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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和狼的故事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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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和狼的故事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编辑本段]物种名称 狼 学名:Canis Lupus 拉丁文学名:Canis lupus ,Canis lupus laniger 英文名:Wolf, Gray wolf ,Tibetan Wolf 或称为灰狼,哺乳纲,犬科,家犬的祖先,为现生犬科动物中体型最大者。 生物学分类: 动物界 Animalia 脊索动物门 Chordata 哺乳纲 Mammalia 食肉目 Carnivora 犬科 Canidae 犬亚科 Caninae 犬属 Canis 中文别名:灰狼、豺狼、姑斯开、兰达、恰诺、纽鲁奇、毛狗、张三[编辑本段]文字释义 狼 分布情况 世界性广泛分布,但当前狼的分布区已大大缩小,特别是在北美和西欧。狼在国内分布于除台湾、海南岛及其它一些岛屿外的各个省区,但目前主要分布在东北、内蒙以及西藏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 生境与习性狼的适应性很强。可栖息范围包括苔原、草原、森林、荒漠、农田等多种生境。海拔高度也不限制其分布,在青藏高原狼的分布很广,密度也较大。在温带的草原地区,如蒙古草原(包括蒙古国的东方省、肯特省,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呼盟和锡盟)狼的分布很广。狼喜欢在人类干扰少、食物丰富、有一定隐蔽条件下生存。在我国华北、华中、华南各省份狼的活动仅限于山区环境、不适应于人类开发的狭小的环境内。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的狼的分布也仅限于山区。 狼是食肉目中分布最为广泛的,即使在所有哺乳动物中,其分布范围也仅仅小于人和其他少数几种啮齿类动物。在北半球的大部分地区,包括草原、苔原、针叶林和落叶林、沼泽和沙漠中,都有它们的身影。但在这背后,灰狼面临的实际情况是:在大多数地区,它们正濒临灭绝! 它们曾经的居住地遍布整个北半球,北美洲的加拿大、美国(夏威夷除外)和墨西哥,欧洲的大部分国家,几乎整个俄罗斯,东亚,中东的部分地区,印度还有尼泊尔。但今天,美国除北部几个州的大部分地区已经没有了狼的踪迹(由于今年来生态学者的研究表明狼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不可替代,因此在美国的很多地方狼群正被重新引入),墨西哥的野生狼群已经在1960年灭绝,亚洲的大部分地区同样如此。欧洲的情况最糟,除了西班牙、意大利、波兰、希腊和土耳其还有少量的狼群外,其他地区的几乎都已经灭绝了。 狼群的领地很大,一般可在94—1300平方千米(平均为1200平方千米)。 在我国 中国曾是狼种群数量最大的国家之一.但是对狼的种群数量从未进行过系统调查,所以很难提出一个准确的数字.近来对内蒙呼伦贝尔草原狼的种群调查表明:狼的数量不超过2,000头.目前,产狼最多的地区仍是西北、内蒙古、东北地区和新疆的部分地区.但因生境的严重破坏和长期以来人为的大量捕杀,使得狼在我国的分布区域大为缩小,由过去的全国性分布,到现在只分布于北纬 30度以北地区,基本上呈块状分布,在江浙地区已基本上绝灭.即使在北方林区、草原,狼群也只偶尔见到.尚无专为保护狼而建立的保护区。 分布范围 分布 在世界 美国:狼分布最多的州是阿拉斯加州,八十年代调查,最高为 5,000~6,500头;九十年代以来种群又有新增长,达7,000头.明尼苏达州有2,000头左右,威斯康星州40头,密执安州30头.在阿拉斯加州,狼仍然覆盖全州总面积的85%,几乎等于历史上曾有的分布范围.在过去数十年里,阿拉斯加中止了全州范围内的政府部门狼控制计划.它加强了对猎狼行为的限制,严禁毒杀和空中追捕,取消了由政府支付的猎狼奖金,并且控制打狼和诱捕狼的活动.州议会还在该州划出了大面积的国家公园,在这里狼得到了完全的保护.狼群数量增加也带来了种种弊端,ADF&G组织警告说,许多重要地区可供狩猎的动物数量由于狼的数量增加已明显下降.例如,三角洲地区驯鹿数量从1989年的10,700头下降到1992年的5,000~6,000头.研究表明, 狼和北美灰熊是造成这种下降的主凶.因此,ADF&G组织在1992年成立了一个“阿拉斯加狼管理计划小组”,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准备将狼的数量降到适当水平.但由于舆论界的阻力,公众对此计划多持反对意见,他们不能相信执行该计划后,狼的数量会保持稳定或增长,而不是被灭绝,所以,原定于1993年执行的狼管理计划只好不了了之. 加拿大:加拿大是世界上拥有狼种群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该国被科学家们称为“世界上最大的狼储蓄库”.狼一度在加拿大本土、北极区各岛以及温哥华岛广为分布,但是人类行为———农业活动、不利的野生动物捕猎法规、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淡漠、其他迫害等等干扰了狼的生存,导致狼在数量和分布范围上都大为下降.尽管没有关于狼下降数量的确切统计数字,但是拓荒者和靠近荒野的农场上的人们坚信这种下降是确实存在的,官方野生动物管理机构的报道也证实了这一点.在过去,人们用枪杀、设陷阱为主要方式大量猎杀狼.在本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一些地区和省政府部门还曾对辖区内的狼进行过大规模的毒杀.政府允许捕猎者设陷阱任意捕捉狼,加拿大毛皮研究所还指导这些诱捕者采用合适的方法来捕捉狼,以便使狼皮顺利出口到欧共体成员国.如今,这种趋势已被扭转,所有适合狼栖息的地方都有了狼的踪迹,覆盖面积约占它们过去分布范围的86%.从各管辖地区有关部门和长期从事狼研究的科学家所作出的密度统计和狼群分布图来看,加拿大目前狼的数量大约在50,000~60,000头.野生动物管理人员报道说在大多数地区和省份,狼的数量维持稳定或处于增长状态.在过去十年里,加拿大捕猎狼的数量发生了急剧下降,而且这种趋势仍在继续.1983年估计有3,738头狼被捕猎,1990年估计捕猎2,285头,下降了40%.原因是随着北部地区社会经济方式的转换,靠猎狼谋生的人已经大为减少了.捕猎数量下降最明显的地区是安大略、马尼托巴、萨撕喀彻温、艾伯塔和哥伦比亚.其中安大略占下降总额的70%,从1983年的1,300头降到1990年的350头.此外,在加拿大提起狼的管理来不再仅意味着猎杀之,政府狼管理部门已开始教育民众认识狼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保护狼的栖息地和狼群数量的意义,并尽量减少狼和人类之间的冲突.在民众心中狼已不再是相传数个世纪的寓言故事里的“血腥狼嚎”,恰恰相反,现在加拿大人民认为狼是荒野的象征,极为推崇.目前,至少在一些地区, 狼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这些地区的总面积大约有218,000平方公里,约占加拿大领土总面积的. 墨西哥:墨西哥的狼是分布在北美最南部的一个亚种,主要集中在墨西哥西北部狭小的范围内,数量在50头左右. 罗马尼亚:约有2,500头狼,主要分布在喀尔巴阡山区中部;另外,有50头狼生活在东南部的森林低地.在严冬,狼由喀尔巴阡山区或乌克兰向罗马尼亚南部的低地迁徙. 当地狼的主要猎食对象是野猪和狍.在罗马尼亚没有法律保护狼.由于狼皮在当地值钱,允许在全年任何时候猎取,但没有采取毒杀措施.依照官方记录,每年估计大约杀掉250头狼(注:为其总数的1/10).杀一头狼,政府给猎人5 美元奖金.最近政府已开始研究确定究竟留多少狼才适宜于当地有蹄类种群永远能生存下去.有一个地区,狼被射杀或捕捉后,降低了狼的密度使畜牧业受益,马鹿头数迅速倍增. 匈牙利:历史上匈牙利北部的部分地区有狼, 1907~1908年,狼被射杀.目前匈牙利仅在东部可以见到狼.根据猎取和观察记录,1920~1930年,狼的数量最多.1940~1950年,狼的数量最低.1960~1980年,狼的数量又增高.近年来,在匈牙利中南部地区通过繁育重新建立了一个狼的小种群.该地区主要是落叶松 (pinusgmelini)林,有浓密的幼林长出,为狼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和隐蔽条件.匈牙利建立的这个小的狼种群能与周围国家,如斯洛伐克的种群,互相改良种群的质量.在匈牙利,狼猎食马鹿、野山羊及家畜,却受到如此保护.但一旦造成较大危害时,仍允许被优先猎杀. 斯洛伐克: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狼在斯洛伐克所有地区近乎灭绝,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狼的数量增加了.战后,猎人通过大量猎取和毒杀控制狼的数量.1975年建立了国家公园,狼首次在斯洛伐克受到保护,并规定每年3月1日至9月15日,长达6个月不准猎捕狼.目前,斯洛伐克的狼已发展成约300头左右的种群,是近200年来最大的种群.保护狼最大的困难是人们对狼的观念尚需改变.狼在斯洛伐克的猎食对象是马鹿、狍、野猪和野山羊.在阿尔卑斯山牧区,狼一出现即遭猎捕.在斯洛伐克西部没有森林,人口众多的地区狼难以生存.非保护区内猎狼有奖金,猎一头狼,政府为猎狼者提供相当于三周左右的工资.每年狼的猎取量约120头, (达总数的40%),确实杀得太多.另外狼感染狂犬病而侵袭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因而被大量杀死.目前,还没有一项官方管理方案. 南斯拉夫:在中部山区大约生活着2,000头狼,在斯洛文尼亚至南斯拉夫西南部有狂犬病,但狼群已被控制住.在波斯尼亚有一项研究方案在萨拉热窝附近进行,但由于近年来连年内战,计划只能延期进行.狼有较高的死亡率,然而由于研究工作的中断,对这里的狼种群的动态几乎毫不了解. 俄罗斯:在西伯利亚最东北部的楚科奇半岛发现一个400~500头数量稳定的狼种群.在塔穆尔半岛狼的数量在增加,但在堪察加半岛上狼的数量已减少.1980年, 狼、狼獾和雪羊被非法用直升飞机进行过一次大量猎捕,经发现后已被制止.楚科奇半岛狼数量增多的原因是由于政体和经济的变化,这个地区没有从事狩猎活动;直升飞机偷猎已被制止;由于气候的一次明显变化,大约有 12,000头驯鹿为狼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来源.1991年10月,由于美国兰格尔岛驯鹿数量太多, 由楚科奇半岛引入3只母狼和2只公狼,以控制驯鹿的数量. 中东各国:狼的种群数量如下:埃及(西奈)30头左右,阿拉伯半岛300~600头左右,约旦200头,以色列100~150头,黎巴嫩10头,叙利亚200~500头,伊朗不超过1,000头,阿富汗1,000头左右,伊拉克和土耳其数量不详. 原苏联 曾有广阔的疆域,狼的种群数量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本世纪初随着经济发展,狼的分布区不断扩大.二次大战后,狼的数量最高超过150,000头, 1946年苏联捕杀了62,600头,仅俄罗斯就捕杀40,000头.60年代末种群下降到60,000~70,000头.随着经济体制变化,80年代种群数量有所增加.目前种群状态不清楚,因为没有进行调查

这话源自于一个故事,有人救了饥饿的狼群,后来狼又回来报恩的故事。

从前有只狐狸向狼谈起人的力量,说没有动物能抵挡得了,所以他认为所有动物都必须施展计谋才能保护自己。可狼回答说:“假如我有机会碰到一个人,我就扑上去让他无法抵挡。”狐狸说:“我可以帮你碰到人啊。明早你早点来我家,我把他指给你看。”第二天,狼很早就来了,狐狸带它来到猎人每天的必经之路。他们碰到的第一个人是个退役老兵,狼问:“那是个人吗?”“不是,”狐狸回答,“他以前是。”接着他们遇到一个去上学的小男孩。“那是个人吗?”狼又问。“不是,”狐狸回答说,“他将来是。”最后一个猎人朝它们走来,他肩上扛着双筒猎枪,腰间还插着一把猎刀,狐狸对狼说:“那个就是人,你该朝他扑过去,我可是要回我洞里去了。”于是狼朝猎人冲了过去。猎人一看说:“真可惜我没装上子弹,而是散弹。”他瞄准狼的脸开了一枪。狼疼得一阵痉挛,可还是没被吓倒,又朝猎人冲了过去。猎人又开了一枪。狼忍着巨痛扑向猎人,没想到猎人抽出猎刀左右开弓地在狼身上划了几道口子。狼鲜血四溅,嚎叫着逃到狐狸那里去了。“狼兄弟,” 狐狸说,“和人相处怎么样?”“哈!”狼回答说,“我从没想到人的力量会这么大!他先是从肩上取下一根棍子,朝里面吹了一口气,就有什么东西飞到我脸上,痒得我要命;接着他又吹了一次,就有东西飞到我鼻子周围,像下了一阵雹子。当我靠近他时,他从身上抽出一根白得发亮的肋骨狠狠地打我,几乎把我打死在那里。”狐狸说:“你这个吹牛大王,谁让你把话说得太大了,自己连退路都没有了呢

狼的故事,一如黑暗中狼的眼睛, 寂寞而阴冷, 这个世界不再存在悲惘, 雪原中不再的狼的嚎叫,那是一个童话。 在城市中我们遗忘了荒垠。 生存只不过是一种幻想, 狼并不明白,于是狼还在找寻。 由饥饿衍生的绝望,人类并不明白, 狼,只不过是一个虚无的故事, 我们嗤之以鼻。 狼的爱情也象一个童话, 弱者早已死亡,强者顽强的延续着古老的基因。 不再有故乡,这一点狼清楚, 一个奢侈的梦,并不能代替生存。 父亲死亡的那一天,狼没有眼泪, 小心翼翼地啃光父亲的尸骨, 狼发出了恐怖的嚎叫, 从此狼走上了父亲曾经走过的一生。 在某年的某一天, 狼不可避免地看见了一支猎枪, 这是狼的命运,早已预定。 一声绝望的嚎叫,一次沉闷的枪声, 雪飞落,掩埋了依稀的血痕, 关于狼的故事,再也没人记起。 母狼的故事 2005-03-14 这是一个猎人与母狼的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猎人,靠打猎为生。一次,打猎中他捕获了两只狼仔,被他杀掉了。狼仔的母亲--老母狼得知此事,很是恼火,发誓要为小狼仔报仇。它便找到了猎人,要拼个你死我活。 她和猎人说:你打死了我的两个孩子,今天我要和你算帐!我和你谈个条件,反正我的孩子也死了,你打我一枪,如果你打不死我,那我就吃了你。猎人一想:我打了一辈子的猎,弹无虚发,就成全了你吧。说完,便瞄准向老狼开了枪。他以为--不管任何动物开枪的时候,总是条件反射的往前一跳。可是,今天他错了,母狼早已心灰意冷了,根本就没在开枪的一刹那害怕。 轮到狼吃烈人了。猎人无奈的说:我不食言,你来吃我吧,说完把枪一扔。 母狼说:你既然甘心情愿的让我吃掉,那你就把衣服脱掉吧,省得我还得给你撕破。猎人想;事一至此,脱就脱吧。就开始脱衣服... ...当他脱掉内裤的时候,老母狼拔腿就跑。猎人呆了。 老母狼匆匆的跑在路上,遇见了一位老妇女,便说;了不得了,没想到,猎人脱完衣服还有一杆枪。老妇女说:谁说不是呢?也就是你跑得快,三十年前我被他打了一枪,至今伤口还没愈合呢!

与和狼共舞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看《与狼共舞》之前先百度了一下它, 看到里面的几张照片之后,就彻底被征服了。与非本族人友好的相处,融入他们的世界,在我看来是极其美好的。当然这种美好不是因为感谢兄台不杀之恩,而是文化的互溶,相互的包容与接纳。不常看如此长的电影,看到最后风中散发在山顶呼喊,“Dances With Wolves,do you see that I am your friend?Can you see that you will always be my friend? ”是真的动容了,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那种乌托邦式的美好,随着武器的到来完全毁灭。最不能忍受的是,与嗜杀的“野蛮人”相比,文明人更加野蛮。如果我们不去开战,我们可以用玩牌的方式决定胜负;如果我们没有子弹,我们可以用友好的方式和谐的解决更多问题。是因为欲望,才有了抢夺、侮辱、残害、欺,才有了了仇恨、嫉妒、冷漠、虚荣,才有了战争、武器、暴力、不和谐吧。 “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战斗,和丑陋的政治目的无关,也和领土,财富争端或者救人无关,人们为了保护过冬的食物储备而战,为了保护近在咫尺妇女、孩子而战!”一个征战多年的军官,以这样一次为生存、为保护妇女孩子战斗为荣,而那些政治,那些统治,那些利益与荣耀,却是多么的让人恶心。有目的而为的杀戮如果还能被称为时代进步的必然性,那么,两只白袜的毫无敌意的出现,竟然被一行人当做游戏似的争相开枪,乐此不疲,这就是物种的优越性。最终,伟大的、文明的、武器先进的白人取得了胜利,他们终于毁了印第安人的家园,不留给他们哪怕一寸土地,甚至剥夺了他们的生命。 对苏族人的屠杀,或许是西方文明发展的必然征程。然而,屠杀究竟是野蛮,还是文明? 西方文明的发展建立在征服的基础上,所有的征服在白人看来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在苏族人的认知里,白人的对未知世界的征服是愚蠢并且令人费解的,只要固定的土地和吃不完的野牛就足够了。白人和苏族人是在相互的斗争,但是,白人是为了利益而战,但是苏族人,只是为了生存。 苏族人还保持着部落民族淳朴的内心,一旦他们把你当做自己人,他们会掏心掏肺。我很喜欢风中散发。当初他骑着马挥舞着长枪大喊大叫的时候“我是风中散发,你看我怕你吗”,只觉得特别的洒脱,没有心机。说起信任在他的身上也体现得最明显,他有些执拗的小孩子脾气,对自己认定的人充满了执着与热情。风中散发站在山崖上喊道“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我是风中散发!你是我一生的朋友。”整个苏族的人都喜欢团聚,厌倦离别。所以他们愿意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挽回,哪怕是牺牲呢。这样的人们往往不轻信别人,但是一旦相信,定会坚守到底。因为他们共同患难,共同面对恐惧与艰苦。 人总是有这样的思维习惯,忽视个体的特质,而只停留在对某同类群体的刻板印象上。于是苏族人对整个白人群体产生了仇恨,在他们看来白人如同蝗虫,就像白人视他们也如蝗虫一般。 真是十分难得,有踢鸟这样一个智者,愿意接纳同样好奇的邓巴。即使在一开始,苏族人无意发现邓巴的时候,都被吓坏了;在邓巴发现野牛并告知苏族人这件事之前,大家并不十分待见他,或者说,在双方的原有意识中,对方都是带有敌意的。对邓巴来说,他直面的是传说中的“野蛮人”,当他发现苏族人并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毫无原则地烧杀抢掠时,他试着去接近他们。在众多苏族长老中,也不乏乐于学习陌生事物的人,但是即便是双方都愿意放下自己的主观价值判断,试着理解对方,也会产生摩擦。 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邓巴的帽子(在追赶野牛途中丢掉)被风中散发戴着,当提出要回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甚至差点引发冲突。在邓巴看来,帽子是属于他的,在丢了之后,拾获人理应交还属于他的东西。而风中散发认为这是他拾获的,作为“战利品”不但应该属于他,而且对此有所质疑,都是对他的“挑战”。可以最后,踢鸟说,“这是他的,如果你想要,请用东西来交换。”文化、价值观于两种不同文化类型的人来说,有差异是十分正常的,重要的是要如何来对待这其中的差异。踢鸟表达的,或许不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但是至少,他在尝试着去理解邓巴所代表的这样一种文化。同时,邓巴也做着同样的事。 邓巴的马叫sisco,那只狼叫两只白袜,这都是邓巴给他们取的名字。邓巴天生就有如此怜悯心吧,他为他们取名,他把他们当朋友,他时常与他们交流。虽然没有语言,但每一个爱抚的动作,每一个善意的眼神,我相信sisco能懂,两只白袜也能懂。 在没有握拳挺立当翻译官之前,邓巴和苏族人是完全没有办法交流的,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苏族人也没有像对待其他白人一样,直接刀刃。因为善意,即使没有语言也可以传达,有一种交流,叫心领神会。可惜,这种本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用,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自己是可以用心去和人交流的。 真诚,用心,可以超越种族,甚至超越物种。善意可以忽略介质,直抵心灵。愿多一点爱和平与希望。

愿意是坏人,在这里指生态链中的一个重要的动物,意思是保护环境时要和狼一起相处。(与狼共舞)

狼的新意义:狼是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动物,我们应该和自然界的万物和谐相处。

拼音:láng,部首:犭,笔画:10,繁体:狼,五笔:QTYE。

本题考查的是与狼有关成语的积累以及在具体语境中的意思。

生态保护主义提倡要“与狼共舞”强调的是自然生态系统,在生态系统的食物链中,万物都有自己的作用,缺一不可,所以要和谐相处,所以狼的新意义是狼是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动物,我们应该和自然界的万物和谐相处。

扩展资料:

在自然界中,不论是森林、草原、湖泊------都是由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成分和光、水、土壤、空气、温度等非生物成分所组成。每一个成分都并非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综合体。它们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状态。

当生态系统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出现高度的相互适应,种群结构与数量比例持久地没有明显的变动,生产与消费和分解之间,即能量和物质的输入与输出之间接近平衡,以及结构与功能之间相互适应并获得最优化的协调关系,这种状态就叫做生态平衡或自然界的平衡。当然这种平衡是动态平衡。

摘 要:当今的酒店业,培训已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它既是培养酒店各类专业人才的摇篮,同时也是搞好酒店工作、加强管理、提高竟争、战胜对手的一个重要法宝。充分认识岗位培训的作用和地位,努力掌握酒店岗位培训的特点和规律,建立一个完整的培训体系,并认真实施培训工作质量的控制,是搞好酒店培训的关键。? 关键词:酒店管理;员工培训;关键因素? 1 酒店员工培训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旅游业已成为我国经济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产业。 酒店是旅游业的重点支撑,酒店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不仅对酒店企业自身的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先导作用。 酒店企业的效益和所有的经营活动都要靠人、靠员工的辛勤劳动和出色的创造。 市场同业所有的竞争最终还是队伍的竞争、人才的竞争。 只有拥有优秀的人才,才可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企业获得人才的主要渠道是对外招聘和对现有人才进行培训。 通常企业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即使招得到,也有一个提高、更新知识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问题。 因此,从长远来看,人才的培训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培训的任务是创造员工与顾客之间的默契。 因此要传授给员工他们需要的全部技能,以便使每一位顾客都能有一次满意的经历。 没有正确的方式,员工们都难以博得顾客的称赞,不会提供赢得回头客的高水平的服务。? 2 建立一个完整的培训体系? 一个完整的培训体系应该包括:领导、师资、教材、基地等要素。这也是作为一个酒店的培训管理部门必备的条件'在酒店的培训得到充分重视以后,师资队伍和教材的建设就显得极为重要。? 应建立有效组织体系。在酒店处于发展初期,体系建设主要是明确培训负责人、加强全员培训学习意识,培训以实用为主,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培训核心人物,从而带有号召性的建立酒店的培训职能。酒店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走向规范化,可以考虑建立培训员队伍,召开定期的培训分析工作会议。当酒店进入规范期后,酒店平稳发展,需要培训体系来保证后续发展的人力资源,这时培训部要大力培养内部讲师,建立三级培训组织体系,即酒店培训部为一级、部门培训师为二级、部门训练员为三级。三级培训体系的建立是整个培训体系建立的关键,它的作用在于培训部结合酒店发展战略制定培训战略并传达给部门培训师。很多酒店培训讲大课,培训师水平很高,课堂气氛很活跃,员工对培训也认可,就是酒店服务质量上不去、顾客满意度提不高,问题就在于缺少第三级组织体系。? 根据酒店培训具有专业性、实践性的特点,师资可以从酒店有关部门中具有一定资历,思想作风并熟悉业务操作技能,有擅长培训工作的人员中选拔,也可以从经过一定实践锻炼,又乐于本职的大学毕业生中挑选。他们主要担任公共课程(包括外语)和专业基础课。有些课程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外聘一些国内外的专家、教授、讲师来讲授。而酒店各部门岗位培训中的业务专门技术技能课程的讲授和训练,则可由部门的管理人员(经理和主管)兼任。酒店从事培训工作的专职师资是少数,更多的是在各部门内兼职的。为了使我们的师资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水平,以适应酒店培训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酒店应鼓励他们积极的在实践中自我提高,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供他们一定的进修机会。? 培训教材是由实践上升为理论的结晶,它是使酒店培训得以有效开展的保证。能够使用国家权威部门编写的教材固然重要,但酒店应根据自己的实际编写适应自己需要的教材。对于酒店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要求和操作流程可以自编一些相应的统一教材,甚至摄制服务操作流程VCD,还可以自编诸如结合酒店服务需要的《实用英语》、《礼貌用语》、《员工手册》、《酒店常识》等教材。? 在日常的培训工作中,除了注重自编的教材外,还应积极引进和购入国内外书籍、录音、录像等培训资料,并将外聘教授、讲师的讲课资料进行整理,作为培训教材,也不失为好的方法3 完善培训内容及培训实施计划? (1)内容要专业化,方式要多样化。培训的目的是达到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培训的内容应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加以安排,强调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核心是学习的内容与工作需要相结合。内容应有一定程度的深度、广度、针对性,不能浮于表面,不切实际。最好一个部门就专门讲授本部门的知识,详细而又明确。讲授者要有较深的相关知识的造诣。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激发学员兴趣,营造轻松而又积极的学习气氛,激励学员参与,同时利用各种教具和图片资料、实物等刺激学员的视觉、听觉,使学员的大脑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达到理想的培训效果。? (2)加强员工对自身工作及价值的认识。出现以上各种问题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员工没有认识到自己工作的性质、意义及工作本身所包含的社会价值,只把眼前利益当作工作动力,没有巨大的工作热情和献身精神。? (3)重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敬业精神、进取心、职业道德修养。虽然这些都被列人培训的内容中,但实际上还是没有得到重视,只是停留在表面形式上。良好的工作习惯是培养员工服务意识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办到的,它是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应将培训从课堂内搬到课外,长期贯彻下去。敬业精神对从事酒店服务业的员工来讲尤其重要,让员工懂得关心、体贴客人,是培养员工敬业精神的具体表现。进取心是促使员工努力工作的原动力,它能帮助员工积极地开发自我的内在潜能,将工作态度调整到最佳状态。因此无论在早期的岗前培训还是在后面阶段的培训,都应帮助员工树立起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职业道德修养培训可以加强员工的道德认识,增强道德情感和信念,磨炼意志,从而使员工在本职工作中追求高标准,并且形成长期的职业习惯,将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地运用到本职工作中去。? (4)提倡人性化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体现人情味,是留住客人、保证服务质量的又一途径。在一切设计上都要以客人需求为本,体现出浓厚的人性化特点。具体又分两个方面:①达到设计的服务标准;②超出客人期望,令客人感到受到了高层次服务享受,从而达到需求满足。? (5)引入适当的激励机制, 巩固培训效果在进行员工培训后应当及时有效地强化员工在工作中的进步, 使之变成个人的习惯性的行为方式, 引入适当的激励机制巩固培训效果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抓住员工的关键需求, 将培训与升迁等激励机制结合起来, 有效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另外, 培训工作不是孤立存在的, 它是整个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环节。酒店通过招聘录用、考核评估、报酬分配及开发培训的有机组合, 实现酒店人力资源的系统化管理。? 4 结论? 人的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 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 行动自然就会发生变化。酒店业作为现代企业, 面对国际酒店业的纷纷介入及激烈竞争, 我们必须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到: 要想“与狼共舞”, 就必须具备既不会被“ 狼”吃掉, 又有可能打败“ 狼”的本领。抓好酒店员工的综合培训, 是提高人才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 培养企业“与狼共舞”本领的重要途径。从企业领导层开始, 对此要真正重视起来, 提高思想认识, 彻底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企业知识化经营的思想, 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培训工作, 切不可把它看成可有可无的小事, 而是把教育培训工作看成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 参考文献? 〔1〕?邰启扬,张卫峰.人力资源管理教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2〕?梭伦.现代宾馆酒店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1.? 〔3〕?贺湘辉,徐明.酒店人力资源管理实务〔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与螃蟹故事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星期六,我和妈妈一起买螃蟹,一共买了4只。我看见螃蟹的壳像一块挡箭牌,不怕别人打,还像娃娃脸。我看见它的眼睛会动呢,像两个可爱的小辫子,又像电视机的天线。

然后,妈妈先把螃蟹倒在水池里,接着拿了一把刷子,一只手捻住它的壳,拿刷子刷它的白肚皮和脚,刷下去的时候螃蟹就用大钳和脚抓住刷子,就像战斗一样。不一会儿都刷好了,妈妈把螃蟹放在锅里开始蒸了。

时间仿佛流逝的很慢,我等得不耐烦了,妈妈看到我焦急的神情,笑着说:“心急吃不了豆腐。”随后,妈妈打开锅盖。原来是青色的螃蟹变成红色的,妈妈说变红色就是说明它熟了。接着我们就开始吃了,我抓了一只,首先按以前的方法,从尾部把螃蟹背上的壳取了下来,只见里面有许多黄色的东西,妈妈说这是蟹黄,吃了很多,我听了所有的蟹黄一下子全吃的光光的,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以后长的棒棒的身体,心里美滋滋。这时我看见蟹黄的旁边有一条一条的东西,当我把筷子伸过去时妈妈说:“吃不得,这是鳃,有脏东西,吃了要生病呢!”呀!真险,差点就把鳃吃了。

螃蟹脚上也有可以吃的肉,但肉长在壳里面,想吃肉还有把壳敲开。

吃螃蟹真麻烦。

金秋,是吃螃蟹的好季节。这不,妈妈买回了一些螃蟹,不一会儿就上桌了。

啊!好香啊!一阵阵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再瞧瞧这些横行将军的“尊容”,鲜红的壳儿,雪白的肚皮,脚上有着棕色的毛儿,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也缩到了壳里。

我开始吃了!先剥下大螯和脚,我吸,我吸,我吸吸吸!啊!总算出来了。咦?这个怎么出不来啊?像跟我躲猫猫似的。哈哈!我自有妙计!我轻轻一咬壳,蟹肉就被挤出来了,再沾点醋,真是好吃极了!

接着,我又吃起了蟹壳。我用筷子拨出了点儿蟹黄,啊!真是人间美味!我仿佛被带到了海边。举目远眺,蓝玉似的天空与翡翠般的大海相连接,连接的那么自然,那么和谐。远处,又吹来了一阵微海风,从我的脸庞抚过,这么轻,这么柔。几只海鸥飞了过来,在海上嬉戏。渐渐的,天暗了下来,天边布满了晚霞,似乎给大海披上了一件金色的纱衣。天边的最后一抹晚霞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星星,他们似乎是一个个可爱的.小娃娃,正调皮的眨着眼睛。月亮妈妈把最柔和的光芒撒向大地,为路人照明。不一会儿,蟹黄就无影无踪了。

最后,我开始吃蟹肉。我拿着牙签东挑西挑,终于吃到了蟹肉,再看看它,好像经过了一场大地震似的,被搞得乱七八糟。不一会儿,我面前的蟹壳就堆成一座小山了……

我不经想起了宋朝大诗人——苏东坡的一句诗:

不识庐山辜负目,

不识螃蟹辜负腹。

老爸出差回家,从外地带回了几只固城湖螃蟹。活蹦乱跳的小螃蟹被放进了水池里,真可爱,在水池里张牙舞爪,用力的挥舞着两只大钳子,青青的壳,白白的肚皮,两只小眼睛,黑黝黝、圆溜溜的,不停的转动,还不时发出“嘘嘘”声。妈妈娴熟地将螃蟹洗刷后,用绳子捆牢,放进蒸笼里,点上火。

我看着螃蟹的壳由青变红,便更加迫不及待,不时地跑进厨房,向透明锅盖的蒸笼里张望,听着锅盖边的“哧哧”声,闻到了阵阵扑鼻而来的香气。妈妈看见了,拍拍我的头,笑着说:“你这个小馋猫!”这时,妈妈在盛满醋的盘子里滴入几滴姜汁。因为蟹为凉性,姜为暖性,这样一凉一暖,对人的身体最有益!爸爸大声喊:“螃蟹熟喽!”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锅盖,“哇,好诱人啊!”我情不自禁地感叹道。

妈妈把盛好的螃蟹端上餐桌,爸爸精心地为我挑选了一只母螃蟹,慢慢地解开绳子,说:“现在的季节,母螃蟹最好吃。”我掰下一条螃蟹腿,轻轻地咬着,将蟹肉挤出,蟹肉白白、嫩嫩的、滑滑的,还略带一点儿甜甜的口感。吃过蟹腿,再掰开蟹壳,金灿灿的蟹黄,光是看一眼,都会让人口水直流,咬上一口,香在口中,美在心里。我蘸了一点儿醋,放进嘴里,别有一番味道。爸爸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真是太好吃了!”看着爸爸妈妈甜甜的笑脸,我的心里美滋滋的。从小到大,我吃过的小吃不计其数,但这一次,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原来,我不仅是在吃螃蟹,更是在享受着那份久违的亲情。

我是旁解,《吃螃蟹》这个题目是作者后来加上去的,因为当时人们根本不知道那些古里古怪的东西叫“螃蟹”。事情还得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我当时生活的部落在海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发现,每当退潮的时候,海滩上总会留下一些酷似蜘蛛的“怪物”,但它们比蜘蛛要大得多,而且全身呈花青色,走路的姿势怪得很,是横着走的。嘴里还经常吐着泡泡。当部落中的青年人靠近它们时,它们总会举起大大的夹子死死地夹住青年人的手。任凭青年人怎么甩,它们都不放开,弄得部落里人都很怕它们。还有人说这些“怪物”是有剧毒的,能致人死亡。对此,部落里的人都深信不疑,我当然也包括在其中。所以,每当退潮时,部落里的人都不敢出门,生怕遇到那种后来被人们称为螃蟹的怪物。

一天早晨,我照例去海里打鱼,然而就在我收网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台风来了。我和我的渔船被台风刮上了天。

不知过了多久,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荒岛上。我曾尝试着要游回部落,不过都失败了。最后,我身心俱疲地躺在了荒岛上。就在这时,退潮了,那群“怪物”成群地拥了上来,我害怕极了。可是我已经饿得没有逃跑的力气了。忽然,一只飞鸟俯冲而下,叼走一只“怪物”。我的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这些“怪物”莫非能吃?我想,即使吃后会死,我也别无选择。于是,我抓起一块石头朝一只“怪物”砸去。

就这样,我一口气吃了三十多只“怪物”,然后躺下。是死是活,我已不再顾及了。

一觉醒来,我不但没死,反而感觉身体有劲了。大约在荒岛上过了半个月,我被一艘路过的渔船救回了部落。当然我也将这种美味的“怪物”推荐给部落里的人们,并当众吃了几只“怪物”给大家看。

从此,人们为了纪念我,就将我的名字的旁边各加了个“虫”字,也就是“螃蟹”定为了那种“怪物”的名字。

这就是我的故事,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的真实故事。

今天是国庆节,妈妈请姥姥姥爷和小姨一家来我家吃饭,她专门买了好多螃蟹给大家吃。螃蟹很好玩,它是横着走路的,嘴里还不停的吐着泡泡,每只身上还带着一个标签。不过我只敢看不敢动它,它可厉害了,把我妈妈的手都夹破了。

晚饭时大家都说螃蟹好吃极了,蟹黄可多了,姥爷一下子吃了三只。大家好开心啊!

秋天,是吃螃蟹的季节。昨天,爸爸买回来三只大螃蟹。它们的壳是圆形的,八条腿在盆子里“横行霸道“地走来走去,两个前鳌在空中挥舞,嘴巴向外不停地吐泡泡,我不禁慨叹道:“好一个横行将军”。

因为我有哮喘史,对一些食物会产生过敏反应,所以家里很少买虾蟹吃。今天我可要美美地享受一下这螃蟹的美味啦!

就在我想象着螃蟹的美味时,爸爸已把螃蟹刷干净放进锅里清蒸了,十分钟后,螃蟹就端上了餐桌。螃蟹这时全身已变成了橙红色,我看到这诱人的颜色,垂涎欲滴,拿起筷子,把螃蟹翻了个底朝天。于是,螃蟹白白的肚子对着我,两个大鳌仿佛要钳我。这时,我心里想:这么锋利的爪和鳌会戳到我的嘴,于是我又让螃蟹在盘子里打了个滚,这时,红红的背又露了出来,八个爪子牢牢地抓住盘子,两只眼睛凶狠地望着我,这如何下手呢?于是我又把螃蟹翻了个面,我来来回回地把螃蟹翻了五六遍,却不知道怎么吃。这时,妈妈问:“你在干什么呀?”为了不让妈妈看出我心里的想法,我说:“我这是在教螃蟹翻跟头,让它锻炼身体。”妈妈说:“它已经锻炼地头晕了,要休息了。”望着在旁边吃得津津有味的爸爸,我对爸爸说:“爸爸,你能帮我把蟹肉取出来吗?”这时,爸爸妈妈都笑了起来,他们已经看出了我的心事。

通过这件事情,我感受到遇到自己不会、不懂的事情要多观察,多提问,请教身边的人。吃螃蟹尚且如此,那么我们的学习不是更应该如此吗?

“秋风起,蟹脚痒。菊花开,闻蟹来。”九月至十月正是吃螃蟹的大好时节。这不,今天妈妈就买来四只又肥又大的阳澄湖大闸蟹准备全家一饱口福。

为了避免这些螃蟹横行霸道,它们被人用棉绳五花大绑绑了起来动也动不得。妈妈伸出食指轻轻碰了一下其中一只的眼睛,瞧,它的眼睛竟然很灵活的躲闪开来,腮边还调皮地吐出一个大泡泡,钳子好像也在隐隐约约的动,像似要挣脱这个牢笼。大螃蟹的“铠甲”背部是青褐色的,特别硬,翻过来肚皮却是洁白的。妈妈还告诉我如果螃蟹的肚脐盖是圆形的就表示它是只母螃蟹,我仔细辨认了下发现这四只大螃蟹都是母螃蟹。哇,母螃蟹里可是有我最爱吃的蟹黄啊!光是想想,我这只小馋猫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洗涮干净以后这些“俘虏”们就要下蒸锅喽!为了便于我观察,妈妈还特意解开了其中一只的绳子。起初这只螃蟹还不知道自己自由了,一会它就反应过来耀武扬威地挥舞起毛茸茸的大钳子,吓得妈妈赶紧把这只“不法分子”丢进蒸锅盖上锅盖。开始这只螃蟹还在用爪子拼命扒拉着锅沿想逃出去,慢慢的就再也没了动静。

十多分钟过去了,厨房里开始飘散出诱人的香味。“可以开吃喽!”我兴奋地喊道。出锅的螃蟹摇身一变换了身橙红色的衣服。我把蟹腿先剥下来吃,洁白的蟹腿肉甜丝丝的真美味啊!不过最美味的还在后头呢,蟹壳揭开,整只螃蟹的精髓——蟹黄便露了出来。熟透了的蟹黄也是橙红的,硬硬的,就着放了姜丝的醋吃鲜香无比。为什么要放姜丝呢,原来螃蟹是凉性的,姜丝不但可以去腥还能驱散寒气呢。我一口气连吃了两只,刚把手伸向第三只就被妈妈阻止了——“螃蟹虽好可不要贪吃啊!”我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爸妈把另外两只螃蟹吃掉。

螃蟹的鲜美滋味一直让我回味无穷!

十月丹桂飘香,十月大地一片金黄,十月是一个收获的月份,当然少不了吃货最爱干的事——吃。

这天晚上,舅舅给我带来了十一只螃蟹。这些螃蟹都是扁圆的身体,全身青绿,背上有一个又大又硬的壳,如同身穿青衣铠甲的勇士一般。它的眼睛很小,像两颗黑色的米粒,一碰就缩回去,并且高高举起“钳子”准备与你战争。当没有人在它们身边时它们就在那悠然自得地吐着泡泡。唉,可怜的小家伙,你们马上就要成为我的盘中美味,我在心里默默的心疼你们。唉,谁叫你们身为食物呢?谁叫你们蒸熟后那么诱人呢?不行,一想到你们蒸熟后的模样,我就“口水直下三千尺”。

很快随着水开的声音,螃蟹下了锅,颜色逐渐从青色变成红色,出锅时个个都像红了脸的包公。我摩拳擦掌准备开吃。妈妈告诉我要先吃蟹钳和蟹爪,吃它们要采用“两咬一吸”的方法。所谓两咬一吸,就是把两边咬开,然后在任意一边轻轻一吸,这样里面的肉就可以被吃干净。我轻轻一折,蟹爪就卸下来了,吮吸一口,哇:鲜嫩无比!我手里的另一只蟹爪,白嫩的肉丝居然伸出来了,似乎在说:快来吃我啊!我赶紧入口,甜甜津津,让你欲罢不能吃了还想吃,很快一只蟹肉就下了肚。

最好吃的还是蟹黄。公的还有红色的膏。用筷子挑一小团蟹黄送入口中,蟹黄入口即化,还没来得及让人好好品味,就已化去,只留一抹鲜甜的气息。不一会儿,肉就吃完了,我面前的螃蟹壳也如小山一样越堆越高了。听父母说:法海曾经躲在螃蟹壳中就不出来了。我想:也只有把世界上所有的螃蟹吃光才能找到他吧!

月光下,我一边品尝着美味的螃蟹,一边听着神奇的故事,该是多么惬意的生活啊!

金秋十月,便是吃蟹的好时期。吃蟹,是我们一家人的共同爱好。

爸爸吃蟹时,总喜欢把半个蟹再分成两半,先吃较肥的一半。蘸上酱油,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再配上些饭,他便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细细品尝着这般美味。吃小的蟹脚时,他会用牙齿咬住底下的部分,从下到上将肉剔出;而当吃到那两个大蟹脚时,爸爸则会先将其分开,目不转睛地用筷子头将肉捅出,然后张大嘴接住肉,慢慢嚼了下去。

妈妈的吃法与爸爸极为相似:拿住半个蟹,用筷子夹出蟹肉,蘸点酱油,再配些饭,就一口吃进肚子里去了。

但我的吃法与他们截然不同。我喜欢把蟹肉挖出来,放在蟹斗里,并且要将肉挖得一点不剩,才肯罢休。待到全部挖完,便在蟹斗中倒上酱油,拌一下,一小口一小口地配着饭吃。记得小时候,我还把蟹肉藏在蟹斗的两个角里,着妈妈说把蟹肉都吃完了。现在想起来还会笑出声来呢。吃完饭,肚子饱了,可蟹肉还有余,我便白口吃下它们,但每次都被咸得不行,想着下次一定要少放点酱油。可是到了下次,我又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其实我最爱吃的还是蟹脚,将上部分轻轻一转,拨出,一大条完好无损的蟹肉就出来了。一口下去,鲜香满溢,大大的满足感顿时塞满了我的心。但有时候没有成功,就也只好用筷子剔出肉来细细地吃了。

有蟹的日子,一家人与蟹斗,其乐无穷。

《螃蟹的生意》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经常感到孤独,有些人在孤独的时候会悲伤难过,灰心失意,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致。我们应当学着享受孤独,在孤独之中寻找快乐。全文含义:讲述了一只失去了伙伴的小螃蟹如何战胜孤独的故事。小螃蟹喜欢的邻居小青蟹为了寻找更好的住所而离开了,小螃蟹陷入了孤独之中,他的生活似乎只剩下漫无目的的寻找和无尽的等待。可是,他的善良驱使他帮助小纸鸟恢复生机,给狮子剪头发,帮助狮子恢复往日的神威,为救掉进土坑的小乌龟不惜失去自己的大钳子,他甚至还用废弃的可乐罐敲出美妙的旋律,给大家带来欢乐。

相传几千年前,人类的祖先已经在江南的陆地上定居栖息,从事捕捞水产和农垦耕作,一代又一代含辛茹苦地创建出一个鱼米之乡。由于江南地势低洼,雨量充沛,经常易闹水灾。

有时虽然丰收在望,可是,江湖河泊里却冒出了许多爱朝亮光爬行的甲壳虫,双螯八足,形状凶恶可闯进稻田偷吃谷粒,还用犀利的螯伤人。荆蛮先民吓得畏如虎狼,称这种虫为夹人虫,不等太阳落山,就早早关上大门。

后来,大禹到江南开河治水,派壮士巴解到水陆交错的湖区域督工,带领民工开挖海口河道。入夜,工棚口刚点起火堆,谁知火光引来了黑压压的一大片夹人虫,一只只口吐泡沫像湖水般汹涌而来。

大家要紧出来抵挡,工地上激起了一场人虫大战。不多时,夹人虫吐出的泡沫,直把火堆湮息,双方在黑暗中混战到东方发白,夹人虫早才纷纷退入水中。可是好多民工被夹伤的夹伤,夹死的夹死,血肉淋漓,惨不忍睹。

夹人虫的侵扰,严重妨碍着开河工程。巴解寻思良久,想出了一个办法,叫民工筑座土城,并在城边掘条很深的围沟,待等天晚城上升起火堆,围沟里灌进沸腾的开水。夹人虫席卷过来,就此纷纷跌入沸水沟里烫死。沟里虫的尸体越积越多,便用长挠钩起来,继续灌放开水作战。

烫死的夹人虫浑身通红,堆积如山,发出一股引人开胃的鲜美香味。巴解闻着后,好奇地取过一只细看,把甲壳掰开来,一闻香味更浓。他想:味道喷香扑鼻,肉不知能不能吃?便大着胆子咬一口。谁知牙齿轻轻嚼动,嘴里觉味道鲜透,比什么东西都好吃。

巴解越吃越香,一下把一只夹人虫嚼到肚里,接连又吃一只。大家见他吃得津津有味,胆子大的民工也跟着吃起来,无不大喜说:"大家来吃夹人虫,味道香极了!"

于是,民工们都随手俯捡而食,把一大堆夹人虫全都消灭到“五脏殿”里。当地的百姓获悉后,也就纷纷捉拿夹人虫吃,又很快传遍四面八方。

从此,先民们都不怕夹人虫了,被人畏如猛兽的害虫一下成了家喻户晓的美食。大家为了感激敢为天下先的巴解,把他当成勇士崇敬,用解字下面加个虫字,称夹人虫为蟹,意思是巴解征服夹人虫,是天下第一食蟹人。巴城就是为了纪念巴解而名的。巴城出产的大闸蟹,由此而名扬四方,久享盛誉。

扩展资料:

食用禁忌:

1.虚寒人士不宜吃

2.皮肤敏感人士不宜吃

3.胆固醇过高人士不宜吃

4.孕妇不宜吃

5.切忌半生熟吃

6.切忌吃蟹心,蟹的双鳃之间有一个六角形的白色蟹心,虚寒人士不宜。另外,但凡内脏都不宜吃,因内脏积聚重金属,多吃易中毒。

7.切忌以啤酒送蟹

8.不能和冰冷食物一起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闸蟹

杀人 蟹杀人

与乌鸦故事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常言道,做人应该看清自己的位置,自己是平凡的,就别妄想有一天会变成天才,做那些不着边际的白日梦。但又有几个人与生俱来就是天才呢?那些被称之为“天才”的人,大多数本身也是平凡的,他们唯一比我们多的,就是敢于挑战自我。 乌鸦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着鹰的样子捕羊,虽然失败命丧他乎,但是它真的忘记自己是什么了吗?不,不是,它没有忘记自己叫什么,只是它敢于去挑战,乌鸦如此,更何况是人呢? 荆轲刺秦王,明知此行路途艰辛,凶多吉少,但他仍旧含着满腔爱国情怀,毅然踏上征途……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他的壮志,他的勇气,他的毅力,永远像一把砺剑,冲向最前。 我记得有人对我说过“不试怎么知道结果。”的确,我们不曾去尝试,又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许多人总是满足于现状,没有新的追求,还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什么环境太平凡,什么生活太单调,什么自己太无能……而这些往往是遏止自己的屏障。 自己最大的对手,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往往我们总是把自己封锁在精神的城墙内,不去创新,不去挑战,认为自己并不具有创新的能力,陶行知有句话:“处处是创造之地,天天是创造之时,人人是创造之人。”我们总是把自己装在旧思想旧伦理的盒子里,听惯了别人对事物的定义,没有一点挑战的创新,这种传统的意识似乎早已在我们的生活里根深蒂固。但是乌鸦冲破了守旧的枷锁,勇敢的挑战自我,这一点,我们应该勇于学习。 我时常这样告诫自己,微笑着面对一切,别在乎结果怎样,只要做到无怨无悔,就行了,是的,结果固然重要,但是过程才是不变的真理。 乌鸦虽然没有成功,荆轲也未能凯旋而归,但是他们却毅然挑战,这种气概,是深藏心底的永恒。 挑战,生活处处有挑战,要创新自己的生活,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就要勇于挑战,敢于创新。

寓意:条条大路通罗马,达到一个目的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完成。延伸:遇到问题时多角度思考,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怎么写:寓意就是论点,思考一下可以支撑该观点的故事、事实做为论据,也就是举几个例子。其实写这篇议论文就是个例子,可以围绕“条条大路通罗马”来写,也可以围绕“吸管干净,石头脏”的角度来完成。以上,如有帮助,烦请采纳O(∩_∩)O~

近日看到这样一则故事:一只鹰抓了一只羊,这时,被一只乌鸦看到了,乌鸦想学鹰抓羊,但由于能力不够,结果又被牧羊人抓到了。看完之后起初令我忍俊不禁,觉得这只乌鸦真是够呆的。过后一想,也不完全是那么回事,不禁从中咀嚼出一番滋味来。这只乌鸦学鹰抓羊的时候,可能想表示自己的勇气和能力,殊不知其实是盲目的逞一时之勇。鹰抓羊之所以能够成功,因为它抓了羊之后有那个力气把羊快速带走,也许还能腾空而起,它有那个力气,也有那个速度,牧羊人就算看到也只能干瞪眼。乌鸦呢,没有雄鹰的爪力,翅膀也不像老鹰那样有三尺来长,能够快速起落,眼睛更不用说象鹰那样能从高空窥查到地面的风吹草动。如何跟鹰比抓羊呢?更何况,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除了找准捕捉猎物的时机之外,还要提防好伺机埋伏你的人,以给自己留一条逃跑的路。乌鸦的视力当然不如老鹰,不能捕捉到牧羊人的埋伏,结果只能被牧羊人抓走。这怪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没有搞清楚自身的情况,盲从他人,逞一时之勇,走了一条不适合自己的路,结果当然得不到预想的结果。我们生活中又何尝没有类似这只乌鸦的人呢?近日从报纸获悉,很多学生看到明星的光芒四射,都去报考电影等艺术类专业,梦想着当明星,结果报考人数远远超出了不少学校的招生人数,接下来的当然是大多数人没考上,白白浪费了不少时间和各种上各种补习班等的学费。不是说当明星不好,关键是看是否适合自己的情况。艺术类院校的学费都很高,动则每学年几万元,这对大多数考生的家庭来说,未必支付的起。再说了,那么多人报考者,难道都是有艺术天分或者对艺术感兴趣的吗?也未必吧,突然冒出这么多有艺术天分的人,实在令人难以相信。现在社会上那些艺术辅导班,虽然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并不能把没有艺术天分的人培养成有很强艺术天分的人。而艺术是需要天分的。更何况不少人是抱着作明星的想法来报考的,其实不是真正对艺术感兴趣,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个对自己所学的东西不感兴趣的人,很难出大成就。结果到头来发现自己不适合搞这个专业,已经浪费了四年多的宝贵时光,实在是可惜!我们讲要因才施教,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特长,未必一定要往某一条路上挤。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走自己该走的路,成功的可能性才更高,也才能走出一条光辉大道来。反之,一味的看到别人怎么怎么好,跟着别人学,不看清楚自己的情况,就有可能浪费时间,陷入困境,甚至有可能一事无成。其实,老鹰本身就是生物链上比较高级的一环,它有能力捕捉羊,这也是它在生物链上的固有位置。而那只乌鸦,本来在生物链上,就是吃一些植物和腐烂的小动物之类的,大家各有所职,都是大自然生物链中重要的一环。都有其存在的价值,缺了谁都不行的。我们生活中也是这样,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社会的每行每业都是重要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如果大家都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走最适合自己的路,就能够使社会各行各业走出更多的状元来,这样岂不是社会和个人双赢?何必一定要学别人走路呢?坚定自己,根据自己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路,才能走出属于自己的那一片蓝天。还有一点要说的是,其实那只乌鸦开始可能是有点堂吉诃德斗风车似的勇气的,这点倒是值得肯定。有勇气毕竟是好事,但是只靠勇气,不实事求是,就是逞匹夫之勇,又岂能成功?事实上,如果乌鸦想要学老鹰抓羊,可以先看清自己的弱点,然后再加强锻炼,也许有一天,基因变异,终于能够和老鹰一样强大,那时候倒是可能完成梦想。当然,这只是假设,事实上,乌鸦想要和老鹰一样强大,是不大可能的。但是从人生的角度来说,倒是有借鉴意义。如果某人真正对某个行业感兴趣,而现在又不具备条件进入的话,也许暂时可以锻炼那方面的能力,而慢慢的水到渠成也是有可能的,而且机会永远等着有准备的人,先做准备,到时候才能抓住机遇,这点是乌鸦给我们的另外一点启事。但愿我们都能做一只聪明的乌鸦。

从前一个阴郁的子夜,我独自沉思,慵懒疲竭, 沉思许多古怪而离奇、早已被人遗忘的传闻—— 当我开始打盹,几乎入睡,突然传来一阵轻擂, 仿佛有人在轻轻叩击,轻轻叩击我的房门。 “有人来了,”我轻声嘟喃,“正在叩击我的房门—— 唯此而已,别无他般。” 哦,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萧瑟的十二月; 每一团奄奄一息的余烬都形成阴影伏在地板。 我当时真盼望翌日;——因为我已经枉费心机 想用书来消除悲哀——消除因失去丽诺尔的悲叹——因那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美丽娇艳—— 在这儿却默默无闻,直至永远。 那柔软、暗淡、飒飒飘动的每一块紫色窗布 使我心中充满前所未有的恐怖——我毛骨惊然; 为平息我心儿停跳.我站起身反复叨念 “这是有人想进屋,在叩我的房门——。 更深夜半有人想进屋,在叩我的房门;—— 唯此而已,别无他般。” 很快我的心变得坚强;不再犹疑,不再彷徨, “先生,”我说,“或夫人,我求你多多包涵; 刚才我正睡意昏昏,而你来敲门又那么轻, 你来敲门又那么轻,轻轻叩击我的房门, 我差点以为没听见你”——说着我拉开门扇;—— 唯有黑夜,别无他般。 凝视着夜色幽幽,我站在门边惊惧良久, 疑惑中似乎梦见从前没人敢梦见的梦幻; 可那未被打破的寂静,没显示任何迹象。 “丽诺尔?”便是我嗫嚅念叨的唯一字眼, 我念叨“丽诺尔!”,回声把这名字轻轻送还, 唯此而已,别无他般。 我转身回到房中,我的整个心烧灼般疼痛, 很快我又听到叩击声,比刚才听起来明显。“肯定,”我说,“肯定有什么在我的窗棂; 让我瞧瞧是什么在那里,去把那秘密发现—— 让我的心先镇静一会儿,去把那秘密发现;—— 那不过是风,别无他般!” 我猛然推开窗户。心儿扑扑直跳就像打鼓, 一只神圣往昔的健壮乌鸦慢慢走进我房间; 它既没向我致意问候;也没有片刻的停留; 而以绅士淑女的风度,栖在我房门的上面—— 栖在我房门上方一尊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 栖坐在那儿,仅如此这般。 于是这只黑鸟把我悲伤的幻觉哄成微笑, 以它那老成持重一本正经温文尔雅的容颜, “虽然冠毛被剪除,”我说,“但你肯定不是懦夫, 你这幽灵般可怕的古鸦,漂泊来自夜的彼岸—— 请告诉我你尊姓大名,在黑沉沉的冥府阴间!” 乌鸦答日“永不复述。” 听见如此直率的回答,我惊叹这丑陋的乌鸦, 虽说它的回答不着边际——与提问几乎无关; 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从来没有活着的世人 曾如此有幸地看见一只鸟栖在他房门的面——鸟或兽栖在他房间门上方的半身雕像上面, 有这种名字“水不复还。” 但那只独栖于肃穆的半身雕像上的乌鸦只说了 这一句话,仿佛它倾泻灵魂就用那一个字眼。 然后它便一声不吭——也不把它的羽毛拍动—— 直到我几乎是哺哺自语“其他朋友早已消散—— 明晨它也将离我而去——如同我的希望已消散。” 这时那鸟说“永不复还。” 惊异于那死寂漠漠被如此恰当的回话打破, “肯定,”我说,“这句话是它唯一的本钱, 从它不幸动主人那儿学未。一连串无情飞灾 曾接踵而至,直到它主人的歌中有了这字眼—— 直到他希望的挽歌中有了这个忧伤的字眼 ‘永不复还,永不复还。’” 但那只乌鸦仍然把我悲伤的幻觉哄成微笑, 我即刻拖了张软椅到门旁雕像下那只鸟跟前; 然后坐在天鹅绒椅垫上,我开始冥思苦想, 浮想连着浮想,猜度这不祥的古鸟何出此言—— 这只狰狞丑陋可怕不吉不祥的古鸟何出此言, 为何聒噪‘永不复还。” 我坐着猜想那意见但没对那鸟说片语只言。 此时,它炯炯发光的眼睛已燃烧进我的心坎; 我依然坐在那儿猜度,把我的头靠得很舒服, 舒舒服服地靠在那被灯光凝视的天鹅绒衬垫, 但被灯光爱慕地凝视着的紫色的天鹅绒衬垫, 她将显出,啊,永不复还! 接着我想,空气变得稠密,被无形香炉熏香, 提香炉的撒拉弗的脚步声响在有簇饰的地板。 “可怜的人,”我呼叫,“是上帝派天使为你送药, 这忘忧药能中止你对失去的丽诺尔的思念; 喝吧如吧,忘掉对失去的丽诺尔的思念!” 乌鸦说“永不复还。” “先知!”我说“凶兆!——仍是先知,不管是鸟还是魔!是不是魔鬼送你,或是暴风雨抛你来到此岸, 孤独但毫不气馁,在这片妖惑鬼崇的荒原—— 在这恐怖萦绕之家——告诉我真话,求你可怜—— 基列有香膏吗?——告诉我——告诉我,求你可怜!” 乌鸦说“永不复还。” “先知!”我说,“凶兆!——仍是先知、不管是鸟是魔! 凭我们头顶的苍天起誓——凭我们都崇拜的上帝起誓—— 告诉这充满悲伤的灵魂。它能否在遥远的仙境 拥抱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纤尘不染—— 拥抱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美丽娇艳。” 乌鸦说“永不复还。” “让这话做我们的道别之辞,鸟或魔!”我突然叫道—— “回你的暴风雨中去吧,回你黑沉沉的冥府阴间! 别留下黑色羽毛作为你的灵魂谎言的象征! 留给我完整的孤独!——快从我门上的雕像滚蛋! 从我心中带走你的嘴;从我房门带走你的外观!” 乌鸦说“永不复还。” 那乌鸦并没飞去,它仍然栖息,仍然栖息 在房门上方那苍白的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 而它的眼光与正在做梦的魔鬼眼光一模一样, 照在它身上的灯光把它的阴影投射在地板; 而我的灵魂,会从那团在地板上漂浮的阴暗 被擢升么——永不复还!

与鞋子故事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以前的鞋子只有左脚!?10个关于鞋子的有趣事实 远古时代的埃及人穿上了第一双鞋,发展至今已有各式各样的款式,除了让人们能舒服走跳,也是造型的一部份。然而,在这漫长的鞋子历史当中,有些有趣的事实与纪录,你可能从来都不知道!一起来看看吧: 1. 最早用来量鞋子尺寸的东西是「麦粒」 Source: 西元1300年左右,英国人发明了史上第一个制量鞋子的「鞋码制度」,不像我们现在用公分、吋去区分鞋子的size──英王爱德华二世时代宣布全国上下使用「麦子」换算鞋子尺寸,以「3颗麦粒长度=1英吋」作为长度标准。 2. 男人比女人更早穿上高跟鞋 Source: 高跟鞋的发明其实是为了因应骑马这件事,在中世纪,高跟鞋象徵的是权力,所以你大概可以从中看出古代男人地位远大于女人的事实。 3. 以前的鞋子只有左脚 你可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觉得想到就感到痛,但这是真的!一直到1818年,鞋子才分成左右脚生产,第一双这样的鞋子生产于费城,直到这个历史性的突破之前,两脚鞋子都长一样,都是「直」的,不像现在为了符合左右脚脚型,而将鞋底做成符合人体工学的曲线。 4. 有史以来最贵的鞋子是…… 是这双鞋。出于1939年版本的《绿野仙踪》、桃乐丝脚上的这双红鞋子,这双鞋历经60年历史,最终在2000年时以美金66万(换算成新台币约为两千万)成交。 5. 女人爱蒐集鞋子是有科学根据的 根据《Footnotes: On Shoes》作者Suzanne Ferriss所述,女人对于鞋子的痴心,其实是有科学根据的,当我们买下鞋子时,这个动作会触发大脑的前额叶皮层,这个位置管理「蒐集行为」,把买鞋和蒐集动作连在一起,进而养成蒐集鞋子的习惯。 6. 女人的高跟鞋平均高度没有想像中高 Source: 根据购物网站的统计,爱穿高跟鞋的美国女人,在2013年到2014年之间买的高跟鞋,其实没有我们想像中的高!从图表中可以看出,美国境内鞋跟最高的是波多黎各女人,大约7-8公分,最低的是堪萨斯州,平均鞋高5公分。 7. 梦到鞋子代表你脚踏实地 如果你梦到鞋子,代表你正在脚踏实地过人生,坚持自己的梦想。 8. 历史上有很多鞋子其实很致命 Source: 16世纪时,当时贵族女人会为了刻意彰显自己的阶级地位,穿上高到不行的鞋子,这种鞋子其实根本不能拿来穿,穿

鞋子虽然难登大雅之堂,但它却是脚的保护神,是人皆有之的。就连穷的叮当响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有一双又大又破的拖鞋。在这个地球上,只要有人的足迹,就有它的踪影。它虽然貌不引人,但有时它能主宰喜怒哀乐。我和鞋子就发生过啼笑皆非的故事。 我一向对皮鞋情有独钟。因为它漂亮,华丽,显得气派十足。穿上去特别淑女。我有一双金色的皮鞋,我对它青睐有加。就因如此,这双鞋恃宠而骄,恶作剧了一会,记得那次: 我们一家去上海玩,我心想;上海可是个大城市,我一定要穿我的“宝贝金”,好好去亮一回。在上海走了半天以后,我的“宝贝金”露出了狰狞的面目,我突然感觉皮鞋的`两边都在朝中间挤压过来。我每走一步,脚趾就痛苦呻吟,我体会到了十指连心切肤之痛,这种感觉与我紧跟不舍,如同一群蚂蚁啃着我的骨头,那十根脚趾还真是生死与共的“好哥们”,紧紧地抱在一起,变成畸形。哎呦!我那个痛苦呦!真是苦不堪言! 晚上,回到宾馆我抱着我那双可怜的脚兄弟,呜咽起来,只见,它们如同老太婆的脚不堪入目,可怜巴巴的。而爸爸却在一旁冷嘲热讽,幸灾乐祸:“哇哈哈,笑死我也,小丫头真是活该,叫你臭美,这下吃苦头了吧?”…… 凉鞋虽然好看,但也要穿对场合,那才是正道,不然我就是最好的反例。这样,往往会发生诙谐尴尬,妙趣横生的故事。

鞋子的故事           那还是在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一段关于鞋子的往事至今不能忘怀。  那天午休铃响过之后,我和同学们都陆续进了教室,不知怎么十几分钟过去了,我仍然没有入睡,直到看到王德祥老师的身影在教室的窗前经过,要到教室里来,我才慌忙在课桌上趴下。  听脚步声分明是朝我这个方向走来,而且在我跟前停了下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难道王老师发现了我没有入睡,要叫我出去,还是我做错了什么事情。正当我眼看着地下,胡思乱想的时候,只见老师的一只手向我的脚下伸来,我不敢动,也不敢出声,只见老师的手轻轻地把鞋子从我的脚上卸下来,拿出了教室。  我想起来了,由于天气热,汗气大,班上昨天公布了在教室一率不准脱鞋子的规定,由于家里穷,我的鞋子早已破了,其中一只鞋子已经开了帮,根本掂不上去了,我后悔当时不该踮着脚尖,让脚后跟和鞋底有了距离,老师一定是根据班上规定,把我的鞋子没收了。  下课怎么办呢?怎样去向老师承认错误,老师会怎样处罚我,同学们会怎样嘲笑我,我理不出个头绪来。  临到快下午休课的时候,王老师又来到教室,我仍然趴在桌子上,瞪大眼睛看着地下,一动不敢动,王老师又在我的桌前停下来,我听到自己的心通通地跳,不知道老师会怎样整治我。但是我忽然看见王老师把我的鞋子全部补好放到了我的脚下、、、、、、 我很多年了,自己也曾经有过钱,也曾经当过干部,我曾经想过当面给王老师致谢,曾经想过给王老师买皮鞋,但是总觉得有些不合适,都没有做,也时常见到王老师,总难以启齿。  今天,我给贵刊写了这篇小文,借贵报一角,以向王老师,向对学生们抱着拳拳之心的所有老师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9�rsca

鞋的历史,已相当久远。古称鞋为 (音榻)、 (音洒)或履。大约在5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就出现了兽皮缝制的最原始的鞋。3000多年前的《周易》已有履字。《诗经》上“纠纠葛屦,可以履霜”里的“屦,就是一种比较简陋的用麻、葛编成的鞋。 在外国,人们常用脱鞋子的方式来表示对上帝的尊敬。据 《圣经》载,上帝出现在摩西面前时,摩西就脱下鞋子,赤足走路,表示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廉卑和虔诚的心。后来,信徒们必须脱下鞋子进圣殿朝拜。尼泊尔人有种奇特的“鞋子告别”。每当送亲友上路远行时,都要赠送一双精制的鞋子,表示前程似锦。在古代西方的一些国家,鞋子代表权力。结婚那天,新娘的父亲要把他的鞋子向新婚女丢过去,表示父权已转移为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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