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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答辩一个否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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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答辩一个否决票

可以。一个不同意决定不了,因为

研究生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

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盲审的原则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和规定;有利于客观地反映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真实状况;有利于加强学位点建设,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机制;

(参加盲审的论文,要在盲审结果确定后方可组织答辩工作,盲审结果应作为答辩资格、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

修改后应该可以

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

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

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硕士论文的种类有哲学硕士论文、经济学硕士论文、法学硕士论文、教育学硕士论文、文学硕士论文、历史学硕士论文、理学硕士论文、工学硕士论文、农学硕士论文、医学硕士论文、军事学硕士论文、管理学硕士论文等12大类的硕士论文。

扩展资料:

盲审结果处理

1、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2、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3、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4、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5、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6、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7、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

8、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9、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硕士论文

不是。毕业答辩并不是一票否决的,通常来说毕业答辩会有3~5位评委一起评分。然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给出最终的成绩,如果说5位评委当中有70%的人给出及格成绩,那么就等于及格了。

学位论文答辩是一票否决吗嘛

这个要看学位委员会的决定。

本科毕业论文盲审有个老师给59分是直接否决了。毕业论文一般是60分合格,如果只打了59分,就说明论文不合格,而盲审实行一票否决制,只要有一票没有通过,论文就不通过。盲审是送到其他学校,由其他学校的老师来审查(有可能是几个不同学校的老师组成一个审查组),会比一般审查严格一些,盲审没过的同学就不能参加这次答辩了,只能顺延到下一次答辩时重新申请答辩,但在这个过程中,要按照盲审意见进行修改,多跟导师沟通,直到导师认同后参加下一次答辩。但是下一次答辩仍然要先送去盲审。

答辩委员会是最终决定大学生的毕业论文是否通过,不同学校的要求不一样。一般来说,答辩委员会起决定性因素,重量检查不应超过30%;导师一票否决;检讨老师一票否决;如果答辩失败,这些都是毕业论文不及格。因此答辩委员会是最终决定大学生的毕业论文是否通过。

论文答辩一票否决就直接不过吗

不是。毕业答辩并不是一票否决的,通常来说毕业答辩会有3~5位评委一起评分。然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给出最终的成绩,如果说5位评委当中有70%的人给出及格成绩,那么就等于及格了。

毕业论文是答辩不过就不能过了吗毕业论文答辩没过不能拿到毕业证的,不过一般答辩有两次机会的,最后一次通过就行了。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答辩一票否决

选择自己的优势,挺从导师指挥

看自己的优点

一定要遵循导师的指挥,毕业论文不能乱写

可以根据法理学在现实领域内的应用选题。

毕业论文一票否决权

学术造假本身就是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古今中外皆有之,但像中国当前这样如此泛滥,涉及了各个行业各个层面的却不多见。甚至可以说,在中国,学术造假已不单纯是一种学术腐败行为,实质上已成为社会腐败的延伸和新的类型。学术打假也因此变得更加艰巨和复杂。  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能否改变当前中国社会学术造假现状?答案是肯定的。一票否决制度本身就不仅是一种态度,更彰显对学术造假的零容忍以及改变的决心,让研究学术之人心有敬畏,从而对学术造假“敬而远之”。  不过,学术造假有其产生的经济文化根源,也有其自身发展的过程,我们不仅要采取“一票否决制”的一刀切措施,还要积极分析它不同时期的特点和原因,然后制定一些长期的规范措施,例如国家层面鼓励发展教育,不仅要扩大教育,更要提高和把控教育质量;在发展教育的同时,还要打破学术的行政化,增加学术的独立性,由行政评判逐步向公众监督转变;另外,创新是一个国家进步的灵魂,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鼓励大众创新对学术造假行为也必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当下的学术造假行为已是一种社会行为,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因此也不会是一朝一夕能杜绝的。希望“一票否决制”能为国内学术环境清理出一片蓝天。

本科毕业论文盲审有个老师给59分是直接否决了。毕业论文一般是60分合格,如果只打了59分,就说明论文不合格,而盲审实行一票否决制,只要有一票没有通过,论文就不通过。盲审是送到其他学校,由其他学校的老师来审查(有可能是几个不同学校的老师组成一个审查组),会比一般审查严格一些,盲审没过的同学就不能参加这次答辩了,只能顺延到下一次答辩时重新申请答辩,但在这个过程中,要按照盲审意见进行修改,多跟导师沟通,直到导师认同后参加下一次答辩。但是下一次答辩仍然要先送去盲审。

在当前的职场形势下,职称晋升体系才是学术造假的罪魁祸首,如果不对晋升体系进行颠覆性的改变,仅仅对学术造假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是无法改变造假现状的,其实这并不难理解,如果在当前的晋升机制内,即便是没有一票否决,不进行学术造假也几乎无法实现职称的评定和晋升,而如果选择造假,还有涉险过关的可能性,两相对比肯定会得出最为理性的选择。当然了,自从学术造假行为频繁曝光以后,个别省份和行业已经改进了职称晋升的一些弊端,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论文和科研成果不再作为必备条件,但在职称评定的各项指标中,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依然是重要的参考标准,而这种改变也只不过是降低了准入门槛。

晋升职称对很多人来说是极大的困惑和压力,学术作假会承受道德压力,但循规蹈矩又不能保证获得相应的职称,在两种矛盾的交织过程中,大部分的人都会冒险尝试学术造假,虽然今后也会成大较大的风险,但只要能够涉险过关,制成问题也就能够更好的解决,即便是被发现而一票否决,也就打消了内心的念头,反倒可以安于现状或是寻求其他的发展。当然了,即便为了保留晋升资格而不选择学术造假,那么职称的晋升和评定也会是漫无边际的等待,甚至会因为有人冒险选择了学术造假而失去来之不易的机会,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造假现状难以改善的客观因素。

由此来看,虽然一票否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震慑力,但是对大部分的职场精英来说都是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而学术造假的屡禁不止,主要原因还是在谨慎制度的不合理上,即便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变和进步,但根本性的问题依然没有改观,在西方国际,人才培养机制是非常成功数的,学术造假因为没有存在必要和价值而得到了很好的遏制,这也是我国学术领域值得深思的制度性难题。

几十年前的人们为了解决全家的温饱问题毅然决然的奔向了致富的的道路,几十年后的我们温饱问题早已得到了解决,但是我们却不满足于此,我们追求的是拥有更多的工资,更多的资产。怎么样才能拥有比同行更多的工资呢?答案是非常显而易见的,能力要比同行更出众才行。

那怎样证明呢?这就需要用各行各业的职称来证明了。 在职称制度运行的初期,的确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有才干,有道德的各行业骨干。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职称制度也体现出了一些弊端。

针对这些弊端,河北出台了相关的改革意见,我认为此次改革能改善学术造假的现状。

一: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该政策完善了职称申报人的相关档案,只要申报人有过学术造假的行为,将会被录入档案,跟随其一生。同时只要申报人背着学术造假的档案,那么申报人所在行业的职称考试将从此与其再无关系。我相信在这么大力的改革制度之下,应该无人敢顶风作案了吧。

二:实行多种形式的考核制度 河北职称改革意见中的职称考试制度不仅仅是对学术的考核,还拼的是申报人的综合素质。所以就算申报人的学术造假行为没被发现,他也不一定能考上其满意的职称。 我们与其在这儿绞尽脑汁的想着如何投机取巧,如何进行学术造假,还不如用这个时间去充实自己的头脑,锻炼自己的相关技能。在当今的社会中注重的是你的能力而不是一纸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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