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部分乡镇纪委在职能作用发挥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得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部分乡、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股室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同时,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二)机构不健全,人力不足。当前,全县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除纪检工作外,还分管(联系)计生、安全等工作,同时多数乡镇实行包村工作制,乡镇纪委书记将大部分工作时间放在了包村工作上,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目前,由于人员身份、年龄等限制,部分乡镇仍未配齐专职纪委副书记,即使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的乡镇,由于同时兼任乡党政办副主任,主要工作精力仍投入到乡党政办,不能专职抓纪检工作;乡镇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乡镇纪委人力明显不足,基本没有人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四)能力不够强,业务不精。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纪委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不够高,有的乡镇纪检干部连乡镇纪委基本职能都不清楚。目前我县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是本届换届或届中新任的,大多数都是新手,尤其是乡纪委专职副书记是机构改革后新增职务,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而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停滞不前,理论水平弱,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三、的建议和思考(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探索推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建立各室业务骨干下基层协助纪委工作形成制度,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建议以县级纪委为主,尝试改变以前检查考评纪委工作同党委政府其他工作合并的做法,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又列单项由纪委专业室进行考核,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二要落实制度。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年得到不断改善和加强,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村(社区)级的党风廉政建设步伐还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导致村级干部作风、村务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经过一些调查和思考,浅谈一下个人对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想法和看法。加强村(社区)纪检监察,是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对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加强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基层干部从政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农村、向社区、向基层延伸,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廉情信息收集制度,及时收集廉情信息。二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社区)纪检干部的集中业务培训。三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交流经验,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四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的依据。五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成员每半年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并向镇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工作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抓手,同时注重将巡查工作与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场镇改造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三务公开”相结合;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相结合;与“克服‘两好’现象加强业务和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早机制相结合。各纪工委作为巡查工作的主体,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巡查工作手段、方式、机制,突出巡查效果,注重巡查结果运用,确保巡查工作不断出新成效。
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中心,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等六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在改革中突破,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抓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为保障,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为重点,以深化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和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实现了工作职责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从2009年起,将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县(市)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千分制综合考核,由市级领导带队一次性考核检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2010年起,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惩,与年终奖惩挂钩。明确规定实行“五个一票否决”,即:当年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刑事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的、节能减排任务完不成的、急难热点问题没有解决到95%以上的,当年综合考评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失误”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造成不 本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凡有举报的百分之百受理,凡受理的百分之百查实,凡查实的百分之百处理。几年来,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了思想进一步统一、责任进一步强化、机制进一步管用、制度进一步完善、作风进一步转变、效果进一步显现等“六个进一步”的良好局面。 二、围绕中心抓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加强了对全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全面达标排放升级考核,对重点企业安装了大气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24小时在线监控;加强了对村级换届工作纪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律、雨雪冰冻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等重要工作纪律,以及救灾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等重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今年的抗旱救灾工作中,出台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抗旱救灾资金监督办法,加强了对抗旱救灾政策措施、纪律规定、工作作风、资金管理等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抗旱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了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软环境建设、各类扶贫项目、安全生产、中小学校舍安全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涉及52.98亿元投资的527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着力解决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开工率偏低、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慢、部分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以及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等问题。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的问责力度。2008年3月至2010年8月,全市共问责各级干部566人。 三、着眼实效抓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珠源清风”为主题,把廉政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畅通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六个渠道,搭建课堂教学、报刊传播、电视传播、电台传播、网络传播、廉政短信、舞台演出、社会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十个平台,做强做大宣教工作格局,实现反腐倡廉教育与全市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教育,建立和落实了纪委书记、副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和新提拔干部廉政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廉政教育制度,坚持和完善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廉洁从政理论教育、任前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监狱、中安监狱等单位驻在**的优势,在协调中安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投入500余万元,在**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预计年底前建成,明年年初正式投入使用。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市领导干部“五必谈一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和“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廉政审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清气正促勤廉”演讲比赛,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严禁滥发奖金的规定》等配套制度,去年全市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同比减少94万元,下降32.4%;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同比减少3076.13万元,下降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1878.37万元,下降12.8%,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同比减少800.09万元,下降6.4%,进一步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预防抓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始终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之中,把机制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下发了《**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力度。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审批、财政、投融资、司法、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从社会各界聘请27名新一届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支持配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的有效机制。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机制,对廉政风险实行前期预警、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解决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及其20余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规定和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坚持和完善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变更审计、结算审计制度,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全市共完成前置审计项目2598项,节约政府投资17.61亿元,平均核减率13.06%。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行政府投资评审制度。深化落实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制定和落实了《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企业投资项目否决报备制、涉企检查准入制和涉企处罚行为规范等12项配套制度,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4项,精简率54.7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108项,精简率48.2%;精简县级行政审批1664项,精简率52.3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572项,精简率46.58%,同时严格监督执行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 五、加大力度抓惩处,严肃党纪国法 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一是抓组织协调。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办案工作领导和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二是抓办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努力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坚持原则、善于突破的办案队伍。三是抓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了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制度、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奖励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制度,建立了“两规”工作细则等八项办案工作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四是抓硬件设施建设。在省级下拨700万元办案装备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委、政府及时配套300万元,重点用于加强基层办案装备建设。市纪委按照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办公现代化。五是抓办案功能建设。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双建议”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制度,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套廉政制度,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六是抓大要案查处。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181件(次),初步核实704件,立案417件,结案391件,处分人员3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62人,一般干部183人,其他人员139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继续狠刹乱告状、乱编造、乱议论等歪风,共为15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建立完善一套制度。 六、多措并举抓纠风,维护群众利益 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利益问题。率先在全国实行城乡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城乡同药同价,率先在全省开展100种基本药物零加成试点,去年全市药价平均降幅达29.9%。对中小学生负担、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涉农价格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13个预算单位的“小金库”收入154.94万元进行了分类处理,78家市直预算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禁设“小金库”。对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社会群团组织184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涉及金额583.39万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2008年以来1913个1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所有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全市发现问题193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4件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县处级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七、突出重点抓创新,拓展工作领域 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从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上下联动、功能完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建共享、覆盖城乡、优质高效、低费廉洁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市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115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60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100%建成投入运行。截至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575520件,办结571297件,办结率为99.27%,现场办结率达42%,承诺件办理提速率达68%,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达100%。其中市级受理49087件,办结48984件;县级受理203275件,办结202423件;乡级受理241358件,办结239194件;村级受理81114件,办结80696件。牵头健全落实了社会评价制度,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对部门服务态度、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公开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当年不满意率超过4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当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班子成员两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实现真正的硬约束、硬监督,部门工作作风和干部作风在短时间内有了较大转变。去年组织327名代表对市级55个部门进行了社会评价,综合满意率均达80%以上。今年又将评价对象和范围扩大到85个部门,全面涵盖了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牵头制定了《**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规定》,建立了大交办、大催办、大督办、大查办机制,将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进行交办、催办、督办、查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问责必追究,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研究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拟在市、县两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分散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特种行业经营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医疗单位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纳入一个平台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立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际,结合负责(联系)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第一纪工委建立了廉政辅导员制度,第五纪工委开展党风廉政巡查试点工作等,为有效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进行了有益尝试。同时积极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创新:麒麟区试行村(社)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委员会机制;马龙县实行村级“四双”目标承诺管理制度;沾益县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创新工作;宣威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富源县开展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师宗县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陆良县实行禁酒禁车禁赌制度、财政项目资金报备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罗平县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评议制度;会泽县在村级开展“创业促廉”活动,并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过程中,结合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实际,制订了《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工商局建立教育保廉、环境熏廉、活动促廉、家庭助廉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管执法、作风转变和诚信体系建设中,形成了多方位、立体式的教育防范系统;市国税局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将25个廉政风险点和34个风险环节纳入“标准化协同办公信息系统”,实行分类监控;市交通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五个百分之百”制度,所有工程项目百分之百招标、百分之百实行“双合同”制、百分之百前置审计、百分之百以审计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百分之百坚持“四方会签”才允许工程变更;市环保局对排污费核定征收实行“管费不定费、定费不收费、收费不查费、查费不结费”工作机制,对环境行政案件实行“立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结案”工作机制,对费用收缴实行“收缴分离、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这些创新的举措,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八、严爱结合抓队伍,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中央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纪委提出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省委提出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学习刀会祥、王瑛、李龙伟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载体,按照“坚韧、和谐、友善、协商”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学习提高、教育培养、严守纪律、团结协调、总结创新、关心重用、树好形象”的思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不断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热难点问题,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07年以来共为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点协调资金500余万元。采取送出去、请进来、专题培训、年度轮训、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拓宽理论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实际能力,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06年6月至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提拔、交流、轮岗224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9个县(市)区共成立了4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发挥了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干部配备、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全面加强,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增加行政编制55个,9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经费预算统一按照公安经费预算标准核定。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不断取得了新的成效。几年来,许多工作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分别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信息工作联系点、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党风建设工作联系点、纪检监察综合工作联系点、纠风工作联系点,并先后荣获“党风建设工作先进联系点”、“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西南西北片区先进联系点”等光荣称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连续三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等次,**市纪委监察局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先进集体”。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全面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各项安排部署,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的台阶,为服务、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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