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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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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试论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董事作为公司各类利害关系人的信托受托人,而积极实施利他主义的行为,以履行公司在社会中的应有角色。经济全球化促进了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跨国公司生产责任的特点与其企业的全球性息息相关,主要关注制造业集聚的第三世界国家工人的人权保护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跨国公司生产责任主要通过生产守则来体现,并通过商品生产链来推行这些生产守则,目前得到许多大型跨国公司承认的生产守则主要是SA8000认证。跨国公司生产责任存在容易流于形式和工人参与不够等弊端急需解决。本文提出的解决方式是强化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制定职工代表参与公司制度建设的制度。 何谓公司的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起源 “公司社会责任”一词起源于美国,有很多美国公司号称自己十分愿意承担公司社会责任,并确实有不少大公司为次作出了不少贡献。以“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为关键词可以搜索到许多同一抬头的文件。这些都表明了“公司社会责任”在美国商业界和公司法学界使用频率之高。 早在1924年,谢尔顿就把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会有许多道德因素在内。这种崭新的哲学思想主张,公司经营战略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有利于增进社会效益。社会效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远远高于公司盈利。伯文在1953年时,曾对公司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人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作出相应的决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为的义务。”①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 虽然这些见解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定义仁智互见,但通常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董事作为公司各类利害关系人的信托受托人,而积极实施利他主义的行为,以旅行公司在社会中的应有角色。②定义包括两项基本原则:利他主义原则与信托原则。所谓利他主义原则,是指公司在履行起社会角色时,为社会公众解决了某些社会问题,但自己并不直接从中获取经济上的好处。如果说到利他主义原则体现了董事对公司社会大系统中的应有角色,那些信托原则体现了董事对公司各类利害关系人的社会责任感的觉醒。简言之,信托原则指董事所扮演的角色是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消费者和广大社会公众的受托人。当然,公司各类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是分层次的。其中,公司股东、债权人对公司的请求权具有财产内容,也容易被量化;而职工、消费者和广大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请求权则内容丰富,很难用金钱去衡量。 三、公司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回顾美国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和实践的改变,可以发现“公司社会责任”在不同的时期往往有着不同的涵义。例如,开始仅指公司向社区和当地医院所作的慈善捐款。环保主义思想在本世纪60年代蓬勃兴起以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重心转向改善空气和水的质量问题。本世纪70年代中叶,消费者权益运动一浪高于一浪,在此期间,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具有历史创新意义的文章《商事公司的社会责任》,该文为此后的公司社会责任讨论奠定了基调。文章指出,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使公司经营者更加灵活地、建设性地、高效率地开展经营活动,还可以避免公司在对社会责任麻木不仁而使得商业道德危机时政府或者社会对公司进行不必要的制裁措施。调动公司的“利己心”,具有“胡萝卜加大棒”的双重效果。一方面,在一个健全、繁荣、运做良好的社会里,公司壮大与赚钱的机会大得多。另一方面,公司如果不愿为建设这样的理想社会而出力,就会遭受一些不利的强制措施,而自本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社会责任则被普遍理解为公司对股东之外的利害关系人的责任。③ 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跨国公司生产责任的特点 同样,跨国公司社产责任的特点与20世纪70年代后经济全球化紧密相关。经济全球化促进了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跨国公司通过在境外直接投资,在全世界范围内分别建立产品生产基地以及销售网络/劳动力需求大和易造成污染的制造业生产基地大多想发展中国家转移,从而使当地环境污染以及劳工权益受到损害。世界范围的资本流动和全球化的生产使跨国公司能够规避国际劳动法规,并且不受东道国劳动立法的制约。从低成本生产地区间的国际竞争中获得更的利润。许多灵活的雇佣机制被引入劳工市场,减少了对大部分的安全保障。根据一项亚洲出口加工区女工状况的调查,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韩国等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工作时间长、工资低、强迫加班、性别歧视、切法职业健康保护、歧视或者禁止工人加入工会等。这些问题被频繁揭发出来后,引起了人们对跨国生产中劳工状况的关注。针对跨国公司转包体系中存在的“血汗”工厂的问题,西方国家的消费者、非政府组织、工会组织、学生组织等发起对跨国公司的批评,这一社会运动经常与国际劳工运动、消费者运动、环抱运动和女权运动扭结在一起,要求跨国公司在全球扩张的市场竞争及谋求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承担其包括劳工权益保护在内的社会责任。跨国公司迫于压力,为了维护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做出了一些努力,如非常著名的“生产守则运动”。 1991年,美国品牌Levi-Strauss在被攻击其产品是在“血汗工厂”生产以后,率先制定生产守则。此后,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服装、运动鞋与玩具制造商与零售商,如Nike,adidas,Reebok,Wal-Disney,Kathy Lee等等,也分别制定了本公司的生产守则。这些生产守则通常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劳工公约”为蓝本,承诺并承担社会责任、遵守投资所在国的法律、维护劳工权益、改善劳动条件,并要求其承包商与转包商遵循同样的生产行为规范。② 二、跨国公司生产责任的主要内容 生产守则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国际公约中有关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相关的国际公约有100多个,包括《男女同工同酬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我国政府与1997年签署、并与2001年3月由全国人大批准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其中最为著名的公约。该公约明确规定工人应享有获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权、组织和参加工会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和健康的权利、参与和享受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机会,以及男女平等和同工同酬、禁止雇佣童工等。 经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确认,不论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状况如何,为保护工作中的人权至少应该遵守七项最基本的国际劳工条约,其内容可概括为四类: 1,消除剥削性童工 2,废除强迫劳动 3,就业无歧视 4,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⑤ 强化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一、从跨国公司自身角度谈强化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2003年12月15日,朱燕翎赶赴离苏黎世不远的全球知名食品企业雀巢公司的总部,递交公开信,反对雀巢在中国销售没有标识的转基因食品,这位执著的中国女人希望该公司对中国和欧洲的消费者一视同仁。 事实上,与雀巢一样曾经陷入“道德困境”的企业并不少见,比如同属转基因获罪的美国孟山都公司,因为农作物“基因污染”问题在印度、墨西哥、欧美等国成为众矢之的;排名《财富》全球500强之首的沃尔玛,也因为非法劳工、种族歧视、低价导致供货商成为“血汗工厂”等而饱受非议。 在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员工诉讼之后,沃尔玛已经决定,把劳工权利与订单挂钩,加入沃尔玛的全球产业链,供应商一般要通过SA8000(社会责任标准)进行的社会责任审核。SA8000标准主要源于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它是随着20世纪末期的西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而发展起来的。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AI)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美国“经济优先领域鉴定代理委员会”(CEPAA)等国际组织,制定了 SA8000标准。该标准通过对公司劳工保护等达标认证来推进公司劳工人权的保证,并要求公司拒绝进口那些没有达标的供应商产品。而雅芳、迪斯尼、麦当劳、耐克等知名跨国公司也纷纷采用这项新的评估供应方的国际标准。③ 也许,雀巢、沃尔玛们这些跨国公司,以及中国企业也需要引以为戒的是,在追逐私利的商业游戏中,在仰望星空之余,他们不应遗忘心中的“道德律”。 二、从制造业所在地国家角度谈强化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国际竞争力正是建立在对国内劳工剥夺和牺牲的基础上。有时候,一个产业之所以从发达国家转移到中国,仅仅因为这个产业车间空气严重污染,乃至一个工人最多只能在其中工作5年。面对这样的"国际分工",我们还能自豪地说中国把世界制造业全都抢到手了吗?中国是靠什么手段获得这种竞争力的?说到底,只是中国劳工健康的牺牲和付出。 由此而见,在跨国公司中推行企业责任不仅关乎跨国公司自身的发展,也关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以及人权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问题。 目前强化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主要手段 一、买家主导型的商品链 跨国公司推行公司社会责任主要是通过“买家主导型的商品链”来进行的。商品链是指“一个由劳动和生产过程构成的网络,其最终结果表现为产品”。而“买家主导型的商品链”主要是指由大型零售商和贸易公司占主导地位,在发展中国家完成生产的商品供应网络。这类商品链在服装、制鞋、玩具以及家庭用品等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最为典型。跨国公司通过层层转包建立的全球生产网络,涉及的商品供应链很长也很复杂。像耐克、锐步、阿迪达斯、摩托罗拉、索尼这样的跨国公司处于这个复杂供应链的顶部,它们用定单掌握着处于各国、各地区的生产商和代理商,而整个供应链各个连接点上的生产商则控制着散布在世界各地的生产工厂的生产线和工人。⑦所占的市场机会与资源不同,作为买家的大型零售商及贸易公司与作为卖家的厂商在交易中的谈判地位是极不平衡的。大型零售商及贸易公司控制着产品的设计、营销和品牌,从而有权向厂商提出有关产品的价格、质量,甚至工厂安全、健康、环保及劳工政策等,而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发展中国家的厂商通常处于不利的谈判地位。买家和卖家之间不均衡的权力结构,使跨国公司有权力通过对商品供应链的控制,以生产守则的形式从实质上规范卖家(承包商、供应商、转包商)与工人之间的劳资关系,从而使卖家公司成为生产守则实施的义务主体,并使那些与跨国公司没有法律上的雇佣关系但却从事跨国公司品牌生产活动的工人及生活条件符合生产守则的劳工政策标准。 二、目前最普遍的生产守则认证 日前,全球著名的玩具反斗城公司要求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全部5000家供应商(其中大多数在中国),都要通过SA8000认证。据说,这个具体关于工作条件及工人权利等社会责任的认证制度,目前在珠三角地区的供应商中反应相当强烈,尤其是牵涉其中占大多数的民营企业。SA8000标准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条件,最终达到公平而体面工作条件。SA8000标准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制定而成的,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工、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SA8000标准是一个通用的标准,不仅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也适用于发达国家;不仅适用于各类工商企业,也适合于公共机构;另外,SA8000标准还可以代替公司或行业制定睥社会责任守则。⑧ 现在全球信息网络非常发达,中国以出口为主的外向型民营企业一旦出现问题,几天、甚至几小时里就可以成为国际新闻,像玩具反斗城这样的大型跨国零售商,并不希望顾客满意度在一条小消息上就被砸到零点以下。深圳某民营玩具厂的一位老总对记者透露,据他知道去年深圳就有两家民企由于不符合SA8000标准,其中一家被跨国公司要求整顿后继续合作,而另一家则被停了所有订单。老总称,现在,国际零售商采购的验厂活动有两个明显的目的:一是考察供应商合同的实际执行能力,及供应商作为长期贸易伙伴的可能性,这就像许多厂商所描述的“那些采购商一来就是找生产环节的茬”。⑨观地说,这其实是国内民营企业听取国际买家意见的一个绝好机会。二就是评估工厂是否遵守社会责任守则,是否遵守当地劳动及安全法规,是否侵犯工人基本权利。其实,早在1999年,一些经营出口贸易的民营供应商已经发现,跨国买家到工厂参观时,不看设备、不看招待好坏,却往员工食堂、洗手间和宿舍里钻,他们很注重员工身心安全是否被忽视,以及是否环保和产品安全能否有保障。 现有制度的弊端及解决办法思考 一、现有制度所存在的种种弊端 即使如此生产守则仍存在严重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下面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生产守则自身的有效性;工人参与谈判的能力; 首先生产守则运转的有效性必须通过监督机制来监控,目前生产守则的监督模式主要有两种: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督。内部审核方面,由于商品链的转包体系越来越复杂,由具体的生产工厂,还会延伸出更为复杂的转包生产关系,如接单工厂在生产旺季时通常会把定单外发到其它工厂或者家庭作坊,跨国公司本身已经很难准确掌握其详细的外包商名单,也就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监控。而且当工厂方面越来越知道检查的路数后,由跨国公司委任的监察人员走马观花式的所谓检查很难发现真正的问题。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业本质,以及跨国公司与生产商之间相互依存的商业伙伴关系很难使其保持超然姿态,履行对生产守则的承诺,而更容易把生产守则作为品牌包装的一部分,更多的表现出公关的伎俩。跨国公司中国供应链频繁揭发出来的劳工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暴露了工厂检查和社会责任审核远没有能够真正改变中国劳工面临的困境。有些劳工团体、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界人士质疑跨国公司没有诚意承担责任和解决问题,跨国公司是在作秀。 在外部监督方面,由于多数生产守则的外部监督模式,主要依赖商业公司认证的做法已经使社会责任监督演变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商业手段。当它变成一种职业时,认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就很难获得检验。以具有很大市场的“社会责任8000”认证为例,颁发验证资格给认证公司的委员会(CEPAA)的会员,以跨国公司代表为主,工厂的认证工作主要由认证公司的审核员从事,他们大多数都是从事产品质量方面认证工作的,完全没有劳动保障方面的概念和经验;此外,每次审核都会事先通知厂方,给予工厂充分准备的机会。这样就根本不能知道厂内的真实情况和问题等。最重要的是SA8000认证削弱了工人的意见表达和保障,老板只要能够满足审核员的要求,取得SA8000的证书,就可以确保通过了社会责任的行为守则。⑩ 第二,作为生产守则的主要受益群体,工人在生产守则的运作过程中所发挥的谈判能力十分微弱。由于跨国公司的商品生产脸已经转移到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经济能力的欠缺直接影响工人们对自己权利的表达,工人们很难形成内部的组织力量或通过外部的压力集团,向买家表达其对生产守则的诉求或意见。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的供大于求和国际资本的迁移压力,使发展中国家的工人同样无法与其雇主有任何谈判能力。 二、加强跨国公司法律责任的一些手段 目前生产守则的监督主要是内部监督和外部监察两方面,从现实情况来看这样是不够的,由于跨国公司自身动力不足以及外部监察流于形式,极易使生产守则的有效性受到损害,因此必须纳入其他监督力量,公权力的纳入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必将有效改变目前跨国资本霸权下政府失灵的状况。公权力的监督,也就是国家机关的监督。依其主体性质的不同,又可分为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司法机关(含法院和检察院)的监督。要切实加大权力机关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状况的监督力度,克服权力机关在公司社会责任监督机制中的监督权威虚置现象。权力机关不存在利益偏向,也不会流于商业操作,有效性会有极大提高。另外权力机关有天然的监督职能和监督之后的惩罚力量。对于不符合生产守则要求的企业有强大的约束力。我国也属于发展中国家,以我国为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各项法律,规范我国境内的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应纳入法律规范的部分,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可以利用自身人员等方面的优势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准入资格的确认。首先跨国公司在进驻中国时就必须签署一定协议,保证遵守中国关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定。另外在转包体系中一些条件不具备的厂家将不能取得生产资格或者被取消生产资格。 (一)健全公司自身监督机制。自身监督又称自律。鉴于自律有伦理意义的道德自律与法律意义上的制度性自律之别,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自身监督也要体现“两手抓”的精神,既要重视公司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感;又要重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制度设计工作。公司自身的监督,依其监督机关的不同,又可分为: 1,公司投资者整体的监督,如股东大会的监督;2,公司投资者个别的监督,如小股东的代表诉讼;3,公司内部机关的监督,如董事会对公司经理的监督、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的监督;4,公司内部专职人员的监督,如会计人员、质量监督检验人员的监督。 (二)鼓励与保护包括公民个人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可分为:1,公民个人(含劳动者、消费者、公司所在地居民等非股东厉害关系人)的监督;2,债权人的监督(含商业银行的监督);3,社会经济团体的监督,如工会、消费者协会、投资者协会、行业协会、质量监督协会的监督;4,新闻舆论的监督,如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的监督。社会监督已经为许多经济立法文件所确认,不少经济法律也规定了公民个人对经济活动特定的监督权。公民个人的监督是对抗公司滥用权力(权利)的有效手段,也是弱者进行自力救济的法律工具,有利于实现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力量平衡。同时,由于舆论监督成本地、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快而深远。因此,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心。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与壮大的历史就证明了这一点。从公司社会责任监督形式来看,当前亟待加强的包括技术监督、财务监督、政府的审计监督等。 (三)工人的参与和谈判力量。职工参与机关制度可以完善公司经济民主,改善劳资关系,还可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当股东与职工没有利益冲突时,职工参与机关制度可以鼓励他们紧密团结起来,共同为公司创造最大化的利润。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切实克服股东及其代理人对职工参加公司机关制度的敌视态度。修改职工监事制度的设计存在的缺陷,对目前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权力分配格局进行再调整,保障职工参与的效果。维持职工代表与股东代表之间法律地位的实质性平等。职工代表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人应尽可能迅速、充分、真实、全面地想选举自己的职工群体通报自己在公司机关中的工作进展,以及从公司机关中获取的各类信息。职工代表与股东代表平等参与全部公司机关的立法建议。对职工代表予以特殊法律保护。采取职工代表对选民负责的法律措施。 (四)把硬性社会责任规范纳入市场准入机制。在社会责任中有一部分是按照法律必须遵守的,如工作时间,禁止使用童工等。第三世界政府可以把这些规范纳入市场准入机制,跨国公司如要进入该国拓展生产基地,就必须签署相关协议,保证遵守有关规范。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跨国公司利用资本霸权规范所在国法律现象的发生。 (五)建立跨国公司品牌负责制。鉴于跨国公司庞大的承包转包体系,在此过程中生产守则常常形同虚设,因此可以把承包商和转包商违反生产守则的责任加诸拥有该品牌的跨国公司。这样跨国公司可以利用手中的发包权利监督管理其商品生产链中的承包商转包商,这样的监督方式更为有效便利。而跨国公司本身目标比较大并且实力雄厚,更容易被公权力以及消费者所监督,也更有力量承担不遵守生产守则的责任。 注释: ① 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 法律出版社 1999年出版P2 ② 参见社会责任在线网页 ③ 参见刘开明 《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社会》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年出版 ④参见1997年世界投资报告:跨国公司:市场结构与竞争政策 ⑤⑦《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公司的生产守则》 法律出版社 2002年出版p9 ⑥ ⑨中国驻纽约总事馆经济商务室网页 ⑧ 慧聪网经贸动态网页 张文 跨国公司的法律问题 --------------------------------------------------------------------------------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琼华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的处理方式的发展过程,即从严格有限责任论发展到有限责任补充论(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再到企业法观点的出现这样一个过程。指出在处理跨国公司母子公司间的法律责任的问题上,采取何种方法是取决于现实的发展需要,而非公司人格方面的必然要求。跨国公司的发展现实表明了企业法观点取代严格有限责任论以及揭开公司面纱理论从而占据主导地位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跨国公司 严格有限责任原则 揭开公司面纱 实体法观点 企业法观点 对跨国公司的称呼很多,例如“多国企业”、“全球企业”、“多国公司”等等,但是对于什么是跨国公司,国际社会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目前被人们普遍接受的是在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1983年特别会议上拟订的《跨国公司行动守则》草案中提出的有关定义的案文:“本守则所用跨国公司一词,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可以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相联系,其中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① 由上述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跨国性 组成跨国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必须设在不同的国家,它的基本模式是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一般情况下,是指母公司或总公司设在某国,并以该国作为企业集团的基地,而在别的国家设立子公司或自己的分支机构即分公司。跨国公司的跨国性主要是指其以本国为基地而从事跨越国界的经营之特征,而非要求其组成实体必须具有不同的国籍。 (2)公司内部的关联性 跨国公司是由分布在不同国家的若干实体组成的,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在母子公司模式下,子公司在母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下进行经营活动。而在总分公司模式下则更体现出它们之间的关联性,因为分公司本身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附属机构。 (3)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 跨国公司因为具有跨国经营的特性,所以在其制定战略时,不是仅仅从本国以及子公司、分公司所在的国家出发,而是从整个公司的利益出发,以全世界市场为角逐目标,从全球范围考虑公司的生产、销售、扩张的政策和策略,以追求效益的最大化与长久的高额利润。② 跨国公司内部关系复杂而密切,在一切内部关系中最为重要的是母子公司间的关系,而恰恰也是这层关系最能体现出跨国公司管理的集中性。 随着全球经济的蓬勃发展,跨国公司不断增多,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其中最重要的是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而责任承担问题又首当其冲是各国公司法需解决的问题。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一直以来就为国际社会所关注。当代各国公司法均认为,在跨国公司体系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人,有其独立的财产,所以对外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而母公司对子公司仅以其持有的股份(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可是母公司与子公司无论是在管理与控制关系上还是经济关系上都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构成跨国公司有两个决定性因素:一是存在控制,二是企业的一体化结构,其中最根本的是存在控制。由控制关系联系起来的企业必须根据共同的指示,构成某个企业的组成部分。当行使控制是为了达到整个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时,这些企业就成为一体化的企业。该企业的目标是通过共同的融资计划、资源分配等来达到企业集团的利润最大化,跨国公司中某个公司的利益应当让位于整个集团公司的利益。在需要时,可以牺牲子公司的利益,以保全整个集团的利益。所以在跨国经营中经常会出现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不足、母公司利用子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等现象。显然,由于母公司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这将会给子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带来严重的损害,有的甚至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所以笔者认为,关于跨国公司母公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1 论国际法中的经济制裁 在中文中,“制裁”的基本释义是“用强力管束并惩处,使不得胡作非为”。而在英文中,sanction由法令、庄严的协定等含义发展出多种释义:一是从法律角度指为保证法律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手段,包括对于违反法律实行的各种惩罚和为了预防违法而采取的奖赏的形式;是从道德的角度指维护道德的约束力;三是从国际法或国际政治的角度指几个国家通常一致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迫使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停止违法活动或服从裁决,尤指采取不给贷款、限制双边贸易,或者采取武装干涉或封锁等 措施 。国际经济制裁一般是指一国或多国对另一国或多国所实行的一种经济惩罚,其实质是以制裁为手段达到一定的政治目标及 其它 目标。西方国家直言不讳地宣称,制裁是其推行外交政策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联合国有时也以通过某些决议的形式迫使会员国参与集体制裁。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其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据K·A·伊利沃特(K·A·Elliott)和G.C.哈夫波尔(G·C·Hufbauer)对1914年到1998年170件案例的分析,150多件发生在战后50多年的时间里,而在90年代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发生了50多件。 通观战后国际经济制裁实例,可以得出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也是应用最普遍的即战略禁运。禁止向被制裁国提供核武器、常规武器和军民两用技术产品,阻止高科技及其产品进入被制裁国;而在通常没有必要进行战略禁运时,一般综合贸易禁运。对被制裁国实行进出口禁运以及资金与人员往来限制。此外还有专项贸易禁运。重点选择关于被制裁国国计民生的若干贸易项目进行禁运。被选择的项目通常是粮食和石油等。 国际经济制裁的特点 首先是强制性。在强度上经济制裁是介于外交手段和军事手段之间的一种手段。制裁方为达到目的,不会顾及被制裁方的感受。 其次是对抗性。制裁者在实施制裁的时候从不掩饰自己所要制裁的对象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这就使得制裁者与被制裁者之间处于一种公开的对抗状态。 此外还有相关性。经济制裁是使双方利益均受损失的双刃剑,而且制裁还会影响到第三国的利益。经济关系越密切,所受的损失就越大。经济制裁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大多数的制裁难以成功,因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仅制裁国的公司有可能违背政府意旨而行事,而且制裁联盟的成员国也会各行其事,从而使制裁效果大打折扣。 国际制裁的核心问题是效率问题,即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最少的时间达到是对方屈服的目的。伊利沃特等对大量案例的实证分析后发现,经济制裁的成功率在不断下降,1938-1972年间,迫使对方做出让步、达到制裁预定目标的为67%,1973-1990年则下降到22%,即使在90年代,经济制裁的成功率也只有大约1/4。在影响经济制裁效率的因素中,首要的是目标国所承受的经济成本。伊利沃特的统计发现,大多数成功的案例中,制裁所造成的成本超过目标国GDP的2%,而失败的案例中这一比例不到一半。 经济制裁的所造成的损失是要由民众来承担的。一般来说,经济制裁会造成民众的损失,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受制裁政府是民选政府的前提上的。假若被制裁的国家政权不是民选政权,那么制裁的效果值得推敲的。例如像朝鲜这样的国家,政府控制了全部的媒体,民众得到外部消息的唯一来源就是官方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稍作煽动,民众对所遭受苦难的痛苦情绪很容易就转化为对制裁方的仇恨。这样不仅达不到发动制裁的目的,反而使受制裁国的政权更加稳固。海湾战争后,联军对伊拉克的制裁一直延续到2003年,大大地削弱了伊拉克的实力,从而为后来的军事行动铺平了道路。但是制裁的最初目的——希望伊拉克人自己反抗来推翻萨达姆政权—无疑是失败的。 经济制裁往往对制裁国自身也会造成很严重的损失。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为了迫使苏联撤离阿富汗,对苏联发动了粮食禁运,随后又发动了油气管道禁运。对苏联的粮食和油气管道禁运严重损害了美国农场主和工业企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利益,最后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美国后来不得不主动取消了这一制裁。当然这也和阿富汗战争的进程和国际形势的转变有关。美国七八十年代对伊朗和利比亚的资产冻结,既包括保存在美国本土的两国资产,还涉及到美国银行海外分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中的资产。其实施不仅引起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的法律冲突,损害到该地的主权和金融界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金融界的利益。 "从更广阔视野看,更重要和攸关美国国家利益的是,客户对美国银行服务能力的信心的丧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类顾客离开纽约或美国其他市场,到诸于伦敦这类被认为能够提供比较公平环境的外国市场"。据国际经济研究机构在1995年的 报告 称,制裁给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失在150亿到190亿美元之间,并且影响到约20万工人的就业问题,其结果必然引起相关行业的不满。 至于民主国家之间,政治体制越发成熟,国家间的联系日趋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出会受到制裁的行为,更不用说去制裁别人了。 所以,有时候,往往制裁不一定给力,直接采用军事手段,才是最有效的 方法 。随着地球上敢于公然进行独裁的国家越来越少,可以预见的是,制裁这种手段,离消失已经不远了。 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 一般说起来,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权采用经济制裁。二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有权使用经济制裁。前者系指国际经济制裁的程序性规定,后者即国际经济制裁的实质性规定。 国际上第一个涉及国际经济制裁的公约,是1919年巴黎和会结束时签订的《国际联盟盟约》。该盟约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联盟会员国不顾以仲裁解决争端的规定而从事战争者,“应即视为对于所有联盟其它会员国有战争行为。其它各会员国担任立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Α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往来”。这就是说,第一,经济制裁是针对特定的战争行为,该行为一旦发生,其它会员国实行制裁的义务即自动产生;第二制裁是全面、彻底的,是“全面的经济制裁”;第三,不仅会员国,非会员国也得参加经济制裁,因而是“全球性的经济制裁”。 然而,如此严厉的经济制裁的法律规定不久便为国联大会一项关于“经济武器”的决议所取代。这项决议提出:破坏盟约的战争行为是否存在,由各会员国自己决定;国联行政院可对此提出咨询意见,但不能作出约束性的决定。这一修改,限制了国联行政院的权力,加强了各会员国的任意性,削弱了1935年对意大利经济制裁的力量,同时,也为此后单边国际经济制裁的根据留下了伏笔。 同多边制裁和全球性制裁的法律地位相比,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则至今尚未明确。一方面,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个国家决定同另一个国家建立或断绝经济、贸易往来,纯属该国内政,系该国主权的体现,外界不得干预。西方有些国际法学者还找出前面提到过的国联决议来论证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他们提出,由于联合国的无能为力,促进和维持国际和平的任务已经落在各个成员国之上,而各国的主要工具就是经济制裁。 另一方面,国际上也有个趋势,主张对国际经济制裁加以限制。如联大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和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32条)就曾规定: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它种措施强迫另一个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取任何种类之利益。但是,什么是“外国不得干预的主权行为”,什么是“迫使一主权权利行使之屈从”,则各国都有自己的标准,很难达成一致的定论。 目前的习惯国际法是,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制裁只要不牵涉军事行动或武装封锁,只要不牵涉它国的司法管辖权(1984年1月美国总统里根宣布扩大对苏联出口石油和天然气设备的禁运范围后,美国就曾同英、法、西德等西欧国家就管辖权问题发生过争执),一般并不会引起别国的非议,当然也不会引起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492页 [2]牛津当代大辞典,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644页 [3]国际经济制裁的效率与外部性分析,武汉大学学报,第五十八卷,第三期 2005.3 [4]HAASS,R. N. Sanctioning Madness [J]. ForEign Affairs,1997,76. 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2 浅析国际经济法视野中的主权基金 [摘要]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与国际合作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因此,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主权基金国际经济法法治环境 在2009年4月的伦敦G20峰会中。西方各国一再强调中国应在主权基金领域担负起大国的责任。2009年4月18日,中国投资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在博鳌论坛“国际金融体制改革:新兴经济体的作用”分论坛演讲时称,主权财富基金是现存的不合理的货币体系的必然产物。从50年来的历史上看,主权财富基金在市场上没有不良记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力量。 主权基金(Sovereign Fund)又称主权财富基金,是指掌握在一国政府手中用于对外进行市场化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盈余、外汇储备盈余、自然资源出口盈余等,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其投资方向不仅包括股票和其他风险性资产在内的全球性多元化资产组合,也拓展到外国房地产、私人股权投资、商品期货、对冲基金等非传统类投资类别。 主权基金的崛起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进入21世纪以来,以中国、新加坡、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已经实现了经常项目巨额顺差常态化,而这些国家又不希望汇率上升过快,于是外汇储备急速膨胀;此外,以俄罗斯和海湾国家为代表的另一批新兴国家则直接受惠于全球化带来的能源需求激增,在石油价格、矿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凭借国家对资源开发权力的拥有。也积聚了大量国家财富。这些国家具有政府主导的传统,市场运作下的理财工具又不完善,于是财富大量集中在主权基金手中。目前,主权基金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个日益活跃的参与者,其资金规模已经超过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市场影响力正不断增强。据统计,1990年全球主权基金的规模仅有约5亿美元;而2007年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主权基金,资金规模约2.8万亿美元。其中,最大的阿联酋阿布扎比基金规模高达9000亿美元;中国和俄罗斯拥有的主权基金规模也分别达到2000亿和1280亿美元。从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双赢的角度考虑,主权财富基金的存在不应被视为一种威胁,只要各国努力规范其行为并改善其透明度和信誉,主权财富基金理应为世界金融市场的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该原则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不受任何外来干涉。而主权基金本身就是一国对经济活动的自主决定权和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延伸,属于国家利益的范畴,一国政府对其主权基金享有完全的占有、管理和支配权。主权基金主要来源于属于国有资产的财政盈余、外汇储备和自然资源出口盈余,是国家主权财富在现代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表现形式。特别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主权基金不仅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保障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的参与和决策权,进而实现国际经济格局多元化的有力武器。根据美国主权财富基金研究所(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2009年4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局旗下的华安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资产约为3471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中国的另一只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1900亿美元资产排名第八。2004年,具有主权基金背景的联想集团以17.5亿美元成功收购IBM全球Pc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中国在中美高科技贸易中相对弱势的地位,使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2008年6月,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宣布正式启动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美方也明确表态:欢迎来自中国的主权基金,并将在修改投资法时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 其次,主权基金的积极发展是国际经济法中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由于主权基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低风险,当资本市场面临崩溃危机时,投资者不必担心主权基金会陷入恐慌性抛售中,而且大部分主权基金并不像养老基金一样需要定期支付红利,从而避免频繁地在证券市场上套现。因此。主权基金能够成为一个长期战略投资者参与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这将有助于稳定国际股票和债券市场。此外,主权基金的兴起使得新兴市场国家从发达国家的债权人转变成资产所有者,使国际金融市场的权力重心发生根本性转移,全球金融市场格局将从美国一元支配格局向欧亚国家和能源输 出国 共同参与的多元体系转变,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国际金融投资的强势力量,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据美国财政部统计,仅2006年以主权基金为主体的跨国投资就使得美国资产净增加1.9兆美元,为社会提供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并对研发支出有13%的贡献。 最后,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据美国财政部估计,当前由各国政府控制的金融资本(外汇加上主权基金)约有7.6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总产出的15%。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跨国公司将面临实力更强的、由政府投资的主权基金的竞争,各国的国有资产通过优化整合以后将以更加灵活的姿态投入到国际资本市场中,这将使传统的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面临重大挑战。推动了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美国近期酝酿修改投资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尽管主权基金的出现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在现阶段实现主权基金的法制化仍然面临着种种困境。首先,由于上千亿美元的主权基金规模十分庞大,远远超过普通的国际投资,在债券之外的市场往往会因流动性和交易量不足而难以对其充分吸纳,使得各国现行的投资法律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其次,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立法缺乏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得主权基金的运作缺乏透明度,既没有准确披露是由谁控制着这些庞大的资本。也没有定期公布投资策略和资产报表等可靠信息,而相关的国际组织也没有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使得对主权基金进行信息披露 的法律规制处于事实上的缺位状态。最后,基于政治与国家安全等非商业因素的考虑,部分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背后的国家背景十分谨慎,导致主权基金缺少足够的商业性与运作独立性,容易引发投资保护主义,形成投资壁垒。近年来,美国国会腰斩迪拜港口公司收购美国港口。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未果以及华为收购3Com遭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HIUS)否决,都带有明显的投资保护主义色彩。 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目前,各国已经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规范主权基金,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管理体制、具体运作和投资审查,提升主权基金运作的透明度。2007年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规定:在涉及主权基金投资时,授权CFlUS进行为期90天的调查。直至认定该投资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2008年2月,在中铝收购力拓的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也公布了6项法律原则,宣布将对政府控制的外国投资者加大审查力度。上述立法试图通过对主权基金加大审查力度来规范主权基金的运作,这既是一种公司治理模式,也是其保护战略资产意愿的结果。相比之下,欧盟对主权基金采取了更为积极的开放态度。为实现投资自由化的目标,2008年2月,欧盟宣布将出台主权基金行为准则,试图通过制定全球性的自律性规范来消除法律对主权基金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限制。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建议,为保护具有战略意义的欧盟公司不被主权基金收购,欧盟应考虑实施“黄金股份”制度(即政府持有带有特定权利的股份。这种股份份额很小,通常为一股,但对公司重大战略决策拥有发言权和否决权),使政府对一些涉及重要敏感行业的外来投资拥有否决权。欧盟准备出台主权基金自律准则的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在制定旨在规范主权基金的行为指南。该组织已经明确要求新加坡、挪威和阿联酋等国为其主权基金制定详尽的披露标准,并开始推广挪威立法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认为通过信息披露立法能够促使主权基金的规范运作,避免投资保护主义。 主权基金本质上是专业化的商业机构,而非政府的行政机关。套用行政模式势必压抑专业精神与商业 文化 ,导致类似于官僚组织的死板僵化,显然不利于其高效率运作。因此,应尽量避免对主权基金的行政干预,确保主权基金市场运营的自由度。例如,为了最大程度保证实现良好投资回报率的核心目标,阿联酋与新加坡的主权财富基金员工队伍中极少有公务员,而是竭力在国际金融市场网罗吸引招聘一流金融人才,绝大部数基金经理包括首席投资官都是外聘的专业人员。 另外,主权基金要想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员,还必须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商业性、专业性和独立性,打消被投资国的政治疑虑和阻挠。在投资法中,应明确主体投资应该交由外部基金,进行第三者管理,从而淡化政治色彩,建立多策略、多通道的投资组合,加强基金间的竞争。弥补主权基金自身在资源、人才、内部监控上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吴金勇。黄继新,伦敦G2O峰会的“教堂”价值[N],商务周刊,2009-04-20。 [2]王志刚,主权财富基金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与实践。2008。(4)。 [3]杨燕,主权财富基金对世界经济的影响[J],中共石家 庄市委党校学报,2009,(1)。 [4]IFSL:垒球主权财富基金增至3.9万亿美元[N],经济参考报,2009-03-04。 [5]刘婷婷,沙特预建世界最大主权基金[N],中华工商时报,2007-12-25。 猜你喜欢: 1.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目录 2.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 3. 国际经济法论文免费范文 4. 国际经济法毕业论文 5. 国际经济法相关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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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远未结束,而我国跨国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着各种问题,须提升其风险管理水平以应对此次危机。本文首先对中国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类分析,然后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这两个密切关联的范畴进行了逻辑的统一,并借鉴国内外相关论述对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内部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内部问题

一、引言

对全世界而言,跨国公司是国际经济的行为主体和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根据目前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的统计,跨国公司年生产总值占整个世界生产总值的50%,它们控制了世界生产的40%,国际贸易的60—70%,国际技术贸易的60—70%,对外直接投资的90%;对一个国家而言,跨国公司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培育和发展中国跨国公司是我国政府提出的“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使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变和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的数据统计,中国大陆已有2000家跨国公司母公司,海外分支机构有21.5万家。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虽然没有继续蔓延加剧,但也远远没有结束,这导致世界经济剧烈的变动,跨国公司的经营环境不断恶化。多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已经步入全面风险管理阶段,《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40%实施了全面风险管理,有30%实施了部分风险管理。虽然中国跨国公司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和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相比而言,其风险管理仍处于风险管理的策划实施阶段向部分风险管理阶段的过渡过程之中。“企业风险管理现状调查”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包括各类跨国公司的我国企业还处于风险管理建设的初级阶段:有71%的企业只是建立了一定的风险管理流程,但流程缺乏相互的约束机制;有15.79%的企业“已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但体系尚未全面开始运作”;另外还有5.26%的企业“没有建立风险管理方法和制度,风险的防范只依赖于员工的责任心和个人行为”。面对此次危机的冲击,世界企业500强类跨国公司尚且力不从心;我国的跨国公司须减少其风险管理过程中不利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其风险管理能力,以应对此次危机。

二、中国跨国公司的风险分析

分析和识别风险的范围和类别,是跨国公司实施风险管理的基本前提。我国跨国公司从事跨国经营活动,所面临的是与国内完全不同的、更为复杂的、全球化的不确定性约束。从不同角度出发,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我国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可以采取不同的分类法分析。本文以目前学术界普遍采用的风险分类法并结合Miller风险一体化管理的研究框架来进行分类分析:即按照风险的可控程度,将我国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分为跨国公司自身几乎无法控制的一般环境风险(宏观环境风险);跨国公司自身虽然不能控制但可以施加影响以改变风险影响程度的行业环境风险(中观环境风险);跨国公司自身可以控制的企业变量风险(微观环境风险)。

(一)宏观环境风险(一般环境风险)

宏观环境风险或一般环境风险是指那些影响各行业跨国经营环境的因素,包括一是政治风险,即指政治不稳定性与政治制度的主要因素变化相联系,其中的因素包括政治稳定性、意识形态等内容。二是政府政策风险,指影响商业环境的政府政策的不稳定性,其中包括无法预期的财政和货币改革、政府规章制度的变化以及收入汇出限制等。三是宏观经济风险,指包括经济活动水平、价格水平、汇率和利率水平的不确定性波动;四是社会风险,指当人们面对与他们自身价值观不相符的信仰和价值观时,可能会产生社会危机。社会风险可能是政治风险的前身,当然两种风险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集团——社会和政府。五是自然条件风险,是指影响经济产出的自然现象。如地理位置因素对跨国公司国际化区位因素选择的影响。六是文化风险,学者何曼青认为,不同的文化背景决定了供应者、竞争者、顾客与跨国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方式和偏好,以及与跨国公司进行竞争的战略、策略和技巧,同时还到跨国公司的其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8期他环境因素如政治、法律、经济等发生作用。

(二)中观环境风险(行业环境风险)

中观环境风险或行业环境风险是指各行业内影响跨国经营的因素。一是投入物市场风险,指围绕着获取充足数量和质量的投入物,并投入到生产过程中的行业不确定性,主要包括技术、原材料品质、数量和价格等。二是产品市场风险,是指对行业产出需求无法预料的变化。这种改变可能因为消费者品味的变化,因替代品的可获取性的变化,因互补品供应的变化,或者因国内外政府政策对进口货物的不可预知性需求变化而变化。三是竞争风险,指由于无法预测产品市场中可获取的产品数量和类型,企业可能遭受来自同行业厂商的竞争压力,主要包括竞争者的价格、经营战略、其选择的市场的不稳定性,以及对本国和外国新进入者的威胁。四是技术风险,Miller认为技术创新影响着一个行业的产品或生产过程,同时也对这个行业构成了威胁,因为它可能会使行业内已经建立起的竞争和协作模式产生混乱。学者许晖认为技术风险还应包括由于跨国公司在行业个某些方面的技术领先性,导致专有技术有可能遭到窃取和非法占有的可能性。

(二)微观环境风险(企业变量风险)

微观环境风险或企业变量风险是指企业自身可以控制的,影响跨国经营的因素。一是生产风险,指跨国公司生产运营的不确定性,包括劳动力不确定性、公司投入物供应的不确定性以及生产不确定性。二是责任风险,指跨国公司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因担负产品质量、环境污染、人身安全等责任而面临的风险。三是研发风险,Miller称研发行为的不确定性结果就是对当公司投资于研发过程中出现的完成项目及项目产出特性的时间框架的不确定。四是信用风险,指企业面临的应收账款回收等涉及资金回收的问题。五是行为风险,指公司管理者或员工的本位主义行为,Miller在研究中认为,公司层面风险中的行为风险与公司内的代理关系有关。六是人力资源风险,或称劳动力不确定性,指员工生产率的变化、训练员工的有效性、员工和工会问题等风险。七是交易风险,指汇率风险对特定的、可识别的外币交易的现金流所产生的影响。八是投资风险,即跨国公司投资于东道国面临的经济状况、政治条件和政府政策的持续不确定性的集中体现。九是财务风险,指在跨国公司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内外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作用,使财务系统运行偏离预期目标而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机会性或可能性。

三、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有50%的企业风险来源于企业各级管理层,有30%的企业风险来源于自企业员工,只有20%的企业风险来源于企业外部。因此,分析企业风险管理的问题必须从企业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入手。与我国跨国公司的微观环境风险(企业变量风险)不同的是,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应该是微观环境——企业变量的核心因素,这同时也是与《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nter, nal Control Integrated Frame—work,ICIF)框架和《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ERM)框架的内部问题都密切关联的核心因素——“内部环境”。

继美国发起机构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COSO于1992年发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报告之后,又于2004年9月发表了《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与ICIF相比,由于ERM是ICIF某种程度上的拓展和延伸,这暗示着现代企业管理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有密切的相关性。学术界对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这二者的关系持两类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风险管理包含在内部控制中,理由是ICIF中将风险评估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要素;第二种观点认为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理由是ERM在借鉴ICIF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并在框架中明确指出风险管理包含内部控制。鉴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二者的特殊关系,以及我国学者还没有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进行逻辑统一并运用于跨国公司这一特殊企业组织。因此,可以将ERM框架与内部控制框架进行逻辑统一,然后再来分析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

从COSO的ERM框架来看,企业风险管理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八个相互关联的构成要素。由于“内部环境”影响着企业风险管理战略和目标的制定、风险的识别和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体系以及监控措施的设计与运行,因此根据ERM框架,可以确定“内部环境”就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因素,它是所有其他构成要素的基础;从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内部控制框架的时间顺序来看,在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会计准则公告第55号》(SASNO,55)公告中,提出了内部控制结构由三部分组成,它们是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该公告首次将控制环境正式纳入内部控制范畴,凸显对环境控制的重要性认识。1992年美国COSO发表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CIF)在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提出的内部控制系统由五部分组成: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2007年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中提出,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企业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美国的SASNO,55和ICIF都始终把“控制环境”放在首位,说明其居于整个内部控制的核心地位;结合我国的基本规范可以看出,内部控制中强调的“控制环境”主要是指对企业内部环境的控制上,强调的是内部环境问题,这与ERM框架中强调的“内部环境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实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对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分析就应该从我国跨国公司“内部环境”的内容要素人手。ERM框架、SASNO,55、ICIF和基本规范关于内部环境的内容要素的提法各有差别但是基本上一脉相承的,概括起来,内部环境的内容要素主要包括企业文化、治理结构、内部监督和管理方法等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不利因素构成了其风险管理内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从企业文化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缺乏科学的、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

一方面,风险管理理念是风险管理价值观的核心要素,而我国跨国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风险管理理念都存在非科学性。COSO报告曾明确指出,企业里的每个人对企业风险管理都有责任。但是,我国多数跨国公司的管理者的风险管理理念落后,导致其行为常常凌驾于风险管理规则之上,甚至有一些管理者还存在道德风险问题。这些跨国公司的员工工作时只凭领导意识办事,对风险管理的准则和制度也是一种选择性遵守。另一方面,我国跨国公司整体缺乏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近年来我国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得到了一定的增强,但仍缺乏将风险管理意识上升为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这集中体现在,我国跨国公司母、子公司风险管理价值观的不统一。母公司的管理人员往往认为整个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就是各个子公司各项制度、规章的统一和各方面资料、数据的汇总,忽视了研究子公司的业务营运风险及其与跨国公司整体风险的相关性;同时,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也仅仅认为只要遵照母公司的规章制度即可,忽视了应与母公司形成互动式的风险管理。这种不统一的、非互动式的风险管理导致跨国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长期低于应有的水平。这反过来又会加深子公司对母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的怀疑,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二)从公司治理结构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的治理结构不规范。

企业风险管理的建设及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然而,我国跨国公司虽然形式上也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了现代企业的形式,但远未达到内部权力相互制衡的效果,这是导致企业“一把手”的行为凌驾于风险管理制度之上的根本原因。问题最为突出的方面表现在: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董事会作用严重弱化、监事会的权力虚置。

首先,我国大多数跨国公司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其大多由国有企业股份化、集团化改造而成,政府在公司形成过程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股权过于集中,国有股“一股独大”,使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这使得我国跨国公司占比重最大的国有跨国公司风险管理设计与实施的依据不明,不能充分代表全部产权人的利益,造成终极所有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8期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其次,我国国有跨国公司股东会(国资委)和董事会的公司法地位很高,但实际上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任免权,均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代为行使,这使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管作用难以发挥。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被悬空,在地位上被下置,充其量只有具体经营事项的部分决策价值和应付外部监管的形式价值。这使得公司管理当局长期处于一些政府官员的直接干预之下,董事会不可能对政府的不当干预进行法律上的阻隔。因此,外部行政风险在这种董事会的构架下无法防范,从风险成因上来讲,这种权力缺陷是我国国有跨国公司各类风险事件发生的主要诱因。再次,我国跨国公司监事会的作用被严重弱化。2006年版《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公司法》却只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规定,却并没有明确它到底对谁负责,监事会地位尚不明确。在实践中,由于监事对董事会的依附性较强和缺乏监督手段,其主要职责限于事后的检查,基本不具备实时监控的职能,“监事会不监事”的现象比比皆是。 (三)从内部监督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不到位。

风险管理过程必须被施以恰当的监督。通常,企业的专项监督职能由内部审计来完成,内部审计是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效果。而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大多是应国家审计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国家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在行政上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由于这种审计制度的建立带有明显的外部政府压力的倾向,会导致以下问题:监事会内部审计模式的低效,内部审计局限于财务职能,内审人员缺乏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

首先,我国跨国公司一般采取的是以监事会为中心的内部审计模式,而监事会往往只有监督权和建议权,对董事和经理并没有直接的制裁权,一般要通过股东大会才能执行,从而在客观上削弱了监督效率。有实证研究表明,监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模式的公司规模最大,但公司业绩最差。其次,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仅是作为一个财务领域的职能部门,重点集中在检查会计报表等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上面,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没有发挥出世界500强公司的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做出整体的分析、评价以及建议。据调查,现阶段我国企业有18.29%的被调查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在风险管理中不发挥任何作用;再次,世界500强公司实施的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对具体实施人员有着很高的要求,要求他们精通于常规的审计程序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当前,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大都是财会人员出身,其中少有接受过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的专业训练,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因此难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从管理方法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方法较为落后。

据ERM所述,企业风险管理各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方法来支持。首先,跨国公司是一个多分支的组织系统,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信息常常是不对称的,这可能会产生子公司提供不完全信息、虚假信息和延缓信息的提供等行为,而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由于我国多数跨国公司内部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滞后,导致其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不能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共享与互换,甚至有的子公司的下属部门即便发现了风险也没有相应的渠道向母公司汇报。其次,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等先进计量方法进行风险管理相比,由于风险管理信息上的不完全等各种现实原因,我国多数跨国公司还仍是采用定性分析等较为落后的方法进行风险管理。这直接导致我国跨国公司不能准确地预测风险、识别风险和评估风险,进而影响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内部问题的对策

(一)培育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环境。

从本质上讲,企业风险管理是培育在一种文化背景下具有统一认知和行为的模式。因此,我国跨国公司应将风险管理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并贯穿企业文化建设始终,以培养和加强管理层及普通员工科学的、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并自觉地落实风险管理的各种准则和制度到日常各项工作中;要通过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将风险管理自然渗透到母公司和子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的各个业务单元、各个岗位和各个工作环节,使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在开展每项业务时都要考量上、下游风险及其相关性因素,以形成防范风险的互动式风险管理。在营造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环境方面,我国跨国公司可以依靠书面形式的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可以举办针对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还可以在企业内部组织包括普通员工在内的风险管理工作内部评价,形成一个开放的风险管理文化环境,以发现更多的隐患。

(二)改进公司治理结构。

有研究表明,只有建立以科学的现代治理结构为基础的权力产生和运行机制,才可以理顺企业内部的各种权力结构,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首先,在股东大会建设方面,要使股东大会真正成为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机构就要完善征集股票表决权办法和分类表决制,并通过一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力。其次,在董事会建设方面,一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发挥其在决策中监督,在管理中监督的作用,并使独立董事的收入不与所任职的企业直接相关,防止独立董事作用异化,最终达到防止大股东操纵董事会。二是在董事会内部设立专门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使董事会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与推动作用,来实现企业的风险管理战略。三是针对我国国有跨国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被悬空的问题,在现有组织人事管理体制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国有跨国公司应在治理结构上要利用权力整合与制衡原则,将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和国资委“设定”为两家不同的“股东”。组织人事部门以人事权力为基础享有“股东会”的部分权利,包括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和董事会高管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兼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的两名董事高管间接任命权(依公司法应通过国资委履行董事任命,因为国资委是法律上的唯一股东):国资委以资产管理权为基础,经组织人事部门的授权,享有部分人事任免权利,包括任命董事总经理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这样就可以在董事会层面产生了权力的制衡效果,同时没有回避实际治理过程中的干部管理权问题。最后,在监事会建设方面,必须保证监事会责权利的完整性,应从相关法规和制度上规定监事会履行职责的人员编制、资金来源,确保监事会责权利的落实。同时,强化监事会权力和责任,并通过相关的实施细则或条例、办法对监事会的职责予以细化,明确监事会失察的法律责任,使风险控制真正落到实处。如果能建立起监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制度,通过事前介入、事中参与和事后监督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风险。

(三)强化内部审计。

鉴于我国跨国公司还处于建立风险管理流程的阶段,其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内部审计并没能在风险管理中真正发挥出作用。因此,现阶段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应定位于建议者、协调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主要通过管理咨询和建议、管理协调和管理监督途径来参与风险管理。首先,对于内部审计模式,由于监事会的非有效监督,以监事会主导的内部审计有职能缺陷。审计模式可以调整监事会领导内部审计为以董事会领导内部审计。实践证明,董事会领导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及时性、信息传递速度方面的效率较高,对提高风险管理决策科学性和风险管理效率非常重要;其次,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由于我国会计标准的变化,现代企业的财务资料操作会越来越规范,企业所有者真正关心的是如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如何有效防范风险。这就要求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财务领域的“查错防弊”扩展到企业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等企业经济管理和业务活动的各个层面、各个方面,内部审计的职能也应从审查的监督向评价、咨询、建议和协调等方面拓展;最后,对于内审人员的素质,内审部门要努力按照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协会审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强化审计的风险管理意识,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其途径的选择,包括多专业地选拔内审人员,优化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注重对其综合能力(审计、风险管理等)的培养和考核,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必要时可成立有关业务方面的专家小组,参与内审工作等等。

第四,建设先进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为了能降低我国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等各级信息的不对称程度,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首先,从信息流动方向来看,我国跨国公司应确保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相反方向的信息流动均畅通;其次,从信息沟通渠道来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需要沟通的信息必须以一个有效设计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作为沟通渠道来传递这些信息。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和传递各个风险信息,整个跨国公司最高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沟通渠道中关键性的角色应将这些信息汇总并处理;最后,从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来看,真正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在准确地对风险值做出计算的同时,还能够实现事前与事后相结合,对已经避免的风险进行追踪,对正在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等。具体来讲,母公司必须在整个跨国公司内部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一是建立覆盖整个跨国公司经营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固定化业务流程等,实现企业运营业务信息向风险信息的自动转换。二是建立涵盖整个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各个流程的风险预警分析系统,即采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模型计量等风险管理方法,量化风险指标、收集风险预警重要信息,预测企业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大小。

跨国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研究论文

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实现公司好公民形象的条件,需要将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计划、有专门负责部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可操作的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方面论文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

摘要:公司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组织体,而劳动者则作为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在现代公司中的居于重要地位。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不仅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和长足 发展,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因此,现代公司法在强调盈利性的同时,也注重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那么公司对劳动者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制又该进行怎样的制度构建?本文将尝试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劳动者;公司社会责任;劳动权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确立及其对劳动者的责任

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的唯一目的是谋求利润最大化,即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进而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公司仅对股东负责,至于社会责任则纯属国家和政府的职责。其隐含的逻辑是,公司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就能极大地增进社会利益。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越来越加剧。公司社会责任问题被屡屡提及并引起极大关注。

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对此尚无统一学说。一般而言,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它是对传统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惟一目标的修正与补充,但并不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是强调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对公司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的职工、消费者、债权人、公司所在的社区等)承担适当的社会义务。其中雇员利益是 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传统企业法尤其是传统公司法中,劳动者并非是公司的成员。但劳动者的利益和命运与公司的运营又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劳动者是公司的一种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促使公司切实保障和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利益,当代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

(一)公司的营利性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公司作为经济实体,营利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动因。正是基于此公司社会责任是要公私兼顾(在 法律范围内兼顾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非从根本上否认其营利性。若公司无法营利就无法生存,那么如何来履行社会责任呢?因此,公司的营利性和社会责任并非必定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两者可以辩证统一于公司利益基础之上,是相互促进的。例如公司给劳动者以较好的福利,提高劳动条件等,从而使劳动者更加积极地工作,为公司提高效益。

(二)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事实上公司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法律的规制状态,而任何的法律规制,无不体现出一种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价值平衡,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不存在着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的公司。实践中,我国已经将公司的社会责任化为法律规制,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等等。这些规定带有很强的社会性,若不承担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是刚性的义务。

三、强化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之意义

(一)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首要内容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义务。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指在股东以外,受公司决策与行为现实的和潜在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的一切人。由于劳动者是公司最直接、最重要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公司须臾不可或缺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在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入其中。

1、现代公司的竞争最终都归结为人力资源的竞争,劳动者所拥有的高素质的劳动是比物质资本更为稀缺的资源,拥有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是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法宝。

2、劳动者作为一种人力资本,具有一定的专用性。这种专用性将劳动者与公司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只有保护好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公司充满活力。

3、在劳工问题严峻和民主潮流高涨的条件下,为缓和劳资矛盾的需要必须重视劳动者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为了保障公司劳动者的利益,而且也为了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是劳动者劳动权实现的保障和推动力量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的利益追求虽有诸多不同,但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司的行为不仅影响到劳动者,还会通过劳动者的行为影响到顾客及其所接触到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与顾客、供应商及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的合作起始于公司的劳动者,劳动者在促进公司的长期成功和良好运营中担当重要角色,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效率,而劳动者能够真正为公司利益贡献自己的才智的根本基点是劳动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有利于推动劳动权的实现,而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反过来会为公司的根本长远利益、乃至公司制度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影响其短期利益,但如果公司注意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关注劳动者的健康并使其得到切实保障, 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安全感能促使他们为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的社会形象。对社会来说,公司在劳动权保障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公司承担社会责促进劳动者的劳动权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在各国被提起,逐步形成了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目前,国际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在劳动权保障领域主要以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其实施和验证的工具和手段。当今国际上有关社会责任的标准形形色色、数量繁多,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大类:政府及政府间组织的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联合国人权宣言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民间标准,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GC)、道德贸易行动(ETI)准则、SA8000等;各跨国公司自身制定的供应链行为准则,如迪斯尼、沃尔玛、耐克、宜家等。

四、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完善建议

目前,我国《公司法》在制定时不见得有意识地以公司社会责任理念为依据,但现行《公司法》的某些条款却体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例如,《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 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该法第16条还规定:“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此外,《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第56条、第68条第2款、第122条、第124条第2款也规定了有关公司劳动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以公司的营利性为其唯一价值取向的做法,要求公司在追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公司劳动者的利益。2002年由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则在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准则》第8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准则》还对职工在公司中利益的维护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准则》也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其社会责任不能偏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尽管如此,我国《公司法》还是应该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公司对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的义务。虽然这一义务可以是非强制性的,且已在《劳动法》中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公司法这一组织法中作出这一规定,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意味着公司管理者不仅承担着对股东的义务,还对劳动者负责的义务。它授权公司管理者可以动用公司资源履行这一原本为道德上的义务,其行为的正当性可得到法律的认可,而不会受到股东的追究。加之当今社会环境的变化,公司受到外部有时是很强烈的要求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这一授权就更有可能被公司社会责任的权利主体实际受益。

总结

劳动是财富之源,劳动者是源源不断的财富的缔造者,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公司应积极主动的践行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提升自己的形象,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劳资关系的和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论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及制度完善

摘要:从 经济 法角度讲,公司 社会 责任体现为经济法对公司行为的规制,达到社会可持续 发展 ,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经济法价值目标。公司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 现代 企业 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法律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营利责任相对而言,指在公司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同时,还应当承担起不断增进不特定社会利益的责任。公司不仅是营利法人也是社会组织体,不仅是股东获取利润的工具还必须对其获利行为承担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 理论 界定

公司社会责任被称为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几十年来国外学者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广泛 研究 ,取得了大量成果,并被立法和司法实践确定下来[1]。近年来,随着 中国 企业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世界第一个社会道德责任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进入中国,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国内学者研究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含义、要旨大都包括:公司社会责任,指在公司制度以及社会环境的演进中产生的,社会期望公司经营者除了对股东利益负责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制度设计、角色定位、运营与管理应当充分体现有关企业利害关系人或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广大公众)的利益和意志[2]。

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和特征来看,其一,公司社会责任是对传统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合理补充和扩展,明确公司利润合理化与社会责任并重的二元价值目标,要求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兼顾社会责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二,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综合性义务,包含企业对社会负有的必须强制履行的法律义务与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3]。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实质是社会使命,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表现为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社会必须承担的法定性责任;另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的核心是通过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社会期望或者公司自愿履行的道德性承诺。

二、我国现阶段强化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公司在社会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 影响 到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利益群体,而且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已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制造者,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显得必要和迫切。

首先,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公司的发展是各项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不同类型的公司中,各种资源在成本、信息、风险、耗损、价值、利润、贡献、回报等方面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利益关系的参与[4]。否则,由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其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自身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权衡时,往往会牺牲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将造成不平等竞争,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

其次,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提升公司软竞争力相结合,使公司内部股东、管理层、职工的关系得到协调,符合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体现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利益目标,从以短期速成为基准的观点转变为着眼长期利益的追求,避免政府不必要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公司自身形象的树立和信用体系的建立,保证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

再次,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强烈反对资源滥用和环境破坏,保障了生活品质改善和社会公益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三、新《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与完善

我国第一次在《公司法》里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 科学 发展观,在公司追求利润目标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作出平衡,从只强调股东责任到强调包括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公司责任体系。这使得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得到法律的正式规范和支持,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司法的一大特色。

第一,一般条款的规定。

法律维护正义的过程,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利益平衡过程,面对市场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 问题 和日益暴露的弊端,《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5条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意味着对传统公司的角色或目标定位的突破。

第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切实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确保交易安全。《公司法》第1条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为公司立法宗旨之一,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董事与监事制度的完善。

《公司法》不仅将强化公司 社会 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就职工董事制度而言,《公司法》第45条第2款和第68条要求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 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第45条第2款和第109条第2款允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制度;第52条第2款、第71条和第108条要求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从而有助于扭转一些公司中职工监事比例过低的现象。

第四,职工劳动保护与民主参与。

《公司法》第17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参加社会 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规定,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 职业 教育 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公司法》第18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另外,公司 研究 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 问题 、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信息查询与披露条款。

《公司法》第6条第3款:“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明确了社会公众监督的途径;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社会责任的 法律 规制

以中国的国情,公司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阶梯式发展 ,如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其内容和标准都需要全方位考量,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 方法 ,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5]。

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环境。

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首先表现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规制。通过强化董事的职能,以保证公司在决策时,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6],以及强化监事会职能等措施,保障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整合法律资源,构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框架。

一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往往需要多部法律的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我国与公司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分散在除公司法之外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缺少制度设计所必需的统一性和关联性。因此,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并加以整合,从不同的主旨和范围全方位建构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框架,明确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和对象范围,使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具体化、内容明确化、实施操作化。

第三,进行道德立法,形成公司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中有一些高于法律的道德义务,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方面由公司自愿为之,但国家应设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又如,公司对外财务性和社会性信息的公开与披露,对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税费减免或政策优惠,以及公益诉讼制度与诉权保护机制的建立等措施。

第四,与国际接轨,建立符合国情的中国公司社会责任标准。

目前 全球范围内的公司社会责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司自订责任准则,二是国际统一的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标准。我国应建立自己的公司社会责任标准,要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培训到建立制度化评价体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推进战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 实践[7]。同时,还应建立社会责任指数资料库,把这些对于社会责任或者是环境保护的因素当作一个具体的指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结构可以借鉴国外标准的通行做法,还需突出中国转型发展阶段的国情并符合中国企业的实际状况,将其落实到具体而有效的履践对策中。

参考 文献 :

[1]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 经济 学与 法学 分析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 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0.

[3] 黄寅.企业伦理: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7.

[4] 廖斌,徐景和.公司多边治理研究[J]. 政治 论坛,2003(1).

[5] 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2.

[6] 刘俊海.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商事结论集(第2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7] 赵琼.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J].大经贸,2004,5:(37).

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论文是我们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社会责任议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若说社会如树,那责任则是叶了罢。

夏日染绿的叶,那遮天的葱郁绿冠,遮掩了炙热的骄阳,留下一席绿荫。就如同责任感是人们造福社会乃至一个时代历程的原动力。唤醒一个人对于社会和国家的责任心,必将会将自己的命运与民族和国家联系起来。在贵州贫困山区支教的徐本禹,用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稚嫩的肩膀,扛住了倾颓的教室,扛住了贫穷的孤独,扛起了他对于社会的责任心。而当法国酿酒业、养蚕业和畜牧业相继遭到危机时,法国化学家巴斯德立即意识到自己应当肩负起拯救祖国的责任,奋不顾身的投身于科研的前线。而时间也证明了,他的社会责任心不仅挽救了法国,同时也开辟了一条通往微生物学的崭新道路。是责任的叶让徐本禹点起了爱的火把,刺痛了我们的双眼;是责任的叶让巴斯德成为了一个世界的救世主,让他成为了一个全新领域奠基人。

随着蝉鸣的隐去,他们伴着树叶最终渐渐得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然后他们的可贵精神与研究成果却滋润了数代人的土壤,秋叶溅落,却又化作为春泥,积聚起了另一股强而有力的能量,让社会迈向新的蜕变。

若说社会如树,那人则是叶。

每一片叶都有属于自己的位置,他们在各异的位置却共同唱着同一生命之歌。即使我们是全然不同的个体,但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回报社会,去肩负起对于社会的责任心。《后天》的编剧兼导演,艾默里克,作为一个置身于环保事业的他,将这份理念融入他的职业生涯。用一场深刻人心的电影激起了全球的人民与温室气体斗争的决心。梧桐的叶像父亲的手,仙人掌的叶似慈母的针,牵牛的叶如同所有人们真挚的心,每个人都是一片叶,无论贵与贱,长与少,我们都可以找到一个我们自己的位置,来为生命之树争光添彩。然而,面对90后非主流中萎靡颓废的一面,丧失社会责任心,忘却家庭责任感的腐蚀;面对由应试教育而扭曲的学习价值观,“为了中国的崛起而读书”的豪言壮志的消褪;面对物质文化的兴起,责任意识的衰退,人们过度的关注于利益却忘记了付出,我们的责任感在消失!一场浩大的雷雨卷走了树叶!让树木们只得变为无声的石英雕像!

索尔仁尼琴曾将这样一句话作为他身为作家的责任:我们谁能够大言不惭地宣布,现在这个世界的弊病与我们无关?没错,社会这棵参天巨树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在今后的这无限时光里,我们这些年复一年更替的树叶,必须要有觉悟去肩负起去完善它,去呵护它的责任,万不得让它成为万年后沙漠中的一棵枯树啊!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应该有社会责任感。

古人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套用某人的话就应该是“天下兴亡,我的责任。”

这句话强调的是每一个个体,都应具有社会责任感。当你坐在电脑前读这篇文章时,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社会责任感?

请想一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那好,社会的建设我们都不用管了,统统交给“匹夫”们吧。可是,“匹夫”们又会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天下的”匹夫“多得是,这责任为什么非要叫给我来完成呢?于是会有这样的情景:我们的城市臭气熏天,因为我们每一个环卫工人认为别的环卫工人会替他完成他的工作;我们的乡村杂草丛生,因为我们每一个农民认为别的农民会替他们种地;同样,我们的社会将会无人建设和管理,因为我们,我们每一个人认为同龄人会承担管理国家的责任,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所以,社会是一个整体,人的成长也是由自然人变为社会人的一个过程。我们生活在社会中,任何人脱离了社会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更不可能成就任何事业。社会是一个整体,人么在社会中必定有不同的角色,也必定有不同的责任。我们对社会负责,社会也将为我们负责。

那么,我们该怎样承担社会责任呢?

第一,作为公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要胸怀天下,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共同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第二,维护国家的尊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当国家的尊严受到侵犯时,我们应挺身而出,坚决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尊严,显示出对国家和社会的高度责任感。

第三,主动为国家分忧,勇担重任,与国家共度难关。

第四,我们青少年肩负着铸造民族辉煌的重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通过我们的奋斗变为现实。

读者们,让我们振奋起来,为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和社会而奋斗!

在当前的信息时代,大众传媒方式朝向多元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广播电台不但要与网络、电视进行传播方式的竞争,同时也要面对新时代下听众不断提升新的要求。最为重要的是在新媒体时代下,面对收听率为了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份额,往往选择了适应生存而不惜牺牲社会责任,因此引发了很多现实性的问题。所以,广播电台要想良性的发展,其编辑就必须做好两件事,一是社会责任,二是做好新闻节目的创意策划。本文将从这两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意在使广播电台编辑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提升新闻节目创意策划质量。

一、承担社会责任

首先,编辑要履行普通公民的职责,在规定的法定界限中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对于广播电台编辑而言,由于自身工作的特殊性,要想很好的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就应该先明确自身的公民身份。比如,在采集或写作新闻节目时,就要立足于事实,不应该因为哗众取宠而扭曲新闻的真相,应该以一名合格的公民去履行职责,以国家利益为首要,关注社会焦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着重点,尽一份公民应尽的责任。依照事件的真实性,参考自身对整个事件的理解和事件本身在社会中的影响,恰到好处的视角进行播报。同时,由于广播电台编辑所针对的播报对社会大众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在节目的筛选、写作等过程需要编辑完全投入其中,并且以一名普通公民的视角进行体悟、观察、理解、思考新闻事件的本身,将自己置身于广大听众的视角进行审视。然后以编辑敏锐的眼光去解读新闻事件的价值与内涵,从而使整个的新闻节目更为贴近生活,为广大听众带去一份有质量的新闻节目,同时也更好地诠释以平凡公民的视角去解读新闻事件本身的价值,只有这样,所编辑出的新闻节目才更有感染力。

其次,广播电台编辑需要引导公众正确的价值取向。对于新闻事件而言,播报其事件的真实性是一种基础,而相应的引导公众价值取向是一种作用,而每一种价值取向所站的立场不同,所带来的影响也就不同。广播电台编辑人在对新闻事件进行播报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视角进行策划与报道,并肩负着对大众启蒙与引导的社会职责。所以编辑人在节目策划的过程中就应该考虑到所引导的价值取向的关键点。这里面所涵盖的有编辑人对节目积极的引导作用和对事件蕴含深层次的社会意义。所以,广播电台编辑人对新闻事件价值导向的作用不可轻视,在制作节目的过程中不应该为了博取大众的好奇心而有意的扭曲事件的真相,断章取义地进行评价与错误性的解读,这需要广播电台编辑人有较高的道德水平与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构建有价值的创意策划

在当前的信息时代,大众传媒方式朝向多元化。与广播电台相比,电视传媒利用声音图像视频等方式进行传播,其感官强,互动强等特点,长期垄断大众传媒。而在物联网时代,网络传媒更是借助较为广泛的信息独领大众传媒,是未来大众传媒的一个走向,那幺广播电台在这样的背景进行传播方式的竞争实属艰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广播电台存在着一定规模的听众,以及它不可替代的传播方式而存在着。为了确保广播电台的活力,需要编辑人对广播内容进行构建有价值的创意策划。

首先,要创新广播电台的栏目内容。每一个广播电台最为关键的莫过于自己的栏目内容。在传统的广播电台栏目策划中,其主要是播送的广告以及时事新闻。所以在当前大众媒体多元化方式的时候,广播电台需要这对自身的发展进行听众定位,给自己栏目寻找一个合理的坐标系。广播电台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定位相应的听众人群,并且依据所报道的相关消息,进行深度解读,从而更为贴近百姓的生活。广播电台可以依据多种途径进行调查,选取听众最为关心的事情,编辑人依据这些调查报告,进行材料收集,然后精心策划。比如,人们关注养生方面的话题,广播电台编辑人就可以针对当前本事一些养生场所或养生食品进行栏目策划,围绕着养生与听众互动,这一过程,可以邀请本市的名医进行座谈,也可以邀请有养生窍门的市民座谈,解读市民关注的一些养生话题。广播电台编辑人根据每期栏目的热点进行二次编辑,从多角度,多层面解读相应的内容,以不断的扩充和增加栏目的内容含量与内容深度。

其次,广播电台的广播形式需要创新。在当前全媒体时代下,多种形式的播报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所以电台编辑人需要摆脱单调声音进行播报的理念。所以在节目的策划过程中,需要将传统的单一发声源转变为丰富的多元化发生源。同时,还可以将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进行运用,比如口技、京剧、昆曲等带有中国风的元素进行加工运用。这样多种形式播报方式可以丰富节目的生动性与文化性,促进广播电视的更新,推动广播电视节目的长远发展。

三、结语

广播电台编辑不仅是一名普通公民,而且还是一位引导公民价值取向的导航者;不仅要选有价值的广播内容,而且还要不断创新电台广播形式,以确保其充满生机与活力。因此,编辑人员应具备维护国家利益及对社会事件有独到见解的意识与能力,并且还要依据不同听众的需求策划有价值的广播内容,以全新的、恰当的形式传播给大众。只有这样,广播电台编辑才能将电台、社会、听众有机结合在一起,促使三者共同发展。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产生于20 世纪 20 年代,是由美国学者Oliver。Sheldon(1924)提出的。在其撰写的《管理哲学》中指出:企业的责任不仅仅应该创造利润,而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动机应当是道德。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国企业在我国投资日趋增长,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中国进入WTO之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日趋显现,外资企业违背社会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其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受到了种种质疑,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研究了外资企业在我国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及其变动趋势,并根据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结果,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企业内外部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路径与作用机理,确定了在华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影响因素,该研究也为政府制定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提供了参考,有利于提升跨国公司在华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与力度,对推动中国经济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对于我国企业"走出去"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趋势

本文根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分析整理了20xx~2014年年销售收入前100强的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发现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如下趋势:

(一)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不断改善,但与国有企业相比有一定的差距。总体来看,20xx~2014年连续三年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可见中国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日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水平也有所提高。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最高,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与之相比还有很大差距。20xx 年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最低,而20xx年、20xx 年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均超过了民营企业的水平,而且连续三年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增长最快,说明外资企业加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更加重视其在企业当中的地位。

(二)韩国、日本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较高。总体来看,日韩、欧洲企业、美洲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可见跨国公司越来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更加注重把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另外,总部位于韩国的外资企业连续三年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最高。20xx 年韩资企业的得分为 42.3,与 20xx 年相比增长了 60%,增长幅度较大,可见韩资企业对于社会责任履行的重视程度。20xx~2014 年日韩企业与欧美企业社会责任得分逐年呈现差距增大的趋势。来自日韩的外资企业由于与中国具有相似的`文化,更加容易地融入中国市场,从而也更加重视自身社会责任的建设。

(三)混业经营的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表现较好。各个行业的社会责任指数逐年提升,总体呈现较好趋势。相比服务业、加工业、制造业,跨行业经营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最高,可见混业经营的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要好于单一行业的企业。20xx 年外资企业中 3 家领先者中有 2 家是混业经营,10家追赶者中也有4 家是混业经营的。服务业、加工业、制造业相比,20xx年制造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较好,连续三年加工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增长较快,而服务业上涨较为缓慢。

三、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及启示

(一)建议

通过对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分析,对提升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相关法律制度。我国现行法律存在不完善、监管不严等问题,给了外资企业更多的可乘之机,导致跨国公司的违法成本低,由此出现了大量的旁观者。作为政府部门要解决跨国公司"双重"标准应当加强立法,完善《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来规范跨国公司的行为。20xx年10月28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并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不仅表明我国政府为社会责任的整体推进提供了较好的法律政策机制和环境,也进一步凸显出了政府作为社会责任推进格局中的引导性作用。

2、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监管。完善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与监管需要建立专门机构对跨国公司进行管理,以相关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加快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管步伐,建立外资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机制,要求跨国公司在中国子公司进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另外,之前媒体对跨国公司的不良经营行为监督不够或者很少曝光,助长了一些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的长期存在,所以要加强媒体对跨国公司的关注力度。我们应通过各种途径、各个方面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跨国公司进行监督和约束,创造培育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以舆论监督来规范跨国公司在华的经营行为,通过消费者和非盈利组织,对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进行约束与监督。

3、依托行业组织和产业联盟,积极构建报告分享和交流的平台。借助国际产业联盟全球发展的机遇,我国应加强对于我国本土行业组织和产业联盟的扶持力度,通过规范化的管理积极引导,一方面有利于构建社会责任报告沟通自由、信息顺畅、包容性强、参与性广的交流平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形成社会责任报告互相补益、定期分享的长效机制。

得益于此,有志于通过报告工具加强利益相关方沟通和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提升,通过借助产业联盟和行业组织提供的平台,在与优秀外资企业学习和交流中,也能够得到一定的进步。

(二)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启示

1、我国"走出去"企业应当强化企业公民意识,更加关注当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很多企业把承担社会责任当成一种短期行为,这就使得我国"走出去"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停留在被动、分散的层面。我国企业应当增强自身公民意识,制定持久的社会责任履行战略,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让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制定,实现双方的长期互利共赢。我国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之间保持友好关系,获得他们的信任与支持。

2、关注双方的文化差异,加强企业的本土化程度。国情的不同会导致人们对社会责任认知的差异性。而且企业所处的阶段不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同。我国"走出去"企业在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时更加关注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影响。尽量多选择公益项目来提升公司在当地的品牌形象。

在任用当地员工时注重当地文化习俗等,使企业融入当地文化氛围中,在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加强企业的本土化程度。

无私奉献,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气度,是对自己生命价值的实现,更是我们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应义不容辞地肩负的责任。

也许你会问:我们就不能只顾好自己的小家吗?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仅很累,还时常伴随着他人的不理解和谩骂,值得吗?我却会回答:“值得。”“国是大家国,家是千万家。”没有过哪来的家,没有一个好的社会又怎会有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所呢?所以,承担社会责任就成了我们一生当中的信仰和职责所在。我们要做的只有:风雨兼程,无私奉献,担起自己的责任。

雷锋的一生都在践行着这项职责和使命。他乐于助人,为朋友两肋插刀,对陌生人也倾囊相助。“雷锋出了一趟门,好事做了一箩筐。”这不正是承担社会责任的最好见证吗?

作为开过主席,毛泽东一生都在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他为祖国大好河山贡献了自己的一切,一直与反动派势力和外国殖民势力做斗争。其间有过艰难困苦,无论是“红军万里长征”,还是将自己刚刚出生的孩子送人,这都不是一位青年该承受的。但是,他选择默默地承受。战场上,他指挥有素,头脑镇定,思维清晰,成就了“飞夺卢沟桥,强渡大渡河”的千古佳话,也缔造了社会主义国家——新中国。我想在开国大典上,他一定深情地凝视着那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洒下了骄傲自豪的滚滚热泪。

在当时水深火热的社会,他知道自己无路可退,惟有承担起社会责任,才能救祖国于危难之中。

虽然我们不能做那样轰轰烈烈的大事,但是,我们依然要用自己瘦弱的肩膀为祖国大地撑起一片天。

某书店开启24小时经营模式,无论年龄性别,种族身份,只有进店读书,他们必定笑脸相迎。他们不认为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恰恰相反,他们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是,是自己生命意义的体现,履行了承担社会责任这一神圣义务。“以书会友”的行为虽不惊天动地,却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真实写照。

作为华夏儿女,炎黄子孙,“让承担社会责任成为一种常态”是使命,是信仰,也是目标。总之,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东方这条巨龙的腾飞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留美学生张栋给自己布置了一份假期作业——每天上街捡一个小时的垃圾。也许有人会觉得这很不可思议。其实不然,张栋选择了利用有限的时间来还街道一点洁净,体现着一个踌躇满志的大学生贡献社会的决心。她正怀揣一份社会责任感踏上人生的旅途。

梁启超曾发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的呼喊。同样,作为当代青年,我们将成为社会未来的中坚力量,将成为社会的主人翁。因此,我们要做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带着社会责任感上路。

回望新中国的革命史,青年人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青年人为着人民的解放,民族的复兴付出一切。正是一大批怀揣社会责任感的青年谱写出中华民族复兴序曲。

戊戌变法的领导人之一,梁启超曾面对一个取舍生命或学问的决择,他毅然发出“读书人死于学问乃死得其所”的感慨。有人说他迂腐,愚昧;鲁迅先生曾为了避免一个民族陷入盲目的骄傲自大中,放弃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亦有人说鲁迅愚蠢。可正是这“迂腐”的梁启超为中国的民主革命打开了崭新的一页。除了那份对民族,对社会的责任感,还有什么能支撑他坚守在革命阵地上呢?鲁迅的“愚蠢”则是为救国救民而呐喊,展现出了一个革命家的民族气节。作为当代青年,我们须怀揣一份社会责任感,从前人手中接过复兴民族,繁荣国家的历史使命。

看今日之青年,有伊拉克运动员侯赛因争以生命的名义奔跑;有兰迪教授用人生的最后一堂课来诠释生命最纯朴的价值;有文花枝、洪战辉感动中国的义举;有四川大地震之后,几十万人的救援队伍;有为国家利益摇旗呐喊的“愤青”;还有北京奥运会那支朝气蓬勃的青年志愿者队伍。他们正用行动向世人展示青年人对社会的热忱。

如果说人人心中都已有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哪还会说出“花三百万种死你”这样嚣张,愚昧的话来;哪里还有在灾难临头之际,放弃自己的学生,作第一个逃兵的老师;哪里还会有为获取利益而不顾消费者健康的厂商?然而,在我们这个充斥着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社会里,这些都是事实。这样看来,一名青年学生对社会着任感的追寻,还会让你觉得不可思议吗?

其实,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大手笔”,只需我们认真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足矣。

记得小时候妈妈常常教育我:做一个对社会有责任感的人。虽然年幼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但我随着年龄一天一天地长大,知道了其中的奥秘。小时候,我只认为爱护环境,不打架,不闯红灯,这就是对社会的责任感。

现在,我终于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是对社会有用的人。让我们插上飞翔的翅膀一起去看看吧!来到马路边上,看见一位穿浅蓝色上衣的叔叔正站在马路中间指挥着汽车,他就是交警叔叔。他们每天风吹日晒,不怕寒风,就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人民能够安居乐业地生活。接着,我们再来到美丽的教室。

瞧!那不是我们和蔼可亲的王老师吗?不仅仅是王老师,天下所有的老师默默地奉献着,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能考上大学。有的学生正在埋怨自己的老师,为什么要留那么多的作业?请你不要怨恨,因为他们是为了你,因为他们是有责任感的人!我们站在马路边上,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嗯,好舒服啊!是谁?是谁把马路扫干净?是谁?是谁?是谁给了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他就是——美丽的马路清洁工。

有人说,清洁工这个工作地位太低;有人说:“清洁工挣不了多少钱,何必要费那么大的力气呢?但是,请你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我们会有那么好的生活环境吗?所以,我们应该非常的尊敬他们。

这些人不都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吗?从小我就有一个远大的梦想,那就是长大以后成为一名医生,为人们解除病痛的折磨,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在人们最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要挺身救助。我要成为像白求恩那样的人,默默奉献,我要把我的一切全部贡献给所有的人,甚至我的生命。因为我是一名医生,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做一名杰出的医生。去年四川汶川地震,不仅牵连着全世界人民的心,也使我的社会责任感变得更加强烈。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5月12日。那时,我正坐在家里的电视前,看到在地震中受伤的孩子们,他们失去了自己最亲的人。再去想想那些在地震中无私的英雄们,他们不顾危险,不途劳累,把那些遭难的人,从房顶下,石敦中,一点点的救出来。不论风雨不论饥寒。他们只知道他们背复着太多人的生命。必须努力才能整救他们。当他们每救出一个幸存的生命的时候,脸上都会露出灿烂的笑容。那些无私的英雄每天都忙禄在第一线,有的就连自己的家人受难却不能回家探望。看看他们那些无私的人。

我不得不惊叹。他们完成得不光是他们的责任义务还有他们那无私的精神,奉献别人。从现在开始,我就要好好学习。要做一个将来对社会充满责任,对的起社会,对的起祖国的人民,把我的一切奉献给我的祖国母亲。

论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开始在各国被提起,到90年代中期逐步形成了CSR运动,跨国公司纷纷开始要求其供应商接受有关劳工标准和CSR的审查。国际上这股声势浩大的CSR浪潮,要求企业在营利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发展要合乎社会道德规范,以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一个企业为什么存在的“企业使命”问题,也是我国企业参与全球经济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它不仅是道德呼吁,而且是刚性的制度约束,它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一、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述(一) 企业社会责任定义、性质 1.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社会责任(Society Responsibility SR),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应该怎样理解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的一些学者通常认为:企业社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决策者采取保护与促进社会福利行动的义务;琼斯福.马可圭里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负有经济与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更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笔者认为,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或经营过程中,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特别是在进行决策时,除了要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适当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利益群体及社会的利益,除了要考虑其行为对自身是否有利外,还应考虑对他人是否有不利的影响,如是否会造成公害、环境污染、浪费资源等。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对这些问题进行考虑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避免,其行为本身就是在承担社会责任。 2.企业社会责任性质:正是由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事实上的客观上浑然一体不可分割性,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所采取的一些行为兼具自身与社会双重影响属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一种企业自身对人类社会所承担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对企业组织的外在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组织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企业组织是存在于社会组织当中,两者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也正是这样,一个国家的公民要对国家屐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企业做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更要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两者的关系应该是“鱼水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建立和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相关,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这就要求企业通过对这个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改善社会环境,使得这个社会整体环境更适合企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需要在社会环境中发生,企业应承担自己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从法律角度可分为:法定和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 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性条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比如,企业所缴纳的税金,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除国家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以外的,企业愿意自主承担的社会义务。从范围可分为:企业内层社会责任和企业外层社会责任 所谓企业内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企业内部的投资者、雇员、客户、当地社会区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外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政府、国内机构、社会团体、媒体、贸易机构、竞争者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 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背景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在早期企业组织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利润最大化是其追求的永恒主题,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完成本应由政府或社会完成的工作,其行为只要不违法,以何种手段和方式去追求利润都无可厚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不采用欺和舞弊等手段实现它的收益目标,就是为整个社会谋求了最大的利益。这种过份狭窄的企业经营目标,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各种社会公害也相伴而来。如严重环境污染,损害消费者利危害企业雇员安全及影响雇员健康,社会贫富悬殊等等,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就使西方国家政府及社会公众不得不开始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即要求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企业职工、消费者、社会公众及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等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统一起来。 三、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 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社会利益一体化之必然:就企业生存目的而言,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营利性的社会经济实体,是为谋求最大利润的实现而存在着的经济组织。这种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应当摒弃。企业需要以其特有的组织形式立足社会,攫取更多更高的利润,但这不是企业的唯一目的,也不是其主要目的。我们知道,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协作到工厂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变化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相应经历了从独资企业到合伙企业,再到公司的发展演变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企业就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它为国家原始资本的积累服务,为国民贸易交往的便利服务,它一开始就背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和社会重任。1600年,经英国女王特许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就是适例。同样是经女王特许的(1711年)的南海公司,由于其违规违法操作引发“南海泡沫”事件,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英国法制史专家霍兹活斯总结这一事件指出:当时形势所真正需要的立法是使合股公司更易取得法人资格,并且防止公司设立及管理人员的欺诈行为,从而保护股东及社会利益。这也说明,企业自其成立至其正式运作,都一直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社会需要企业,因为它不是仅是先进的生产方式的必然——该组织的出现人们无法抗拒,更重要在于企业能以其独特的组织结构和先进的运营方式,创造着前所未有的成果——高度的经济与社会双重效益。国家进步、社会繁荣与企业效益的正当发挥着内在联系,企业天然负有服务国家与社会的重任。另一方面,离开了国家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企业将无发展的空间。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与国家和社会同步的,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实质蕴含着企业个体利益。企业如果尽可能多的分担国家与社会责任,就能有效地营造出自己赖以生存、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的宏观空间,自己的成长才有了更多的切实保障。若企业行为将可能损及国家与社会利益,应迅速停止,或采取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可见,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本质就是社会利益一体化的外在反映,并非是企业的一种额责任。 2.建设企业民主的需要:企业民主是指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即是企业民主的内在要求,又是落实企业民主的保障,这可从现代公司作为经济组织和公司作为“政治”组织两方面强烈地体现。公司是经济实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作为现代最先进的企业形式,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这是其它任何社会组织所无法比拟的。也正是基于公司这种独特的经济优势,影响甚至决定着社会的进程。社会进步或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莫不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这其中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只能是其中坚力量——公司及公司经济。为使公司的经济力量发挥其正态效应,促进社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必须使其经济行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亦即公司自其实施行为伊始,就应着眼于长远和全局,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欲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实施公司经营行为的民主决策。再则,公司作为“政治”组织,这并非指公司有如政府那样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相同的社会职能,主要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言。一个地方的一家或若干家经济实力雄厚的公司(企业)承担着本地税负的缴纳,更重要的是作为当地的主要企业,支撑着地方政府的运转,从而间接地控制支配着政府,使政府实际成为企业的代言人。如制定明显带有利益倾斜的行为措施,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擅自减免应激税费等,欲杜绝此行为,必需还民主真实面貌。 倡行企业民主是大势所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恪守企业经营行为的民主理念,通过精心设计具体条款反映在经济法津当中,企业社会责任无疑是在微观经济基础推行民主的必然要求。诚如刘俊海博士所言:“如果一家公司不仅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而且还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那么,这家公司不仅可以被称为民主化的公司,而且可以被称为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 (二)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意义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总的来说,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赢得声誉和组织认同,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体现自己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生命力,保持长期可持续地发展。从社会角度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社会发生变革时,可以应对社会变革的消极影响,降低或减少由于社会变革因素而必须付出的改革成本。加速我国有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悉的步伐。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义表现为: 1. 满足公众利益: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对企业的期望越来越多,很多人支持企业追求经济和社会的双重目标。 2. 增加企业利润: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可获取企业的长期利润,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归因于责任行为所带来的良好社区关系和企业形象。 3. 承担道德义务:企业能够具有且应该具有社会意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且还符合自身利益。 4. 塑造良好的形象,创造良好的环境。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无论在企业组织内部还是企业组织外部都会得到认可,以在组织或个人心目中树立一个良好形象。通过承担社会责任还可以改善企业所在地生产经营环境。 5. 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注重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 6. 阻止政府的进一步管制:在传统企业中政府管制致使企业的经营活动的经济成本过高,企业缺乏自主性,灵活性,而现代企业承担社会可减少政府的这种管制。 7. 责任和权力相称。没有无权力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力和义务是对称的,做为一个企业不能光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8. 符合股东利益:股价上浮,在股市来看,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通常被看作是风险较低的和透明度较高的,从而持有该企业的股票会带来较高得利益。 四、当前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 当前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与国家政府在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方面,企业社会责任过重,界限划不清。在中国,国有企业办社会,几十年来已形成很大的摊子,一年支出约在3000亿元,从事企业后勤工作的职工约有2000万人。全国国有企业职工7460人,后勤工作人员约占27%,全国国有企业总资产中,后勤资产达1亿元。占有这样多资产、拥有这样多的人员,负担着国有企业职工及家属的生活服务工作,实际上是替国家和社会了承担了一部分社会服务职能和任务。据有关资料显示:1994年全国3.4万户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共有各类学校16873所,医疗卫生机构3619个,每年支付的教育经费15亿元。医疗卫生费20亿元,支付新办学校、医院职工工资20亿元,购建职工住房支出50多亿元,支付离退休统筹170亿元。这些数字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社会福利负担,大体反应了我国国有企业承担社会重负的总体水平,虽在近几年,我国加大了这方面的改革力度,但一些地方性国有企业还没有完全甩掉这些包袱。 2.企业不考虑环境问题。人类进入工业革命以来,企业在这个进程中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和资源的过度消耗。在全球范围内,温室气体大量排放导致气候系统紊乱,洪水、干旱、赤潮、荒漠化等自然灾害剧增,酸雨加剧,南极出现臭氧空洞等等,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忧虑和抗议。在中国,大气污染、水污染、城市垃圾、工业废弃物排放、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沙尘暴等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3.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没有树立正确的生产经营意识,没有正确的经营理念。而这方面涉及更多的是企业失信、欺诈行为危害社会,极大地增加了经济生活中的交易成本,败坏了商业风气和市场环境,影响到企业甚至一国的经济发展。 世界上的主要经济大国,都曾经历过从信用缺失到逐渐健全的过程。过去和现在,即使在信用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也不断发生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的欺诈行为。美国自安然公司事件以来,财务丑闻不断,股市大幅下跌,严重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阻碍了美国经济的复苏回升。现在,人们寄希望于实践,寄希望于诚实的商业行为。 4.我国企业在建立社会责任体制方面不够健全,有些个别企业一提到企业社会责任感觉是非常陌生,根本不知其内容是什么。 (二) 当前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 从当前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来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 我国在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各项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导致业与国家政府在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方面,界限划不清的主要原因。政府管理部门只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而对企业守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即使有些地方政府了解情况,也并没有从整体上积极推进,没有制定相关条例,地方政府仅仅是看到了与企业目前经济利益的关系,而没有看到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 2. 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没有树立正确的生产经营意识,没有正确的经营理念。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的领导者忽视这方面的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没有强化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没有建立诚信经营的自律机制。企业没有从企业文化、治理结构、奖惩机制、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加强防范和化解信用危机。国家缺少各种有关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诚信经营无章可循。这一点上,与国外的一些大的企业相比,相距甚远,象日本的松下公司在这点上做得非常出色,松下提出,企业的使命就是最重要讲究诚信,把物美价廉的产品充分地供应给社会,企业经营不是私事,而是公事。企业的技术力量,销售力量,资金力量以及人才等,虽然都是重要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正确的经营理念,只有在正确的经营理念基础上,才能真正有效地使人员、技术和资金发挥作用。在千变万化的社会形势中,企业若要对问题采取无误、恰当的对策,其基本依据仍然是企业的经营理念。 3. 企业在从生产一直到销售没有建立起绿色环保体系。不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没有想到企业的再发展是与这个社会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对其未来的一种理性思考,它的实施需要有超前认识作为指导。这些都要求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要有系统性和创造性。 环境是人类从事生产的物质基础,企业的行为虽然是个体行为,但无数的个体行为作用于环境的时候,可能会破坏环境的承载能力,制约人类未来的发展,因此,企业应克制自己对环境无限制的索取,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 我国有些企业没有真正走向市场,导致企业社会责任体制不够健全,企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应本着向前看的思想,借鉴或创新,来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体制。 五、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应采取的对策 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相关,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必须融入到社会群体之中,与各种组织产生互动。企业在享受社会赋予的自由及机会时,能以符合伦理、道德的行动做出回报。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生命力,保持长期可持续地发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执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前瞻性的规划,既涉及体制、机制问题,也涉及到政治、文化的范畴,所以要根据每个国家的市场和实际来运作。 (一)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应遵循的原则: (1)综合效益原则。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应只重视自己的利益,还应考虑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全社会的综合利益;不应单纯追求企业效率,要多方面考虑经济行为的实际影响,特别是它的负面影响,关注综合效益; (2)公平与正义原则。(3)可持续发展原则。 (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做法: 保护环境的责任:企业既受环境影响又影响着环境,从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角度看,企业有承担环保责任,企业是一种社会机构。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不可能从真空中赚钱,经济活动需要在社会环境中发生,企业应承担自己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政府和商家不能只考虑如何刺激经济增长和增加盈利,而应计算提高增长率和利润给社会所带来的实际成本和利益。如果兴建工厂可以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加速经济增长,但也会带来污染,破坏环境,那么就要考虑这座工厂带给社会的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影响。企业需要为公司的盈利和股东分红最大化而努力,是否也需要采取一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行为?这两种想法具有互补性。企业在谋求长远利益时需要采取符合职业道德的做法。因此,成功的企业要在利润和责任、公平与效益之间找到平衡,以促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对环境的责任:(1)企业要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特别要在推动环保技术的应用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以人为本、以人为善;(2)企业要以“绿色产品”为研究和开发的主要对象。(3)企业要治理环境; 企业对员工的责任:(1)不岐视员工。(2)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3)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4)善待员工的其它措施。企业对顾客的责任:对消费者和合作者负责,创造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讲究诚信。 企业对顾客的责任:(1)提供安全的产品,保证顾客的权利。(2)提供正确的产品信息。(3)提供售后服务。(4)提供必要的指导。(5)赋予顾客的自主选择权利。 企业对竞争对手的责任:市场经济是有序的市场竞争,公平的市场竞争,做为企业不能搞恶意竞争,处理好同竞争对手之间的关系。企业对投资者的责任:保证投资者在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保证投资者的股权收入;企业对社会的责任:认真纳税,用挖渠放水的方法安置就业;要与环境相融,为所在地区的建设和环保贡献人力、财力、物力;加强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用自身努力回报社会,建立创新意识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和形象,赢得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认同。以在公众心目对企业形成良好的印象,创建最佳的企业形象。对企业来说,推行社会政策,也是不可或缺的事项,在企业内部成立监督部门,监督企业的社会政策,注重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相关信息的批露。 六、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趋势 (一)从国内角度看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趋势 从我国国内发展角度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正在得到不断得强化和不断的发展。包括企业引入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简称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的管理标准体系。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度。传统会计仅仅将企业看作是一个单纯的盈利组织,而不是社会组织,因而所提供的信息往 局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状况,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则不予计量和报告。现在企业要求我们要运用会计特有的方法来协调企业 目标与社会目标的矛盾,影响企业的经营观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使企业的经营行为正常健康化。企业管理者可以通过社会责任信息,了解社会各方面对企业的反映,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合理调整经营行为。 在发展企业的同时,注意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已上升为一种战略高度,包括企业在人才的培养、制度的制订、产品的研发等方面。 (二) 从国际角度看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趋势 企业不仅更加遵守企业伦理和商业道德,而且已开始成体系地推进企业公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像惠普公司在2003年4月,就发布了首次《社会和环境责任年度报告》。报告中明确地把企业公司责任上升到惠普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一部分。报告系统地发布了惠普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成就和计划,标志着惠普公司企业公民体系的建立,也折射出世界一流企业的发展趋势。其内容包括关心人力资本,回报社会,保护环境,将供应商纳入企业公民体系。

公司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怎么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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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学术堂的了解,法律论文一般由内容提要、关键词、前言、正文、结语、插图和参考文献几个部分组成.1.内容提要: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学术论文汗牛充栋,一个人终其一生往往无法阅读一个学科所有的论文了.读者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筛选了,在筛选论文时他们首先看内容提要,以便了解以下信息:1)作者要解决什么问题;2)为什么选这个题目;3)用什么方法(或用什么资料);4)得到了什么结论;5)如果有争议,作者怎么看.读者在得到这些信息后,决定要不要看全文.所以研究者在撰写内容提要时,需要体现以上几项内容.篇幅不能太短,短了不能写足上述要素;当然也不能太长,长了就啰嗦.2. 关键词: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国读者一般使用知网和JSTOR这样的电子数据库搜索论文时,往往输入关键词.所以,研究者在写关键词时需要斟酌,以便让读者找到自己的论文.可惜的是,很多人选择关键词往往很随意,选择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词.我们需要以己度人,了解读者喜欢用什么关键词检索.一般来说,关键词要能体现选题的重要方面.3. 前言:此部分为正文的前奏,其目的就是回顾研究文献,提出新问题和研究方案.这一部分的主要任务是介绍一个选题的研究史,点评前人的论着,既指出他们的成果,又剖析他们的不足.实际上,这就是把文献阅读部分的工作成果收入其中.在前人的遗留问题之中,挑选一个重要的,又可行的问题作为自己的选题.锁定了研究对象还不够,在此部分还要提出一个研究方案来.4.正文:此部分要展现论证过程.选题不同论证过程也不同,需要分别对待.文史方面的选题可以分解成若干子问题,然后提供证据,形成子观点;最后由子观点构成大观点.科技考古方面的选题,则需要利用研究方法或技术手段,讨论辨析由此获得的数据,然后得到结论.5.结语:结语的要害在于简要重复论文的主要部分,也就是新问题、研究方法、证据和结论.结语不能太短,短了不能充分呈现论证过程;不宜太长,长了就有啰嗦之嫌.在这个部分不能出现新资料和新观点;任何新资料和新观点(想法)只能出现在正文中,结语只是归纳复述正文的重要内容.6.插图:插图样式多样,可以是照片、线图和表格,现在还可以是视频.它是重要的支撑资料,一方面可以说明研究对象,一方面可以提供物证.它们既可以展示比较抽象的理论、概念和研究对象,帮助读者理解它们,也可以展示物证和数据,支撑论文.它们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关键是能够说明论文中关键概念、对象,或者呈现数据.在此部分,插图要与正文结合;也就是说正文的重要理论、概念和器物需要插图来说明,观点需要物证和数据来支撑;同时插图不能茫无目的,要为论文服务,否则就不要使用.插图需要添加文字,说明插图名称、图例、比例.当然,如果插图涉及知识产权,还要注明来源.7.注释:研究者在写作论文时,少不了引用以往的研究成果,或者观点,或者数据(资料),或者方法.为了尊重以往成果,研究者需要做注释,以避免剽窃之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以往成果,既有他人的,也有作者自己的.我国不少学者往往在意他人成果,而忽略了自己的成果.做注释还有另外用途,就是方便读者查阅出处,检验论文是否严谨扎实.因为如果研究者在做注时,没有看过所引论文,或者一知半解,容易出错.实际上,注释是一个研究者的信誉晴雨表,如果在注释上不认真,读者会认为研究者是个马虎的人,靠不住的人.至于注释的格式,现在各个大学发布的学位论文规范都有说明.发表时,各个出版社和期刊也有自己的规定,这里就不赘述了.8.文献目录:现在学位论文一般要求在论文末尾放文献目录.但是文献目录一定要与脚注相一致,脚注里面出现的目录有,同时目录有的脚注也得有.论文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程.写作一篇论文需要遵循可阅读、可检验、可追溯和可检索四条原则.作者需要明白论文的结构,清楚各个要素即内容提要、关键词、前言、正文、结语、插图和参考文献的功能,写好每个要素.此外,论文还要注意术语的延续性、体悟读者的需要、避免抄袭、使用平实语言和发掘论文价值.

题目很大,可以写一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的职责、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问题研究的论文

财务管理参考文献(通用7篇)

财务管理的参考文献有哪些呢?财务管理对于企业和国家的发展都至关重要,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下面是我分享的财务管理的参考文献,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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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选题题目1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利润表债务法的比较分析2 资本外逃现象探析3 资本成本决策研究 4 专利会计问题研究5 中小企业特殊会计问题研究6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7 中小企业成本管理分析8 中小企业财务目标设定的战略性思考9 中外企业融资结构比较分析10 中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问题研究11 中国审计市场战略布局之分析12 中国审计市场集中度之分析13 中国审计市场管理模式之探析14 中国会计事务所运营绩效影响因素之辨析15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运营绩效模式之分析16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力之探析17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分析18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分析19 中国会计改革中计量变动轨迹分析20 中国会计改革与会计信息质量关联度之分析21 中国会计改革对企业会计运营成本影响的实证分析22 中国会计改革:演进历程与未来发展23 中国会计的国际趋同与中国特色研究24 智力资本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25 智力资本研究文献评述26 智力资本信息披露问题研究27 智力资本计量问题研究28 智力资本报告问题研究29 知识经济与财务理论发展30 知识经济时代会计模式的思考31 知识经济时代财务报告的改进32 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应用33 债务重组会计研究34 责任会计的研究35 预算管理研究36 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供给因素分析37 银行贷款证券化的现状及发展探索38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39 研究费用会计问题研究40 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41 虚假会计信息与审计舞弊42 信息时代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实施情况探析43 信息技术环境对内部控制的影响44 信托公司信息披露问题思考45 新准则对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46 新准则对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47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及对策48 新企业会计准则(或某新具体准则)研究49 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影响50 新《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要求51 小企业会计核算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研究52 相关性在会计准则中的体现53 现行会计报表体系的创新研究54 现金流量概念及其在价值评估中的运用55 现金流量表与企业财务状况分析56 现金流量表的分析与应用57 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较分析58 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下的内部控制制度59 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监督60 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现状61 无形资产信息披露不足的经济后果62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评析63 无形资产会计研究现状64 无形资产会计现状65 无形资产的经济分析66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化策略研究67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控制问题分析68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若干问题69 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发展变化研究70 我国现行财务报告的缺陷及改进措施71 我国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探索72 我国上市公司收益质量分析73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及对策74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探析75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风险问题研究76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状况及其完善对策77 我国会计环境问题研究78 我国会计服务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79 我国财务总监制度评析80 网络财务风险及其防范的探讨81 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研究82 投资决策分析方法83 谈谨慎性原则在新会计准则中的体现84 试论新《会计法》下的会计监督体系85 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86 试论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特征87 试论会计学科体系的构建88 试论会计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89 市场不完善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90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应用9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原则体系中的位置92 实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难点及对策93 社会科学发展与会计发展94 社会诚信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影响95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研究96 上市公司如何应对新企业会计准则97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特征研究98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理论问题99 上市公司会计伦理现状与改进100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析101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102 上市公司高质量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分析 103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中的代理问题分析104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壁垒研究105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防范体系研究106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107 上市公司并购的动因研究108 商誉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109 商誉摊消或减值问题研究110 商誉确认问题研究111 商誉计量问题研究112 商誉会计准则变迁的背景分析113 商誉会计研究文献评述114 商誉本质问题研究115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研究116 商业银行内控管理体系的构建117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及建议118 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探讨119 商业银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探讨120 商业汇票会计处理若干问题的思考121 如何加强企业财务灵活性--资本结构安排122 人力资源计量问题研究123 人力资源会计研究现状124 人力资源报告问题研究125 人力资本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126 强化内审工作的思考127 浅议"稳健原则"在实际运用中的局限性及其改进128 浅谈管理会计的创新与发展129 企业预算过程中的成本决策130 企业营运能力分析体系131 企业投资决策科层结构体系研究132 企业税收筹划的探讨133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探讨134 企业融资成本分析和融资决策135 企业配股财务标准研究136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探讨137 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委派制的探讨138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及其制度研究139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利益的冲突与协调140 企业集团股利政策研究 141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研究142 企业获利能力分析体系143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的差异分析144 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设计研究145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多因素分析146 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147 企业合并及其会计处理148 企业负债经营财务问题探讨149 企业对应收账款的控制和管理的探讨150 企业财务状况质量分析理论研究151 企业财务预测方法的研究和应用152 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153 企业财务危机的防范154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研究155 企业财务报告未来发展趋势156 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研究157 企业并购会计研究158 企业/企业集团投资政策研究159 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政策研究160 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战略研究161 企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研究162 期权会计问题研究163 品牌资产与企业绩效关系问题研究164 品牌资产研究文献评述165 品牌资产评估问题研究166 品牌会计问题研究167 内部转移价格制订依据比较研究168 内部审计在企业改制中的作用169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170 内部审计与会计信息质量171 内部控制与组织效率172 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173 论作业成本法在商业银行的应用174 论中国特色企业财务管理目标175 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诚信问题176 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177 论我国金融会计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178 论稳健原则在财务分析中的作用179 论网络经济对会计理论的影响180 论网络会计的发展181 论通货膨胀会计在我国企业的应用182 论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粉饰及其识别方法183 论如何实现会计电算化的网络化184 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185 论企业会计监督问题186 论会计职业判断187 论会计信息披露的范畴188 论会计计量属性的变迁189 论会计发展的影响因素190 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191 论会计的国家性和国际性192 论公允价值在金融企业的运用193 论公允价值及其在新准则中的运用194 论公司的适度股利政策195 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196 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197 论财务管理目标与资本结构优化198 联营企业与完全集团成员企业交易及其批露研究199 利益相关者行为与新会计准则的执行200 历史成本在考察治理业绩方面的作用201 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探究202 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的现状及政策建议203 金融企业会计监管问题研究204 金融企业会计改革若干问题思考205 金融企业会计标准与监管标准的互动与协同206 金融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的影响分析207 金融互换与资本结构208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209 结构资本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210 减值会计研究211 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思考212 基于现金流量的财务危机预警系统构建213 基于平衡计分卡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研究214 基于EVA的企业业绩评价215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中国金融业提出挑战216 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对银行业的影响及政策建议217 会计职业判断的重要性之分析218 会计政策问题研究219 会计信息质量理论探索220 会计信息质量标准(或会计核算原则)排序的研究221 会计信息透明度研究222 会计信息失真的伦理思考223 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学分析224 会计信息披露及对证券市场的影响225 会计文化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226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研究227 会计计量理论的发展228 会计基础工作与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研究229 会计环境与会计信息质量230 会计国际化对银行监管的影响231 会计国际化的新格局及我们的对策232 会计国际化的公平和效率233 会计管制的现实需要与不足234 会计管理体制研究235 会计法律责任问题研究236 会计电算化与三层结构软件237 会计电算化与企业管理现代化238 会计电算化与标准化数据接口管理239 会计电算化与编码体系240 会计电算化舞弊的预防与控制241 会计电算化目前的问题及对策242 会计电算化教学方法的改革243 会计电算化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244 会计创新与和谐社会发展245 会计标准国际化与金融企业会计改革246 会计、会计改革与和谐社会的研究247 会计(或财务会计)目标新论248 会计(或财务会计)假设新论249 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探索250 国有企业会计监督问题研究251 国际趋同对中国审计市场的影响之分析252 国际趋同背景下中小企业会计改革问题探索253 国际趋同背景下的中国审计市场走向之分析254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255 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契合点--"企业经济增加值"方法应用研究256 管理会计师及其职业道德研究257 管理会计的假设前提与原则258 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问题的思考259 关于我国企业税务筹划问题的探讨260 关于投资财务标准研究261 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262 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研究263 关于敏感性分析的探讨264 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讨论265 关于或有事项的研究266 关于会计政策选择的探讨267 关于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268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会计处理269 关于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研究270 关于成本控制方法的研究271 关于成本差异分析的研究272 关系资本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273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274 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及其会计处理275 股票期权会计研究276 股利政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277 公允价值会计研究278 公允价值本质探讨279 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研究280 公司网络环境下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研究281 公司财务危机预警模型282 公司财务监督理论及对策研究283 高校财务会计课程群教学创新研究284 非货币交易会计研究285 对最优资本结构的认识286 对资产概念的回顾与思考287 对我国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问题的思考288 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思考289 对金融会计新准则相关问题探究290 对会计信息供给与需求理论的探讨291 对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探讨292 电子银行对银行内部控制的冲击293 电算化会计环境对审计的营销294 当前民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295 当代注册会计师伦理现状:案例分析296 贷款损失准备的税收政策探讨297 从新会计准则谈投资的核算298 从新会计准则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缺陷299 从新会计准则看商誉会计的变化300 从企业的安全性谈偿债能力分析301 从谨慎性原则看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再完善302 财务会计理论在当代的发展303 财务管理目标与资本结构优化关系的思考304 财务风险评价体系305 财务分析在企业重组中的应用306 财务报告内容的发展及其评价307 财务报告法律责任问题研究308 财务报告的演进历程及其改进309 财务报表分析及其运用探析310 不同商誉处理方法的经济后果311 并购财务理论探讨及案例分析312 标准成本的研究313 变动成本法的应用研究314 保护知识产权与本土会计软件发展315 E时代的财务报告问题探讨316 ERP在小企业的实施317 ERP与企业资源管理318 ERP与企业供应链的管理319 ERP 环境下售后服务系统的建立320 ABC法的应用现状及其成功实施的条件321 作业成本法研究322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323 资本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324 注册会计师签字轮换效果325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缓解途径分析326 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327 中国企业投资的动因及对策328 治理结构的国际趋同研究;329 战略管理会计发展研究;330 影响国有企业董事会效率的因素分析331 营运资金与现金流量信息含量比较研究332 营运资金管理策略333 信用担保与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334 信息披露与债权资本成本335 薪酬差距与公司业绩336 陷入财务困境上市公司的现状研究及解决办法337 现金流量表与企业财务状况分析338 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较分析339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340 现代产权制度与会计信息质量控制关系研究341 现代财务管理的环境变化及发展趋势342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研究343 我国外资并购的绩效研究344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绩效研究345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研究346 我国上市公司收益质量分析347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风险以及防范348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研究349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构成与参与度之关系研究350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的研究351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352 我国关于外资并购的相关政策、现状及风险研究353 违规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特征研究354 外资并购在我国企业中的现状研究355 外资并购在我国国企中的可行性研究356 外汇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及对策357 投资决策的评价标准与方法358 试论中小企业筹资风险及其防范359 试论跨国公司的外汇风险360 试论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中的风险控制361 市场不完善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362 世界经济一体化与企业理财363 审计收费与会计信息质量364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机研究365 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定因素研究366 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成因分析;367 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案例分析368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探讨369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其业绩的影响370 上市公司盈余核心质量要素分析371 上市公司信息质量研究37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研究373 上市公司薪酬激励机制的应用分析374 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375 上市公司违规案例376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作用377 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研究;378 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对其业绩的影响:案例分析379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特征研究380 上市公司经营失败预警研究;381 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研究382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及其评价383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新趋向——基于2005年度报告的实证分析384 上市公司的低利润现象385 上市公司辞聘审计师的问题386 上市公司超能力派现现象研究;387 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预警研究388 上市公司财务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389 上市公司财务激励机制的改革与创新390 上市公司并购的动因研究391 融资结构与企业控制权争夺392 人力资本价值计量模式393 权益估值方法论——以××公司为例394 企业债务融资契约安排研究;395 企业营运能力分析体系396 企业应收帐款管理研究397 企业应收帐款风险度量研究398 企业信用评价模型研究;399 企业信用管理研究400 企业信息化与内部财务控制401 企业信息化与内部财务控制402 企业融资结构的国际比较403 企业融资、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的关系研究404 企业利益相关者财权配置研究405 企业兼并中的价值评价406 企业集团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407 企业集团预算管理模式的选择408 企业获利能力分析体系409 企业负债经营财务问题探讨410 企业动态财务战略与核心能力的培育411 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412 企业财务风险与内部控制研究413 企业财务风险生成和传导机理分析414 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415 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研究416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问题研究417 企业并购的财务管理问题研究418 企业并购的财务动因分析419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析与评价研究420 平衡计分卡应用研究;421 内部会计控制的环境分析422 母子公司财务控制体系研究——以**公司为例423 论新会计准则实施对会计人员财务能力的挑战424 论跨国公司的理财环境425 论跨国公司的经济风险426 论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模式427 论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中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428 论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429 论国有企业经营预算执行的困难与挑战430 论国有企业财务控制弱点及其优化431 论财务管理目标与资本结构优化432 论并购中目标企业的选择433 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的财务管理目标选择434 跨国公司的财务风险及其对策435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436 价值增值报告模式研究;437 价值贡献模型的构建与应用;438 家族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439 加入WTO后中国企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440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系统研究;441 基于战略视角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442 基于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并购估价研究443 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财务战略探讨444 基于期权激励的财务分析445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会计政策选择446 基于竞争优势的财务战略选择447 会计信息质量与会计监督448 会计信息对公司治理的影响449 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的矛盾及其协调450 国有企业外资并购比例的研究451 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应用研究;452 国内财务欺诈案例研究453 管理会计信息与公司治理效率454 管理会计控制与企业绩效455 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现状分析456 关于国际投资管理问题的研究457 关联方销售的会计问题458 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股利政策之影响分析459 股权分置改革的现状研究460 股票期权激励模式研究.461 股改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研究——以**行业为例462 股改前后,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变化研究——以**行业为例463 股改前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制度变化研究-----以**行业为例464 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465 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探讨466 公司治理与外资并购的研究467 公司治理与企业现金持有量:对自由现金流量假说的检验468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关系研究469 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完善的研究470 公司财务治理研究;471 高管激励与公司业绩472 恶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案例分析473 对最优资本结构的认识474 对我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探讨475 对国有企业并购现状的研究476 杜邦分析法的应用研究477 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治理效率478 独立董事的作用与公司绩效479 从新会计准则看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与国家化480 从企业的安全性谈偿债能力分析481 从公司治理结构透视企业融资行为482 从公司治理结构透视财务管理目标483 传统预算的不足与创新484 产品市场竞争与自愿性信息披露485 财务治理结构研究486 财务指标分析的局限性及其修正487 财务困境与公司治理488 财务困境成因之中外比较研究489 财务困境成因的影响因素:一项理论分析490 财务控制与企业战略491 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研究492 财务控制权配置研究493 财务控制本质、特征、内容研究494 财务决策与控制研究495 财务决策方法与改进496 财务管理与企业战略497 财务风险与控制研究——以**公司为例498 财务风险评价体系499 财务分析师的职业前景初探500 并购中目标企业估值方法研究501 宝洁——吉列并购案例分析502 EVA理论在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中的应用503 ERP与企业财务信息化504 CFO能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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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治理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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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国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探析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继发展和国际经济的结合,国内的许多企业均通过收购海外公司的方式“走出去”,形成了跨国的企业集团。然而不同的制度、 文化 等方面的差异成为这些企业集团进行财务管理的巨大障碍, 文章 主要分析了我国的跨国企业集团在进行财务管理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并给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跨国企业集团 财务管理 海外并购

中图分类号:F23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024-0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我国政府建设集约型社会的战略指导下,国内企业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并购浪潮,伴随着国内的大型企业并购中小型企业,许多本国企业也抓住西方许多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的困境这一机遇,纷纷并购国外的相关企业。如2009年年底腾中重工试图收购悍马,结果虽然失败了,但是也掀起了我国企业并购国际知名品牌的大潮。最近吉利成功并购沃尔沃,从而获得这一世界知名汽车生产商的100%的股权,是我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典型案例。另外,本国众多的钢铁企业远赴澳洲和南美并购铁矿山,以及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等均说明了经过改革开放之后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部分企业已经具备了国际竞争力,可以想象未来我国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企业集团。然而不同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给跨国企业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国会计制度与欧美国家的不同为我国跨国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制造了很大的障碍。所以,文章认为针对我国目前的并购热潮,研究我国跨国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集团概念解析

所谓的企业集团是指由某个或者某几个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为核心,通过资本的关联性、产品和技术的互补性或者服务于核心企业的战略目标等原因结合在一起,一般称核心企业为母公司, 其它 相关企业为子公司,这些企业以母公司为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母公司的领导和制约,服务于母公司的战略目标,同时实现各自的收益,它们在经济上是统一控制的,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它们是相互独立的企业联合体,这种以母公司为核心组成的企业联合体一般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母公司拥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但是并不参与子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仅仅是通过股权的安排来获得子公司名义上的控制权,防止敌意的收购和接管对母公司的经营活动所造成的影响;第二种类型为混合型企业集团,即子公司本身就是母公司的某个部门或者某个组成部分,母公司不但拥有该企业的股权,还直接对该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进行干预,从而保证子公司的所有活动均是以母公司的战略目标为导向的,我国绝大部分的企业集团均属于第二种类型。

从上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所谓的跨国企业集团即为在两个或者更多的国家进行产品生产的企业集团,跨国企业集团在我国并不普遍,所以目前我国对跨国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研究还比较稀少。

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模式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模式与企业的行业、内部治理结构和企业自身所处的生命周期等因素均相关,所以不同的企业集团会结合本企业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财务管理模式。不论采取哪种财务管理模型,必须要处理好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权分配问题,从而保证母公司与子公司均按照企业的战略目标前进。目前的研究将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划分为三类,即:集权式的管理模式、分权式的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性的管理模式。

1.集权模式。所谓的集权模式即在整个企业集团中,由母公司对集团的财务预算进行统一的规定,并指出实现财务目标的具体措施,集团内的所有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母公司的要求去执行。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有:(1)财务计划和预算由母公司制定,节省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同时也降低了群体决策所带来的时间和效率的损失;(2)能够充分发挥母公司的财务调控功能,保证所有的成员均为集团的战略目标服务,有效的保证整个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3)通过母公司的调控,保证资金集中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

然而集权模式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1)母公司的战略目标并不一定符合子公司的发展,有时候为了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牺牲子公司的利益,这样会在很大的程度上挫伤子公司的积极性,不利于子公司的长期发展;(2)母公司将自己置身于繁琐的财务计划细节中,不利于管理者去进行战略管理,而且如果母公司的管理层级过多的话,会造成财务数据的失真,从而导致错误的财务决策。

所以选择集权模式进行管理的企业一般是一些特殊的行业,如军工企业,或者是企业集团还处于组建的初期,必须通过统一的管理来迅速的将企业整合起来。

2.分权模式。即母公司将除了重大财务事项和战略决策之外的权利全部下放给子公司,仅仅保留 对子 公司财务结果进行考核的权利,子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该部门只接受母公司在财务战略上的业务指导,并需要定期向母公司汇报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与集权式的企业集团相比,分权模式的财务管理具有以下几项优点:(1)母公司将具体的财务计划下放,只负责财务战略的制定,有利于母公司集中精力来决策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2)各子公司自负盈亏,有利于充分的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进行创新活动;(3)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变化迅速的对财务计划做出调整,有效的避免财务风险。

但是分权模式也有以下几项风险:(1)各子公司自负盈亏,很容易让这些子公司产生本位主义,仅仅考虑自身的盈利水平,而置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于不顾;(2)由于各子公司只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做出决策,降低了各子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会造成一定程度的重复浪费;(3)在分权模式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能力也随之降低,从而使母公司的财务调控能力受到了极大的削弱,不利于统一企业集团的财务计划。

3.综合模式。正如上文所述,不论是集权的财务管理模式还是分权的管理模式,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所以许多研究者提出了将集权和分权模式相结合的综合模式,即通过严格的划分财务管理的权限,将那些会影响到企业集团长期发展战略的财务权利集中到母公司,而将那些非关键的财务权利下放给子公司,这样既可以保证母公司集中精力对企业集团的长期发展进行规划,又能有效的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于那些跨国企业集团来说,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处于不同的国家,其各方面的差异是非常显著的,虽然随着电子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跨国企业集团可以很便捷的实行集权管理,但是这些企业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策,实际上集权的管理和分权的管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企业集团在决定财务管理模式的时候,一定要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竞争环境,针对不同的状况采取相对应的财务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长期健康的稳定发展。

三、我国跨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对我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问题进行研究的学者很多,通过分析这些研究一致认为,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的个别企业集团在财务组织管理体制方面僵化,缺少必要的财务控制体系,缺乏对资金的管理能力,虽然有一定程度的财务激励约束,但是约束效率低下,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影响了我国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对于跨国企业集团来说,除了上述的问题外,它们还有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1.会计制度的差异。众所周知,会计报表的数据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任何国家的会计制度均是由该国家制定的,因而都与该国家的性质密切相关,受该国经济的发达程度、政治体制和社会 传统文化 的影响,所以世界上不同国家的会计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如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中,仅规定了会计记录的确认、计量和 报告 ,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记录形式,而由于我国会计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所以我国政府严格规定了会计报表的记录形式,另外我国会计制度在会计的属性、会计的目标设置、会计核算的重点、会计核算的灵活性、政府干预的程度、企业内外部的审计机构的设置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不同。目前我国正处于转轨经济体制当中,会计制度也在不停的发生变化,但是由于我国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以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导致我国在进行跨国企业集团进行财务管理时可能会面临许多问题。

2.文化差异。不同文化背景的员工对需求和期望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这样就增加了日常管理中的复杂性,许多跨国企业的冲突和混乱均是由于文化差异引起的。另外,不同的文化背景也会导致员工对管理层做出的决策的理解程度不同,进而导致执行的结果也有很大的出入,从而造成财务管理的混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所以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来加强企业集团员工的文化融合是我国跨国企业集团面临的重大课题。

3.外汇风险。在国内经营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均采用本国货币进行财务结算,但是对于跨国企业集团来说,它们在国外的经营活动,必须以当地的货币进行财务结算,并进行相应的财务管理,这样就造成了母公司在对子公司的财务进行核算时,必须要着重考虑外汇风险,特别是在当今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对跨国企业集团来说,外汇风险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关系到这些企业经营的成败。

4.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在东道国政治力量作用下,从而导致跨国企业经营的环境发生非连续性的变化,从而导致企业经营不确定性的增加,使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显著下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利润的获得。

四、对我国跨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建议

我国企业集团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组织和决策体系、健全财务控制体系、完善公司的财务约束机制和激励制度,同时充分利用信息 网络技术 来加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沟通来解决。而对于跨国企业集团来说,除了上述的要求外,这些企业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国际会计人才的培养。进行财务管理的前提是必须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报表,针对会计制度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我国的跨国企业集团必须正视这个现象,应该积极的去熟悉被东道国的会计政策,并加强培养和引进国际会计人才,同时通过聘请一些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会计业务进行指导,并定期对本公司现有的会计人员进行国家化培训,尽量的降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由于会计制度的差异所造成的财务管理上的混乱程度。

2.建立相互融合的 企业文化 。所谓的文化的融合,不是指文化的趋同,而是在相互承认、彼此重视文化差异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对方的文化习惯,我国的管理者要吸收被并购公司企业文化的精华,同时也将本公司企业文化中的核心部分与被并购公司进行共享,这样形成一种二者合一的全新的组织文化,从而增强组织文化的开放性,保证公司工作环境的稳定和谐,另外在进行企业文化建设中,必须辅以制度建设,通过建立一套使双方均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在财务管理中由于沟通障碍所造成的财务管理混乱。

3.加强外汇风险的防范。跨国企业集团应该通过吸收外汇风险管理人才,建立专门的外汇管理部门,同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随时对可能发生的外汇风险进行监控和预测,也可以通过一些外汇管理办法如:货币保值法、期权合同法、远期合同法等来规避可能导致的外汇风险。相比如国内环境来说,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所以跨国企业集团要根据外部环境的改变所引起的汇率改变来及时调整自己的财务管理模式,避免由汇率改变所造成的损失。

4.加强政治风险防范。一般来说,政治风险对跨国企业造成的损失要远远的大于上述三种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所以跨国企业集团进行收购前要详细的了解东道国的政治环境,掌握那些可能会对政府的对外投资政策和其它相关政策产生显著影响的关键因素,在企业的经营过程当中,要时刻关注东道国的重大政治事件,建立政治风险的监控和预警体系,从而可以提前对政治风险进行预判,及时的调整企业的财务管理政策,降低由政治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综上所述,我国的跨国企业集团在进行跨国财务管理时会面临会计制度的差异、文化差异、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等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我国的跨国企业集团必须加强国际会计人才的培养,建立与被并购企业相互融合的企业文化,同时加强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的防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跨国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进而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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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浙江嘉兴 3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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