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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监护制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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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监护制度研究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六个方向好写的法学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一)宪法方向1.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全面推进依宪治国2.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的重大意义3.论我国宪法序言的价值4.宪法宣誓制度评析5.推进合宪性审查6.论道路自信7.论制度自信(二)法律伦理方向1.论德法兼修2.论法律人的自律与他律3.大法官蜕变为大贪官的警示4.论法律人的美德培养5.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主要路径(三)物权法方向1.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适用规则2.不动产买受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3.不动产事实物权4.让与担保的制度思考5.论流质契约的相对禁止6.商铺租赁权担保的体系定位与法律效力7.融资租赁(或售后回租)中租赁物之善意取得8.民法典编纂视角下动产担保物权对抗规则之重构(四)物权法相关方向1.论夫妻财产的潜在共有2.夫妻之间给予不动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及救济3.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4.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规则适用(五)民法1.论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2.人工智能的风险与法律规制3.无人驾驶汽车的侵权归责制度探讨4.数据的民法定位5.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6.个人信用权保护的法律问题(六)房地产法1.宅基地收回的制度困境与破解2.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对于被监护的人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而且对于智力与精神也是属于正常的人;作为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被监护人的亲属,同时在确定了之后对于监护者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分析】1、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以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别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别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分析:1、监护制度的内容涉及监护的开始,监护机构,监护人的资格及其职责,监护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监护人的报酬,监护责任等;2、重视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创设意定监护制度;3、成年人监护制度是对判断能力不足的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判断能力不足的成年人是指成年的精神病人、老年人及其他身体残疾者和智力障碍者。这一部分人由于生理、心理或身体缺陷,成为需要其他人关爱和照顾的弱势群体;4、《民法典》成年人监护制度目前监护的对象主要是精神病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法国未成年监护制度研究论文

法律分析:监护制度指对 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享有监护权利,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制度的设立完全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监护分为 法定监护 、 委托监护 、 指定监护 、意定监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

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没有监护能力,其所生子女由外祖父母、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论未成年监护问题的研究论文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研究论文

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外出打工无法将他们带在身边而被留在家乡由亲属照看,与父母长期分开居住及生活的儿童。[1]在留守儿童的家庭中,父母需外出到城市打工来养家糊口,但由于无法担负过高的城市生活成本而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家中。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的留守儿童由于与父母长期的分开而缺少必要的情感沟通、思想指导和观念的塑造,也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和伤害。

一、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的分析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类型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外出打工无法将他们带在身边亲自照料,只能托付给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亲属照抚。有的父母双方都不在留守儿童身边,像这样的儿童被称作为完全留守儿童,他们一般靠隔代监护(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亲戚监护;还有的父母双方一方留在家中照顾孩子,像这样的儿童则被称作半留守儿童,他们一般靠一方父母监护。

(二)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的情况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无法与子女进行更多的交流和沟通,他们只能通过电话或网络的形式进行交流和沟通,而网络在农村又没有得到广泛普及,所以留守儿童与父母的联系是屈指可数的,即使联系了,父母更多的是物质层面的关系,对教育、心理及精神层面的关系是极少的。

(三)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基本情况

据调查显示父母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及生活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更多的表现为负面的影响,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由于时间上和距离上的长期阻隔,父母监护、督促力度的下降,留守儿童的学习自觉性本身又不高,进而就会出现学习没有动力,没有目标,甚至产生厌学的情绪,但有较少数的留守儿童都能体谅父母的艰辛,想通过学习来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留守儿童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自信心不足,自我认知能力差,一般低于非留守儿童。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问题

(一)心理方面

健康心理的形成需要良好的家庭氛围,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然而留守儿童缺乏与父母的沟通与交流,缺乏关爱,不敢向外界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和内心的情感,这使他们逐渐形成了孤癖性格和自卑的心理。[2]一些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到亲人的关爱,逐渐地变得冷漠和自私,他们对亲情冷漠,父母在他们生活中甚至只扮演着“提款机”角色,因此,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消极悲观,容易产生仇视他人,仇视社会的扭曲心理,这使得他们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时受错误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影响,容易产生偏狭的认识和过激的举动。

(二)品德方面

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缺乏父母的管教,不能感受父母在情感上和生活上给予的关心和爱护,在价值观念形成、思想道德塑造及行为规范方面都缺乏应有的理论性指导,加上隔代教育本身存在的许多弊端,只重视物质生活上满足而忽略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又因为农村教育环境的特殊性,留守儿童在思想道德、行为习惯上极易产生不良行为。再加上青春期的叛逆,留守儿童容易放任自流,不服从管教,违反校纪校规,沉迷于网络,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左泽华调查发现,13%的留守儿童平时有说谎的习惯;15%的人有过偷人钱物、破坏公物、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刑事犯罪青少年中留守儿童的比例约20%。留守儿童正处于身体、心理的成长关键期,如果父母、学校、社会不能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帮助,他们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极易偏离,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学业方面

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对于处于学习黄金时期的儿童来说是必要的,能使孩子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业上进而不断取得进步,但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有效的监督和管教,留守儿童在学习上难以形成良好的习惯,经常发生学生不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逃学、打架、辍学等不良现象。根据河南省后关庄2013年的调研结果,农村中14周岁的留守儿童在校率仅85%,在初中辍学学生中,留守学生所占比例较高。成绩中等偏下和较差的占,成绩优良的只有9%。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一些留守儿童产生厌学情绪,成为辍学学生中的新群体。另据针对河南省驻马店市8所农村初中的抽样调查,初三年级32个班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结果显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学习成绩方面有很大的差别,留守儿童学习成绩的平均优秀率仅为,而非留守儿童则高达。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学习成绩的'差距表明,这一年龄段的儿童学习的自觉性还没有形成,他们正处于独立人格、良好性格以及正确的、人生观及价值观逐渐形成的最佳阶段,因此,父母的关爱、监督是孩子在学习上取得进步的重要前提。

三、留守儿童教育的影响因素

(一)家庭因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从孩子降生,家庭教育就已经开始了,对于孩子来说是教育的第一站,父母的行为和生活习惯等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因此家庭教育是孩子这一生中受教育最长的也是影响最深刻的。父母的视野、见识、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等往往对下一代的教育有着重要的作用,对孩子价值观念的形成、良好行为习惯以及处事原则等都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说家庭因素对于孩子的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留守儿童来说,他们长期与父母分离,父母关爱的缺少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对孩子成长来说是极大的伤害,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甚至会致使留守儿童的性格不健全。父母很少有时间而且没有时间陪孩子,进而采用放任自由、不予管教的教育方式,这是非常有害的,父母更多的是注重孩子的物质生活方面,而忽略了精神层面的沟通交流,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性格的形成有很大的不利影响。留守儿童无一例外都希望自己有个完整的家庭,留守儿童内心最大的愿望与其父母外出务工所追求的是互相矛盾的,这在客观方面无疑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产生不利影响。

(二)学校因素

假如将教育比喻成一个滑轮的话,轴心则是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间一层是学校教育,是承接轴心和外环的铁球;[3]外环是社会教育,是滑轮正常运转的关键。由此可见学校教育的重要性,在中国传统的乡村文化中,学校是传播文化的中心,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教师是乡村的知识分子。对于村民而言,学校不仅是儿童接受正规教育的场所,而且也是儿童自我素质提高的场所,是孩子将来脱离土地与农民身份,改变自己命运的阶梯。但是目前在我们的乡镇农村地区,中小学办学条件依然很差。硬件设施简陋,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师资教学资源依然紧缺,一些中小学只设置了基础的文化课程,思想品德、美术、音乐、体育等方面的师资欠缺,学生们在德、智、体、美、劳方面不能全面地发展,大部分学校只重视学生文化课程的学习,搞应试教育,忽略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道德素质等方面的教育。

(三)社会因素

留守儿童教育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学校、社会和家庭因素。由于留守儿童一般都由隔代监护人照料,很多老人沿袭了他们年轻时照顾孩子的方法,他们只关心孩子的温饱问题。再者这些老人有的年迈体弱多病,有时候还要忙着做农活,所以没有更多的体力和精力去更好地照顾好留守儿童,更别说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心理方面的了解和沟通了,所以一些留守儿童的不良恶习会逐渐形成,而家长全然不知,这就需要学校社会加以监管,据有关数据分析显示,留守儿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上网和打游戏上,他们有的甚至会逃学逃课去网吧,而这些黑网吧明知是未成年人,他们不但不予以制止,反而默许也就是纵容留守儿童在网络世界沉迷,这就需要社会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这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四、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应对措施

留守儿童这一社会现象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引起了社会学者、专家的广泛关注,复杂的社会、经济、家庭内部原因是产生留守儿童主要原因,由于这些原因错综复杂,解决这一问题应该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原因而有所调整。

(一)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

留守儿童与正常的儿童相比缺少家庭的温暖,他们需要家庭从各个方面给予指引,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人的一言一行都给予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家长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重视教育,家长教育观念直接影响孩子的学习动机和学习效果;另外家长还应该权衡一下外出打工与教育孩子成长之间的轻重关系。对于隔代监护人而言,应该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孩子固然重要,但不能过分地溺爱,过分地溺爱只会害了孩子,监护人还应该多与孩子交流沟通,了解孩子的心理,避免孩子出现情感交流的空白。

(二)发挥学校教育的特长

学校教育一直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占主导地位,学校是最能及时发现孩子问题的场所,学校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在一定条件下,加强学校教育以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这样以来,即使留守儿童在缺乏家庭教育的情况下,也能在学校得到全面的发展。

(三)加强社会教育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学校、家庭努力,同时也需要社会教育的配合,加强社会教育。规范社会在教育过程中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下,有利于留守儿童形成积极的健康的价值观,因此塑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是有必要的,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

总之,对于留守儿童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家庭、学校和社会要联系起来,各尽其能,各负其责,进行及时的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形成强有力的制度保护,保证留守儿童地健康成长。

试论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父母监护权的冲突及其衡平[论文概要]如何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监管和司法保护并重的原则,是法律界十分关注的重要课题。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与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从它们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这种冲突不仅是历史的,而且是现实的;不仅表现在立法层面,而且已经浮现于司法层面,使监护人、未成年人以及相互间发生冲突后的司法救助,常常表现为尴尬、无奈和无所适从。 对父母的监护权和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进行有效衡平,是深沉而又崭新的话题。现代法学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已经为二者的衡平提供了可借鉴的基础。对父母的监护权和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实施动态制衡,进而达到各自的衡平和彼此间的衡平,使父母监护权与未成年人的隐私权都有各自适合的施展空间,使之和谐共处。 [关键词]:父母监护权 未成年人隐私权 冲突 动态制衡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社会生活的复杂程度在逐步加剧,各种诱惑则不断增多,因而,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和保护的难度在相应增大。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这两个互不包容的权利,从它开始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存在着冲突的基础。当前,对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权和未成年人自身隐私权的碰撞已经浮出水面,深层次的冲突趋于表面化、激烈化。这已经成为法学界、司法界和立法界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未成年人隐私权和监护权的现实冲突 当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其立法保护正在逐步得到强化。我国于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后,又于1999年全国人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此作为对前者的补充。据悉,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可操作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酝酿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从本质上讲就是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法。可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已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随之而来的是对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以及如何实现和行使监护权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在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得到逐步强化的同时,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也在逐步强化。随着社会复杂程度的加剧,有效保护隐私权的问题,已经成为关系个体生存质量的一个重要任务而倍受现代法制国家的重视。在我国对隐私权的立法与理论研究相对要薄弱一些。仅仅散见于《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其中对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问题,表述得最为清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近几年来 以隐私权为重要内容的人权保护问题,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在日益提升。我国第一部有关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完成专家建议稿,并已启动立法程序[2]。保护隐私权的法律已经呼之欲出。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他们常常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为由,不让父母查看自己的书包、日记、口袋、抽屉,隐瞒自己的社交以及单独外出活动等情况,应该说这是一种进步。但是,由于与父母的监护权的冲突,凸现出许多消极影响。父母可以用监护权来对抗未成年子女的隐私权,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用隐私权来对抗父母的监护权。家住西安市韩森寨的高女士家,经常不断地收到寄给15岁儿子的“怪信”,每封信上都写有“成人性保健”等字样。她出于对儿子身心健康的保护,高女士趁着儿子上学之际,悄悄将其中的一封信拆开,里面是一本成人性保健杂志。书中不仅大量介绍了性用品和药物,语言极具挑逗性,而且附带一些不堪入目的图片。于是他和儿子摊了牌。当儿子知道自己的私人信件被妈妈拆封后,不依不挠,口口声声称母亲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并扬言要去告她。[3]由此可见,知情权和隐秘权,管理义务和告知义务同时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一挑战,是法学界、司法界和立法界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二、未成年人隐私权和监护权的法律冲突 隐私和监护是未成年人这个被保护的主体所需要保护的对象,隐私和监护同时又是父母这个实施保护的主体必须要保护的对象。上升到法律层面也就是法律所要调整的对象。在这两种利益调整中,特别是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处理不好就会产生法律冲突。这种冲突已经在现行法律上表现出来。特别是在《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表现得更为突出。

摘要]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原因分析 心理学分析 社会学分析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2]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三是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抢夺占23%;盗窃占;强奸占。[3](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4]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学分析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进行的。未成年人虽然心理尚未成熟,但他们的犯罪行为也是受心理支配的。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显著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这是与作为犯罪主体的未成年人在这一特定年龄阶段下所固有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分不开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未成年时期的年龄特点所形成的矛盾也是贯穿未成年人成长的全过程的,虽然这些矛盾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产生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是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很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动因。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因此,过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当,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动中。(2)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由于未成年人腺体的发育,内分泌非常旺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情绪兴奋性高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大脑皮质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性犯罪。(3)性机能发育成熟和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未成年时期,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从而产生强烈的性意识,有接触异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冲动。然而,他们又缺乏组建家庭和负担家庭的法律道德责任和经济能力,从而产生了生物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如果,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那么就不可能正确对待两性关系,就有可能放纵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控制,从而强化这对矛盾,导致性方面的违法犯罪。例如,有的未成年人在色情、淫秽制品的刺激下,为了发泄生理冲动,不惜实施强奸、轮奸等性犯罪;或者为了嫖娼而不惜实施抢劫、盗窃、等财产性犯罪。2.未成年人个性心理结构内部的矛盾(1)孤独感和强烈的交往需要的矛盾现在,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提前, 生理上的突飞猛进,尤其是性器官的发育成熟,使他们的性意识、性冲动,性体验等接踵而至,这给他们带来了种种困惑或疑虑,产生各种神秘不安的复杂心理。与此同时,他们的心理成熟却明显滞后。他们没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来为因生理成熟产生的种种困惑解难释疑,无法合理地为自己减轻心理的重负。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成人感逐渐增强,对于内心的困惑和疑虑不愿轻易向他们吐露,于是表现出明显的心理闭锁。未成年人处于这种自我封闭之中在心理上与成年人产生隔阂,不愿相互交流思想、感情,因而产生孤独感。但是这种孤独感并不是他们所希望的,他们渴望被人理解,希望与人交往,希望在人际交往中有一定的地位,希望能在同龄人中出类拨萃,以维护自尊。因而人际交往的需要较为强烈,这种在心理上既感到孤独,又渴望交往的矛盾,可能使青少年陷于苦恼的境地。他们不愿与父母老师沟通,却希望与同龄伙伴拉帮结伙,有的甚至离家出走,出外寻找“友谊”。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少,认知狭窄、片面,分不清是非美丑,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容易被人引诱,上当,稀里糊涂地就加入犯罪团伙,不知不觉地就走上犯罪道路。(2)好奇心强和辨别是非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对一切感到新奇,对自己不了解的现象,不理解的问题都表现出十分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但由于他们社会经验不足,认识能力尚未发展成熟,对许多社会现象和科学的准则还没有自己定型的见解和观点,容易受暗示而模仿,自觉不自觉地受一些不良因素地影响,看问题时以偏概全、固执己见,自己认为正确符合自己兴趣爱好的知识就不加考虑的片面接受,以致受到不良的社会风气和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的不良亚文化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3)独立性和依赖性的矛盾随着成人感的产生和增强,未成年人对自己估计过高强烈要求独立自主,想从心理上改变过去依赖成年人和受人监护的状态,即取得与成年人相同的地位,离开父母的管束,完全独立。但是,由于他们没有经济来源,且社会生活经验欠缺,不能适应错综复杂的社会,因此未成年人在生活上还要依赖于父母,在社会上还要依赖成年人。这种在心理上想独立,而实际生活中又不得不依赖父母的矛盾可能激发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冲突,加大代沟的裂痕。在现实社会中,有的因对父母的严格管束十分不满而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进而实施家庭暴力,甚至出现了弑亲现象。(4)强烈的情绪冲动和理智控制较弱的矛盾未成年时期,情绪的兴奋性高,情绪的波动性大,具有极大的冲动性,既表现为热情活泼,又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有时,当个人需要受到限制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产生挫折感,进而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这时理智的控制能力却显得无能为力,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计后果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向有关当事人或无辜群众实施攻击行为,进行报复。(5)自我意识的矛盾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已经形成的心理特点和正在发生进行的全部心理活动的认识,以及自己与外界事物相互联系的认识。未成年人由于独立性意向的发展,开始将对外界及外界事物与自己的关系的关注转变为对自己心理活动的关注。这样自己既是观察者,同时又是被自己观察的被观察者,自我意识被分成两个处于不同地位的部分:前者为理想的自我;后者为现实的自我。一般来说,现实的自我总是落后于理想的自我这样一来,二者的不一致便产生了自我意识的矛盾.未成年人自我意识的矛盾通常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过高的自我评价,另一种则是过低的自我评价。过高或过低的自我评价往往导致个体自我意识确立过程中的过分自负或过分自卑这两大心理缺陷。①过低的自我评价。处于这种意识状态的未成年人,在把理想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进行比较时,对理想的自我期望较高,又无法达到,对现实的自我不满意,又无法改进。他们在心理上的一个特征就是自我排斥。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理想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的距离过大所导致的自我矛盾冲突,他们往往会产生否定自己、拒绝接纳自我的心理倾向。这类未成年人往往降低人的社会需求水平,对自我过分怀疑,压抑自我的积极性,并可能引发严重的挫折感和内心冲突。他们的心理体验常伴随较多的自卑感、盲目性、自信心丧失和情绪消沉、意志薄弱、孤僻、抑郁等现象,尤其是面对新的环境、挫折和重大生活事件时,常常会产生过激行为,酿成悲剧。近几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由此类心理问题所导致的。 ②过高的自我评价。这是一种与过低的自我评价相对立的自我意识状态。在这种自我概念的支配下,个体往往扩大现实的自我,形成错误的不切实际的理想的自我,并认为理想的自我可以轻易实现。这种类型的未成年人往往盲目乐观,以我为中心、自以为是,不易被周围环境和他人所接受与认可,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和不满。因此极易遭受失败和内心冲突,产生严重的挫折感,导致苦闷、自卑、自我放弃。有时会引发过激行为和反社会行为。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社会学分析未成年时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阶段。因此,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本身并不是决定犯罪发生的必然原因。但是,由于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化过程中接受错误、消极的影响,进而产生形成犯罪心理、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的形成要经历一个不完全社会化或者错误社会化的过程,这是一个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过程。未成年人的社会化主要是在家庭、学校等直接生活的微观社会环境中实现的。1.家庭的不良影响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场所,是他们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1)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为离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致使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在这种家庭中,尤其是失去丈夫的家庭,家庭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教育子女的责任就落到了妻子一方,再加上家务劳动的压力、时间、精力等的限制,疏于管理和教育,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另外,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人际关系冷漠,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他们在家里得不到爱和精神生活的满足,往往会向外寻求精神支持和寄托。这样,由于他们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和坏人的教唆、引诱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2)家庭教养方式不当 家庭的教养方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造成教养方式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据广东省少管所反映,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中有80%和家庭教养方式不当有关。[5]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娇宠、溺爱现在的家庭独生子女率在逐年升高,就是因为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家长往往对子女采取的是一种百依百顺、即使子女犯了错误也对其包庇的态度,使孩子从小养成了自私任性、好逸恶劳、骄横霸道、自我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为习惯。这种未成年人进入社会后,当他们的个人利益和需要不能在正常的范围内得到满足时,很可能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从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②简单粗暴与溺爱正相反,有些家长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这些家长发现孩子犯了错误后,无视子女正常的自尊和独立的人格,对他们动辄打骂。一方面,家长的举动给子女提供了学习模仿的榜样,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残忍、粗暴、好斗的性格,形成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的观念。另一方面,引发、强化了子女的逆反心理,造成子女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他们在心理上视父母为敌,离家出走,流落到社会去找小兄弟取得“同情”、“温暖”,有的在别有用心的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③放任自流父母放弃了教育子女的责任,对子女的一切行为举止采取不加干涉的态度,放任自流。在这种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孩子,极易形成冷酷的、自傲、自狂、目空一切、自以为事、玩世不恭的不良性格。他们在父母的放任下过早的走向社会,由于缺乏父母的指导和监督,并且自身认知水平不高,缺乏正确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在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下,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④期望过高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倾注了全部的爱,同时也对子女的学习成绩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子女尽最大的努力也难以达到,这时孩子就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甚至焦虑不安,产生了逃避和逆反心理。当这些压力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时,在逃避和逆反心理的支配下很可能会离家出走,以至误入歧途;有的甚至做出弑亲等过激行为。⑤缺乏情感沟通有的父母整天忙于工作或生意或只注重对子女的物质需求的满足,而忽视了与子女的主动沟通,再加上未成年人心理上闭锁性,造成子女和父母缺少情感沟通,子女心理上的迷惘和疑惑得不到父母的及时指点,内心的欲望和需求得不到满足,现实的心理无以宣泄,心理上得不到慰藉,久而久之,心理问题积重难返,进而形成抑郁、敏感多疑、易怒、冷漠、孤僻、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由于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下,很容易实施暴力犯罪。(3)父母行为不良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另外,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善于模仿,但其分辨是非、控制自己意志的能力较弱。所以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并使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其心灵中孕育下违法犯罪的种子。(4)家庭气氛不和睦“家庭气氛可以成为未成年人违法和犯罪的直接原因,和睦、不和睦或冲突的家庭气氛,与违法行为率关系甚大。不和睦的家庭比和睦的家庭,其子女违法行为者明显增多。”[6]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夫妻之间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弥漫着一种冲突或不和谐的气氛,会给子女带来极大的挫折感和不安全感,长此下去会造成性格内向、孤僻自卑等人格障碍。有些子女为逃避这种不和睦的家庭气氛,极易离家出走,流落街头,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5)家庭过于贫困由于父母的工作压力较大或者父母双方都下岗,家庭条件过于贫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很容易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和敌视社会的心理,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铤而走险。家庭居住的环境和周边条件不良,周边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治安管理、文明程度等都是影响孩子成长的因素,孩子容易受周围不良青年的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学校教育的缺失学校也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帮助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学校教育还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的缺陷和失误,不利于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1)忽视思想品德教育由于在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有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简单、陈旧或是流于形式,而且内容空洞、脱离实际,对学生缺乏吸引力,再加上在教师队伍中,确实有一些素质差,职业道德低下的人。一种是课堂上可以讲些大道理、道貌岸然,一离开课堂却完全是另一个样子。这样就更加削弱了教育的权威性,甚至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这样就很容易使成长中的未成年人排斥主流文化,而对不良亚文化产生认同,进而在不良亚文化的吸引和感召下,形成不良亚文化群体与主流文化相对抗,经过相互感染和认同,最后堕落为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再一类是在一些学校中,成绩好的是好学生,成绩差的就是坏学生,并以此为依据,人为的把学生分成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使得学生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挫伤,失去了进取心和自信心,造成了一些学生的厌学、辍学,流失到社会上形成不良群体,无所事事,在坏人的教唆下,很容易堕落为犯罪团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另外,未成年人在心理发育和人格形成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道德引导和培养,很不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对社会上的各种消极因素的“免疫力”极低,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极易产生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法制教育效果不佳目前,学校法制教育落后,效果不佳,造成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制教育课老师基本上是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而且多数由政治老师兼任,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解释法律知识准确程度不高的问题,上课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让学生死记硬背。另外,法制教育也只是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不能使学生形成与法律规范的要求相适应的价值观,不能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自己的需要和行为,不能使学生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形成守法的行为习惯,没有收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反而让一部分学生由于了解法律规定而钻法律的空子,心怀侥幸,而走上犯罪道路。(3)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目前,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仍是空白。而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基本上都是在学校期间度过的,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后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开始对性有所感知,性意识处于从萌芽到日渐明确和成熟的阶段,他们对性的理解具有模糊性,但是由于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的渠道不畅通,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指导,使得他们在性知识上表现为愚昧无知,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及淫秽音像制品等。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制观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未成年时期面临着心理矛盾冲突的急剧发展和紧张繁重的学习负担及家长望子成龙所造成的巨大压力,这使得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产生了各种心理困惑、心理失衡甚至心理疾病。但是,由于目前的学校教育中,忽视心理健康教育 ,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只是将心理教育的内容纳入思想品德教育中,这使得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答和引导而更加严重。当他们不能承受时,很可能走向极端,通过暴力等方式宣泄出来,造成暴力、强奸等犯罪。3.同龄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马克思说过:“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7] 同龄人的相互交往在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极少数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恶性发展,是与其未成年同龄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的。团伙犯罪一直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很高的比例。不良交往往往是未成年人走上团伙犯罪道路的起点。一些被家庭和学校排斥和抛弃的不良少年,在不良亚文化的吸引和感召下,由于相同的感受聚集起来,通过不健康的娱乐、游荡、交谈等方式形成不良交往的亚文化群体。法国犯罪学家塔尔德(Gabriel Tarade)在其专著《模仿规律》(Laws of Imitation)中指出:“模仿的程度,和人与人的距离成正比。关系密切的人,越彼此模仿,即发生模仿的可能性和模仿的强度越大。”[8]他们通过密切的接触、相互观察和模仿,使得原有的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得到强化。美国“犯罪学之父”萨瑟兰(Sutherlabd)认为:“犯罪是在交往过程中,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习得的。对犯罪行为学习的主要部分发生在亲密的群体中。这种群体的主要成员是犯罪人所熟悉的伙伴、朋友等。犯罪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项内容:一是犯罪的技术;二是犯罪动机、驱动力、合理化和态度等特定方向。”[9]这样,他们经过犯罪的学习,初步具备了实施犯罪的条件,通过违法尝试,加速下滑,沦落为犯罪团伙。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以其独特的行为方式,如暴力、抢劫等与社会对抗,社会危害性极大。4.文化市场的失控由于文化市场的失控,不良文化泛滥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网络游戏等等未成年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美国学者班杜拉(Bandura)认为:“电影、电视常常生动地描绘暴力的画面,并且剧中的暴力被说成一种可以接受的行为,它甚至反映了一种英雄气概,那些娴于暴力的英雄从未因此而受到法律或社会的制裁。由此,人们将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暴力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用于处理日常事务或人际关系。”[10]未成年人处于求知和学习的人生阶段,其主要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的习得方式就是模仿。这样,媒体上大量的暴力渲染成为他们模仿的对象。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一部分未成年人在性格上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性,并且残忍、好斗。遇事,头脑简单,很容易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导致暴力犯罪。另外,一部分影视、纪实作品为吸引观众,对黑社会性质、恶势力团伙犯罪信息进行大量报道,对犯罪动机、作案过程进行过分详细的描述。这给一些善于模仿的有劣迹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模仿、学习的条件,他们不仅学会了作案手段,还学会了反侦察,反审讯的伎俩,成为了犯罪的“高手”、“专家”。未成年人性器官开始发育、性机能逐步成熟,生理结构的明显变化引发了心理上的变化,好奇心增强,对自身的生理变化有着强烈的神秘感和好奇心 ,特别是对于与生理变化有关的信息有着更加浓厚的兴趣。媒体中的色情内容,正切合了未成年人的这些特征,满足了他们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一些未成年人,由于自我控制能力差,抵挡不住诱惑,抑制不住生理和心理躁动,便产生尝试的念头,很可能诱发强奸等性犯罪的发生。另外,沉溺于上网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海淀检察院近期对海淀看守所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发现:73名有上网经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39人承认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上网引起或与上网有关,占。[11] 网络中通过互发电子邮件或聊天、在线游戏等手段进行交往,可以向对方隐瞒真实身份、年龄甚至性别等特征。由于网络本身的这种隐蔽性,上网便成了很多处于心理闭锁期的未成年人缓解内心紧张、释放内心积郁的理想选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过程中,虚拟的人物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未成年人的心理随意性被无限放大。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他们往往难以协调,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及时、正确的纠正和引导,就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为了满足自我需要而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利益。有些未成年人长期痴迷于网络,由于他们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支付高昂的上网费用,很可能实施抢劫、盗窃等财产性犯罪。注释:[1]:中央政法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预防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报告》(R),中国档案出版社,北京,2002年出版,第6页。[2]:王秉中主编,《罪犯教育学》(M),群众出版社,北京,2003年出版,第218页。[3]:王大伟, 《中小学生被害人研究——带犯罪发展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北京,2004年版,第128页。[4]:同[1],第5页。[5]:[6]:(日)森武夫,《犯罪心理学》(M),知识出版社,北京,1982年出版,第85页。[7]:《马克思恩格思全集》,第3卷,第515页。[8]:周国平,《犯罪学新论》(M),厦门大学出版社,厦门,2004年出版,第110页。[9]:杨焕宁,《犯罪发生机理研究》(M),法律出版社,北京,2001年出版,第63 页。[10]:张小虎,《转型期中国社会犯罪探析》(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2002年出版,第105页。[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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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家庭孩子的心理问题及疏导论文,家长千万不能忽略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是甜蜜和困难交织的过程,看完离异家庭孩子的心理问题及疏导论文,学着启蒙家里的小天使吧!

一、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问题分析

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生活在一个不良的家庭环境中,他们的生理、心理发展都不成熟,他们是脆弱的、敏感的、无知的。他们受到了种种伤害,不少人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通过几年的实践、分析和积累,我们发现单亲家庭的学生在心理上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具有自卑感。

这类学生表现为沉默寡言,他们从不谈起甚至回避谈双亲的事,对任何人都保守着这个秘密。这些学生有的原有美好而远大的理想,有的甚至一度要改变环境,但由于自卑,不能使自己的理想顺利发展。自卑的心理影响了想象力与创造力的发挥,从而上课回答问题不敢举手,即使老师点名叫到他们,他们由于怕回答错了,其他同学笑话自己,而不敢大声回答。

(二)感到孤独。

单亲孩子,特别是随父亲或生活在重组家庭里的孩子,由于父亲的粗心或与继母之间的隔阂,他们的亲情交流受到限制,觉得自己在家庭中是多余的人,自然而然就产生孤独感,少言寡语,胆小怕事,自卑,不愿意和同学交往,整日生活在一个孤独的城堡里,这种类型的学生,学习成绩往往中等偏下。

(三)做事我行我素。

其主要表现为无组织纪律观念,我行我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控力差,对集体漠不关心,以自我为中心,心中没有父母,没有同学,没有老师,没有他人。久而久之,养成了上不服天,下不服地的心理特点。常迟到、旷课,爱说谎话,对老师的批评不予理睬,不遵守校规班纪,学习成绩较差。

(四)对任何事都感到怀疑。

对任何事物都抱怀疑态度,不愿意相信任何人,对教师的表扬和批评麻木不仁,把继父母的关心当作是坏事,认为他们在害自己。没有集体荣誉感,不参加公益活动。学习上拖拖拉拉、无上进心,学习成绩中游偏下。

(五)严重的逆反行为。

这类学生学习努力,成绩中等偏上,但他们幼小的心灵早已背上家庭沉重的包袱,他们感到自己被父母拒绝,为家庭的破裂感到羞耻。这种类型的学生有很强的逆反心理,不服从老师的教育,经常与老师作对,他们有时会把对父母的不满发泄在同学身上,欺负同学,惹是生非。他们有时为发泄内心的郁闷,有意违反学校纪律,以引起老师的注意,求得心理的暂时满足。他们做事很少考虑后果,容易受外界诱惑,加上法律观念淡薄,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疏导策略

针对单亲家庭孩子的心理现状和心理需要,我校心理咨询室在“心语信箱”中特别开设了面向单亲孩子的“爱心热线”,利用课余时间和孩子们倾心交谈,还特别建立了学生心理档案跟踪卡,方便心育老师和班主任及时分析并提供辅导。同时我校的每一位任课老师,在师生交往中用爱的语言打开孩子心灵的窗户,用爱的行动传递温情,引导他们善待自己,用爱的激励,使他们重拾自信,和其他孩子一样愉快、健康地成长。我们认为,加强对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我们总结出强化对来自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的经验和主要对策。

(一)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服务。

倾吐、发泄是孩子心理健康发展需要,因此,我们有必要给孩子提供一些倾吐、发泄的途径。譬如,老师可以经常找单亲家庭的孩子谈心,了解他们心中的苦恼,帮助他们找出问题的症结。学校也应该成立心理咨询服务站,让学生通过写信、电话、访谈等方式来倾吐自己心中的烦恼,发泄心中积压已久的郁闷情绪。与此同时,学校还应该对单亲家庭子女的情况进行备档,分层次地适时教育,特别是班主任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如六年级的王同学因父母经常闹离婚,他感到家庭没有温暖,生活没有味道,就想离家出走。学校领导知情后,马上商量对策,并把如何开导的对策交给校“悄悄话中心”,进行个案分析并跟踪指导,收效明显,该生已摆脱了心理上困惑,全身心地投入学习。我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实践证明:经过对有需求的单亲家庭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疏通,单亲家庭学生的思想表现、学习努力程度,总体上都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创设良好的活动环境,鼓励学生消除自卑。

一般来说,单亲家庭学生的思想负担重,耻于让老师和同学知道自己家中的真实情况。对此,班主任应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积极鼓励单亲家庭学生积极参加班集体的各项活动。譬如,对有较强组织能力的学生,可以有意识地把活动中最重要的任务交给他们,以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同时也增进同学友谊。对能力较差的单亲家庭学生,也可以有意识地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以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对缺乏家庭爱的单亲学生,可以用集体的“爱”来温暖他们孤独的心,用师生的真情填补家庭爱的残缺,使他们感到集体的温暖。比如,我班有一个单亲家庭学生,情感消极,性格抑郁,行为自闭,完全沉溺在自己的个人世界,很少与外界交流。我就有意识地利用集体的温暖来消除他内心的焦虑和冷漠。安排学习委员和他坐同桌,鼓励其他同学们和他交流。终于,在一次语文课上,他以独特的观点,得到了全体同学的掌声,他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此后,我还多次为他提供尝试成功的机会,让他体验成功,使他摆脱自闭心理。心灵的交往,积极的鼓励,温暖着他那颗冷漠失望的心,使他消除了自卑,重新回到了班集体中。

(三)用爱心唤起学生的自信心,激励上进。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可以说,爱学生是老师必须具备的美德,而得到老师的关爱,也是每个孩子最基本的心理要求。尤其是单亲家庭的子女,他们缺少完整家庭的爱,当他们看到其他的孩子被很多的“爱”包围着,既羡慕又自卑,渴望得到爱的关心。他们的心灵极易受到了创伤而产生巨大的精神压力。因此,他们更渴望得到老师和同学的关爱。有的单亲家庭学生性格孤僻,意志薄弱,自由散漫,缺乏进取心,甚至破罐子破摔。老师切不可用“笨”、“坏”等字眼去刺伤他们,而要在平时多关注这些学生,消除师生之间的“隔膜”。师生间保持人格上的平等、情感上的相容,就能创设无拘无束、相互交流的良好氛围,有效舒缓学生的心理压力,维护他们的心理健康,开发他们的心理潜能。针对一些学生意志薄弱,自控力差,行为反复无常的特点,思想工作不能简单化,老师对这些学生的教育要有耐心、有信心,并要有作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只有无私的爱和耐心的教育,才能激起他们的上进心。

(四)及时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家庭是教育学生的重要阵地。可以说,家长对待孩子的态度和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到孩子良好心理素质的形成。因此,我们要就单亲家庭孩子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的支持,形成教育合力。要求家长不要将自己的痛苦和烦恼在孩子面前过多地暴露,因为这样可能给孩子带来压力。要求防止过于呵护和溺爱的倾向,在关心、爱护的同时要注意培养孩子自强、自主、自立、吃苦耐劳的品质。老师要进行多次家访,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因为只有家校密切配合,才能取得较好的转化效果,孩子才能健康成长。比如,我班有一个学生,由于父母离异,随母生活,性格内向,有自卑感。于是,我就找他和家长谈心,邀请他和家长参加联谊会,在老师的多次劝说、沟通、帮助下,他的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性格变得开朗,学习成绩也提高了不少。

(五)学科老师积极配合,参与心理疏导工作。

学科老师应该注意加深师生间的真诚感情,用情去激励、温暖、鞭策学生,尤其是单亲家庭的学生对老师的关爱特别敏感,因此,学科老师也要参与心理疏导工作,使学生“亲其师,信其道”。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心理氛围,使学生自觉愉快地接受教诲,老师自然期待每一个单亲孩子都将有自己美好的生活。请记住高尔基的一段话:“爱孩子,这是连母鸡都能做到的事……爱应该有爱的方法,有爱的技巧。”只有老师正确认识单亲家庭孩子的状况,以及出现的问题,这些有过心灵创伤的孩子才能与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愿大家用真爱开辟通向单亲孩子心灵的道路,架起心灵沟通的桥梁,让单亲孩子得到温暖阳光的照耀、甘甜雨露的滋润,健康快乐地成长。

(六)心理疏导工作有效的关键是“对症下药”。

学校对单亲家庭学生要加倍关心,特别在心理疏导上要适时适度,关键是“对症下药”。一般而言,单亲家庭学生由于受家庭变故的打击,初期是极度失望,万念俱灰,还爱哭,喜欢孤独,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这个阶段一般会持续3―6个月。中期会出现无所谓心态,注意力不集中,上课思想开小差,甚至于旷课、逃课。再到后来是内心极度痛苦、空虚。根据这一规律,心育老师要密切注意家庭变故学生的思想状况,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引导措施,并提供有效的帮助。譬如,当学生对前途充满恐惧、担心、忧虑,情绪极不稳定时,老师应更加关心他,以减轻他的内心痛苦。当处在盲目乐观,什么都无所谓时,老师不仅要关心、安慰他们,而且要给他们指明方向。当处在极度痛苦时,老师要谨慎从事,避免当面谈论敏感话题,关注其动态。

父母离婚后,如何疏导孩子的心理

第一、千万不可回避事实真相,含糊其词的隐瞒孩子,要很真实的直接告诉孩子发生了什么。

第二、一定要让孩子明白,父母之间,大人的事情与他这个小孩子无关,无论什么时候爸爸妈妈对她的态度,都会像从前一样,都不会影响到他的生活。

第三、要和孩子讲明白,父母离婚只不过是爸爸和妈妈,由于什么原因不能够在一起住了,只是分开住而已,而不是发生了多么大的事情。(强调分开住,而不是永远不在一起了)

小孩很单纯,他们的单纯和善良,是能够理解父母之间的难处的,现在的小孩子都和小人精似的。很快就能够理解和适应家长处理的结果。

至于,那些孩子的家长,真的都不如那些小孩子们有担当,会理解人。由于自己的草率和不负责任,拿着婚姻当儿戏,说结就结了,说离就不顾一切的离了,其实真正伤害的,只有他们那无辜的孩子。

有句古话是这样说的:“人的一生上孝父母、下养子女这是天职,人什么德都可以缺,但这上孝父母、下养子女这德份可不能缺。你要是缺了这德份,那你以后的生活一定好不到哪去”。

既然婚姻不能继续了离就离了,但抚养孩子的义务可不能离不能丢,作为孩子的爸爸或妈妈(我指的是,拥有孩子主要监护权的那一方家长),离异后,应尽量不让孩子的日常作息,发生太大的变化,保证孩子能够继续进行,良好的社会教育。那些离婚后的家长,离婚后的生活不会好到哪去,好多都是因为离婚之后生活一片混沌,而无心教育和管理孩子,假如遇到自知教育孩子心有余而力不足时,应及时主动的到孩子的学校,找到孩子的班主任老师,和老师进行深层的沟通,请老师和学校对你的孩子,多加关注和教育,作为家长没能力,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那么,就尽其所能给孩子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和正确成长的道路,也算是对你孩子的一个补偿,对社会的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吧。

离异家庭该如何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呢

一、要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爱。

父母的爱是孩子最好的心理减压剂,要通过语言和行动的交流让孩子明白:即便父母分开了,也不会影响他们对自己的爱。即使今后组建了新的家庭,血缘关系、亲子之情永远都不会改变。

在离异时,最愚蠢的做法莫过于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对对方的仇恨种植到孩子的心里,让孩子去恨一个原本他最应该爱和亲近的人。

这对于孩子来说就是最大的痛苦,孩子的心灵在仇恨的拉锯战中怎能不抑郁悲伤,怎能不充满无助和惶恐呢?

二、要帮助孩子打开封闭的交际圈。

鼓励孩子走出幽闭的心灵,多结识新的朋友,多参加户外活动。遇事退缩、封闭自我、减少交际是很多离异家庭孩子的通病,而他们抑郁的症状就会在这种恶性循环中不断加剧。

好朋友之间的情感交流有助于孩子打开心扉、吐露心声,而朋友之间的互动则有助于培养孩子乐观宽容的性格,从而与抑郁症说“拜拜”。

三、要注意培养孩子的抗压能力。

父母离异是孩子人生中经历的巨大挫折之一,父母要教会孩子如何正确面对并处理人生中的困境。多关心、多鼓励,少批评、少责骂,让孩子学会忍耐和理解,同时学会在逆境中寻找精神寄托。

四、要注意孩子平时的情绪变化。

假如孩子受父母离异的影响,情绪上已经出现抑郁的症状,就要及时调整养育环境和养育方式,有意识地帮孩子创造愉快的事件和活动,努力让积极情绪来抵抗消极情绪。

允许孩子释放不愉快的情绪,对孩子的烦躁和抑郁表示理解,并帮助他们寻找发泄口。当然,如果这一切都不奏效的话,就要及时寻求心理医生和专家的帮助,陪孩子一起接受专业指导,陪孩子度过这段艰难的时期,让孩子接受并懂得父母离异的事实和仍然爱他的现实。

单亲家庭教育论文篇3 浅谈单亲家庭子女教育策略 [摘要]单亲家庭的学生多会表现出悲哀和无助感。这与学校、家庭和同龄人都有关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加强对单亲家庭儿童的教育,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家长的积极配合、学校的实际行动、同龄人的团结友爱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单亲家庭;心理状况;学生教育 单亲家庭,这一社会问题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单亲家庭的形成因素也有很多,比如,夫妻双方的离婚、配偶的死亡等。本文所指单亲家庭子女也包括因夫妻两地分居而长期随父亲或母亲一方生活的孩子。 一、单亲家庭学生现状及心理特点 一个家庭以单亲的家庭形式存在的现象自古以来便有。然而,从真正意义上对单亲家庭以概念的形式提出却源于西方国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离婚率迅速上升。因离婚而最终造成的单亲家庭大量涌现,其比重也在逐渐增加。由于单身父母在生活、经济、心理等各个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单亲家庭子女在其成长的过程中遭受了不同的心理问题。对于这些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问题,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乃至政府的相关部门纷纷开始关注。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将近25%的单亲家庭或离异家庭的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的半年里,常常有强烈的恐慌、愤怒等情绪发生。并且,有近50%的单亲家庭的孩子会出现哭闹等不良的情绪反应,甚至还有些孩子会对他人产生敌意或攻击的心理。而将近34%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其父母离异后容易患上抑郁症。总的来说,单亲或离异家庭的孩子往往存在以下几个心理特点: 第一,抑郁逆反心理。表现为:从不向人表露自己的真实想法,过分地自我封闭,或心理抑郁,或行为粗暴。他们常常会把父母的离异作为参考,以此评价人和事,因此不轻易相信别人,从不表达自己的内心,不爱和同学接触,不善言谈,出现矛盾不能和老师沟通。 第二,怯懦自卑心理。表现为:他们常常感到自己不如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过低,不认为命运可以被自己掌握,认为生活中充满了无奈和辛酸,对待任何事物都没有情趣和激情,极少参与集体活动。 第三,放任懒散心理。表现为:由于个别家长补偿式的极端娇惯,孩子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以自我为中心,任性放纵,意志力薄弱,自律性差,自学能力差等。不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行为懒散,精神涣散,无视管制,经常出现迟到、早退、旷课、打架等现象。 二、造成单亲家庭子女不良心理的主要因素 (一)学校因素的影响 受我国传统社会文化的影响,单亲家庭子女一直以来便被众人视为比较弱势的群体。尤其是在学校,当一个学生是以单亲家庭子女的身份出现时,某些教师常常以不良的心态对待,对这类学生的教育方式更为粗暴或者采取强制性的制裁手段。为此,教师在对此类学生教育的过程中,往往容易使得事情再次升级,而最终促成家长与教师之间矛盾的进一步加深。而另一方面,对于单亲家庭子女而言,由于受到家庭因素的影响或是缺乏父母对其学习状态的监督,他们常常难以集中精力投入到学习当中。而在学校中,由于我国教育水平有限,部分地区的学校由于教师所要顾及的学生人数较多,很难顾全每一个学生的心理状态问题,从而导致单亲家庭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遭遇了种种困难而无人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其对学习的兴趣大大降低,进一步造成其学习状况的恶性循环。 (二)家庭因素的影响 在利益的驱使下,大部分的单亲家庭往往忽略了对子女的责任。尤其是离异家庭,在离婚的时候父母由于某些情绪因素影响而没有理性地处理好子女的相关问题。比如,对自己的子女置之不理,甚至是将自己的子女当作婚姻不幸的出气筒,从而更容易对子女的心理状况造成不良影响,使子女产生深深的抛弃感及抑郁等不良情绪。 (三)同龄人的影响 对于大部分学生而言,他们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了解“社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乃至家长越来越重视学生的成绩,加之,学生班级职务以及学生自身人际关系的不断变化,学生群体中也出现不同人群的“分层”。而对于大部分的普通家庭子女而言,单亲家庭子女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部分单亲家庭子女无心向学,成绩不理想,甚至思想品德不端正。因此,对于生活在普通家庭的子女而言,这些学生明显与他们处于不同的“层次”。对于单亲家庭的学生而言,这显然存在一定的歧视性和攻击性,容易引起单亲家庭学生的自卑感和孤独感,对其学习和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策略 综上所述,如何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尤其是在心理辅导的过程中加强对单亲家庭儿童的教育,已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研究的一项内容。 (一)家长的积极配合 首先,在父母离婚的“战争”中,孩子的心灵已经非常脆弱,作为父母首先要在生活上给予孩子以非常的呵护;在学习上也要非常关心,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要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学什么,忧虑什么,希望什么。时间久了,孩子就会感到心情愉快,从而在学习上也会努力。 其次,在单亲家庭中,孩子不是缺乏父爱就是缺乏母爱。在一般家庭中,父母是有角色分工的。所谓“严父”加“慈母”就是较普遍的类型。而单亲家长要一肩挑起两副担子,自己要把握平衡。 最后,在应试教育仍盛行的今天,分数仍然是衡量学习成绩的主要依据。有些父母就以分数高低作为奖罚的标准。实际上,父母要正确认识分数与能力的关系,正确认识智商和情商的关系。摆正了素质与分数的关系,奖惩才不会失当。 (二)学校的实际行动 首先,学校可以对单亲家庭的学生进行一定的心理测试,并根据相关的测试水平以及学生在学校的实际表现状态来为单亲家庭的学生建立相关档案,以便对学生有效监护。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根据单亲家庭学生的不同心理情况,及时给予他们相应的心理辅导。 其次,鼓励单亲家庭的孩子积极参加各种班级活动。对于教师而言,可在班级内组织朗诵、歌唱、舞蹈等各种比赛,从而使学生更好地展现出自己的优点,并借助这些活动为单亲家庭的孩子能够在众多同龄人的面前展现自我的价值提供机会。同时,对于部分有能力组织活动的单亲家庭孩子,班主任可以将活动的组织权交给他们,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孩子的自信心,还可以培养这些单亲家庭孩子的责任感。 (三)同龄人的团结友爱 同龄人的价值观会对单亲家庭的学生的心理状态造成极大的影响。由于受到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单亲家庭的学生往往容易产生孤僻、自卑的性格,从而在班级中容易出现不受同龄孩子欢迎的情况。为此,在班级里,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就显现得极为重要。 首先,学校要充分重视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情感交流。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对于单亲家庭的学生,应该根据他们自身的特殊状况进行特殊教育,给予他们更多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其次,加强班级、宿舍的综合性的建设,鼓励孩子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学习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避免学生对单亲家庭学生的歧视和攻击,让更多的单亲家庭学生感受到同龄人乃至集体的温暖,从而弥补他们在家庭中的情感缺失。 (四)社会的高度重视 对于部分单亲家庭子女而言,在其遭遇家庭的破裂时,由于父母的关心甚少,他们往往在生活上会遭遇到各种困难。为此,相关的部门首先应该加强单亲家庭子女的社会保障工作,保证单亲家庭子女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以及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不受歧视的人格保障等。 其次,应该动员全社会关心和爱护单亲家庭的子女。可以通过媒体、文艺作品等方式来呼吁全社会来为他们提供需求,从精神上给予他们一定的鼓励和支持。 最后,要根据单亲家庭的实际情况,为单亲家庭的子女开展一些相关的咨询活动,并要求相关的司法部门加强对离婚者的要求,尤其是要重视对离异家庭子女抚养和监督的工作。 总的来说,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的孩子而言,单亲家庭的孩子更具特殊性。在学校中,他们也属于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为此,家长要担当起子女教育的重任;学校要关心、呵护单亲家庭的学生;社会要呵护我们祖国的花朵;教育工作者更要多关注他们,担当起教师“传道授业”的重任,让单亲家庭孩子也能像每一个同龄的孩子一样,拥有同一片蓝天! 参考文献: [1]魏知超,邹庆宇.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J].高校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05(2). [2]刘媛,姜潮,林媛,李纯,赵岩.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健康的研究现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3]徐建平.对单亲家庭女子教育的建议[J].现代家教,1998(9). [4]员丽萍.论单亲家庭子女人格的培养[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单亲家庭教育论文篇4 浅析单亲家庭孩子的教育 【摘要】中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这些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有的自卑、敏感、行为举止怪异、暴力倾向,有的孝顺懂事,心智成熟,独立自强,这种种的表现与家庭的教育方式、单亲父母的性格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单亲孩子的优点与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帮助单亲家庭正确地引导孩子。 【关键词】单亲 性格 问题 优点 建议 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七年逐渐上升,不断攀升的离婚率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婚姻的破碎,家庭的解体,或许对成人来说是一种解脱,但对孩子来说,无论如何进行弥补,都将是缺了边的月亮,那么做为一个单亲父母,当你的婚姻不得已画上句号时,如何将离异带给孩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这些都是每个单亲家庭、单亲父母所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单亲家庭的孩子由于家庭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原因,在性格和脾气方面大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容我们忽视。我所带领的三年级一班,共有42名学生,其中,父母离异的有6人,寄养或领养的有3人。这几个孩子,有优秀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自卑、敏感 每当暑假过后回到校园,孩子们总是热衷于谈论爸爸妈妈带自己去哪里旅游了,买了什么样的好东西。每每这时,含含常常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或是时而露出艳羡的目光,或是时而低头不语,发愣出神。我知道,这孩子又想爸爸了。她三岁的时候,父亲就出车祸去世了,就剩下母亲一个人照顾她。母亲在超市打工,所挣不多,自己带着孩子在这边租房子住,生活很是拮据,很少看到含含穿新衣服。每次听到“爸爸”这个字眼,她便眉头一紧,露出淡淡的哀伤,有一次,在班里独自落泪。同学们谈论的很多问题,她都插不上嘴,慢慢地就很少和其他孩子一起聊天了,她总是略显孤僻。 二、对异性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老师,菲菲亲左晨亮了!”又是菲菲,这个令我头疼的孩子。她的家庭很特殊。妈妈和爸爸离异,她被干爸干妈收养。她聪明伶俐,活泼好动,干爸干妈对她呵护疼爱有加。进入小学后,她又被亲生母亲接了回去。离开了干爸,又接触了这么多同龄的男孩,这些男孩们活泼、友善、优秀,令她很是喜欢,并且喜欢用拥抱和亲吻表达这种喜欢。先是缺少父爱,后来的干爸对她特别疼爱,这样的经历促使她产生了对异性感兴趣的倾向。 三、爱说脏话,有暴力倾向 麟麟,这个小男孩,急性子,下课和放学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爱说脏话,嘴里总是说屎啊、尿啊的;爱打架,总是容易和别的孩子打起来,每次都是别人受伤。每次他闯祸之后,我除了生气,更多的是难过,因为我知道,这孩子小时候目睹了太多爸爸妈妈之间的争吵与打架。从他的日常表现来看,我认为很多打架伤人他并不是有意为之,而是和小朋友们推推挤挤的过程中,不自觉得就伤了别人,闯下了祸,甚至在和他最好的伙伴一起玩时,他一推,另一个男孩就撞破了额头,缝了好几针。每次看到自己闯的祸,他都不禁流下来眼泪。 四、行为怪异,想吸引更多目光 菲菲有个外号,叫作“小喇叭”,班里的任何风吹草动,她都会发挥她那特有的高音嗓门,在全班广而告之。她在上课时的一些表现,总会吸引大家的眼球。上一年级时,菲菲有次拿了自己的压岁钱包来到学校,里面有很多张一百或五十面值的人民币,她将这些钱分给了小伙伴,想交更多的朋友。她总是显得和其他孩子有所不同,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因为这孩子有性格,更是因为缺少亲生母亲和父亲关爱的她,想通过这些不寻常的举动,获取关注。 以上种种,仅仅是家庭特殊的孩子性格不好的典型表现,但这并不是说所有单亲孩子都有问题。我认为,单亲家庭容易导致孩子性格和心理上的问题,但并不是说,单亲家庭的孩子必定有问题。事实上,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在某些方面是很优秀的。 一、孝顺、懂事、有一颗感恩的心 “我长大了一定要给姨姥姥、姨姥爷做好吃的东西,买新衣服,孝顺他们。”这是张雨同学的一篇 日记 里提到的。张雨并不是单亲孩子,但是父母却常年在外打工,将他丢给了姨姥姥和姨姥爷照顾。“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啊,就得特别小心,出了什么差错,不好交代啊!”这对憨厚的中年夫妻总是这样跟我讲。张雨的父母虽然不负责任,但所幸的是,他的姨姥姥、姨姥爷对他关爱有加,不仅在学习上,生活上更是如此。这孩子虽然有些内向,但是却十分懂事,每每谈到姨姥姥和姨姥爷,脸上总是露出幸福的神采。 二、生活自理能力强 “我们思渝啊,特别乖巧懂事。每天早早就自己起床梳洗了,很爱美,自己挑衣服、扎辫子,把自己收拾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才出门。我工作比较忙,每次她放学回家,不仅自己完成作业,还帮我收拾屋子,我回到家,还跟我讲学校里的事,逗我开心。”这位母亲,脸上泛着幸福和自豪的光芒。她的孩子的确特别优秀,让人省心。 这些孩子的性格里,不管是有问题的方面,还是好的方面,都和家长的性格、为人处世、教育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离异的家庭已经不完整了,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我们能够为孩子做到的,就是改变我们的生活态度和教育方式,给孩子传递正面的能量,让孩子尽可能健康地成长。我给出了一下几点建议: 1.离异的家长要自信自强、不要心生怨怼,总是唉声叹气、怨天尤人。 2.不要将孩子作为泄气的对象,不要在孩子面前诋毁另一方。 3.不要因为内心觉得亏欠孩子,就过分溺爱。 4.引导孩子积极向上地面对生活,多参加集体活动,培养多种 兴趣 爱好 。 单亲家长既要挣钱养家,还有抚养孩子,经济压力可想而知。但是任何时候家长都不可只顾挣钱,忽略了孩子的心理活动。单亲家庭的孩子往往比较敏感,有些事情会使他们产生微妙的心理变化。家长要多注意孩子的言行,发现有异常的苗头,及时跟孩子谈心,了解情况之后,及时疏导。 单亲家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家庭成员不能正确面对自己的生活,只要端正心态,正确地引导,单亲的孩子一样可以成才,一样可以健康成长。 孩子的心灵,正如荷叶上的露珠,虽然美丽可爱,但也脆弱,一不小心,就滚落破碎,不复存在。单亲家长一定要小心翼翼地呵护这晶莹但却脆弱的露珠。 猜你喜欢: 1. 浅谈家庭教育学相关论文 2. 单亲家庭孩子教育论文 3. 单亲家庭教育学论文 4. 单亲家庭教育子女心得 5. 浅谈对单亲家庭学生的教育

法律分析:父母离婚的情况下,父母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在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由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其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监护制度论文题目

有很多,也可以找我写

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用论行政事实行为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意义与完善路径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当场击毙"正当化研究我国偷渡犯罪刑法立法研究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立法研究论刑法中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论刑法在反恐中的作用与局限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研究人体器官犯罪研究我国宪法指导下的刑法理念研究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思考邪教组织的传播与治理浅析网络赌博的现状与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研究故意杀人罪在中国的死刑适用研究

(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一般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最好不要太泛,越具体越好,而且老师希望学生能结合自己学过的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不知道你是否确定了选题,确定选题了接下来你需要根据选题去查阅前辈们的相关论文,看看人家是怎么规划论文整体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动手收集资料了,进而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论文框架;最后就是按照框架去组织论文了。你如果需要什么参考资料和范文我可以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 一、尽快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 在毕业论文工作布置后,每个人都应遵循选题的基本原则,在较短的时间内把选题的方向确定下来。从毕业论文题目的性质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出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另一类是专业学科本身发展中存在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问题。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志趣和爱好,尽快从上述两大类中确定一个方向。二、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毕业论文的具体题目在选题的方向确定以后,还要经过一定的调查和研究,来进一步确定选题的范围,以至最后选定具体题目。下面介绍两种常见的选题方法。 浏览捕捉法 :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地、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论文题目地方法。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研究课题。这就需要对收集到的材料作一全面的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应了解,不能看了一些资料,有了一点看法,就到此为止,急于动笔。也不能“先入为主”,以自己头脑中原有的观点或看了第一篇资料后得到的看法去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认真的分析思考。在浩如烟海,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许多时候之后,必然会有所发现,这是搞科学研究的人时常会碰到的情形。 浏览捕捉法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广泛地浏览资料。在浏览中要注意勤作笔录,随时记下资料的纲目,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观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当然,手抄笔录并不等于有言必录,有文必录,而是要做细心的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摘录,当详则详,当略则略,一些相同的或类似的观点和材料则不必重复摘录,只需记下资料来源及页码就行,以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第二步,是将阅读所得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列、组合,从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材料可按纲目分类,如分成: 系统介绍有关问题研究发展概况的资料; 对某一个问题研究情况的资料; 对同一问题几种不同观点的资料; 对某一问题研究最新的资料和成果等等。 第三步,将自己在研究中的体会与资料分别加以比较,找出哪些体会在资料中没有或部分没有;哪些体会虽然资料已有,但自己对此有不同看法;哪些体会和资料是基本一致的;哪些体会是在资料基础上的深化和发挥等等。经过几番深思熟虑的思考过程,就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把这种想法及时捕捉住,再作进一步的思考,选题的目标也就会渐渐明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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