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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调研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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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调研优秀论文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察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制度。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官的主要职责。沿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战国时,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备。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建立起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监察制度。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失去监察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隋唐时期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设三院:①台院,侍御史属之,“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②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③察院,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同前)。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谏官系统在唐朝也趋于完备。谏官的设置,秦汉时已有,魏晋南北朝时有较大发展。至唐代,中央朝廷实行三省制,其中门下省的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其中给事中掌封驳(即复审之意)诏制,权力更重。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非国姓(蒙古贵族)不以授”(《元史·太平传》)。还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组织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作为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这是元代监察制度的重大发展。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监察御史)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监察御史虽为都御史下属,但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科道官虽然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活动范围极广。因此,对科道官的选用十分严格。同时还规定,对监官犯罪的处分比一般官吏要重,“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明史·职官志》)。清代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早在入关之前,皇太极即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倘知情蒙弊,以误国论”(《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员共同参与朝廷大议。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清末增至22道),专司纠察之事。雍正年间,专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共同负责对京内外官吏的监察和弹劾。唐代的台、谏并列,明代的科、道分设,清代的科、道则在组织上完全统一。监察权的集中,是清代监察制度的一大特点。清代,一方面允许监察官风闻言事,直言不讳;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察官权力过大,规定御史对百官弹劾要经皇帝裁决。到宣统年间,新内阁成立,都察院被撤销。作用与特点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清□除害,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它成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但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是皇权的附属品,它能否发挥正常作用,与皇帝的明昏有密切关系。同时,由于封建政权和封建官吏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监官本身因贪赃枉法而获罪者也不乏其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①组织独立,自成系统。自两汉后,监察机构基本上从行政系统中独立出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专门机构和职官,自成体系。地方监察官直接由中央监察机构统领,由中央任免;作为“天子耳目”的监官有相对的独立性,从而为监察制度的逐渐完善和监察效能的发挥提供了组织保证。②历代对官吏的监察渗透于考核、奖惩制度之中,并实行重奖重罚。③以轻制重,对监官采用秩卑、权重、厚赏、重罚的政策,给级别低的监官以监察级别高的官吏的权力。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皇权的膨胀,监察机构的权力也随之提高,甚至被任意扩大或滥用,从而使监察制度畸形发展,如元代的监察制度带有民族压迫的性质。元世祖时明确规定:“凡有官守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以论诛之,且没其家”(《元史》卷十,《世祖纪》),但蒙古人不在此限。明代除了公开的监察机构六科和都察院外,厂卫等秘密的特务机构也成为监察网的组成部分。

(一)形成完善的公务员监督法体系法制不健全是当前公务员监督制度弱化的重要原因,反腐倡廉不能单纯的靠批评教育和自律,还必须靠法律制约,健全法制建设必须首先建立健全公务员监督的法律体系,要及时地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工作经验加以总结,又要根据改革发展的实际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一些相配套的法律措施,形成公务员监督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并对相关的法规加以不断的修正、补充和完善。首先要提高立法层次,修订现有监督法规,加快立法进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上升为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提升公务员监督体系的层次,加快行政监督的力度。对现有行政监督法规进行修订,主要是对已不再适应当前实际的行政监督法规进行修改和重新公布,把那些比较成熟的经验和作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以确保行政监督权被公开、公正地行使。重新整理我国的公务员法律也很必要,此外对政府采购法、审计法等一些法律作出程序的细化规定,从经济方面遏制腐败的发生。其次制定新法规范监督机构职责,推进监督制度的完善。在已有的公务员监督法基础上,需要制定有关防止腐败的专门监督机关、具体监督手段方面的法律。从近年来看,我国在完善公务员监督法律方面已经开始作出了积极反应和探索,2010年6月,全国人大15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决定。这是行政监察法实施了十几年后,首次迎来修改,为加大行政监察力度而铺设了法治轨道。(二)从法律上保证监督机构的独立和权威性首先要依法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建立高度权威的独立化的廉政监督机构,该机构的最高领导人只须向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或最高机构负责。同时,该机构的人员聘用、经费预算等也必须独立于其他行政部门,从而保证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地位,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的廉政公署就是此类典型。其次要理顺各监督主体关系、提高人员素质并坚持舆论监督独立。在依法建立专门监督机构的同时,还应根据各地的实际,理顺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反贪局间的关系,使之形成统一的反腐败法律体系。反腐机构中的任职人员也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并且有法定的任期。作为社会舆论监督机构,新闻媒体应该有一定的独立性。要给媒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自由活动的权利,拓宽新闻监督渠道,保证合法媒介的监督。(三)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互协调和制衡在很多监督实践中,不管是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并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效应,所以寻找能够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两大体系相互协调和制衡起来的办法是关键。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的约束力、落实外部监督的实效。建设公务员监督制度既要靠法律也要靠自律,高度重视内部监督的重要性,提高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权威地位,积极从内部保证对公务员的规范监督。外部监督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宪法中所规定的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功能,还要发挥好政协的参政议政的作用。其次应建立健全公务员监督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力度。要加强公务员内外部监督体系间的互补,增强其协调性,从而建立起对公务员全方面监督的一张天网。还必须建立迅速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集合机制和反馈机制。

[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要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规范教育和建设,要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网络。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就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进行了调研,并对近年来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理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进行分析,感到领导干部腐败主要是权力失去监督,规章制度弱化,政治学习虚化,理想信念淡化,个人的私欲恶性膨胀等原因所致。其行为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可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势在必行。然而,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应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领导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不仅党的领导和机关要严格遵循,政权机关同样要严格遵循。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实践一再证明,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得好,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就有了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党内生活不正常,班子就会出问题,个人也会出问题。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是要严格落实十六字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而且一经作出决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个人都无权随意更改。二是要严格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的落实。对那些过于集中又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要严格规范、合理配置和科学分解,使分解后的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减少或杜绝在执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的可能。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正职对党委和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切实加强班子的内部监督。三是要严格检查、赏罚分明。要加强对贯彻集体决议的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补充、完善、纠正偏差。坚持做到奖惩分明。特别是对于那些在执行集体决议过程中,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各行其是,把自己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拒不执行决议者,以及失职渎职者,一定要追究其责任,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 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从严监督,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事前监督,一是要抓好决策民主化,这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管理论文《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基层纪检监察优秀调研论文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部分乡镇纪委在职能作用发挥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得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部分乡、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股室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同时,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二)机构不健全,人力不足。当前,全县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除纪检工作外,还分管(联系)计生、安全等工作,同时多数乡镇实行包村工作制,乡镇纪委书记将大部分工作时间放在了包村工作上,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目前,由于人员身份、年龄等限制,部分乡镇仍未配齐专职纪委副书记,即使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的乡镇,由于同时兼任乡党政办副主任,主要工作精力仍投入到乡党政办,不能专职抓纪检工作;乡镇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乡镇纪委人力明显不足,基本没有人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四)能力不够强,业务不精。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纪委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不够高,有的乡镇纪检干部连乡镇纪委基本职能都不清楚。目前我县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是本届换届或届中新任的,大多数都是新手,尤其是乡纪委专职副书记是机构改革后新增职务,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而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停滞不前,理论水平弱,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三、的建议和思考(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探索推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建立各室业务骨干下基层协助纪委工作形成制度,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建议以县级纪委为主,尝试改变以前检查考评纪委工作同党委政府其他工作合并的做法,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又列单项由纪委专业室进行考核,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二要落实制度。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中央纪委杭州培训中心2010年第六期学员[贵州省水城县纪委常委李靖]

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年得到不断改善和加强,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村(社区)级的党风廉政建设步伐还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导致村级干部作风、村务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经过一些调查和思考,浅谈一下个人对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想法和看法。加强村(社区)纪检监察,是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对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加强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基层干部从政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农村、向社区、向基层延伸,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廉情信息收集制度,及时收集廉情信息。二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社区)纪检干部的集中业务培训。三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交流经验,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四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的依据。五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成员每半年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并向镇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工作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抓手,同时注重将巡查工作与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场镇改造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三务公开”相结合;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相结合;与“克服‘两好’现象加强业务和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早机制相结合。各纪工委作为巡查工作的主体,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巡查工作手段、方式、机制,突出巡查效果,注重巡查结果运用,确保巡查工作不断出新成效。

一、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形象 从我国金融改革开放以来,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重大调整,每一次调整改革都推动了中央银行职能的细化和金融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这次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强化了制定和执行货币的职能,转换了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增强了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人民银行的金融核心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所以说在人民银行职能调整转变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应明确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纪检监察是各行各业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基层人民银行也不例外,只要有人民银行履行职能的地方,就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纪检监察也是服务第一要务的保证,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对员工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提高行政效能,保证工作质量关系重大;三是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担负着对党风廉政的组织协调、教育监督、案件查处等职能,发挥好基层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对促进各项工作极其重要。因此,围绕人民银行职能转变,纪检监察工作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贴近业务,大力推进制度反腐,定位于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党纪政纪的监督上,保证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 二、贴近业务,大力推进制度反腐 在当前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的新形势下,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全行的中心工作,不能脱离中心抓纪检,撇开业务搞监督,要把着眼点放在与业务的结合上,切入点要体现在运行权限的监督上,在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履行职能的重心,确立“紧密结合业务、狠抓制度反腐、健全预警机制”的事前防范工作标准,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全方位、多层次地支持和推进基层央行中心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充分体现出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的发挥。一是制度反腐要从源头抓起,要围绕“权、钱、人”三个环节,以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入手,重点抓好权力运行的管理制度建设。二是制度反腐的重点是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规范操作程序和严格遵守规章是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关键环节。三是制度反腐要与廉政教育和惩治处理相结合,在抓好党风廉政、理论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逐步完善教育预防与制度管理相并重的预防管理体系。

2021纪检监察工作优秀论文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 作文 有哪些?“民惟邦本、法系根基。”民法典的出台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将深刻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一起来看看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作文8篇,欢迎查阅!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作文1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的“民法典时代”终于到来了。这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在于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颁布以后,我院以多种形式组织大家开展学习,并要求中层以上的干部在“微课堂”上主讲其中一部分。我认为,学好《民法典》,要做到知行合一,边学习边实践,在实践中加强学习、深化学习。

一、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意义

在《求是》杂志上发表重要 文章 《充分认识颁布事实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已经充分阐释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颁布施行《民法典》的意义,才能更好地指导工作开展。

二、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法律意义

作为一个司法工作者,特别是民商事法官,《民法典》的理解、运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公平争议的实现,因此,在《民法典》正式施行以前,一定要认真学习,学明白《民法典》的体系、法条内容,以便更好地运用到司法工作中。

三、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法律的理解和运用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升华,作为法官,通过司法实践,发现问题,修正问题,更好更快地实现公平正义,以法治的阳光、公平逐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同、信服、尊崇与敬畏,从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作文2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法典,它关系着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 百科 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给出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点点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部自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给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民法典的出台,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力量,记录着中国法治的改革历程,是中国人民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作文3

《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 职场 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作文4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出台,有利于推进民事法律体系化,有效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制度保障,为执法和司法提供基本遵循,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纪检监察组织作为政治机关、专责监督机关,应当主动走进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工作贯穿监督全过程,以务实高效有力的监督推动和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督促有关主责单位想民所想、急民所急,积极主动、设身处地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贯彻好《民法典》精神,进一步彰显“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笔者认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立足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要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要慎用严用审查调查 措施 ,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格权”。要履行好高度注意义务,切实保障审查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要搞好实名举报回复工作,让信访举报人的知悉权监督权反向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要加大民生监督力度,让群众平等地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要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畅通干群间的“连心桥”。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作文5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正式步入民法典时代。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 文化 ,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充分标志着人民至上原则,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民法典增加了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深度贴合中国法治的法典,新增了遗嘱继承人、高空抛物、 房屋 租赁合同 以及商品房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归业主共有等诸多解决民生问题,步入幸福小康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020年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民法典的颁布凸显了在领导下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山航空保支队始终牢记党的嘱托,引导支队党员骨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做贡献。支队注重下沉,切实了解需要帮助的队员同志,各中队各班组成立党员互助小组,由互助小组组长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组员谈心谈话工作。不定期听取各职能单元工作部署开展情况,鼓励支持创新工作 方法 。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各级文件指示精神。同时深入基层调研,采取问卷星等多种方式收取队员意见建议,提升队员队伍认同感,深度剖析队伍问题。山航空保支队将持续推进各项法律、《民法典》的宣贯普及工作,保证全体队员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将法治与工作深度结合,营造一个和谐团结、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建设法治社会,无论对国家和对单位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实现法盛人和,使事业永葆生机活力。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作文6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就谈不上保障人民权益,要保障人民权益,建立法治国家、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将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向纵深推进。

民法典具有中国特色,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民法典的诞生不仅整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70多年长期实践以来形成的民法规范,还吸收了中国民族优秀的法治 传统文化 内涵,并且具有强烈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属性,是充分结合了中国国情和社会民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集大成者。

民法典通过固根本、稳预期促进发展。人心定才能事竟成,要定人心就要提供好的法治环境,要充分保障人民权益,要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首先要固根本,这个根本就是以法律形式再次强调市场对经济的决定地位,强调我国坚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心;其次稳预期,用法典的形式保障权益,用更深入的法制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消了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持。

实施好民法典,要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 教育 工作,将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抓住机会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提升公民法律素养,要宣传好法典条文、阐释好法律精神、运用好法律实践,明确社会主体权、责、利的边界,坚决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能力,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融入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真正做到普法惠民。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作文7

民法是万法之母。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其重要性可见一斑。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能够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为保障个人合法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兴权利、新型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之所以要编纂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是因为从建国至今,我国颁布了大量的民法单行法规,这些法规内容庞杂,分散广泛,不仅存在一些法规相互之间不够协调的问题,而且老百姓使用起来也不是很方便。

民法典弥补体系缺漏、去除体系重复、消解体系冲突。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民商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促进公平正当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问世,意味着我们国家形成了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规范的民事行为准则,完善的权利保护机制和有效的权利救济规则——我国法制的体例框架由此丰实延展、枝繁叶茂。

民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志,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民法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民事法治领域,充分赋予民事权利,保障权利不受限缩、不被侵犯。民法典聚焦民生发展问题,处处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所谓“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体现出我们国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民法典草案对于民事权利类型规定更丰富,行使权利规则更清晰,权利保障更完善。“民法典对公民权利类型及其行使方式规定得越丰富、越精细,就越能限制公权力的滥用,越能起到规范公权力的作用。”民法典的出台为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行使公权提出了边界限制。同时,还将切实影响人民生命利益,解决现代社会困扰人们的问题,在私权保障上更进一步。“这最终将促成相关部门更积极施政,公民更遵守法律。”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是最重要的逻辑起点之一。民法典的颁布蕴含了民事权利保障、法律义务强化、社会秩序稳定等多重价值,是以良法推进善治的重要抓手,自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作文8

民之所期,国之重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制定从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民法典到2021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前后历经数十年,曲折而漫长的制定过程,让我们也感受到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的坚守和执着。数十年法制建设中,我国民法领域一直没有一部统一法典作为参照。本次民法典的制定和颁布,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行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巨大鼓舞和激励作用,同时也向世界各国展示了中国的法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和进步,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

从2021年3月份民法典提上工作日程,历时五年,完成庞大而复杂的编纂工作,凝聚了党治国理政思想理念和法学领域专家学者的心血,反映着老百姓的心声。对国家来说是一种尊严,对国民来说是一种骄傲。与现行民法单行法相比,民法典的内容并不是推到重来,更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在单行法基础上的修正和完善,及对单行法进行的一次系统化整理。民法典共分七编,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附则,共1260条。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关系民众生活方方面面,大到航天飞机、蛟龙入海、港珠澳大桥等,小到民众生活柴米油盐、鸡毛蒜皮小事,相较刑法而言,其与民众的生活关系更为紧密。

民法典的颁布对于法院来说,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有了统一的法律依据,给法官审理案件一个明确的指引,有助于加强司法审判的统一性,可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况发生。对于从事法律职业人来说,无异是最激动人心的一件大事,是作为法律人的骄傲。当然,法律颁布后是需要诸多法律解释配合实施,目前还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民法典该如何适用、审判中该如何引用以及现行的法律解释等置于何种法律地位等问题的解决办法。眼下当务之急就是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工作和为审判中正式适用民法典做好准备工作,把现有工作完成好,为民法典的正式适用打下坚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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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干部之家是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员干部知识分子队伍建设的特点要求,建立健全“干部之家”建设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开创建“家”新局面。胡锦涛同志多次谆谆告诫和殷切希望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发扬光荣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爱的形象。要胸襟坦荡,光明磊落,以宽阔的胸怀对待同志,有容人、容事、容错之量。坚持以事业为重,多谋事,少谋人,努力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抓硬件,全心全意服务干部,服务大局的观念。把纪检监察机关真正建成干部之家,让所有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家”的温暖,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组织上可托付、工作上可解难、生活上可信赖的人。要认真开展“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监察,俗话说得好:“吏廉方安”、“廉则吏安”。官廉则政举,官贪则政危。竹以直为美,人以正为尊,党以廉而强。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关心宽容出发,时时给干部职工以提醒和激励。定期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找干部交心谈心,帮助干部职工丢掉思想包袱,去掉后顾之忧。促进机关干部团结合作,形成整体合力。教育干部职工要宁静处事、淡泊做人,珍重人格名节,帮助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火墙”,做到“百毒不侵”。让全体干部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从而形成以求发展为荣,以认真工作为乐,以组织为家的大好局面。“家”的建设,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泛,要求高,任务重,职工干部应有建“家”的本领,笔者认为,要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干部之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新的形象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对于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科学发展观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首先,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坚强素质一流,其次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作风建设,真正做到“服务为民、深入群众、了解民情、体察民意,满腔热情地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要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中站稳脚跟。要加强机关的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并报形势、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要高度重视学习,关于总结,大胆探索,进一步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各种新知识,不断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造就一支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让党放心、让干部满意、能打硬仗的队伍。从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 ——公道正派的形象。公道正派是立身之本,组织部门形象之基。要自己清正,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的理念,围绕培育“对党忠诚,公道正派,一身正气”的组工精神,从抓休体的自我修养入手,牢固树立“立身之本,这人之要,处事之基”的理念,努力把组织部门建成政治清明、公道正派,风气健康,最适合人才成长的“孵化器”和“日光温室”。 ——团结奋进的形象。组织部门主要是负责人的工作,应成为团结奋进的表率。一要化配合,二要勇于进取。 ——严于律已的形象。严格要求是党对职工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组织工作最重要的保证。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懂规矩,二是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守规矩。 二、开展“阳光行动”,坚持服务大局。 一是树立阳光理念,打牢温暖之家的思想基础。 坚持“每月一讲”和每周例会学习的制度,采取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讲座、股室轮讲、专题讨论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刻领会“阳光组织、温暖之家”的内涵,让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和寓服务于管理、全心全意服务的思想根植于干部心中,用全新的理念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是履行阳光承诺,展示温暖之家的服务诚意。 向工作对象郑重承诺: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积极转变服务方式,大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展示全心全意服务的诚意。 三是实施阳光监督,强化温暖之家的责任意识。 大力开展镇务公开,通过镇务公开栏,网站等形式对我镇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相关制度等予以公布,积极推进重要情况定期通报等制度,使我镇的日常工作能够公开、透明的运行,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对象中聘请监督员,对我镇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方面,以及干部在公道正派、组织纪律、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履行承诺、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 四是开展阳光行动,构建温暖之家的工作机制。在组织工作中大力突出“阳光”特色,采取系列阳光措施,开展阳光行动,构建起一套较为完备的温暖之家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沟通机制。实行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开展每月固定一天的“走访日”活动。二是健全服务机制。建立访谈日记制度,对调研、谈话、走访基层过程中的意见建议纪录在册,定期收集汇总并及时解决村的有关文件。 三、开展“送温暖行动”,解决干部后顾之忧 1、关爱干部,强化组织的服务和引导功能。 深化党内关怀工程,对党员是政治关爱、生活关爱和精神关爱三管齐下的办法,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2、实施送温暖工程,让服务对象感受“家”的温暖。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起点。抓紧对原有制度进行清理和完善,对以前发下的文件进行清理,凡不合时宜,不利于调动党员、干部、知识分子积极性的文件和制度逐一作出处理。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干部谈话制度、接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严格机关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作者单位:兴国县纪委)

纪检监察调研论文范文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部分乡镇纪委在职能作用发挥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得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部分乡、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股室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同时,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二)机构不健全,人力不足。当前,全县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除纪检工作外,还分管(联系)计生、安全等工作,同时多数乡镇实行包村工作制,乡镇纪委书记将大部分工作时间放在了包村工作上,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目前,由于人员身份、年龄等限制,部分乡镇仍未配齐专职纪委副书记,即使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的乡镇,由于同时兼任乡党政办副主任,主要工作精力仍投入到乡党政办,不能专职抓纪检工作;乡镇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乡镇纪委人力明显不足,基本没有人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四)能力不够强,业务不精。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纪委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不够高,有的乡镇纪检干部连乡镇纪委基本职能都不清楚。目前我县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是本届换届或届中新任的,大多数都是新手,尤其是乡纪委专职副书记是机构改革后新增职务,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而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停滞不前,理论水平弱,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三、的建议和思考(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探索推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建立各室业务骨干下基层协助纪委工作形成制度,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建议以县级纪委为主,尝试改变以前检查考评纪委工作同党委政府其他工作合并的做法,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又列单项由纪委专业室进行考核,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二要落实制度。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年得到不断改善和加强,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村(社区)级的党风廉政建设步伐还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导致村级干部作风、村务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经过一些调查和思考,浅谈一下个人对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想法和看法。加强村(社区)纪检监察,是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对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加强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基层干部从政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农村、向社区、向基层延伸,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廉情信息收集制度,及时收集廉情信息。二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社区)纪检干部的集中业务培训。三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交流经验,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四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的依据。五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成员每半年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并向镇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工作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抓手,同时注重将巡查工作与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场镇改造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三务公开”相结合;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相结合;与“克服‘两好’现象加强业务和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早机制相结合。各纪工委作为巡查工作的主体,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巡查工作手段、方式、机制,突出巡查效果,注重巡查结果运用,确保巡查工作不断出新成效。

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中心,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等六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在改革中突破,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抓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为保障,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为重点,以深化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和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实现了工作职责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从2009年起,将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县(市)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千分制综合考核,由市级领导带队一次性考核检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2010年起,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惩,与年终奖惩挂钩。明确规定实行“五个一票否决”,即:当年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刑事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的、节能减排任务完不成的、急难热点问题没有解决到95%以上的,当年综合考评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失误”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造成不 本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凡有举报的百分之百受理,凡受理的百分之百查实,凡查实的百分之百处理。几年来,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了思想进一步统一、责任进一步强化、机制进一步管用、制度进一步完善、作风进一步转变、效果进一步显现等“六个进一步”的良好局面。 二、围绕中心抓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加强了对全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全面达标排放升级考核,对重点企业安装了大气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24小时在线监控;加强了对村级换届工作纪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律、雨雪冰冻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等重要工作纪律,以及救灾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等重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今年的抗旱救灾工作中,出台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抗旱救灾资金监督办法,加强了对抗旱救灾政策措施、纪律规定、工作作风、资金管理等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抗旱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了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软环境建设、各类扶贫项目、安全生产、中小学校舍安全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涉及52.98亿元投资的527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着力解决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开工率偏低、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慢、部分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以及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等问题。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的问责力度。2008年3月至2010年8月,全市共问责各级干部566人。 三、着眼实效抓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珠源清风”为主题,把廉政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畅通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六个渠道,搭建课堂教学、报刊传播、电视传播、电台传播、网络传播、廉政短信、舞台演出、社会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十个平台,做强做大宣教工作格局,实现反腐倡廉教育与全市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教育,建立和落实了纪委书记、副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和新提拔干部廉政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廉政教育制度,坚持和完善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廉洁从政理论教育、任前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监狱、中安监狱等单位驻在**的优势,在协调中安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投入500余万元,在**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预计年底前建成,明年年初正式投入使用。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市领导干部“五必谈一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和“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廉政审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清气正促勤廉”演讲比赛,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严禁滥发奖金的规定》等配套制度,去年全市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同比减少94万元,下降32.4%;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同比减少3076.13万元,下降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1878.37万元,下降12.8%,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同比减少800.09万元,下降6.4%,进一步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预防抓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始终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之中,把机制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下发了《**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力度。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审批、财政、投融资、司法、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从社会各界聘请27名新一届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支持配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的有效机制。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机制,对廉政风险实行前期预警、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解决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及其20余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规定和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坚持和完善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变更审计、结算审计制度,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全市共完成前置审计项目2598项,节约政府投资17.61亿元,平均核减率13.06%。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行政府投资评审制度。深化落实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制定和落实了《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企业投资项目否决报备制、涉企检查准入制和涉企处罚行为规范等12项配套制度,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4项,精简率54.7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108项,精简率48.2%;精简县级行政审批1664项,精简率52.3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572项,精简率46.58%,同时严格监督执行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 五、加大力度抓惩处,严肃党纪国法 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一是抓组织协调。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办案工作领导和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二是抓办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努力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坚持原则、善于突破的办案队伍。三是抓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了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制度、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奖励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制度,建立了“两规”工作细则等八项办案工作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四是抓硬件设施建设。在省级下拨700万元办案装备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委、政府及时配套300万元,重点用于加强基层办案装备建设。市纪委按照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办公现代化。五是抓办案功能建设。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双建议”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制度,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套廉政制度,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六是抓大要案查处。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181件(次),初步核实704件,立案417件,结案391件,处分人员3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62人,一般干部183人,其他人员139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继续狠刹乱告状、乱编造、乱议论等歪风,共为15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建立完善一套制度。 六、多措并举抓纠风,维护群众利益 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利益问题。率先在全国实行城乡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城乡同药同价,率先在全省开展100种基本药物零加成试点,去年全市药价平均降幅达29.9%。对中小学生负担、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涉农价格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13个预算单位的“小金库”收入154.94万元进行了分类处理,78家市直预算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禁设“小金库”。对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社会群团组织184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涉及金额583.39万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2008年以来1913个1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所有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全市发现问题193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4件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县处级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七、突出重点抓创新,拓展工作领域 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从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上下联动、功能完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建共享、覆盖城乡、优质高效、低费廉洁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市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115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60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100%建成投入运行。截至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575520件,办结571297件,办结率为99.27%,现场办结率达42%,承诺件办理提速率达68%,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达100%。其中市级受理49087件,办结48984件;县级受理203275件,办结202423件;乡级受理241358件,办结239194件;村级受理81114件,办结80696件。牵头健全落实了社会评价制度,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对部门服务态度、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公开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当年不满意率超过4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当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班子成员两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实现真正的硬约束、硬监督,部门工作作风和干部作风在短时间内有了较大转变。去年组织327名代表对市级55个部门进行了社会评价,综合满意率均达80%以上。今年又将评价对象和范围扩大到85个部门,全面涵盖了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牵头制定了《**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规定》,建立了大交办、大催办、大督办、大查办机制,将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进行交办、催办、督办、查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问责必追究,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研究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拟在市、县两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分散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特种行业经营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医疗单位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纳入一个平台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立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际,结合负责(联系)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第一纪工委建立了廉政辅导员制度,第五纪工委开展党风廉政巡查试点工作等,为有效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进行了有益尝试。同时积极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创新:麒麟区试行村(社)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委员会机制;马龙县实行村级“四双”目标承诺管理制度;沾益县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创新工作;宣威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富源县开展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师宗县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陆良县实行禁酒禁车禁赌制度、财政项目资金报备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罗平县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评议制度;会泽县在村级开展“创业促廉”活动,并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过程中,结合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实际,制订了《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工商局建立教育保廉、环境熏廉、活动促廉、家庭助廉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管执法、作风转变和诚信体系建设中,形成了多方位、立体式的教育防范系统;市国税局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将25个廉政风险点和34个风险环节纳入“标准化协同办公信息系统”,实行分类监控;市交通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五个百分之百”制度,所有工程项目百分之百招标、百分之百实行“双合同”制、百分之百前置审计、百分之百以审计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百分之百坚持“四方会签”才允许工程变更;市环保局对排污费核定征收实行“管费不定费、定费不收费、收费不查费、查费不结费”工作机制,对环境行政案件实行“立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结案”工作机制,对费用收缴实行“收缴分离、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这些创新的举措,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八、严爱结合抓队伍,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中央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纪委提出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省委提出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学习刀会祥、王瑛、李龙伟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载体,按照“坚韧、和谐、友善、协商”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学习提高、教育培养、严守纪律、团结协调、总结创新、关心重用、树好形象”的思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不断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热难点问题,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07年以来共为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点协调资金500余万元。采取送出去、请进来、专题培训、年度轮训、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拓宽理论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实际能力,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06年6月至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提拔、交流、轮岗224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9个县(市)区共成立了4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发挥了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干部配备、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全面加强,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增加行政编制55个,9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经费预算统一按照公安经费预算标准核定。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不断取得了新的成效。几年来,许多工作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分别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信息工作联系点、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党风建设工作联系点、纪检监察综合工作联系点、纠风工作联系点,并先后荣获“党风建设工作先进联系点”、“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西南西北片区先进联系点”等光荣称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连续三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等次,**市纪委监察局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先进集体”。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全面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各项安排部署,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的台阶,为服务、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文章

要成为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学习。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要工作是执法执纪问责,作为一名新人一定要加强自身学习能力。加强理论学习,只有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游刃有余;加强业务学习,向各位领导、同事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二是严以律己。纪检监察部门是管干部、监督干部的,俗话说正人先正己,必须从自身做起,加强自身修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过去可为的,现在不能为,老百姓能为的,公务人员不能为,纪检监察人员更不能为。切实做到心莫贪、嘴莫馋、手莫伸、脚莫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三是敢于担当。履行好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当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得过且过,监督缺位。纪委“三转”要求纪委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最需要敢于担当这种精神,如果凡是以自保为主,不敢说不敢做,就会逐渐失去履职能力,助长不良风气。要牢固树立“如果不能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就是失职”的理念,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纪检,“党纪检查”或“纪律检查”的简称。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这篇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思路2019》的文章,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篇一】一、突出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深入一是以责任制为龙头,带动落实。年初重新修订并印发了《20xx年牟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签订《牟山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工作细化成多个方面,确定了各项工作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参与对象,明确了有关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使各项工作具体到人,明确分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镇党委与机关各内设办(线、所)、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分管办、线、所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义务,按照责任分工,形成了互相负责、相互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二是以中心工作为重点,推进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与镇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利用召开全镇党建工作会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七•一”总结表彰会、加强镇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等,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检查,使党风廉政建设与镇中心工作同步推进。三是以廉政考核为抓手,加强监管。始终围绕“规范行为,规范制度、规范决策、规范监督”四个方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监督员、纪检小组、纪检委员的作用,强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督查指导,同时在年度考核中实施镇机关中层干部、村干部工作述职述廉、村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双向述职等制度,增强镇机关中层干部、村干部廉洁意识和办事效率,并把年度考核结果与机关各办所、村及干部个人的工作业绩相挂钩,作为年终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注重廉政思想渗透,反腐倡廉活动活跃开展始终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来抓,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形成廉政文化建设合力,创造全社会敬廉崇廉的良好风尚,结合基层党建,进一步完善廉政文化“六进”工程,重点做好了“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把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延伸到更深更广的区域,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进廉政文化理论宣传。三、严格执纪惩教结合,信访、办案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纪检信访工作责任制,通过设立信访接待点,公布受理电话和举报网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到每月排摸调处各种不安定因素,及时消除信访苗头,对来电、来信、来访,不推诿,不拖查,及时调处办结各类信访件,有效预防越级上访、重复信访,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来,镇纪委共受理来信来电来访3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核查,办结率达100%。四、严格审计监督和执法监察。镇监察审计室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对镇敬老院、镇教辅室及下属5个单位20xx-20xx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包括福利费发放、非生产性开支、原始票据审核、应收应付款、固定资产等,审计额达1134万元。通过审计,提出了审计建议9条,已为被审计单位接受的审计建议9条,进一步规范了被审计单位的账务处理及内控制度。牵头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送审工程项目11个,已审核完成工程3个,核减工程款13.8万元。同时,对涉农资金专项使用情况、农民减负情况进行执法监察,提出监察建议3条,已整改落实3条;并对7个行政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村级各项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和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使村级事务管理逐步向民-主化发展,重大事项和工程项目监督更加有力。五、完善组织发挥作用,纪检监察队伍得到加强一是强化了纪检监察组织。各党总支建立了纪检小组,每个党支部设立专职纪检委员,在各重点工程指挥部设立了纪检监督员。在20xx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每个村选举产生了村监委(社监会),同时又设立了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下属监督小组。随着这些岗位的设立,镇纪检监察组织得到壮大,并不断向工作终端延伸,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了队伍自身建设。在纪检干部队伍中开展“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纪检干部强化学习提升能力、研究工作破解难题、改进作风强化服务、加强调研推动创新,争做“五个模范”,树立“三可”形象,较好地推进了纪检干部队伍素质建设。镇纪委还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案件片审及信访片审活动,有效提升了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半年来,我镇的纪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然,面对成绩,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离上级要求和镇实际情况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加大教育预防,在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结合支部活动、远教中心户集中学习等载体,切实把反腐倡廉内容作为例行性学习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继续实施“四查四促”和“四条禁令”,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效益,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纪政纪国法的自觉性,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坚持反腐倡廉,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下功夫。一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的领导责任体系,强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强化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责任,完善责任落实体系,搞好宣传贯彻工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格局。二要努力提高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加强基层党风党性教育,努力提高基层党员党性意识,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抓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三要逐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要针对机关、部门、村不同特点,探索建立各类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的长效机制。机关要突出勤廉作风监督考核机制,行政村要突出民-主决策监督机制,通过解决关键问题,推进全面进步。三、进一步从严执纪,在查处违纪案件力度上下功夫。一是了解民情,加强信访调处。认真排摸信访举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村情社情分析会制度的作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前介入,及时进行调处,化解矛盾,做好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行政监察。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特殊岗位、重点项目管理等工作人员强化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对其廉洁从政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不断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廉政档案等措施,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三是惩防结合,提高办案效益。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注重分析发案的深层次原因,查找思想、作风、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纪检工作水平上下功夫。镇纪委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严格按照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狠抓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履行职责的水平。努力建成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与时俱进的高素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篇二】一、强化教育,切实推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印制下发了《201x年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安排意见》;二是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谈话活动,截止目前完成****个单位主要领导****人、机关负责人****人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三是制作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电视专题片,上报局纪委并在胜利电视台进行了播放;四是4月18日组织了五个单位****名基层领导干部、****等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五是安排布置了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二、强化监督,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党委巡视工作。修定下发了《****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完成了第一轮循环党委巡视考核普遍问题的汇总,并向党委进行了汇报,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了分解落实;完成了****巡视的进驻工作。二是抓好“八项规定”等制度落实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完成了纪检监察人员情况和两级领导干部关系人投资入股等情况的汇总统计;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科级干部的测评及汇总统计工作;及时做好“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每月上报工作。三是强化三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三务公开网络平台,上半年更新条目****条,登陆阅览次数次。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和强化效能监察一是起草下发了《关于201x年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二是确立了****等****个效能监察重点项目,并指导各****单位建立效能监察项目****项;三是分别对重点项目制订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指导工作;四是完成了设备租赁效能监察的自查整改及汇总上报工作。四、聚焦苗头,切实发挥信访案件预警作用畅通了信访渠道,继续聘请基层信访信息员,完善网络举报登陆平台、邮箱和举报电话。针对信访反映基层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信访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1x年下半年打算:廉政教育方面:一是在各单位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录像片播放活动;二是开展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三是开展领导干部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四是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征集反腐倡廉合理化建议活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一是适时起草****201x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二是制定下发****进一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制定下发****廉洁谈话实施细则;四是积极推进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形成;五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补充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开展“八项规定”等制度落实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要抓好对四风问题整改方案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落实,巩固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丰硕成果;二是6月份开始,认真开展以****等经营节点为重点的专项监察;三是扎实推进效能监察工作,推动经营管理规范运行;四是深入推进党委巡视工作,不断摸索加强党委巡视横向纵向延伸的监督力度。信访案件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信访案件办理工作。重点在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畅通信访渠道,减少越级信访件发生上做工作,在主动发现和分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上做工作。【篇三】1、筹备召开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会议为重点,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在3月份召开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下发《xx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实施意见》、《xx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的实施意见》。2、以贯彻落实(菏发[xx]20号)文件精神为重点,切实加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根据全市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工,xx年要建立药品招标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信息系统,推行网上评标和采购,建立中介机构参与代理的竞争机制,积极开展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xx年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协调有关科室健全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津。在全市卫生行政机关中继续开展“廉洁勤政,执政为民”教育,在广大医护工作者中开展“廉洁行医树新风”和“一满意、四规范”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价值观。从“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为出发点,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规范系统教育活动,提高全系统“廉洁行医,文明待患”的服务水平。4、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医疗卫生单位的“热点”岗位,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强化监督。今年4月份适时召开基本建设项目,药品、食品设备采购等预防工作座谈会。5、积极开展商业*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针对卫生行业在药品、仪器设备采购中和在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行为,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严肃查处一批吃回扣,拿提成的典型案例。6、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切实加强纠风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规范化优质服务活动,方便群众就医;二是积极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学习推广济宁医学院附院的经验,全市市级以上的医院都要选择自己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并在新闻媒体上统一作出承诺;三是继续坚持“五项”公示;四是严肃查处行风案件,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进一步发挥“5544123”投诉电话的作用;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健全社会监督员制度。7、抓好政务,院务公开工作。在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局直单位的院(站、所、中心)务公开工作,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8、认真做好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认真办好领导转办、批办的违规违纪案件。每年通两项案件查办情况。9、加强对局党委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保持政令畅通,确保市卫生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10、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11、圆满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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