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简章(双证)九、有关政策(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二)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总额为80000元;公共管理硕士(MPA)为48000元;会计硕士(MPAcc)的工作授课班为45000元,非工作日授课班为60000元;法律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为30000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总额为24000元。学费分学年计收。(三)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6000元,当年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万元,三等奖万元,覆盖率100%且不设比例),在学期间,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生均万/学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可达20%、50%、30%),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三助”岗位奖学金等其他奖助政策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四)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及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占当年录取博士研究生的40%以上),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