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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无形资产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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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无形资产论文文献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这一术语,在不同的学科,不同应用环境中,有不同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1]此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2]的定义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将商誉排除在外,而我国会计准则则包括商誉。但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3]中,对商誉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也就是说国际会计准则实际上也认为商誉是可以确认的,美国正在修订中的无形资产准则则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4]并且也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国际评估准则--国际评估指南四--无形资产》中的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5]它也将商誉列作无形资产的一种。 在会计准则中,主要从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角度来界定无形资产。一般认为财务会计报告应提供会计主体各项资产的可用资源的信息,那么,对无形资产这一特定资产进行单独计价就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未来效益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缺乏活跃的市场,则可行的计量属性应是历史成本,或是根据一般购买力变动进行调整后的成本。这就要求必须要有交易或事项的发生,并且每项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单独辨认,所以会计上单独确认的单项无形资产必须是可辨认的。对于商誉,只能在企业整体转让时,也就是有交易发生且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时才可能确认。这样,在国际评估准则中明确提到的关系类无形资产,如工作人员的组合,与顾客的关系等则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在会计上单独确认。这种关系类的无形资产是非契约性的,短期存在的,难以控制的,我国从谨慎的角度出发,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将无形资产限定在长期发挥作用的范围内,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也限定为长期资产,可以说都将关系类无形资产排除在外。理论上讲,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的经济利益,有形资产的取得成本可认为是对该资产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现值的现时估计。无形资产尤其是自创无形资产,由于其取得支出是长期的、不易确指的,会计上只把一小部分认定为取得成本,因此,取得成本与其未来的经济利益是弱相关的。而会计上又是以取得成本来计量无形资产的,很多情况下是低估了无形资产。因此,借助于科学的无形资产评估,对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调整在理论上是必要的。 资产评估准则侧重于强调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而并不注重其取得成本是否可确指。尽管评估无形资产有时可采用成本法,但一般认为成本与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相关的。资产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更接近于其经济学中的含义。在经济方面而言,无形资产是某类价值的代表。这种价值是企业盈利的剩余(即,所得利益超过其资本应得的利息及企业家应得的报酬的部分)。按照一定的利率折现后的现值。它强调的是无形资产能够带来超额收益,而不去区分它能否单独辨认。 上述种种关于无形资产的阐释,各有所侧重,各自考虑本学科的特点,无所谓孰是孰非。从资产评估角度来说,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解决:第一,什么样的经济现象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加以评估,也就是说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应具备什么属性;第二,什么样的经济现象能够表明或显示无形资产的价值,从而为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提供依据。 二、无形资产的属性 (一)无形资产应是财产,应具有财产权利和责任 作为一项有财产权利的财产,应该是可以描述和确切辨认的,也就是说它应具有明显的边界。商誉在企业正常的经营中,无法单独辨认,因此,是否把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尚存在争议。 作为一项财产,其财产权利应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财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被企业所控制。从这一角度考虑,关系类无形资产不符合财产要求。虽然它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这种经济利益是无法控制的,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资产评估对于无形资产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指它的预期未来利益,而不是指它的现实或过去的实际利益。这就要求企业能够合法控制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而关系的未来不确定性很大,因此作为无形资产不是很合理。从评估风险角度来说,对那些不受法律保护的所谓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也是不可取的。 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不一定要拥有所有的法定财产权,如处置权。有些无形资产如政府给予的特许经营权,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并且能够被企业所控制,受法律保护。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任意转让。资产评估中对于能否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主要看它能否给企业带来可以控制的预期经济利益,不能因为无处置权而否定其作为目标无形资产的资格。会计上也并不要求拥有所有法定财产权利,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它着眼于某项资产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被企业所控制。从这一点上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对资产的界定是基本相同的。 当然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样,其控制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纳税、接受政府监管以及对无形资产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 (二)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这是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一个明显特征。有形资产应该有物质形式,具有可触性和可视性,如你可以触摸并看到厂房、设备、存货等。但是无形资产的证明文件也是可触、可视的,如你也可以触摸并看到专利证书、特许经营权协议等;另一方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实质上都来自其财产权利,而这种财产权利都是无形的。从形式上看,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区别并不明显,要区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应从本质上考察。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本质区别在于;有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有形性质所创造的;而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无形性质所创造的,也就是说,有形资产的可触的、有形的和可视的因素赋于其价值。有形资产的价值来自于它的物质特征,尽管其财产权利是无形的,但它来源于其物质特性。而无形资产的价值或来自于某些权利如许可权、抵押权等,或来自于一些无形因素影响,如竞争优势,独一无二性等,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来源都是无形的。 正是由于无形资产价值来源于其无形特性,要想作为一种可确认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必须能够提供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明。有些无形影响因素如神秘性,市场潜力等对企业来说是有价值的,但它们并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它们缺乏有效的有形证明。它们的价值是随着与之相联系的特定财产而产生的,这一特定财产可以是无形资产,也可以是有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应该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同时也应该在可确认的时间内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 同其他资产一样,无形资产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产生的,也许此前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酝酿才得以创造和开发出来。这样就需要提供证明无形资产产生的依据,往往这一依据是它的有形证明文件。也就是说,一种存在状态,如果没有能够证明其产生或存在的可辨认证明,则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同它在特定的时刻产生一样,无形资产也应该在某一特定的日期消亡。有的无形资产有确切的有效期,则它将在有效期满消亡;有的无形资产并无确切的有效期限,并不能在开始时就清楚它的确切消亡时间,但它将在某一特定时刻消亡是勿庸置疑的。认识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有限性对于资产评估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在评估其价值时应充分考虑其贬值的程度和可使用的程度。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有限性,也为会计上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提供了依据。 三、无形资产价值的表明或显示 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的表现之一,是它本身能够带来可计量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表现为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或提高管理效率等。有时这种经济利益的量化较为困难,但它必须能够量化。如果直接量化不可行,可以采用间接方法,如可以通过把使用目标无形资产时产生的经济利益与该无形资产不存在时的经济利益相比较来计量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如果无法量化其价值,则无论是资产评估还是会计都不能将其确认。有必要区分一下无形资产的经济存在形式和它的经济价值,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仅仅具有经济存在形式是不够的,它还必须具有经济价值,二者缺一不可。如一个企业设计了一个商标并将其注册,则它已具备商标权的经济存在形式,但如果企业将其永远锁在抽屉,而不准备用于任何目的,则它不具有经济价值,当然它就不能作为目标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的另一种表现是,能够潜在地增加与之相联系的其他资产的价值。也就是说如果将目标无形资产加入到一个资产组合中,它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无形资产本身可以产生经济价值,如出租无形资产的收益;有时,无形资产需要借助一些有形资产才能实现或充分实现其经济价值,但不论哪种形式来实现,都可说明无形资产是具有价值的。 无形资产领域的争论很激烈,认识差异较大。笔者认为,作为目标无形资产,具备合法的经济存在形式并且具有可量化的经济价值这一点应该是必须的。

无形资产出租指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受让方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出让方仍保留对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对其仍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出租无形资产与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会计处理上有很大区别,其中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不再涉及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而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即出租无形资产却仍然涉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具体提到出租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出租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现行最常见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是: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时,取得租金按《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予以确认,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按配比原则,对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以后每期摊销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也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笔者认为这种会计处理方法简单且易于理解,但却有失真实。如果无形资产所有者将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后,不再使用该项无形资产,则上述会计处理是可行的。但若无形资产所有者将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后,仍然保留着对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则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与其他业务收入不合理。例1甲公司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给A企业使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转让期限为两年。甲公司承诺合同生效后,只许可A企业一家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并在转让期限内,甲公司也不得使用该项专利技术。A企业每年须向甲公司支付技术转让费10万元,甲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及其他相关费用由A企业负担。该项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5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0年。则甲公司会计处理为:(1)取得转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10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0(2)结转转让成本和计交营业税时借:其他业务成本55000贷:累计摊销50000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0上述会计处理是可行的,因为甲公司将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A企业后,至少在合同存续的两年内不会再为甲公司自身业务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其账面价值摊销不能按自用无形资产价值摊销处理,按照收入和费用配比的原则,摊销该项专利技术的成本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例2甲公司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给A企业使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转让期限为两年。甲公司承诺合同生效后,只许可本公司和A企业两家使用该项专利技术,不得再将该项专利技术转让给第三方。A企业每年须向甲公司支付技术转让费10万元,甲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及其他相关费用由A企业负担。该项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0年,已经使用了两年。甲公司对该项业务进行如下会计处理:(1)取得转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10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0(2)结转转让成本和计交营业税时借:其他业务成本205000贷:累计摊销200000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0例2中,甲公司转让给A企业的收入为10万元,而第一年计入的成本却达到了20.5万元,显然不现实。甲公司注重转让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却忽视了自身使用该项专利技术的成本,甲公司虽然将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了A企业,但甲公司仍然是该项专利技术的主要使用者,而只是将部分使用权转让给了A企业。如果将该项专利技术的价值全部摊入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显然违背了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例3甲公司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先后转让给A、B、c三家企业使用,每份合同中约定转让期限均为四年。甲公司承诺合同生效后,只许可本公司和A、B、C企业使用该项专利技术,不得再将该项专利技术另行转让,并免费为A、B、c企业提供技术指导。A、B、c三家企业每年须向甲公司各自支付技术转让费10万元。该项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5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0年,已经使用了两年。则甲公司将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A企业时,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1)取得转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10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0(2)结转转让成本和计交营业税时借:其他业务成本55000贷:累计摊销50000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0当甲公司分别将该项专利技术转让给B、C两家企业时,通常的会计处理为:(1)取得转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10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0(2)结转转让成本和计交营业税时借:其他业务成本55000贷:累计摊销50000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0从上例可以看出,如果企业向B、c企业转让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时也按照A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则明显存在重复摊销的问题,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该项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已全部摊销完毕,而该项专利技术的预计使用期限还有四年,这显然不准确。如果将无形资产的价值在A、B、C三企业中平均摊销,则又会导致A企业前后各期的摊销金额不一致,有悖于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产生上述矛盾的关键是企业在出租无形资产时,忽视了自己也同时在使用该项专利技术,而将所有的成本全部由出租成本来承担,这显然不准确。无形资产出租时,如果企业还保持该项资产的使用权,企业本身业务就应该分摊相关的成本。同时,上述会计处理方法也会影响无形资产存续期间完整的信息质量。由于大多数企业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都是经过使用一段时间后才转让的,企业出租前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转让后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那么势必造成在“管理费用”的多栏或三栏明细账户上不能反映出租无形资产摊销的完整信息记载;一旦出租的无形资产期满收回,又会在“管理费用”的明细账上突然出现。因此,在无形资产的会计实务中,对于出租无形资产业务较多的企业,会导致无形资产摊销的信息不连贯、不完整,甚至产生误导,影响会计信息质量。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企业对于出租无形资产价值的摊销,可考虑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一是企业无形资产出租后,不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则企业可将无形资产的价值全部摊入其他业务成本中,不再作为自用资产处理,同时在有关明细账或备查簿中予以说明,对于无形资产金额特别大的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还应说明管理费用变动的原因。二是企业无形资产出租后,企业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的,应按自用和出租收入的大小,将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在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成本中进行分摊,这在实务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而且这种分割摊销的方法不利于无形资产价值摊销前后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但相比将全部价值摊入其他业务成本而言,这种方法更为准确、合理。三是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除转让所有权一次结转成本不再进行摊销外,其他无形资产摊销一律计入管理费用账户,对于出租无形资产,只将出租时发生的相关税金和费用作为出租成本处理,对于出租无形资产业务较多的企业,另行设置登记簿,对出租无形资产业务进行详细记载,这样有利于对无形资产的转让业务进行全面监督审核,避免将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造假为使用权转让的现象发生,同时也有利于简化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保持无形资产前后核算的连贯、一致,也可防止一些单位利用无形资产摊销恶意操纵利润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一、出租无形资产摊销问题的提出出租无形资产即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与出售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往往一同提到,其中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不再涉及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而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即出租无形资产却仍然涉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但对此2006年2月15日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并未提到出租无形资产的处理方法,只在第17条中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28条规定:“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以上规定均没有对出租无形资产及其摊销问题给出明确的指导建议性的答复。若仍借鉴2001《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9条中规定的“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时,所取得租金应按《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予以确认;同时,还应确认相关费用。”及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一)(财会〖2002〗18号)》中提到的“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要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摊销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也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惯例做法处理,出租无形资产摊销的问题似乎也有明确的答案,问题不再有效,而且这样处理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看上去简单并易于理解,符合配比原则,更系统合理,但仔细想来,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二、出租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的评价笔者认为上述出租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与出租无形资产的含义、特点均不符、不利于账户信息的正常读取以及报表信息的正确披露,从而影响监督管理。 (一)摊销会计处理应符合出租的含义无形资产出租指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受让方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出让方仍保留对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对其仍拥有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仍应作为企业资产进行核算,因此不应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例如:出租无形资产的洽谈费、差旅费、工资、耗用材料以及其他履行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应缴的营业税计入“其他业务支出”。显然,与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相配比的只应该是为履行合同取得收入而发生的一些必须的费用,而不应该包括无形资产的正常摊销费用。出租无形资产仍属于企业资产,因此其摊销的成本与企业其他无形资产一样,应计入“管理费用”,这样处理更符合无形资产出租的含义。 (二)摊销会计处理应符合出租的特点 大家知道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与有形资产的使用权是有区别的,某项有形资产的使用权不能同时既出租给A公司,又出租给B公司,也就是说有形资产的使用权是排他的,而某项无形资产(如:商标权)的使用权既可以转让给A公司,同时也可以将其转让给B公司、C公司等等。《商标法》未用法律条文确定商标使用许可形式,而是将其留给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从实践中看,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一般包括独占使用许可形式、排他使用许可形式、普通使用许可形式三种。在独占使用许可形式下,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其商标使用权具有与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排他使用许可形式下,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在普通使用许可形式下,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同时,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从商标使用权许可形式可以看出,在第三种情况普通使用许可形式下,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可以同时转让给不同的公司,这样取得收入的对象就不同,若按照出租无形资产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的做法,无形资产就会出现重复摊销的情况;若不重复摊销,就会出现有的转让摊销成本,有的不摊销成本的现象。所以,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与其他业务收入相配比显然不合情理。无形资产的摊销应该同企业其他无形资产一样,计入“管理费用”, 这样处理更符合无形资产出租的特点。 (三)摊销处理应有利于账户信息的正常读取 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大多都是经过企业使用一段时间后才转让的,出租前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转让后若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容易混同于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而发生的一般费用支出,而且在“管理费用”的多栏或三栏明细账户上就会中断对该出租无形资产摊销信息的记载显示;若出租的无形资产期满收回,又会在“管理费用”的明细账上突然出现。因而,在“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的账户上读取不到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完整信息,影响信息使用者完整理解、有效使用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整个会计信息提供的质量。 (四)摊销会计处理应有利于报表信息的正确披露 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支出”或“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不会影响其他业务收入,也不会影响按转让合同金额计算计缴的印花税、按转让金额计算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按利润总额计算的所得税等。但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却会使其他业务利润相对减少。假设该无形资产出租前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支出均为0,出租无形资产的费用支出为0,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出租无形资产会使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增加,而把无形资产的摊销成本也计算在内,同期增加的其他业务利润与上期其他业务利润相比并不是出租无形资产的租金净额,而是扣除了该无形资产摊销成本后的净额。在该无形资产出租前,其他业务利润为0,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在营业利润的管理费用项目中扣除的,也就是说出租前其他业务收入(0)、其他业务支出(0)、管理费用(成本摊销)三项内容变为出租后其他业务收入(租金)、其他业务支出(成本摊销)两项内容,这样容易给报表的阅读者造成混扰,不利于指标的纵向比较。 (五)摊销会计处理应有利于监督管理 《无形资产准则》(2001)规定:“无形资产出售净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一部分,而无形资产出租净损益,作为经常性损益的一部分”,现在不少上市公司通过无形资产出租获得巨额的其他业务收入,进而虚增经常性收益,主观上恶意操纵利润。规范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除无形资产转让所有权一次结转成本不再进行摊销外,其他无形资产摊销一律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一个账户,这样有利于对无形资产的转让业务进行全面监督审核,避免将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造假为使用权转让的现象发生;尽量压缩利润的操纵空间,有利于达到规范市场行为的目的。 综上所述,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与企业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保持一致,计入“管理费用”更符合其本质特点,也更方便信息使用者获取有效信息进行科学决策。

无形资产财务会计论文参考文献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这一术语,在不同的学科,不同应用环境中,有不同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1]此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2]的定义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将商誉排除在外,而我国会计准则则包括商誉。但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3]中,对商誉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也就是说国际会计准则实际上也认为商誉是可以确认的,美国正在修订中的无形资产准则则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4]并且也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国际评估准则--国际评估指南四--无形资产》中的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5]它也将商誉列作无形资产的一种。 在会计准则中,主要从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角度来界定无形资产。一般认为财务会计报告应提供会计主体各项资产的可用资源的信息,那么,对无形资产这一特定资产进行单独计价就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未来效益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缺乏活跃的市场,则可行的计量属性应是历史成本,或是根据一般购买力变动进行调整后的成本。这就要求必须要有交易或事项的发生,并且每项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单独辨认,所以会计上单独确认的单项无形资产必须是可辨认的。对于商誉,只能在企业整体转让时,也就是有交易发生且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时才可能确认。这样,在国际评估准则中明确提到的关系类无形资产,如工作人员的组合,与顾客的关系等则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在会计上单独确认。这种关系类的无形资产是非契约性的,短期存在的,难以控制的,我国从谨慎的角度出发,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将无形资产限定在长期发挥作用的范围内,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也限定为长期资产,可以说都将关系类无形资产排除在外。理论上讲,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的经济利益,有形资产的取得成本可认为是对该资产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现值的现时估计。无形资产尤其是自创无形资产,由于其取得支出是长期的、不易确指的,会计上只把一小部分认定为取得成本,因此,取得成本与其未来的经济利益是弱相关的。而会计上又是以取得成本来计量无形资产的,很多情况下是低估了无形资产。因此,借助于科学的无形资产评估,对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调整在理论上是必要的。 资产评估准则侧重于强调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而并不注重其取得成本是否可确指。尽管评估无形资产有时可采用成本法,但一般认为成本与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相关的。资产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更接近于其经济学中的含义。在经济方面而言,无形资产是某类价值的代表。这种价值是企业盈利的剩余(即,所得利益超过其资本应得的利息及企业家应得的报酬的部分)。按照一定的利率折现后的现值。它强调的是无形资产能够带来超额收益,而不去区分它能否单独辨认。 上述种种关于无形资产的阐释,各有所侧重,各自考虑本学科的特点,无所谓孰是孰非。从资产评估角度来说,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解决:第一,什么样的经济现象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加以评估,也就是说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应具备什么属性;第二,什么样的经济现象能够表明或显示无形资产的价值,从而为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提供依据。 二、无形资产的属性 (一)无形资产应是财产,应具有财产权利和责任 作为一项有财产权利的财产,应该是可以描述和确切辨认的,也就是说它应具有明显的边界。商誉在企业正常的经营中,无法单独辨认,因此,是否把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尚存在争议。 作为一项财产,其财产权利应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财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被企业所控制。从这一角度考虑,关系类无形资产不符合财产要求。虽然它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这种经济利益是无法控制的,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资产评估对于无形资产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指它的预期未来利益,而不是指它的现实或过去的实际利益。这就要求企业能够合法控制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而关系的未来不确定性很大,因此作为无形资产不是很合理。从评估风险角度来说,对那些不受法律保护的所谓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也是不可取的。 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不一定要拥有所有的法定财产权,如处置权。有些无形资产如政府给予的特许经营权,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并且能够被企业所控制,受法律保护。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任意转让。资产评估中对于能否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主要看它能否给企业带来可以控制的预期经济利益,不能因为无处置权而否定其作为目标无形资产的资格。会计上也并不要求拥有所有法定财产权利,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它着眼于某项资产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被企业所控制。从这一点上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对资产的界定是基本相同的。 当然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样,其控制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纳税、接受政府监管以及对无形资产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 (二)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这是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一个明显特征。有形资产应该有物质形式,具有可触性和可视性,如你可以触摸并看到厂房、设备、存货等。但是无形资产的证明文件也是可触、可视的,如你也可以触摸并看到专利证书、特许经营权协议等;另一方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实质上都来自其财产权利,而这种财产权利都是无形的。从形式上看,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区别并不明显,要区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应从本质上考察。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本质区别在于;有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有形性质所创造的;而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无形性质所创造的,也就是说,有形资产的可触的、有形的和可视的因素赋于其价值。有形资产的价值来自于它的物质特征,尽管其财产权利是无形的,但它来源于其物质特性。而无形资产的价值或来自于某些权利如许可权、抵押权等,或来自于一些无形因素影响,如竞争优势,独一无二性等,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来源都是无形的。 正是由于无形资产价值来源于其无形特性,要想作为一种可确认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必须能够提供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明。有些无形影响因素如神秘性,市场潜力等对企业来说是有价值的,但它们并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它们缺乏有效的有形证明。它们的价值是随着与之相联系的特定财产而产生的,这一特定财产可以是无形资产,也可以是有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应该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同时也应该在可确认的时间内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 同其他资产一样,无形资产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产生的,也许此前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酝酿才得以创造和开发出来。这样就需要提供证明无形资产产生的依据,往往这一依据是它的有形证明文件。也就是说,一种存在状态,如果没有能够证明其产生或存在的可辨认证明,则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同它在特定的时刻产生一样,无形资产也应该在某一特定的日期消亡。有的无形资产有确切的有效期,则它将在有效期满消亡;有的无形资产并无确切的有效期限,并不能在开始时就清楚它的确切消亡时间,但它将在某一特定时刻消亡是勿庸置疑的。认识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有限性对于资产评估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在评估其价值时应充分考虑其贬值的程度和可使用的程度。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有限性,也为会计上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提供了依据。 三、无形资产价值的表明或显示 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的表现之一,是它本身能够带来可计量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表现为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或提高管理效率等。有时这种经济利益的量化较为困难,但它必须能够量化。如果直接量化不可行,可以采用间接方法,如可以通过把使用目标无形资产时产生的经济利益与该无形资产不存在时的经济利益相比较来计量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如果无法量化其价值,则无论是资产评估还是会计都不能将其确认。有必要区分一下无形资产的经济存在形式和它的经济价值,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仅仅具有经济存在形式是不够的,它还必须具有经济价值,二者缺一不可。如一个企业设计了一个商标并将其注册,则它已具备商标权的经济存在形式,但如果企业将其永远锁在抽屉,而不准备用于任何目的,则它不具有经济价值,当然它就不能作为目标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的另一种表现是,能够潜在地增加与之相联系的其他资产的价值。也就是说如果将目标无形资产加入到一个资产组合中,它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无形资产本身可以产生经济价值,如出租无形资产的收益;有时,无形资产需要借助一些有形资产才能实现或充分实现其经济价值,但不论哪种形式来实现,都可说明无形资产是具有价值的。 无形资产领域的争论很激烈,认识差异较大。笔者认为,作为目标无形资产,具备合法的经济存在形式并且具有可量化的经济价值这一点应该是必须的。

知识经济具有许多不同于工业经济的特点,随着它的到来,如同一个国家经济的增长愈来愈依赖于科技的进步一样,企业的进步也愈来愈依赖于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实物资产的作用已退居第二。无形资产的丰富程度和质量高低事关企业的存亡兴衰,因此无形资产的概念必须明确,计量范围必须扩大。只有更广泛、更客观、更准确地计量无形资产,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才能有利于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及政府管理部门等的科学决策。探讨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会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问题进行一些粗浅分析。一、无形资产的地位变化及其确认条件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贸易增长更为迅速,地位更加突出。与此同时,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中所占比重,正在不断上升,有的已占绝大部分。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中企业无形资产所占比重约为20%,90年代则上升到30%以上,依靠科技进步所提高的劳动生产率的比重,已从20世纪初的5%~20%增加到目前的70%~90%。 近几年国际贸易中,以技术贸易为代表的无形资产贸易迅速增长,年平均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其它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各国技术贸易总额1964年为27亿美元,1974年为110亿美元,80年代中期为400亿美元,1993年则高达1500亿美元,这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在我国,如北京爱特信互联网技术公司(搜狐网页)无形资产含量就占80%以上。由此可见,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的地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无形资产既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又是对外投资的重要方式,也是增强企业技术经济实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由于现有规范中缺乏对无形资产予以会计确认的具体标准,因此,各企业对无形资产的认定显得比较混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1993)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从表面上看,这一主要以列举方式定义的无形资产似乎一目了然,但目前公司的实际披露状况却似乎正好相反。一方面,在我国传统会计中,无形资产虽有所反映,却一般只有7~8项,许多无形资产价值十分巨大,例如服务品牌,企业品牌等,却未能纳入会计核算范围,足见传统会计无形资产确认范围之狭窄;而另一方面,据有关统计,上市公司列示的无形资产具体名目累计已达百种之多,而且,很多无形资产名称在一定程度上已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如“乡村会员证”、“电话选号”、“DOT”等。因此,如何加强无形资产具体类别名称的规范,已成为无形资产规范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鉴于上述所指出的问题,无形资产核算的范围应该得到明确限制,同时对无形资产具体构成项目的名称应作出简明而有效的统一规范。这里就产生一个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问题,即满足什么条件下的无形资产项目才能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入账。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无形资产原则公告”(草案)认为,只有满足与该资产项目相联系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已被证实有充足的资源,并能够可靠地计量该资产项目的成本。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之相似。据此,一般地认为只有外购或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才可以被确认为无形资产,而自创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开发研究成本则不予确认。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则应当根据实际适当予以确认,这是因为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有关要求,如不确认这些无形资产,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偏离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诸如商誉等作为反映企业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信息,若不及时提供,势必不能满足经营者正确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决策的需要。二、关于无形资产计量方面的问题技术进步所导致的企业生产函数中知识资本比重的不断增加,因此,为了提供客观、真实的无形资产价值,必须合理反映自创无形资产。自创无形资产计量,在理论上应包括在开发研究和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但在实际计量操作过程中形成了与有形资产不同的特征:首先,无形资产成本的弱配比性。知识性无形资产的取得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存在着复杂的智力支付过程,其成果的取得往往带有随机性、偶然性和关联性。由其负担全部研究开发试验等费用不甚合理,但要分别归类分配也十分困难,导致其成果价值与其对应的成本缺乏配比性。其次,无形资产成本的缺项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无形资产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只有予以资本化后,方能计入无形资产,而在一些知识性无形资产取得的前期开发、培训、试验等费用因无法资本化,难以进行成本计量,不能计入无形资产,导致不少无形资产被排除在外,这样反映的无形资产就显得支离破碎。再次,无形资产成本的象征性。由于上述的弱配比性、缺项性所决定了无形资产成本的外在形式只是具有象征意义。例如商标权,其成本仅含有其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并非其全部费用。这样就使得无形资产价值缺位,企业蒙受重大损失。正因为如此,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无形资产计量基础逐渐由会计学家的投入价值转变为经济学家的产出价值。正由于计量上存在的种种问题,导致有些被部分企业列为无形资产的项目在另外一些企业却被当作了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从而导致企业间无形资产信息缺乏可比性;有些企业把本该资本化的无形资产项目列为当期费用处理,从而致使企业的盈利能力得不到恰当表达,帐外无形资产趋多。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投资者对投资决策的正确评价。要正确计量无形资产,可以考虑设置“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该账户性质和用途同“生产成本”账户。自创无形资产时,先将无形资产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待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功,将已计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的费用和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失败,将已计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进行追溯调整。三、关于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无形资产地位的急剧上升,使得无形资产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描述起着重要性的作用。因此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应该充分、公开、真实与科学,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摊销价值和净值的增减变化形态以及新创造价值的情况。但是目前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只规定对无形资产摊销等采用直接冲减原始价值的处理方法,既不能完整反映无形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化,也不能真正反映成本费用中的无形资产摊销份额。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信息应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各种有关的附表及附注等形式予以披露。1. 无形资产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设置“无形资产”项目,以价值形式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总存量。但这只是其净值,从中看不出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投资和在成本费用中所占的份额,其披露是残缺不全的,不充分的,不能满足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及外界有关部门与人士对无形资产信息的要求,应该进行改进和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能全面反映无形资产原始价值、累计摊销价值和净值。这可以通过增设“无形资产摊销”科目并改革现行资产负债表有关无形资产的编制方法来实现。在报表中以三种价值形态分别列出,其关系如下:无形资产原始价值-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净值2. 无形资产信息在损益表中的披露。目前通过损益表来反映无形资产所创造的效益,并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反映的,故而不能从我国目前流行的多步式损益表中直接取得无形资产损益情况,例如对无形资产转让损益,只能通过其转让收入、支出,分别汇集到其它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支出科目中,通过损益表的其它业务利润项目来反映。又如对于某些无形资产,如专有技术等,因为知识经济时代高新尖技术的大量采用,技术革新而导致的提前废止,在冲销其净值的同时增加营业外支出,在损益表中从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加以反映。再如对应分摊的无形资产摊销额,则通过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项目反映等等。这种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情况的做法,显然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其改革的出路有两条,要么改革现有损益表,使之能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的情况;要么通过设计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来进行直接披露。3. 无形资产信息在有关附表中的披露。为了详尽反映无形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可以设计编制“无形资产增减明细表”,主要项目应按类别反映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按项目反映全部无形资产增减变化的动态,即年初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年末余额等。企业根据内部管理与外部需要,也可以编制“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 、“开发研究成本明细表”等等,作为正式报表的附表,与报表同时报送。4. 无形资产信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尽管以上正式报表与其附表已经基本上能够比较详细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各类信息,但不同企业无形资产的业务千差万别,且数量繁多、交易频繁、变化无常,在知识经济时代更是如此;加上正式报表及其附表等只能提供简单的定量信息,不少有关无形资产定性及其它信息无法给予详尽反映,因此必须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以附注的形式加以披露。如应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列示有关R&D的详细信息,至少也应该列明当年的管理费用中含有多少数额的R&D的详细信息。参考文献: 1.于玉林.21世纪会计之光.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 2.吕劲松.无形资产会计.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3.蔡吉祥.无形资产. 深圳:海天出版社,1999.

l.孟焰《西方管理会计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2.孟焰“面向21世纪的中国管理会计《会计研究》1999年第10期。3.潘爱香《全面预算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4.吴大军牛彦秀等《管理会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第一版5.葛燕、卓毅等“管理会计研究十年回顾’,《财会通讯》2002年第7期。6.徐玉德“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理论基础”《财会通讯》2002年第7期。7.张守东“试论现代企业制度与管理会计”《现代会计》2002年第5期.8.杨秋风“应用管理会计一些问题的思考”《广西会计》2002年第10期。9.杨雄胜“中国管理会计作用:现状与基本出路”《会计研究》1999年第”期10.孟焰“管理会计应用与发展的典型案例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6月11.冯巧根“管理会计应用与发展的典型案例研究”经济科学出版2002年6月12.潘爱香《管理会计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二版13.付永水秦中甫《全面预算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4月第一版更多内容请参考:中国论文援助中心 专业成就未来 lw911

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研究论文

在新旧准则的比较基础上,笔者认为新准则在无形资产方面存在如下变动:第一,新准则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剔除了旧准则中包括的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商誉。首先,新准则把企业商誉以及品牌、报刊名等排除在无形资产的范围之外,无疑可以减少利用商誉进行利润操纵的机会。其次,商誉与其他无形资产不一样,它不能独立于所在企业单独存在。所以,笔者认为新准则更确切地界定了无形资产。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誉这种无形的财富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和接受。众多企业家都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和所蕴含的巨大价值量,也都愿意花更多的金钱和精力去建立它。因此,迫切需要单独的会计准则对商誉进行明确规定。然而,在新准则中只有在合并报表中对其有少量的涉及。第二,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区分无形资产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与开发阶段的支出,分别按不同的规则处理。笔者认为将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即将开发支出归入无形资产中定期进行摊销,和以前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相比,大大降低了对当期利润的冲击,无疑会提升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业绩,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鲜明地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性和国家对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政策扶持 200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 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 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 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 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 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 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 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 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 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 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一) 缩小了适用范围。与原《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相比,本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这一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 (二)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其投资成本,这主要是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相协调。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颁布,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较有效地避免了企业虚增资产、盈利,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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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结合实习的论文吗

1. 试论现代企业的会计目标 2. 试论会计的管理职能 3. 论知识经济条件下的会计目标 4. 试论资产的计量属性 5. 公允价值计量研究 6. 试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7. 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价值计量与摊销研究 8. 试论无形资产范围的界定 9. 试论会计环境 10. 论环境会计的概念结构 11. 绿色会计初探 12. 绿色会计计量问题探讨 13. 稳健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应用与思考 14. 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与思考 15. 对稳健性会计信息质量的再认识 16. 政府会计基础的比较研究 17. 会计信息系统和会计管理活动 18. 上市公司的会计问题研究 19. 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披露问题研究 20. 关于成本考核指标的探讨 21. 对会计监督的再认识 22. 作业成本法核算初探 23.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若干问题 24. 对作业成本管理的认识 25. 试论企业战略成本管理 26. 人力资源成本计量模式的探讨 27. 通货膨胀会计研究 28. 代理理论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 29. 试论会计规范 30. 经济环境与会计发展关系的研究 31. 重组会计研究 32. 破产会计理论研究 33. 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评价 34. 对新型责任会计初探 35. 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研究 36. 建立和健全会计市场的探讨 37. 探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新思路 38.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问题研究 39. 浅谈会计文化及其构成要素

会计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参考题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2.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研究3.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4.上市公司筹资方式研究5.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6.会计诚信问题研究7.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8.企业会计委派制研究9.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10.电子商务会计研究11.会计电算化相关问题研究12.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研究1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研究14.存货计价方法对会计核算的影响研究15.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问题研究16.企业应收账款管理问题研究17.关于企业内部控制研究18.战略成本管理的研究19.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研究20.作业成本法应用研究21.全面成本管理的研究22.企业税收筹划方法研究23.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制改革研究24.我国企业增值税的税制改革研究25.企业财务诊断方法的研究26.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27.论财务信息的表外披露28.企业长期资金筹集方式研究29.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研究30.上市公司筹资方式研究31.论资金成本对筹资决策的影响32.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33.投资决策评价方法的比较研究34.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研究35.论股份制企业的财务管理36.企业负债经营策略研究37.企业并购的财务问题研究38.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运用研究39.会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研究40.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研究41.企业会计政策选择问题研究42.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43.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理论与实务44.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方法的研究45.论分析性复核在审计实务中的应用46.审计风险及其防范研究47.论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健全和完善48.会计电算化运用的问题研究49.股票期权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研究50.企业业绩评价方法研究5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52.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53.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研究54.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研究55.会计的国际化与国家化问题研究56.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研究57.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的比较研究58.论财务会计报告的改革与发展59.知识经济对财务会计的影响研究60.关于合并会计报表若干问题的研究61.知识经济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62.论知识经济下的财务会计报告模式63.企业会计监督问题研究64.人力资源会计研究65.无形资产管理研究66.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的研究67.ABC分类法在企业存货管理中的应用68.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研究69.医院成本管理问题研究70.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研究71.中小企业财务工作问题研究72.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73.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74.XXXX企业的成本管理研究75.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研究76.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77.网上银行风险管理研究78.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控制制度研究79.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研究80.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应用研究81.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研究82.商业银行会计委派制度分析83.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基本方法及对策84.会计诚信缺失问题研究85.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研究86.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研究87.关于审计准则有关问题的研究88.中国A股上市公司筹资方式研究89.会计信息真实性判断标准及失真原因分析90.税收政策与高新技术的持续发展关系研究91.电子商务对企业会计的影响研究92.电子商务对会计学的影响研究93.会计电算化在电力行业应用问题研究94.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分析95.企业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研究96.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研究97.网上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研究98.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99.金融经济的风险防范研究100.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网络财务相关问题验研究101.企业信用评估研究102.财务会计报告的改革与发展研究103.涉外企业的财务核算问题研究104.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问题研究105.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分析与实证106.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研究107.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加强与完善108.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109.论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分析和调整110.论会计信息的市场管制11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研究112.公司清算的审计和会计问题研究113.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114.我国管理会计应用的影响因素研究115.论银行会计的内部控制116.关于会计诚信问题的研究117.企业内部存货控制问题研究118.大中型企业网络化会计集中核算研究119.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变革趋势的分析120.汇兑损益对企业影响与外汇风险防范121.现代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其创新122.完善XXXX企业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思考123.企业筹资风险与防范124.论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与完善125.XXXX代理销售行业成本与费用控制研究126.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127.企业的资金管理问题研究128.工程项目成本核算问题研究129.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130.信息时代的财务管理变革研究131.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极其局限性分析132.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的现实思考133.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研究134.会计舞弊的产生机理及其治理135.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研究136.会计在经济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研究137.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和对策分析138.企业绿色会计的管理与发展139.人力资源会计核算研究140.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研究141.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会计发展研究142.虚假按揭贷款的风险与管理143.谨慎性原则理论与应用的研究144.科技型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研究145.存货计价与核算的研究146.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研究147.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研究148.成本与费用的控制方法研究149.会计电算化的运用和发展研究150.物价变动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151.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研究152.风险投资机制研究153.股份制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154.企业投资策略研究155.人力资源会计研究156.长期投资决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157.审计的地位和作用研究158.审计监督体系完善的研究159.财会部门内部职责划分及其人员配备合理化的研究160.盈亏临界分析法在企业财务规划中的应用研究161.企业财务状况的判断与分析研究162.资金成本对筹资决策的影响研究163.会计基础工作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164.会计凭证审核的作用和程序研究165.民间审计产生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166.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研究167.企业长期筹资方式研究168.企业商品定价方法与策略的研究169.电子商务对会计信息的影响研究170.人力资源成本研究171.环境会计成本计算方法研究172.企业财务诊断分析173.企业筹资问题研究174.企业投资决策问题研究175.企业财务状况分析176.股权结构与现金股利政策的相关性研究177.关于企业并购的投入产出分析178.上市公司某一板块的股权集中度研究179.股权结构与现金股利政策的相关性研究180.关联方资金占用研究181.资本结构与所得税负担的相关性研究182.公司并购的效应研究183.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问题研究184.燃油税改革问题研究185.186.增值税转型问题研究187.新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研究188.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研究189.高层管理当局薪酬与上市公司业绩的相关性实证研究190.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191.股权分置改革与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关系研究192.企业信用管理相关问题研究193.上市公司经营者持股效果分析194.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研究195.中国公司海外上市融资研究196.股权分配改革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研究197.关联方交易的发展趋势及会计控制198.关联交易会计处理的研究199.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研究200.关于公允价值问题的研究201.关于会计监管的研究202.关于加强会计主体内部控制系统建设的思考203.关于减值准备问题的分析204.关于企业环境成本的研究205.关于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研究206.高新技术企业筹资方式的研究207.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208.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209.个人所得税改革与税收公平研究210.我国会计信用体系的建设问题研究211.我国商业银行会计的内部控制机制研究21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研究213.知识经济下财务管理的创新研究214.公司治理视角下的内部审计研究215.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分析216.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217.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研究218.我国内部审计报告中经济信息利用问题研究219.我国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研究220.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实践中的应用研究221.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研究222.上市公司财务预警实证研究223.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研究224.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现金持有水平关系研究225.上市公司坏账计提对业绩影响的实证分析226.上市公司会计盈余质量研究227.上市公司经理人股权激励的绩效分析228.上市公司经营者持股的效果分析229.企业开展效益审计的探索与思考230.企业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与应用231.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研究232.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确认与计量的有关问题研究233.企业投资决策问题研究234.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方法研究235.企业应收账款的全程信用管理研究236.企业债务筹资风险管理策略研究237.企业重组与并购财务问题研究238.国有企业内部资本结构的优化239.电算化环境下的审计问题研究240.电子商务对财务会计的影响研究241.我国会计信息化问题研究242.财务分析在企业重组中的应用243.财政总预算会计改革的相关问题研究244.会计信息透明度研究245.对我国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研究246.对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研究247.中小企业成本管理问题研究248.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研究249.上市公司盈利质量评价研究250.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研究25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经营业绩的关系研究252.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会计目标研究253.会计电算化对传统会计工作的影响研究254.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社会效应研究255.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研究256.美英会计模式的比较研究(其他国家会计模式比较也可)257.我国风险投资研究258.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259.谈知识经济时代会计人员素质260.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机制研究261.网络财务的安全风险研究262.网络会计的发展现状和策略263.网络经济下的财务管理创新264.我国A股市场市盈率研究265.我国保险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66.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用评级模型研究267.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价值评估问题研究268.我国合并会计报表问题研究269.我国会计电算化审计研究270.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71.我国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272.我国企业绩效评价研究273.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研究274.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相关问题研究275.我国企业预算管理的研究276.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与对策研究277.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计量研究278.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研究279.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分析280.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281.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效应分析282.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业绩评价的相关问题研究283.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财务绩效问题研究284.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与经理人股票期权的比较研究285.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与政府监管问题研究286.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与对策287.现代企业成本管理模式研究288.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89.新旧会计准则差异及其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影响290.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问题研究291.信息时代企业业绩评价新方法——平衡计分法292.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研究293.衍生金融工具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影响294.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会计处理的研究295.影响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因素分析296.影响我国股权激励模式选择的因素分析297.有关物流成本管理相关问题的探讨298.增值税的国际比较299.中港会计准则的比较(整体或者分项比较均可,着眼于A+H)300.中国A股市场股票权证定价研究301.中国A股市场市盈率特征分析302.中美实行股票期权激励的环境与政策比较研究303.中外会计报告比较及启示304.中小企业融资管理研究305.中小企业投资管理研究306.中小企业融资相关问题研究307.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应用问题研究308.某房地产企业信用评级研究309.作业成本法及其应用研究310.某制造业企业财务风险研究311.税务筹划的基本技术及其运用——所得税312.税务筹划的基本技术及其运用——增值税313.新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314.所得税会计准则在企业运用的研究315.审计风险成因及其防范问题研究316.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研究317.大型企业融资相关问题研究318.杠杆效应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319.管理会计在企业决策中的应用研究320.关于会计电算化的风险与防范的研究我原来写的就是《浅谈作业成本法在我国的应用》

无形资产评估论文

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季珉目录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二、三种评估方法及案例分析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这里列举在实践中经常面临的最重要的5个问题,展开分析。1、无形资产的确认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才算是无形资产?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能显示或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1)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需经专门确认并做可辨识的描述。应具备合法的存在条件并受法律的保护。必须具有所有权并能够合法的转让。必须有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据或证明。必须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必须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的。客户关系类:客户名单、以往的购货订单资料、往来函件;契约权:合同或某种书面协议;商标、专利、版权:书面注册文件;集合劳动力:雇员清单、人事档案、与就业有关的纳税申报单;专利技术:图纸、流程图、示意图、程序手册、备记录等;商誉:财产报表、所得税申报、公司记录和文件、经营和财务预算。(2)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无形因素或无形影响力1、市场份额2、高盈利能力3、受保护状态;4、垄断地位;5、市场潜力;6、神秘性;7、可以继承或长期使用;8、竞争优势;9、独一无二性;10、折扣价格;11、变现性;12、所有权控制。(3)表明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现象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可以计量的经济利益。一个例子:1)一个新注册的商标—保持经济存在形式;2)不使用状态—没有经济价值;3)注册是为了防止被竞争对手获得,商标正被保护性使用—具有经济价值。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旧会计准则对比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2、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目的1)投资--《公司法》2)为财务会计对企业整体购买价格进行分分配3)收购前企业价值的评估4)购买特定的无形资产5)其他为管理目的而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1)为什么实施评估2)评估的预期用途3)谁将依赖于该项评估《公司法》对出资范围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其中,“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是新增的,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与股权等。对于股权的进入公司法没有明确载明,而只有在司法解释中加以规定。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只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现公司法已将出资形式由“工业产权”修改为“知识产权”,将著作权也纳入出资形式的范畴,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出资范围。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无形资产的属性:享有特殊的法律确认和法律保护权利。常见的五种类型:1)与市场营销相关的:商标和服务标识;2)与技术相关的:专利;3)与艺术相关的:文学和音乐版权;4)与数据处理相关的:软件;5)与工程相关的:工业设计和商业秘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修订)》 第十四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3、需明确的评估事项1)评估目标—被评估的具体无形资产及其权益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投资价值、使用价值、所有者价值3)前提与假设—最大最佳效用、持续使用、强制清算4)基准日—历史日期、当前日期、未来日期4、资料收集1)行业及经济环境2)具体公司资料3)具体无形资产市场资料1)所有者内部的资料来源:公司整体情况、无形资产成本收益等财务信息、无形资产寿命期限;2)前期交易或报价:是否附带条件、是否公平、是否涉及或有付款;3)无形资产所有者外部资料来源:行业情况、技术发展趋势、经济及人口统计资料、经验交易定价资料;4)访谈。5、评估程序评估问题的确认:无形资产确认、最大最佳效用分析、 价值类型;所有者权益及财产权利、 评估基准日。资料收集与分析:无形资产特征、历史与前景、财务信息;外部经济因素、供应与需求、先前销售及许可交易;三种方法评估。价值结论:各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的综合;或有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影响;(合法权利、抵押权、隐含条件和环境阻碍、合法性);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一、专有技术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专有技术,又称为技术秘密,“Know-How”,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两种观点。(二)特征1.实用性 2.新颖性3.价值性 4.保密性二、和专利技术的区别1.是否具有保密性2.对象不同3.保护方式和期限不同三、专有技术的法律保护依据及认定(一)依据:1.合同法2.反不正当竞争法(二)评估师的审查要点:1. 审查技术拥有方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2. 委托方必须出具承诺函3. 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无形资产评估成本法及案例1、成本构成成本的构成要素 --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间接成本、开发商利润材料成本构成--磁盘、集成电路模板、电影或录音带母带、工程图纸、有版权的模型或样品、手册或手稿复印件等。人工成本构成--员工全部薪金踏给合同商的所有货币报酬。间接成本构成--与就业有关的税收和福利、管理和监督工作、支持和秘书工作以及公用工程和经营费用。开发商利润--外部筹资成本(建设期利息)、自有资金成本、机会成本。2、数据收集与验证资料清单1)总体描述:注册号、协议方式;2)数量:该组中无形资产的数量;3)规模标准:各种软件编码的数量;4)使用年限:开发日期、投入使用日期;5)原始成本:开发成本和改进成本;6)退废数据:剩余时间、历史更新率等数据验证1)无形资产存在性:现场盘点2)无形资产完整性:现场盘点3)数据准确性:核对数据原始文件、会计凭证4)数据完整性:重建和调整数据集合,确保没有遗漏5)数据与成本要素的对应关系3、现行成本趋势系数一般的方法:估计开发时间和工作量为基础,以现行价格标准计算复原或更新重置成本。较少的情况下采用系数调整时应注意:1)证明历史成本数据完整、精确而可信;2)选择最适用于目标类型无形资产、最适用于无形资产所在企业,以及最适用于从无形资产开发到现行评估日的相关期间的成本趋势系数。4、贬值的确认和量化剩余使用寿命—不分割三种贬值功能性贬值:超额开发成本或超额经营成本;经济性贬值:实际销售利润率低于历史或预期;5、成本法案例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及案例1、市场法重点关注事项(l)确实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类似的无形资产;(2)收集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信息;(3)依据的价格信息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4)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无形资产情况的变化,考虑时间因素,对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2、市场法调整因素及价值估算指标(l)所有权的一揽子合法权利;(2)特别融资条款或安排;(3)公平市场交易或非市场交易;(4)将被应用的行业;(5)交易的区域;(6)交易的时间和期间特征;(7)使用、开发或贬值特征;(8)交易中包括的其他资产。(l)平均售价;(2)平均销售量;(3)净销售额;(4)净收益;(5)净现金流量;(6)原始成本;(7)帐面价值。3、市场法评估步骤收集和选择数据 --对已选择数据进行分类--验证已选择数据--选择比较单位--量化定价倍数--调整定价倍数--应用定价倍数--调整评估值4、市场法案例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及案例1、收益法重点关注事项(1)合理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受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2)确信分配到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单项资产的收益之和不超过企业资产总和带来的收益;(3)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4)折现期限一般选择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的较短者;(5)当预测趋势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2、收益法具体方法(l)超额经济收益量化法;(2)经济经济成本节约额量化法;(3)许可使用费或特许使用费减免法;(4)量化拥有目标无形资产与不拥有无目标无形资产所引起的企业或相似经济单位的整体价值差异法。3、收益法案例技术类资产评估案例一、委估资产内容委估无形资产为某公司拥有的ABC无线终端核心技术及其与ABC无线终端有关的其他技术和基于这些技术的知识产权,这些技术包括ABC无线终端基带芯片技术、ABC无线终端物理层技术、ABC无线终端高层协议栈技术、ABC手机硬件参考设计方案、ABC无线上网卡硬件参考设计方案等。该技术为基带芯片(基频)的制造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在大部分手机中,基频都是最昂贵的半导体元件,随着TFT-LCD显示屏价格的下降,基频正在成为手机中占成本比例最高的元件。不仅如此,基频还决定了手机平台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手机的功能和性能。二、无形资产性质及权属委估无形资产均为专利申请技术和专有技术。公司分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及时缴纳了申请费及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对某公司提出的专利申请已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予受理。部分技术正在处在专利申请准备过程中,其余技术采用自我保护,某公司对ABC芯片核心技术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委估技术尚处于研发阶段,根据财务核算制度,公司将与该技术相关的研发成本均在当期损益列支,因此评估基准日该技术账面价值为零。根据公司提供的成本费用资料统计,委估技术历史成本约***万元。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无账面值,明细如下:专利明细表序号 专利名称 受理号/专利号 受理时间 授权时间 备注123三、委估技术存在性的确认本次委估技术的存在形式通过评估人员现场考察和市场调研从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了确认。1.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技术授权通知书及相关文件的检索,验证了委估申请专利技术的有效性;2.通过对委估技术的生产设备的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含了研发实验室、生产厂房、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等技术产业化的,验证本次评估技术实现的物资条件和生产工艺流程完善程度;3.通过样机外场测试报告、权威部门的测试报告及内部实验报告验证该技术制造产品的性能;4.通过对委估技术生产的产品的实质性考察和用户使用信息,进一步验证了委估技术的技术成熟度。通过上述几种方式,我们验证了委估技术的真实存在性。四、技术的垄断与竞争国内ABC手机芯片研发公司主要有5家:某公司、A、B、C、D。某公司是芯片研发的先行者,**。A的优势在于综合解决方案,整体性能优良;B的集成度比较高,具备GSM经验;C的技术比较强,算法比较好;D的物理层、协议栈自主开发,独立性强。五、技术的保护措施及有效程度从目前的情况看,委估技术采用申请专利进行技术保护,而且某公司与每一位研发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总体说来,某公司技术保护措施是比较有效的,但会承担由于研发人员的流失产生的“泄密”的风险。六、委估技术产品简介本次委估技术用于生产基带芯片,改产品专用于制造手机、无线上网卡等无线通信终端领域。某公司是ABC产业链上基带芯片研发的高科技企业之一,ABC是世界主要三种3G标准之一,通过多年来的开发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某公司在ABC标准、手机芯片、协议栈软件、物理层软件、手机解决方案等方面形成了自己鲜明的优势。七、市场需求分析八、评估方法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一般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一)成本法鉴于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某公司ABC无线终端技术的价值。则假设:所申报待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要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由其开发研制过程中投入的相关活劳动费用,如研发人员的劳务、工资福利和奖金等人工费用;物化劳动,如占用的相关计算机硬件设备、场所和耗费的水电能源等费用;及其相应的管理、文档资料的编制、评审等其他间接费用所构成。此外,还应考虑到因投入该软件产品的研发而占用了资本获取它项投资收益的机会报酬,或资本因投入该软件产品的研发而失掉获取它项投资收益报酬的机会损失或增加的投资机会成本,则应按社会或行业的平均报酬予以补偿。假设开发成本在研制开发过程中均匀投入,本次评估采用基本模型如下:重置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确定各项重置成本时,采用财务核算法。基本方法是,将研制该资产所消耗的各项支出(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费用),按实际情况扣除其中不必要和不合理项目后计算消耗量,按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计算重置成本(二)收益法由于技术资产必须与其他有形资产有机结合才能创造收益,在评估过程中,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利润一般无法单独评估测算,通常采用从技术运作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分成的办法进行评估测算,即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通过采用整体性资产收益的预测途径得到。具体评估办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即把企业未来经营中预计的主营业务收入还原为基准日的资本额,再通过技术分成方式得到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折现成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其中:P——评估价值;α——技术分成率;Pt——第t期的收益额,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口径为销售收入;r——折现率;n——折现年限(收益期限)。成本法评估技术说明一、评估的假设及前提条件1.委估专利申请技术在申请期满后可获得《专利证书》;2.委估技术的开发费用在开发过程中均匀投入;3.计入委估技术开发成本的劳务费用为社会平均水平,劳务人员不享有股权、期权等特殊权利;4.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发生大的变化,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5.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委估专利技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评估依据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及缴费收据;2.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无形资产开发成本费用明细表及依据的原始凭证;3.**市社会保障相关标准;4.评估基准日2007年7月31日银行存贷款利率;5.其他依据。三、评估过程四、评估估算过程说明(一) 评估模型(二) 评估技术说明根据某公司提供的研制开发成本内容,我们将整个研制过程中必要而且合理的成本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种。直接费用针对每一研制阶段,分为研制人员劳务费、设备和房屋旧费用、材料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并将以上各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分解,使费用具体化、明确化,其中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对公司成立时技术作价的摊销,我们把其单列出计算。间接费用针对整个研制过程,分为办公用品费用、招待费、公务费和其它费用等。1. 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根据提供的历史财务资料,其对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共计约**万元,投入详细情况见下表:表1 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费用明细表单位:元项 目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7月 合 计公司经费人员工资及附加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其他费用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职工保险费咨询费董事会费诉讼费广告宣传费税金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职工教育费提取坏账准备研究开发费人员工资及附加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办公费材料等费用其他其他费用合 计2.直接费用①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劳务费② 设备及房屋折旧费用③材料费用3.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包括业务费、公务费、招待费及其他费用等等,是项目研发过程中所必须支出的差旅、交通、办公、会务、评审等费用。评估人员根据原始的费用构成情况,扣除了不必要及不合理的支出部分,并考虑现行物价水平合理估算间接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乘以物价调整系数,取得间接费用的重置价值。该项目的间接费用=**(元)4.资金成本5.合理预期利润6.功能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7.评估价值的确定收益法评估说明一、评估基本假设收益预测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而任何预测都是在一定假设条件下进行的,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建立在下列条件下:1.假设委托评估之资产在2007年7月31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持续使用;2.假设未来该项技术项目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其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该项技术项目未来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4.资产占有方在客观上有能力、主观上有愿望实现该技术产品所能达到预期质量和销量;5.项目相关的地区及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大的变更,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6.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7.假设折现年限内将不会遇到重大的销售货款回收方面的问题(即坏账情况);8.本次评估在进行收益预测时仅以国内市场份额为限进行估值,未考虑来来源于国际市场的收益,但作为3G通信标准之一,国际上已有国家为TDD分配了频率空间,因此客观上存在国际市场收益,但由于该部分收益预测不确定性较大,因此本次评估未予考虑;9.本次评估对委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预测以有限年期计算,但作为3G通信技术平台,它为研发后续的通信技术提供一个切入点,因此,理论上在TD技术淘汰后其仍具有一定价值,但考虑到该剩余价值估算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本次评估对其不予考虑;10.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影响。二、评估方法1.评估模型2.技术分成率的确定3.折现率的确定三、宏观经济环境发展趋势分析四、技术应用产品市场及竞争分析(一)关于3G标准ABC的简介(二)3G全球发展状况(三)ABC的发展状况(四)ABC终端市场容量分析(五)ABC制式基带芯片的研发状况及竞争分析五、技术应用产品经营业绩预测(一)基带芯片的销售收入(二)无线网卡的销售收入(三)协议栈销售收入预测(四)直放站模块和路测仪的销售收入六、重要技术参数的确定(一)技术经济寿命(二)技术分成率(三)折现率七、评估结论经评估,委托评估的专有技术评估值为**万元,收益预测及评估结果见下表:某公司ABC技术资产收益预测及评估结果表单位:万元收入类别 计量项目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手机基带芯片销售 数量(万部)单价(元/部)收入金额(万)元)协议栈软件 数量(万部)单价(元/部)收入金额(万元)路测仪表系列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上网卡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直放站模块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销售收入合计(万元)后续研发支出3G技术分成率3G技术贡献收入现金流入折现率(20.00%)3G技术贡献现值评估价值教师简介季珉,女,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保险公估人,高级经济师;岳华德威资产评估公司总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女评估师委员会委员;资产评估准则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评估项目审核专家组成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项目审核专家组成员。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负责完成资产评估项目百余个,涉及资产总额数百亿元;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包括制定资产评估质量管理文件及本所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内部及外部课题研究、报告的三级复核、集团所专业培训、资产评估数据库建设、资产评估外聘专家管理等。

无形资产评估好一点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现行的无形资产计算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1、市场价值法。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2、收益法。此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诸如商誉、特许代理等。此法关键是如何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这种方法同样存在难以分离某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问题。此外,当某种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无形资产可能不存在经济收益,因此不能应用此法进行计算。 3、成本法。该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但由于受某种无形资产能否获得替代技术或开发替代技术的能力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使得此法在应用上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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