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石油学院官网《哈尔滨石油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信息显示,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本专科特别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由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统一拨付。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获得奖学金,需满足具体申请条件,申请通过后发放奖学金。
申请条件如下:
1、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且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2、学习成绩与思想道德考核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获得参评学年度学校一等奖学金的学生且根据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序确定国家奖学金人选。
3、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的学生,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学习成绩排名与思想道德考核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并且平均学分绩不低于4分。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5、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6、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7、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8、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9、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10、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