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始终把“讲求诚信、先义后利”的理念贯穿其经营与管理之中,诚信义利已经成为明清晋商的金字招牌,并内化为其经商的精神之。
如祁县乔家在包头开设有复盛公商号,因其经营时不图非分之利,不缺斤短两,在当地信誉卓著,人们都愿意购买“复”字号货物。曾有一次,复盛油坊一位伙计在销售的食用油中掺假,被掌柜发现后,立即停止销售,以维护商号信誉。
马克思说:“信用,在它的最简单的表现,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任何一个商人,即使从自己的利益考虑,也必须培养和保持良好的信誉,以此来取信于人。晋商的代表物之一、 “复”字商号掌门人乔致庸,对经商的理解即是首先重信誉,其次讲仁义,最后才是商利。
晋商太谷广誉远药店以生产“龟龄”、“定坤丹”名扬海内外,其长盛不衰的一个内在原因,就是配药时精购原料,人参一定用高丽参或老山参,鹿茸一定要用黄毛茸、青。品质有保证,药效自然可靠,信誉便著于市场。
正是在经营中严把质量关,晋商才凭借“诚信”招牌赢得了顾客的青睐。”近代维新名士启超有“晋商笃守信用”的评价,这说明,“诚信”已经成为当时晋商的一大特征。营销是一个互信互利的过程,晋商在做生意中深谙此道。
他们主动与顾客建立相互信任的道义关系、情感关系,尽量淡化主客双方的买卖系,结成了互相信赖的朋友关系。
讲信用、守诺言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信用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是经济运行的平台。当今一些企业在营销活中,出现坑蒙拐、假冒伪劣,甚至在产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导致市场信誉出现了严重的危机。商道酬信,奸猾可能获一时之利,却很获一世之功。
但凡成功之商,都是坚守“诚召天下客,义纳八方财”、“经营信为本,买卖礼当先”,在观念上塑造 “童叟无欺,诚信为”的经营形象。因此,在现代市场营销中企业必须遵循以“信”为核心的市场营销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