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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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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论文

论文这种原创的东西你用100个积分有可能求到吗?起码要花上几百块钱,才会有人给你写的,这样单纯的用积分,你是永远求不到的。。给你找这两篇资料是让你参考。浅谈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字数:3868 字号:大 中 小 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目前阶段我国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 一、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 1、我国目前的弱势群体,从规模和劣势程度上首先当推贫困群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财富不断增长的同时造成了新的贫困群体:城镇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停产或半停产企业的职工。据社会统计专家朱庆方测算,城镇贫困人口约有3000万人,贫困面为8%左右。再加上我国农村的8000万贫困人口,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而有关专家估计的弱势群体规模在1?郾4-1?郾8亿人左右,因此贫困群体构成了我国弱势群体的主体。其次是残疾人群体。再次是老年群体。此外,我国还有一些正在形成中的弱势群体,例如单亲家庭,其中多数是由妇女与孩子组成的;犯罪及处于犯罪边缘的青少年;戒毒者群体;劳改犯的子女;居无定所、无固定职业的城市流动人口等。 2、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我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可用一组数据说明: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每年还要出现数百万的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由于很多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非农产业谋生技能,加之征地补偿中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面临较大困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至今已向社会释放出下岗职工约3000万人。此外,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 3、要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给予帮助或支持。不管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原因,目前社会弱势群体依赖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其弱势地位,尽管他们并非不想改变上述困境。在资本发展的早期,社会强调自由竞争,“适者生存”,人们更多地将弱势群体的贫困处境归咎于个人原因,社会对弱势群体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这种状况后来发生了重大转变,人们更多地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他们形成的原因,人们认识到外力的帮助和支持应成为改善、改变他们的状况的主要力量。当然,现代意义的社会支持不是一种被动的帮助或施予;它强调借助外力的支持,同时以通过与弱势群体成员自身的力量的结合,提升社会弱者的能力,增加他们社会参与的机会,从而达到改变他们弱势处境的目的。这便是现代社会工作所强调的“助人自助”理念的具体体现。 二、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意义 1、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目前最大的障碍就是贫富的分化,贫富分化严重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矛盾,随时可能引发冲突而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以平衡社会财富,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和扶助,促进社会的公平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又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底线。 2、是在对我国改革开放历程回顾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的改革开放是由经济动因开始的,但我们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如社会保险制度滞后于企业改革,“三农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建设中重视城市形象和房地产开发商利益轻视拆迁居民利益和失地农民利益,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等等。现在我们逐渐意识到,改革开放应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并重,要实现这种全面发展,将我国由解决温饱问题的低水平共同富裕建成全面小康的高水平共同富裕,保护弱势群体必然刻不容缓。 3、是人权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大趋势的要求。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人权问题一直是西方国家为难中国的一个攻击点。“社会条款”与国际贸易挂钩已成为WTO新一轮谈判中的焦点问题。从国际贸易发展的大趋势来看,也确确实实是日益关注人权,特别是工人的权益。身处世界贸易圈内的中国,当然要服从这一大趋势,重视人权,保护人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包括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等,应该是我们保护人权的当务之急。 三、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几点措施 1、重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尽快建立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覆盖面小、负担重、城乡“二元化”等问题,即便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解决的只是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确定的最低营养需求问题,而事实上,相当多的贫困人口需要的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这一体系至少应涵括以下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建立贫困人口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三是制定贫困家庭子女享有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相关政策(可通过教育补贴或教育费减免等手段);其次针对遭遇天灾人祸的贫困人口,还有必要建立紧急救助机制。 2、迅速、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社会保险并非以弱势群体为中心,但社会保险通过向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险、疾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有效地解除了国民的后顾之忧,并为避免受保者沦为弱势群体创造了条件。因此,必须摒弃只要社会救助不要社会保险或者只重贫困救助而忽略社会保险的倾向,根据现实国情和就业格局新变化,在完善现行制度的条件下迅速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制度(据国家统计局调查,1999年只有36?郾6%的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1?郾8%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这与发达国家有着巨大差距);二是尽快全面推进医疗制度改革(2001年底我国医疗保险的覆盖人口还不到20%,城乡社会均存在着低收入家庭有病不敢医、部分居民因病致贫的现象);三是从速确立并强制推广工伤保险制度。 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首先应建立固定的财政拨款制度。政府应该承担着保护弱势群体和主导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当然责任,因此政府应当明确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投入比重,并明确相应的增长机制,并且要强化征缴管理,提高基金收缴率。其次是要明确界定企业的责任。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应当按照一个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范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应当承担的基本养老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是要落实个人承担的责任。就是要让劳动者分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比如征收个人社会保险费,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对相关社会福利收取服务费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及制定遗产税、赠与税、特别消费税制等措施来适度调节国民个人收入分配,让先富起来的居民更多地分担一些社会保障责任。四是要引导社会各界分担相应的责任。 4、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并重视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权益。据统计,我国目前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其中农村占8000万。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城市流动人口达1亿多人,但城市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的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在此背景下,要真正保护农村居民中的弱势人口并促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免于沦为弱势群体,就有必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三是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首先应保障他们获得相当于自己劳动价值的工资收入,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此外应该尽快将尽可能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工伤保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问题。 5、要为弱势群体铸就刚性的权益保护网。法律是弱势群体权益得以保障的根本所在,应该从立法、执法、普法及法律援助等多角度入手,为弱势群体铸就刚性的权益保障网。尤其是政府要带头杜绝在保障合法权益方面的“行政不作为”现象,要积极组织公益性普法讲座,强化弱势人员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诉讼意识,引导和鼓励弱势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作为司法部门,要把弱势群体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同时也应该看到弱势群体的需要是双重的,他们不仅需要经济或法律帮助,而且需要精神上的尊重和理解。 6、加强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源和职业教育的措施。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为弱势群体创造各种职业学习机会。政府应加大实施知识富民的力度,建立贫困地区农民享受真正的义务职业教育制度,围绕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增强农村劳动力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知识的能力;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支付转移力度,并应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基础卫生和基础电信服务方面。二是加强下岗职工的创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首先要增加贫困群体再就业培训支出,以加强免费培训城市贫困无业人员,提高再就业能力;其次在挖掘就业机会的同时,做好对贫困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另外还可设立政府基金,实行小额贷款担保,帮助其获得小额创业贷款。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与完善字数:3319 字号:大 中 小 一、弱势群体的特征与范围 1、弱势群体的特征。 (1)经济上的低收入性,是弱势群体的首要特征。社会弱势群体通常都是经济上的低收入者,其经济收入低于社会人均收入水平,甚至徘徊于贫困线边缘。造成一部分社会成员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上的低收入也造成了弱势群体的生活脆弱性,一旦遭遇疾病或遭遇到其它灾害,他们很难具有足够的承受能力。 (2)生活上的贫困性。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决定了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既表现为生活水平的质量低下,也表现为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在其消费结构中,绝大部分或全部的收入用于食品,即恩格尔系数高达80-100%。 (3)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弱势群体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底层,他们的政治参与机会少,对于政治生活的影响力低。而弱势群体由于“远离社会权力中心”,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难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时,这也意味着弱势群体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或者很难迅速摆脱自身的困境,解决自己的问题。 (4)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由于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和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使得他们在社会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社会群体。他们的职业技能缺乏市场竞争力,或者已经失去年龄优势,因而没有职业安全感,收入较低且不稳定,对生活前途悲观,心理压力巨大。同时,由于弱势群体在政治上的低影响力,他们有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和较为强烈的受挫情绪,在社会生活中缺乏社会支持感,在心理上难以自我调适,进而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 (5)在维护权益方面的弱势。如进城的农民工的权益常常得不到较好的保护;在个人能力与占有信息、资源方面的弱势,如“三无”人员的能力缺陷,城乡贫困人员的信息与资源占有方面的缺乏。 2、弱势群体的范围。 现阶段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状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贫困者群体。在中国长期的二元体制下,由于国家对城市居民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和倾斜政策,使得贫困现象主要发生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社会救济的对象只占到城市总人口的1%。但是,随着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宏观利益格局的重新整合,城市贫困现象开始出现并且日益严重。 (2)失业者群体。由于产业结构变化,90年代中期以来在中国城市中开始出现大量下岗职工,许多人生活出现困难,还有部分退休和失业人员的生活也有困难。2000年我国的城镇综合失业率为%,2001年估计则会上升为%。而随着下岗与失业的并轨,我国的失业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3)残疾人群体。由于其自身的生理缺陷,这一群体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就业困难,生活贫困。目前全世界大约有5亿多残疾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0%左右。我国有残疾人5164万。在残疾人群体中,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的一部分人在福利企业就业,但是收入较低;而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则只能依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据统汁,我国目前70%的残疾人的经济来源是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 (4)老年人群体。老年人群体是一种年龄弱势群体,也可以说是一种生理性弱势群体。其中,独居的高龄老人、无自理能力的老人更是成为明显的弱势群体。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到上个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0%,中国人口老年化的速度之快,高龄人口之多,都是世界人口史上前所未有的。这个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主要依靠退休金生活,或者依靠家人实现保障。作为社会弱势群体,老年人群体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二、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政策 1、强化政府的社会政策支持。 (1)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给予政策倾斜和提供公平就业机会等,并且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政府有责任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在立法方面,要实现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立法的体系化,包括立法形式体系化和立法制度体系化。从广义上说,社会弱势群体立法保护体系由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妇女和儿童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所构成。从狭义角度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核心,在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基本法的作用。现在突出的立法任务是抓紧制订社会保险法,修改劳动法典,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立法。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应围绕着权利保障展开,在机会、能力和物质帮助方面给社会弱势群体以保护。 (2)政府还要有其它社会政策对弱势群体提供政策支持。如美国政府的弱势群体保护行动是一项寻求推进社会公平价值的法律设计,公共机构通过对弱势群体保护行动的计划、政策和法律服从,承担起执行这些法律规章的责任。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反对就业雇佣歧视,而且要求雇主、工会和就业咨询服务机构采取积极的行动步骤,通过准备和实行弱势群体保护行动计划,来减低社会中存在的弱势集团成员不能充分被代表或雇佣的状况。 2、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是保障公民因工伤、疾病、失业和年老收入减少或丧失时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基本生活所需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要完善保险立法以全面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关键一步。 拓宽工伤保险范围,保障农民打工者的权益。工伤保险的宗旨在于对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而丧失劳动力者,给予工资补偿、医疗保健护理、伤残补偿及生活照顾。现实生活中,一些厂家在聘用农民工时根本就没有参与工伤保险,一旦出现了伤亡事故,便与农民“私了”,厂家逃避了责任,而带给打工者的可能是一辈子的苦楚。因此,立法应扩大工伤保险的范围,强制一切企业都必须参与工伤保险,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在立法中应确立起全面的失业保险体系。首先,我们要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失业登记制度,明确标准,扩大范围,力争让每一位失业人员都能登记在册,减少“隐性失业”的人数;其次,我们要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负起责任,共同分担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任务,以防患于未然。 探索适合农村发展水平的养老保险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的责任一直在于家庭,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许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如果让一对农村夫妇赡养四个以上老人,将会不堪重负,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试点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譬如在农村税收中提留养老保险费,初步建立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未来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能得到社会保障。 (2)完善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也叫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者给予物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的体现,社会救助的基本功能是济贫与救灾。在我国,“贫者”指广大城乡贫困者,据有关资料统计,这一群体的人数已达5000多万。救灾,主要针对自然性弱势群体而言的,据有关学者统计,我国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受损的人口在2亿人以上,救灾扶助始终是一项任务。 (3)发展专门性社会福利事业,保障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发展。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团体举办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之外的各种福利事业与公共服务。它包括公共性福利事业和专门性福利事业,其中后者是国家与社会对于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特别社会保障的体现。通过统一立法,真正体现社会福利的普遍性原则,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福利待遇差异,建立起统一协调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使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同等的对待,不但要在物质上,而且要在精神上真正满足“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求。通过强制立法规划,保障社会福利事业有充足的资金来源。(4)完善社会保障争议解决程序。当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受到侵犯时,应当有简单快捷的法律途径获得救济,包括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社会保障所涉及的内容通常与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相关,如养老金、最低生活补助费等,在解决社会保障争议时,必须考虑到他们的境况,应当尽可能地使受害的弱势者能通过最简单便捷而且收费低廉的程序获得救济。用现行的司法程序法来解决社会保障争议,成本过高,不利于切实地保护弱势者的社会保障权。建议这类问题主要应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受害者的申请费用,只有这样,才能让弱势群体切实有效地得到社会保障。 3、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支持作用 “第三部门”的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国家出现的,它以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为研究对象。9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又兴起了一场创建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民众创建了各种团体、基金会和类似组织,它们以开展人道服务、促进基层社会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等长久以来似乎为政府所忽视的目标为己任”。它既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私营组织,具有志愿性、非营利性和自治性等特征。第三部门可以填补政府机构与个人需求之间的空白,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整合和公民的政治参与,可以“成为合作、关心、精神生活和智能创造的蓄水池”。新时期我国在建立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中,要大力发挥第三部门和社会志愿者的支持作用。如鼓励创建各种民间团体,设立基金会,以及发展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保护和服务的慈善机构。 在司法保护方面,必须解决一个突出的问题:诉讼成本过大的问题。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贫困使其难于支付昂贵的诉讼成本,当权益被侵犯时因没有能力支付昂贵的诉讼成本而无法寻求司法的保护,如此司法对弱者的保护只是一种可能性却不能转化为现实性。所以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就应该在简化程序和减少诉讼成本方面探索出路。国外的“小额诉讼”经验值得借鉴,同时要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为社会弱势群体寻求司法保护提供社会支持。 总之,能否有效地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支持问题,使得他们都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不仅事关中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也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实现长期高效有序的发展。因此,只有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网络,从政策和制度上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和社会保护问题,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政治风险,促进社会发展。

二十年发展变迁!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经历了哪些重要阶段?工保网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文件内容: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652万人,比上年增长。如此庞大的数字注定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角色,长期备受社会关注。事实亦是如此,“农民工”这一敏感词汇一直是国家与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有关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的热点事件更是每每掀起舆论热潮。

目前,当下国内的农民工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一般;农民工流动性大,无法有效缴纳社保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国家近年来持续保持着相关政策的完善与推进,如:农民工全面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社保全国联网、建筑农民工转型建筑产业工人等。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加快了农民工合法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进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条件也有了显著提高。

相较改革开放之初,甚至“农民工”这一群体形成之初,国内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条件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么,追溯过往,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政策历程?以时间与阶段特征区分,主要分为:起源初始、初步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发展三大主要阶段。

1

80年代

政策初起源初始阶段

国内“农民工”群体的出现源自于80年代初。当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后出现大量过剩劳动力,这部分人员开始规模化的向城市涌入,成为早期农民工的雏形。当时,国家的回应是拒绝农民工出现,政策全面限禁农民自有流动、自由择业。

这样的政策原因既有历史因素,也与当时国内经济发展形式有关:轻工业发展缓慢,多项事业没有得到有效发展,国内就业机会远远无法满足当时的就业人数。相关数据统计,1979年,全国城镇闲置劳动力达到200多万人,一旦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更是雪上加霜。

契机出现

虽然中央限制农民进城务工,但在经济规律作用下,农民仍然自发涌向城镇。尤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调整轻重工业发展战略,城乡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方面,农村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开始提高,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也开始再次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镇;另一方面,1983年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认为农民可以进城务工,这对城乡发展有促进意义。

故此,1984年,国家一号文件首次允许农民在自行解决口粮后进城务工经商。

2

1984-2010

政策初步形成与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可以看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的初步形成与发展阶段。国家逐渐开始重视数量巨大的农业劳动力对于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国内现代化建设的作用,一些初步保障农民工社会权益的政策制度也开始逐渐形成。

1

1984年

国家重视乡镇企业发展对于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的作用,同时要求工厂与农民签订合同。

2

1992年

中共十四大提出深化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待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得到了一定保障。

3

1997年

国务院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意见的通知》,将民工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发展轨道,强化民工输出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建设。这是国家针对农民工群体而发布的首个关于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内容的正式文件,也是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的初步形成。

4

1999年

国家技委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中介市场,有效保障了进城农民工求职权益。

5

2000年

中央在制定“十五”规划时提出,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完善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劳动者积极就业。这对于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就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社会权益。

6

200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农村工作会上,强调要清理针对务工农民而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问题,健全劳动合同制。

这一阶段,农民工群体的人口红利优势不断展露:吃苦耐劳、薪资要求低、数量庞大。这对于当时国家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因而这一阶段,国家对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权益保障工作开始越发重视。最明显的表现,当属2003年两件对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进程有着重要影响事件的发生。

01

首次提出“农民工”词汇

2003年的农村工作会上,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强调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以解决欠扣工资、保障劳动安全、加强职业培训为工作要点。而且,首次提到“农民工”这一词,将进城务工的这部分农民群体称作农民工,这越发表明着国家对于这个新群体的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历史地位从此得到充分肯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也基本形成。

02

总理为农民熊德明讨薪

2003年10月,总理在重庆云阳县走访三峡库区移民时,偶尔碰见刚刚割完猪草回家的当地村民熊德明,并为她丈夫李建明讨薪。随后在“总理为农妇讨薪”的示范效应下,全国迅速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欠风暴”。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严打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熊德明当年还被评为年度经济人物。

此后7年间,国家分别在2004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不断加强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政策推进与政策完善。从取消歧视性规定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工资增长等制度,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逐步迈向了新的发展阶段。

3

2010年-至今

政策进一步发展阶段

走过初步发展阶段,农民工的社会权益保障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但仍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同时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也随之面临新的挑战。

这一阶段,国家的政策方向主要以:鼓励农民工创业、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工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四个重点为主。

鼓励农民工创业

2012年,中央印发一号文件,要求下大力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资金支持;2015年,国务院提出构建大众创业相关指导意见,鼓励返乡农民工参与互联网经济融合发展创新活动,并提出结合经济发展形式与需要,为返乡农民工积极谋划创业方式;2016年,国务院提出要激发重点群体创业活动,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建立多层面的创业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

长期以来,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维权意识低,经常出现企业拒缴漏缴社保的现象。但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农民工社保缴纳政策,在农民工重点从事的各个行业领域相关规定中,对社保缴纳一项不断严格规范。同时大力推进四库一平台、农民工全面实名制、社保全国联网工作,进一步保证加强保证农民工的社保缴纳情况。

2018年,人社部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明确提出,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的现象。

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工人

加快实现农民工转型产业化工人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的一项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由于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职业技能素质不高的传统农民工将逐渐被淘汰,因此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化工人就显得势在必行。

2017年2月,国务院提出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2017年12月,住建部发布文件指出,要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提高建筑工人素质,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大军;2018年,河南、四川两省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试点工作。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

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一直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2013年,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2014年,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与城镇劳动者同工同酬,实施实名制工资卡建设工作,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2017年,国务院“十三五”通知,提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建设。

尤其,在农民工数量比重较大的建设工程领域,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以信誉度、偿付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为承包方兜底,通过风险把控,促进承包方的合同履约义务,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通过上述四个方面可以看到,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正处于进一步发展阶段。尤其为适应经济发展,为农民工谋求未来,国家在规划上新提出农民工向产业工人的转化发展,这将对农民工群体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目前,国家在政策上始终保持对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体系制度的重视,真正切实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社会权益。

通过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政策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权益是如何一步步进入政策视野,进而形成国家战略层面规划。同时,这些政策衍变历程也在客观上展现出改革开放几十年,农民工群体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发挥的巨大作用与贡献。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到,“农民工”不只是一个词,更是一段值得尊重的发展历史。

▎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人口老龄化是中国一大基本国情,人口结构的转型给社会养老带来压力与挑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养老模式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摘要: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农村养老保障模式也在发生嬗变,面临严峻挑战。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其基本价值的角度来看,应把包括农民在内的民生当作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目标,而不应该单纯从改革的工具理性的角度上过分强调其经济意义。

论文关键词:转型期;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民生保障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它的建设与发展,一方面决定于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受政治、文化制度等其他社会环境的有力制约。因此,梳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迁,明晰在社会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所面Il缶的挑战,探讨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未来趋向对保障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实现我国农村的稳定与发展乃至和谐社会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转型期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现状与反思

在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社会经济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社会转型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社会的两极分化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大量出现,其中占总人口约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问题变得尤为突出和紧迫。以养老支援力的来源考量。我国农民养老保障模式在社会转型期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家庭养老

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从内容上看就是由自己、家庭成员I包括子女、配偶等威亲属网路履行对老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职责。在当前综合养老体系中,家庭养老是其中占主流和主导地位的养老方式。据民政部统计,截止1999年6月,农村976%的老人靠家庭赡养,而依靠退休金生活、集体供养及敬老院的老人仅占7_34%,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70%以上与后代住在一起。

在社会转型期,家庭养老遭遇巨大挑战,以经济学的供求理论分析,就是供求失衡的结果。

1子女数量减少。生育率下降意味着子女数量减少,家庭户的平均规模在缩小,而核心家庭不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削弱。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人/户降到人/户,根据1995年中国l%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规模降到人,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家庭平均人口仅为332人。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在大幅增长,家庭结构呈现“4~2一l”或“8—4_2一l”的趋势,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的老年保障模式将使未来子女在养老问题上不堪重负。

2农囤对减少。伴随着农村经济由传统走向现代化转变、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兴起,农村土地的保障作用不断降低。一是农业耕地面积减少。二是土地经营的绝对收入大幅度下降。据统计,2000年农民的人均土地收入仅为元,而同年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为元。无法满足最基本的生活支出。三是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般很低。长期以来存在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使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更低,虽然 *** 也采取有关优惠政策使农业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上升。但比较效益依然很低。另一方面。与同国际类产品相比无优势可言。四是城乡差异不断拉大。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经扩大到2002年的32:1,大大高于:1的世界平均水平,成为世界上城乡差距最大的国家。到2006年已达到328倍

2、老年^对养老资源的需求增加

1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对养老需求锄Ⅱ。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农村人口占人口绝对多数的国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6s岁及以上老年人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同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了个百分点。按照人口老龄化的国际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据人口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是140%一。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城镇老年人口约为3180万人,农村则大约为5631万人。其绝对数是城镇的17倍;从增长速度来看,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于城市。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针对农民的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自1992年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进展。至2034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378万人,全年共有205,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85亿元。但就全国的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农村社会养老制度仍然处于极低的水平上,仍存在着许多有待克服的缺陷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l、保障水平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按照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计算表》计算,农民每月交费2元、4元,交费’10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47元、94元,lS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元、20元。若再考虑到利率下调、通货膨胀、管理费等因素,农民领取的养老金更少,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2、制度上的可持续眭差。自从1991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开始,全国各地特别是较富裕的农村地区,对推行这项制度热睛很高。但经过几年的发展之后,有些曾受表扬的典型地区,时隔不久却已解体。个中缘由是,从制度的建立、撤消,到费用的筹集、运用以及保险金的发放,都不是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式,而是按照地方 *** 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执行的,不是 *** 与农民的一种规范性、永续性契约。养老保险缴费是一个持续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过程,农民在年轻、收入较高时候缴费,在老年时收入过低、需要照顾的时候,期望能用养老金来安度晚年。但目前不具备这一过程的顺利实现的必备条件。首先农民不像城市职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村经济脆弱,农民收入受气候及市场行情影响较大,即使略有收入也难以抵消包括价格负担在内的各种沉重的负担,增收困难,难以保证缴费的稳定持续;其次,从基金的管理上看,许多挪用、贪污社保基金案件的发生,让农民心怀忧虑;再次,从 *** 方面来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在法律基础上建立的,受行政因素影响较大。

3、缺乏真正的社会性。《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是由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国家的财力有限,城市的社会保障尚且受困于资金紧张的局面,更无力顾及农村,因而资金的筹集只能依赖于集体和个人。而大多数农村集体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甚至为零。农村养老费筹资变为实际上的“全部个人缴费”、过于强调个人的责任,其实质是一种带有明显的自我保障性质的储蕾陆养老,根本不具备应有的“社会性”。

4、管理水平低,资金保值增值困难按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金主要是存入银行,由于近年来银行利率的不断下调,普遍存在养老金的给付承兑无法兑现的问题。而民政部向农民承诺的基金增值率129%,并按照这一水平确定给付标准。并且,《方案》没有按照国际通行的养老保险测算模式进行保险费和养老待遇的设计,养老金一经领取终身不变,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变化,难以保证养老金的实际价值、老年人的购买力和生活水平不变或稳中有升,难以承担现实及未来养老的重任。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满足农民需求中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是维护农民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的生存权利的最起码的要求,是一种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所有现代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1995年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2003年全国已有l0个省份已经或正在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截止到同年底,有3l万村民、万户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但保障水平普遍较低。

二、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未来趋向

一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构建的理念

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农村社会经济的特点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对备种保障方式进行优化配置。首先,农村社会保障必须能够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满足温饱等基本的生理需求;二是满足社交、文化、教育等合理的生存需求;三是能够与其他社会成员共同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成果,享受公民待遇。其次,有利于城乡和谐、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和谐发展。农村稳则全域性稳。对中国未来社会稳定构成威胁最大的社会力量就是已经被边缘化了的农民,采取适当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积极解决农民的即期养老、未来养老难的问题,有助于城乡居民之间的和谐乃至社会的和谐发展。最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其基本价值的角度来看,应该把包括农民在内的民生当作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目标,而不应该单纯从改革的工具理性的角度上过分强调其经济意义。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构建的总体构想

农村应该实行与城镇同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统一模式,这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终极目标。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总体构想是:立足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巨集伟目标、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的经济实力这一巨集观背景,以完善制度和规范操作为重点,从横向上按照经济的区域差异和农村劳动力分布的状况,有差别、分类推进,先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建立城乡统一、待遇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后在中、西部地区相继建立;从纵向上多元化、分层次的养老保障模式并存,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多种保障并存;从步骤上循序渐进的全方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在现阶段,建立家庭养老为主导、以社会养老保险为目标导向、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群养老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的最佳选择。

论文关健词:转型期农村养老保障综合型养老模式

论文摘要:我国己进人了老龄化社会,其中75%的老人又居住在农村,现实的经济条件决定了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目前主要的养老模式。但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挑战,我们需要建立新的农村综合型养老模式。

一般来说,在正常的人生旅途中都要经历幼年时受长辈抚养,成年时养育子女和赡养父母,老年时被子女或亲属赡养的过程。因此,无论处在什么样的社会,无论社会处在哪个发展阶段,都会有赡养老人的问题存在,老有所养是涉及全人类的问题,任何国家都不能回避。在我国,问题的严重性是预计到2020年将有2. 31亿老年人,占总人口的 , 2050年达4. 12亿,占总人口的 %,其中75%的老人都居住在农村。而且迄今为止,新的养老保障制度安排基本上局限于城市,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仍是一个被忽略的领域。另外,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农村旧的家庭养老模式正面临着种种挑战。在国家暂时没有能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条件下,农村迫切需要建立一种过渡形态的养老保障模式。

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存在的原因及作用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指以血缘为纽带,由家庭成员对上一辈老人提供衣、食、住、行、医直至死亡送葬等一系列社会服务行为。由于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有其存在的历史原因。

一家庭养老在我国有很长的历史渊源

我国是个文明古国,素有尊老敬老的传统。早在两千多年之前,就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尊老观点。“寿经”开宗明义就指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礼记》论孝,评价更高:“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之而横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文”。尊老敬老被推崇为天地间最大的行为准则,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说明古人对孝道的崇尚。在现代社会,应当看到广大老年人为社会进步贡献了青春,为子女成长操劳了一生。“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年老回归家庭之后,除了从社会得到必要的补偿之外,理应受到子女经济上的赡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这一切都有赖于家庭起作用。正是家庭既培养了父母子女间的亲情,又体现出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反映出我国社会文明的程度。

二从社会发展看,家庭养老模式为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业人口多,工业发展慢,为尽快发展工业经济,国家采取了一些“以工补农”“以农促工”的做法。如表现在农产品收购上的剪刀差。农民教育、农民医疗、农民养老等一系列社会福利措施因经济贫乏而无法实施。这样,农村中以家庭养老的模式,一方面适应了我国的乡情、村情、家情,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迟缓,又难以推行新的养老模式。

三家庭养老模式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利

在漫长的尊老敬老文化的流传中,老年人精神愉快、心理满足构成了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最高标准。《礼记·祭义》说,养是可能的,但敬就不容易了;敬是可能的,但让老人安逸满足就不容易了①。子路曾因不能很好地赡养父母而内疚。孔子说,“虽然吃豆腐、喝清水,但是父母精神上满足和偷快,就是孝了”②。孔子曾经质问子夏:“为父母劳作,让父母吃喝,难道这就是孝吗?”③那么什么是孝呢?用现代的话说,就是让父母有较高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为此,明代吕坤指出,“对待父母,最好的是使父母心中愉快,其次是照料父母,最差的是只照料父母却不体谅父母的心理感受。”④对于现在绝大多数老年人来说,家庭是他们晚年的安乐窝、庇护所、一生最后的港湾,是老人感情世界的主要支援,这是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法替代的。在家养老也有利于代际间进行经济、精神、生活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尤其是精神上的取长补短;有利于老年人从年轻人身上感受青春气息,开拓视野,恢复生机,延年益寿;同时有利于年轻人从长辈那里学习社会经验,生活经验和好的品德、作风,更好地成长、成熟。丹麦这个“福利国家”老年人自杀率高的现象有力地说明:老年人自身有钱,社会有充足的福利设施,老年人晚年生活不一定幸福。为什么?这是因为在那个社会里老年人十分孤独。正如1982年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所强调的:“家庭,不论其形式或组织方式如何,被公认为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世界各国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要改善老年人的状况,就必须首先改善家庭环境。

二、转型期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正步人历史的转型期,这个阶段的到来伴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及家庭结构、传统文化等前所未有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受到挑战并呈弱化趋势。

一老年人口增长迅速,家庭养老的负担难以承受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9 700万,占总人口的8. 6%,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一60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7%就为老年型国家,由此而知,我国已进人了老年型国家,而且进人的速度之快是世界上其他国家不可比的。据预测,今后我国老年人口将以年平均3%的速度递增,每隔25年老年人口就要翻一番,到203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1. 38%。而世界其他国家老年人口翻番的速度较慢,如法国老年人口翻番要115年,瑞典要85年,美国要66年,英国要45年。面对这样一个老年人口形势,靠家庭养老只能是杯水车薪。再加上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四二一”家庭将不断增多,也就是说一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能要负担四个老人和一个子女。据国家统计局公布,1999年我国每个家庭平均人口为3. 58人。家庭规模的缩小将进一步弱化家庭养老功能,而“四二一”型家庭使家庭赡养系数大大上升,子女对父辈生活的经济负担和照料压力加大。

二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淡化

在传统观念支配下,为了家庭长远利益,应早结婚、早生育、多生育。谢元态等在研究中指出,传统社会里,家庭把传宗接代视为头等大事,不生育、无子女使家庭血缘关系不能继续延伸,就此中断被视为对祖宗最大的不孝。这种家庭观念强烈地 *** 着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促使人们形成早婚、早育、多育的习俗, *** 着人口的高增长。但在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货币观念以及价值规律等对这传统家庭和伦理道德的冲击日趋强烈,人们对小家庭的偏好和对大家庭的淡漠成了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依赖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来维持家庭养老已显得力不从心。另外,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地区转移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来说,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了农村老年人与子女生活上的分离,这种分离若时间较长,会削弱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由此带来的是子女孝道的下降。同时,由于流出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农村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支援与生活照料将面临困境。 三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的行为,虽然我国 *** 于199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文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人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家庭成员有“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但是,当前农村家庭养老的现状仍不容乐观,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不少。在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中,赡养权受到侵害所占比例最高。得不到家庭赡养的老年人多是那些高龄、多病、无配偶、生活在农村的老人。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家庭养老依然问题严重就是由于没有比较完备且可操作的规则,没有严格有效的监督。 *** 仅仅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至于怎样养才算尽到了义务却没有明确规定。事实上, *** 基本上放弃了对家庭养老进行主动监督。如果我们把法院仲裁养老纠纷案看作 *** 对家庭养老的被动监督的话,那么,目前倒是这种简单形式在消极地起作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依然得不到保障。

三、建立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和社群养老相结合的综合型农村养老模式

养老模式的形成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决定的。养老模式在各个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在转型期的现阶段,我们应该建立一种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和社群养老相结合的综合型农村养老模式。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与西方国家“接力式”的代际关系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无赡养父母的责任不同,我国无论是社会制度的变迁,家庭结构的变化还是生活方式的改变,始终保持着传统式家庭,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代代相传。尽管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但并不能否定家庭的养老价值。由于我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暂时缺损,农村老人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还将主要依靠家庭养老,我们应充分肯定和发挥家庭的养老功能。但在目前,我们应注意做好下列工作: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家庭养老提供良好的道德文化环境,子女尊老养老观念如何,直接影响老人的养老质量。2及时处理家庭养老纠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农村儿媳当家的多,在老人与儿媳的关系中,儿媳占据主动,而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她们的赡养义务,经常出现养老纠纷。农村基层组织通过劝解、教育加以及时处理,同时也要提醒老年人,注意与子女关系的协调。

2.社会养老社会养老是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主要是通过社会服务而实施的,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老年人独立生活的重要支柱。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主要停留在商业养老保险阶段。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主要是依赖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作用,但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与社会保障制度侧重子追求社会利益的制度安排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依靠市场经济解决问题的作用是有限的。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尽管出现一些私营社会养老,但国家提供社会养老保障依然处于主导地位,而且私营养老保障专案统一由 *** 管理,养老保障专案的实施细节无论从资金的来源、运用方向还是保障的标准、收支的程式等等,几乎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允许私人、企业和社会团体投资兴办养老保险的同时,应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以加强对养老保险专案的监管,而且还可以积极引导各种社会力量投人到公益性的社会养老保障中来,大力发展养老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

3.自我养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不断弱化,要求农民个人培养和强化自我养老保障意识。一般而言,家庭中经济资源大部分是老年人一生的财富积累,老年人不应一味地“无偿”转移给下一代,而应强化对经济资源的控制,利用这种控制权进行自我养老保障。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我国农村老年人收人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为其实现自我养老保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据1986年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大学等五校人口研究所联合对北京市、上海市、湖北省、吉林省、辽宁省三省二市所进行的老年人口抽样调查三省两市老年人的调查表明,乡村老年人口经济保障靠自己现在劳动收人维持晚年生活的比例高达30. 06%,三省两市低龄老年人的劳动收人达25. 67%。因此,应鼓励那些有能力的低龄老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庭院经济、饲养业、服务业、手工业、摆摊经商等。这样就能增加自身的养老收人。另外,国家要保护和鼓励自我养老储蓄,比如每人有一个“养老优惠储蓄特别账户”,利息随行就市,但是不征利息税,且在通货膨胀时,指数化的补足利息损失,对这个存款可以设一个最低和最高限额,规定只有到老年时才可以领用,这样,可以减轻社会和家庭的养老负担。

4.社群养老社群是农村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根据我国农村的情况,我们可以将一个行政村作为一个社群。在考虑农民养老时,我们应充分重视并发挥社群的作用。社群在养老中的作用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农民养老的经济支援,这是非常重要的,但受制于集体经济的发展程度,要以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因此,农村各行政村应从社群的资源并非仅指自然资源状况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村办企业和集体经济。二是对农民养老的生活服务支援,主要解决医疗服务和生活照料。目前,我们应该逐步建立社群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体系,为老人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为家庭养老分忧。同时,利用农村人力资源逐步建立生活料理服务。三是利用社群控制机制对家庭养老进行引导和督促,使家庭养老落到实处。

关于弱势群体的论文文献

论文这种原创的东西你用100个积分有可能求到吗?起码要花上几百块钱,才会有人给你写的,这样单纯的用积分,你是永远求不到的。。给你找这两篇资料是让你参考。浅谈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字数:3868 字号:大 中 小 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目前阶段我国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 一、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 1、我国目前的弱势群体,从规模和劣势程度上首先当推贫困群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财富不断增长的同时造成了新的贫困群体:城镇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停产或半停产企业的职工。据社会统计专家朱庆方测算,城镇贫困人口约有3000万人,贫困面为8%左右。再加上我国农村的8000万贫困人口,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而有关专家估计的弱势群体规模在1?郾4-1?郾8亿人左右,因此贫困群体构成了我国弱势群体的主体。其次是残疾人群体。再次是老年群体。此外,我国还有一些正在形成中的弱势群体,例如单亲家庭,其中多数是由妇女与孩子组成的;犯罪及处于犯罪边缘的青少年;戒毒者群体;劳改犯的子女;居无定所、无固定职业的城市流动人口等。 2、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我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可用一组数据说明: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每年还要出现数百万的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由于很多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非农产业谋生技能,加之征地补偿中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面临较大困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至今已向社会释放出下岗职工约3000万人。此外,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 3、要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给予帮助或支持。不管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原因,目前社会弱势群体依赖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其弱势地位,尽管他们并非不想改变上述困境。在资本发展的早期,社会强调自由竞争,“适者生存”,人们更多地将弱势群体的贫困处境归咎于个人原因,社会对弱势群体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这种状况后来发生了重大转变,人们更多地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他们形成的原因,人们认识到外力的帮助和支持应成为改善、改变他们的状况的主要力量。当然,现代意义的社会支持不是一种被动的帮助或施予;它强调借助外力的支持,同时以通过与弱势群体成员自身的力量的结合,提升社会弱者的能力,增加他们社会参与的机会,从而达到改变他们弱势处境的目的。这便是现代社会工作所强调的“助人自助”理念的具体体现。 二、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意义 1、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目前最大的障碍就是贫富的分化,贫富分化严重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矛盾,随时可能引发冲突而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以平衡社会财富,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和扶助,促进社会的公平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又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底线。 2、是在对我国改革开放历程回顾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的改革开放是由经济动因开始的,但我们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如社会保险制度滞后于企业改革,“三农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建设中重视城市形象和房地产开发商利益轻视拆迁居民利益和失地农民利益,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等等。现在我们逐渐意识到,改革开放应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并重,要实现这种全面发展,将我国由解决温饱问题的低水平共同富裕建成全面小康的高水平共同富裕,保护弱势群体必然刻不容缓。 3、是人权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大趋势的要求。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人权问题一直是西方国家为难中国的一个攻击点。“社会条款”与国际贸易挂钩已成为WTO新一轮谈判中的焦点问题。从国际贸易发展的大趋势来看,也确确实实是日益关注人权,特别是工人的权益。身处世界贸易圈内的中国,当然要服从这一大趋势,重视人权,保护人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包括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等,应该是我们保护人权的当务之急。 三、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几点措施 1、重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尽快建立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覆盖面小、负担重、城乡“二元化”等问题,即便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解决的只是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确定的最低营养需求问题,而事实上,相当多的贫困人口需要的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这一体系至少应涵括以下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建立贫困人口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三是制定贫困家庭子女享有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相关政策(可通过教育补贴或教育费减免等手段);其次针对遭遇天灾人祸的贫困人口,还有必要建立紧急救助机制。 2、迅速、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社会保险并非以弱势群体为中心,但社会保险通过向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险、疾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有效地解除了国民的后顾之忧,并为避免受保者沦为弱势群体创造了条件。因此,必须摒弃只要社会救助不要社会保险或者只重贫困救助而忽略社会保险的倾向,根据现实国情和就业格局新变化,在完善现行制度的条件下迅速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制度(据国家统计局调查,1999年只有36?郾6%的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1?郾8%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这与发达国家有着巨大差距);二是尽快全面推进医疗制度改革(2001年底我国医疗保险的覆盖人口还不到20%,城乡社会均存在着低收入家庭有病不敢医、部分居民因病致贫的现象);三是从速确立并强制推广工伤保险制度。 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首先应建立固定的财政拨款制度。政府应该承担着保护弱势群体和主导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当然责任,因此政府应当明确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投入比重,并明确相应的增长机制,并且要强化征缴管理,提高基金收缴率。其次是要明确界定企业的责任。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应当按照一个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范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应当承担的基本养老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是要落实个人承担的责任。就是要让劳动者分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比如征收个人社会保险费,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对相关社会福利收取服务费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及制定遗产税、赠与税、特别消费税制等措施来适度调节国民个人收入分配,让先富起来的居民更多地分担一些社会保障责任。四是要引导社会各界分担相应的责任。 4、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并重视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权益。据统计,我国目前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其中农村占8000万。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城市流动人口达1亿多人,但城市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的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在此背景下,要真正保护农村居民中的弱势人口并促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免于沦为弱势群体,就有必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三是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首先应保障他们获得相当于自己劳动价值的工资收入,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此外应该尽快将尽可能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工伤保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问题。 5、要为弱势群体铸就刚性的权益保护网。法律是弱势群体权益得以保障的根本所在,应该从立法、执法、普法及法律援助等多角度入手,为弱势群体铸就刚性的权益保障网。尤其是政府要带头杜绝在保障合法权益方面的“行政不作为”现象,要积极组织公益性普法讲座,强化弱势人员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诉讼意识,引导和鼓励弱势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作为司法部门,要把弱势群体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同时也应该看到弱势群体的需要是双重的,他们不仅需要经济或法律帮助,而且需要精神上的尊重和理解。 6、加强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源和职业教育的措施。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为弱势群体创造各种职业学习机会。政府应加大实施知识富民的力度,建立贫困地区农民享受真正的义务职业教育制度,围绕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增强农村劳动力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知识的能力;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支付转移力度,并应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基础卫生和基础电信服务方面。二是加强下岗职工的创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首先要增加贫困群体再就业培训支出,以加强免费培训城市贫困无业人员,提高再就业能力;其次在挖掘就业机会的同时,做好对贫困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另外还可设立政府基金,实行小额贷款担保,帮助其获得小额创业贷款。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与完善字数:3319 字号:大 中 小 一、弱势群体的特征与范围 1、弱势群体的特征。 (1)经济上的低收入性,是弱势群体的首要特征。社会弱势群体通常都是经济上的低收入者,其经济收入低于社会人均收入水平,甚至徘徊于贫困线边缘。造成一部分社会成员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上的低收入也造成了弱势群体的生活脆弱性,一旦遭遇疾病或遭遇到其它灾害,他们很难具有足够的承受能力。 (2)生活上的贫困性。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决定了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既表现为生活水平的质量低下,也表现为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在其消费结构中,绝大部分或全部的收入用于食品,即恩格尔系数高达80-100%。 (3)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弱势群体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底层,他们的政治参与机会少,对于政治生活的影响力低。而弱势群体由于“远离社会权力中心”,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难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时,这也意味着弱势群体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或者很难迅速摆脱自身的困境,解决自己的问题。 (4)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由于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和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使得他们在社会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社会群体。他们的职业技能缺乏市场竞争力,或者已经失去年龄优势,因而没有职业安全感,收入较低且不稳定,对生活前途悲观,心理压力巨大。同时,由于弱势群体在政治上的低影响力,他们有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和较为强烈的受挫情绪,在社会生活中缺乏社会支持感,在心理上难以自我调适,进而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 (5)在维护权益方面的弱势。如进城的农民工的权益常常得不到较好的保护;在个人能力与占有信息、资源方面的弱势,如“三无”人员的能力缺陷,城乡贫困人员的信息与资源占有方面的缺乏。 2、弱势群体的范围。 现阶段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状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贫困者群体。在中国长期的二元体制下,由于国家对城市居民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和倾斜政策,使得贫困现象主要发生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社会救济的对象只占到城市总人口的1%。但是,随着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宏观利益格局的重新整合,城市贫困现象开始出现并且日益严重。 (2)失业者群体。由于产业结构变化,90年代中期以来在中国城市中开始出现大量下岗职工,许多人生活出现困难,还有部分退休和失业人员的生活也有困难。2000年我国的城镇综合失业率为%,2001年估计则会上升为%。而随着下岗与失业的并轨,我国的失业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3)残疾人群体。由于其自身的生理缺陷,这一群体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就业困难,生活贫困。目前全世界大约有5亿多残疾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0%左右。我国有残疾人5164万。在残疾人群体中,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的一部分人在福利企业就业,但是收入较低;而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则只能依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据统汁,我国目前70%的残疾人的经济来源是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 (4)老年人群体。老年人群体是一种年龄弱势群体,也可以说是一种生理性弱势群体。其中,独居的高龄老人、无自理能力的老人更是成为明显的弱势群体。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到上个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0%,中国人口老年化的速度之快,高龄人口之多,都是世界人口史上前所未有的。这个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主要依靠退休金生活,或者依靠家人实现保障。作为社会弱势群体,老年人群体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二、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政策 1、强化政府的社会政策支持。 (1)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给予政策倾斜和提供公平就业机会等,并且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政府有责任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在立法方面,要实现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立法的体系化,包括立法形式体系化和立法制度体系化。从广义上说,社会弱势群体立法保护体系由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妇女和儿童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所构成。从狭义角度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核心,在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基本法的作用。现在突出的立法任务是抓紧制订社会保险法,修改劳动法典,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立法。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应围绕着权利保障展开,在机会、能力和物质帮助方面给社会弱势群体以保护。 (2)政府还要有其它社会政策对弱势群体提供政策支持。如美国政府的弱势群体保护行动是一项寻求推进社会公平价值的法律设计,公共机构通过对弱势群体保护行动的计划、政策和法律服从,承担起执行这些法律规章的责任。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反对就业雇佣歧视,而且要求雇主、工会和就业咨询服务机构采取积极的行动步骤,通过准备和实行弱势群体保护行动计划,来减低社会中存在的弱势集团成员不能充分被代表或雇佣的状况。 2、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是保障公民因工伤、疾病、失业和年老收入减少或丧失时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基本生活所需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要完善保险立法以全面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关键一步。 拓宽工伤保险范围,保障农民打工者的权益。工伤保险的宗旨在于对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而丧失劳动力者,给予工资补偿、医疗保健护理、伤残补偿及生活照顾。现实生活中,一些厂家在聘用农民工时根本就没有参与工伤保险,一旦出现了伤亡事故,便与农民“私了”,厂家逃避了责任,而带给打工者的可能是一辈子的苦楚。因此,立法应扩大工伤保险的范围,强制一切企业都必须参与工伤保险,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在立法中应确立起全面的失业保险体系。首先,我们要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失业登记制度,明确标准,扩大范围,力争让每一位失业人员都能登记在册,减少“隐性失业”的人数;其次,我们要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负起责任,共同分担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任务,以防患于未然。 探索适合农村发展水平的养老保险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的责任一直在于家庭,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许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如果让一对农村夫妇赡养四个以上老人,将会不堪重负,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试点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譬如在农村税收中提留养老保险费,初步建立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未来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能得到社会保障。 (2)完善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也叫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者给予物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的体现,社会救助的基本功能是济贫与救灾。在我国,“贫者”指广大城乡贫困者,据有关资料统计,这一群体的人数已达5000多万。救灾,主要针对自然性弱势群体而言的,据有关学者统计,我国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受损的人口在2亿人以上,救灾扶助始终是一项任务。 (3)发展专门性社会福利事业,保障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发展。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团体举办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之外的各种福利事业与公共服务。它包括公共性福利事业和专门性福利事业,其中后者是国家与社会对于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特别社会保障的体现。通过统一立法,真正体现社会福利的普遍性原则,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福利待遇差异,建立起统一协调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使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同等的对待,不但要在物质上,而且要在精神上真正满足“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求。通过强制立法规划,保障社会福利事业有充足的资金来源。(4)完善社会保障争议解决程序。当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受到侵犯时,应当有简单快捷的法律途径获得救济,包括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社会保障所涉及的内容通常与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相关,如养老金、最低生活补助费等,在解决社会保障争议时,必须考虑到他们的境况,应当尽可能地使受害的弱势者能通过最简单便捷而且收费低廉的程序获得救济。用现行的司法程序法来解决社会保障争议,成本过高,不利于切实地保护弱势者的社会保障权。建议这类问题主要应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受害者的申请费用,只有这样,才能让弱势群体切实有效地得到社会保障。 3、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支持作用 “第三部门”的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国家出现的,它以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为研究对象。9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又兴起了一场创建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民众创建了各种团体、基金会和类似组织,它们以开展人道服务、促进基层社会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等长久以来似乎为政府所忽视的目标为己任”。它既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私营组织,具有志愿性、非营利性和自治性等特征。第三部门可以填补政府机构与个人需求之间的空白,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整合和公民的政治参与,可以“成为合作、关心、精神生活和智能创造的蓄水池”。新时期我国在建立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中,要大力发挥第三部门和社会志愿者的支持作用。如鼓励创建各种民间团体,设立基金会,以及发展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保护和服务的慈善机构。 在司法保护方面,必须解决一个突出的问题:诉讼成本过大的问题。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贫困使其难于支付昂贵的诉讼成本,当权益被侵犯时因没有能力支付昂贵的诉讼成本而无法寻求司法的保护,如此司法对弱者的保护只是一种可能性却不能转化为现实性。所以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就应该在简化程序和减少诉讼成本方面探索出路。国外的“小额诉讼”经验值得借鉴,同时要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为社会弱势群体寻求司法保护提供社会支持。 总之,能否有效地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支持问题,使得他们都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不仅事关中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也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实现长期高效有序的发展。因此,只有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网络,从政策和制度上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和社会保护问题,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政治风险,促进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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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又称劳动力资源或劳动力,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总和。人力资源不仅包括高量的人力资源,而且包括低质量的人力资源。新经济时代需要高质量的劳动者,必须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我国具有专业知识的科技人才比重不仅比发达国家低,也比其他发展中国低,而且存在“年龄断层”,和“知识老化”。因此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通过后天的改造,使一般劳动者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相当的健康水平、知识水平、技能水平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的人才,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选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公正。这就要求我们在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中,国家必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加大对弱势群体人力资源的开发。 1 弱势群体的基本现状� 年龄偏大,学历不高� 由于近几年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二类企业的人员相对减少,甚至为零。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最集中的年龄为41至59岁之间,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 就业愿望强烈,择业观念趋于现实� 在41至59岁的下岗职工中,大部分孩子正在上学,有的赡养双方老人,经济生活令人堪忧,出于家庭负担考虑,他们的就业愿望比较强烈,择业观念上也有很大的改变。工作是否适合自己发展和工资收入的高低是他们择业考虑的主要因素;此外,离家远近也是他们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这说明能够就业并兼顾家庭是他们新的择业观念。� 再就业层次较低,收入微薄� 下岗分流人员通过个人努力和各级组织的扶持帮助能够实现再就业,但他们就业的渠道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相对不高的公益岗位和社会服务行业,收入微薄,尤其是女性,在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呈现出下滑的趋势。� 生活困难,家庭矛盾增多� 目前,绝大多数家庭,妻子和丈夫同样承担着养家糊口的重任。现在失业家庭生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靠配偶或子女的工资;二是靠自己打工或做小本生意;三是靠父母亲友资助;四是靠政府资助。由于生活困难,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从而造成社会的不安定。� 2 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人力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力资本水平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所谓“人力资本”,是指体现在劳动者身上,并以劳动者数量和质量为表示的物质资本,它表现然人的身上,表现为人的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熟练程度。即表现为人的能力和素质。人的能力和素质是通过人力投资而获得的。在科技发展异常迅猛的今天,劳动者在就业市场是否具有竞争力,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他拥有的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我国城市失业下岗人员劳动力资源虽然总量丰富,但从人力资本角度来看,他们人均人力资本拥有水平并不高。一方面他们的学历较低,并自主学习的意识相当淡薄,对于教育上进行投入根本不认同;另一方面他们的从业技术含量低,以往积累的人力资本远已根不上时化的潮流。随着经济的发展,下岗人员很难在新兴产业中求得一席之地。� 人力资源总量偏大,就业机会紧张� 人力资源总量太小会导致消费市场规模偏小,总量太大双会导致就业机会紧张。观察劳动力市场,我们不难发现当前40多岁的无突出专业技能的失业人员,尤其是女性,就业的岗位几乎就是家政服务员和社区保洁员。而城市失业人员又不同于农民工,对这种报酬低,社会地位低,没有发展前景和进步空间的岗位往往不愿接受。此外,对于社会提供的有限领域和岗位,他们之间存在着十分激烈的竞争能力。 3 人力资源性别歧视仍然存在� 在我国长期就业岗位不足的情况下,女性的社会才能更加不被社会所重视。大批下岗女职工在就业领域正面临着很多不公正的待遇:一是雇佣方不愿聘用女性劳动力,多数岗位在招聘时就规定只要男性;二是同工不同酬,工资水平普遍低于男性劳动力;三是就业岗位层次低,发展空间不大。人力资源性别歧视的存在使得城市失业下岗女性不能同男性平等地把握就业机会,他们正日益成为劳动雇佣中时弱势的群体。� 4 人力资源就业保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失业下岗人员就业到新兴企业中,新兴企业的各项制度不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社会保障制度一样健全,没有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使下岗失业人员缺少了社会保障,这也是再就业困难的又一项重要因素。� 5 失业人员人力资源的开发� 下岗失业人员在我国人力资源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充分开发这部分人力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公正的体现.政府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应采取向这一弱势群体有效倾斜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有力措施。以下是我对如何开发提出的几点建议:� 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弱势群体的培训工作� 政府应该逐步建立健全城市失业人员的继续再教育,加大投入力度,使他们的知识和技能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同时对下岗失业人员应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培训。对不同年龄层次和受过不同教育、就业经历不同的下岗失业人员区别的开展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一方面对具有年龄优势、又有潜力钻研技术的,应该帮助他们提高打通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就业层次。另一方面对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以促进普通就业为前提,加强对家政服务培训的技术含量,围绕特护、特菜、理财、育儿等内容开展高质量培训。此外对于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政府应加大技术支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从而带动小部分弱势群体的创业积极性。� 发展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的资源配置作用,政府首先要规范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其次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对他们的招工,用工给出予指导和监督,要很好地发挥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作用,制止招工、用工中的性别歧视;再次要特别注意加强规范用工情况相对复杂的家政服务市场,为失业人员创造平等就业的社会环境。� 加大力度研究和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政府注意发挥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充分考虑通过政策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我国税法中保留了政策性减免的内容,这就给政府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下岗就业人员就业提供了可能性。为落实政府优惠政策,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应从以下着手:①做好宣传,失业人员要学会运用相关政策,享有自己就业的合法权益,形成自觉执行和维护的良好氛围;②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执行的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如税务、工商、劳动等诸多部门应该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配合运作机制;③加强监督,建立由劳动、税务、工商等相关部分组成的联合检查队,和由相关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确保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

弱势群体论文外文文献

人力资源,又称劳动力资源或劳动力,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总和。人力资源不仅包括高量的人力资源,而且包括低质量的人力资源。新经济时代需要高质量的劳动者,必须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我国具有专业知识的科技人才比重不仅比发达国家低,也比其他发展中国低,而且存在“年龄断层”,和“知识老化”。因此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通过后天的改造,使一般劳动者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相当的健康水平、知识水平、技能水平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的人才,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选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公正。这就要求我们在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中,国家必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加大对弱势群体人力资源的开发。 1 弱势群体的基本现状� 年龄偏大,学历不高� 由于近几年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二类企业的人员相对减少,甚至为零。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最集中的年龄为41至59岁之间,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 就业愿望强烈,择业观念趋于现实� 在41至59岁的下岗职工中,大部分孩子正在上学,有的赡养双方老人,经济生活令人堪忧,出于家庭负担考虑,他们的就业愿望比较强烈,择业观念上也有很大的改变。工作是否适合自己发展和工资收入的高低是他们择业考虑的主要因素;此外,离家远近也是他们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这说明能够就业并兼顾家庭是他们新的择业观念。� 再就业层次较低,收入微薄� 下岗分流人员通过个人努力和各级组织的扶持帮助能够实现再就业,但他们就业的渠道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相对不高的公益岗位和社会服务行业,收入微薄,尤其是女性,在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呈现出下滑的趋势。� 生活困难,家庭矛盾增多� 目前,绝大多数家庭,妻子和丈夫同样承担着养家糊口的重任。现在失业家庭生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靠配偶或子女的工资;二是靠自己打工或做小本生意;三是靠父母亲友资助;四是靠政府资助。由于生活困难,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从而造成社会的不安定。� 2 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人力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力资本水平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所谓“人力资本”,是指体现在劳动者身上,并以劳动者数量和质量为表示的物质资本,它表现然人的身上,表现为人的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熟练程度。即表现为人的能力和素质。人的能力和素质是通过人力投资而获得的。在科技发展异常迅猛的今天,劳动者在就业市场是否具有竞争力,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他拥有的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我国城市失业下岗人员劳动力资源虽然总量丰富,但从人力资本角度来看,他们人均人力资本拥有水平并不高。一方面他们的学历较低,并自主学习的意识相当淡薄,对于教育上进行投入根本不认同;另一方面他们的从业技术含量低,以往积累的人力资本远已根不上时化的潮流。随着经济的发展,下岗人员很难在新兴产业中求得一席之地。� 人力资源总量偏大,就业机会紧张� 人力资源总量太小会导致消费市场规模偏小,总量太大双会导致就业机会紧张。观察劳动力市场,我们不难发现当前40多岁的无突出专业技能的失业人员,尤其是女性,就业的岗位几乎就是家政服务员和社区保洁员。而城市失业人员又不同于农民工,对这种报酬低,社会地位低,没有发展前景和进步空间的岗位往往不愿接受。此外,对于社会提供的有限领域和岗位,他们之间存在着十分激烈的竞争能力。 3 人力资源性别歧视仍然存在� 在我国长期就业岗位不足的情况下,女性的社会才能更加不被社会所重视。大批下岗女职工在就业领域正面临着很多不公正的待遇:一是雇佣方不愿聘用女性劳动力,多数岗位在招聘时就规定只要男性;二是同工不同酬,工资水平普遍低于男性劳动力;三是就业岗位层次低,发展空间不大。人力资源性别歧视的存在使得城市失业下岗女性不能同男性平等地把握就业机会,他们正日益成为劳动雇佣中时弱势的群体。� 4 人力资源就业保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失业下岗人员就业到新兴企业中,新兴企业的各项制度不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社会保障制度一样健全,没有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使下岗失业人员缺少了社会保障,这也是再就业困难的又一项重要因素。� 5 失业人员人力资源的开发� 下岗失业人员在我国人力资源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充分开发这部分人力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公正的体现.政府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应采取向这一弱势群体有效倾斜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有力措施。以下是我对如何开发提出的几点建议:� 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弱势群体的培训工作� 政府应该逐步建立健全城市失业人员的继续再教育,加大投入力度,使他们的知识和技能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同时对下岗失业人员应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培训。对不同年龄层次和受过不同教育、就业经历不同的下岗失业人员区别的开展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一方面对具有年龄优势、又有潜力钻研技术的,应该帮助他们提高打通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就业层次。另一方面对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以促进普通就业为前提,加强对家政服务培训的技术含量,围绕特护、特菜、理财、育儿等内容开展高质量培训。此外对于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政府应加大技术支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从而带动小部分弱势群体的创业积极性。� 发展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的资源配置作用,政府首先要规范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其次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对他们的招工,用工给出予指导和监督,要很好地发挥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作用,制止招工、用工中的性别歧视;再次要特别注意加强规范用工情况相对复杂的家政服务市场,为失业人员创造平等就业的社会环境。� 加大力度研究和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政府注意发挥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充分考虑通过政策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我国税法中保留了政策性减免的内容,这就给政府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下岗就业人员就业提供了可能性。为落实政府优惠政策,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应从以下着手:①做好宣传,失业人员要学会运用相关政策,享有自己就业的合法权益,形成自觉执行和维护的良好氛围;②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执行的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如税务、工商、劳动等诸多部门应该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配合运作机制;③加强监督,建立由劳动、税务、工商等相关部分组成的联合检查队,和由相关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确保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

摘要:自2008年起,“漫威”开启了全球超级英雄电影的新时代,塑造了许多经典的超级英雄形象,逐渐形成全新的类型风格,坐拥全球庞大的电影市场和广大的受众群体。本文以“漫威”超级英雄系列电影为研究对象,从超级英雄的形象塑造分析入手,探讨“漫威”电影的成功之道。关键词:漫威 英雄角色 形象塑造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359(2021)20-0158-03美国“漫威”电影改编自同名漫画,构建了由一系列电影组成的“漫威电影宇宙”,影片内容大致讲述了普通人通过拥有超能力变成超级英雄,或者天生的超能力者,对抗邪恶势力拯救全世界的故事。电影《复仇者联盟3:无限战争》上映时,全球首日票房迅速破亿。《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首映时,影院座无虚席,连续5天单日票房破亿,成为中国电影史上最快破20亿人民币的电影。迄今为止,每一部“漫威”电影的上映都能引起全球粉丝的观影热潮,其热度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攀升。一、英雄角色多元化从2008年“漫威”的第一部电影《钢铁侠》至今,已经推出了以钢铁侠、美国队长为代表的多位超级英雄,每个超级英雄都有着各自的性格和独特的魅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审美需求的日益提升,“漫威”为了迎合市场的变化,打破传统意义上超级英雄形象,创造出了一批符合观众观影需求的新型超级英雄角色。本文结合已经出品的“漫威”系列电影,将其塑造的超级英雄共分为四个类别。第一类是以钢铁侠为代表的普通人,在借助外力和先进设备的辅助后成为超级英雄。钢铁侠是一位亿万富豪,依靠其雄厚的财力制造出钢铁战衣设备,具有飞行和战斗能力,可以及时飞向各地拯救人类;蚁人作为一个普通人,穿上由博士研发的蚁人战衣获取了调节身体大小的能力,可以伸缩到蚂蚁那么小的身型去执行特殊任务;蜘蛛侠是一名高中生,制造出蛛网发射器,拥有能借助物体弹射的能力,可以帮助陷入困境的人们。第二类是以美国队长为代表的普通人通过改造后成为超级英雄。美国队长通过注射药物,大幅加强身体性能,从而获得了超越常人的战斗能力;绿巨人经过科学实验后,其身体和思维发生分化,在激动和愤怒时变身成超大体型,拥有超强的战斗能力;惊奇队长被宇宙能量电子炮击中,改变其原有普通体质,具有可以飞向地球、发射能量炮的超能力等。第三类是以雷神、洛基为代表的天生具备超能力的超级英雄,两人皆是以北欧神话为原型的英雄。在电影中是以神的身份现身,两人可以通过与生俱来的能力拯救宇宙,雷神有雷神之锤,后期拥有雷神战斧,他的能力是吸引雷电;洛基有心灵权杖,依靠权杖蛊惑人心,他的能力是移形换影,可以迷惑对方。第四类超级英雄是像浣熊、格鲁特等其他生物,通过改造后具有人的思维和特征,并具有一定超能力。此外,在“漫威”众多超级英雄角色中,以蜘蛛侠、黑寡妇、惊奇队长为代表的弱势群体为原型的角色设计,体现出“漫威”电影人物形象多元化的特点。通过增加青少年和女性的角色,一改大家对传统意义上超级英雄的定义,扩大了“漫威”电影的受众范围。随着当下社会中青少年消费文化崛起,青少年作为电影的忠实消费主体,“漫威”顺势推出蜘蛛侠角色,牢牢把握住青少年观众的视线。影片《蜘蛛侠:英雄归来》中的蜘蛛侠本名皮特·帕克,是一名在校高中生,通过自制的装备蜘蛛网发射器成为蜘蛛侠。皮特?帕克拥有超能力后,面临着来自日常生活、对抗邪恶势力、自我认知的烦恼。皮特·帕克作为一名极其普通的青少年,他在成长过程中,既享受着同样的校园生活经历,也有着异于同龄人的不一样的经历和烦恼。影片上映后,蜘蛛侠这一英雄角色便迅速引起了观众的共鸣,特别是受到青少年观众的追捧,圆了青少年想要成为超级英雄的梦想。可以说,蜘蛛侠代表了当下处于青少年成长阶段的青年人,他们的内心深处都会产生“干一番大事业”甚至拯救世界的愿望,这正反映了现实生活中青春期少年们的心理状态。皮特·帕克展现了只有青少年才有的烦恼,有暗恋不敢表白的女孩、不敢参与社交活动以及蜘蛛侠身份带来的窃喜等。他无法兼顾拯救和求学,一时之间陷入纠结,在这样的青少年身份下,成为超级英雄并不是一件易事。钢铁侠充当着“导师”的角色,帮其力挽狂澜,引导蜘蛛侠成长为真正的超级英雄。影片整体以大事件和小生活的紧密联系将蜘蛛侠这一形象生活化、普通化,拉近了观众与超级英雄的距离。在号召女性独立、平等权利等文化兴起的当下社会,“漫威”逐渐意识到,仅仅利用女性的性感元素是无法满足现代观众审美需求的,长此以往必然会被市场淘汰,故更注重对女性英雄精神层面的深入挖掘和塑造。女性角色黑寡妇本名娜塔莉,是一名神盾局特工,具有超强战斗能力。她身为女性超级英雄形象代表,第一次出场是在影片《钢铁侠2》中,她的美丽、干练及性感,改变了传统女性角色的行为风格,潜移默化中吸引了广大男性观众群体的目光,娜塔莉并非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而是具备超强战斗力的女英雄。惊奇队长本名卡罗尔,是一名具备超强能力的女英雄,作为“漫威”电影宇宙中首部拥有独立电影的女性超级英雄,惊奇队长凸显了女性的独立。影片中卡罗尔拥有自信、叛逆、不服输、不妥协的性格特质,并且具有超乎常人的力量和飞行能力,她身为目前电影中最强能力的女英雄,将以主力姿态带领众人解救宇宙。与黑寡妇相比,惊奇队长没有漂亮的脸蛋和性感的造型,但是她却是拥有着更强大力量的女性形象。二、英雄角色联盟化“漫威”超级英雄电影与传统英雄电影相比,最突出的创新点是英雄角色的联盟化,即英雄集体化,这一创新使超级英雄电影不再是单一英雄电影,增加了超级英雄间的交互性,典型代表是复仇者联盟组织。复仇者联盟中主要成员有美国队长、钢铁侠、绿巨人、雷神、鹰眼、黑寡妇等。在这个团体中,产生了许多复杂关联,所有的联系构成了一个整体,英雄团队内部之间的分裂与对抗关系,英雄与反派的关系都包含其中。与此同时,这些关系又反作用于团体,使得超级英雄们的境遇也发生了变化。“漫威”采取联盟模式的原因,不仅是出于自身电影故事的考量,更是在迎合市场,意图符合更多观众的口味。另外,《银河护卫队》系列电影也是英雄角色联盟化的团体表现。当观众看到一部影片云集了众多熟悉的英雄时,如此微妙的剧情和人物互动,不仅激发了观众的观影积极性,而且促进了“漫威电影宇宙”的形成。这一现象,令观众逐渐习惯英雄联盟电影的模式,改变了独立超级英雄电影的形式。但是,“漫威”并没有满足于英雄拯救世界的单一剧情,更是开创出英雄内部斗争的剧情模式,影片《美国队长3》的故事着重讲述了复仇者联盟内部间的分歧,剧情发展到高潮阶段时,钢铁侠得知冬兵杀死了自己的父母,从而选择复仇,而美国队长选择相信冬兵是无辜的,三人厮打搏斗。此次钢铁侠和美国队长的对打,不是简单斗争,而是为了各自坚守的原则。迄今为止,这称得上超级英雄之间最严重的矛盾,如此的剧情设置,一度缓和了市场上超级英雄保卫地球这种单一剧情的饱和状态,再次牢牢抓住观众视线。“漫威”电影中另一大联盟组织为银河护卫队,其团队成员并非像复仇者联盟中成员那样团结正义,星爵在越狱时,迫不得已与四个格格不入的人组成联盟—一名叫火箭的浣熊、本是敌方的卡魔拉、无脑蛮力的毁灭者德拉克斯、树人格鲁特组成联盟,并自称银河护卫队。《银河护卫队》中勇度为了保护星爵牺牲而死,格鲁特为了保护队友牺牲而死,卡魔拉知晓星爵不顾生命危险救自己从而放下戒心,德拉克斯面对危险时仍选择毫不犹豫救队友,这些情节都能看到团结奉献的意识。三、“不完美”的英雄设置“漫威”塑造英雄角色的核心是“缺陷成就英雄”,将超级英雄主角们设置成一个个不完美的人,即把超级英雄“当成人”,而不是“当成神”,这也是“漫威”成功原因之一。“漫威”电影中的人物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完美无瑕的超级英雄,他们仅仅是普通人,美国队长一开始是身体羸弱,蜘蛛侠是普通高中生,甚至还有一些“劣迹斑斑”的人成为英雄,最典型的莫过于蚁人,他在影片最初身份是盗窃犯,银河护卫队中五人也是以偷盗为生。即便他们成为了超级英雄,本身仍存在着缺点。这些设定,使超级英雄走下“高大全化”,更多的趋于平民化。依据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即本我、自我、超我,本我是人的各种原始欲望,自我是调和本我和超我,超我是符合价值观和道德判断的意识。他认为人的人格就像是海面上的冰山一角,露出来有意识的部分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剩下的绝大部分是出于我们的无意识当中的。传统超级英雄都是以“超我”的形象所塑造的,而“漫威”电影中的超级英雄多数属于“自我”阶段,即日常行为中能克制住自身的原始欲望,并具有正确社会价值观的约束,电影中超级英雄不仅具备完美正义的“超我”精神,而且带有普通人的缺陷。就像美国队长、雷神等超级英雄具备“超我”精神,而大部分的超级英雄,例如钢铁侠、蜘蛛侠、银河护卫队五人等处于“自我”阶段。由此可见,“漫威”所塑造的人物抛弃了传统“超我”的形象,并受到社会规章制度的教化,却仍然保持着“自我”的层面,如此做法促使超级英雄更加真实,拉近了观众与超级英雄之间的感情距离。布莱德·斯奈德在《救猫咪—电影编剧宝典》一书中具体描述了“超级英雄”型故事,即“超级英雄需要赋予高尚品德和同情心,愿意为我们这类小人物解决问题。”①电影在第一幕中必须使主角博得好感,例如影片《蚁人》中斯科特是个盗窃犯,偷走蚁人战服后并未借此犯罪,在得到女儿的支持后接受英雄身份,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救猫咪”的场景,能让观众瞬间建立起好感度,并察觉出这会是一个有善心的人,他偷窃一定有不得已的原因。人物与观众情感牢牢建立起来,虽然他不完美,但本质善良,观众会从内心希望他可以改变命运,就像观众也在无时不刻不在想着改变自己的命运一样。“人物要依次进入一无所有、灵魂黑暗两个节拍”②,“漫威”电影确实是依照这一商业片常用情节模式推进故事发展的,普通人成为超级英雄之前会有黑暗时刻,击败困难时才会成为真正的超级英雄。影片《雷神》中雷神托尔因为骄傲自大引起两国战争,同时被弟弟洛基陷害,他被迫驱逐到地球,并失去雷神之锤,这时雷神进入到一个一无所有、众叛亲离的时刻,他在面对强大敌人无法对抗时选择牺牲,基于此顿悟后他重新获得雷神之力,成为拯救地球的超级英雄。正所谓“故事鸿沟越大,人物弧光越鲜明”,正因为人物需求越原始,行动越有说服力,越能引起共鸣,而“漫威”很大程度上做到了故事鸿沟、超级英雄人物弧光的变化。在影片《复仇者联盟3》中洛基牺牲自己并想偷袭反派灭霸时,这一举动一改往常叛徒、反派的形象,令观众产生同情心,并原谅了他之前的所作所为;影片《复仇者联盟1》中揭露黑寡妇曾叛国做内奸,伤害过不少无辜人,所以当她与复仇者成员一同战斗时一直是以命相搏的状态,这一举动令观众接受了这位英雄;影片《蚁人》中蚁人一直游离于违法犯罪的边缘,变成蚁人并拥有可变大小的能力后并未继续违法犯罪,而是选择保护女儿和地球的安全,家庭改变了蚁人的动机;影片《复仇者联盟2》中绯红女巫本是属于反派角色,面对无辜人类受到生命危险时,及时脱离犯罪团伙,并施展自己的超能力解救普通人,从而使观众发自内心接受这位新英雄。诸如此类的故事情节都是在塑造人物形象,也是人物弧光原理的需要,由此可见“漫威”正是牢牢把握这一点塑造了这些颇受观众喜爱的“不完美”的英雄形象。四、结语“漫威”电影在人物塑造上推陈出新,打破了以往传统的超级英雄形象,重新定义了超级英雄。超级英雄电影作为当下美国的主流商业电影,其影响力不容小觑。以“漫威”为代表,其不仅打造出“漫威电影宇宙”,而且开创了超级英雄电影的新模式。短短数十年,“漫威”超级英雄系列电影形成了一种电影现象,甚至逐渐形成一种消费文化,引得市场和观众的喜爱与认可。参考文献:[1]彭吉象.影视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124.[2]李贵丰.传统与突破—好莱坞超级英雄电影类型化叙事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3]李希.平凡之中见伟大——漫威电影中超级英雄的平民之路[J].电影评介,2016(24):85-87.[4]吴婧雯.漫威宇宙系列电影英雄模式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5]王悦.漫威超级英雄电影“英雄奇观”研究[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6]张源.漫威电影:多元与统一的神话[D].临汾:山西师范大学,2018年.猜你喜欢基于漫威大电影的美国文化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本篇论文快速导航。题目,漫威漫画电影中的美国文化探究第一章,漫威大电影系列的文化传播研究绪论第二章。漫威公司发展史第三章,从情节设置角度分析“漫威大电影系列”第四章,分析“漫威大电影系列”主要人物结论/ 。基于漫威大电影的美国文化研究结论与结论文化入侵最开始指宗教,教育领域的文化影响。现已泛指各个领域的文化交流及融合。美国好莱坞电影一直处于世界电影领域的领先地位。其输出的电影包含很多美国思想及美国元素、漫威影业以“漫威大电影系列”为主。疯狂的向世界输出美国思想、其中对我们的影响已然构成了文化入侵。当我们在羡慕钢铁侠的富有,沉迷黑寡妇的干练、欣赏美国队长的冷静。崇拜绿巨人的力量以及与美国人一同向往自由时。我们已经被美国文化深深地影响了。中华悠悠五千年文化早已塑造了中国人心中的英雄形象。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儒家中庸的思想深深地烙印在一代又一代人的脑海中,而如今文化交流越来越密集,思想的碰撞越来越激烈的年代。美国文化思想已悄悄地影响到了我们。互联网将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文化的交流只需要敲击着键盘和鼠标就可以完成、中国文化的围城早已被美国思想攻破。各个方向向中国辐射的文化影响不得不受到人们的重视、尤其是最容易让观众接受的视听文化艺术--电影。大量的进口好莱坞电影不断地入侵占有我们国内电影的市场份额。 2014年6月上映的《变形金刚4》是首部美国好莱坞电影市场份额美国境外票房大于美国境内票房的电影。这也让好莱坞电影看到了新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更多的电影制作公司更加看重境外市场。而中国作为电影进口量最大的国家之一、无疑成为了美国众多电影公司的目标。从漫威影业的“漫威大电影系列”中就不难看出、中国元素的频繁出现、中国人物的树立都是漫威影业拓展中国市场的手段。然而我们在对抗这种高强度高质量的进口好莱坞大片并没有太好的对策,在电影这产业来看、国内电影市场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只有将国产电影变强才会适时的阻挡文化入侵的脚步。正规毕业论文查重是不包括参考文献的,参考文献并不在毕业论文查重范畴内。可是毕业论文查重并不能够识别全部的参考文献,只有符合格式的参考文献才会被毕业论文查重识别出来,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参考文献的格式规范且正确的时候,毕业论文查重才会将该部分参考文献排除出查。答:正规毕业论文查重是不包括参考文献的,参考文献并不在毕业论文查重范畴内。可是毕业论文查重并不能够识别全部的参考文献,只有符合格式的参考文献才会被毕业论文查重识别出来,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参考文献的格式规范且正确的时候,毕业论文查重才会将该部分参考文献排除出查。答:正规毕业论文查重是不包括参考文献的,参考文献并不在毕业论文查重范畴内。可是毕业论文查重并不能够识别全部的参考文献,只有符合格式的参考文献才会被毕业论文查重识别出来,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参考文献的格式规范且正确的时候,毕业论文查重才会将该部分参考文献排除出查。答:论文怎么查看参考文献?查看参考文献它是有一定的网址的,你可以进入网址里边儿去查看。答:正规毕业论文查重是不包括参考文献的,参考文献并不在毕业论文查重范畴内。可是毕业论文查重并不能够识别全部的参考文献,只有符合格式的参考文献才会被毕业论文查重识别出来,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参考文献的格式规范且正确的时候,毕业论文查重才会将该部分参考文献排除出查。答:一般来说,大部分的论文,它参考的文献都会有进行标注的,会在文章的末尾,或者是文章的开端,为著名此论文,某些地方节选了哪里的文献,可以根据这条线,去查询论文参考文献答:可以选择去图书馆,文献比较科学可靠,而且都是很多很多的,而且比较好找,又方便又快捷!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欢迎采纳我的回答,谢谢问:论文主要参考文献怎么找答:当然是去知网,万方之类的论文网站还有国外的论文网站答:论文主要参考文献的话,你可以通过中国知网,中国知网里面有很多相类似的,然后你可以找一些属于自己想找的一些参考文献就可以了答:你可以上图书馆,上知网,看看你写类的论文的这个理论涉及同类型的其他人的论文都引用了哪些文献答:论文的主要参考文献就是你在写作论文时候查阅的各个资料,然后将资料的题目写个三四个两三个。答:这个的话我建议你可以上你们学校的知网,一般都会为研究生开放的比较多,有很多的参考文献。答:写论文的时候,通常要求大家以后写十篇左右的参考文献自己离开。答:论文参考文献你还在手动输入吗?利用知网直接生成期刊类参考文献,让你轻松应对各种参考文献格式带来的烦恼!问:怎么查论文里的参考文献答:查找文献时,可以从中文文献开始,常用的主要有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有的文献大多数数据库都有,有些可能只在某些数据库有,找不到文献的时候,换下数据库也是一种方法(以知网为例)进入知网后,在搜索框后找到【高级搜索】,一个搜索关键词很难找到真正想要的文献进入高级搜索后,就可以根据篇名、关键词等进行搜索了,刚开始搜索可以选择一个与自己项目相关最核心的关键词,作为切入点,看一下现在研究的发展方向。最好在篇名、关键词、摘要内查找,全文的范围太大,而且很可能和所需要的相差太大问:毕业的参考文献,一般都是在什么地方查找的?答:学校的图书馆,网上的论文网站。在图书馆的话都是学校已经毕业出来,一些学长学姐的经验分享,网上的一些论文,网上的话内容比较多。答:参考文献一般都会放在图书馆。大部分学生会进入图书馆查找需要用到的参考资料,有些学生也会在网络购买图书。答:一般是知网、谷歌学术搜索,sci-hub,知网和sci-hub 下载不了的文献,可以在seek68文献馆下载到。答:这种参考文献其实一般都是在网上专门的网站进行查找的。有很多的地方都有问:论文里面的参考文献在哪里找答:你在论文里所有的引用的参考文献都可以在4s店里面找,这对于学生来说是非常常用的一个网站,你可以用你自己写的论文的关键词进行搜索。答:你用seek68文献馆试试,这里哪个学科的中外文文献都有。亲测好用答:论文里面的参考文献都是在写论文的时候,需要哪方面的知识,可以到参考文献里面去查阅,也就是查阅相关的著作。答:论文里的参考文献当然是你在写论文的时候,先要收集相关的研究成果,这些都可以作为你的参考文献。答:1供我们选择的检索的数字资源非常多,比如知网、万方、维普但是这些下载是要收费的,不过不用担心,很多高校都有购买非常多的网络资源,只需要登录校园网,或者自己学

边缘群体社会保障论文开题报告

1、农民工在城市中大量就业,社会保障迟滞,举例说明问题突出。2、说明解决此问题的重大意义,,建立面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已势在必行。3、如果有文献综述部分,你还需要综述一下你预先研究收集材料的观点。4、提出你研究论文的基本观点,或者层次结构。5、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论文这种原创的东西你用100个积分有可能求到吗?起码要花上几百块钱,才会有人给你写的,这样单纯的用积分,你是永远求不到的。。给你找这两篇资料是让你参考。浅谈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字数:3868 字号:大 中 小 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目前阶段我国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 一、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 1、我国目前的弱势群体,从规模和劣势程度上首先当推贫困群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财富不断增长的同时造成了新的贫困群体:城镇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停产或半停产企业的职工。据社会统计专家朱庆方测算,城镇贫困人口约有3000万人,贫困面为8%左右。再加上我国农村的8000万贫困人口,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而有关专家估计的弱势群体规模在1?郾4-1?郾8亿人左右,因此贫困群体构成了我国弱势群体的主体。其次是残疾人群体。再次是老年群体。此外,我国还有一些正在形成中的弱势群体,例如单亲家庭,其中多数是由妇女与孩子组成的;犯罪及处于犯罪边缘的青少年;戒毒者群体;劳改犯的子女;居无定所、无固定职业的城市流动人口等。 2、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我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可用一组数据说明: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每年还要出现数百万的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由于很多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非农产业谋生技能,加之征地补偿中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面临较大困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至今已向社会释放出下岗职工约3000万人。此外,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 3、要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给予帮助或支持。不管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原因,目前社会弱势群体依赖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其弱势地位,尽管他们并非不想改变上述困境。在资本发展的早期,社会强调自由竞争,“适者生存”,人们更多地将弱势群体的贫困处境归咎于个人原因,社会对弱势群体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这种状况后来发生了重大转变,人们更多地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他们形成的原因,人们认识到外力的帮助和支持应成为改善、改变他们的状况的主要力量。当然,现代意义的社会支持不是一种被动的帮助或施予;它强调借助外力的支持,同时以通过与弱势群体成员自身的力量的结合,提升社会弱者的能力,增加他们社会参与的机会,从而达到改变他们弱势处境的目的。这便是现代社会工作所强调的“助人自助”理念的具体体现。 二、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意义 1、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目前最大的障碍就是贫富的分化,贫富分化严重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矛盾,随时可能引发冲突而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以平衡社会财富,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和扶助,促进社会的公平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又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底线。 2、是在对我国改革开放历程回顾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的改革开放是由经济动因开始的,但我们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如社会保险制度滞后于企业改革,“三农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建设中重视城市形象和房地产开发商利益轻视拆迁居民利益和失地农民利益,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等等。现在我们逐渐意识到,改革开放应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并重,要实现这种全面发展,将我国由解决温饱问题的低水平共同富裕建成全面小康的高水平共同富裕,保护弱势群体必然刻不容缓。 3、是人权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大趋势的要求。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人权问题一直是西方国家为难中国的一个攻击点。“社会条款”与国际贸易挂钩已成为WTO新一轮谈判中的焦点问题。从国际贸易发展的大趋势来看,也确确实实是日益关注人权,特别是工人的权益。身处世界贸易圈内的中国,当然要服从这一大趋势,重视人权,保护人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包括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等,应该是我们保护人权的当务之急。 三、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几点措施 1、重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尽快建立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覆盖面小、负担重、城乡“二元化”等问题,即便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解决的只是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确定的最低营养需求问题,而事实上,相当多的贫困人口需要的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这一体系至少应涵括以下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建立贫困人口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三是制定贫困家庭子女享有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相关政策(可通过教育补贴或教育费减免等手段);其次针对遭遇天灾人祸的贫困人口,还有必要建立紧急救助机制。 2、迅速、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社会保险并非以弱势群体为中心,但社会保险通过向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险、疾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有效地解除了国民的后顾之忧,并为避免受保者沦为弱势群体创造了条件。因此,必须摒弃只要社会救助不要社会保险或者只重贫困救助而忽略社会保险的倾向,根据现实国情和就业格局新变化,在完善现行制度的条件下迅速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制度(据国家统计局调查,1999年只有36?郾6%的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1?郾8%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这与发达国家有着巨大差距);二是尽快全面推进医疗制度改革(2001年底我国医疗保险的覆盖人口还不到20%,城乡社会均存在着低收入家庭有病不敢医、部分居民因病致贫的现象);三是从速确立并强制推广工伤保险制度。 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首先应建立固定的财政拨款制度。政府应该承担着保护弱势群体和主导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当然责任,因此政府应当明确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投入比重,并明确相应的增长机制,并且要强化征缴管理,提高基金收缴率。其次是要明确界定企业的责任。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应当按照一个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范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应当承担的基本养老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是要落实个人承担的责任。就是要让劳动者分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比如征收个人社会保险费,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对相关社会福利收取服务费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及制定遗产税、赠与税、特别消费税制等措施来适度调节国民个人收入分配,让先富起来的居民更多地分担一些社会保障责任。四是要引导社会各界分担相应的责任。 4、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并重视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权益。据统计,我国目前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其中农村占8000万。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城市流动人口达1亿多人,但城市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的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在此背景下,要真正保护农村居民中的弱势人口并促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免于沦为弱势群体,就有必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三是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首先应保障他们获得相当于自己劳动价值的工资收入,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此外应该尽快将尽可能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工伤保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问题。 5、要为弱势群体铸就刚性的权益保护网。法律是弱势群体权益得以保障的根本所在,应该从立法、执法、普法及法律援助等多角度入手,为弱势群体铸就刚性的权益保障网。尤其是政府要带头杜绝在保障合法权益方面的“行政不作为”现象,要积极组织公益性普法讲座,强化弱势人员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诉讼意识,引导和鼓励弱势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作为司法部门,要把弱势群体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同时也应该看到弱势群体的需要是双重的,他们不仅需要经济或法律帮助,而且需要精神上的尊重和理解。 6、加强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源和职业教育的措施。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为弱势群体创造各种职业学习机会。政府应加大实施知识富民的力度,建立贫困地区农民享受真正的义务职业教育制度,围绕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增强农村劳动力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知识的能力;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支付转移力度,并应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基础卫生和基础电信服务方面。二是加强下岗职工的创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首先要增加贫困群体再就业培训支出,以加强免费培训城市贫困无业人员,提高再就业能力;其次在挖掘就业机会的同时,做好对贫困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另外还可设立政府基金,实行小额贷款担保,帮助其获得小额创业贷款。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与完善字数:3319 字号:大 中 小 一、弱势群体的特征与范围 1、弱势群体的特征。 (1)经济上的低收入性,是弱势群体的首要特征。社会弱势群体通常都是经济上的低收入者,其经济收入低于社会人均收入水平,甚至徘徊于贫困线边缘。造成一部分社会成员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上的低收入也造成了弱势群体的生活脆弱性,一旦遭遇疾病或遭遇到其它灾害,他们很难具有足够的承受能力。 (2)生活上的贫困性。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决定了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既表现为生活水平的质量低下,也表现为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在其消费结构中,绝大部分或全部的收入用于食品,即恩格尔系数高达80-100%。 (3)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弱势群体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底层,他们的政治参与机会少,对于政治生活的影响力低。而弱势群体由于“远离社会权力中心”,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难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时,这也意味着弱势群体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或者很难迅速摆脱自身的困境,解决自己的问题。 (4)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由于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和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使得他们在社会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社会群体。他们的职业技能缺乏市场竞争力,或者已经失去年龄优势,因而没有职业安全感,收入较低且不稳定,对生活前途悲观,心理压力巨大。同时,由于弱势群体在政治上的低影响力,他们有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和较为强烈的受挫情绪,在社会生活中缺乏社会支持感,在心理上难以自我调适,进而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 (5)在维护权益方面的弱势。如进城的农民工的权益常常得不到较好的保护;在个人能力与占有信息、资源方面的弱势,如“三无”人员的能力缺陷,城乡贫困人员的信息与资源占有方面的缺乏。 2、弱势群体的范围。 现阶段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状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贫困者群体。在中国长期的二元体制下,由于国家对城市居民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和倾斜政策,使得贫困现象主要发生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社会救济的对象只占到城市总人口的1%。但是,随着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宏观利益格局的重新整合,城市贫困现象开始出现并且日益严重。 (2)失业者群体。由于产业结构变化,90年代中期以来在中国城市中开始出现大量下岗职工,许多人生活出现困难,还有部分退休和失业人员的生活也有困难。2000年我国的城镇综合失业率为%,2001年估计则会上升为%。而随着下岗与失业的并轨,我国的失业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3)残疾人群体。由于其自身的生理缺陷,这一群体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就业困难,生活贫困。目前全世界大约有5亿多残疾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0%左右。我国有残疾人5164万。在残疾人群体中,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的一部分人在福利企业就业,但是收入较低;而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则只能依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据统汁,我国目前70%的残疾人的经济来源是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 (4)老年人群体。老年人群体是一种年龄弱势群体,也可以说是一种生理性弱势群体。其中,独居的高龄老人、无自理能力的老人更是成为明显的弱势群体。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到上个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0%,中国人口老年化的速度之快,高龄人口之多,都是世界人口史上前所未有的。这个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主要依靠退休金生活,或者依靠家人实现保障。作为社会弱势群体,老年人群体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二、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政策 1、强化政府的社会政策支持。 (1)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给予政策倾斜和提供公平就业机会等,并且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政府有责任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在立法方面,要实现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立法的体系化,包括立法形式体系化和立法制度体系化。从广义上说,社会弱势群体立法保护体系由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妇女和儿童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所构成。从狭义角度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核心,在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基本法的作用。现在突出的立法任务是抓紧制订社会保险法,修改劳动法典,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立法。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应围绕着权利保障展开,在机会、能力和物质帮助方面给社会弱势群体以保护。 (2)政府还要有其它社会政策对弱势群体提供政策支持。如美国政府的弱势群体保护行动是一项寻求推进社会公平价值的法律设计,公共机构通过对弱势群体保护行动的计划、政策和法律服从,承担起执行这些法律规章的责任。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反对就业雇佣歧视,而且要求雇主、工会和就业咨询服务机构采取积极的行动步骤,通过准备和实行弱势群体保护行动计划,来减低社会中存在的弱势集团成员不能充分被代表或雇佣的状况。 2、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是保障公民因工伤、疾病、失业和年老收入减少或丧失时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基本生活所需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要完善保险立法以全面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关键一步。 拓宽工伤保险范围,保障农民打工者的权益。工伤保险的宗旨在于对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而丧失劳动力者,给予工资补偿、医疗保健护理、伤残补偿及生活照顾。现实生活中,一些厂家在聘用农民工时根本就没有参与工伤保险,一旦出现了伤亡事故,便与农民“私了”,厂家逃避了责任,而带给打工者的可能是一辈子的苦楚。因此,立法应扩大工伤保险的范围,强制一切企业都必须参与工伤保险,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在立法中应确立起全面的失业保险体系。首先,我们要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失业登记制度,明确标准,扩大范围,力争让每一位失业人员都能登记在册,减少“隐性失业”的人数;其次,我们要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负起责任,共同分担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任务,以防患于未然。 探索适合农村发展水平的养老保险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的责任一直在于家庭,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许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如果让一对农村夫妇赡养四个以上老人,将会不堪重负,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试点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譬如在农村税收中提留养老保险费,初步建立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未来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能得到社会保障。 (2)完善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也叫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者给予物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的体现,社会救助的基本功能是济贫与救灾。在我国,“贫者”指广大城乡贫困者,据有关资料统计,这一群体的人数已达5000多万。救灾,主要针对自然性弱势群体而言的,据有关学者统计,我国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受损的人口在2亿人以上,救灾扶助始终是一项任务。 (3)发展专门性社会福利事业,保障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发展。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团体举办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之外的各种福利事业与公共服务。它包括公共性福利事业和专门性福利事业,其中后者是国家与社会对于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特别社会保障的体现。通过统一立法,真正体现社会福利的普遍性原则,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福利待遇差异,建立起统一协调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使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同等的对待,不但要在物质上,而且要在精神上真正满足“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求。通过强制立法规划,保障社会福利事业有充足的资金来源。(4)完善社会保障争议解决程序。当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受到侵犯时,应当有简单快捷的法律途径获得救济,包括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社会保障所涉及的内容通常与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相关,如养老金、最低生活补助费等,在解决社会保障争议时,必须考虑到他们的境况,应当尽可能地使受害的弱势者能通过最简单便捷而且收费低廉的程序获得救济。用现行的司法程序法来解决社会保障争议,成本过高,不利于切实地保护弱势者的社会保障权。建议这类问题主要应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受害者的申请费用,只有这样,才能让弱势群体切实有效地得到社会保障。 3、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支持作用 “第三部门”的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国家出现的,它以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为研究对象。9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又兴起了一场创建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民众创建了各种团体、基金会和类似组织,它们以开展人道服务、促进基层社会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等长久以来似乎为政府所忽视的目标为己任”。它既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私营组织,具有志愿性、非营利性和自治性等特征。第三部门可以填补政府机构与个人需求之间的空白,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整合和公民的政治参与,可以“成为合作、关心、精神生活和智能创造的蓄水池”。新时期我国在建立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中,要大力发挥第三部门和社会志愿者的支持作用。如鼓励创建各种民间团体,设立基金会,以及发展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保护和服务的慈善机构。 在司法保护方面,必须解决一个突出的问题:诉讼成本过大的问题。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贫困使其难于支付昂贵的诉讼成本,当权益被侵犯时因没有能力支付昂贵的诉讼成本而无法寻求司法的保护,如此司法对弱者的保护只是一种可能性却不能转化为现实性。所以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就应该在简化程序和减少诉讼成本方面探索出路。国外的“小额诉讼”经验值得借鉴,同时要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为社会弱势群体寻求司法保护提供社会支持。 总之,能否有效地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支持问题,使得他们都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不仅事关中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也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实现长期高效有序的发展。因此,只有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网络,从政策和制度上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和社会保护问题,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政治风险,促进社会发展。

媒体对弱势群体的报道研究论文

序号 广播电视新闻学论文题目1 网络舆论监督的缺失问题 2 心理学在现场采访中的运用3 从传播学视角解析《***》作品4 从文化传播看某人的文化形象5 新媒介环境下文学传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6 对办好《**》节目的思考7 地市电视台(法制/新闻等)栏目的设置 8 论主持人对节目分寸感的把握9 电视时政新闻的民生化10 论老龄化社会背景中的电视传播策略11 少儿频道活动策划与衍生品的开发——以**调查为例 12 影视传播中非语言符号的表征功能13 娱乐新闻中的女性/男性 形象分析14 色彩在电视节目中的应用研究15 付费频道成长期的思考16 东方卫视“新闻立台”的困境与对策17 电视纪录片的细节表述18 高校DV新闻及专题的特性分析19 加强新闻专业教学的实践性20 高校校报学生记者队伍建设研究21 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22 利用BBS引导高校的网络传播 23 互联网对报纸创新发展的启示24 论编辑与记者的角色25 分析**新闻作品的创新思维26 对《**》报或**栏目的分析与启示 27 论“说新闻”的语言特色——以某栏目为例28 坚持新闻精神 做好社会新闻29 **新闻期刊的问题、困境与发展策略30 《三联生活周刊》与《中国新闻周刊》比较研究 31 论网络游戏的植入式广告经营策略32 我国电影媒体广告空间及广告形式解析 33 现代广告的娱乐化倾向探析34 大众文化视野下的广告文化35 网络广告投放策略的原点解析36 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的积极作用37 网络自律是遏制网络暴力的关键38 E时代的女性传播——以女性网站及女性频道为例 39 网络新闻编辑与网络宣传管理40 浅析网民参与“设置议程41 灾难性事件新闻摄影报道的成功实践——从汶川特大地震报道看我国新闻摄影在危机传播中的作用与运作创新42 浅谈新媒体时代党刊的应对策略43 地市晚报新闻主流化探索44 新闻互动新路径的实践与探讨45 传播新语境下党报重大主题报道的创新46 论新媒体话语语境下的新闻样态47 地方台民生新闻专业化的探索与实践48 报纸杂志化的内涵、表现及动因49 《**》栏目“**”报道分析50 电视民生新闻亟待突破“瓶颈”51 媒体舆论监督的新形态52 城市电视台的“大新闻”战略53 传播学对中国新闻学理论建构的贡献54 娱乐新闻的人文关怀55 媒体在金融危机形势下的发展方略56 金融危机的效应与传媒应对策略57 3G时代广播的突围之路58 掌握舆论话语权 赢得引导主动权——浅析网络媒体与话语权59 媒介的声誉管理:构建维度与舆论尺度60 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思考61 处理共享性新闻的独家之道62 开展舆论监督要找准着力点 63 以创新精神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 64 高校新闻网主页设计的审美取向 65 媒体对金融危机的报道策略 66 加强和改进民生报道 67 新形势下党报发展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68 贴近本土,做大区域影响力——浅谈地市级党报突围之策 69 地市党报改革发展的思考与对策 70 地市报如何应对大报冲击 71 地市报现状与发展对策——对全国30家地市报的调查与思考 72 电视民生新闻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 73 试论电视衍生节目 74 *地手机报——数字化转型的有益探索 75 网络传播与中国公民信息权利的实现76 版面设计中的创意表现 77 地方台电视购物节目的生存条件分析 78 看新闻自由与保守国家秘密79 传媒与司法统一于社会公正-论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80 传播法的内涵及其对社会关系的调整81 新闻媒体与“决策气球”82 论推进舆论监督的三类经验83 公共利益原则与传播文明-对“黄金高事件”该不该报道的探讨84 《科洛弗档案》:电影对真实的创新探索85 直播·仪式·真实:在美国感受电视与京奥86 略论爱森斯坦的杂耍蒙太奇理论及其运用87 《幸运52》“下岗”之几点思考88 从媒体叙事看“艳照门”中的女性形象 新闻专业论文题目 1、论"自媒体时代"的特点 2、从“光头孟非”谈谈电视民生新闻主持人的素质 3、解读“超级女生”——作为电视文化现象 4、论方言电视节目的现实基础和发展空间 5、从2005“勃兴年”看中国博客的发展 6、法制新闻报道如何推进法律文化深层化 7、媒体应如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当长假邂逅电视——论“假日电视”的发展空间 9、“大长今”热的背后——试析韩国电视剧在中国的热播 10、以法律的眼光做报道——论法制新闻报道者的专业素质 二 1、从《南方都市报》设置评论委员会评析中国报纸评论的未来走向? 2、新中国成立至今缺乏伟大时评家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3、评析近期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在广告、发行上限制《重庆时报》的违法性。 4、剖析重庆都市类日报房地产专刊的“软骨症”。 5、评析重庆都市类生活周刊的差异化策略和执行上同质化误区。 6、评析重庆本土“制造”的地产类杂志的存活概率。 7、剖析重庆〈商界〉杂志系列化刊物前路暗淡的原因。 8、重庆〈电脑报〉持续高速增长的障碍是什么? 9、从西祠胡同的〈重庆记者之家〉看当地新闻界的竞争文化。 10、重庆新闻专业高等教育如何实施差异化战略? 三 1、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 2、新闻传播中保障知情权与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3、新闻侵权诉讼的应诉对策研究 4、新闻侵权诉讼的防范与对策研究 5、“新闻审判”的中西比较 6、论新闻侵权案审判中“公共利益”原则的适用 7、对舆论监督引发新闻侵权纠纷的实质分析 8、论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采访权的保障作用 9、论新闻媒体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作用 10、论新闻侵权的法律责任 11、论报道自由、评论自由与“新闻审判之界限 12、论传播权利的保障和救济 13、对电视法制节目未来走向的思考 14、如何克服电视法制节目的负面效应 15、虚假广告的治理与媒体的责任 16、电视名牌栏目的广告效应分析 17、虚假广告治理的对策研究 18、电视法制栏目的个案分析(选择某一法制栏目,如“拍案说法”或“今日说法”,进行分析) 19、论“新闻审判”产生的根源 20、论“新闻的真实”与“法律的真实” 21、对新闻侵权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 22、论表达自由的限制 23、论保障知情权与表达自由的实现 24、论法制新闻报道的价值选择 2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法治的价值 26、论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平衡 27、论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 28、论新闻记者的职业权利 29、新闻自由的法律界限 30、舆论监督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31、论新闻媒体侵权的责任豁免 32、宪法司法化与新闻自由权利的保障 33、论新闻法制与党对新闻的领导 34、政府官员的名誉权与舆论监督 35、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 36、对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审判中存在的误区及其分析 37、论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 38、论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 39、论广告传播对社会流行的影响 40、广告对传统的性别偏见的固化作用 41、对广告新闻化的思考 42、盲目的偶像追捧与媒体的社会责任 43、从传媒的影响力看“超级女声现象” 44、从整合营销传播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 45、“超女热”对文化的冲击及其分析 46、从大众文化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 47、电视法制节目的困境及出路 48、电视读书节目的困境及出路——对《读书时间》被淘汰出局的思考 49、对大众文化传播中低俗化现象的剖析 50、对新闻道德失衡与错位的原因及其分析 51、论新闻媒介的传播权利 52、对广告定位理论的再认识 53、对民工追讨欠薪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4、对下岗工人再就业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5、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6、试论比较广告中的法律问题 57、大众意识与法制电视节目的制作 58、主持人应当怎样“说法” 59、新闻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60、论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 四 1 论新闻图片的作用 2 论报纸头版的功能 3 中英新闻标题比较 4 论新闻标题 艺术性 5 报纸新闻标题与网络新闻标题比较 6 论报纸的新闻语言特色 7 论报纸的形态及变化 8 论报纸改版 9 “厚报”的产生与发展 10 论报纸版面设计 11 重庆报纸的版面现状分析 12 论编辑的素质要求 13 论报纸设计 14 论新闻策划 15 报纸副刊的变化及作用 16 论报纸专栏 17 论报纸评论的特点与作用 18 论新闻编辑的创造性劳动 19 论报纸编辑的隐性劳动 20 论编辑的主体意识与受众意识 21报纸编辑与期刊编辑之比较 22 报纸编辑与广电编辑之比较 23 报纸编辑与网络编辑之比较 24 论新闻编辑人才的培养 25 编辑处理与舆论传播 26 网络新闻编辑的特点 27 论编辑思维 28 对新闻编辑学学科建设的思考 29 论编辑学的人文关怀 30 论毛泽东的编辑思想 五 1、 消息来源保护中的伦理困惑。 2、 法制报道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3、 论当前媒介对弱势群体的报道。 4、 政府的信息公开化对新闻报道的影响 5、 涉案暴力镜头对青少年的影响。 6、 论电视法制专栏节目主持人的素质。 7、 电视报道中的人文关怀。 8、 中国大众传媒中的法官形象。 9、 新闻报道中的律师形象。 10、 法制报道中的警察形象 10、论当前中国人大报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1、 中国新闻报道中的人大代表形象。 12、FCC与美国电视节目的规范 13、论我国媒介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4、论法制新闻在法治现代化中的作用。 15、大众传媒在立法中的作用。 16、 表达自由与其他基本人权之关系 17、 论媒介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 18、 外资进入我国对我国传媒市场的影响 19、 当前媒介高层犯罪现象之探讨

事实上,弱势群体的出现及形成并不是一个崭新的社会现象。我国政府和社会也一直在为构筑救助困境群众的“安全网”、“保障网”而努力,媒体的相关报道本身就是社会关注的一种反映。当前媒体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主要着眼于以下三个角度:从弱势群体个体的角度;从政策规定制度等的角度;从现状、事件、情况等的角度。 在关注弱势群体方面,媒体确实做到了及时把握动态,传达政令民情;而且,媒体还主动参与到相关新闻报道的策划中去,比如《广州日报》开办 “欠薪追讨”热线,为保障打工仔们的应得利益作出努力,说明媒体在这一主题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主动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在报道手法上,也逐渐注意到这一领域本身的特殊性,不仅有“从上到下”传达式的报道,还直接走进弱势群体中间,以他们的视角,写出他们的心声;以及对病患者受害者一般采用化名、眼部遮挡等技术加以处理,这些都反映了当前我国媒体对弱势群体关爱意识保护意识的增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其中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之处。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 1.在具体实践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之前,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要端正自己的态度,平视他们的存在,尊重他们的要求,而不是怀着一种优越感俯视他们。陆幼青在《生命的留言》中写道:“癌症病人是孤独的,他们头顶上有一张无形的网”,“(媒体)常会用很肯定的语气报道一些肿瘤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这样的讯息对于日夜挣扎在死亡边缘的癌症患者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啊,很多人会付诸行动,投入到对某种植物狂热的追寻中,或费时耗财地得到,却不知道怎样应用,更多的是空手而归”,“癌症患者为此投入的时间金钱尚可计数,但是这种屡屡失望造成的心理打击却是致命的,没有生存的信心纵有良药又如何呢?”尽管陆的措辞尽量客气,我们还是不难感受到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在受到媒体的“捉弄”后的愤怒与失望。不负责任、轻浮草率的文字背后是服务意识淡漠的理念在作怪,而其中除了操作上仍需改进的客观原因之外,恐怕还有新闻从业人员对求助者的不尊重甚至冷漠。 2.在对弱势群体的整体关注面上,还存在着不够全面的地方。弱势群体本身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这决定了对其报道不是一个简单的报道与否和报道多少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一个报道领域开发问题,同时也就涉及到培养从事此报道领域的专职人员,以及设立固定版面、栏目,定期出版、播出等一系列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的东西。从实例分析来看,这一点我们的媒体做得还远远不够。 3.在相关报道中,根据事实变动作出的伴随的被动的报道居多数,媒体主动关注的意识尚且不足。不少报道缺乏追踪、后续,没有深入开掘,这样必然使得报道的力量大打折扣。弱势群体很显然在社会地位、消费能力等方面处于劣势,可能就被排斥到一些服务意识淡漠的媒体的报道范围之外。然而,适当、正确地对弱势群体予以关注,虽然引导可能会付出代价,但当这种努力为社会认可时,获得的回报也是丰厚的。 4.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中,存在着“治本不够只治标” 现象。表现在只报道事实不解决问题;后续报道不足;虎头蛇尾蜻蜓点水等方面。媒体不但要采用多种报道手法从多个报道角度对事实进行充分报道,由此形成足够大的舆论声势,对体制、制度所存在的不合理的地方产生促使其变革完善的压力;同时,媒体不仅要善于报道,还要善于分析,虽然具体情况有具体特点,但相似的社会事实之中还是有规律可循的;除了充分报道找出规律之外,媒体还可以通过组织专家论坛等形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治本上下功夫,从而起到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和预防此类事情再度发生的作用。 当然,在对弱势群体进行关注的问题上,能切实起到实际效果的“主力军”并不是媒介。发起实实在在的救援之举,并且促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更新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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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地方企业报的发展趋势02、浅谈新闻导语写作03、新闻标题特色研究04、漫谈记者修养的现实意义 05、采访对象访前心理分析 06、深入采访中如何抓特点 07、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08、重视新闻背景的交待 09、消息中的现场描写 10、典型报导--舆论的风向标 11、短新闻是信息时代的主角 12、穆青人物通讯特色研究 13、浅谈工作通讯的指导性 14、试论新闻敏感与新闻工作责任感的关系15、现场短新闻的现场感 16、新闻评论的社会作用 17、无产阶级新闻评论的特点 18、短评的特点和写作 19、浅说中国广播事业的发展及影响 20、国际广播和国际电视对当今全球的影响 21、著名女记者节目主持人法拉奇成功奥秘探析 22、编辑思想与报纸版面 23、编辑的自身建设和修养 24、谈谈稿件修改的基本功 25、版面的语言与受众心理 26、如何从根本上保证新闻真实27、论突发性新闻照片的社会价值 28、摄影记者的业务素质 29、新闻照片的社会功能 30、四个媒介的广告特性比较研究 31、广播电视受众的视听心理分析 32、电视记者的创作思维 33、谈广播节目设置 34、关于广播语言特色的探讨 35、广播节目编排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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