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推崇叔本华,认为叔本华的哲学是康德哲学的进一步发展,他的《红楼梦评论》这篇论文泛论美学,这也是他第一次提出的美学纲领。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一书共分五章:第一章《人生及美术概观》,没有直接评论作品,而是详细地阐述作者关于人生与艺术的基本观点,并将它作为评论《红楼梦》的理论框架和出发点。王国维借用叔本华对人生与欲问题的分析,认为人生的苦痛来自生活之欲,又借用了康德“美”的看法,认为“美之快乐为不关利害之快乐”,因而可以使人除利害之念的只有美。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中心是分析《红楼梦》的解脱之道。王国维从摘引德国诗人裒伽尔的诗(此诗原为叔本华《意志与表象的世界》中“男女之爱的形而上学”一章开头所引)人手,指出:男女之爱“自何时始”,“来自何处”,这是“人人所有”而又“人人未解决”的人生大问题。王国维说,从哲学上提出并解决这个问题的,是叔本华;从文学上提出并解决这个问题的,是《红楼梦》。《红楼梦》的价值,就在于描写人生之痛苦及其解脱之道。王国维分析说,男女之欲强于饮食之欲,因为前者无尽,后者有限。人要从男女之欲中解脱出来,有两种途径:自杀或者出家。自杀是“求偿其欲而不得者”,出家则是拒绝一切生活之欲。《红楼梦》的解脱之道不是自杀而是出家,所以《红楼梦》的解脱之道具有普遍的哲学价值。第三章分析《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提出《红楼梦》是“彻头彻尾之悲剧”说。贾母爱宝钗之婉嫣,而惩黛玉之孤僻,又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厌宝玉之病;王夫人固亲于薛氏;凤姐以持家之故,忌黛玉之才而虞其不便于己也;袭人惩尤二姐、香菱之事,闻黛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组织语,惧祸之及而自同于凤姐,亦自然之势也。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况黛玉一女子哉!由此种种原因,而金玉之合、木石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问哉?贾母、王夫人和宝玉,都是黛玉最亲近之人,也都无意置黛玉于死地。但造成黛玉之死的,又恰巧是他们!王国维在这里深刻地指出,造成黛玉悲惨命运的原因,“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不具有“蛇蝎之性质”的普通人,在那种普通的境遇中,都会那样做,从而客观上成为悲剧的制造者。王国维是要强调,《红楼梦》让人们看到了制造悲剧的、又被人们习而不见的种种“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的不合理。第四章谈《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是要回答:极具美学价值的解脱(出家)是否背离伦理?《红楼梦》在美学的价值之外,是否还具有伦理学的价值?王国维的回答是肯定的。从普通人来看,宝玉出世乃是绝父子、弃人伦,有不忠不孝之嫌;但是从“天眼”来看,宝玉出世又能掩饰父母祖辈的过失,不失为孝子。这个过失就是“原罪”:“世界人生之所以存在,实由吾人类之祖先一时之误谬。”因此,从叔本华哲学的先天意志来说,正是补救人生的过失,是人类的最高理想。第五章《余论》,对《红楼梦》评论中的索引、考证方法进行质疑,强调文学作品中的虚构人物具有典型化的特点,指出作者不等于虚构人物,作者的性格与人物性格完全不同,也是可以将人物写得极富艺术魅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