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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言语行为的转喻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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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言语行为的转喻研究论文

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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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求本科英语专业 毕业论文一篇题目为 《 傲慢与偏见 》的幽默与讽刺 要求 符合英语专业论文要求 英文论文 字数 五千字左右 不可抄袭 要求原创 (有网站可检测) 大致 文献我已找好 可供参考 主要研究内容.: 本论文主要研究在《傲慢与偏见》这部作品中,叙述几位村镇中产阶级姑娘谈婚论嫁的故事时随处可见的幽默和讽刺。论文的主体部分首先介绍了幽默和讽刺手法产生的背景特点,让读者能大概的了解这两者的定义区别和联系;接着介绍幽默和讽刺在刻画人物形象及叙述事情发展经过中的应用;最后详细阐明故事中体现的幽默和讽刺与表现主题表达主旨的紧密关系。从而对整部作品进行尝试性的分析,通过这一部分的论述,论文自然得出结论:作者用精心挑选的语言,借幽默和讽刺最生动活泼的抒发,表达出了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使两者写作手法珠联璧合,不动声色却可以微言大义,《傲慢与偏见》无疑也是英国小说的幽默和讽刺传统中的一块重要基石。 摘要: 小说《傲慢与偏见》中幽默与讽刺的运用非常突出,特别是在潜移默化的心理视角和人物对话进行故事情节的叙述时,所反映出烘托人物之间的矛盾,突出、昭彰了人物的形象特点的作用。本文将针对《傲慢与偏见》中幽默与讽刺的具体应用,揭示出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文学作品赏析的可行性,这也使我们对这一理论应用于具体文本分析的有效性有了更充分的认识。 【1】 Jane Austen Pride and Prejudice [M ]. London: Bantam Classic edition 1981. 34. 【2】Sperber,D. &Wilson,D. Irony and the use - mention distinction[A]. In:P. Cole( ed. ) Radical Pragmatics[C]. New York:Academic Press,1981:295 - 318. 【3】Sperber,D. & Wilson,D. Relevance: 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M]. Oxford: Bladkwell,1986 /1995. 【4】 Genette, G Narrative Discourse [ J ]. Ithaca: Cornell 1980. 69. 【5】 Percy Lubbock. The Craft of Fiction [M]. London: Jona than Cape, 1921. 117. 【6】 Lefroy, Helen. Jane Austen [J ]. Xian Global Books Publishing Company, 1998. 【7】 ]Austin , J .L.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M].Oxfor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621 【8】 ]Pratt , M. L. Toward a Speech Act Theory of Literary Discourse [M]Bloomington, IN: Indianna University Press , 1977171 【9】 Haverkate , H. A Speech Act Analysis of Irony [J] . Journal of Pragmatics , 1990 , (14) :1001 【10】 《在理性和感性之间—谈“奥斯丁的反讽”》,林文深,[J]《 外国文学评沦》,2005年第4期 【11】胡舒莉.《傲慢与偏见》:全反讽的艺术[J]. 镇江师范学院学报,2001 年第1 期. 【12 】 朱小舟. 言语行为理论与《傲慢与偏见》中的反讽[ J ]. 外语与外语教学, 2002 (8).

讽刺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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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见到此书,我以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小说。而当我翻开书,看了书的前言才知道了,原来这个是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另一方面,主人公在慧因国里与慧因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那个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流下了悲伤的眼泪。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杀人放火、贩毒走私、残暴疯狂。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写一篇环保文章,号召朋友亲戚……这都是我们轻易能做到的。

讽刺小说投稿

杂文选刊讽刺与幽默

这个肯定不适合投杂志,杂志通常发不了这么大的篇幅,你的作品目标应该是图书。而且,杂志叫“发表”,图书才叫“出版”。出版社分文艺类、社科类、科技类等等,你的作品要投给文艺类出版社,就是那些已经出版过小说的社。如果投给**科技出版社,人家再看好也无法出版。另外,新人不新人的也无所谓,就我了解的情况来看,除了那些名家,出版社都是看作品的。网络人气对于推动出版的作用不是很大,不过如果作品本身很好的话就另说了。你可以两条腿走路,不一定非此即彼。

你好。 杂志社一般不出这样的长篇,他们要纯文学的,而且知名作家才容易上稿。所以不用投给他们了。虽然一些青少年读物也连载,但是稿子太挤,也不必投了。 建议投给出版社,至于哪个,我了解的不多,只知道朝华出版社和二十一世纪出版社。不过有一个方式可以推荐,就是先投给工作室,如果在他们那里通过了,就由他们选择出版社,这样比较有针对性,而且他们更知道怎头投才好。假如能够出版,他们会拿些中介费。我觉得给他们比自己瞎投要好些。 至于哪些工作室征稿,你可以在百度搜索一下,只要输入“工作室征稿”就有好多可以选择了。 我觉得人气是虚的,直接找出版社,如果能出,你就直接赚了。假如你在网络上人气不够旺,作品又达到出版水平,而出版社又恰恰不喜欢(有的出版社就是这样)已经发在网络上的作品,那么基本上你这个作品就是废掉了。所以,要发在网络上,可以,但是你得保证有足够的人气。 祝你好运。

稿到一家出版社

讽刺电影的毕业论文

有关电影的论文很少在网上公开. 以前我为电影双周刊找资料时也用过很多时间去找.都没找到. 尤其是有关电影和文学的更难. 建议你去北影,上影,传媒大学的bbs 问一下.可能有前辈愿意和你分享. 另外你所提出想研究的论题. 个人经验的原因我也很有兴趣.我也是中文毕业.也在做电影. 几年前我产生过想去ucla 读电影时就在想这问题.但后来发现读中文的在国外的电影系统里没什麼价值. 如果在华语地区. 以香港浸会大学影视传理比较成功.内地的影视学府仍走俄国电影系统为中心思想. 就比较难和未来的商业化影视系统接轨.如果说文学和电影的研究命题. 给你一个不错的思路.就是中国古典文学的电影改编作品的相对比. 尤其像三国 水浒.未来几年都是改编高峰期.你可以把有关三国和水浒的电影作品都做为研究参考资料. 从作品的年份.制作方. 人物造型. 故事线取材. 效益等等. 去做研究路线. 既有意义. 也很时髦. 希望能帮到你

可参考以下资料:1.张艺谋电影的叙事模式2.论张艺谋电影的内聚焦叙事特征3.色彩的华丽舞蹈 叙事的惨淡收场——从《我的父亲母亲》看张艺谋电影4.多重视角的多元化电影叙事结构——《霸王别姬》《英雄》叙事结构分析5.一次迷宫中的旅行——影片《英雄》的叙事艺6.在叙事中成就魔性----张艺谋会不会当文#化#部##长?7.张艺谋、冯小刚、周星驰的20048.中国电影叙事模式的嬗变以上资料,都可搜到免费阅读的版本。PS:搜批判、张艺谋,一大堆资料啊。

你的电影方面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毕业论文怎么写?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是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环节。学生通过毕业论文,综合性地运用几年内所学知识去分析、解决一个问题,在作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所学知识得到疏理和运用,它既是一次检阅,又是一次锻炼。不少学生在作完毕业设计后,感到自己的实践动手、动笔能力得到锻炼,增强了即将跨入社会去竞争,去创造的自信心。这里仅将我们教研室老师近年指导本科毕业生论文中的体会整理出来,希望能对学生毕业论文有所帮助。选择一个相关的题目,应该是你感兴趣并且和你所学的专业相关的。进行文献检索,查找有关这个主题的所有研究成果,并且进行深入的研究。在广泛的吸收别人的成果的同时,思考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和看法,这是你能做的最重要的一步。参考科技论文的写作规范,先写出大纲,再增加内容形成草稿,反复修改,最后定稿。需要注意地问题: 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查阅参考过的著作和报刊杂志,它应列在毕业论文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有三个好处:一是当作者本人发现引文有差错时,便于查找校正。二是可以使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教师了解学生阅读资料的广度,作为审查毕业论文的一种参考依据。三是便于研究同类问题的读者查阅相关的观点和材料。

从《刮痧》看中西方文化差异电影《刮痧》讲述的是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八年的中国家庭,因为孩子的一次意外发烧,刚来美国,不懂英文的爷爷用了中国传统的刮痧治疗方法为小孙子治病,但在医院里被护士发现了因刮痧而留下的血痕,怀疑是其家人虐待孩子所致。于是,儿童福利院便把孩子的父亲许大同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许大同因为无法解析刮痧是中国的一种传统治疗法,又因为律师的曲意刁难,许大同最终被判决与孩子隔离,并且搞得失去了工作、朋友和与妻子分居,幸亏许大同的朋友去了一趟中国,知道了刮痧是一种治疗方法,为其作证,故事也就有了完满结局。许大同一家在美国的遭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华人在外国生活的种种不适,而这些不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造成的,随之而来的必然有隔阂,对立与冲突。首先是医学领域的认识差异。刮痧是故事冲突引发的导火索,刮痧疗法在中国民间很常见,是中医的一种治疗方法,确实能够治愈一些常见病。但是,这种疗法搬到美国,就成了大同对孩子施以暴力的罪证。二是法律观念的不同。在西方社会里,法律存在于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纠纷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每一件事实都是要讲求证据的。如美国的法庭及儿童福利院虽被大同的满腔激情,真挚而忘情的诉说所震慑,却仍要求有“爱的证据”,以供法庭判决。而中国人比较看重的是人情冷暖,尤其是对于亲情特别看重。三是对尊重的理解不同。在故事开头,许大同因为自己的儿子没有向老板的儿子道歉,便用手打了自己儿子一下,老板看了觉得不可思议,许大同对约翰解释这一举动说:“我为什么打我儿子,那是出于我对你的尊重,那是我给你面子。”这样的解释让这个典型的西方人迷惑不已,他并不知道眼前这个东方小伙子的这一耳光竟然是出于这样的逻辑,作为西方人的约翰,他是无法理解这个东方爸爸打他儿子时的那种复杂心情的,他只知道,打人是违法的,这是对人权的不尊重。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说明这样一个道理:由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文化背景形成的观念上的差异,在相互交织、碰撞中必然发生尖锐的冲突。四是对爱,对家庭的理解的差别。这也是《刮痧》中冲突的本质所在。许大同对付美国社会的生活和工作都游刃有余,这并不意味着他在成长中濡染的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就已经烟消云散。在许大同的心里,家庭也是他的精神支柱。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的幸福与团圆。三世同堂,其乐融融,是他奋斗的动力和意义所在。为了爷爷能在美国拿到绿卡,他还把给孩子刮痧这事称是自己刮的;为了儿子能回家宁愿分居;为了爷爷能看一眼孙子,偷偷把儿子从福利院了带出来;在法庭上,许大同爱子心切,甚至和对方辩护打了起来;为了给孩子送圣诞礼物,不顾危险爬到九层,完全有可能“坠楼而亡”…… 爱就是付出和负责任,可能会表现为严厉,表现为分居,甚至表现为欺,表现为劫持……正是这种爱把孩子和父亲以及这个家和二为一体,这种爱超越了其自己的尊严,平等,自由和选择自身幸福的权利。 而在西方人眼里这些都是不可思议的,甚至是犯法的!这部《刮痧》,让我们意识到了中西方文化差异是如此之大,若不在了解双方的文化前提下,引出的问题确实令人头疼。看来世界的大同文化要经历长时间的碰撞,相互交织,尖锐的冲突,磨合,才能融合与发展的。

有关非语言行为的论文研究

看看这个文章也许有点用处?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毕业论文是不可缺少的一项,但是毕业论文又是十分难写的,让很多同学挠破头皮也难以下笔。在这里我为大家展示一篇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希望能够帮到同学们!

论文关键词 :非语言交际;文化差异;交际障碍

论文摘要: 非语言交际与文化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在跨文化交际中,人们除了要懂得语音、语法、词汇等基础语言知识外,还必须掌握文字字面以外的蕴含了许多文化因素的非语言交际手段。从而就体态语、副语言、客体语、环境语等几方面的文化差异及其引起的交际障碍来阐述文化在非语言交际中的重要意义。

一、非语言交际的定义与种类

人类交际是语言交际与非语言交际的结合,非语言交际是整个交际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学者对于非语言交际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Samovar认为,在面对面的交际中,信息的社交内容只有35%左右是语言行为,其他都是通过非语言行为传递的。有关非语言交际的定义有很多。根据Samovar的观点,非语言交际指的是“在一定交际环境中语言因素以外的,对输出者或接收者含有信息价值的那些因素。这些因素既可以是人为生成,也可由环境造就”。非语言交际涉及文化、民俗、社会学、人类学等许多领域,运用范围广泛,其语义也很复杂。非语言行为只能在一定的语境中才能表达明确含义,孤立地理解某一非语言行为的含义常常是难以奏效的。

关于非语言交际的涵盖范围,其分类方法有很多。胡文仲从跨文化交际的角度出发,将非语言行为大致分为四大类:体态语、副语言、客体语和环境语。体态语包括基本姿势、基本礼节动作以及人体部分动作所提供的交际信息;副语言包括沉默、话轮转接和各种非语义声音;客体语包括皮肤的修饰、身体气味的掩饰、衣着和化妆等所提供的交际信息;而环境语则包括空间信息、时间信息等。前两类可称为非语言行为,而后两类则指非语言手段。

二、非语言交际与文化

文化与非语言交际是密不可分的。许多非语言行为都是文化习得的结果,人们的非语言交际的形成和效果往往都是由一定的文化环境所决定。文化和绝大多数非语言交际行为都是代代相传和后天习得的,都是长期历史和文化积淀而形成的某一社会共同的习惯。在非语言交际中,有关文化的表达方式异常丰富,以至于文化学习的障碍主要来自于非语言方面的因素而不是语言方面的因素。Birdwistell认为,没有一种表现行为是适用于所有文化的;所有的行为都是文化的产物,而不是生理上的遗传或天生的。因此,通过非语言方式表达的一些情感都是某些文化所特有的。Samovar认为,通过了解某一文化的非语言表现的基本模式,我们可以探寻人们的举止态度;通过非语言行为模式可以了解一种文化的价值体系;通过对非语言行为的研究可以排除狭隘的文化优越感。非语言行为的差异比语言行为差异所引起的文化冲突更为严重,因为非语言行为一般是情感或情绪的表露。由此可见,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误解和错误破译信息是显而易见的。

1.体态语中的文化差异

体态语指的是传递交际信息的表情与动作,它是用以同外界交流感情的全身或部分身体的反射性或非反射性动作。它包括身体语言、手势语、态势语和体语等。体态语和有声语言一样,它也是文化的载体。在体触行为方面,中西文化差异体现得尤为突出。不少美国学者将英美文化列为非体触文化。在西方国家,人们对近体交际的亲密距离非常敏感,人们不才惯相互拥挤,每个人的潜意识中都在捍卫属于自己的领地。尤其是同性之间如拉手、勾肩搭背等行为都被视为禁忌。而在东方的传统文化中,近距离体触并不属于异常现象,人们甚至认为这是一种亲密、温暖的表现,如父母与子女之间,同性朋友之间的'体触都被认为是非常正常、完全可以接受的非语言交际行为。

2.副语言中的文化差异

副语言又称伴随语言,它一般指伴随话语而发出的无固定语义的声音。副语言中同样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其中最显著的方面之一是对沉默的不同态度。Hall曾把“沉默”作为他划分“高语境文化”和“低语境文化”的一条重要标准。在他看来,东亚文化如中国、日本、朝鲜等属于高语境文化。在这些文化中,信息往往是通过手势、对空间的利用甚至沉默来传递的,因此对信息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语言行为以外的语境。在中英交往中,英语国家的人对中国人经常采取的沉默态度很不习惯。西方有的学者将东方人的“沉默”视为在人际交往中缺乏信心,甚至认为东方人的沉默态度是对交际对方的蔑视或侮辱。而中国人却很重视交谈中沉默的作用,认为停顿和沉默具有丰富的含义。恰到如处的停顿能产生惊人的效果,甚至具有“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艺术魅力。

3.客体语中的文化差异

客体语言指人工用品,包括化妆品、修饰物、服装、衣饰、家具等。这些物品具备双重功能:实用性与交际性。以交际角度来看,这些用品都可以传递非语言信息,都可以展示使用者的文化特性和个人特征。东西方文化对嗅觉信息的感受也不一样。中国人适应人身体的自然气味,中国人很少习惯使用香水;而在西方国家,人们对这种人体的自然气味是很难接受的。因而无论男女都注重对身体气味的掩饰,都习惯每天使用香水。在跨文化交际中,我们需要注意正确对待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的身体气味,即身体气味的文化差异,不能从本民族的喜好出发去厌恶、反感外族文化的生活习惯。

4.环境语中的文化差异

环境语也是非语言交际的一种重要形式。从非语言交际的角度来看,环境指的是文化本身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环境。环境语包括时间、空间、颜色、信号等。这些环境因素都可提供交际信息,所以环境语也能展示文化特性。

Hall在其《无声的语言》中对不同文化对于空间、领地、近体距离等的不同认识作了详尽研究。他认为,人的空间观念是后天习得的,因此人们的领地要求和空间关系在每种文化中都有其特定的规则与程序。文化不同,人们对空间的需求和与空间有关的交际规则也不同。在中国,人们比较能够容忍拥挤;而在英美国家,一旦公共场合出现拥挤,人们会马上尽量回避,因为他无法适应过近的近体距离与体触。西方人的领地观念明显强于东方人,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无形的领域被侵犯,就会马上采取各种反应进行维护。领地观念最突出的心理反应是对待隐私的不同态度。英美文化中的人十分重视保护自己的隐私,这也是他们与中国人交往时感受到的最大的文化冲突之一。东西方文化对待时间的观念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讲,西方人具有更强的时间观念性,他们非常注重守时,并十分珍惜时间。

三、结语

从以上阐述不难看出,在非语言交际中文化因素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忽视了文化的重要性,必然会导致交际中的误解与障碍,最终导致交际失败。在跨文化交际中,了解文化差异是真正理解非语言交际行为的前提,它有助于消除不同文化的冲突与冲击,促进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

人们的日常交际分为言语交际和非言语交际,一直以来人们往往重视言语交际而忽略非言语交际。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有一些学者对非语言交际进行了一些系统的研究。时至今日,非语言交际以取得了一些成果并以发展成为了一门边缘性学科。体态语是非语言交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Birdwhistell对同一文化的人在对话中语言行为和非语言行为做了一个量的估计,认为语言交际最多只占整个交际行为中的30%左右而非语言行为(主要是身势语)所传达的信息高达65%。80年代以来 ,国内相继开展了对体态语的研究 ,出版了一些体态语研究方面的著作。国内最早以专著形式出版的非语言交际的研究成果是耿二岭的《体态语概说》差不多就设这样吧,我当年写的也是这个题目,我记得我写的大概就是这些~~~你再找点别的什么,加点东西~~

这个问题在这问太大了不可能给你说的很详细的 大概就是发源 比较对比 总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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