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主要流程包括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人道救助、捐献文书归档等 8 个环节,简要流程图详见图 1-4[1-3]。1 报名登记流程与规范我国公民都依法享有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的权益,根据公民的健康状况,报名登记可分生前报名登记和逝世后捐献申请两类。 生前报名登记公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登记站或器官捐献网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施与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完成器官捐献登记手续 [4]。在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获取并填写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毕可邮寄、传真或面交至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向报名登记者颁发统一制作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卡”,将自愿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系统并保存原始资料。 逝世后捐献申请由外伤或疾病导致不可逆脑损伤或脑死亡的公民,生前未表达器官捐献或未表达不同意器官捐献意愿,其直系亲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通过住院地所属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OPO)或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表达器官捐献意愿,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并签署意见,同时提供能说明捐献者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5]。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捐献手续。图片2 捐献评估流程与规范当临床上考虑不可逆脑损伤或脑死亡可能,主管医师及时申请脑死亡判定专家组进行脑死亡判定或不可逆脑损伤诊断。脑死亡或不可逆脑损伤诊断成立,方可视为潜在器官捐献者 [6-7]。主管医师告知亲属上述诊断后,本着尊重公民享有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权益的角度,可征询其直系亲属是否有器官捐献意愿,或通过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征询其直系亲属意愿。如亲属有器官捐献意愿,主管医师或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积极联系该院所属服务区 OPO,申请捐献评估专家对捐献者主要脏器功能和全身情况进行评估与维护。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仔细评估亲属器官捐献意愿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协助亲属办理器官捐献相关手续,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办理器官捐献相关手续过程予以帮助。如潜在捐献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