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学校每学期的创新创业学分申请来获得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由理论学分和实践学分构成。
一、理论学分通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创新创业理论课程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
二、实践学分通过以下途径获得:
(一)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合格及以上;
(二)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三)署名塔里木大学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科研学术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等成果;
(四)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奖项,或参加国际、国内创业类竞赛活动;
(五)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获得执业或从业资格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各类专业等级考试,获得相应专业等级证书;参加其他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获得相应证书或成绩证明;
(六)在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参加由学校团委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假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各类公益和社团活动等,学生应征入伍并光荣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