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的引言的写作应该包括研究综述,提出自己论文的研究范围和研究观点。一、研究综述写作毕业论文一定要有研究综述,也叫综述报告。研究综述是梳理本论文研究对象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并且对这些研究作出评价。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在我审阅的学位论文中,研究综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过于简略,缺少分析评价。有的只是开列出了别人研究的论著,没有任何分析,以开列篇目代替自己的综述。有的研究综述占了整个论文的一半内容,以综述代替自己观点的论述。二、研究观点前言除了写作研究综述外,还要陈述自己的研究观点,自己在本论文中将要讨论什么问题,提出的观点是什么。对涉及论文观点的关键词作出界定,自己是在什么范围讨论这个问题,怎样使用这个观点。这样做,可以使自己的观点明确,重点突出,别人看得明白。也避免了对讨论范围和关键词的歧义。前言的内容要清楚明白,最好也有章节标题。三、研究内容的总体描述学位论文的分析方法,一般遵循两种程序,一是逻辑分析性程序:“分析—综合”,二是系统综合性程序:“综合——分析——综合”。我认为最好采用系统综合性程序,具有高屋建瓴,提纲挈领的作用。综合性程序的前一个“综合”是前言中,把研究对象看作一个综合体,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总体描述。“分析”就是在综合的基础上,把各个部分按照章节进行分观点的探讨,每一次分析的结果都反馈到上一层次的综合上。后一个“综合”就是在论文的结语部分,总结全文的研究,概括自己的论文观点。
1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2只要不是抄的,你写出全世界最差的一篇论文就 可以。3比着葫芦画瓢,找一篇去年毕业 同学的范文,格式样式,照着写就行了。4毕业论文的实 质是读后感,选一本书,花一个星期读一遍。边读 边做笔记。把笔记整理一下,按范文格式条理一下,就是很好的论文了。5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花一周的时间。许多同学不愿花费这个时间,那就没辙了。别的也别谈了。 完了。6有的同学找朋友帮忙,自已不写,让朋友替自己写一篇。 这当然好,但现在的朋友大都靠不住。你让他写一篇给你,他满口答应,没过两天就送给你一篇。你千恩万谢。可是拿给老师一看,原来是从网上粘下来的,乱码都 还没改。更可气者,一稿多用,他还把这篇“论文”送给好几个人,赚了好几顿饭,造成“雷同抄袭”、频烦吃饭。7结论:只能自己写,花一周时 间。8那位问了:“我写得不好怎么 办?”答:“这是伪问题。别管好坏,先写出来就行。老师还怕都写好呢:没法分优良中差了!总之,你写出一篇全球最差的论文就行,只要不是抄的!”9只要硬着头皮写,傻瓜都能写一篇。第一章 选题一、选题的原则(一)有价值(有品位,内行)(二)有可行性(或操作性,大小适中,难易恰当)(三)有浓厚兴趣(兴趣是动力,必须是自己喜欢的。)《论语·雍也篇》:“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如果你什么都不喜欢,那就更好办:让辅导老师给你一个题目就行。(四)专业对口(专业专长)二、 选题的 方法(一)亟待解决的课题(二)填补空白的课题(三)有争议的课题(四)有矛盾的课题(五)可综述的课题第二章 搜集资料学术研究往往是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因此,搜集相关文献信息,非常重要。要求能快 速、准确地搜集到所需的资料信息。一、直接材料的搜集第 一手材料二、间接材料的搜集从文献及网络查取的材料(二手材料一定要注意核对。)图书、期刊,纸本索引及网络检索GOOGL、百度网等,关键词检索。三、材料的分析让材料自然分类,类聚法。第三章 写提纲提纲尽可能详尽,条理清晰,条块分明。(镶玻璃法: 把内容分成几块,一块块往上填内容就行了。)一般分为序论、本论、结论三部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论证的形式,纵深式(递进式),平列式,综合式。第四章 写论文一、格式及要求:前置部分及主体部分前置部分:标题、署名、指导教师、目录、摘要、关键词(一)标题:对论文重点的直接呈现。准确得体,通俗易懂,简短精练(不能 简短,可加副标题),符合规范。(二)署名,在题下。(三)指导教师:xxx(四)摘要(可复制文中关键句子,稍作修 饰、连缀即可)(五)关键 词,一般3—5个即可,以重要程度为序。(六)目录主体部分: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一)前言(引言,序论,导言,绪言)(二)正文(本论,主体)(三)结论(四)注释(五)参考文献(文献名,作者,出版社,版次)二、具体方法与规 范(一)写作的顺序1按照提纲自首至尾2先写思考成熟的部分,最后焊接起来。(若不知从何写起,就这样写)写此不管彼,只求一意法。(二)引用材料的方法1直接引用法引证。推论,尊重,显示自己并非标新立异,不乏同道。(拉赞助)2先斩后奏法先概述观点,然后指出某人某文已详言之(加注参见)3映带法崇山峻岭,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研究韩愈,不妨提及东坡;研究明清诗,也可上溯到汉魏。4戒剽窃。学会运用,而不是照抄。(三)论文的整体要求准确,概括、简练,严谨客观,平实,文采。不可以孤立的看问题,要注意上下影响。(四)段落、标点规范(五)语体的要求要简约典雅。第五章 修改、定稿文不厌改,要改得死去活来。一、自己反复阅读, (1)改正错误的字、词、句(笔下误)。(2)逻辑错误(3)修正完善观点(4)论据错误(5)调整结构布局(完美,圆满,面团原理,增删 材料)(6)修饰词句。面团原理:你如果原打算写五个部分,最后只写成三个部分;那你就说你本来就打算写三个部分,现在如期完成了,很“圆满”。因为没有人知道你的原计划,也 没有人想知道,所以没必要告诉他人。二、他人审校(吸收他人意见;自己的错误往往看不出)。互相审阅,互相挑毛病。第六章 答辩虚心点就行。自己写的,也不用心虚。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选题是论文写作的首要环节。选题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论文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新颖性、先进性、开创性、适用性以及写作的难易程度等。下面重点谈谈选题的原则:1.要客观需要,颇有价值。选题要根据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例如“企业联盟问题研究”,就是这样。正如一汽集团李启祥副总经理说,我国汽车与国外的汽车竞争,无论是技术、质量、品牌、功能、成本和规模经济等都比不过人家,只能靠一体化,战略联盟,与“大众”合资进入世界大汽车集团,靠国外发展自己。因此,关于战略联盟的研究,既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又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2.要捕捉灵感,注重创新。论文的生命在于创新。创新的含义非常广泛,是指一种新的观点,创立新说,新的论据(新材料),新的补充,新的方法,新的角度。也有人说创新指研究的内容是新的,方法是新的,内容与方法都是新的。还有人认为创新指独特见解,提出前人未曾提出过的问题,纠正前人的错误观点,对前人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和简化等。由上可见,一篇论文总要有一点创新,否则就算不上真正的论文。创新靠灵感,灵感靠积累。只有在长期的艰苦砥砺中才能偶然产生一点思想的火花,而这稍纵即逝的思想火花就可能变成学术创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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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世纪中国大学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培养创新型人才,在整个培养过程中,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因此,对于撰写毕业论文的研究越来越引起大学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并有了不少的研究成果。马立民和冯志明两位青年学者的这项研究成果源起于他们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实践,凝聚了他们多年从事大学教育教学的勤奋努力和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经验总结。毕业论文(设计)是大学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撰写毕业论文不仅能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研究能力,还能检验大学生掌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的水平和应用能力。由于指导(撰写)毕业论文的工作承载着多重教育教学目的和任务,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所以很有必要对毕业论文的组成结构和撰写环节进行系统的研究。如收集整理资料、选题审题、开题报告、撰写和修改论文、论文答辩等各个环节的意义、目的、任务、要求、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等都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文题目的设计、正文的构建、注释的撰写、摘要的提炼、关键词的选择、英文Abstract和Key words译文的确定,以及论文各构成部分的撰写规范、具体作用或意义、撰写技巧等,也需要有清晰、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这些都属于撰写毕业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对上述内容的研究,有些学者已经作了初步的理论概括,还期待着有更多的学者继续作出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新贡献。《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一书,就是两位青年学者对毕业论文撰写研究的新贡献。他们以多年指导学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的实践为基础,通过对多篇典型法学学术论文和法学毕业论文具体实例的分析。
基本内容结构论文一般由 题名、 作者、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 附录)可有可无。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内容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定义论文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论文正文(1) 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 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 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论文装订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
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论文引言写法如下:
1、提出疑问。在论文的开头,作者应该以尽可能简洁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描述他所发现或提出的疑问,并进一步指出这个问题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假如这不是一个新的问题,那么作者就有必要进一步讨论他再次提出这个疑问的原因。
2、解决困难的理论基础和基本途径。它也是论文的核心内容,在学位论文中,强调难题解决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是否具有原创性。关于处理提问的新思路、新的方法,以及作者所使用的分析框架或模式,作者有权对这一点进行充分而简短的讨论。
3、参考资料。本论文的全部创作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创制而成的,作者有资格就这一领域的前人成就做一个回顾性的评述。本文既是对前人的敬重,同时也是借助于对比来论述本文的创新之处。
4、论文结构。论文最后部分需简要说明一下论文的结构分布,涉及到除了导言之外的各个章节及其主要内容。对这种信息的解释大部分都可以用几句话来概括。
5、前言的篇幅一般不要太长,太长可致读者乏味,太短则不易交待清楚,一篇3000-5000字的论文,引言字数一般掌握在200-250字为宜。
范文
目前,我国对撑杆跳高运动生物力学分析的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起跳时速度的变化、腾起角、杆弦角等方面。但是,这种研究方法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忽视了人与杆子的相互作用,没有合适的指标反映运动员利用杆子弹性能力。
国外已经使用能量分析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分析人体机械能的变化来反映杆子与人之间的能力传递,所以,把能量分析法引入我国撑杆跳高的运动生物力学分析很有必要。但是,国外文献在能量分析时,只给出了一个简化公式,而没有说明具体的计算方法。
撰写引言要遵循几条规则:
(1)引言要尽可能清楚地给出论文所研究问题的性质和范围;
(2)为方便读者理解,引言应简要回顾相关文献中的工作;
(3)引言应明确指出采用的研究方法,必要时还应指出采用该特定研究方法的原因;
(4)引言应陈述主要的研究结果;
(5)引言应指出由研究结果得出的主要结论。不要给读者留悬念,要让读者清楚知道论文作者开展这一科研工作的思路。像O.Henry的小说一样不断制造悬念可能会写出不错的文学作品,但这种风格绝对不适合科技写作。
引言的要求:
引言一开始最好给一个概述,对论文面对的问题进行一句话概括,可以是论文标题的一个扩充版本。这种开门见山的概述让读者很快了解你要面对什么问题,因此十分重要。
引言遵循由浅入深的顺序,背景和需求应考虑目标读者很容易读懂。为此,首先要求文字描述通俗易懂,避免使用行话。其次,对深奥的专业术语进行定义,帮助读者理解(在这里,不能要求读者去看别的文献以理解某术语的意义)。
最后,插入必要的能让读者一目了然的具象型图或示意图。在研究现状介绍中,避免给出细节,只有当本文要用到某些细节时,才能介绍细节,但用到的地方应该在论文其余部分,因此应该在论文其余部分相应地方去介绍细节。
四个问题(背景问题、需求问题、剩余问题和本文研究问题)之间应采取必要的呼应,否则容易让引言前后内容之间断链。断链后,读者就会迷失,搞不清前后逻辑是什么。
背景与需求通过指出实现需求对背景问题的重要性来呼应。研究现状可以通过“现在来介绍围绕需求,人们开展了哪些研究”(或相似句子)来呼应需求。
剩余问题则可以通过“由现状分析可知,为了实现...这一需求问题,还需要开展...等工作”来呼应现状和更靠前面的需求。在介绍本文问题时,除指出是剩余问题之中的问题外,通过对研究内容进行展开介绍,顺便指出这些研究对实现需求有何特定意义。
论文引言模板写法如下:
1、提供背景信息,在引言的开头要先让读者准备好后续会看到的详细信息,所以一开始的几句话会比较概括。
2、介绍你的研究的明确主题,说明它的重要性,接着下来,你就可以带进一些统计数据,阐述该主题的重要性,或是该问题的严重性。
3、提及过去曾经尝试过解决或回答该研究问题的工作,一篇研究论文的引言是没有空间进行正式的文献综述的,但可以指出早先的相关研究,说明你的研究跟过去有什么不一样。
4、差异的部分可能很简单,你可能重复一样的实验,但使用不同的有机质,或是用更大更多样的样本,加上使用更先进的分析设备来详述研究,或是采用非常不同的地域设定。
5、以明确的研究目标结尾,要注意,引言的这个部分要提供非常明确的信息,例如引言的开始部分可能已经提到控制疟疾的重要性,那么在引言总结的段落就可以说明使用了什么控制手段,使用哪些指标进行评估。同时,不要太过详细,因为更细节的部分要放在材料与方法里。
毕业论文的查重方法:
对于论文重复度的检测,我们需要借助工具来实现。在此可以通过百度搜索下载进入界面在此我们直接点击“开始查询”按钮,进入论文重复度查询系统在“查询方式”界面,我们可以选择“粘贴文本”或“选择文件”两种方式之一。
实现重复度检测耐心等待一会,即可显示相关查询结果报告。在此还可以对重复的内容的出处进行追踪。同时我们还可以直接通过打开论文查看其重复度,选择相应的论文打开接下来只需要耐心等待,即可自动完成整个论文重复度的检测。
引言(也称前言、序言或概述)经常作为科技论文的开端,提出文中要研究的问题,引导读者阅读和理解全文。 引言的写作要求: 1开门见山,不绕圈子。避免大篇幅地讲述历史渊源和立题研究过程。 2言简意赅,突出重点。不应过多叙述同行熟知的及教科书中的常识性内容,确有必要提及他人的研究成果和基本原理时,只需以参考引文的形式标出即可。在引言中提示本文的工作和观点时,意思应明确,语言应简练。 3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在论述本文的研究意义时应注意分寸,切忌使用“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填补了国内外空白”、“首次出现”等不适之词;同时也要注意不用客套话,如“才疏学浅”、“恳求指教”、抛砖引玉“之类的语言。 4引言的内容不应与摘要雷同,也不应是摘要的注释。引言一般应与结论相呼应,在引言中提出的问题,在结论中应有解答,但应避免引言与结论雷同。 5引言不必交待开题过程和成果鉴定程序,也不必引用有关合同公文和鉴定的全部结论。 6引言最好不要分段论述,不要插图、列表和数学公式的推导证明。
引言书写要点:
1、说明论文的主题、范围和目的。
2、预期结果或本研究意义。
3、引言一般不分段,长短视论文内容而定,涉及基础研究的引言较长,一般在千字左右,这可能与国外内数期刊严格限制论文字数有关。
所谓的引言就是为论文的写作立题,目的是引出下文。一篇论文只有命题成立,才有必要继续写下去,否则论文的写作就失去了意义。
而范文内容就是你所写主题的正文内容。通俗的说就是你要写的内容都在正文里。
引言是开篇之作,写引言于前,始能疾书于后,正所谓万事开头难。
古代文论中有“凤头、猪肚、豹尾”之称。虽然科技论文不强调文章开头像凤头那样俊美、精彩、引人入胜,但引言是给读者的第一印象,对全文有提纲挈领作用,不可等闲视之。
引言一般不分段,长短视论文内容而定,涉及基础研究的论文引言较长,临床病例分析宜短。国外大多论文引言较长,一般在千字左右,这可能与国外多数期刊严格限制论文字数有关。
引言书写要点:
1、说明论文的主题、范围和目的。
2、预期结果或本研究意义。
3、引言一般不分段,长短视论文内容而定,涉及基础研究的引言较长,一般在千字左右,这可能与国外内数期刊严格限制论文字数有关。
所谓的引言就是为论文的写作立题,目的是引出下文。一篇论文只有命题成立,才有必要继续写下去,否则论文的写作就失去了意义。
而范文内容就是你所写主题的正文内容。通俗的说就是你要写的内容都在正文里。
引言应当包含的部分
1、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
2、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
3、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
4、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
5、论文结构安排。
引言书写要点:
1、说明论文的主题、范围和目的。
2、预期结果或本研究意义。
3、引言一般不分段,长短视论文内容而定,涉及基础研究的引言较长,一般在千字左右,这可能与国外内数期刊严格限制论文字数有关。
所谓的引言就是为论文的写作立题,目的是引出下文。一篇论文只有命题成立,才有必要继续写下去,否则论文的写作就失去了意义。
而范文内容就是你所写主题的正文内容。通俗的说就是你要写的内容都在正文里。
引言应当包含的部分:
1、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
2、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
3、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
4、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
5、论文结构安排。
引言 [yǐn yán]写在书或文章前面类似序言或导言的部分作为书的概述或感想,亦指座谈会、讨论会、研讨会的开场白。也称前言、序言或概述,经常作为科技论文的开端,提出文中要研究的问题,引导读者阅读和理解全文。中文名引言外文名introduction;foreword;preface;prologue拼音yǐn yán五笔xhyy快速导航应用 内容 写作要求概述句读发音词目:引言基本语义也称前言、序言或概述经常作为科技论文的开端,提出文中要研究的问题,引导读者阅读和理解全文。详细解释写在书或文章前面类似序言或导言的部分作为书的概述或感想,亦指座谈会、讨论会、研讨会的开场白。夏丏尊叶圣陶《文心》十七:“ 振宇 把方才的一段话作了引言”。几何体引言应用五笔拆成:xhyy yiet论文的前言也叫引言,是正文前面一段短文。前言是论文的总体概述,目的是向读者简略描述短文内容或相关背景,吸引读者对本篇论文产生兴趣,对正文起到提纲掣领和激发阅读兴趣的作用。在写前言之前首先应明确几个基本问题:你想通过本文说明什么问题,有哪些新的发现,是否有学术价值等?一般读者读了前言以后,可清楚地知道作者为什么选择该题目进行研究,以及该研究的最新发展状况。为此,在写前言以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相关的内容,收集前人和别人已有工作的主要资料,说明本研究设想的合理性。内容搜集文献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过程,可进一步熟悉科学文献的查找方法和资料的积累方法;在查找的过程中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而论文的前言也叫引言,是正文前面一段短文。前言是论文的开场白,目的是向读者说明本研究的来龙去脉,吸引读者对本篇论文产生兴趣,对正文起到提纲掣领和引导阅读兴趣的作用。开头引言作为论文的开头,以简短的篇幅介绍论文的写作背景和目的,缘起和提出研究要求的现实情况,以及相关领域内前人所作的工作和研究的概况,说明本研究与前工作的关系,研究热点、存在的问题及作者的工作意义,引出本文的主题给读者以引导。论据引言也可点明本文的理论依据、实验基础和研究方法,简单阐述其研究内容;三言两语预示本研究的结果、意义和前景,但不必展开讨论。前言在内容上应包括:为什么要进行这项研究?立题的理论或实践依据是什么?拟创新点?理论与(或)实践意义是什么?首先要适当介绍历史背景和理论根据,前人或他人对本题的研究进展和取得的成果及在学术上是否存在不同的学术观点。明确地告诉读者你为什么要进行这项研究,语句要简洁、开门见山。如果研究的项目是别人从未开展过的,这时创新性是显而易见的,要说明研究的创新点。但大部分情况下,研究的项目是前人开展过的,这时一定要说明此研究与被研究的不同之处和本质上的区别,而不是单纯的重复前人的工作。格式引言又称绪论,前言或导论。科技论文主要由绪论、本论(结果和讨论)、结论三部分组成。绪论提出问题,本论分析问题,结论解决问题。引言是开篇之作,写引言于前,始能疾书于后,正所谓万事开头难。古代文论中有“凤头、猪肚、豹尾”之称。
引言所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提出问题
这是所有论文的引言部分所必备的一项内容,引言部分的其他内容也往往是围绕着问题的提出而被表述的。
2、交代缘起
说明问题是怎样提出来的,动机是什么,这项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什么意义。
3、介绍背景
随着问题的提出,对某些背景材料加以介绍,指明在本项课题的研究中已取得了哪些成果,还存在着哪些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等等。在有些论文中,不但对已有的研究状况做介绍,而且还对已有的研究成果做出了评述。
4、限定课题范围
有的问题包含的内容很多,作者只是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探讨某一问题,在论文的引言中应对此做出说明,至少要将文章着重涉及问题的哪些方面交代清楚。
5、阐释基本概念
为了避免某些概念理解上的歧义现象,在文章引言部分可对基本概念所特有的内涵加以阐释。
6、开宗明义
提出自己对问题的基本看法。
7、指明研究方法
明确指出在课题研究中使用了哪些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以及论证方法。
论文的引言范文
关于艺术与科学的关系问题的探讨首先产生于科学界,由一些知名科学家提出。像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先生就曾对艺术与科学的关系提出过独特的见解。
他说:“从思维科学角度看,科学工作总是从一个猜想开始的,然后才是科学论证;换言之,科学工作是源于形象思维,所以科学工作先是艺术,后才是科学。相反,艺术工作必须对事物有个科学的认识,然后才是艺术创作。在过去,人们总是只看到后一半,所以把科学与艺术分了家,而其实是分不了家的:科学需要艺术,艺术也需要科学。”
他提倡科学家应学点艺术,艺术家也应学点科学。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先生更是为此投入大量精力,并时常与艺术家交流。他不断重申一个基本观点,即“科学与艺术是不可分割的,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它们共同的基础是人类的创造力,它们追求的目标都是真理的普遍性。”如今,这些畅想已在艺术界引起波澜,许多艺术家开始重新审视艺术和科学的关系问题。
2001年5月31日,“艺术与科学国际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降下帷幕,参展的有来自19个国家和地区的近600件作品,真可谓规模空前。其中,最醒目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应属展馆门左右对称摆放的两件雕塑,一件是李政道先生创意的《物之道》;另一件是由著名画家吴冠中先生授意的《生之欲》。
两件作品均是以科学领域中的基本元素———原子和蛋白质为灵感源泉,并发现了一向不被人注意的微观世界的运动美。
两件作品虽算不上是经典之作,但却为我们拓展了思路,引导我们去进一步思考。那就是艺术与科学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它们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艺术与科学在未来发展中的趋向是什么?作为艺术工作者,我们应如何对待这一问题?
论文的引言可以先描述对总体的勾画。
引言怎么写论文范文第一篇:
进入到新世纪之后,经济开始飞速发展,我国的企业也开始更多的走向国际。在国际化的经济发展进程中,品牌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走上了竞争的舞台,开始占有一席之地。如今,品牌这一说是一种新的国际语言,可以帮助产品建立其在市场中的地位。
品牌已经成为了树立企业形象的重要竞争手段,是各家企业市场竞争战略的重要部分。国外的企业在这一点上早就超过了我国,我国虽然在近年来已经接受了这一思想,开始尝试推行品牌战略,但是还是有一部分的的国内企业还尚未认识到品牌战略在公司商品外销上的重要性。所以,就本文的浅谈品牌战略,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理解品牌战略,知道品牌战略的重要性。
引言怎么写论文范文第二篇:
“可持续发展”概念最初用于从人类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角度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途径和目标,旨在协调自然、社会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随着人们对这个概念认识的逐渐深入,它已不再局限于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关系,而是触及到社会和制度结构的所有方面,为所有社会工程和发展目标提供了一个明确的阐述途径。
可持续发展既释了社会工程的发展途径,也规定了社会工程的发展目标,因此对于社会工程发展具有方法论和价值标准的双重意义。本文正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范式,从教育生态学角度分析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系统的发展问题。
引言怎么写论文范文第三篇:
地质信息的三维可视化是指以适当的数据结构建立地质特征的数学模型,采用计算机图形技术,将数学描述以3D直实感图像的形式予以表现。二维可视化技术对于地质构造研究十分重要。
二维可视化模型能够形象地表达地质构造的“真实”形态特征以及构造要素的空间关系,结合三维GIS的信息外理和空间分析功能,可以使地质构造分析更为直观、准确,为地质构造研究定量化开拓了一条实现的途径。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地质体的一维可视化研究越来越受到地学界的重视,并成为地学领域的一个热点。
虽然现在国内外关于在单机上实现地质体可视化的算法已经能够很多,但是这些方法大多不能适应目前网络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即程序不能够在网络上运行,且与用户的交互性差。
新近出现的虚拟显示技术,由于它能够充分反映三维物体的形态,同时又大大加强了人际交互的能力,为地质体的三维可视化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作为虚拟显示技术与WWW的接口,虚拟显示建模语言不但语法简单、结构清晰,而且具有强大的构建万维网上三维物体的能力,它的出现,使得许多内置VRML浏览器的网络浏览器可以直接浏览用VRML变成实现的虚拟对象。
VR爱好者能够亲自编写反映二维师姐的程序,体会三维师姐的真实感。该文采用VRML作为建模语言,结合实例,探讨了VRML的环境下实现地质体三维可视化的一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