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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学毕业论文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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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学毕业论文5000字

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维护城市治安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城市治安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 范文 一: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惠阳区,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惠阳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惠阳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关键词:流动人口 治安管理 权益 对策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

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 文化 程度较低, 法律知识 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

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

(三)结构复杂化

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

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 劳动合同 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

(一)管理体制不畅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

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

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

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

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 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

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 措施 的落实。在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

在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行不间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设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参考文献

[1] 徐伟明;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演变与展望[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3期

[2] 魏毅;谈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对策[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6期

[3]刘怀廉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范文二:目前社会治安的形势及整治工作状况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多元化,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同,社会治安也相应的出现问题,中央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做好治安、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和危害,是加快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深入排查隐患,严格治理整顿,确保我国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中央强调,要坚持严打方针,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社会治安坚持严管,让群众切实感到安全平安。同时,要搞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今的安全工作,必须抓住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社会治安,治安形势,社会稳定,治理整顿,安全工作

1 引言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如何真实反映社会面治安动态、发案的常量水平及变化趋势,统计分析和揭示相应警情案情数据本身的内在联系以及数据外延综合因素和原因,建立一套科学的社会治安评估体系,明确分析社会治安管理形势,由此采取更加积极和科学的应对措施打击犯罪、服务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建设环境,这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致富思安、致富思进的强烈愿望,亦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安工作如何与时俱进、立警为民的客观要求。

1.1.1问题的提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 总结 历史 经验 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1.1.2研究的意义

社会治安,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定,而且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社会治安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对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当前的社会治安问题确实增多了,刑事犯罪活动发生很大变化,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一些地方治安秩序不好。当然,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开放不断扩大,社会生活空前活跃,社会矛盾相应增多,社会治安情况不能简单地与过去比较。

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从未改变,并不断炒作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议题,利用各种机会捣乱破坏,利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制造社会对立,对我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国际恐怖主义抬头,已对我国构成现实威胁;我国周边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恐怖活动十分猖獗,恐怖事件频繁发生

1.3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

1.3.1本文研究的目的

了解和学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1.3.2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是研究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和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起点,目前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

1谭永红认为: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就是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治安管理主体根据评估需要先建立起一个评估指标体系,然后以此为依据,遵循一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 方法 ,广泛收集治安信息,对社会治安进行判断和评估的活动

2李健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一定的统计方法,将不能直接相加(乘)的统计描绘指标转换成可以直接相加(乘)的统计评价值,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对综合评价的各指标根据其重要性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最后取得综合评价值得方法,过程,和结果的过程

3王彩元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运用一定的统计方法,将社会治安的实际数据和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实力投入进行量化分析,结合共安全的认证而

3中央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1从社会发展阶段看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国目前正处在从温饱到中等收入水平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阶段,经济结构、分配体系的调整,往往会引起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变动,导致社会矛盾多发,这也是各国发展历史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当前经济比较困难的时候,各种矛盾很容易激化,从而诱发各种群体性事件。

3.2从社会心理角度看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影响社会心态。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民对未来普遍有信心和良好预期,社会心态比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大都能够理性对待;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下岗失业、生活困难、资产缩水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

3.3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因素

经济是基础,经济形势与社会形势是紧密相连的。在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和危机的时候,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加剧。综观之,经济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与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影响,短期问题与长期积累的问题相互叠加, 国内不稳定因素与国际反华势力相互交织,这是当前需面对的实际情况和严峻考验。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4.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 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 其它 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4.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着力点

首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这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将统筹抓好发展这一硬道理与稳定这一硬任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其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今后一段时间,形成工作合力的着力点将放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上,切实提高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水平。

再有,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关键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良好局面。

4.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5结语

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是测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治安状况的标尺。通过它可以掌握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从而能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2月

[2] 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3月

[3]许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4] 李斌. 新华网 2009年06月10日11:57

[5]王志勇.社会治安评价指标体系的探索[J].中国刑事警察,2006,(05).

[6]袁湘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治安综合评估体系[J].公安研究,2007,(01).

[7]陈勇.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机制研究[J].公安研究,2006,(12).

[8]陈本兰.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研究[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5,(06).

致谢

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在我的指导老师精心指导和悉心关怀下完成的,在我的学业和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无不倾注着老师辛勤的汗水和心血。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老师的循循扇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的启迪。从尊敬的老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老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在此,向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领导、老师、同学和朋友表示由衷的谢意! 衷心地感谢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老师!

写作思路:首先可以开篇点题,直接给出文章的主旨,接着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观点,用举例子的方式来进行阐述论证自己的看法,中心要明确等等。

美国古典管理学家泰罗是科学管理的主要倡导人,他第一次系统地把科学方法引入管理实践,创立了科学管理,首开西方管理理论研究之先河,使管理从此真正成为一门科学,并得到迅速的发展。

他的管理思想包含着引发一切管理思想的萌芽,因此他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下面,我就针对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谈谈自己看法。

一、“经济人”假设是科学管理的前提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较快,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但由于管理落后、生产混乱、劳资关系紧张,工人“磨洋工”的现象大量存在,企业的效率低下。

为了扭转被动的局面,缓和工人和雇主的对立情绪,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率,人们不得不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寻求一种比较合理的方法解决劳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起源于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关于劳动交换的经济理论。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写到:“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

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我们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亚当·斯密将利己主义看成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人们正是怀着这种自利的动机去从事经济活动的,每个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和欲望而与他人发生交易行为。

他在另一本着作《国富论》中说:“对劳动力的慷慨报酬……或普通人的勤劳程度提高了。劳动工资是鼓励勤勉的因素……在工资高的地方,我们会自然而然地发现:那里的工人比低工资的地方更积极,更勤劳,也更迅捷。”亚当·斯密认为,金钱可以激发人们发挥最大的能力,是刺激人们工作的最大诱因。

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理论,正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人性假设认为,人们工作的动机在于经济诱因。多数人天生是自私、懒惰、好逸恶劳的,他们尽可能逃避工作,只有金钱和地位才能激励他们工作。

多数人没有雄心大志,是被动的,喜欢听命于他人,而心甘情愿受他人的指导;多数人以自我为中心,对组织的需要漠不关心,只有用强制、惩罚的办法,才能使他们为达到组织的目标而工作。

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的科学管理理论,曾风行于20世纪初到20世纪30年代的欧美企业管理界,改变了当时放任自流的管理状态,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科学管理体制的建立。

二、科学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泰罗重点研究在工厂管理中如何提高效率,提出了科学管理的中心问题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他认为,必须把科学知识和科学研究系统地运用于管理实践,科学地挑选和培训工人,科学地研究工人的生产过程和工作环境,并据此制定出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合理的日工作量。

采用差别计件工资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实行管理的“例外原则”。而要成功地实施科学管理,劳资双方必须进行一次伟大的“精神革命”,就是树立一种劳资双方互惠互益、利益一致的态度和观念,以友好合作代替对立斗争,这种劳资双方理念的转变是泰罗提出科学管理原理的基本前提。

泰罗提出“双赢思想”,他指出管理的主要目的应该是:确保每一个雇员和雇主最大限度的富裕。这种最大限度的富裕不仅意味着公司和企业主获得最大的利润,还意味着对每一个雇员而言,他所获得的工资超出本阶层的一般收入水平。

这让雇主和雇员都认识到,他们的基本利益不是必然的彼此对立,而是统一的、一致的。管理者最重要的目的应该是培训和发掘企业中每一个工人的才干,使每个人尽他天赋之所能,干出最高效的工作——以最快的速度达到最高的效率。

这种劳资双方思想上的转变将改变整个企业和工人的面貌,而长期困扰企业的工人“磨洋工”现象也将得到解决。科学管理理论采取的是“胡萝卜加大棒”政策,雇主应当以满足雇员物质和经济方面的需求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给消极怠工者以严厉惩罚。

三、泰罗理论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

一门科学、一个理论的产生和形成都会受到所处时空环境的影响,我们应当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和丰富它。泰罗在克利夫兰广告俱乐部的一次讲话中说:“科学管理的每一步都是一种发展,而不是一种理论。

在各种情况下,实践都在理论之先……在科学管理中不存在着什麽固定不变的东西。”当我们回头重新审视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时,发现它对于现代企业管理仍具有启示作用。

(一)强调科学用人

泰罗不是一味依赖制度来实施管理,“经济人”假设蕴含着科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泰罗意识到提高生产率不光要依靠技术,更应该充分发挥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他认为雇主应该学会科学地用人,做到人尽其才。

管理者就是要“按照每个人的能力和体力,给以最适合的工作”。对于现代企业管理来说,管理者要善于发现每个员工的潜能,帮助和指导他们,为他们的发展提供机会;要掌握、依据每个员工的性格和特点,为每个人制订职业规划,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聪明才智。

(二)强调劳资双方的沟通和交流

泰罗认为良好的劳资关系比任何制度都重要得多,“一种管理制度不论怎样好,都不应硬性采用。雇主与工人之间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关系”。他唿吁工人和雇主要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

为此,他要求管理者应多找工人谈心,鼓励他们说出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营造和谐的氛围是现代企业管理应该不断追求的目标,和谐可以推动企业的发展。对于现代企业来说,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交流尤为必要。

只有通过交流,才能使双方真诚合作,共同创造更多的利润。没有足够的交流,不仅不利于企业人员之间的合作,而且会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的运转和效率。因此,现代企业必须为沟通和交流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注重员工需要的满足

泰罗对于那些忽视工人存在的做法深恶痛绝:“作为雇主,手上戴着一件小山羊皮的柔软手套,穿过车间时,从不弄脏自己的手和衣服。有时也同工人谈谈话,可是摆出一副假仁假义或赏面子的态度,否则就干脆一言不发。

这样,他永远不可能弄清工人的思想或感情。”要想真正了解员工的思想,真正赢得员工的心,管理者应当从员工的需要出发,这种需要不仅是物质的需要,还包

括满足员工成长的需要(要给员工制订系统的、定期的培训计划,要为每个员工的发展创造条件)。泰罗的这种思想对于现代企业管理仍然是适用的。

可以写,但是不能给免费的,大家时间一样宝贵。

治安管理学论文3000字

在 教育 事业中,校园 安全教育 主要包括国家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安全 规章制度 教育等六个方面的教育,重视校园安全教育,有助于学校师生的安全保障。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校园安全教育30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谈高校校园安全教育》

摘 要:高校校园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国家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安全规章制度教育等六个方面的教育。校园安全教育,一要加强安全教育的领导,完善和健全教育的制度和机制;二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安全教育课程;三要抓好专题安全教育;四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的活动。案例教学、模拟训练、讲授及视频教学是安全教育常用的 方法 。

关键词:高校校园;安全教育;内容;途径和方法

高校校园安全教育,是指学校采取一定的教育手段,培养师生针对突发性事件、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应变能力,培养师生避免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安全防范能力和遇到人身伤害时的自我保护、防卫能力,以及培养师生法制观念、健康心理状态和抵御违法犯罪能力的教育。

一、校园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教育

国家安全教育也是政治安全教育,主要是指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教育。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和校内师生都会涉及到来校参观访问、讲学、 留学 、科技合作、学术讲座、与外教交流等活动。因此,必须加强《国家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国家主人翁意识,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学校师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还要进行保密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使每名师生员工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网络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遵守网络法律法规,用网上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网上行为,从而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开展文明上网,保证校园网络安全。

3、消防安全教育

当前,高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如火灾发生,不知如何报警;不掌握救火常识,常常小火酿成大灾;缺乏自救知识和技能,丧失逃生的最佳时机;等等。

一要学习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要大力普及 消防 安全知识 ,增强灭火技能,提高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的本领。

4、自我保护教育

首先,教育师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得其帮助,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遇到盗窃、抢劫、强奸、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大胆采取正常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其次,在受到不法侵害和恐怖袭击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以正压邪。学会记住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学会报警,学会依法正当防卫。第三,对待疾病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预防为主,加强锻炼,及时就医,保证在第一时间及早治疗,克服病痛。

5、交通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法制观念。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使教师、学生在驾车、乘车、走路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树立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路权意识,促使师生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二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特别是对学校专职司机的教育管理,保证通勤公务交通安全

6、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与教育

近年来,各高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运营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及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对于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师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师生的学习、生活、教学实验、教学实习、 社会实践 中,还是存在一些不按制度办事、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酿成事故的问题。因此,必须对师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师生遵守制度规章的自觉性。

二、校园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途径

(1)加强安全教育的领导,完善和健全安全教育的制度和机制。首先,学校领导要重视安全教育工作,要充分认识维护稳定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必须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把安全教育紧紧抓在手上,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其次,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安全教育管理机构,专抓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安全教育的相应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教育落实在学校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名师生的行为上。再次,要完善安全教育的相应制度和机制,主要包括监管防范制度和机制,校车安全运营制度,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护工作预案,学生自护自救应急预案,安全事故 报告 、调查及善后处理预案以及学校、消防部门的安全联防机制,与社区的安全联防机制,与当地派出所的安全联防机制,与家庭的安全联防机制等。此外,还要完善和健全学校的相关人员安全工作管理情况考核机制、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只有制度和机制上的完善,才能防患于未然,真正落实和保证校园安全。

(2)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相应的安至教育课程,切实让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课堂,依靠课堂教学的主 渠道 ,让学生学到系统的安全教育知识、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教学中要注意避险知识、自救互救知识、防火防爆知识、 交通安全知识 、反恐防资知识、防止意外伤害知识、家居安全知识、防金融和电信知识等知识的讲授。安全教育课程可以按照季节性、教育性、随机性、选修性的原则,相机地、灵活地排入课表,并保证安全教育课的相应课时。安全教育课堂教学还要和实践教学紧密结合,从理论和实践土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3)抓好专题安全教育。专题教育是指在安全教育过程中,紧紧围绕某一特定的内容进行的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常常以大课堂的集中报告的形式进行。如,围绕交通安全教育的主题,学校可以请交警来校做交通安全的专题报告;围绕消防安全教育,学校可以请辖区消防官兵或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的专题报告;围绕网络安全教育,可请公安局治安科的干警做网络安全教育的专题报告等。专题安全教育由于主题集中、专业人士报告、受众广泛,是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师生了解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了解专题安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增强专题安全教育意识。

(4)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例如,在消防安全教育过程中,学校可请辖区消防队官兵和专业人员,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举办消防运动会以及对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演习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的全过程,从而使师生知道防火知识、灭火知识和防火制度,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从而提高火灾发生时及时逃生、自救、互救的本领。再如,进行抗震救灾的模拟训练,提高师生抗震救灾能力等。

此外,还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校报、 黑板报 、网络主页等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师生了解其内容和要求,养成遵章办事的习惯。还可以通过知识竞赛、考试、专题宣传等形式,结合相应的工作任务进行宣传教育,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方法

(1)案例教学。可以把典型事故作为案例,制作光盘教学课件,并组织学生对本校和兄弟院校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和讨论,使师生形成“遵章平安、违章出事”的共识,提高师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对师生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对认真查处的各类违纪事件以及对违纪违章的师生的公开曝光和处理,都可以纳入案例教学,全校通报处理结果,使违章人员及全校师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

(2)模拟训练法。即在一种仿真的情境下进行的安全教育训练。如上面所提及的消防模拟训练、交通安全模拟训练(红绿灯的识别及其意义、斑马线的识别及其意义以及其他交通标识的识别及意义)、抗震模拟训练等。模拟训练可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的基本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及自我安全保护等能力。

(3)讲授法。这是对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教育传授的基本方法。请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讲授和系统教育。讲授法常常结合案例教学法共同进行,这样可以使讲授更引人入胜。

(4)视频教学法。即通过现代教育手段和 网络技术 而进行的以图像、音频、电视、影视等手段进行的安全教育。教师要在课前精选图像资料,制成课件。视频教学可以使安全教育更为直观、生动,更为有效。

《浅谈校园安全建设》

摘要: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对于小学生的成长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打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不仅有利于小学生的安全保护,也有利于促进小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但是目前的校园安全建设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不能满足小学生的成长需求。本文将针对校园安全建设中的漏洞进行分析,从而阐述相应的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的 措施 ,希望可以促进校园的管理,提高校园安全管理能力。

关键词:校园安全建设;校园管理;安全教育

目前普遍小学校园有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的意识,但是往往相应的安全建设举措难以跟上,我们必须意识到校园安全建设的重要性,从制度及举措上整改校园管理,建立相应的校园安全建设条例,保护小学生身心安全的相关机制,真正从制度上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本文将针对如何加强校园安全建设这一重要问题,提出可行的建议,从而促进校园管理的发展。

1从思想层面上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校园安全建设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小学生们的身心健康,使小学生们能够健康成长,当制度上出现了相应漏洞,或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发生时,就需要小学生们自身树立相应的安全保护意识[1]。所以我们要从思想层面上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在教学中我们会要求学生有发散性的思维。但是在安全教育方面,相关人员一定要规范好小学生的行为思想,安全是一切的前提和基础,学校可以通过印发相应的有图画、有文字的安全教育手册去帮助小学生们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从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个方面去帮助学生进行思想教育,陌生人的东西不能要,不能随意与陌生人搭讪或者与陌生人离开,在遭遇火灾、地震时应该有秩序地听从指挥进行疏散等,要让这些安全教育深植学生内心,使他们深刻理解安全的重要性。

2建立与家长及时联系的有效机制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现在学校与家长间的联系可以采取多种联系方式,建立与家长及时联系的有效机制,也是为学生全方位安全建立的有效屏障。不仅仅是家长可以及时掌握学生的安全动态,学校也可以及时掌握学生的安全动态[2]。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微信群、QQ群、掌握学生家长们的详细联系方式、居住地址及工作单位等多种方法,来保证联系的畅通。

3加强对于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教育

教师及保卫处的保卫人员等都是最为直接的责任安全负责人,在校园中直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往往小学校园都会采取在特定时间段进行校园封闭的管理办法,以此来保护校园安全,所以加强对于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教育是十分重要的[3]。不仅仅如此还要划分相应的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内容,才能促使校园安全建设更加具有秩序性。

4完善学校的应急方案,提升遇到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

校园的安全建设不仅仅应该做好注重事件的预防,也要做好事件发生时的处理,所以在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的过程之中,应该完善校园安全的应急方案,可以通过日常的消防演习[4]等进行对学生的引导和疏散等多种方式来帮助学校完善应急手段,这样,一旦遭遇突发事件,学校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应对,从而提升遇到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将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

5建立相应的联动联防机制

学校应该与当地的派出所、社区及所属地区的相应单位建立良好的联系,以此来完善相应的联动联防机制,从制度上排查校园安全问题,帮助校园安全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一旦孩子走丢或是被陌生人领走等问题发生,联防联动机制[5]可以第一时间进行事件的调查,或者第一时间阻止事件的发生,所以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可以在校园制度建立的层面上帮助校园安全建设的发展。

6完善校园内相应的安全设施

对于校园内存在的安全设施,学校应该定时给予更新,例如灭火器等,按照相应的《安全校园建设标准》等,保障安全通道的畅通以及应急灯的正常使用,安全设施的完善是从硬件的角度上保证校园安全建设的,也是安全建设的相应基础。我们要注重基础安全设施的建设,从而加强校园安全的建设。目前的校园安全建设虽然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但也在不断地发展过程之中,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校园安全建设观念,通过从思想层面上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建立与家长及时联系的有效机制、加强对于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教育、完善学校的应急方案,提升遇到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建立相应的联动联防机制和完善校园内相应的安全设施等多种方式,去加强校园安全建设,从而促进校园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海霞.大学生参与校园安全 文化 建设的必要性与有效途径分析[J].继续教育研究,2014,07:114-115.

[2]杜玉玉.平安校园视域下社区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研究[D].温州大学,2015.

[3]焦慧慧.拿什么来保护你,我的孩子!———论法制校园安全建设[A].中国职协201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获奖论文集(中册)[C].:,2015:11.

[4]吴沁.试论和谐校园安全文化建设[J].教育教学论坛,2013,34:1-2.

[5]宋玉,王琳,王然然.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的研究———以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5,31:297.

防止恐怖袭击

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维护城市治安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城市治安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 范文 一: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惠阳区,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惠阳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惠阳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关键词:流动人口 治安管理 权益 对策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

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 文化 程度较低, 法律知识 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

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

(三)结构复杂化

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

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 劳动合同 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

(一)管理体制不畅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

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

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

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

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 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

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 措施 的落实。在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

在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行不间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设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参考文献

[1] 徐伟明;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演变与展望[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3期

[2] 魏毅;谈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对策[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6期

[3]刘怀廉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范文二:目前社会治安的形势及整治工作状况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多元化,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同,社会治安也相应的出现问题,中央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做好治安、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和危害,是加快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深入排查隐患,严格治理整顿,确保我国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中央强调,要坚持严打方针,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社会治安坚持严管,让群众切实感到安全平安。同时,要搞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今的安全工作,必须抓住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社会治安,治安形势,社会稳定,治理整顿,安全工作

1 引言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如何真实反映社会面治安动态、发案的常量水平及变化趋势,统计分析和揭示相应警情案情数据本身的内在联系以及数据外延综合因素和原因,建立一套科学的社会治安评估体系,明确分析社会治安管理形势,由此采取更加积极和科学的应对措施打击犯罪、服务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建设环境,这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致富思安、致富思进的强烈愿望,亦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安工作如何与时俱进、立警为民的客观要求。

1.1.1问题的提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 总结 历史 经验 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1.1.2研究的意义

社会治安,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定,而且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社会治安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对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当前的社会治安问题确实增多了,刑事犯罪活动发生很大变化,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一些地方治安秩序不好。当然,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开放不断扩大,社会生活空前活跃,社会矛盾相应增多,社会治安情况不能简单地与过去比较。

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从未改变,并不断炒作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议题,利用各种机会捣乱破坏,利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制造社会对立,对我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国际恐怖主义抬头,已对我国构成现实威胁;我国周边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恐怖活动十分猖獗,恐怖事件频繁发生

1.3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

1.3.1本文研究的目的

了解和学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1.3.2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是研究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和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起点,目前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

1谭永红认为: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就是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治安管理主体根据评估需要先建立起一个评估指标体系,然后以此为依据,遵循一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 方法 ,广泛收集治安信息,对社会治安进行判断和评估的活动

2李健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一定的统计方法,将不能直接相加(乘)的统计描绘指标转换成可以直接相加(乘)的统计评价值,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对综合评价的各指标根据其重要性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最后取得综合评价值得方法,过程,和结果的过程

3王彩元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运用一定的统计方法,将社会治安的实际数据和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实力投入进行量化分析,结合共安全的认证而

3中央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1从社会发展阶段看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国目前正处在从温饱到中等收入水平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阶段,经济结构、分配体系的调整,往往会引起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变动,导致社会矛盾多发,这也是各国发展历史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当前经济比较困难的时候,各种矛盾很容易激化,从而诱发各种群体性事件。

3.2从社会心理角度看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影响社会心态。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民对未来普遍有信心和良好预期,社会心态比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大都能够理性对待;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下岗失业、生活困难、资产缩水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

3.3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因素

经济是基础,经济形势与社会形势是紧密相连的。在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和危机的时候,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加剧。综观之,经济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与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影响,短期问题与长期积累的问题相互叠加, 国内不稳定因素与国际反华势力相互交织,这是当前需面对的实际情况和严峻考验。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4.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 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 其它 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4.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着力点

首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这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将统筹抓好发展这一硬道理与稳定这一硬任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其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今后一段时间,形成工作合力的着力点将放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上,切实提高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水平。

再有,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关键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良好局面。

4.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5结语

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是测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治安状况的标尺。通过它可以掌握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从而能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2月

[2] 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3月

[3]许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4] 李斌. 新华网 2009年06月10日11:57

[5]王志勇.社会治安评价指标体系的探索[J].中国刑事警察,2006,(05).

[6]袁湘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治安综合评估体系[J].公安研究,2007,(01).

[7]陈勇.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机制研究[J].公安研究,2006,(12).

[8]陈本兰.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研究[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5,(06).

致谢

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在我的指导老师精心指导和悉心关怀下完成的,在我的学业和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无不倾注着老师辛勤的汗水和心血。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老师的循循扇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的启迪。从尊敬的老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老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在此,向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领导、老师、同学和朋友表示由衷的谢意! 衷心地感谢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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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学毕业论文

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维护城市治安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城市治安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 范文 一: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惠阳区,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惠阳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惠阳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关键词:流动人口 治安管理 权益 对策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

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 文化 程度较低, 法律知识 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

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

(三)结构复杂化

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

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 劳动合同 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

(一)管理体制不畅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

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

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

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

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 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

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 措施 的落实。在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

在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行不间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设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参考文献

[1] 徐伟明;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演变与展望[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3期

[2] 魏毅;谈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对策[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6期

[3]刘怀廉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范文二:目前社会治安的形势及整治工作状况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多元化,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同,社会治安也相应的出现问题,中央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做好治安、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和危害,是加快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深入排查隐患,严格治理整顿,确保我国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中央强调,要坚持严打方针,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社会治安坚持严管,让群众切实感到安全平安。同时,要搞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今的安全工作,必须抓住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社会治安,治安形势,社会稳定,治理整顿,安全工作

1 引言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如何真实反映社会面治安动态、发案的常量水平及变化趋势,统计分析和揭示相应警情案情数据本身的内在联系以及数据外延综合因素和原因,建立一套科学的社会治安评估体系,明确分析社会治安管理形势,由此采取更加积极和科学的应对措施打击犯罪、服务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建设环境,这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致富思安、致富思进的强烈愿望,亦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安工作如何与时俱进、立警为民的客观要求。

1.1.1问题的提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 总结 历史 经验 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1.1.2研究的意义

社会治安,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定,而且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社会治安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对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当前的社会治安问题确实增多了,刑事犯罪活动发生很大变化,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一些地方治安秩序不好。当然,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开放不断扩大,社会生活空前活跃,社会矛盾相应增多,社会治安情况不能简单地与过去比较。

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从未改变,并不断炒作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议题,利用各种机会捣乱破坏,利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制造社会对立,对我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国际恐怖主义抬头,已对我国构成现实威胁;我国周边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恐怖活动十分猖獗,恐怖事件频繁发生

1.3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

1.3.1本文研究的目的

了解和学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1.3.2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是研究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和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起点,目前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

1谭永红认为: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就是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治安管理主体根据评估需要先建立起一个评估指标体系,然后以此为依据,遵循一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 方法 ,广泛收集治安信息,对社会治安进行判断和评估的活动

2李健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一定的统计方法,将不能直接相加(乘)的统计描绘指标转换成可以直接相加(乘)的统计评价值,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对综合评价的各指标根据其重要性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最后取得综合评价值得方法,过程,和结果的过程

3王彩元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运用一定的统计方法,将社会治安的实际数据和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实力投入进行量化分析,结合共安全的认证而

3中央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1从社会发展阶段看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国目前正处在从温饱到中等收入水平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阶段,经济结构、分配体系的调整,往往会引起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变动,导致社会矛盾多发,这也是各国发展历史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当前经济比较困难的时候,各种矛盾很容易激化,从而诱发各种群体性事件。

3.2从社会心理角度看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影响社会心态。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民对未来普遍有信心和良好预期,社会心态比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大都能够理性对待;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下岗失业、生活困难、资产缩水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

3.3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因素

经济是基础,经济形势与社会形势是紧密相连的。在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和危机的时候,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加剧。综观之,经济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与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影响,短期问题与长期积累的问题相互叠加, 国内不稳定因素与国际反华势力相互交织,这是当前需面对的实际情况和严峻考验。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4.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 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 其它 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4.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着力点

首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这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将统筹抓好发展这一硬道理与稳定这一硬任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其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今后一段时间,形成工作合力的着力点将放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上,切实提高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水平。

再有,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关键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良好局面。

4.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5结语

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是测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治安状况的标尺。通过它可以掌握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从而能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2月

[2] 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3月

[3]许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4] 李斌. 新华网 2009年06月10日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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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袁湘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治安综合评估体系[J].公安研究,2007,(01).

[7]陈勇.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机制研究[J].公安研究,2006,(12).

[8]陈本兰.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研究[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5,(06).

致谢

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在我的指导老师精心指导和悉心关怀下完成的,在我的学业和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无不倾注着老师辛勤的汗水和心血。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老师的循循扇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的启迪。从尊敬的老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老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在此,向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领导、老师、同学和朋友表示由衷的谢意! 衷心地感谢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老师!

治安管理学的毕业论文

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专业名称 公安管理(基础科段)(专科)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赵家祥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9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2、邓小平理论概论 邓小平理论概论 钱淦荣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巩献田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4、宪法学(一) 宪法学 魏定仁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5、刑法学 刑法学 高铭暄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6、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王国枢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7、公安学基础理论 公安学基础理论教程 柳晓川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8、公安秘书学 公安秘书学教程 刘式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9、公安管理学 公安管理教程 黄剑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10、 治安管理学 治安管理学教程 王虹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11、 刑事侦查学 刑事侦查学 孟宪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12、 保卫学 保卫学 郑焕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13、 预审学 预审学 王怀旭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9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14、 公安法规 警察学教程 高文英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9年版 国家统编教材 有 公安管理(本科段)专业课程设置表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非笔试课程代码 非笔试课程名称 非笔试课程学分 备注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大学语文(本) 4、 犯罪学(一) 5、 宪法学(一) 6、 刑法学 7、 刑事诉讼法学 加考课 8、 公安学基础理论 9、 公安管理学 10、 警察伦理学 11、刑事证据学 12、 公安决策学 13、 公安信息学 14、 涉外警务概论 (14和15选考1门 )15、 计算机应用基础 16、 警察组织行为学 选考 17、 公安行政诉讼 18、 刑事侦查情报学 19、英语(二) 公安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考公安管理,有些地方的公安管理专业是限制报名的,必须是武警公安从业人员才能报考的。这个专业前景如何,我觉得就是当公安,要不就当保安,你自己选择。当公安,那就是考完后参加每年的各地公安局的招警公务员考试。

班组安全管理5000字论文

在企业中,班组作为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 企业管理 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班组管理可以促进公司更健康的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班组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企业管理中班组建设的作用》

班组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环节,是企业制度的执行者,也是 企业 文化 建设的重要阵地,同时还承担着企业所有 规章制度 和工作目标的落实工作。所以,班组建设高低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企业的深化改革具有重大意义,所以如何提高企业的班组建设,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中起重要作用。

一、班组建设的重要性:

1、加强班组建设是企业发展的根本班组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实施者,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关系着企业发展的根本。对班组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班组管理水平,激活班组活力,创建创新型、学习型、技术型等专业现代化班组显得尤为重要。

2、基层班组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来源班组建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在班组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就是为企业培养和输出优秀人才,经过基层锻炼的企业管理者,大都作风扎实、思想进度、业务能力强。而班组长作为企业最小单元的领头羊,作用不容忽视。实践证明,班组长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整个班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所以在班组的建设中要关注班组人员成长的同时,也要注重班组长的培训和指导。人才培养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源源不断地培养大量的优秀的班组人才,才能不断的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

3、班组是职工队伍建设的前研阵地班组成员每天都在一起工作,一起学习,是相互了解,相处最多的人,以班组作为阵地,开展开展业务技能学习、思想政治 教育 、和进行企业文化宣贯非常便利。班组成员思想觉悟提高,业务技能精湛、工作作风扎实,对于企业管理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所有班组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执行有力、争先创优劲头足,有活力,可以带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企业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加强班组建设是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岗位设置更加优化, 岗位职责 更加细化,班组管理呈现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的特点。但我们在看到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技能操作水平,应急处置水平的提高的同时,基层班组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结构性缺员比较严重、员工安全意识薄弱、缺乏有效创造性的工作,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发挥不出来。而企业目前的改革重点就是将富余人员显化,让人力资源充分流动,进行薪酬改革,调动起班组职工的积极性。总之,随着企业不断的深化改革,班组建设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也愈加凸显,只有搞好班组建设,为班组成员提供展示才能的舞台,才能推动整个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如何加强现代班组建设和管理

1、创新理念,打造现代化班组。班组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基层组织,是企业各项规程制度的最终执行者。班组已涵盖生产经营、文化建设、技术创新、民主管理、团队建设等多项工作的综合性单元。新形式下,随着工艺调整、设备升级、技术改造的不断更新变化,以及信息技术、计算机 网络技术 的运用,促使班组不断创新理念,以适应企业发展新常态,同时对班组建设和管理水平、职工的综合素质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班组建设,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等先进管理理念,进一步推动班组由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现代化班组。

2、精益求精,深化班组精细化管理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精细化管理,本质上是一种将工作做精做细的思想,在实施精细化管理前,班组要整理出一个系统、完整、全面、细致的规章制度体系,作为精细化管理按章依规办事的依据,深入梳理班组工作职责,明确班组目标、任务、工作流程等,形成制度,做好考核,严格管理、硬性兑现,以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先进的班组依据,依次做到工作内容的指标化、工作要求的标准化、工作步骤的程序化、工作考核的数据化、工作管理的系统化。

3、提升素质,畅通职业成长通道,打造发展成才班组。员工与企业就是一滴水和江河海洋的关系,共生共荣,密不可分,企业尊重人才,重视职工个人成长成才,才能激发起职工的创造活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因此提升班组职工素质,完善班组职工的素质培养、个人绩效评价、建立激励机制,搭建班组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平台至关重要。企业要做好人力资源统筹优化,建立技师、技术能手等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畅通技能操作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各层人才队伍成长通道,做好人才储备。班组职工要通过“师带徒”、培训课堂、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业务技能水平,促使自身向“一专多能、一岗多能”转变。班组长作为兵头将尾,更应该多学习现代班组管理 方法 ,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建立一支技术过硬、责任心强、作风扎实、素质一流的优秀队伍,为了提供优秀人才就得持续提高企业核心的竞争力。更要加强班组职工职业生涯的具体规划,从而建立科学的有效的班组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的机制,公开招聘、岗位竞聘,畅通班组职工职业上升通道。

4、培养班组自主创新能力,创建学习型班组。加强班组基层职工的学习培训,通过“师带徒”、技能对抗赛、班组技能PK等形式,在基层班组中大力营造学技能、争一流的氛围,提升员工的技能,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鼓励员工自主创新,激励班组职工围绕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开展创新创效活动,依靠技师、班长、技术管理人员建立攻关团队、QC创新小组,开展技术革新、专利发明、技术攻关“、五小”成果发明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创新创效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科技成果奖励和推广应用制度,激发班组职工创新热情,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

5、发扬优势,突出特点,打造专业化班组。结合实际,发挥优势,打造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专业化班组。创建“学习型”、“安全型”、“清洁型”、“节约型”、“和谐型”特色班组。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明确特色班组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方式方法,抓住重点,凸显特点,努力使每名班组职工练就专业技术,成就行家里手,打造品牌班组。

6、加强班组的文化建设,打造和谐的班组。传承“三老四严”的石油精神,打造适应企业发展的班组团队文化。要以“大 反思 、大讨论”、“班组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班组考核制度,激活企业发展“神经末梢”,使班组成为企业和谐稳定安全高效发展的企业基层组织,夯实企业发展根基。

《强化车间班组企业管理论文

一、如何进行班组建设

班组建设的重要性在企业的发展中是不容小觑的,因此,我们要特别看重班组的建设过程。班组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组织建设。

虽然班组是企业中最小的组织,但是它的组织结构还是一应俱全的。第一,班组的成员设置。包括管理能力强且技术水平高的班组长,主要从事过程抽检和巡检工作的质量检验员,监管产品不良率、返工率及报废率的核算统计员,熟知设备的设备管理员,掌握收发材料的材料管理员,负责员工生活和纪律的生活卫生员。第二,生产的六大要素。包括人员、设备、材料、方法、环境和信息。

2.制度建设

无论组织的大小都需要相应的制度来制约。班组需要建立的制度有:晨间会议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月初计划中控制末 总结 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

二、班组长的作用和使命

车间班组长处于“兵头将尾”的位置,是联系企业经营管理者与员工的桥梁和纽带。他的作用显得至关重要。

1.生产决策的执行人。企业生产决策关键的实施者是班组长,他是企业利益的最终实现者。班组长要做到毫无折扣地执行生产决策,认真落实企业决策人设定的生产目标以及采取的 措施 方案。

2.领导员工的联系人。班组长不只起到传达企业经营管理者决策的作用,也是员工的代表,把员工的建议、想法、需求及时反馈到企业经营管理者那里。

3.科学生产的组织人。班组长不仅是车间生产的劳动者,也是生产一线的直接组织者。他时刻加强技术知识的学习和生产操作技能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全能的人才,凭借自己全方位的素质和先进的科学的管理技能组织班组生产。

车间班组长在生产中的使命就是要组织和领导全班组员工充分地发挥全班组员工的生产积极性、技术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全面地了解和利用全方位信息,使班组生产安全地、有效地、均衡地进行,更好地完成上级制定的生产计划指标。详细地说,有四方面:

1.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第一”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对于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班组长需要主动联系有关技术人员一起认真改进,并且监督员工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工作,因为,员工的违规操作往往是造成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

2.保证产品质量。市场的大小、企业的存亡都是取决于产品质量的好坏。车间班组长要领导员工依据标准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用高质量的产品来抢占市场。

3.提高生产效率。只有生产效率提高了,在一定的条件和时间下创造的利益才会增加。班组长要积极地挖掘员工的生产潜力,不断地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来进一步改良设备操作技术和生产管理流程,为生产质量更好地产品打下坚实的基础。

4.降低生产成本。企业产品价格的多少,能够体现其竞争力的大小。物美价廉的产品才是最受欢迎的产品。因此,我们企业想要提高竞争力和生命力,保障员工的报酬和福利等,就得在控制成本上下功夫。在这方面,班组长要首先确立节约成本的意识,领导员工在节约能源消耗、降低材料使用、节约人力成本上集思广益,争取降低生产成本,用最少的支出取得到最大的收获。

三、班组长设置的标准

班组长作为班组的“掌门人”,担任这个职位需要符合其设置的标准,这样才能帮助企业跻身于竞争激烈的市场之中。主要的设置标准有以下几点。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班组长是与员工接触最密切的领导,是对员工影响最大的管理者,他的思想道德倍受关注。因此,想要胜任班组长这个职位就需要时刻加强自己的政治修养,为班组成员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使得班组内部的政治氛围不断地积极向上。

2、勤于学习,技能精湛。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设备的不断更新,勤于学习、技能精湛是班组长必备的条件。想要成为班组长就需要紧跟着先进技术的脚步,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设备操作水平和技能掌握水平。这样才能成为班组成员的主心骨。

3、坚持原则,以理服人。想要保证班组工作的正常进行,按制度办事是前提。作为班组长要公私分明、有赏有罚。这样才能对员工树立威信,以理服人。

4、善于沟通,以情感人。班组长要及时的与班组员工沟通,化解不必要的麻烦,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关心组员,与大家成为真正的一家人。

5、推崇民主,平等待人。班组作为一个集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身为班组长不可以“一手遮天”。在班组内提倡民主,倾听来自组员的不同想法,平等的看待每一个人,使班组内人员和平共处。

四、如何做好班组长

班组长作为基层管理人员,地位特殊、作用重要、责任重大。因此要无时无刻地要求自己做得更好。

1、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班组长承上启下的作用,使得其必须要搞清楚自己的角色,从而更充分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工作中兢兢业业的下达决策者的立场及策略,对员工依照制度管理,并且代表员工向上级及时的反应基层的情况。这样,通过班组长的连接,企业才会生龙活虎的发展下去。

2、明确领导对自己的要求。班组长着实作为下级员工,要能机灵的领会领导的各项指示、了解领导的做事风格与习惯。采用正确的方法与领导及时的沟通,使领导更全面的了解自己的才能。这样,对领导作出正确的决策,引导班组任务的圆满完成有很大的好处。

3、明确下属对自己的期望。做为一个小领导,还是要注意自己管辖范围内员工对自己的期望,尽自己所能做一名好领导。最基本的要做到办事公道、体恤民情、思路清晰、指挥有序、严格管理、不吝赐教、赏罚分明。达到下属的期望值,得到尊重,使班组内工作越来越好进行。

五、班组长的管理、考核、培训

班组长的地位和作用在企业中是极其重要的,对班组长的管理、考核、培训便成为了企业中不可或缺的工作。

1、对班组长的管理。

班组长是企业的后备力量,需要企业规范的管理。首先要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使得管理的时候有所依据。制度要具体地说明担任班组长的设置条件、需要具备的素质、待遇的高低、奖罚的原则、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等有关方面;其次要加强各方面的监督。班组长要在上级干部和管辖员工的监督下积极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企业可以设置举报箱和表扬箱来勉励班组长。最后要增加班组长的紧迫性。有工作能力的、业绩好的班组长可以继续担任。同时,不阻止其他优秀员工公平的竞争这个岗位。

2、对班组长的考核。

针对班组长的考核,首先要建立考核档案,使考核有条理进行;其次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使考核有明确的依据;最后要定期进行考核,并做好总结工作,这样的考核结果才能真正作为提拔、奖励的依据。

3、对班组长的培训。

班组长每年需要一到两次的集中培训。首先要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培训方的条件制定培训课程;其次在培训内容上要做足工作,设定循序渐进的版块。比如分为自我素质与能力的管理、团队建设与拓展的管理、现场实务与生产的管理、工作交流等一系列课程内容的设置。

《浅谈企业班组管理和班组长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个企业都迎来了发展的大好前景,然而面对机遇的到来,企业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应对挑战,各个企业的班组则要发挥其关键的作用。班组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管理组织。企业的所有生产活动都在班组中进行,所以班组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企业经营的成败,只有班组充满了勃勃生机,企业才会有旺盛的活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久地立于不败之地。

班组就像人体上的一个个细胞,只有人体的所有细胞全都健康,人的身体才有可能健康,才能充满了旺盛的活力和生命力。班组长是生产的直接组织者和生产的劳动者,所以班组长既应该是技术骨干,又应该是业务上的多面手。班组长作为班组的“掌门人”,是班组的中心,是班组发挥其功能的灵魂人物。因此,笔者对企业班组建设及班组长的重要性阐述自己的看法。

一、如何进行班组建设

班组建设的重要性在企业的发展中是不容小觑的,因此,我们要特别看重班组的建设过程。班组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组织建设。虽然班组是企业中最小的组织,但是它的组织结构还是一应俱全的。1.班组的成员设置。包括管理能力强且技术水平高的班组长,主要从事过程抽检和巡检工作的质量检验员,监管产品不良率、返工率及报废率的核算统计员,熟知设备的设备管理员,掌握收发材料的材料管理员,负责员工生活和纪律的生活卫生员。2.生产的六大要素。包括人员、设备、材料、方法、环境和信息。

(二)制度建设。无论组织的大小都需要相应的制度来制约。班组需要建立的制度有:班前会会议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月初计划中控制末总结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班组长是公司与生产员工的主要沟通桥梁。公司班组长的管理好坏,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进度和产品质量。

二、班组长的作用和职责

(一)班组长的作用。车间班组长处于“兵头将尾”的位置,是联系领导与员工的桥梁和纽带。他的作用使至关重要的。

1.目标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负责本班组的组织建设与成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具体任务的分解、实施,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2.生产技能带头人。班组长不仅是车间生产的劳动者,也是生产一线的直接组织者。他时刻加强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能的锻炼,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全能的人才,凭借自己全方位的素质和科学技术先进的手段组织班组生产。同时协助车间或职能管理部门对一线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组织本班组人员开展工艺管理活动,正确指导一线员工的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肃工艺纪律,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3.与上级组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班组长不只起到传达领导策略的作用,也是员工的代表,经常与员工沟通,关心员工,了解并及时向车间主任反映员工的心理波动,解决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把员工的建议、想法、需求及时反馈到领导那里。

4.做好班组建设。通过激励创新,提高员工积极性、动能性,挖掘员工潜力全面开展多种培训,优化作业方法,提高员工技能,加大工艺改进力度等方法,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二)班组长的职责。车间班组长在生产中的职责就是要组织和领导全组员工充分发挥全班人员的生产积极性、技术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全面了解和利用全方位信息,使班组生产安全地、有效地、均衡地进行,更好地完成上级制定的计划生产指标。详细地说,有四方面:

1.做到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的准则。对于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班组长需要主动联系有关技术人员一起认真改进,协同车间对所在班组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培训。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员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工伤和重大事故发生。

2.保证产品质量。市场的大小、企业的存亡都是决定于产品质量的好坏。车间班组长要领导员工依据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用高质量的产品来抢占市场。

3.提高生产效率。只有生产效率提高了,在一定的条件和时间下创造的利益才会增加。班组长要积极地挖掘员工们的生产潜力,不断地提高员工们的创新能力,来进一步改良设备操作技术和生产管理流程,为生产质量更好的产品打下坚实的基础。

4.降低生产成本。企业产品价格的多少,能够体现其竞争力的大小。物美价廉的产品才是最受欢迎的产品。因此,我们企业想要提高竞争力和生命力,保障员工的前途和福利,就得在控制成本上下功夫。在这方面,班组长要首先确立节约成本的意识,领导员工们在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使用、节约人力成本上集思广益,争取降低生产成本,用最少的投入得到做大的收益。

5.负责班组人员管理,做好班组人员日常考勤、人员信息、日常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班后会、安全会,做好工艺、设备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记录等。6.现场管理。负责现场6S管理,监督员工对设备的正常使用、清理、检查、保养工作,提前发现异常及时解决问题,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三、班组长设置的标准

班组长作为班组的“掌门人”,担任这个职务需要符合其设置的标准,这样才能帮助企业跻身于竞争激烈的市场之中。主要的设置标准有以下几点。

(一)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班组长是与员工接触最亲密的领导,是对员工影响最大的管理者,(下转第77页)(上接第70页)他的思想道德倍受关注。因此,想要胜任班组长这个职位就需要时刻加强自己的政治修养,为班组成员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使得班组内部的政治氛围不断地积极向上。

(二)勤于学习,技能精湛。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设备的不断更新,勤于学习、技能精湛是班组长必备的条件。想要成为班组长就需要紧跟着先进技术的脚步,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设备操作水平和技能掌握水平。这样才能成为班组成员的主心骨。 (三)坚持原则,以理服人。想要保证班组工作的正常进行,按制度办事是前提。作为班组长要公私分明、有赏有罚。这样才能树立威信,以理服人。

(四)善于沟通,以情感人。班组长要及时与班组员沟通,化解不必要的麻烦,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关心组员,与大家成为真正的一家人。

(五)推崇民主,平等待人。班组作为一个集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身为班组长不可以“一手遮天”。在班组内提倡民主,倾听来自组员的不同想法,平等看待每一个人,使班组内人员和平共处。

四、如何做好班组长

班组长作为基层管理人员,地位特殊、作用重要、责任重大。因此要无时不刻地要求自己做得更好。

(一)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班组长承上启下的作用,使得其必须要搞清楚自己的角色,从而更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地传达决策者的立场及策略,对员工依照制度管理,并且代表员工向上级及时反映基层的情况。这样,通过班组长的连接,企业才会健康地发展下去。

(二)明确领导对自己的要求。班组长作为下级员工,要能及时领会领导的各项指示、了解领导的做事风格与习惯。采用正确的方法与领导及时地沟通,使领导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才能。这样,对领导作出正确的决策,引导班组任务的圆满完成有很大的好处。

(三)明确下属对自己的期望。做为一个小领导,还是要注意自己管辖范围内员工对自己的期望,尽自己所能做一名好领导。最基本的要做到办事公道、体恤民情、思路清晰、指挥有序、严格管理、赏罚分明。达到下属的期望值,得到尊重,使班组内工作越来越好地进行。

五、班组长的管理、考核、培训

班组长的地位和作用在企业中是极其重要的,对班组长的管理、考核、培训便成为了企业中不可或缺的工作。

(一)对班组长的管理。班组长是企业的后备力量,需要企业规范的管理。首先要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使得管理的时候有所依据。制度要具体地说明担任班组长的设置条件、需要具备的素质、待遇的高低、奖罚的原则、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等有关方面。其次要加强各方面的监督。班组长要在上级干部和管辖员工的监督下积极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企业可以设置举报箱和表扬箱来勉励班组长。最后要增加班组长的紧迫性。有工作能力的、业绩好的班组长可以继续担任。同时,不阻止其他优秀员工公平地竞争这个岗位。

(二)对班组长的考核。针对班组长的考核,首先要建立考核档案,使考核有条理进行。其次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使考核有明确的依据。最后要定期进行考核,并做好总结工作,这样的考核结果才能真正作为提拔、奖励的依据。

(三)针对班组长的培训。班组长每年需要一到两次的集中培训。首先要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培训方的条件制定培训课程。其次在培训内容上要做足工作,设定循序渐进的版块。比如分为自我素质与能力的管理、团队建设与拓展的管理、现场实务与生产的管理、工作交流等一系列课程内容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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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作为基层一线员工的领导者与管理者,其综台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的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的高低. 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班组长管理论文,仅供参考!

新田煤矿班组长管理的研究与应用

摘 要:煤矿班组长是煤矿最基层的领导干部,班组长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该区队当班的生产任务以及安全情况等直接性的问题。班组长的素质高低也直接决定了该班组的素质高低,所以班组长的管理也就成为了基层干部选拔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煤矿班组长;素质;基层

一、规范班组长的管理

1.安全管理职责。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主要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健全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抓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严把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2.生产管理职责。细化分解班组生产任务,做到天天有计划,班班有目标。科学安排劳动组织,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搞好现场精细化管理,狠抓节支降耗,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率。

3.质量管理职责。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抓好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工作质量。

4.团队建设职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了解并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抓好以岗位技能为核心的职工教育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班组对个人的绩效考评分配机制,不断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二、班组长的主要权力

1.安全管理权。根据现场作业条件,班组长有安全生产决策权和组织指挥权。有检查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上级违章指挥权。有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安全评估验收权。在安全隐患没有排除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能力解决时,有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权。

2.生产组织权。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本班组实际情况,确定目标,制定计划,分配任务,合理调配劳动组织、人员、设备、材料等,现场指挥协调,检查工作情况,调整工作部署。

3.考核分配权。有权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和上级规定,对班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设定考核标准,检验工作成果,核算指标完成情况,对班组职工合理分配收入,进行物质和精神激励。

4.学习培训权。享有定期接受培训、复训的权力,并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和职工个人的劳动熟练程度,对本班组职工培训、轮训进行安排。

5.其他权力。班组长有制定班组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力、推荐或选拔班组副职及生产骨干的权力、推荐本班组优秀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推优评先、荣誉疗养、学习深造等权力。

三、班组长的选拔任用

班组长的选拔和任用直接由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任用班组长。

1.班组长任用条件

⑴思想品德好,认同河南煤化企业文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⑵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5周岁以下,连续从事本工种工龄两年以上。

⑶熟悉煤矿基本安全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连续两年没有“三违”记录。

⑷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执行力强。

⑸以身作则,办事公道,关心爱护职工,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⑹经过培训取得班组长资格证。

⒉选拔程序

由队干推荐,经民主测评、队委会研究、安检部门和工会审核,报矿长审核同意,并在人力部备案后方可聘用。

四、健全班组长激励约束机制。

⒈提高班组长待遇

(1)班组长待遇按新田煤矿有关规定执行;

(2)优秀班组长评优、留转优先;

(3)连续担任班组长三年以上,并且班组无事故,本人无严重“三违”记录的,可优先列为副队长的后备人选。

⒉加强对班组长的考核奖惩

⑴人力、工会、安全、生产等部门对班组长每季进行考评,年终评出优秀班组长若干名,并进行表彰奖励。

⑵班组长在年度内独立完成的班组管理创新项目和班组长负责完成技术创新项目获五小成果奖的;班组长技术比武第一至第三名的;班组长在集团公司学习培训中成绩名列第一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⑶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组长给予免职。

⑷班组发生2人轻伤、1人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的班组长给予撤职。

⑸连续两个季度培训不合格,隐患排查不及时,对重大安全隐患不落实整改责任的班组长给予免职。

⑹班组纪律涣散,本人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班组长给予免职。

五、强化班组长在6+3安全效果考核体系中的作用

班组长在6+3安全效果考核体系中是第一落脚点,各单位必须提高班组长的责任意识和现场管理能力,将班组长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六、班组建设管理考核奖励标准

每季由人力部门组织安检、生产、机电、通防、综合等部室对各区队班组进行考核评比排名,第一名奖励所在班组6000元,第二名4500元,第三名3000元。

参考文献:

[1]李金峰。我国煤炭工业经济增长现状与发展研究【J】管理世界,1996(4):123-128

[2]楼继伟 公共财政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J】中国改革,2006(7):112-114

[3]吴吟、李金峰《煤炭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煤炭工业出版社

[4]宋文强《现场精细化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

[5]吴吟、李金峰《煤炭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煤炭工业出版社

[6]《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

道企业班组长应具备的管理能力

【摘 要】班组长作为基层一线员工的领导者与管理者,其综台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的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的高低. 同时班组长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生产与发展、战略落实与执行起着重要作用,当前,管道企业的内外环境的变化,对班组管理和班组长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管道企业;班组长;管理能力

一、背景概况

中油管道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始建于1970年,是我国第一条大口径、长距离输油管线,是东北石油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公司目前运营管理着吉林省境内的五条输油气管道,是东北管网输油量最大的管段,管道里程达1513公里,40多年来累计输送原油15亿吨。长春分公司目前有18个基层单位,现有员工968人, 74个班组是企业最小的细胞。细胞是基础,班组长综合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管理水平,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生产能力,进而决定企业综合能力的高低和运营状况。

二、提高班组长综合管理能力的意义

(一)建设一流管道公司发展的需要

班组是企业文化落地,员工队伍塑造、战略规划执行、精细化管理、推行和谐企业建设的第一线。班组建设已成为当代企业的责任工程、创新工程、使命工程。是企业强化人才、文化、管理、组织“四大软实力”建设的基础。一般企业看高层、优秀企业看中层、卓越企业看基层。企业千条线,班组一针穿,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班组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着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强弱,职工队伍素质的高低关系着企业的兴衰。所有这些,都需要班组长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所以,要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必须从提高班组长的综合管理能力入手,这是一流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管道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新形势下加快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由于管道企业几次大的机构调整,管道公司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决定了管道公司必须在体制、机制上由生产管理型向综合经营性转变。新的转型战略,新的产业结构,迫切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创新班组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适应能力强的职工队伍,所以,提高班组长综合管理能力,是管道公司实现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

(三)企业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需要

实现科学管理,是企业提高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班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班组建设能否搞好,直接影响到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长远发展战略的实施。自2008年以来,长春分公司两次重组,整建制组建长沙分公司,为项目部及兄弟单位输送人才,如何应对人才锐减,操作岗位员工断档,工作量及难度不断加大,已经不只是分公司领导面临考验,更是对班组长提出更高的要求。只要班组长不断提高认识,加强综合能力修养,不断创新管理,提高班组整体作战能力,才能更好推动管道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四)企业构建和谐文化的需要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是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企业经营环境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如何营造一个团结协作、心顺气足的工作环境,是企业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要以班组和谐促进企业和谐,构筑关心人、爱护人、发展人的和谐环境。班组长要发挥兵头将尾的作用,及时准确的反映员工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化解矛盾,发挥自身职能,进一步提高矛盾解决在萌芽的能力,构建团结和谐、充满自信的班组集体,做企业和谐发展的基石。

三、优秀班组长应具备的十种能力

(一)专业技术能力

班组长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业务,如人员情况、场站设备、备品备件、操作方法、重点部位等掌握得非常熟练,并且能够做技术带头人,指导组员开展工作,能向站队长、技术员提供良好的建议,帮助他们做出正确判断,这是班组长开展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解决问题的动手能力

班组长应该有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旦发现技术故障或管理难题,能够立即分析,找到原因,并找到最简洁最合理的处理方法,能亲自动手或率先垂范,最后有效的解决问题。

(三)领导带动能力

只会自己闷头干活的班组长不是优秀的班组长,要充分发挥团队作用,利用班组每个员工的特点分配任务,发挥全体员工的能力,合理分配任务,即不让偷奸取巧的人享轻闲,也不让埋头苦干的人受委屈。

(四)沟通协调能力

班组长少不了与组员的沟通、班组之间的协调、向领导汇报等这些日常工作,应该具备会上讲话清楚明白,谈心交流真诚相待,汇报洽谈切中要害等等,沟通协调能力会随着工作经验以及悟性的不断提高而提高。

(五)凝聚队伍能力

班组长没有什么权利,怎么能让团队发挥最大的作用呢,要善于凝聚力量,只有握紧的拳头才最有力量。要让班组成为大家的班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断激励自己的员工并自我激励,这样才能无往不胜。

(六)思想政治工作能力

员工反映心理想法及诉求的第一人选就是班组长,工作中遇到的不公正待遇、家长里短的小事、家庭成员之间的问题等等,什么委屈都能倾诉,这就需要认真倾听,化解心中的疙瘩;真诚的劝解,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让矛盾和思想问题扩大化,让思想政治工作在无形中开展。

(七)帮助指导能力

大家懂才是真的懂、大家会才是真的会,班组长要有这种胸襟,要把专业知识和技能传授给组员,鼓足员工的工作劲头,提高班组整体技能。

(八)自我约束能力

班组长还要注重自我约束,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组员做不到的,自己要尽力做到,要求组员做的,自己要做得更好。工作中尽可能发挥自己的人格力量,感召组员携手并肩。

(九)控制情绪能力

要学会控制情绪,试想一个连自己情绪都控制不好的人还能做好什么,坏情绪会影响到对事情和人的正确判断,“冲动是魔鬼”这句话也说明控制情绪的必要性。班组长的情绪很可能直接影响班组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果。

(十)推荐人才的能力

推荐培养员工是很多领导人的优秀品质,班组长也不例外,只有班组长才是最了解员工的,班组长的公正评价是很有说服力的。得到直接领导的关注和认可,使人才在合适的平台上得到发挥和展示,才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也有了自我价值实现的快乐,工作哪有干不好的道理呢。

三、提升班组长工作能力的措施

(一)畅通发展渠道,提升班组长自我价值的实现

提升班组长综合管理是一项有难度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还需要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管道长春分公司畅通多种发展渠道,无论是技能专家的选聘还是技术员的选拔,都从优秀的班组长中产生,提高了班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分公司基层站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由于近年来外派劳务和提拔原因使得站队技术人员岗位出现了一定空缺,为畅通人才发展渠道,上年度从优秀的班组长中,通过竞聘形式选拔了7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岗位任技术员,激发了操作岗位员工和班班组长的工作热情。

(二)提高各项待遇,提升班组长参政议政能力

经济收入是度量衡,是员工心中的标尺。管道长春分公司从提高班组长的各项待遇入手,奖金实行按一线、二线、三线差异分配,向生产一线和班组长倾斜。收入提高了,政治地位也受到重视,提供班组长的施展平台,无论是职工代表的选举、劳模标兵的评选、还是各种竞赛的佼佼者,班组长占了大多数,这种体制模式让班组长充满干劲,让普通员工充满希望。

(三)开展各种活动,提高班组长的工作动力

企业经常开展的“先进班组评比”、“四好班组评比”“红旗班组评比”等活动,是有效载体,可以不断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加强职工凝聚力、向心力的培养,对于班组的整体战斗力、敢于挑战困难都有极大的帮助。另外,班组长帮助职工操办婚礼、丧事、调节家庭纠纷、适时帮助办理生活困难补助、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及组织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假日旅游等等,从这些以情感人的事例中,使职工受到激励,班组长的能力得到锻炼,也加深了与职工的感情沟通,对提高管理大有好处。

参考文献:

[1]王京刚.做最优秀的班组长[M].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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