一章 导言

一、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第二章仲裁员责任制度的法理基础--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法律关系比较研究

第一节本章概要

第二节英国

一、背景简介

二、研究仲裁员、仲裁当事人及仲哉机构法律关系的路径

三、英国债法综述

四、英国法下的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

五、小结

第三节德国

一、背景简介

二、研究仲裁员、仲裁当事人及仲裁机构法律关系的路径

三、德国债法综述

四、德国法下的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

五、小结

第四节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关系模型的困境及其解决

一、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关系模型的价值选择

二、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关系模型的合同迷局

三、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关系模型的路径选择

四、仲裁员与仲裁庭的关系

五、小结

第五节小结

第三章仲裁员责任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仲裁员责任及其豁免

比较研究

第一节本章概要

第二节仲裁员民事责任及其豁免比较研究

一、仲哉员w任的纵向比较

二、仲裁员贵任豁免的横向比较

三、仲哉员民事贵任与法官民事责任的比较

第三节身份一合同模型下仲裁员民事责任及其豁免制度的构建

第四节小结

第四章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的.反思--兼及枉法裁决罪之批判

第一节本章概要

第二节我国现行仲裁员责任制度

第三节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反思--枉法裁决罪之批判

一、枉法裁决罪的积极意义

二、对枉法裁决罪内容的置疑

三、对枉法裁决罪影响的置疑

第四节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再反思

一、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现状的原因分析

二、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现状的利弊分析

第五节小结

第五章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的设计一兼及仲裁员责任保险制度

第一节本章概要

第二节机构仲裁语境下我国仲裁员的法律地位及责任制度设计

一、商事仲裁相关法律关系的法理分析

二、我国商事仲裁相关法律关系与法律环境协调性分析

第三节仲裁员责任制度及其豁免

一、仲裁员责任制度

二、仲裁机构责任制度

第四节仲裁员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一、对商事仲裁员实行职业责任保险的制度思考

二、对商事仲裁员实行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选择

三、对商事仲裁员实行职业贵任保险的现实困境

四、小结

第五节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篇二:论文提纲

题目:《英国近代法律教育转型研究》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的缘起

二、学术史的回顾与检讨

三、研究路径、结构安排及方法论探讨

四、本文创新之处

五、研究意义

第一章18世纪中叶前英国法律教育的分离状态

一、“光荣革命”后英国社会的发展

二、律师会馆的法律教育

三、牛津、剑桥大学的罗马法一民法教育

第二章布莱克斯通与大学普通法教育的尝试

一、布莱克斯通所处的时代

二、布莱克斯通的法律教育实践

三、布莱克斯通开创大学法律教育的深远影响

第三章19世纪上半叶法律教育的艰难推进

一、英国社会对法律人才和法律教育的需求

二、19世纪上半叶主要国家的法律教育

三、伦敦大学的创建:大学法律教育的真正开端

四、法律职业组织法律教育的复兴

五、1846年法律教育报告:统一法律教育的构想

第四章19世纪下半叶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确立

一、19世纪下半叶英国法律教育的背景

二、新旧大学法律教育的展开

三、法律职业组织法律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章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运行

一、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构成

二、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实施效果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篇三:论文提纲

题目:《审判权与公诉权的制约关系研究》

摘要

ABSTRACT

目录

一、审判权、公诉权相互制约的基础理论

(一)公诉权的内涵与性质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2篇

论文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正式动笔之前,要对文章进行通盘思考,论文提纲的写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以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研究为例)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文章结构

第一章虚拟财产的理论界定

第一节 财产的民法学概念与财产本质特征

一、财产的民法学概念

二、财产的本质特征

第二节 虚拟财产的界定

一、虚拟财产的概念--虚拟财产真实不虚

二、虚拟财产的'本质属性

三、虚拟财产自身的特点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虚拟财产之性质分析

第一节 虚拟财产权利属性7:说讨论

一、知识产权说

二、无形财产说

三、债权说

四、物权说

第二节 虚拟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物权

一、虚拟财产权债权和物权性质区分的必要性

二、债权说的的不合观作分析

三、物权说的合理性分析

四、虚拟财产物权特性--虚拟财产拥有可支配性

木章小结

第三章 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第一节 虚拟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

一、虚拟财产归使用者所有的观点及分析

二、使用者享有虚拟财产使用权,而所有权归运营商所有

第二节 网络使用者协议分析

一、使用者协议的特点

二、使用者协议中霸王条款的表现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虚拟财产法律制度现状与完善

第一节 虚拟财产现行法作制度问题分析

一、我虚拟财产法律制度现状

二、运营商虚拟财产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节 虚拟财产法律制度完善

一、物权法之保护

二、合同法之保护

三、程序法之保护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篇二: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以论物权法业主概念体系的完善为例)

第一章 引言

1.1 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二章 我国物权法规范业主概念中的问题

2.1 我国物权法业主概念界定的不足

2.1.1 物权法业主概念界定的不足

2.1.2 物权法业主团体概念界定的不足

2.2 物权法业主概念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我国物权法业主概念体系的完善

3.1 我国物权法业主概念的完善

3.1.1 明确我国物权法业主概念的性质

3.1.2 完善我国物权法业主的概念

3.1.3 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角度衡量业主概念

3.1.4 从业主概念看业主身份的取得与丧失

3.2 我国物权法业主团体概念的完善

3.2.1 物权法业主团体的性质与概念

3.2.2 物权法业主团体的法律地位

3.2.3 物权法业主团体不成立的问题

3.2.4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团体的执行机关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人生哲学与科学方法论论文

哲学与人生的思考论文篇二 摘要: 哲学是一切学科的基础,哲学讲述马克思主义,使人用正确的观点分析与解决问题,对人生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学生在学校接受 教育 期间,学校有义务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指引学生用积极的态度面向未来,哲学对一个人的人生起着基础性作用。 Abstract: Philosophy is the foundation of all disciplines. It is about Marxism, making people analyze and solve problems with the right perspective, so it plays a positive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life. In school education, schools have a duty to train students to establish correct outlook on life and guide the students with a positive attitude for the future. Philosophy has basic influence on a person's life. 关键词: 哲学与人生;课程; 教学方法 Key words: philosophy and life;course;teaching method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6-4311(2014)14-0238-02 0 引言 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学生的教育工作越来越受到家长和社会的重视,特别是素质教育,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基础。本文主要讲述了哲学这门课程的内容、为什么要探索研究哲学与人生的教学方法及进行哲学与人生教学的方法。 1 探索研究教学方法的重要意义 1.1 好的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主动学习。无论是学习或者做任何工作,主观能动性对结果具有重大影响,人从事某项活动如果是发自内心的追求,是个人的目标前进方向,他定会为之努力,才能从中挖掘自身潜能,而好的教学法就可以促使实现潜能的发挥。学生的学习应该以学生自己的人生目标,自我发展为方向,意识学习的重要性,使自己自主地投身学习,树立学生自我理念,时学生主动与教师的指引有效结合起来,注重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对教学工作具有基础作用。 1.2 正确的教学法可以提高课堂的时效性。正如马克思主义所推崇的,实践是基础,只有通过不断实际实践,才能慢慢增长对事物的认识,人类的发展也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的过程。而探索研究正确的教学方式正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它要求学生通过原有的认识,再进行探索研究,达到由感性到理性,有表面到本质的认识。以学生为中心,在加强对学生教导知识同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解决问题能力。尤其是现实课堂上,通过老师的指引和启发,发现新的问题,积极主动学习知识,并运用知识来解决实际的问题。培养其实际工作能力,不断开拓学生思维。 1.3 研究教学方法可以增强老师的观念,使老师向专业方向发展。学习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学生应该主动吸取新的知识,而不是被动接受,根据已有的理论知识去理解和研究新的事物,知识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一个人知识的丰富与否要看他与外界的沟通程度,理解程度和吸取程度。世界具有多样性,不同事物的知识结构层次不尽相同,学生在学生接受教育需要一个适于学校的良好环境,才能使学生更加积极主动投入到学校,老师需要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中心,学生是主体,发挥老师的引导作用,逐渐消除老师教课累,学生又被动痛苦的现象。 2 探索研究进行正确教学的方法 2.1 有效利用教材,逐步培养学生良好的哲学思维。在《哲学与人生》教学的过程中,使学生拥有正确的 思维方式 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学生需要掌握用哲学的观点去看待问题,这就需要老师必须深深掌握教材,把教材研究透彻,不仅要参照大纲的教学要求,同时,要注重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从学生的现实生活出发,可以在备课时翻阅各种文献和资料,老师与老师之间进行深入地探讨与交流,制定一套适于自己的教课方案和方法,有自己独立的教学特点,不盲目追从。比如:在培养学生哲学时,引导他们从浅入深的分析现象,分析现象发生的原因及其相关的因素,进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指引学生要客观地认识自己,寻找自身的缺点,摒弃错误的思想,寻找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老师需要注意培养多沟通的好习惯,多与老师就具体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从中发现学生的思维问题,及早改正,树立正确思维模式。 2.2 培养学生学以致用,将哲学与实际生活紧紧联系起来。哲学不同于其他学科,其他学科是培养学生某方面的能力,而哲学指引着人生的大方向,拥有正确的哲学思想,才能把握正确的认识方向,也才能实现自我人生价值。老师在哲学课堂讲课时,引导学生用自身来感受哲学,将哲学与自己的人生联系起来,贴近自身的现实生活,将学所的哲学理论运用到实际生活中,运用所学的哲学基础知识,分析哲学与人的紧密关系,指导学生做出正确的判断与人生选择。分析客观事物现象与本质,用哲学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可以对学生提出适当的要求,要求他们分清善恶,区分真假,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3 教师加强对专业方向的把握,结合课堂内外,改善方法,丰富教学内容。借助媒体播放、故事典例、心理上的疏导以及积极向上 寓言故事 等方式进行探究,使课堂内容新颖并具有实践意义。以此来增加这门课程对学生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第一,媒体播放式教学方法。将课程的内容制作成课件,使之生动形象,大部分学生对单纯的依靠老师讲解产生厌倦感,反之采用了这种将声音、影像或者动态图案的方式恰当的结合到一起,使学生产生浓厚的兴趣,愿意主动的接受课程内容,激发出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进而取得满意的学习效果。第二,故事典例式教学方法。筛选一些无论是日常生活中还是学习人所周知的典例,有效的将典例引出的问题或人生的哲理进行融合,使学生对照自身情况,经常 总结 成长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去糟取精,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使学生在实践和学习过程中不断地创新,逐渐的引导学生对哲学知识以及人生准确认识。第三,心理上的疏导式教学方法。该门课程的目的就是使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教师应该第一时间了解学生情绪的波动,并且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疏导。定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心理测试,课间同学生聊聊天,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帮助学生敞开心扉,摒弃自卑、对自己的能力不自信的心理,彻底走出心理误区。 2.4 形成以学生作为教学主体和重心。步入了大学后的学生,因为其专业的不同,其性格特点也有所不同,根据专业的特性,老师深入分析他们的思想特征,引导他们培养自我意识,教育他们自身的思想是主体,是指挥一切活动的中心。对遇到困难不能勇敢面对的,要鼓励他们采取积极的思想去面对,要不断培养自己的自信心,我们要正确分析这种自信的来源,对自己进行 反思 ,通过不断地发现,从中感悟,逐步取得进步。 2.5 提高自身的哲学素养,不断完善自己。许许多多的哲学老师不仅负责哲学的教学也分担其他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所以,老师在完成教育教学的任务目标前提下,也应该自身拥有环境资源与周期的同时多进行沟通,交流教学的经验,相互交换意见,督促对方哲学素养提高,在学校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安排老师参加哲学教育方面的培训活动,通过交流和培训,不断探索好的教学教育方法,促进哲学教育工作的改进。 3 结束语 哲学是对人的思想精神进行正确指导,是对心灵的净化,哲学培养人拥有正确的人格,培养人形成良好的素养,做好哲学教学工作对社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学校应该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重视哲学。老师需要通过实际的实践教学过程不断探索和挖掘好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主观积极性,激发他们的热情,提高积极性。当今社会是快速发展的社会,教育部门应重视学生的个人素质教育,关注学生的生活,结合现实社会的各类现象,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分析和解决问题,养成一种对国家的责任感,成为祖国未来的栋梁。

人生哲学专业的论文

人生哲学专业应该如何书写毕业论文呢?选题应该怎么选?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好的人生哲学专业的论文,欢迎大家参考学习哦!

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对哲学观念的影响论文

摘 要: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对人类的生产、生活等方式将产生深远影响。回顾人类的文明发展史,发现科学和哲学是不分彼此的,科技自动化可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它改善劳动条件。本文探讨科学技术和哲学之间的联系互相和影响,提出了核心和关键论点。

关键词:现代科学技术 哲学 观念 影响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带来了许许多多哲学的理由,科学技术与哲学思想进步不平衡,后者远远滞后,前者毫无约束地被加以发展和滥用,从而产生致命的危险。因此,探讨现代科技发展对思想建设的新要求,对于我国大力发展生产力,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

1、科学和哲学的互相影响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一部科学技术的发展史。在这个过程中,人类依靠发达的大脑克服了重重困难解决了众多的难题。在科技发展的过程中,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经验正确反映了科学文化知识对客观事物本质与规律的理论认识过程。科学与哲学的相互渊源起始于现代科学最初的萌芽期。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科学技术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负面的影响。哲学的作用在于开始避开盲目运用难懂经验和思辨策略去研究科学,只有这样科学策略才能从哲学束缚下解脱出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也为哲学的研究提供了扎实的基础。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哲学的辩证理推动了自动化的策略和手段,相继出现了系统制约和智能制约,对于科学的策略是我们必须仔细事物是不是普遍联系,科学技术是否是众所周知的,是得到社会认可的,不要局限于因果的联系。通常人类理解科学技术的策略就是综合运用理论,把理论当做无限经验世界的网,运用科学自有的语言构建完成描述,实现对真理的无限逼近。

2、科学技术与哲学的密切关系

2.1 道德哲学是现代科技发展的源泉

人类很早就开始了关于道德的哲学深思。但是最初的道德哲学调节的只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现代科技的发展,人们对道德反思日益加深,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展到人与其他物种的关系。所以,我们把现代科技文明下,以保持人类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把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理论扩展到自然界行为规范的总和。科学哲学对于道德的维护,是科学对哲学层面上的流派的直接反应。哲学家波普尔发现哲学是规范的精华。哲学无法变成准确的学问。哲学作为最接近科学的学科,追求真理是不能停止的,同时也要谨防幻觉,不能被某些蒙着真理面纱的假象所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范围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人们正在寻求全球文化价值观念的整合,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人类提出了新的道德要求,一些新的与高科技相关的应用伦理学还会不断产生。现代伦理学正是立足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上,针对现实社会理由而提出的新的伦理观点。科学哲学关键的任务确立占主导地位的理论,普尔的理论认为爱因斯坦和牛顿都从属于科学领域,他的学说的目的在于阐述,回答的不是策略论的而是认识论的理由,区分的不是科学与伪科学而是区分人类传递和记录信息公共和私人属性。一些科学家的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真,并不一定因为他们可以被证实和证伪,其真实性一定都是建立在某种程度的可错性的特定基础之上的。这些都说明了人类现在掌握的知识,已经赋予了人类几乎能摆布自然的本领。

2.2 现代科技发展赋予哲学新的思想

没有科技的进步,就不会有社会的发展,很多社会制度建设作为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一要加强科技立法科学技术发展,以强制手段约束人的`行动,以人类特有的激励方式,达到自我约束。法律是否能执行,取决于道德心的驱动,法律具有根本性作用的今天,法律再多再严,也起不到威慑作用而形同虚设。加强科技立法是很有必要的。我们要用法制的手段来保证科学技术推动社会进步而不是危害人类。科技主体之所以负有伦理责任,因为他们经常参与企业经济活动决策。

2.3 辩证的来看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

(1)正面影响人类社会发展是一部不断探索史,接连的几次科技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信息时代带给人们另一种景象。科学技术遍布人们生活的每一个场所,对人类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科技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科技发展中,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探索策略总结经验。反映出科学知识对客观事物本质与规律的理论认识过程就是科学知识的形成过程。正确的看待科学技术发展对人类发展的作用。科技技术的发展已经深入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2)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的负面影响。科学技术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技术发展带来的弊端可能就是随着科技化程度加深失业率持续上升,出现的劳动力的贬值,工人失业工资低等的现象,对社会的安定和保障体系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作用。也许有一天,很多机器占据了地球。

参考文献

[1]道·霍夫施塔特,蓍.GEB:一条永恒的金带[M].乐秀成,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

[2]卡尔·波普尔,蓍.无尽的探索[M].邱仁宗,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3]李建华.科学哲学[M].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

拓展:论语哲学论文

[摘 要]

先秦是指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历史时期,主要指春秋、战国时代(公元前770-前221年)。这个时代是世界文化史上的轴心时代,也是中国诸子百家活跃的时代。先秦儒家哲学思想就是在这个时期创立的学说。文章旨在通过对先秦儒家产生的背景及其哲学思想体系的梳理,还原儒家思想的特点,进而阐发其对当今中国社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先秦;先秦儒家;儒家思想;哲学思想

从先秦百家争鸣中一支普通的流派,到秦焚书坑儒法家称雄时的短暂消沉,再到西汉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接着北宋程朱理学备受争议的“存天理,灭人欲”,再到今天掀起的新儒热。反观这个演进历程,可以看到,儒家思想在这一过程中一直处于中华民族精神的主导地位,千百年来哺育和教化着中华民族,成为中国人精神和信仰的文化支撑。现在,立足于较为理性和客观立场上的现代人,回望先秦儒家哲学思想,儒家产生背景是什么?其思想体系应该怎么概说?其发展走向和现实意义又是什么?笔者对此做了一些初步研究。

一、儒家产生的背景

“诸子百家”,即儒家产生的背景。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活跃。“诸子”是指活跃于当时有名的思想家,“百家”是指不同的学派。当时对诸子百家的论述较集中地文献有《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篇》、《韩非子五蠹篇》。“诸子百家”都指谁?历史上有不同的说法。西汉初期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所列举的是儒、法、道、阴阳、名、墨六家。西汉末年刘歆和东汉班固所列举的是儒、法、道、阴阳、纵横、小说、名、墨、农、杂十家。但是,他们都丢掉了相当重要的一家――兵家[1]。

诸子百家产生于春秋时期,当时的社会急剧动荡,社会结构中的几个方面都发生了大的变化。

(一)经济结构的变化

经济结构的变化是从生产力开始的。春秋时期,铁器开始大量出现,这使劳动者只能用大规模的群体合作来弥补生产工具之低劣的时代骤然结束,劳动者个人用铁制作的生产工具有能力个人开垦土地。孟子所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2]虽然是对他理想中村社生活的设想,但这种劳动成果的分成方式――劳役地租在当时无疑是存在的。铁器的使用,使生产力大大提高,也推动了生产关系的转变。但生产关系的转化不平衡,由此引起了政治上的动荡。

(二)社会政治结构的变化

由于生产关系变更不平衡,主动变更、变更早、变更较彻底的贵族很快就富裕起来了。这些贵族,开始不满足于眼前的政治地位,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更大的贪欲,开始在政治上有大的举动。于是卿大夫凌驾于诸侯之上,“陪臣执国命”的事层出不穷。整个局面是“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3],而政治上的变化进一步影响到思想。

(三)社会群体构成的变化

政治经济的变化导致了社会群体构成的变化:首先,阶级结构发生了变化。原来大体上只有奴隶和奴隶主两大阶级,现在又出现了农奴和农奴主,农民和地主。其次,既出现了大量的破落贵族,又出现了大量的新贵。再次,职业的构成呈现多样化。原来只有农牧业和一些手工业,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多样化,职业种类多了。除农夫之外,还出现了职业工商者、职业官僚、职业军人、职业政客、职业谋士、职业教师、职业艺术工作者。

(四)文化的地域特色凸显出来,并汇聚到中原相互交流

当时的区域特色有:齐鲁文化、燕齐文化、燕赵文化、三晋文化、秦文化、郑卫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宋文化还有北方游牧民族文化。

以上经济、政治、社会群体构成的变化和地域特色文化的发展,必然在思想领域出现各种不同的声音。儒家在这个时期应运而生,其哲学思想在中华民族的演进历程中走过了一条曲曲折折、起起落落,却又一直占据中华民族思想不倒的道路。

二、先秦儒家主要人物及哲学思想

说起“儒家”,首先想到的是诸子百家中的“儒家”,当时孔子首开私人讲学之风,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态度,以六艺教人,“仁”“礼”并举,从而吸引众多学生,通常我们说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

随着孔子思想的流传,孔子逐渐被看做是“儒”的象征,而他与那些追随他的理想,致力于整理、解释和教授古代经典,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保存和研习古代礼乐的群体,被称为儒家。孔子之后,儒家发生了变化,但是儒家的基本信条为他的弟子们所继承。并出现了孟子和荀子这样能够将其思想发扬光大的后学。先秦儒家,主要人物就是孔子、孟子和荀子。

孔子在儒家发展史上应是首创者。后世许多思想都是从孔子那里开始。其哲学思想概括如下:

第一,“礼”的理论思想。第一点是“正名”的理论,所谓“正名”,也就是根据周礼确定人的身份和地位。孔子说礼的功能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第二点是“礼之用,和为贵”的理论。《礼记乐记》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节貌者,礼乐之事也。”第三点是关于“中庸”的理论。中庸之道贯穿孔子思想始终。他提出了“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

第二,重视“仁”。在孔子的思想中,“仁”是一个比“礼”更为重要的概念。此外,“仁”是在他对“礼”的讨论中引发出来的。据统计《论语》讲“仁”104次。孔子还讲“义”“忠”“恕”,“义”源于“仁”的内在,“忠”“恕”乃“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冯友兰说:“忠恕之道就是仁道,所以行忠恕就是行仁义。行仁义就必然履行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这就包括了义的性质。[5]”因此“仁”包含“义”“忠”“恕”。

第三,政治思想。除了“仁”和“礼”之外,孔子讲得最多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为政”。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不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他认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治国方略,会逐渐培养起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遵守社会秩序的自觉意识,会使百姓真诚地热爱国家,心悦诚服地接受政府的统治。 第四,“学”的思想。孔子指出,学习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成就自己。他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孔子自己就以“闻道”为期许。他说:“朝为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闻道”可以说是他的终极关怀,在他看来,人就是为了“闻道”而活着的,不懂得道理,人生就没有价值,没有意义。闻什么“道”呢?闻为人之道,为政之道。懂得了如何成为“仁人”、如何治理天下的道理,才能不虚度此生,才能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孟子是继孔子之后的一位儒学大师。孟子学说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性善说。孟子认为人性内有种种善的成分。意思不是说人从出生就是圣人。相反他承认,还存有其他成分,本身无所谓善恶,若适当控制,就不会通向恶。孟子认为一切人的本性中都有“四端”,若充分扩充,就变成四种“常德”,即儒家极其强调的仁、义、礼、智。诸种道德都是自己的本性中固有的,而不是从外面加进来的,所以说人性是善的。

第二,修养说。孟子非常重视后天的道德修养,建立了内容丰富的修养论。他认为,道德修养首先是“存心”。孟子所谓“心”是指“四端”,也叫做“良心”、“本心”。“四端”犹如种子,很幼小,很微弱,需要精心养护才能萌发为道德,稍不小心便会丧失。因此他告诫人们要时刻注意良心的走失,做到“存心”。

第三,仁政说。孟子倡导仁政。他说:“人皆有不忍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的仁政主张,在中国社会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真诚的人道主义精神至今仍然闪耀着耀眼的光辉。

荀子,先秦最后一位儒家大师。荀子哲学思想吸收了战国时代更多地区的更多学派的思想和知识。所以学术内容和学术背景都显得更加丰富和宽广。其学说归纳为:

第一,性恶说。这是荀子最著名的学说。与孟子的性善学说正好相反。荀子的哲学可以说是教化的哲学,他认为,人性必须加以教化,凡是没有经过教化的东西不会是善的。荀子的论点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伪,就是人为。在他看来,“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5]

第二,礼乐说。“礼”是荀学的核心概念,在他看来,无论是对于人的化性起伪,还是对于社会的和谐有序,“礼”都是至关重要的。荀子认为,治理国家的第一要务就是要组织好社会,避免纷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人“能群”的优势,使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使国家得以繁荣和强盛。他说:“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荀子王制》因此,人必须要结合成群体,组织成社会,依靠群体的力量才能官天地、财万物。

第三,王制说。荀子不是讲“德治”,也不是讲“仁政”,而是讲“王制”。所谓“王制”,本来是指圣王所建立的政治制度和政权设置,但荀子在讲这个问题时却把它扩大为包括各种重大政治问题的治国方略,集中代表了他得政治思想。其政治思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平政爱民;二是隆礼敬士;三是尚贤使能。

以上是先秦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哲学思想的归纳梳理。

三、先秦儒家哲学思想特点

通过对儒家先哲思想的梳理,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现实主义。也就是说他们所关心和研究的问题都是和人生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例如关于政治、经济、道德、教育等问题,而对于宇宙的本质和起源,上帝鬼神之有无,人的吉凶祸福等则很少考虑。即使谈到,也是当做现实问题来谈的。又如关于性和命这类性质的问题,孔子很少谈到,孟子和荀子虽然争论性善性恶,但仍不是把它抽象化,看做纯理论的问题,而是把它看做解决现实政治或教育问题的理论基础。

第二,中庸主义。孔子特别提倡“中庸之道”,他说:“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民鲜久矣。”《雍也》孟子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

第三,民本主义。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渊源于周初,发展于春秋时期,至孔子时遂成为儒家思想的核心,即仁的学说。古代的统治阶级,认识到为了巩固、维护它的统治,必须顾及到被统治者的利益,不能违反民意而一意孤行,否则民人会起来造反,推翻它的政权,因而在施政上有保民的思想和措施。孔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就是这个意思。

四、先秦儒家哲学思想现实意义

著名学者南怀瑾先生在谈到儒家、道家和佛教这三家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时,做了形象的说明:“佛学像百货店,……人们可去可不去;道家则像药店,一个国家民族生病,非去这个药店不可;儒家则是粮食店,是天天要吃的。”可以看出,作为“粮食店”的儒家思想,对于国家、民族是非常重要性,过去的人和当今的人都需要“粮食”。实际上,儒学很多思想还留在人们心中,例如古代儒家所提倡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仁者爱人,博爱之谓仁。仁,相当于西方的博爱。有了爱,就有了一切。爱心是一切伦理道德的基础。仁爱是人类生存的保证,是永恒的主题,从古到今都不会过时的。义者也是如此,是适宜的意思,合理的意思。这是动态的概念,是发展变化的,因而义也是永恒的。礼,指礼仪、礼节、礼貌等。实际上,这是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际交往的形式与规范,只要有人类得地方,都是需要的。智,原先是指知道仁义礼,如今则把它解释为智慧、智力。信,则是指讲信用,也可以称之为诚信、信誉等。在任何社会、任何国家、任何民族、讲信用都是最起码的道德。可见,儒家“五常”经过现代阐释,都是可以继承的,其基本精神都是可以用于现代社会的。

儒家讲仁政,以民为本,将仁爱精神贯彻在行政中,主要体现在公正上。公正原则也体现在义上,坚持大义,坚持合理性,是儒家构建并维护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也是儒家对和谐社会的贡献。

从春秋时期儒家哲学思想的产生,到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再到今天掀起的儒家新热,在这一过程中儒家思想一直处于中华民族精神的主导地位,其现实价值和意义都得到了充分的实现。而这种主体地位的确立和现实价值的体现,均源自与先秦儒家哲学思想的现实主义、中庸主义、民本主义特点的和谐统一。先哲儒家思想基于具有的这类特点,使它超越一家思想、一个时代而凝固成为中华民族道德精神的文化核心。也就是说,先哲儒家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进程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它不仅在过去、现在发挥着重要做用,而且在将来也会发挥同样重要的作用。

人生观问题离不开世界观和历史观。对待人生一些根本问题的回答都是与世界观、历史观相联系的。共产主义人生观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关于人生意义、价值、目的的基本观点,完全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依据的。首先,人生观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对人的本质、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理解。正是在这个基础点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共产主义人生观奠定牢固的理论基石。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的本质和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的观点,使得马克思主义在思考人的生命的意义时突破了历来着眼于人的生物性和人寿长短的局限。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同于其它动物与自然的关系。人在自然界中处于一种特殊地位,原因在于人是能进行自觉劳动的创造性动物。人的创造能力使得人超越其它动物之上。世界上只有人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人化的世界,创造了自然界本来不存在的东西。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正如其它生命一样不是永恒的。人的生命的意义在于它的创造性。人的一生很短,如果尽干坏事,又会被世人感到太长。如果在有限的生命中充分发挥它的创造作用为社会作出贡献,这种生命光辉而充实。人的生命的创造意义并不仅仅限于生时。不少人生时寂寞、穷困、潦倒,甚至为人误解,频遭摧残,可死后被重新发现,再现辉煌。许多学术著作亦复如此。生时无法出版,死后成为不朽之作。这说明生命的长短并不是人的生命意义的关键所在。人不仅是创造性的动物,而且是社会性的动物。这两者是不可分离的。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新版第1卷第56页)这就是说,离开了社会,离开了人与人的相互关系,是无法说清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的。如果仅仅把人看成孤立的个体,必然把人的生命看成一支短短的暂时点燃的蜡烛,很快化为灰烬。从人的社会本性出发,把人作为社会成员来考察,就会看到,人的一生虽然短暂,但由个人组成的社会却是久远的。人不是一支短短的蜡烛,而是由人类组成的火炬。每一代人都应该把它烧得更旺。这同时也就是把个体的生命由暂时变为永恒、有限变为无限。这种积极的人生态度没有对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人的社会本质的正确理解是不可能的。其次,生与死的问题,是人生观中最重要、最难解决的问题。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两方面对生与死的问题作了回答。人作为一个有生命的个体是自然存在物,它与宇宙中的一切生命现象一样,必然是有生有死、有始有终。人的自然寿命有限,而且只有一次。追求长生久视、成仙成佛,都是宗教唯心主义的幻想。辩证法的规律是理解生与死的钥匙。毛泽东把死称为辩证法的胜利。对生与死的理解不能仅仅以自然规律为依据,而必须求之于社会规律。同样是生,有的生得伟大,有的苟且偷生;同样是死,有的死得伟大,有的死得窝囊。所谓重于泰山、轻于鸿毛讲的就是死的意义问题。这个死的意义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可以说,英雄与懦夫、留名千古与遗臭万年的分界线往往决定于对死亡的态度。中国古训临难毋苟免,讲的就是气节,也是对待死亡的态度。死亡中最壮烈最感人的是为事业、为正义而献身,死在刑场和战场上。我们不仅要以哲学家的通达服从自然规律来对待自然的死亡,而且要以革命家的气概以视死如归的勇气对待为正义和真理而献身的死亡。前者是智者,后者是勇者。文天祥的名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夏明翰烈士的名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是对死的认识的最高境界,是对死的意义理解的通达至极,是勇者与智者的结合,是以对自然规律与历史价值认识为依据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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