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宜居城市?5月30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公布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今后,按照这个标准,每个城市都可以通过给自己打分,以显示宜居与否。该标准从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六个方面对宜居城市进行了权重打分,按照分数的不同将城市分为宜居城市、较宜居城市和宜居预警城市。“宜居城市绝不是单纯的居住条件的适宜性和人人都享有一定的住房。”建设部“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项目主持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顾文选认为,宜居城市是具有良好的居住和空间环境、良好人文社会环境、良好的生态与自然环境和清洁高效的生产环境的居民地。2005年1月,国务院批复北京市总体规划,将“宜居城市”列入北京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宜居城市”这个词首次出现在中央政府的文件中。到目前,全国已经先后有100多个城市提出了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按照《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除了对上述六个方面进行打分之外,还列出了四项综合评价否定条件,“一票否决”。这四项条件分别是:社会矛盾突出,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尼系数大于0.6导致社会贫富两极严重分化;近3年曾被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为年度“十大污染城市”;区域淡水资源严重缺乏或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如果宜居指数累计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且没有否定条件的城市,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宜居城市”课题组确认为“宜居城市”;宜居指数低于80分但高于60分(含60分)的城市,或宜居指数高于80分(含80分)但有一项否定条件的城市,确认为“较宜居城市”;宜居指数低于60分的城市,或宜居指数高于80分(含80分)但有两项以上否定条件的城市,或宜居指数低于80分高于60分(含60)但有一项否定条件的城市,确认为宜居预警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