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摘要:本文试从存货计价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的选择对企业财务和纳税的影响、对企业业绩评价的影响、对企业财务比率分析指标的影响,以及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扩展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会计核算一、存货计价方法选择的范围 企业的存货是不断流动的,在实际流转过程中,他的实物流转顺序和成本流转顺序是不一致的,只要按照不同的成本流转顺序确定已发出存货的成本和库存的成本即可。这样,就出现了存货成本的流转假设,采用某种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在期末存货与发出存货之间分配成本,就产生了不同的存货成本分配方法,即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和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个别计价法是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因而只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所以这种方法并不广泛采用;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以平均数的形式对存货进行计价,它既不反映存货的原始价值也不反映存货的现行市价。所以这两种方法都不利于存货的管理,而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虽然计算工作量比较大,但是由于计算机在会计领域的应用,这已不是弊端。相对来说,这两种方法比其他三种方法更合理。 二、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选择对企业财务及纳税的影响 目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伴随而来的通货膨胀是必然存在的。价格持续上涨,虽然幅度不是很大,但是它造成了一种现象即账面存货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偏离。先进先出法假定先购进的存货先售出,这就意味着售出的产品成本是由期初存货和最早购买的存货构成的。这样一来,发出存货的价值就低于市场价值,产品销售成本偏低,虚增当期利润,加大所得税费用的支出。而后进先出法的假定与先进先出法相反,它假定后入库的先出库,这样,发出存货的价值就接近于现行价值,销售成本不会降低,同时减少利润,降低所得税支出。 先进先出法下的期末存货偏高,产品销售成本偏低,税前利润、所得税、净利润偏高,现金流人量低,营运成本偏高。而后进先出法则相反。可见,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就能合理地减少所得税费用。如果企业最初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在物价上涨时期改用后进先出法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因为企业的存货品种多,收发比较频繁,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无法合理地确定其累计影响数,所以通常的存货计价方法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 后进先出法对于企业的业绩评价产生了不利影响,对于争创纳税大户有知名度的大企业来说,他的纳税及企业的业绩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广告牌子。所以他们不会太在意节约的所得税支出,往往更加注重自己在消费者眼中的地位及政府对企业的支持与扶植。这样的企业一般是不会选用后进先出法的。 先进先出法恰好与后进先出法相反,它以常规顺序对存货发出进行计价,这样就不会减少所得税支出,当然不会抹杀企业的净收益,对企业的业绩评价很有利。对于小型私有企业来说,减少所得税支出是他们的目标之一。所以小企业往往不会采用这种方法而求助于后进先出法来达到减少费用支出的目的。 三、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的选择对企业财务比率分析指标的影响 首先,不同存货计价方法对短期偿债能力、流动性比率分析指标的影响。由于计价方法不同,导致存货账户余额的差异将直接影响到财务报表比率分析中的短期偿债能力及流动性比率的分析指标。这些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存货周转率、营业周期、销售额与营运资本比等。以上指标都包含受存货直接影响的项目:流动资产、产品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以及营运资本。所以在先进先出法下,存货周转率偏低,流动比率、存货周转天数以及营业周期偏高。而在后进先出法下则相反。 其次,不同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获利能力比率分析指标的影响。评价企业获利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毛利率、净利率、普通股每股收益等。这些指标都涉及到利润,所以,先进先出法会高估企业的获利能力,后进先出法则不会。 再次,不同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长期偿债能力比率指标的影响。在长期偿债能力分析中赚取利息倍数反映企业用所获得的利润支付利息费用的能力。先进先出法下,由于税前利润被高估,赚取利息倍数也会被高估,所以夸大了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 最后,不同存货计价方法对上市公司市场价值分析指标的影响。对于上市公司,市盈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它表明投资某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获利率,反映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在先进先出法下,存货成本高估,则产品销售成本低估,净利润偏高,市盈率就会偏低。而在后进先出法下,市盈率比较适中。 由此可见,先进先出法对财务报表比率分析中的几乎所有比率指标都有影响,尤其是高估了企业的获利能力指标,虚夸企业当期获利能力,而在后进先出法下仅对短期偿债能力比率指标有一定影响。 四、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扩展 存货计价方法很多,但笔者认为后进先出法是当前我国存货计价较为理想的方法。首先,通货膨胀的经济大环境为后进先出法的采用创造了客观条件。尽管为了削弱通货膨胀的影响,有关方面已经提出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但是这一方法在我国尚未得到广泛应用。其次,后进先出法不但能够谨慎地反映当期会计利润,避免企业利润的过度分配,维护投资者、债权人的长远利益,还能够客观地反映当期销售成本,与当期收入配比,满足会计信息的客观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