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对房地产的坏处如下:
1、行政命令一刀切,容易误伤刚需。 比如很多地方,限制有社保才能购买,那么很多没有社保的刚需就失去了购房资格。
2、限购令限制了购买力,导致销量下滑。 由于限购令的条件限制,很多人失去了购房资格,进而导致销量的大幅回落。
3、限购令导致价格回落。 如上文所说,销量会受限购作用影响大幅回落,会在短期内出现买方市场,导致价格的回落。
4、限购令的解除往往导致价格的急速上涨。 如上文所说,限购极大的压抑了购买了,当限购放开之时,往往会有短线的集中入市,导致房价急速上涨。
备注: 限购令的历史
“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
2017年3月份以来,河北涿州、保定、张家口,安徽滁州,海南三亚,浙江嘉兴嘉善县,江西赣州等三四线城市纷纷启动限购或提升首付比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