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福明。
1978年5月11日, 《光明日报》刊登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当日,新华社转发了这篇文章。12日,《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同时转载。文章原作者之一胡福明。
拓展资料:
胡福明,男,1935年7月生, 江苏无锡人。
1955年9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新闻专业,翌年进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学习,1962年毕业后,到南京大学政治系(后更名哲学系)任教。
曾任系党总支副书记、副系主任、副教授、教授。1982年11月调至江苏省委工作,历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党校校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是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主要作者。2001年退休。
石城暑天。胡福明的妻子在月初患病住进江苏省人民医院,每天晚上他都到医院陪夜。高温酷暑,无法睡觉,也无地方可睡,胡福明就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和《毛泽东选集》带到医院,就着病区走廊上的灯光查阅资料,蹲着身子在椅子上草拟文章提纲。实在瞌睡了,就把三张椅子拼起来躺一会,醒了再看、再写、再改。五天后,妻子出院了,提纲也大致写成了。
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初稿近八千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胡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