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承认抄袭后果如下:
硕士学位毕业论文抄袭会有取消硕士学位的风险。
学术论文,即论文就是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其作用不仅仅是作为探讨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的手段之一,还是用来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有效工具。在论文撰写的过程中,需要查阅大量的资料,同时加上自己的观点分析。
在程序方面,于某认为,被告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未及时向她公开调查程序、处理结论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始终未让她查阅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等重要证据材料,作出撤销博士学位决定前未让其申辩,侵犯了自己的申辩权。
论文抄袭的后果:不符合规范的毕业论文将被退还,要求重写,同时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将会延迟。这也会对之后的就业造成某些不良影响和后果。学士学位将被撤销。如果毕业论文_容的查重率超出60%,那么确实会被判断为严重剽窃。侵犯著作权,尽管该参考文献是能够用以参照的,但如果抄袭过多,将被称作抄袭别人的论文,可以说成对创作者的著作权的侵害。
我认为这个处分特别合理。任何一所高校都不应容忍学术造假的行为,而且也不应该宽容这一行为。因为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十分不诚信的行为,而且也有违道德素养。任何一个学生都应该脚踏实地并且诚实守信,这样的学生才能够在社会上立足。
硕士生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而且也应该从实际出发。因为他们具有更高的学历,而且也能够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他们应该成为道德与学历相一致的人,而不应该德不配位。湖南大学一硕士被举报涉嫌论文抄袭,校方撤销其硕士学位,这个处分合理,之所以合理的原因有三个:
一、这个处分并未侵犯这名学生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这一处分的确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一个学生就应该踏实学习,而且不应该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欺学校。这名硕士生因为自己的抄袭行为而被撤销其硕士学位,这是特别合理的,因为这并未侵犯他的合法权益,而且他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这个处分有法可依。
我之所以认为这个处分合理,就是因为这个处分的确有法可依,而且也并不是盲目的处分。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能够规定抄袭论文应受到的处罚,并且不会因为学生的认错而减轻对学生的处罚。这处分既符合学校的规定,而且也是合法的。
三、这个处分能够产生震慑的作用。
我认为这个处分的确很合理,因为我国一直在严厉打击抄袭论文的行为,而且也能够对这样的行为施以更加严厉的惩罚。这名硕士生处于风口浪尖上,仍然不能够提高自觉性,并且不能够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因此应该承担不利的后果,这个处分能够震慑其他学生。
因此我认为合理。
合理,因为教育部明文要求不得抄袭,所以是大家论文不能抄袭,要自己动手去写,不要冒险。
南京大学一教师被学生指控,举报信上声称他的行为导致学生流产,他作为一名老师,居然抄袭论文,这些行为都是非常无耻的,他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且犯了强奸罪。有些学校的教授就是”禽兽“,他们的存在让很多学生的生活以及学习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短短4年的大学校园,无法让他们收获愉快的回忆,却总是遭受到恶魔的骚扰。
如果这位老师没有经过学生的同意,就擅自和学生开房,并且强迫和他人发生关系,那么这种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然而这位学生多次向上级领导举报,但是最后都不了了之,直到这件事情发酵的越来越严重,才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老师通过短信发布肮脏污秽的信息,并且利用自己的职位之便,要挟学生去宾馆开房。被害者别无他法,只能够按照老师的要求做事,直到学生逃离到国外留学时才摆脱了恶魔的控制,但是该学生不愿意就此放过这种人,也不想让其他的人受到伤害,所以坚持走维权之路。
高校的老师要想不断提升自己的职称,必须要通过真材实绩,不能发表太多的论文,很难能够获得学校的重视,而且没有按时完成学校的任务,可能会被开除,无法在学校当中立足,所以有些老师为了解决自己的困扰就偷别人的论文内容,而且这种下三滥的方式是不会公布于世的,他们沾沾自喜。但这种剽窃他人智慧成果的行为触犯了《著作权法》。
该老师是学校的祸害,南京大学是一所能力很强的学校,但是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学校相关的人员必须要查清楚这件事情,给所有的学生以及社会人士一个交代。
必须一致。抄袭的定义是,超过一定限度的借鉴,对吧?所以注意不要往一只羊身上薅羊毛,例证资源要丰富。再一个,不要再次提出别人的观点!这点很重要。如果只是单纯应用某个人的事例或者精彩论证作为辅助那就没问题,还是有你自己的核心。最关键的部分的是你的创造,话又说回来,天下文章一大抄,谁抄谁还不一定呢!导师那搞好关系,比什么都直接快捷!不过这几年学术论文严查,有实力还是不要抄袭为妙。
那就要看署名情况了,全你名,你得感谢老师,你老师的名字以指导老师名义存在,没毛病,老师单人名义那肯定是了,两个人共同名义,这个应另当别论,本质上是算的,没经过你同意,你不介意暂时没经济方面也没什么关系,但是后期如果形成权威之势那些的,产生版权费、效益那些,问题就大了
不犯法 但是有损学术道德如果你执意去告他的话 估计也会有点成效
☛导师和研究生矛盾激化的新闻、旧闻时时撩拨着我们的神经。▶学生想选一个温情高效,能让自己能活着毕业的导师;导师想选一个聪明勤奋,能让自己多活几年的学生。都不容易啊!
朋友表示学习的知识会被他人侵犯,会出现教育方面的问题,网友觉得SCI论文是非常难的。
还记得这事情,最后的结果是被记过处分了,调离教学科研岗位。而且还取消了职称晋升资格及各类评优评先资格3年,撤销其高层次人才资格。
网友们争议的焦点是她为什么可以在五年内发60多篇SCI论文,这可是很多教授都做不到的,所以网友们对此表示怀疑,争议的点也是在这里。网友们的争议也没错,毕竟一个90后,能在五年内连发60多篇SCI论文,是个人都会怀疑是不是有假。
一:事情的经过是什么?
这件事的起因是因为华中科技大学发布了一篇名为《90后!是博导!》的文章,然后就被知乎的网友拿去争论了。因为90后,五年里面发布60多篇SCI论文实在是太离谱了,很多网友对此怀疑。想想也正常,毕竟一篇SCI论文就足够一个研究生以优秀的成绩毕业了,一个年纪轻轻的90后女生,五年发60多篇,一般人真的不敢相信。
二:SCI论文很难吗?
不算很难,但是也不简单,一个研究生大一就要开始准备SCI论文了。因为发SCI论文这玩意,不只是看你自己对于专业的掌握程度,还有你所在的学校和所跟随的老师。这两个也是影响你论文能不能在SCI正常发表的原因。就拿一个SCI的小论文来说,至少都要准备半年,而且如果质量不达标,还不给过,更不用说那种大论文了。许多读研究生的人,都是在大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着手准备SCI论文了,因为晚了就来不及了。在我国,发表一篇SCI论文就是研究生毕业的要求,你说有多难呢,我国的本科生很多,但是研究生屈指可数。
其实仔细阅读这个90后博导的学习生涯,可以发现,这并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因为这个90后女博导,大一开始就已经是一个天才了,在大二还有好教授带领参加国家级别的比赛,大四还当交换生出国学习了,所以五年发60多篇SCI论文对于她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什么后果?后果已经出来了,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赔偿了11.5万元。
其实原告黄阳阳(现就职于某律所,爱丁堡大学博士)为“博士论文被抄袭”这个事坚持了11年,终于维权成功,实属不易啊。
黄阳阳曾在爱丁堡大学读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读博,两人时常通过邮件进行学术交流。2011年,黄阳阳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发现,此时王超已经从港城大毕业,其发表的博士论文有很多内容和自己的论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这或许是因为黄阳阳曾经把论文草稿发给了王超。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2013年,黄阳阳开始向港城大投诉王超论文抄袭一事,港城大也认定了王超论文剽窃,论文也被移除了学校官网。我去,就这样处理吗?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处理太轻,何况是博士黄阳阳,于是就将王超起诉到法院,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2年6月23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为王超博士的论文剽窃了黄阳阳的论文观点,侵犯了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王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公开致歉,并赔偿11.5万元。
这样的判决属于民事责任,法院判决是完全合理的,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中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论文属于文字作品,而我国《著作权法》有规定,作者对自己的论文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获得报酬权等。
论文剽窃从《著作权法》来看,肯定是作品剽窃行为,王超教授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摘抄、复制原论文内容,这不是很明显嘛,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剽窃他人文字作品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已经承担了,但论文剽窃还涉及到行政责任,而学校目前还没有做出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只是暂停了王超的教学工作,也可能在调查。
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中规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其中一条就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发现作假怎么处理呢?第7条规定,申请学位的论文如果出现剽窃等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申请资格;如果已经获得学位了,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而且要向社会公布。从处决当日开始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能再接受剽窃人的学位申请。
还有要说明的是,学位申请人员如果是在读学生,那么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还要通报所在单位。
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学校是不是应该给予王超教授行政责任,撤销其博士学位是不是合情合理,而且要公之于众。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完善,现在咱们国家对论文剽窃在法律、法规层面都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按这些标准来完全没毛病,既然剽窃人家论文就应该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如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再说了,法院已经判了,学校是不是该回应一下了。
被判刑,名称都会被撤回来,被罚款,以后都不能再申报,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首先,剽窃论文一旦被发现了会导致自己名誉扫地,被大家唾弃。这一点参考翟天临就知道了,翟博士名誉扫地的下场有多严重,我们大家现在还能看到,已经被钉到了耻辱柱上,互联网是有记忆了,虽然这件事情过去很久了,但是每当毕业期或者出现学术不端的新闻的时候,翟博士都会被拉出来遛一遛,这一个坎大概率是成为终生笑话了。其实大家对于不想搞学术是可以理解的,你论文可以写的不好,可以刚刚达到毕业要求,但是剽窃就是人品问题了。
其次,剽窃论文一旦被发现了会导致个人信誉全面坍塌,这种学术信誉一旦坍塌就难以重建。其实剽窃论文是比抄袭论文还要严重的,抄袭论文最起码清楚地知道原作者是谁,对原作者影响不大,而剽窃里面的“窃”意味着可能是偷了别人的想法和研究结果,这会对原创者造成极大伤害,是非常严重的人品问题。而且原创者也不会放任自己的研究被“窃”的,这就会出现撕扯不断的学术纠纷,是对研究者精力的极大消耗,一旦被贴上剽窃或者有剽窃嫌疑的标签,以后你再有什么好研究,别人也会怀疑你是不是又从来“窃”来的了。
再者,如果凭借剽窃论文取得了学位、职称或者其他奖励,被发现之后,会撤销学位,取消职称和奖励。不管是名誉扫地还是信誉坍塌,都能够让人“社会性死亡”了,如果还是搞学术的,那么基本意味着成了学术界的败类,传出去之后,再难找到什么好合作者了。更加严重的是如果凭借着剽窃的论文取得了学位、职称、岗位等等成果,那么一旦被证实剽窃行为,一切的成就都会成为“镜中花,水中月”。
最后,如果存在剽窃论文等学术不端的行为,会被整个学术界拉到黑名单里,后续找工作也成问题。一旦被证实过有论文剽窃行为,没有人会在意你是不是一时冲动的无心之失,有没有真材实料,基本上在学术界是混不下去了,因为如果还是学生,意味着没有办法顺利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了,如果已经是老师了,那么就会没有学校愿意继续聘请,也会找不到合作者,招不到学生。即使不打算搞学术了,但是因为这样的劣迹行为,也会没有办法顺利入职那些会严格进行背景调查的正规企业了。
需向原作者道歉,并被学校给予处分,调离其他岗位,会受到别人的闲言闲语。
若不是故意抄袭,大部分学校会降低学生的成绩或判其不及格,给予纪律处分;如有意抄袭,则可能无法完成作业或课程,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可能被停学或开除;还有,在学术领域和其他以研究为基础的专业领域,抄袭会对个人的职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抄袭无罪,利益化有罪方法/步骤1首先,要明白被剽窃的论文被用作什么用途。因为,简单的抄袭论文而没有任何其他意义和价值,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就像你发表一篇论文,我拿来教授给别人没有任何问题。2第二,要明白论文不是专利。专利被人偷用肯定是要负法律责任,而论文真的不是。如果你是学生,可以向学院求助,辅导员、导师、院长你都可以找。如果没有学校庇护,而剽窃你论文的文章发表了,你就联系发表那篇文章的平台,责令它撤掉违法内容。3第三,如果你的论文是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建议申请专利保护或向研究机构之类的申请合作与帮助。
可能会被举报,如果属实会被撤销学位。
如湖南师范大学的这篇硕士学位论文,目前就被人举报了。
有个国家互联网举报中心,可以先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