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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权益论文参考文献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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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权益论文参考文献大全

学术堂整理了二十个关于纪录片海洋的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宁波海洋文化及旅游开发研究2、试论海岛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策略--以舟山群岛海洋文化产业发展为例3、论福建海洋文化的独特性4、试论海岛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策略--以舟山群岛海洋文化产业发展为例5、海洋文化对中国海洋经济的影响6、发展海洋事业与加强海洋文化研究7、中国海洋文化景观分类及其系统构成分析8、论古代中国海洋文化在世界史上的地位9、"环中国海"海洋文化的土着生成与汉人传承论纲10、舟山开发海洋文化旅游的思考11、海洋文化对英语词汇的影响12、中国海洋文化的早期历史与地理格局13、中国海洋文化的区域特征与区域开发14、浅谈福州海洋文化的形成及特点15、大连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策略16、舟山群岛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形成机理与发展模式研究17、论潮汕近代民居建筑的海洋文化内涵18、城市滨海环境景观设计表现海洋文化初探19、舟山群岛海洋文化论20、论中国历史上内陆文化和海洋文化的交征

海洋科学前沿这本期刊上肯定有你想看的文献

海洋(SEA),地理名词,是地球上最广阔的水体的总称。地球表面被各大陆地分隔为彼此相通的广大水域称为海洋,海洋的中心部分称作洋,边缘部分称作海,彼此沟通组成统一的水体。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有关纪录片海洋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蓝色经济区海洋优势产业布局优化研究2、海洋产业立法问题研究3、三维GIS在数字海洋中的应用4、海洋石油污染与生物修复5、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6、北海区主要海洋产业现状比较分析7、海洋资源开发的绿色评价模型研究8、我国国家海洋公园建设的背景、目的及现状研究9、浅析丹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咯研究10、基于学案导学教学法的高中地理海洋权益教育研究11、格老秀斯与《海洋自由论》12、海洋生态补偿立法研究13、基于波士顿矩阵的广东省海洋产业竞争力评价研究14、蓝色国土的呼唤——当前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必要性和意义分析15、论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

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的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按研究问题的大小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宏观论文和微观论文。凡届国家全局性、带有普遍性并对局部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称为宏观论文。它研究的面比较宽广,具有较大范围的影响。反之,研究局部性、具体问题的论文,是微观论文。它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影响的面窄一些。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毕业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1.专题型论文。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如本书第十二章例文中的《浅析领导者突出工作重点的方法与艺术》一文,从正面论述了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的意义、方法和原则,它表明了作者对突出工作重点方法的肯定和理解。2.论辩型论文。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吗?》一文,是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观点,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和分析,以论辩的形式阐发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改变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观点。另外,针对几种不同意见或社会普遍流行的错误看法,以正面理由加以辩驳的论文,也属于论辩型论文。3.综述型论文。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4.综合型论文。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如《关于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几个问题》一文既介绍了研究民族关系史的现状,又提出了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因此,它是一篇综合型的论文。 论文格式 1、题目: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本专科毕业论文一般无需单独的题目页,硕博士毕业论文一般需要单独的题目页,展示院校、指导教师、答辩时间等信息。英文部分一般需要使用Times NewRoman字体。2、版权声明:一般而言,硕士与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内均需在正文前附版权声明,独立成页。个别本科毕业论文也有此项。3、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200字(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4、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之间需要用分号或逗号分开。5、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正文各一级二级标题(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标注更低级标题)、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6、正文: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本科文学学士毕业论文通常要求8000字以上,硕士论文可能要求在3万字以上(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7、致谢: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8、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所有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可以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也可以按照音序排列(正文中则采用相应的哈佛式参考文献标注而不出现序号)。9、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10、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有时也常将个人简介附于文后。

劳动权益论文参考文献

浅谈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内容摘要:随着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本就紧张的就业压力更加突显,在这种氛围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每每受到威胁,为了保住工作,他们不得不忍气吞声,做出种种让步。面对劳动者所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我们有义务呼吁社会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昌盛做出贡献。关键词:就业权、报酬权、休息权、安全卫生权、社会保险权、劳动争议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同时,城镇中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也在不断增加,由于我国劳动力供给量过大,而且长期增长,远远超过了就业需求量,劳动就业压力非常大,并会长期存在。在这种形势下劳动者就业方面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直接使劳动者更加看重劳动机会,也间接导致了在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而放弃了合法权利的保护,这反而又放任了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使之有增无减。据统计,80%以上的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造成的。可见在这种劳动者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在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涉及劳动者不断增多的新趋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关系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问题,将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深的思考。一、劳动者就业权的保障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就业权在各项劳动权力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力。(一)、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不因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赋予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有利于促进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竞争和社会公正的实现。可见如在招聘广告中限制性别、信仰等条件,必需是国家特别规定的工种或岗位,否则就是违法招聘广告。譬如,某市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在当地日报上登出招工启事:“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为1000万美元,实力雄厚。现招聘工人210人,条件如下:男女性别不限,均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因生产需要限理科班),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身体健康,年龄在24岁以下。”并有其他事项的规定。但同为高中毕业的男女两位同学,男的如愿以偿,女的却未被录用。当到该公司人事部询问时,经理告诉她:“你的学历大低,不适合公司的工作,所以没有被录用”。胡某认为自己具备了招工启事上所要求的“高中文凭”,符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条件。人事部经理遂告诉胡某,公司总经理特意指出,男职工是高中以上就可以了,女职工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才行,当初的表述是因为限于篇幅,“大专以上也是高中以上,并不矛盾嘛。”胡某认为公司的前后标准不一样,致使其辞掉了原工作,现在无工可作,况且,永声家电公司的工作并不需要很多体力,因此招工时应当男女同等标准。胡某还了解到,公司总经理彭某曾表示过“女工将来事太多,不如男工利索”,并授意公司人事部搞区别对待。像这样随意提高女职工录用标准,甚至拒绝录用女职工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企业都依此为标准招聘人员,那么对于妇女和那些年龄大的下岗工人来说找工作就更难了 。笔者认为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完善招聘广告方面的法规,对招聘广告审查上有一套更具体的审查程序;对“就业歧视”行为进行制裁,并且在人们的观念上进行大力的引导和宣传。(二)、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保障。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张某系职业高中毕业生,分到某合资饭店工作,并与饭店正式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一个月,张某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一事向饭店提出了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一个月后来办手续。一个月以后,当张某手持接收单位的商调函找到饭店要求办理调离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却突然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三年的培养费1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 张某认为,与饭店签订的是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自己既没有经过饭店培训,又没有提前解除合同,饭店收取培训费是非法的。店方却拿出《员工须知》说事,并说这是内部规定。后经多方筹借凑足1200元后,才办理了离店手续。对于饭店这种违背职工意愿,合同到期后职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饭店强行收取培训费的作法,在一些企业相当普遍。笔者认为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上岗保证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培训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建议对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有一个合理的限制范围,尽可能减少明显不合理的违约金存在。劳动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合力对乱扣压劳动者的户口档案、证件的违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切实有效的保护劳动力合法流动的权益。二、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力,并提出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不受侵犯,《劳动法》第五章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指挥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劳动报酬权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它不仅是劳动者及其家属有力的生活保障,也是社会对其劳动的承认和评价。目前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权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一)、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比较普遍、比较严重。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大,拖欠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几乎比比皆是,每到春节临近,工人返乡过春节之际,追索工资的“壮观场面”一幕幕上演着,甚至连我们日理万机的温总理都在为工人追要工资。此情此景,虽然体现了温总理体恤人民生活,为工人维权的一面,谁又能否认这是拖欠工资性质之恶劣的真实写照呢?笔者认为造成拖欠工资的原因:一方面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处罚太轻。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补发工资,严重一点的劳动者打到劳动仲裁,也只是对用人单位加罚拖欠工资25%的补偿金,对用人单位处罚太轻,也是对劳动者的不公;另一方面我国还没有专门统一的工资法对此进行规范,虽然不少地方有工资立法的准备,但当前总体上讲法律依据还是有些不足;再一方面劳动部门对随意克扣、拖欠、压低工资的企业处罚不够坚决,处理的时间过长。建议执法部门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发生,加强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普遍建立举报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重罚机制,使得那些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得不偿失,不敢再拖;另一方面,应加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据报载,一些单位规定按时发放工资,一部分农民工为了图省事,或者防止丢失,竟然主动放弃及时付薪的权利,自愿集中领取,给那些蓄意违规的单位以可乘之机。(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由其所在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但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做虽然对调动劳动者积极性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三、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意向基本的权利,是劳动立法的目标之一。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是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只有尊重休息的权利并创造休息条件让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调整,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更好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据11月8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11月7日,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法律健全的今天,不甘做出惟一选择的工人,却仍然采用了罢工这种相对原始的斗争形式,这无疑是文明社会的一大悲哀。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而怎样来处理好这样的社会冲突,也不是简单的企业行为或个体行为,建议政府应加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力度,对于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查有实据的单位,重拳出击,除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职工权益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使那些侵害职工权益的当权人有后顾之忧。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权的保障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其生命和身体健康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根据宪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但即使这样,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建议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五、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行性的规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改善劳动者生活状况的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而当前一些用人单位却找出种种理由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笔者曾耳闻有这样一家公司,单位为其员工缴纳保险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一半。而且还自圆其说说什么临时岗、固定岗,单位只给固定岗人员缴纳保险,从事临时岗位的职工要想参加保险只有自己去办理,属于个人的私事,为员工办社会保险是对员工的一种奖励,办不办社会保险由公司决定,还让新来的员工签订不办社会保险的协议。对于那些动不动主张权益的职工,公司都会想方设法予以辞退。这直接导致劳动者为了拥有工作,明知自己的社会保险权利被侵害了也不敢主张权利。还有一些私营“小老板”更是出口不凡,“在这里我就是法,我想怎样就怎样”;并且不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又为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办理失业手续及下一步找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还有一种情况是: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如要求加班费、办社会保险等权利时,马上就会被用人单位想方设法辞退,这也造成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就不得不放弃其它权利的请求。这就需要行政部门的介入,深入用人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否则只看用人单位递交的报表,什么问题都发现不了;并且要进行广泛的宣传,让社会保险深入人心,让用人单位自觉的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让劳动者监督用人单位给自己办社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消除和缓解社会矛盾,更有效的起到“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六、涉及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几个问题我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便劳动者其它权利受到侵害时,有进行救济的权利。对劳动争议的妥善解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但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方面,笔者认为仍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须共同探讨。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成本过高。目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为“一裁两审”制度。凡是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仲裁委员会又往往不受理非法用工、超过申诉时效等案件,因为未经仲裁,当事人便不能诉诸法院,这无疑间接剥夺了在非法用工情况下劳动者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有些案件,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其管辖范畴,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当事人以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经审理又认为是劳动争议,告知当事人先申请仲裁。由于劳动关系所作的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对现实社会的许多方面都不能包括。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有必要对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范围做出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以便统一理解,特别是要出台在用人单位主体不合法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分清与其它法律责任的界线。二、申请劳动争议时效过短,不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由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短,劳动者往往冒着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然而,大部分职工,在一些争议发生后,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尽可能通过相对缓和的方式解决,比如,托人情、找关系。正是这样左顾右盼的时候,诉讼时效匆匆而过,当劳动者拿起法律这把武器自卫的时候,法律又为劳动者亮起了红灯。笔者建议在立法上对劳动申诉时效延长,特别是对于连续侵权行为如加班费、拖欠工资等方面,可适当延长,这样会更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三、劳动争议案执行效力的有限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资矛盾必然突出,劳动争议仲裁也因此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准司法行为,是调解劳动者与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其裁决结果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尽管如此,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仍然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相当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对仲裁结果的法律权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在对自身的宣传上还不够,使很多人对劳动争议仲裁缺乏一定的了解;三是法律给予劳动争议仲裁权力空间还非常有限,其法律权威性有待加强。基于此,笔者呼吁,无论从维护职工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角度,还是着眼于提高司法效率,国家有关部门都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的地位权限,以更好地使劳动争议仲裁发挥作用。七、对劳动者权利保障问题的几点建议笔者认为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认识,不应仅仅拘泥于对劳动者具体权利的保障,而且还包括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一般性规律的认识,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督体系规范企业行为。劳动监察运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应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劳动监察工作的对象,应重点放在经常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利的企业;工作内容应重点查处用人单位的乱辞退劳动者、强迫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克扣工资等行为上;工作方式应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于经督促或责令整改的仍不整改的加重处罚,下大力气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即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组织的神圣权利,也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所在。在当前劳动侵权较多,而劳动者处在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其维权与协调职能应得到进一步发挥,让劳动者能够更多的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并能够在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的去维护。由于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因此要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不断要充实工会组织的力量,配备必要人员,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担负不起为劳动者维权的责任,这还需加强工会的相对独立性,切实发挥出工会的作用。(三)、做好侵权的预防工作,是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最好的立法。劳动行政部门应改变劳动争议工作被动处理的现状应逐步形成“重视预防,积极再调解,公平仲裁”的新工作模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应深入到企业当中去,对发生争议较多的行业、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向劳动者问情况,找出矛盾原因。拿出对策并就容易出现的劳动侵权问题提出建议,以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管理,预防劳动侵权的发生。发生劳动侵权后,应先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在调解不成时再由仲裁渠道依法解决。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加大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帮助提高企业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都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实现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四)、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减少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大量存在,二用人单位凭借其优势地位,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不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使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帮助人们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增长法律知识,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就能有效地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争议,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稳定社会,是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参考文献1、李景森主编《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二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通过。3、《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3年11月24日劳动部发布。4、梁书文、回沪明主编《劳动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5、范战江、石美遐主编,《新编劳动争议仲裁案例》,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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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5年 加入收藏 获取最新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问题与政府对策研究黎泳宇 【摘要】:本论文研究了深圳市引发劳动争议最多的劳动报酬争议现状,分别列举了个人劳动报酬争议和集体劳动报酬争议案例,分析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和研究了劳动争议的理论和现状及其成因,基于相关理论和数据,分析了目前全国及深圳市劳动争议的状况和特征,并剖析了深圳市劳动争议特征形成的原因与对策。最后,论文对深圳市的劳动报酬争议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劳动报酬争议主要涉及工资总额争议、克扣拖欠工资争议、最低工资争议、加班费争议等。目前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侵犯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行为立法不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不适应现实情况,审理周期过长、申诉时效60日很容易过期、收费不合理等;欠薪保障制度有待强化和完善;劳动监察执法针对性不强、效率不高等。 全国劳动争议的特征为:劳动争议总量和涉及人数持续上升;集体劳动争议数量增长迅速;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解除劳动合同案件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焦点;劳动者一方申诉比例大且胜诉率高;经济发达地区劳动争议多;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仍居首位。 深圳市劳动争议的特征为:劳动争议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占到全国劳动争议受理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呈现出各区劳动争议立案数量差距很大的特征;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居首位;民营企业占到七成以上,大量涉及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外来劳务工集体争议数量大,占广东省的三分之一以上;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与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基本类似,有一定差异;劳动者胜诉比例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增加等。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集中体现在:是数量引发最多的劳动争议原因;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具集中性,涉及民营企业、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业、特区外外来劳务工上的劳动报酬争议数量大,且多为克扣拖欠工资争议。论文进一步分析了劳动争议原因多发在劳动报酬上的原因,其根本原因是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差异显现化,劳动者的权利缺失;其主体原因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经营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差;还有政府原因。论文从用人单位、企业经济成分、行业划分、行政区域划分、劳动者等角度分析了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具集中性的成因。 针对深圳市的劳动报酬争议问题,结合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和成因以及深圳市实情,论文提出了相应对策: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侵犯劳动权刑事责任的追究, 【关键词】:劳权 劳动争议 劳动报酬 【学位授予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学位级别】:硕士【学位授予年份】:2005【分类号】:F244【DOI】:CNKI:CDMD:【目录】: 摘要7-9 ABSTRACT9-12 第一章 绪论12-17 § 研究目的12 § 本论文研究目标与意义12-13 § 国内外研究现状13-16 § 本论文研究内容与组织结构16-17 第二章 劳动争议理论研究17-31 § 劳权和劳动关系18-23 劳权18 劳动关系18-21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与作用21-23 § 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机制23-31 劳动争议23-25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25-31 第三章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分析31-58 § 劳动报酬争议概述31-33 §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情况分析33-39 工资总额争议35-36 克扣拖欠工资争议36-38 最低工资争议38-39 加班费争议39 其他劳动报酬争议39 §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案例39-43 个人劳动报酬争议案例39-42 集体劳动报酬争议案例42-43 §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政策缺陷分析43-58 对侵犯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行为立法不完善44-47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现行的先裁后审模式存在弊端47-54 仲裁申诉时效60日易过期54 收费不合理54-56 欠薪保障制度有待强化和完善56-57 劳动监察执法效率不高57-58 第四章 深圳市劳动争议特征及其成因分析58-77 § 我国劳动争议现状及特征分析58-61 劳动争议总量和涉及人数持续上升58-59 集体劳动争议数量增长迅速59 劳动报酬是劳动争议案件的焦点59-60 劳动者一方申诉比例大且胜诉率高60-61 经济发达地区劳动争议多61 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仍居首位61 § 深圳市劳动争议现状及特征分析61-67 劳动争议数量占到全国劳动争议受理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61-62 呈现出各区劳动争议立案数量差距很大的特征62-63 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居首位63-65 集体争议数量大65 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与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基本类似65-66 劳动者胜诉比例高66-67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增加67 §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及其成因分析67-77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67-68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成因分析68-77 第五章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对策研究77-86 §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77-78 § 增加对侵犯劳动报酬权刑事责任的追究78-79 增加侵犯劳动报酬权的罪名78 增加用人单位与公共行政管理者为侵犯劳动报酬权的刑事责任主体78-79 § 将现有的劳动仲裁院逐步改造为劳动法院79 § 延长仲裁时效至两年79-80 § 降低收费标准80-81 § 扩大欠薪保障条例规定的范围81 § 完善劳动监察制度81-82 § 大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82-83 § 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83-84 § 建立行政管理、劳资协调和权益保护协会三重网络84 § 积极推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承诺制度84-86 结论86-88 致谢88-89 参考文献表89-91

消费者权益论文参考文献

论文写作指南 如何写出一篇好的论文关键点在于以下几点:一.论文写作的形式 1.经验总结式2.理论运用反思式等各种形式。二.论文在标题方面1.主副标题的联系要紧密。2.标题要准确概括论文内容,能反映研究范围、方向和深度。3.文字要简练,能不说的就删掉。4.便于分类。能够从题目上判断是什么范畴,能抓住课题,抓住位置和特点。三.内容摘要1.语言要精炼。2.能调动别人的胃口。3.能够阐明文章的主要观点。4.内容摘要要求独立成篇,准确、简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5.字数在200到300字左右。四.关键词1.关键词能够反映文章的基本观点,为了文献索引方便。2.只需列出3到6个即可。3.关键词可以与标题相吻合,也可以与内容相吻合,可以从标题中去找或是从内容中寻找。五.文章框架1.论文的引言是论文的理论部分,要讲清楚研究的理由及背景。2.引言文字不要太长,内容选择不要太过分散。3.正文是论文主体,占最大篇幅。4.内容要充实,论据要充分,层次要分明。5.结论。结尾要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做出判断,引出新的教学思考。6.措辞要严谨,逻辑要严密。7.论文的质量要注意以下问题:(1)选题宽泛。(2)总结过于宽泛,文章没有升华。(3)谈论的话题过于陈旧。六.参考文献 1.要尊重原作者,标明引用的是谁的在哪篇文章第几页中的内容2.详细记录相关文献资料3.为什么要参考文献?4.为别人提供查证的依据。

笨蛋,我帮你了,那就选我为最佳答案吧!嘿嘿~

国在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专门立法已构成一个法律保护体系,但也存在问题。 关键词消费者知情权 立法现状 问题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等权利的专门法律,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体系中,处于基本法、核心法的地位。为了使消费者的知情权能够有效地实现,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经营者、国家和社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通过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的。该法共列举了11条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直接对此规定的就有4类:假冒名牌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不当销售行为;低毁商誉行为。《产品质量法》详细地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的说明、警告义务。《广告法》则是通过规范广告主体的广告行为来保护消费者权利的法。 具体相关资料还有很多,你可以给邮箱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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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二十个关于纪录片海洋的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宁波海洋文化及旅游开发研究2、试论海岛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策略--以舟山群岛海洋文化产业发展为例3、论福建海洋文化的独特性4、试论海岛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策略--以舟山群岛海洋文化产业发展为例5、海洋文化对中国海洋经济的影响6、发展海洋事业与加强海洋文化研究7、中国海洋文化景观分类及其系统构成分析8、论古代中国海洋文化在世界史上的地位9、"环中国海"海洋文化的土着生成与汉人传承论纲10、舟山开发海洋文化旅游的思考11、海洋文化对英语词汇的影响12、中国海洋文化的早期历史与地理格局13、中国海洋文化的区域特征与区域开发14、浅谈福州海洋文化的形成及特点15、大连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策略16、舟山群岛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形成机理与发展模式研究17、论潮汕近代民居建筑的海洋文化内涵18、城市滨海环境景观设计表现海洋文化初探19、舟山群岛海洋文化论20、论中国历史上内陆文化和海洋文化的交征

GoodWill & MGI is an American/Finnish production/songwriting duo consisting of Will "GoodWill" Rappaport and Henri "MGI" Lanz. Formed in 2006, ...

希望你喜欢并采纳:海洋是生命的摇蓝。从第一个有生命力细胞诞生至今,仍有20多万种生物生活在海洋中,其中海洋植物约10万种,海洋动物约16万种。从低等植物到高等植物,植食动物到肉食动物,加上海洋微生物,构成了一个特殊的海洋生态系统,蕴藏着巨大的生物资源。据估计,全球海洋浮游生物的年生产量(鲜重)为5000亿吨,在不破坏生态平衡的情况下,每年可向人类提供300亿人食用的水产品,这是一座极其诱人的人类未来食品库!海洋生物资源有其自身的特点:它是有生命的,能自行增殖,并不断更新的资源,但从另一方面说,它因为是通过活的动植物体来繁殖发育,使资源以更新和补充,具有一定的自发调节能力,是一个动态的平衡过程。但是一旦其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就意味着海洋生物资源的破坏。藻类在海洋生物资源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它能够自力更生的进行光合作用,产生大量的有机物质,为海洋动物提供充足的食物。同时,它在光合作用中还释放大量的氧气,总产量可达360亿吨(占地球大气含氧量的70%),为海洋动物甚至陆上生物提供必不可少的氧气。到这里,还不能不提到一点的是,它是在最初地球大气转变为现代大气中的“功臣”,有了它们,才有了现代生机勃勃的生物界。所以,海洋植物是维持整个海洋生命的基础,是坚固的“金字塔基”。它们主要包括在水中随波逐流的浮游藻类和海底生长的大型藻类。前者如硅藻、绿藻等,它们个体微小,而形状各异,如圆形、方形、三角形、针形等。若仅从外表看上去,你绝想不到它们竟然是活生生的植物。大型藻类有人们熟悉的紫菜、海带等。它们在海底构成“海底农场”,有森林,又有草原。有一种巨藻,堪称世界植物之最,从几十米,至上百米,最高可达500米高,重达180多公斤,生长速度之快,一年可长50余米,而且它的年龄可长达12年之久。海藻在工业、农业、食品及药用方面有很重要的价值,除食用外,可从中提取褐藻胶、琼脂、甘露醇、碘等,可作为一种新的生物能源。海洋生物中最重要、最活泼的当属动物资源,其中有万种鱼类,对虾等壳类2万多种,贝壳等软体动物8万多种,还有鲸、海参、海豹、海象、海鸟等,构成了生机盎然的海洋世界,也构成了经济效益很好的海洋水产业,其中鱼类是水产品的主体,也最重要。目前,全世界从海洋中捕捞的6000万吨水产品中,90%是鱼类,其余为鲸类、甲壳类和软体动物等。鱼类种类较多,可供食用的就有1500多种。鱼类可谓全身是宝,营养经济价值很高,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味道鲜美。据说,吃鱼可使人大脑聪明,还有的具有医疗价值和作为精细化工业的贵重原料。在水产上,鱼、虾、蟹总是相提并论的,它们不仅是席上珍馐,而且可从它们的甲壳中提取许多有用的东西——甲壳质,在工业上用途很广。其中生长在南极的一种磷虾被誉为“21世纪的流行食品”因为它有着极为惊人的资源量和很高的营养价值,在南极是鲸类吞食的对象,小小磷虾喂巨鲸,这也是一种奇闻吧。在海洋中,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就是海洋微生物,主要是细菌、放线菌、雪菌、酵母菌、病毒等,它们数量极大,分布不均。假设海洋中没有微生物存在,那么海洋中一切物质就不能循环,但它们的活动,也使渔业生产受到一定的损失。近年来,研究表明,在海洋微生物中可以提取一些特殊的生物活性物质,对治疗疾病有奇效。有一位美国作者提出:“下个世纪,谁来养活中国人”的问题: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有这样的能力,而海洋产业可以将这一任务分担起来,而传统的渔业已达到或超过它的再生能力,所以人们只有转向于研究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技术上来,巨大的海洋生物资源,等着开发时代的到来。 或大海,我们的家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她的表面足足有71%被厚厚的海水所覆盖,蓝色的海洋是她最宝贵的财富。海洋是生命的摇篮,如果没有了海洋,地球将了无生机;海洋是天然的牧场,就是有了海洋,地球才充满朝气。一代枭雄曹操的伟作《观沧海》,俄国文学之父普希金的《致大海》,金代词人折元礼的《望海潮》等,无不歌颂大海宏伟辽阔、雄奇壮丽的气象。大海,是我们蓝色的家园,我们为此感到骄傲、自豪。 可是,现在我们的家园受到了破坏,由于人类的不知足和贪心,过分的掠夺了海洋资源;也由于人类的不自觉,污染了海洋环境,长此以往,海洋将从蕴藏丰富资源的聚宝盆变成死气沉沉的无用之地,因此,我们人类应该立即行动起来,保护海洋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只有生命是神圣的,对生命的爱是第一美德。”罗曼罗兰如实说。的确,我们要保护海洋环境,热爱海洋生物,我们任意的破坏,最终会受到惩罚。为了地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人类应该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海洋,如今我们正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三大问题,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陆地资源正在不断减少,发展空间也日益狭窄,海洋是我们今后发展所需的后路。海洋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动力资源、油气资源、水资源、医药资源等等,是今后维持我们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要保护好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我相信,只要我们保护好海洋,正确开发和利用好海洋,在未来的世界,海洋将会成为人类生活的良好居所。在神秘变幻的海底,将出现一座座美丽的城市,一幢幢高楼大厦,或是用不会被海水腐蚀的特殊材料建成;或是用海洋生物围绕而成,可移动的自由变化的;或是用各种各样的贝壳之类的搭建而成等等。到那个时候,人类和海洋生物成了好朋友,互相帮助、嬉戏,共同游戏人间,好不快活!为了人类的美好明天,从现在起,我们要学会珍惜海洋、爱护海洋!共同爱护我们的家。或浅谈水污染的影响与防治 前言: (一)中国水污染分布与水污染现状 有人说,地球的颜色是绿色的,她孕育着生命,预示着人类的诞生和未来。我说,她是生命的摇篮,人类的母亲,她把全部的爱无私地奉献给人类的子子孙孙。她的确很大,幅员辽阔,但不是无边无际;她的确很美,山青水秀,但不是青春永远;她的确很富,资源广博,但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如今,地球生态环境已被人类活动严重破坏。尤其是水的污染更为突出。 水是地球上万物的命脉所在,水滋润万物、哺育生命、创造文明。中国水资源的分布极其不均匀。中国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于500立方米,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所需1000立方米的临界值。北方许多大中城市因缺水造成工厂停产或限产,损失的年产值达1200亿元,南方一些城市也陆续出现水荒。目前全国600多座城市中,有300多家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有108个,缺水量约为1000万吨/天左右。几百万人生活用水紧张。。。。。。 面对“滴水贵如油”的水资源,而人类对它的浪费和污染却是令人痛心的:据统计,全世界污水排放量已达到4000亿立方米,使万亿立方米水体受到污染,占全世界径流总量的14%以上。 (二)水体污染 水是怎样被污染的呢?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自然的,一是人为的。由于雨水对各种矿石的溶解作用,火山爆发和干旱地区的风蚀作用所产生的大量灰尘落入水体而引起的水污染,这属于自然污染。向水体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各种废弃物,造成水质恶化,这属于人为污染。而人们通常所说的水污染主要是指后一种,而且也是最主要的。 1:水体受污染的过程 一般来说,水自身有自净能力。水的自净能力包括稀释扩散、沉淀堆积、氧化还原以及水中微生物对有机物的分解等。大体可以分四段:第一为污染段,由于大量污染物混入,河流水质恶化,水中溶解氧极少,除了细菌以外,其它生物较少,特别是几乎不存在自氧性生物;第二是分解段,分解有机质的生物逐渐繁殖,生物分解活动激烈,大量消耗溶解氧,鱼类难以生存,出现藻类和需氧较低的原生生物等,而在生化需氧量逐渐降低后,水中溶解氧又逐渐增加;第三为恢复段,藻类、鱼类和其它大型生物重新又活泼起来,水质逐渐变清;第四为清水段,溶解氧接近饱和,水质清洁,自净过程到此完成。 2:水体受污染的原因 人类生产活动造成的水体污染中。工业引起的水体污染最严重。如工业废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复杂,不仅在水中不易净化,而且处理也比较困难。 工业废水,是工业污染引起水体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它占工业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工业除了排出的废水直接注入水体引起污染外,固体废物和废气也会污染水体。。。。。。 农业污染首先是由于耕作或开荒使土地表面疏松,在土壤和地形还未稳定时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悬浮物。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年来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着或被吸收,其余绝大部分残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气中,通过降雨,经过地表径流的冲刷进入地表水和渗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城市污染源是因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废气引起水体污染造成的。城市污染源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厨房、洗涤房、浴室和厕所排出的污水。 世界上仅城市地区一年排出的工业和生活废水就多达500立方公里,而每一滴污水将污染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水体。 3:水体污染对人类的危害 污染的水对人体的影响有很多不利的因素:人体中70%—80%是水分,因此长期饮用不良的水质,而导致体质不佳抵抗力自然减弱,则百病发生乃必然,再者长期累积之污染物到达身体无法承受时,再高明的医生、再有效的药物恐怕也难奏效,所以“水是百药之王”的说法一点都不假。 常见的饮用水水质项目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铅: 对肾脏、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对儿童具高毒性,致癌性已被证实 镉: 对肾脏有急性之伤害 砷: 对皮肤、神经系统等造成危害,致癌性已被证实 汞: 对人体的伤害极大,伤害主要器官为肾脏、中枢神经系统 硒: 高浓度会危害肌肉及神经系统 亚硝酸盐: 造成心血管方面疾病,婴儿的影响最为明显(蓝婴症),具致癌性 总三卤甲烷: 以氯仿对健康的影响最大,致癌性方面最常发生的是膀光癌 三氯乙烯(有机物): 吸入过多会降低中枢神经、心脏功能,长期暴露对肝脏有害 四氯化碳(有机物): 对人体健康有广泛影响,具致癌性,对肝脏、肾脏功影响极大 近年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针对1971-1994年间由水所引起的疾病进行一项调查,在740件案例中,其中因原生动物所引起共148件,共有448,486人因而致病,是所有原因中最高者。研究发现,原生动物种类中以隐孢子虫及梨形鞭毛虫二种需要特别注意,最常出现在游憩风景区及畜牧养殖地区,其中又以养猪、养鸭二种最多。统计也显示,23年内所造成的死亡病例共89件,而原生动物造成的死亡案例高达70件。 水不仅是生命之源,对人类极其重要,而污染又是这样厉害。因此我们更应该预防和保护好水资源,合理并利用好水。 (三)水体污染的防治措施 对于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 资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 (1) 资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显然,资金支持是污染治理重要的条件之一,没有资金,一切治理措施就无法实施。 (2) 政府的支持是后盾 城市水系污染治理涉及面很广,不但涉及到居民,还涉及到外地人员,涉及到部队系统,涉及到少数民族,也会涉及到权利持有者的利益。因此,单靠水利部门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即使再加上环保部门,力量依然是苍白无力的。需要市政府的强力支持,市政府也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没有一个强大政府的支持,许多强制性措施就难以行得通。 (3)污染治理需要法制 法律法规是人们共同遵守的准绳,应制定保护城市水环境的地方性法律,让水系管理部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这样一些事情做起来会容易一些。 2:工程保障措施 (1)必须实施彻底截污、污/雨分流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生活污水是水系最严重的污染源,将生活污水完全截留是治污的根本。另外,由于雨水管经常被用作排污管,所以实施污/雨分流也是重要措施。污水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则可直接排入自然水体中,降低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污水可以通过河道排放。 (2) 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一般来说,城镇新建居民区都有完备的下水道系统,都实施了污/雨分流。但是,老平房区房屋破旧,多数没有下水道系统,而且污/雨不分,是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来源。不管从污染治理的角度还是从城市建设的角度,都需要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3: 市政管理措施 (1)加强城市卫生综合管理 加强城镇的综合卫生管理,使街面保持干净,减少因风吹、雨水等因素将脏物带入河流。对自由市场、餐馆、外来人口聚居区进行严格的卫生管理,对建设工地卫生实行严格监督,对产生污染的路边小生意、洗车点或进行环境改造、或取缔。 (2)环卫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 鉴于环卫部门职工向河道倾倒所收集的垃圾、大粪的情况客观存在,环卫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要求职工遵守规矩,教育职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对不守规矩、擅自污染环境的职工给与相应的处罚。 (3)合理布置垃圾处理站点、公共厕所 应健全垃圾处理站点网络(尤其是公共场所),让人们垃圾有处可弃,减少因无垃圾站(箱)而导致的垃圾随意丢弃。应在沿河设置一些公共厕所,让在外活动的人们感到方便,减少因为没有厕所而将河沿当厕所的现象。 (4)拆除一切造成污染的违章建筑 对一切形成污染的沿河餐馆、水上游乐厅等应取缔。 4: 水资源调控措施 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 水资源不足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河水不流,水质就会恶化。应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如何既节约水源又保护水环境是必须研究的课题。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处理水的应用,处理厂与输水管道应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将处理后的洁净水引入河道,这样既节约水资源又可保护水环境。 5: 公众参与措施 (1) 让公众参与河道环境管理 河道管理部门应建立与沿线居民的沟通渠道,定期访问居民,公布举报电话,让居民有机会参与对污染源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也可以实行“门前三包”等措施,目的是充分发挥群众保护水环境的巨大热情,对水环境实行有效的监督和保护。 (2)搞好大众教育 对大众加强保护水质的教育,沿河树立一些警示牌,呼吁人们注意保护水质。另外,新闻媒体继续对大众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 (四)目前依然存在的问题 然而在此过程当中有几方面问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或未能有效执行: 首先,治理水污染的过程中要避免将水环境整治工作同行政强制措施完全等同起来。应该在整治的过程中更多地采用经济手段,调动排污单位的内部积极性,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综合治理成为企业主动的自发的自愿的行为。这样不仅能够减少行政强制执行的费用,而且可以减少以至杜绝企业弄虚作假、追求形式上的达标和保留实质上的污染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地提高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有效性。在通常意义上的引进经济激励措施、奖励达标先进单位、为其提供政策优惠的做法之外,是否可以将水环境治理与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市场开发有效的结合起来,在停产、关闭数以千计的污染企业的同时创立和新建于环境保护有利的新企业新市场,使水环境整治工作同社会经济其它方面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环保工作不再对于工业企业的发展只是一味的否定,而是肯定与否定相结合。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工业走向环境健康化是世界发展的总体趋势,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利用将在不久的未来占据巨大的市场份额。因此我们应该把握时机,争取利用后进优势,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获得经济的更大发展。 其次,水污染的治理过程中还应避免将水污染防治与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同起来。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到70%的农业大国,且农业现代化程度较低。美国著名的化学家和环保主义者蕾切尔·卡逊在上个世纪60年代所关注的农业污染问题在今天的中国仍然具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当我们对于我国大多数流域污染情况寻根求源的时候都会发现干流和支流沿岸的农药化肥及其它农业废弃物肆意地向水体抛弃是构成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往往正是这些不经任何处理就排向江河湖海的大量农业污染物在很大程度上须对水体的毒化问题负责。然而在水环境治理的实际操作中,我们几乎看不见有关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举措,更没有像“零点行动”那样富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治污行为发生。当然并不否定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与农业污染控制本身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对于“15小”企业的治理一定范围内断绝了农业污染物的来源,然而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这还远远不够;也并不否认农业的面源污染较之工业企业通常情况下的点源污染而言,控制的难度大得多,甚至近乎不可操作,然而不能因为该问题解决起来有极大困难而视其不存在。这样只能造成对农业污染的默认,从而使问题扩大化。 最后 水污染治理过程应当同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紧密结合起来。环境问题以其固有的全方位、多因子的特点区别于其它任何部门法所调整的对象,这就要求在整治水环境问题的过程当中首先要考虑到水污染问题的流域性,加强河流湖泊沿岸省市地区之间的协调和合作。这一点在淮河治理过程当中已经获得重要的实践经验,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其次,水资源作为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成分对于人类生产生活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价值,因而将水环境整治与水权概念的开发相结合,明确水资源使用的受益者和水环境问题的治理者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实行全流域统筹兼顾的方针 ,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做到微观与宏观相结合,促进水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 自古以来,人类就是在水的滋养下生存和繁衍,今后也将同样依赖于水资源而继续存在和发展。无论社会如何进步,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不可以水环境的恶化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因为那将造成人类无法承受的恶果,并最终导致一切人类文明化为乌有。如果说过去的水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的无知导致的,那么今天,我们已经逐渐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说已经造成的水污染及水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我们疏于管理的结果,那么今天,我们已经在水环境治理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如果说已经完成的治理工作在遏制水环境恶化方面起到了可喜的积极作用,那么今后的工作将更加艰巨和繁重,需要更完善的立法支持、更广泛的社会参与以及更持久的全方位投入。水环境的现状要求我们不懈地坚持治理工作,已取得的成绩激励我们更有信心地将治理工作开展下去。 水污染治理比防洪、抗旱难度更大,因为洪水的发生在时间上偶然性、在地域上有局限性,而水污染则是每时每地都存在。洪水、干旱是天灾,面对天灾,人类更能团结一致,更能吃苦耐劳,更能相互帮助,更能激起一股热情,1998年长江大水就是一个例证。水污染是人祸,是人引起的,治污会影响到部分人的利益,会涉及到社会中的方方面。总之: 节水从点滴做起! 参考文献: (1) 书名为《造福子孙后代》:前言 (2) 行政院环保署「安全饮用水手册」:第3页 (3) 中国水资源公报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页 (4) 中国城市排水建设与发展 (5)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二十六讲:关于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几个问题第 (6) 水资源合理分配的基本路线 作者:关业祥 水利部规计司处长

海洋环保论文参考文献

[1]刘南威.自然地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548. [2]李春华.环境科学原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4). [3]叶文虎.可持续发展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1

有关环境污染的参考文献有以下八个

1、刘南威.自然地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548.

2、李春华.环境科学原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4).

3、叶文虎.可持续发展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1.

4、程发良,孙成访.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5、曲向荣.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6、周敬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7、蒋展鹏,杨宏伟.环境工程学[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8、徐新华,吴忠标,陈红.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

[1]刘南威.自然地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548.[2]李春华.环境科学原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4).[3]叶文虎.可持续发展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1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全文:一 中国海洋环境污染的现状 目前,总的来看,中国的海洋环境,基本上还是处于良好状态。但在某些沿岸的海湾、河口及局部海域,如大连湾、辽河口、锦州湾、渤海湾、莱州湾和胶州湾等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某些海洋水产资源衰落,渔获量减少,少数珍贵海产品受损,一些海洋水产资源质量受到影响;部分滩涂荒废,滨海环境遭到损害。就海区而言,渤海沿岸污染较严重,东海和黄海次之,南海污染较轻,基本尚属正常。 当前,污染和损害中国海洋环境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陆源污染物。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沿海地区每年排放入海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约60亿吨。在生活污水中,以东海沿岸的排放量最大,其次为南海沿岸和渤海沿岸,黄海沿岸最小。在工业污水中,也以东海沿岸排放量最大,占总量的50%;渤海沿岸和南海沿岸其次,黄海沿岸最少。 (2)船舶排放的污染物。中国拥有各种机动船只10多万艘,每年进入中国港口和航经我国管辖海域的外轮几万艘次,有大量含油污水排放入海。如1979年巴西油轮在青岛油码头作业,一次跑油380吨。 (3)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污染。中国沿岸分布着几个大油田和十几个石油化工企业,跑、冒、滴、漏的石油数量很可观,每年有10多万吨石油入海。 (4)人工倾倒废物污染。过去把海洋当作大“垃圾箱”,任意倾倒废物。如大连香炉礁海岸、葫芦岛、青岛、温州、湛江等地,把垃圾、矿渣、炉渣和其他废物堆放在海边或直接倒入海中。 (5)不合理的海洋工程的兴建和海洋开发,使一些深水港和航道淤积,局部海域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中国沿海各种类型的主要污染源有200多处,渤、黄海沿岸有100多处,东、南海沿岸100处左右。这些污染源排放入海的主要污染物有石油烃、重金属污染物及有机物污染物。河流携带是污染物入海的主要途径。 石油污染中国沿海油污染比较严重,石油是各种污染物中入海量最大的一种。石油污染对海洋生物资源危害极大,油在水面容易形成薄膜,阻止海气交换,使海水中的溶解氧减少,故油污染能引起大面积的缺氧现象。油膜、油块能粘住大量鱼卵和幼鱼,使其窒息死亡;能使卵化的幼鱼畸形,导致鱼、贝蓄积某些致癌物质。 中国沿海油污染面积约12万平方公里。相对而言,渤海和东海油污染比较严重,分别占石油排放入海量的34%和33%;南海占19%;黄海最少,占14%。 渤海油污染面积约4万平方公里,其中辽东湾为万平方公里,油浓度(几何均值)为;渤海湾为万平方公里,油浓度为;莱州湾为万平方公里,油浓度;渤海中部海域为万平方公里,油浓度。可见,渤海湾和莱州湾的油污染比较严重,而辽东湾的污染面积最大。 黄海的油污染面积为万平方公里,北黄海的油浓度为;南黄海北部油浓度为;南黄海南部油浓度为;大连湾和胶州湾分别为和。表明北黄海污染程度较重,尤以大连湾最为突出;南黄海以胶州湾油污染较重。 东海油污染面积约万平方公里,其中长江口至杭州湾一带的油浓度为;浙南至闽东一带油浓度为。东海油污染以浙南至闽东一带较重,而污染范围则以长江口至杭州湾一带为广。 南海油污染面积约万平方公里。珠江口一带的油浓度为,粤西沿岸为。因此,珠江口附近油污染程度略重于粤西沿岸,而粤西沿岸油污染范围较大。 重金属污染主要指汞、镉、铅等。中国沿海汞的主要污染源有60多处,尤以长江、珠江、鸭绿江、五里河等为汞的主要污染源。汞以排放入东海的量最大,其次南海和黄海,渤海最少。但汞的平均浓度以东海最高,渤海次之,南海最低。渤海以辽东湾汞的浓度最高,均值为;渤海其它海域的汞的浓度为左右。锦州湾、辽河口等是渤海汞浓度较高的地区。北黄海、南黄海北部和南部汞浓度分别为、和;大连湾和胶州湾为。黄海以鸭绿江口汞浓度较高。东海汞浓度为~,长江口至杭州湾一带为,浙南至闽东一带为。南海汞浓度为。 中国沿海镉的主要污染源也有60多处。镉也以河流携带入海为主,珠江、长江、滦河和漠阳江所携带入海的镉占总量的80%。镉以排放入南海的量为最大。整个中国沿海镉的浓度范围为~,平均浓度为,以南海最高,东海最低。渤海中以辽东湾和渤海湾浓度较高,黄海以大连湾较高。 中国沿海铅的主要污染源有80多处。以流入南海的排污量最大,约占总量的60%;东海和渤海次之;黄海最少。铅的入海途径也主要靠河流携带。中国近海表层水中铅的浓度为~,平均值为。其中:渤海铅浓度平均值为;黄海为;东海平均浓度低于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但浙江南部曾达10~30ppb;南海铅浓度平均为,珠江口高达150ppb,为中国近海铅浓度最高区,粤西沿海为。 有机物污染海水的有机物污染通常可用化学耗氧量(COD)衡量。主要有机物污染源在中国沿海有150多处。每年入海的有机物以COD计,达700多万吨。其中流入东海的约占50%,其余一半分别流入渤、黄、南海。河流也是有机物排污入海的主要途径。渤海COD的平均值较高,为。其中又以莱州湾最高,达;其次是辽东湾;渤海中部最低。莱州湾沿岸、辽东湾北部和滦河口等地COD已达“标准”,有些已超标,如辽河口达 10ppm。黄海COD值平均为,其中大连湾高于黄海其他海域,鸭绿江口、北黄海沿岸和江苏近海局部地区也有超标现象。东海COD值较低,约,长江口—杭州湾一带稍高于浙南至闽东沿海。南海COD无一超标现象,平均值最低,为。 总之,石油是中国近海最主要的污染物,东海近岸和渤海是油污染的两个严重区。从总体来看重金属污染并不严重,但在辽东湾北部、鸭绿江口及珠江口等局部海域,浓度较高,应引起注意。至于有机物污染,在中国渤海及某些海湾有明显反映,COD值有自南向北增高的趋势。 二 中国保护海洋环境的基本政策和主要措施: 海洋环境与陆上不同,一旦被污染,即使采取措施,其危害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因为治理海域污染比治理陆上污染所化费的时间要长,技术上要复杂,难度要大,投资也高,而且还不易收到良好效果。所以保护海洋环境,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合理开发,综合利用。这应该说是保护海洋环境的基本策略。保护海洋环境不仅需要有正确的海洋开发政策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还需要有一整套科学的、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尤其是要抓好污染源的管理,这是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海洋的自净能力也是一种资源,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海域的自净能力,以利于降低治理“三废”的成本,发展生产,同时有效地控制污染物的入海量,要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 许多年来,中国在工农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积极治理工业“三废”,大搞技术革新,广泛开展综合利用,为消除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很大成绩。在广泛地调查研究和积累许多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实践证明,这也是搞好海洋环境保护的正确方针。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是保护环境,防患于未然的极其重要的措施,也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体现。在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工农业生产时,必须统筹兼顾,全面规划,正确处理好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城市和农村、生产与生活、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等关系。要把保护自然资源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结合起来,加强计划性、科学性和预见性,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要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力求避免或减少开发后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及对环境的影响。在工、农、林、牧、渔、盐、副业、养殖以及其它海洋资源开发的布局上,除注意原料、动力、水源、交通等条件外,还需考虑地质、地形、海洋水文、气象条件以及生物资源的特点,要综合研究,权衡利弊,协调统一,反对各行其是,不能只顾生产,忽视环境保护,既要注意短期的效益,又要充分估计到今后可能会带来的长远的影响。不能只顾利用,不顾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综合利用,化害为利”,是发展社会主义企业和消除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害”与“利”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害”是由生产中的“废”所造成的,“废”与“宝”又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它们也可以相互转化。促进这个转化的条件,就是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的内容很广,一方面是指资源本身的综合利用,另一方面要建立经济、合理的联合企业。只有把治理工业“三废”同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结合起来,才能尽量做到把“三废”中的危害物质消灭在生产过程中,许多原来弃之为害的“三废”,把它充分利用起来,大搞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就能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达到投资少、收益大、品种多、危害小的合理开发的目的。 “依靠群众,大家动手”,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保护和改善环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每个人和各个方面。只有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人人动手,个个关心,大家齐心协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才能顺利进行,许多海洋环境保护措施才能落实,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才能搞好。因此,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放手发动群众。 “保护环境,造福人民”,这是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目的和最重要的宗旨。保护环境,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造福于人民,为人民谋取更多的幸福,把中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富强。 中国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防止和消除污染及迅速发展海洋环境科学,提供了最大的可能和极大的有利条件。中国政府历来重视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工作。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政府即要求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要求在搞社会主义工业建设的同时,必须注意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绝对不能做贻害子孙后代的事。中国政府多次指示: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积极开展综合利用,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后又针对中国出现环境污染的情势,制定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环境保护工作的三十二字方针,颁布了中国工业“三废”的排放和防止沿海水域污染的规定,采取许多有力措施,如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缩短流程,不让废水流失,根治污染源,大搞综合利用以及装备环境污染物的处理设施等。对于一些不适宜在城市的工厂,进行搬迁和转移;对那些目前还难以治理或有碍市容的企业进行合理的关、停、并或改造。采用多种方法,来控制污染源。因为工业废水是海洋污染的重要来源,控制工业废水的排放仍是减少海洋污染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大搞植树造林、整顿厂容、绿化环境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从而出现了一大批“花园式”的工厂,为大型工厂找到了整顿治理的良好方法。 在组织落实方面,国务院成立了环境保护的主管机构和“三废”的治理机构,各省、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专门领导管理机构,负责领导和管理中国各地和沿海水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健全领导机构的同时,还设置了一系列的海洋环境科研机构和监测机构,积极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开展中国沿海、重点港湾及河口区的污染调查监测工作,为控制和理治海洋污染提供了科学依据。沿海的石油化工等企业,按照“三废”治理的措施,不仅设有污水处理的装置,还设有监测机构。有关的环保部门正加强监督和检查,因地制宜地实行有效的防治和管理。目前,中国已建立了沿海污染的监测网,发布海域污染通报,评价海域环境质量。如国家海洋局下属的“中国海监11”号,就是一艘对渤、黄海进行海洋环境监测、监视和执法管理的执法船,船上装有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和海洋水文、化学、地质、生物等实验室,进行溶解氧、pH值、化学耗氧量等现场分析和油类、汞、铬、铅、镉以及有机氯农药等的室内分析。 除进行了大量环境基础调查外,中国还大力开展海洋环境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如在海洋环境质量评价,海洋污染监测技术与方法,海洋污染对生物资源的影响,海洋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石油和金属污染物迁移规律,海水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的测定以及海洋污染航空遥感等等方面,都取得一定成绩。为了统一中国的海洋污染调查方法及其各项技术规定,编印了中国的“海洋污染调查规范”。此外,有关高等院校还设置和开设了海洋污染的专业课,培养有关专业人材,以适应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保护海洋环境的另一重要措施,就是管理海洋环境,制定和健全必要的法制和规章制度。早在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初期,中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关于船舶、港口、航运和海事处理等管理规定;1974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并在内部试行。 为了保护中国水产资源,1955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渤海、黄海、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令。1957年8月国务院又作了补充规定。1956年11月颁发了“关于贯彻资源保护政策,有力地安排渔场和改造船网工具的指示”。1957年4月颁发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暂行条例(草案)”。沿海各省市根据此条例,分别制定了繁殖保护措施。1957年7月颁布了“对机轮侵入禁渔区的处理指示”。1979年2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这些均充分说明党和政府对水产资源保护的重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对带鱼、大黄鱼、小黄鱼、蓝圆鲹、沙丁鱼、太平洋鲱鱼、鳓鱼、真鲷、黑鲷、二长棘鲷、红笛鲷、梭鱼、鲆、鲽、鳎、石斑鱼、鳕鱼、狗母鱼、金钱鱼、鲳鱼、�鱼、白姑鱼、黄姑鱼、鲐鱼、马鲛、海鳗等海水鱼类;对虾、毛虾、青蟹、鹰爪虾、中华绒螯蟹、梭子蟹等虾蟹类;鲍鱼、蛏、蚶、牡蛎、西施舌、扇贝、江鳐、文蛤、杂色蛤、翡翠贻贝、紫贻贝、厚壳贻贝、珍珠贝等贝类;紫菜、裙带菜、石花菜、江蓠、海带、麒麟菜等藻类以及鲸、海龟、玳瑁、海参、乌贼和鱿鱼等重点加以保护。“严禁炸鱼、毒鱼、滥用电力捕鱼以及进行敲作业等严重损害水产资源的行为”。禁止向渔业水域排弃有害水产资源的污水、油类、油性混合物等污染物质和废弃物”。对产重危害资源的渔具,加以禁止或限期淘汰;对危害资源较轻的渔具,应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改进。各种主要渔具,应按不同捕捞对象,分别规定最小网眼尺寸。禁止制造或出售不合规定的渔具。等等。 特别是1983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用法制来管理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国家权益的大事;是中国第一部综合性的保护海洋环境的法律,适合于中国管辖的一切海域。《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公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海洋环境立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海洋环境保护法》主要对防止海洋污染损害从法律上作了规定;一是防止海岸工程对海洋环境的损害,主要指在海岸建造港口、油码头和兴建入海口的水利工程等;二是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主要指爆破勘探、钻井、试油、输油等;三是防止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主要指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在海岸滩涂设置废弃物堆放处理场等;四是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五是防止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规定了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限制条件、申请、批准和监督的程序。上述方面做到了,则基本上可以达到保护海洋环境的需要。凡违反本法,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和损害的,将区别不同情况,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无疑,《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施行,是一项促进中国海洋事业发展、保护海洋环境的重大措施。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显著的进展,治理工业污染取得较大成绩,城市的环境状况有一定的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初见成效,环境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环境监测工作迅速发展,环境科学的研究、教育事业得到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法已得到了充实和完善。参考资料:《中国的海洋》(孙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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