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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烟草消费税制完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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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烟草消费税制完善研究论文

企业没什么影响 全部转给消费者承担了在中国 公费消费高档香烟还是存在的 老百姓不可能花几十元钱去买那么好的香烟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对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是实行消费税政策以来,国家对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的第四次调整。这给烟草商业企业带来了新的课题,如何在税收增加的同时,减少烟草商业企业压力呢?本文就此专题分析,以抛砖引玉。这次卷烟消费税调整与历次相比,主要由以下新变化:卷烟分类标准调高;卷烟从价税率调高;卷烟纳税范围扩大。将导致烟草商业企业税赋增加;利润大幅减少;维护卷烟消费市场秩序稳定压力加大。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是国家面对当前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缓解国家财政税收压力而进行的宏观调控,我们要站在“两个至上”的高度正确认识,同时也要积极研究,尽量将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以确保“卷烟上水平、税利保增长”的目标顺利实现。首先,调整营销思路,提高适应市场能力。其次,加大打假力度,维护良好的卷烟市场秩序。第三,开展技术创新,节能减耗促进效益快速增长。第四,加强工商协同,提高共同抵御风险能力。总之,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对我们烟草商业企业来说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我们只有积极主动应对,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基础管理,转变发展方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才能确保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我国卷烟消费税从开征以来,经历了四次大调整:1994年以前,烟草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种,1994年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的消费税;1998年7月1日,为促使卷烟产品结构合理化,对卷烟消费税税制再次进行改革,调整了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2001年6月1日起,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从价计征从过去的三档调整为二档,即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这次卷烟消费税调整与历次相比,主要由以下新变化:1、卷烟分类标准调高。现行的消费税规定,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5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为乙类卷烟,而财税[2009]84号规定:调拨价格70元/条(含)以上的为甲类卷烟,其余为乙类卷烟。即甲、乙类卷烟分类标准由50元调整到70元。2、卷烟从价税率调高。财税[2009]84号规定:甲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25%,分别比现在执行的45%、30%、25%高11、6、11个百分点。3、卷烟纳税范围扩大。财税[2009]84号规定: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5%。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的,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二、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对商业企业的影响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将对烟草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影响之一:税赋增加。财税[2009]84号规定对商业环节开征消费税,消费税额依商业批发卷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按5%的税率,实行属地征收。这将导致负责卷烟经营销售的烟草商业企业的税赋大量增加,仅以重庆烟草商业为例,按2009年预计销售收入测算,将增加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6.6亿元,综合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因素,2009年应上缴税金将比2008年实际上缴税收增长一倍。影响之二:利润大幅减少。这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遵循的原则是“确保中央财政收入增加,不减少地方财政既得利益,不增加消费者负担”,国家局决定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后卷烟批发价格不提高,增加税收部分由烟草行业自身消化。因此将导致从事卷烟批发为主的烟草商业企业利润大幅减少,将严重影响“卷烟上水平,税利保增长”的目标顺利实现。仍旧以重庆烟草商业为例,由于加征消费并综合对企业所得税影响,共计将减少净利润约5.3亿元。影响之三:维护卷烟消费市场秩序稳定压力加大。为了使行业卷烟分类标准与税收分类标准相一致,国家烟草专卖局对二、三类卷烟分类标准进行了重新确定,调拨价格70元(含)—100元/条调整为二类卷烟,30元(含)—70元/条调整为三类卷烟,并对一类卷烟调批差价率进行了限制,特别对中华等个别名优卷烟的调批差价率大幅降低,这对非法卷烟、假冒卷烟提供了生存机会,对卷烟消费市场带来冲击,维护卷烟消费市场秩序稳定压力加大。三、几点应对措施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是国家面对当前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缓解国家财政税收压力而进行的宏观调控,我们要站在“两个至上”的高度正确认识,同时也要积极研究,尽量将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以确保“卷烟上水平、税利保增长”的目标顺利实现,为此,商业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调整营销思路,提高适应市场能力。由于受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一些卷烟品牌的生产和销售将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商业企业要在深入市场调研基础上,立足品牌发展现状,对本年度及今后的卷烟营销格局及税利重新预测,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做好品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高适应市场能力,要着重突出抓好以下方面:一是维护重点骨干品牌稳定。国家局姜局长强调指出:行业能否保持平稳发展,关键在于重点骨干品牌能否稳定成长。这次政策调整,对部分调批差率比较高的重点骨干品牌影响较大,因此确保其平稳运行、良好发展就显得特别重要和紧迫。卷烟商业企业要积极探索按订单组织货源的供货方式,增强市场预测能力,准确把握市场真实需求,按照市场真实需求组织货源,保持市场和品牌稳定,保证重点骨干品牌平稳投放、避免出现大的波动。二是加大一、二、三类卷烟品牌培育。这次政策调整,国家局统一了全国卷烟牌号、规格调批差率,由于一、二、三类卷烟差率较高,四、五类卷烟差率较低,对产品结构相对偏低的商业企业利润影响可能较大,因此,各商业企业要因地制宜制订切合本企业本地消费市场实际的营销策略,加强对适销的一、二、三类卷烟品牌培育,进一步优化卷烟销售结构,提高卷烟单箱销售收入。三是要重视四五类低档卷烟的销售。四五类卷烟是销量持续增长的基础,要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低档卷烟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农村市场服务水平,稳定农村卷烟市场,确保销量的增长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其次,加大打假力度,维护良好的卷烟市场秩序。烟草专卖执法部门要坚持“内管外打”的方针,深入开展卷烟打假活动,加强对卷烟市场的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对假、私、非卷烟的打击,维护正常的烟草市场秩序,为卷烟的销售提供市场空间;深化政府烟草打假机制,营造浩大的打假声势,形成人人识假、人人打假的良好氛围,为保增长、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第三,开展技术创新,节能减耗促进效益快速增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战略的核心,国家局姜成康曾经指出:“实现中国烟草由大变强目标,要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因此商业企业要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强化预算考核、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创建学习型企业等措施改变因循守旧的传统管理模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现代流通企业,促进企业经济快速增长。第四,加强工商协同,提高共同抵御风险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工商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共同做好卷烟品牌的培育工作,提高工商企业共同抵御风险能力。总之,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对烟草商业企业来说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只有积极主动应对,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基础管理,转变发展方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才能确保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关于消费税制改革的背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关完善税收制度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的要求。改革消费税制作为建立地方税体系的步骤之一,符合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改革思路。我们知道,1994年至今的20年财税实践中,中央没有真正承认过我们国家有地方税体系,如果说有,也只能把它描绘成地方收入体系。 地方税体系与地方收入体系有很大的不同,前者需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把某些税种固定下来,后者主要通过阶段性人为博弈的形式把某些收入暂时稳定下来,这其实就关涉“依法治国”与否。 而要以立法的形式建立地方税体系,就必须打破中央统揽所有税种立法权与管理权的现状,以及按比例划分共享税收入的观念,在部分税种还税于地方的原则下,建立比较稳妥的中央上位法下的地方下位法,同时相应建立起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法案等。 就流转税而言,哪个税种由地方立法呢?在“营改增”逐步到位的情况下,答案是非常明确的:消费税。 既然选择消费税作为地方税,就必须从征收环节入手对其进行“后移”改造,理由主要有以下三条: 第一,征收环节后移地方税特征自然显现。我们知道,划分某一税种是否属于中央税还是地方税,一般要考虑税基流动性、税基过度竞争性,以及区域性特征的大小等三种因素。前两种因素较大时,原则上作为中央税,由各地国家税务局征收;后一种因素明显时,原则上作为地方税,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收。相对增值税和营业税而言,消费税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对一般的商品和服务征税,而是对特殊的消费品和服务征税。 因此,目前之所以把消费税等同增值税由各地国家税务局在生产环节征收,主要是为了防止税基过度竞争情况的出现。对此,一些实务界人士曾发表文章认为,如果在生产环节消费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且收入归属地方,那么区域性之间投资办厂争抢税源的情况会愈演愈烈,我们看到的全国烟厂和酒厂就不是现在百家或千家的数量概念了。而未来将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时情况会大有改观,税基的区域性特征是明显的,因为谁在哪里埋单就在哪里缴税,消费税收入与地方开办的工厂无关,税基过度竞争问题将得到缓解,同时地方政府增加居民收入、鼓励居民消费的积极性就会提高,地方税特征自然显现。 第二,征收环节后移与即将立法的环保税相适应。我们知道,环保税的征收对象是排污行为,谁排污谁缴税,这就决定了该税一定在生产环节征收。同时我们又注意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一些专家针对消费税范围调整的问题提出,应将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谁消费该产品谁缴税。因此,当我们把这两个税种放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比对时发现,如果对高污染产品既在生产环节征收环保税,又对其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就会产生重复征税。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将消费税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的理由自然形成,即:在生产环节对排污行为征收环保税,在零售环节对排污产品征收消费税。 第三,征收环节后移,税源基础得到增强。目前除了金银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香烟在生产和批发两道环节征税外,大多数应税消费品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这样做的弊端是,当一些国内外生产企业通过各种手段规避转让定价调查与调整、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向国内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应征收的消费税计税基础受到了侵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观察到,由于中国税制存在这一漏洞,因此鲜见国外高级消费品公司在中国设厂的新闻,倒是开店销售的新闻一天比一天多。因此对其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能有效改变上述现状,使税源基础得到增强。 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思路 在消费税收入归属趋于明朗,且现实条件使共享税收入还难以完全取消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早应对以下几方面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一,认清未来中央在税收立法权议题上的走向。 目前理论与实务界比较推崇的改革思路是,根据“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要求,除中央税和共享税的立法权全部归中央外,消费税等全国性的地方主体税种由中央统一制定基本法律法规,但适当赋予省(市)级政府一定范围的税法解释权、某些总税目下的子税目增减权、税率规定幅度下的选择权、部分项目减免税的审批权等税收权限,对其余的地方小税种可以通过中央授权的方式,由地方进行相应的税收立法。地方政府和部门只有做好上述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地方人大才能在未来消费税等地方主体税种的下位法立法中处于主动地位。 第二,及时向中央提出有关消费税制改革的对策或思路。 可以从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环节和税率模式上提出合理化意见。 在消费税征收范围上,目前已形成的基本共识是,除了进口化妆品外,对于国内大众性化妆品可从现有征税范围中剔除,对私人游艇飞机、高档家具以及含有高能耗、高污染的一些项目纳入征税范围。 除此之外,可以进一步建议中央,应对以下几个税目从现有征税范围中剔除:首先是一次性木筷,这是因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在2010年采取了禁止一次性木筷生产和流通的行政强制性措施。其次是酒精和汽车轮胎,因为这几类产品处于生产环节是对中间资料的消耗、与在最终消费环节对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原理有矛盾。 在消费税具体征收环节上,基于消费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法具有合理性,可以进一步建议中央,在中央上位法立法中,应将“零售环节”概念改为“消费环节”。这是因为,在经济学学理上人们一般把生产与消费看作一组常用名词,既然生产环节不征,那么就应该在消费环节征税。 其次,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消费额是由零售额和批发额构成的,这一概念为税务部门对某些应税项目在批发环节征收奠定了法理基础,比如: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燃油批发企业在全国分布相对平衡,跨省销售较少,相对于零售环节的难以监管,批发环节征收成品油消费税无疑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最后,原来国家对香烟是通过生产和批发两道环节征收消费税进行严厉调控的,如果采取“零售环节”征收、排斥了批发环节征收,在税率维持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两道环节变为一道环节征收必然意味着对香烟消费调控力度的减弱。 在消费税税率的模式选择上,除了香烟、酒类、小汽车和高能耗、高污染商品等国家不鼓励消费的应税项目仍采用比例和定额税率外,可以进一步建议中央,对于诸如私人游艇飞机、高档箱包家具等奢侈品采取有别于比例税率的累进税率。 第三,做好应对税收征管方面的各项预案准备。可以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以及源泉控制等方面做好准备。 在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方面,征收环节后移后,对税务部门基础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已成事实,需要及时应对。这是因为,原来各省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填写“应税消费品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的单位和个人相对不多,纳税申报也较少,而未来此种情况将大有改变。以烟草和小汽车行业为例:我国国内一些应税消费品生产规模较大的省市,在生产环节征收改成在零售环节征收后,其纳税人户数变化之比大约为1:150,再加上税收核定征收的众多个体工商户,给税务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政府有关部门应成立专门工作组认真梳理,进行科学应对。 在源泉控制方面,征收环节后移后,面对销售渠道多样化、计算方法不确定性等问题,需及时研究。这是因为,除了实体店外,网上销售已逐步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零售渠道,如果对大部分网上零售仍采取不征税政策,那么未来消费税税源减少在所难免。税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借鉴亚马逊等国外公司已成功开发的网络购物征税系统经验,尽快出台对其进行有效监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其次,现有税法对于生产企业自产的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在没有同类品出厂价格的情况下,要求按照成本利润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如果征收环节后移按零售价格计算,那么现有的计算方法如何调整,需要税务部门及时出台相关办法。 最后,在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增、消”两税议题上,如果中央维持现有办法不变,那么征收环节后移后,零售企业如何扣除进口环节已征收的消费税,需税务部门制定相应对策。 第四,在做好收入测算基础上探索收入归属权划分。可以从应税项目入手,做好相应税收收入的测算工作。 从近几年来全国和一些省市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在消费税14个税目中,烟、酒、油和小汽车的国内消费税收入占全部国内消费税收入的比例在90%以上,因此需要重点对这几个应税项目进行测算。 针对未来消费税纳入地方税体系,以及“营改增”到位后(中央取消全额返还)产生的收入差距问题,除了采用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手段予以部分解决外,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应协同探索一些共享税税种收入归属权划分的解决方案。 就所得税收入归属权划分而言,由于企业所得税(不包括具有全局性的中央企业)具有一定的地域特征,而个税呈现一定的要素流动特征,因此在将来条件成熟时,可以将企业所得税纳入地方税体系、个税纳入中央税体系。 如果上述思路近期难以操作,那么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在内,应借鉴美国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中央和地方税体系的立法经验,在取消比例分享制基础上实行税率分享制思路,即:在不增加纳税人税负基础上,实行中央与地方两级征收。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税率分享水平在各省(区、市)间应有所区别,原则上税改后收入明显降低的地区,地方分享的税率可以适当调高,中央分享的税率随之降低;同时为提高税务行政效率,各地国家(地方)税务局可委托各地地方(国家)税务局征税,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以弥补征收管理成本。这样做,一方面平衡了两级政府各自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全方位地方税体系建设步伐得到实实在在的加快。

我国律师保密制度的完善研究论文

保密工作调研报告5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保密工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保密工作“调查研究年”活动启动以来,公司各部门迅速行动,精心筹划,抓紧部署,各部门“调查研究年”活动开局良好,推进有序。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公司各部门把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保密工作水平的有效措施,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新形势下安全保密能力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组织落实。公司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公司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调研小组,为“调查研究年”活动顺利开展提供重要组织保证。

2、学习深入,部署迅速。

各部门迅速传达学习“调查研究年”活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以文件形式印发了《XXX县XXX公司保密工作“调查研究年”活动方案》,明确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集中组织人员学理论、学法规、明确工作任务,为做好调研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联系实际,注重成效。

深入学习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学习调查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进一步明确调研工作的目标方向,不断提高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加强技防措施、确保秘密安全

一是严格文件资料管理,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分放、整理、归档、销毁等;做好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备份等,确保电子文档安全。同时加大对档案室的日常管理,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档案室,防止机密外泄。 二是公司强化了重点涉密部门和岗位的硬件管理,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足配齐了保密防护设备,完善了保密防范措施。三是对公司内外网实施了完全的物理隔离,同时按照省市公司的要求对内网计算机安装了防病毒和桌面终端管理系统等软件。四是严格落实了“五个严禁”(严禁将涉密计算机与信息内网外网连接;严禁在联接外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存储涉密信息;严禁计算机在信息内网和外网交叉使用;严禁普通移动存储介质在内网和外网上交叉使用;严禁扫描仪、打印机等计算机外设在内网和外网上交叉使用)。

二、取得的成果

1、摸清单位底数,评估保密工作风险系数。根据通知精神,

公司分别对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审查制度、定密工作开展、涉密人员管理、涉密载体管理、涉密部门管理、保密宣传、保密承诺书签订等情况进行对照摸底,对每个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排查每个涉密环节中易泄密的细节,从中找到杜绝泄密事件的切入点,从源头上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提高保密意识,强化保密工作制度建设。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强化“保密法”再学习,增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特别是通过保密工作摸底,将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制度建设,从制度上堵住泄密事件的发生。

3、预防泄密事件,规范网络保密管理。公司网络的规模、拓扑结构、使用范围、信息资源、应用系统涉密程度均符合要求,网网之间通过技术手段或者物理隔离,无交叉使用情况,网络终端无违规外联情况。服务器端设有不同的用户名由专人进行管理,均配置有防火墙;网络终端均设有符合要求的开机口令,均设置有专业的杀毒软件。

4、签订保密承诺,制定涉密有事必究制度。根据通知流程,公司以保密工作“调查研究年”活动为契机,一是组织开展全队人员保密自查工作,保密承诺书签订;二是制定涉密有事必究制度,明确涉密后果、危害及责任。三是把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提高新形势下安全保密能力的重要

举措。通过上述工作,从基本上消除泄密隐患。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员工保密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保密意识还不是很强,还需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教育,切实增强员工保密意识。二是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及网络管理还需加强技术防护,完善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典型经验及改进措施

加强对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保密教育的针对性,将领导干部的保密教育纳入到干部培训计划。对涉密人员进行岗位教育,通过专题教育、会议教育、专题讲座、进出涉密岗位培训等形式,使涉密人员真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要求。

截止到目前我公司未发生一起计算机失密、泄密和违规外链事故,确保了公司内部信息安全。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夯实保密工作基础,提升保密工作整体水平,加强保密工作教育,切实增强员工保密意识,同时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技术防护,完善防护措施,使我公司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前,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方兴未艾。各级政府纷纷加大了硬件和软件的投入,构建了办公自动化网络。随着网络规模的扩大,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的提高,数据共享的程度越来越高,大家在改变旧的手工工作方式的同时也愈来愈依赖于计算机。网络中的一些重要信息,涉及广泛,一旦出错影响巨大,后果更为严重。

因此,我们在着力建设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办公自动化网络的保密工作,注重开发和运用有效的保密措施,做到筛子(信息过滤系统)、锁头(自我隔离系统)和盾牌(防护系统)综合运用,真正树立起坚实的保密防护体系。

办公自动化网络信息的保密 信息泄露是办公自动化网络的主要保密隐患之一。所谓信息泄露,就是被故意或偶然地侦收、截获、窃取、分析、收集到系统中的信息,特别是秘密信息和敏感信息,从而造成泄密事件。 众所周知,网络在保密防护方面有三点脆弱性:一是数据的可访问性。

数据信息可以很容易被终端用户拷贝下来而不留任何痕迹。二是信息的聚生性。当信息以零散形式存在时,其价值往往不大,一旦网络将大量关联信息聚集在一起时,其价值就相当可观了。三是设防的困难性。尽管可以层层设防,但对一个熟悉网络技术的人来说,下些功夫就可能会突破这些关卡,给保密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对办公自动化网络的保密防范,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物理隔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保密局对政府办公自动化网络的保密要求,办公自动化网络必须与社会公众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在与社会公众信息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政府系统上社会公众信息网的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由主管领导审批,并建立登记备案制度。

数据加密。信息的保密是为了防止对手破译信息系统中的机密信息。数据加密是实现信息保密性的一种重要手段。对办公自动化网络进行数据加密,是通过网络中的加密机构,把各种原始的数据信息(明文),按照某种特定的加密算法变换成与明文完全不同的数据信息,即密文的过程。目前常用的数据加密技术,主要有链路加密、节点加密和端对端加密等三种方式。

充分利用系统自身提供的保密措施,某些用户对网络的认识不足,基本不用或很少使用网络操作系统提供的保密措施,从而留下隐患。其实,一般的网络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像ware。Notes等等,自身都带有很好的保密措施,我们要加以充分利用。比如NetWare,就提供了四级保密措施:第一级是入网保密,第二级是设置目录和文件访问权限,第三级是文件和目录的属性保密,第四级是文件服务器的安全保密。

办公自动化网络实体的保密 网络实体是指实施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加工处理、分发和利用的计算机及其金外部设备和网络部件。可采取以下三条措施来加强网络实体的保密。

防止电磁泄露。计算机设备工作时辐射出电磁波,可以借助仪器设备在一定范围内接收到它,尤其是利用高灵敏度的仪器可以稳定、清晰地看到计算机正在处理的信息。另外,网络端口、传输线路等都有可能因屏蔽不严或未加屏蔽而造成电磁泄露。有关实验表明,未加控制的电脑设施开始工作后,用普通电脑加上截收装置,可以在一千米内抄收其内容。

因此,我们要尽量考虑使用低辐射设备。 显示器是计算机保密的薄弱环节,而窃取显示的内容已是一项 成熟 的技术,所以,要选用低辐射的显示器。此外,还可以采用距离防护、噪声干扰、屏蔽等措施,把电磁泄露抑制到最低限度。

近年来,由于部分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意识不强而发生的保密文件泄密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部分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因为此类事件而受到处分。虽然我局加大涉密网络管理力度,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泄密的安全隐患。

一是保密意识淡薄

由于长期处于和平时期,致使局部分涉密人员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保密意识和敌情观念淡化,错误地认为,像四川大地震这样大的灾情情况都向全世界公开了,还有什么密可保。不可否认,随着我们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保密的范围和事项正在逐步减少,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无密可保。我们面临的窃密威胁不断加大,保密形势更加严峻,保密任务更加艰巨。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保密设施不完善

有些保密要害部位连起码的“三铁”(铁门、铁窗、保密柜)要求都没有落实,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甚至出现内网与互联网直接相连,没有真正实现有效的物理隔离。有些同志对上网发布的信息把关不严,没有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造成网络泄密。特别是当前我们对网络的管理,手段还相当落后,基本处于不设防的状态。

三是涉密载体管理混乱

随意复制涉密文件资料,涉密磁介质(U盘、移动硬盘等)也没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涉密文件乱摆乱放,有的甚至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卖给个体废品收购人员,存在着严重的失泄密隐患。

四是保密要害部位管理不严

保密要害部位不够明确。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涉密人员教育不严、管理不严,没有按要求落实保密责任制。由于责任不明确,导致对有些重要部位的管理失控。要做好保密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切实加强领导

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本系统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要经常过问保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2、要开展自查自纠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保密要求,迅速对本系统本部门的保密工作情况逐项自查自纠,重点查找保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薄弱部位。要特别注重做好自纠工作,实行边查边纠。自查自纠工作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一定要到位。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要及时报告相应的保密部门。

3、要加大管理力度

一是互联网不得与内网或者涉密电脑交叉使用移动U盘存储工具;二是不能利用QQ网上传输内部办公文档信息;三是内部办公文件、涉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及图件不能存储在连接外部网络的硬盘上。四是不得将处理内部文件的笔记本电脑、移动介质如U盘等带回家上网或办公等。

4、明确保密职责

在新形势下的网络安全及保密组织管理体系中要严格按照“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加强对网络安全及保密组织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根据中共XX县委保密委员会[20xx]2号文件的要求,我场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保密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同时,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对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密工作组织机构的基本情况

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和发展稳定的大局。我场历来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始终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针对人事变动,及时对保密工作领导机构、保密审核机构及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我场设有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和保密工作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确定2名同志主要负责保密方面的具体工作。相关人员签订了《涉密人员岗位保密责任书》,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保密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党政办、档案室等部门是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我场领导小组对这些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防止失密、泄密。在日常工作中,我场坚持从每个环节做起,党政办的传真机落实专人负责收发文,复印机由打印室工作人员负责,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办理。同时,场党委政府的重大会议内容不得向外泄露。对于场里下发的文件和上级的文件要加强管理,不得随便乱扔和乱放。

(二)加强加密计算机的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场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计算机上网检查工作,对上网计算机进行登记造册,在管理上做到心中有数;加强电脑资料的'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严禁将单位软件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同时,当涉密机和涉密软、硬盘发生故障时,由办公室查明原因后,联系专业电脑公司派技术人员直接上门到单位对故障机和磁介质进行现场维修,以确保秘密信息不被泄密和被窃。

(三)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我场根据保密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工作制度》、《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会议保密制度》、《档案保密管理制度》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使保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制度规范办事程序。

(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场党委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张贴标语、拉横额等形式,利用各种机会在机关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如利用村主职干部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资料,了解保密工作情况和上级要求,使干部增强了保密观念,为做好我场的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全场系统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工作基本是好的,没有发现涉密文件资料流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保密工作的教育力度需要不断加强。近年开展保密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加强机关干部的保密教育,提高每一个公民的保密意识十分重要。例如利用计算机网络、电子邮件向外发送资料已是十分方便和快捷的方式,但因此也可能带来泄密的危险。针对这一情况,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要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使事前行为得到规范,堵塞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隐患,以确保国家安全。

(二)做好保密工作还需要坚强的物质基础作保证。除了必要的资金、设备投入外,还应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干部的素质。目前基层专(兼)职的保密工作人员的培训较少,加上人员变动频繁,所以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需要加强。

在我国,工作秘密是一个法律概念,我国的《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等法律对此都有规定。但是,从整体上看,这些规定比较分散、不集中,且过于原则、不具体,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较差,对工作缺乏指导性。特别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如何准确界定工作秘密的内涵与外延,做到依法保守工作秘密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是一个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准确界定工作秘密的必要性

有利于防止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当前,我国的保密工作存在着“乱定密”等定密随意性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工作秘密概念不清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工作秘密概念界定不清,把本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工作秘密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从而导致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既管不了又管不好,致使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威胁。准确界定工作秘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降低保密成本,使真正的国家秘密保得住,保得好。

有利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实施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由于对工作秘密的概念不清,造成了一部分本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因保密顾虑而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使一些有利于机关单位工作开展的信息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公众对此不理解、有怨言。准确界定工作秘密,一方面能使有关部门解除顾虑,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另一方面也能使公众明确哪些事项属于工作秘密、不宜公开,自觉限制自己的知情权,从而有利于积极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有利于保障机关单位正当行使职权。工作秘密是有机关单位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公开或泄露将直接导致妨碍本单位相关职权的正常行使,损害公共利益,降低或减损其治理社会的效果,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机关单位有义务、有责任严加保护。同时,工作秘密的确定是一项行政自由裁量权,这项权力的滥用将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因此,机关单位应当谨慎地行使这项权力。所以说,准确界定工作保密,就能使机关单位明确工作秘密的确定与保守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既是权力又是职责,保障其正当行使职权。

二、工作秘密的概念分析

工作秘密作为秘密的一个重要分类,其内涵外延到底是什么,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权威部门、地方法规和学界对工作秘密的界定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务员法》起草部门的界定,其含义为:(1)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开扩散的事项。(2)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的。二是《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在各级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依照规定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三是学界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中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

这三种界定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工作秘密的内在和外在特征,但它们又分别存在以下的缺陷:一是把工作秘密的主体仅限于各级国家机关,把某些事实上拥有工作秘密并需要准确界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排除在外;二是没有指明工作秘密的本质特征在于保障各级国家机关、授权单位正当行使职权;三是没有归纳出工作秘密的程序特征,从而导致实践中确定工作秘密的随意性;四是运用“否定式”来界定工作秘密并没有说清工作秘密是什么,包含什么,工作秘密的界定必须是一个肯定命题。基于此,笔者认为,从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视角来看,所谓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授权单位为了保障其职权的正当行使,依据简易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

三、工作秘密的特征分析

(一)主体的广泛性

毋庸置疑,各级国家机关是产生工作秘密最多并需要严加规范的最重要的主体,但是,除了各级国家机关以外,某些得到授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也是产生工作秘密并需要严加规范的主体。实践中,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某些企事业单位获得委托授权以从事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活动,这些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的工作秘密存在着与公共利益和公民知情权发生冲突的可能,所以,对此类主体的工作秘密也必须予以重视并准确界定。

(二)职权的正当性

行政机关、授权单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单位的内部管理事项和外部管理事项,无论是内部事项还是外部事项都和机关单位的正当行使职权有关。根据现代国家发展民主政治的要求,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行使职权的过程应当公开,以便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是,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在其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有些事项的确不宜公开。对这些事项,世界各国都把它作为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的一项行政特权予以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项特权只能仅限于保障行政职权和授权职权的正当行使,而不能试图掩盖行政违法或行政错误。与此不同,国家秘密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如果泄露将会直接导致国家整体安全和利益的损害,是宪法赋予的最重要的行政特权。

(三)程序的简易性

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过多、过滥的工作秘密就意味着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实现程度的降低。因此,除了对工作秘密进行实体上的限制外,还必须对其进行程序上的限制。也就是说,工作秘密的确定、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标示、涉密、解密等具体程序必须有明确规定。但是,基于保密成本的考虑,工作秘密的确定与保护程序不宜等同于国家秘密的确定与保护程序,而应突出其简易性的特点。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省略、简化或合并国家秘密确定与保护程序的某些步骤和环节,在较短时间之内确定与保护工作秘密的程序。简易性不是随意性,而是相对于国家秘密确定与保护程序的法定性、严格性而言,适当降低其标准。

(四)内容的保密性

一个事项被确定为工作秘密后,相关行政机关或授权单位应参照关于国家秘密保护措施的管理规定,对工作秘密涉密载体的产生、保存、流转和销毁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并根据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划定接触范围。但是,保守工作秘密与保守国家秘密稍有不同,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是最高目标、最高原则,对此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而工作秘密则涉及到利益平衡或损害衡量原则,即当保密与公开的边界出现模糊,不容易确定时,通过利益平衡原则,根据对社会的损害与效益分析,决定是否应该保密和公开。

(五)责任的行政性

保守工作秘密是国家公务人员的法定义务,一般由《公务员法》予以规定。我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只不过规定得更加宽泛,涵盖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在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比如法国1983年颁布的《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一般地位法》第26条规定,公务员对在执行职务当中或因执行职务关系所得到的秘密、所知悉的事实、文件和报告都有保密义务。如果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或授权单位的办事员不经授权泄露工作秘密,就违犯了《公务员法》,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

一、法律规定律师保密的范围狭窄且不明确,致使律师在履行保密义务时很难操作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律师保密范围规定得十分广泛,如日本《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或曾任律师的人,有权利和义务保守由其职务上所得知的秘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时,不在此限。”法国1972年6月9日第468号法令规定:“律师绝对不得泄露任何涉及职业秘密的事项。”美国《律师职业行为标准规则》1.6(a)规定:“除非委托人在同律师磋商后表示认可,律师不得公开同代理有关的案情。”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从事律师职务所得知的案情秘密,律师都负有保密义务。      与上述国家相比,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保密的范围过于狭窄,仅限于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未及于律师在执业中得知的委托人不愿公开的事实,特别是刑事案件中委托人的案情秘密。如果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在听取被告陈述案情的过程中得知了其隐瞒的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犯罪事实,根据《律师法》第35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隐瞒事实”的规定,律师应当将被告人隐瞒的这一部分犯罪事实告知司法机关,但这样做显然与律师履行的辩护职责相矛盾。另外,《律师法》规定的律师应当保守的三种秘密中,关于什么是个人隐私以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范围,我国现行法律均未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就给律师实际履行保密义务带来操作上的困难,也给律师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律师泄密案件带来不便。      二、立法规定不统一,致使律师履行保密义务易陷入两难境地      我国《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隐瞒事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这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由于法律未作特别限定,笔者认为应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内。《国家安全法》第26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162条的规定处罚。”这条规定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律师在内的任何人都应遵守该规定。对于上述规定,律师如果遵守,就必定要将从委托人处获悉的有关案情秘密告知有关机关,而这样做显然又违反了《律师法》第33条规定的“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因而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或纪律制裁,同时也会从根本上动摇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感,甚至使社会公众对律师职业道德产生疑惑,在涉外律师业务中,还有可能引起其他国家对我国律师制度产生怀疑。但如果律师不这样做,又违反了上述有关法律规定,也必将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三、法律未规定律师履行保密义务的除外条款      在刑事辩护案件中,律师得知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将会使国家重大利益受到或已受到严重损害(但可挽回),或者众多人员将受到严重伤害时,律师是否应揭发被告人的罪行?又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与律师发生纠纷而起诉时

烟草行业税收研究论文

烟草行业一直以来都是国家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2003年,全行业实现工商税利共1600多亿元,在中国税务总局新近公布的2003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上,34家烟厂榜上有名,纳税850.64亿元,烟草依然是纳税第一大户。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烟草所纳税种主要有六种:有属于中央税的消费税和所得税,有属于地方税的城建税、营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以下简称“农特税”),还有属于共享税的增值税,其中消费税占烟草税收的比例最大。始于去年年底的新一轮税改涉及诸多税种,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以农特税为例。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除烟叶外的农特税,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5年内取消农业税。取消农业税后,由于烟叶与粮食作物及其他经济作物的比较效益下降,会影响烟农的种烟积极性。针对今年粮油价格上涨的形势,国家局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通过提高烟叶收购价(整体提高10%)来保护烟农收益不致减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来看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允许购进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一次性抵扣,解决了对固定资产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的改革将有利于企业的技改,提高企业的现代化水平。应该说烟草行业更为关注的还是消费税的改革。2001年,国家发文对卷烟消费税在1998年制定的标准基础上进行再次调整,当年6月1日,各烟草企业按实行调整后的卷烟消费税征税。这次调整主要涉及税率、计征方式、计税基价三个方面:第一,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由原来的三档改为两档,即由1998年规定的“每大箱销售价格在6410元(含)以上的甲类卷烟税率为50%,每大箱销售价格在2137元(含)-6410元的乙类卷烟税率为40%,每大箱销售价格在2137元以下的丙类卷烟税率为25%”改为“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第二,针对卷烟企业存在的避税现象和征税方式难以有效控制税基等问题,这次调整还把卷烟消费税的征收方式由以前的从价征税改为从价从量双重征税,第三,将原来按照出厂价计税变为按照调拨价计税。具体来说,就是首先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再按现行卷烟实际调拨价计征消费税。据有关部门的整体静态分析,调整后,中国烟草行业消费税总体税负由原来的40.5%上升为47.3%,即上升6.8个百分点,每年增加82亿元的消费税。但这一次改革客观上给低档卷烟的生产带来很大的压力。这次调整提高了低档卷烟的税负水平,从积极意义上来看,使得一些原本就只能保持微利的以生产低档卷烟为主的小企业人不敷出、亏损甚至破产,这有利于行业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但另一方面,其他大中型企业迫于税负的压力,纷纷调高卷烟的生产结构,少产甚至不产低档烟,导致低档烟市场的供需产生矛盾。数字最能说明问题,2001年全国五类卷烟比重为23%,而2002年就猛降至17%,但市场对低档卷烟的需求量并没有随着产量的减少而减少,所以现在全国各地出现了低档卷烟供不应求甚至断档的现象。低档卷烟的长期短缺,不仅给市场管理带来压力,而且还会引发消费者不满甚至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对此,国家局采取定点生产、加大贴补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缓解了市场的压力。在现行的财税体制下对各税种进行的调整,对烟草行业都有或大或小的影响,但实际上对烟草行业的发展束缚最大的就是分税制本身。在中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下,现行烟草税制设计及与之相关的财政分配方式,对中国烟草的整体发展有着较为严重的制约和影响。其一,高额烟草税收主要以消费税的形式来体现,虽然消费税是中央税种,但在“基数固定、增长分成”的中央——地方财政分配模式中,它事实上与地方收入高度相关;其结果不但诱致地方政府对烟草企业进行广泛的行政干预,而且使得全国烟草市场的地方保护主义难以从根本上消除,这制约了烟草企业实施真正意义的跨地区兼并与重组,影响了全国烟草资源的优化配置。其二,卷烟消费税完全在生产环节交纳,各地卷烟生产量成了决定地方可支配财力的重要因素;而卷烟生产量又受到严格的国家计划管理,这客观上按初始状态固化了各地的卷烟生产格局,使卷烟生产指标的多少演变成了既得财政利益的多少,阻碍了优势卷烟企业和名优卷烟品牌的持续扩张。——《中国烟草经济研究》分税制在体现其税收意义的同时,业加剧了地方保护和市场的分割,也制约我们“大市场、大企业、大品牌”战略的实施。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坐等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春风”的到来、无所作为。工商分离、联合重组、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推出百牌号目录等等实践证明,我们为提高我国烟草整体竞争力进行的改革举措都是卓有成效的。目前,我们还有许多可“作为”之处,如何优化烟草经济结构,如何合理配置资源,如何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如何增强重点企业竞争力,都是摆在烟草行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我们一方面关注国家税收改革的进程,期待能够获得一个有利的税收制度环境,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在坚持专卖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改革,稳步前行。

(一)题名(Title,Topic)题名又称题目或标题。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论文格式相关书籍论文题目是一篇论文给出的涉及论文范围与水平的第一个重要信息,也是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不达意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论文题目十分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有人描述其重要性,用了下面的一句话:“论文题目是文章的一半”。对论文题目的要求是:准确得体:简短精炼:外延和内涵恰如其分:醒目。(二)作者姓名和单位(Author and department)这一项属于论文署名问题。署名一是为了表明文责自负,二是记录作用的劳动成果,三是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及文献检索(作者索引)。大致分为二种情形,即:单个作者论文和多作者论文。后者按署名顺序列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重要的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工作与论文撰写实际贡献最大的列为第一作者,贡献次之的,列为第二作者,余类推。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同样是为了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三)摘要(Abstract)论文一般应有摘要,有些为了国际交流,还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他用是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①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②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③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四)关键词(Key words)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的叙词。主题词是用来描述文献资料主题和给出检索文献资料的一种新型的情报检索语言词汇,正是由于它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情报检索计算机化(计算机检索)成为可能。主题词是指以概念的特性关系来区分事物,用自然语言来表达,并且具有组配功能,用以准确显示词与词之间的语义概念关系的动态性的词或词组。

2003-2013年,全行业税利总额从1691.7元增到9559.8亿元,年均增加786.8亿元,年均增长18.9%。2009年,中国烟草税收5100亿元2010年,中国烟草税收超过6000亿元2011年,中国烟草税收超过7500亿元2012年,烟草业实现工商税利8649.39亿元2013年,烟草行业工商税利达到9559.8亿元2014年,烟草行业工商税利达到10517.6亿元

你好,如果你有邮箱之类的传送工具,可以发过来,我用WORD的格式给你发过去,都排好版了。探讨营销策略,推动“卷烟上水平”几个关键点的思考(WSX)【摘要】 烟草行业长期以来作为国家垄断行业,对我国的国民经济有着非一般的重要性。然而面对经济全球化这一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烟草行业必须从各方面入手进行改革与创新,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在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的严峻形势下,国家局姜成康局长立足烟草行业,科学发展,审时度势,提出了把“卷烟上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这既是对行业实现“保增长、促发展”目标任务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各级烟草企业强基固本、科学发展应当达到的一种境界,其任务意义非常,任重道远。【关键词】 培育 卷烟上水平 技术创新 和谐随着国家局大品牌、大市场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卷烟市场正在走向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地产烟的区域位优势正在不断减弱,大品牌、名优品牌的市场主导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销售规模和影响力正在逐步扩大。卷烟是特殊商品,在扩大销售规模的同时,受卷烟计划的影响,也会导致一些卷烟品牌在市场上供应不足。向新型市场的智能转变所产生的市场冲突和新品牌卷烟的培育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目前,卷烟市场新型名优品牌不断推出,但面对部分消费者已经对某些老品牌抱有一定忠诚度的目标市场里,要改变顾客的消费习惯往往是比较困难的。这里着重探讨做好市场品牌培育的几点思考意见。一、建立成熟可靠有持续发展力的品牌引进和培育体系(一)卷烟品牌的引进卷烟品牌的引进工作是进行品牌管理的首要环节,也是品牌是否能立足市场的基础。在引进一个新品牌之前首先要立足本地市场,分析市场动态,结合品牌发展能力进行综合而全面的测评,大致分析,测评内容不外乎以下四点: 1、是否是大企业、大品牌 大企业、大品牌一般有良好的市场基础,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容易被消费者接受。选择大企业、大品牌犹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能够在已有的市场基础上快速建立起新品牌的销售战线。2、是否具有较强的发展前景 对于一个新品牌的选择要有前瞻性,需要考虑这个品牌是否能成为一种消费潮流,是否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如果缺乏准确的预测、判断能力,将导致品牌培育夭折,甚至刚刚培育起来的品牌就由于各种原因被卷烟生产商整合、转牌号,致使前功尽弃。3、是否有“利”可图 这里的“利”不仅指烟草商业公司所得之利,同样也包含零售客户所得之利,没有三分利,不起早三更。如果烟草商业公司不能得到可观的毛利率,对企业发展毫无利益,那就没有培育的必要;如果零售客户不能得到可观的批零差,就没有销售的积极性、主动性,品牌首先就失去了市场前沿。 4、是否易被消费者接受 主要从卷烟包装、口味、性价比等方面考察消费者接受能力,是否能被市场接受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必须真正地深入市场、接触消费者,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取得第一手准确、有效的原始资料,再综合销售第一线的客户经理、市场经理的意见,才能做出准确判断。(二)卷烟品牌的培育在产品投放初期,首先要选择合适的零售客户,根据客户新品牌销售能力,做好名优品牌的推介引导工作。选择一定数量的零售客户作为首批投放的目标客户,加强客户经营的新品牌的后期跟踪和维护工作,在新品牌投放后,要及时关注零售户的动销情况和库存量,使零售户在新品牌上做到既能保证市场的有效供应,又不出现脱销滞销的现象,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只有当客户拥有一定的库存量后,才会更加主动地向消费者推介我们的新品牌。1、做好品牌的上柜陈列工作 当客户接受新品牌的推介意见并已上柜,为新品牌销售创造良好的展示环境显得至关重要。提高新品牌的上柜率,是因为上柜率是新品牌迅速融入市场的基本手段之一,新品牌上柜后要让消费者接受,就要做好卷烟的陈列工作,作为客户经理就要及时向网点户介绍最能吸引消费者的陈列方法:⑴特殊位置陈列法;对于陈列柜比较大的客户,可以开辟一个新品展示区,专门对重点牌号进行展示。⑵醒目位置陈列法;在消费者注意力集中的位置摆放好新品牌,一般来说是柜台中间偏上的位置为宜。⑶色彩对比陈列法;在新品牌旁边摆放色彩对比强烈的品牌,造成绿叶配红花的效果。⑷数量优势陈列法。在展示名优品牌时,展示数量明显多于其他卷烟品牌,并且陈列集中,格局分明。对重点培育品牌的摆放就要增加视觉效果,在摆放的位置、陈列数量上做文章。2、调动零售客户销售新品卷烟的积极性 零售客户直接面对的是广大消费者,所以零售终端才是品牌的主要推动者,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品牌培育时,不能仅仅要求零售客户接受,而是要提高零售客户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客户经理可以利用在零售户的店内采取站柜式推销新品牌,不但可以提高推荐力度,也能增进与零售户之间的感情,为建立消费者档案开个好头,这样可以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客户经理要全面做好零售客户的基础工作。3、“四员合力”,共同参与新品牌的培育工作 客户经理受走访时间和地理位置的约束,在新品牌的宣传上肯定不能在短时间内全部到位,这样电访员、配送员以及专卖人员也可以担担新品牌宣传的角色,电访员在订货过程中及时提醒零售户订购新品牌,配送员在送货过程中要协助了解新品牌的销售动态,专卖员亦要充当宣传的角色。通过“四员同力”来共同强化零售户对新品牌的认知度。二、发挥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开创“卷烟上水平”新局面创新理念自古有之,不会创新,就意味着灭亡。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是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源泉和取得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保证。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对一个产业企业经济的繁荣昌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加强烟草育种和烟叶原料研究,突出烟叶的基础性地位我国两烟生产和消费均居世界首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烟草大国。烟叶是整个卷烟行业的基础,决定着卷烟工业的发展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随着我国烟叶生产的基础地位逐步得到加强,“计划种植、主攻质量、提高单产、增加效益”的烟叶生产指导方针得到了深入贯彻落实。烟叶生产总体上稳定发展,保证了卷烟工业生产发展和烟叶出口的需要。但是,我国烟叶水平与美国、巴西等世界优质烟叶生产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除了地理位置与气候环境因素和栽培调制技术的不同外,检测手段和基础理论薄弱成为制约烟草农业发展和烟叶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1、烟草育种基础理论薄弱,性状遗传规律不清 长期以来,育种单位只追求出品种或注重品种资源的收集保存,忽视了基础研究,品种选育很大程度上凭经验、碰运气,传统育种方法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遗传资源贫乏,育种亲木过度集中 我国烟草育种工作与国外最大的差距在某种程度上是在亲木评价与利用方面,缺乏具有突破性的材料,育成品种遗传基础口径狭窄,这也成为限制烟草品种改良的重要因索。3、品种审评体系复杂,缺乏科学的品种评判标准和体系 品种选育靠经验育种、碰运气,审评也靠经验评判,无客观评价标准和指标,从某种意义上讲限制了育种的深入发展。4、检测手段跟不上,分析测试结果滞后,工农结合欠佳 烟草是特殊的经济作物,以收获烟叶为目的,而烟叶质量、可用性受多种因索影响,因此,烟草育种不仅要考虑到种植者的利益,更重要的还要兼顾到烟厂对品质的特殊要求,烟叶的外观质量、内在化学成分分析及评吸工作涉及面,往往存在部门协作不顺,分析测试结果滞后,工农结合欠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品种选育的效率。(二)继续在“降焦不降味”的突出矛盾上下功夫随着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要和对身体健康的重视,降焦减害是全球烟草业的发展趋势,国家烟草专卖局积极推进卷烟的“降焦工程”和“ 减害降焦工程”。我国烟草行业大力推广了科学种植烟叶,使烟叶等级结构优化,质量得到提高,进而提高了配方水平,稳定了卷烟的配方结构。从实践来看,无论国际国内,在集降低焦油危害与不影响口感吸味并存的技术手段上,都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矛盾。1、俯瞰国际需求形势 LTR提出了一个观念,薄片可以和滤嘴通风协同使用,以达到降低焦油而尽可能小地改变吸味的目的。滤嘴通风降低焦油的效果是显著的,但通风对吸味的改变较大,消费者难以接受,因此将薄片和滤嘴通风协同使用不失为一种可以考虑的思路。在充分利用两者降焦作用的同时,尽可能减少两者的负面作用,待消费者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习惯了一定程度的滤嘴通风,再稳步提高通风度。这种方式可以持续降焦而又较为容易被消费者接受,规避产品的风格改变和市场风险。2、鲁产卷烟的喜与忧 相比来说,鲁产卷烟在降焦工程上下了相当大的功夫,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泰山系列的儒风、望岳、观云等大部分骨干品牌,既在较大程度上减少了对人体的危害,又在抽吸口感上有了较好地改善。但相对畅销卷烟及消费者的接受能力,诸如上等品牌,加工工艺复杂,投入较高,产品价格也非能使大部分消费者都能接受,所以产品的加工工艺与投入价值、“降焦不降味”并存的突出矛盾亟待进一步解决。三、加强综合治理,落实“两个维护”,构建和谐烟草和谐的烟草应该是一个充满活力又富有秩序的;是诸要素间相互兼容、相互依存、稳定有序、协调运作、共同发展的;是行业员工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充满创造活力,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烟草。要做到如此,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消除不和谐因素,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营造一个和谐的平台,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条件。(一)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随着烟草行业的快速发展,全面规范越来越重要,然而全面规范首先要规范制度建设,如果缺乏规范制度管理体系,就必然导致经营管理紊乱,工作效率不高,财务损失浪费,经营效益低下。因此,必须正确地认识到规范制度建设是重点和关键,烟草行业以规范制度建设为基础推动全面规范,构建内部监管长效机制,是对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和烟草行业特殊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是坚持和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本质要求;是推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烟草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1、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体系 规范的制度管理体系是搞好各项管理、提高自我规范能力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在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中,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作为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为维护制度的科学规范与完整统一,防止在制度建立中重复、遗漏和相互制约冲突等现象的发生,更好地发挥制度的规范、导向和约束力作用,使制度更具可操作和实效性。定期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剔除与当前加强管理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及时完善补充相关制度,针对本单位制定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认真梳理,需要建立的要建立,需要完善的要修补完善,已过时效的或不合理的要及时进行清理,真正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2、围绕“两个维护”,规范市场专卖管理体系 烟草专卖管理主要目标是贯彻落实“两个维护”,确保市场净化率,围绕提高市场净化率并结合目前烟草专卖管理的实际运行方式,专卖联合办案管理流程如图示:专卖联合办案机制示意图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烟草专卖管理过程是一个严格并复杂的法律程序,其中许可证(包括零售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的申请与办理过程是一个典型的行政许可过程,应严格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从目前已经认证审核的烟草专卖局情况看,在申请受理条件,办事流程,行政许可期限承诺等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比较容易忽视过程,如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的流程和市场秩序的检查工作,市场检查通常分为常规检查和非常规检查,常规检查主要是根据零售经烟户诚信度等级管理相联系的,专卖管理局 (或所)也制定了不同诚信等级的经烟户检查与走访的频次,检查与走访的内容等;非常规检查主要是指一些专项检查,应该制订专项检查的方案和计划。案件查办,处理过程是严格行政处罚的过程,要求严格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律程序执行。从已经审核的烟草专卖局情况看,专卖局在案件处理的法律程序上不能存在与《行政处罚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这尤其要引起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重视。(二)促进职能转变,加强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烟草正如改革开放初期,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也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烟草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烟草系统改革的不断深化,当前烟草行业正进入了一个“整合资源、理顺资产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良性发展的关键期。构建和谐烟草市场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深层次矛盾的日益凸现,我们要适应新形势下的经营局面,不断与矛盾作斗争,其关键是思想认识,重点是综合治理。1、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是构建和谐烟草的迫切需要 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工作是烟草企业经济秩序和其它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它是保证企业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思想基础,又是鼓舞人心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在构建和谐烟草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际控烟条约”对烟草企业职工的思想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导致相当部分的职工对烟草未来的发展缺乏信心,对单位的领导和群众缺乏信任。保证员工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的考验,在“变革中不变向、不变质”,必须加强和改进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体职工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我们需要不断强化对职工的思想文化教育,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对职工进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广大员工牢记“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走出思想理论误区,提高政治鉴别力,使企业形成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推进烟草企业的双文明建设持续发展2、服务“人性化”、管理“民主化”是构建和谐烟草的必然要求 服务质量是销售网络赖以生存的根本。提升服务质量不仅要求全局职工爱岗敬业,精心工作,更要在“人本烟草”、“亲情服务”上下功夫,在服务中注入真诚与温情,将服务标准化、人性化,多为零售户着想,多为消费者着想,多为企业发展着想,把客户的满意和微笑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真正把优质服务送到人们的心坎上。在企业管理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管理、民众决策的精神,让员工以主人翁的心态参与到管理中来,与企业共荣辱,同进退,同时要充分发挥卷烟经营者协会的作用,架设好消费者、零售户、营销部三者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真正做出消费者欢迎、零售户赞同、员工拥护的最优化决策,推动企业发展。3、坚持“以和为贵”是构建和夯实和谐烟草建设的能力基础 团结就是力量,是班子建设的生命,是构建和夯实谐烟草建设的前提。领导班子建设,就是领导能力建设。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新的生产力。搞不好团结,也就谈不上和谐。构建和谐烟草,班子必须搞好团结。团结和睦的领导班子,必须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相互信任不猜疑,彼此支持不拆台,分工负责不越权;提倡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凡是需要议定的重大问题,先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只有沟通,才能彼此了解和理解,即使出了点问题,也能相互谅解,从而真正做到协调中讲和谐,前进中求和谐,工作中构建和谐。这样,才能建设和睦的领导班子,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构建和谐烟草。【参考文献】1、《烟草经济研究报告》 作者:张辉 2006年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中国烟草重组整合及走出去》 作者:国家烟草专卖局,2006年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3、《烟草行业基础管理》 作者:张辉 2006年

论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完善论文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篇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研究》 摘 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所以扶持中小企业就变成了政府的重要政策,其主要宏观调控手段就是通过税收政策。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 经验 ,谈谈现阶段对中小企业所实施的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几点浅薄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存在问题;建议 在我国,中小企业就是为了满足人们和社会的需要,按照国家的政策给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基本上都是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中小企业蓬勃发展,解决了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使税收迅速增长,城乡建设开启了新的局面。虽然中小企业为国家为人民带来了很多益处,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资金的投入、人才引进欠缺,资源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等问题,使得中小企业成为了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政府部门伸出援助之手,多制定一些扶持政策,虽然目前政府部门已经采取了很多 措施 ,但是税收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功能和积极作用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 1 目前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中的缺陷 1.1 增值税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在现行的税法中,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额是按照所销售的货物或者是应税劳务并按照规定税率进行计算征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所需的专用发票不能自己开,要是企业需要,必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然后代开,应纳税额是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这种税收政策给中小企业的纳税人会增添很多税收方面的负担,隐形抬高了时间成本,很多购货方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抵扣就不愿意购买中小企业的货物,那么他们生产出的产品就会滞销,卖不出去,导致资金周转不开,阻碍发展甚至停产倒闭。 1.2 所得税中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税法,对于企业类明文规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中小型企业为百分之二十,需要国家重点扶持有关高新技术类的企业是按照百分之十五来征收所得税的。但是规定了中小企业的范围条件:工业企业,每一年度要缴纳的所得税总额不超过三十万,企业内的从业人员不能超过一百人,并且总资产不能超过三千万;其他企业,一年度要缴不超过三十万的所得税,企业内部员工不能超过八十人,必须是不超过一千万的总资产。但是从上面的规定范围看,政策中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只是一少部分企业,形式单一,并且一些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是无法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时 方法 单一,并有着较长年限。现在的税法中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使用的计算方法是直线法进行准予扣除,企业的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最低为十年。但现实中因为科技更新换代较快,设备的更换频率提高,那种单一的直线折旧法已经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的步伐,可是如果用加速法进行折旧计算或者是把折旧年限进行缩短,纳税人就得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的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给国家税务局进行审批,这样做程序很复杂,现实操作更是困难重重。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以及将企业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资本的部分,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百分之二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加重了扩大投资的税负,影响中小企业股东再投资的积极性。 1.3 中小企业没有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优化型企业等虽然已经制定了很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具体的执行部门没有完全落实国家的税收政策,相关媒体也没有对税收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最后导致部分企业因为不知道或者是了解不全面而没有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更不知道如何来办理流程,所以在实际中没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优惠政策的企业太多。 2 改进税收政策的几点建议 2.1 建立较为稳定的税法体系,提高宣传力度和税法的落实度 要尽量避免现在税法中任意增添文件、随性篡改条例与细则,导致税法不稳定的弊端。同时当出台新的一种税法时,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做好宣传和讲解,比如媒体和报纸等,税务机关部门还应该考虑到对企业的管理者、企业中的财务人员组织定期学习或者是培训,使得税收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户,人人知晓。 2.2 完善增值税制度 ①对于小企业的纳税人适当放宽自开增值税方面专用发票的权利,要是小企业的纳税人在生意来往中必须要开增值税发票,并且能够及时提供很完整和准确的必备纳税资料的企业,应该允许他们参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发票,取得发票的购货方也允许抵扣进项税,以保证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 ②按照每个区域的实际经济水平情况,授权各地可以适当去调整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参差不齐,相差较大,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一特点,授予各省市自治区一些特权,结合当地的实况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调整本地方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达到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目的。 2.3 改革所得税制度 ①尽量缩短固定财产在折旧上的年限,可用折旧加速法,提升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如今科技发展飞速猛进,形式多样,要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须使用新技术,购买高科技设备,这样才能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日本是世界上的经济大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折旧法很灵活,第一年能计提的折旧为百分之三十,可以缩短新兴产业的折旧期限,能缩到四到五年。我们国家也可以借鉴外国的先进做法,在折旧年限上多结合当前的形势,适当缩短。 ②要想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就要多鼓励自有资金的大量投入,然后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部门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在一定的时期内减免税收或者是低税率,促使中小企业发展。 2.4 完善税收征管,优化服务体系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整改纳税服务体系,适当进行优化,比如简化申报手续,根据实情设置征管期限,多为中小企业的利益考虑,创造好的纳税环境。制定措施时应周全考虑,细化方案,并多做 市场调查 ,结合实情对症下药。还可以建立税收辅导班,号召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账务人员参加培训。 3 结语 总的来说,正确的税收政策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从而提升国民生产总值,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帮助人们提升生活水平,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

您好!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形成及其特点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发展变化,我国的税收制度经历了多次重大改革,但税制结构中流转税居于主导地位的特点始终没有改变。中国税制结构的发展演变具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建国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这一阶段,我国税制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多种税、多次征”的税制模式,当时流转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 80%以上。在国有企业占绝对比重、利润上缴形式为主的计划经济背景下,这种税制结构虽然可以基本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但是却排斥了税收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 第二阶段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使国有经济“一枝独秀”的局面逐步有所改变,为适应税源格局的变化,我国政府于1983年和1984年分两步进行了“利改税”的改革,首次对国营企业开征了所得税,并改革了原工商税制。“利改税” 以后,我国所得税占工商税收收入的比重迅速上升。1985年,所得税比重达到 34.3%,基本形成了一套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次之、其他税种相互配合的复合税制体系。 第三阶段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形成的现行税制结构。我国现行税制是在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此次改革侧重于税制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在普遍开征增值税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彼此配合的流转税体系;颁布并实施了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的税种由32个减少到18个,税制结构得到了简化,并趋于合理。 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与多数低收入国家的税制结构相似,均表现出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特征。据统计,1996年,流转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1%,所得税占18%,其中个人所得税占2.7%,其他税种约占11%。这种税制结构格局是与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以及经营管理水平基本适应的。但必须指出的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过于强化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税种的设计上过于突出增值税的作用,使得该税所占比重过大,而对经济具有内在稳定功能的所得税则比重较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过低。这使得我国的税制结构缺乏弹性,在经济产生波动时,税收收入不仅难以满足政府的支出需要,而且限制了税收调节经济杠杆作用的发挥。谢谢阅读!

初中记叙文要求的字数是600字,因此我们用多事写一人,也是有限制的,通常是两三事,如若超过四五事,那么这样的文章就让人生厌了,因为写的事情太多,只能匆忙一笔带过。

完善税收制度论文文献

所谓避税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 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张小姐透露,他们在审计外资企业的时候,常会遇到一些利用现有中国税法不健全进行转让定价的避税方法。 张小姐举例说,她在审计中,就遇到一家总部设在国外分部设在国内的加工制造企业,总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价格,增大负债,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减低,甚至出现亏损,在亏损后,还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部门拿这种做法也无可奈何。这种做法被审计人员叫做“转移定价”。这家企业“长亏不倒”的做法在很多外企中也很盛行。 为什么要集中财务管理?谈财务报告分析的四个视角 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 贷款高利率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款中的一种手法。外商利用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向境外转移。它们在抬高设备价款的同时,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 劳务收费标准“高进低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费高,境内公司收费低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列境外公司费用。 资产评估提高折旧张小姐曾遇到过一家香港公司,每年都要对其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其在华子公司因为要与香港母公司进行合并报表,所以也要同时评估其在华房产。这也是外资一种避税的有效方法。如房地产评估增值,每年计提的折旧也会相应的增加,纳税自然也会相应减少。 国际避税地建公司记者还从一位曾在台湾某企业工作过的陈小姐那里得知,在避税港注册也是一种办法。他们那里曾经也采用过相同的办法。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企业的投资方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方,而实际在岛上,它们可能只有一间办公室。 运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维持税收制度在筹措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跨国纳税人不断运用避税港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也相应遭到破坏。因此,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特别注意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运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 其他方法层出不穷外企避税另一主要手段是利用关联交易,高进低出。这种手段占到避税金额的60%以上。另外,目前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60%以上是借贷资金,即便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国际公司也向境内外银行借大量资金,利用税前列支利息,达到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反避税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部门。税收制度不够完备,地区间、部门间的不协调,是避税形成的客观原因。专家指出,应从税法和征管两方面完善和加强现有税收体制。首先,现行的涉外的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着和内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这种税收设置,为合法避税行为提供了一个很大空间。只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才能够进一步完善税法和严格征管,在反避税上从根本上打下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否则,现在两套税制,随意性很大。 其次是征管方面。在征管手段上要跟上计算机的信息控制,另外也涉及到出口退税和税问题,要求海关、外贸部门和税务机关三方面能够迅速信息相通,这些方面和国际上都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改进。

提供一些合理避税分析的论文参考文献,供参考。[1] 李玉梅. 企业合理避税与偷逃税的区别[J]. 财会研究, 2008,(03) . [2] 张国臣. 企业合理避税的筹划[J].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S1) . [3] 治喜平. 浅析企业合理避税[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16) . [4] 王晓燕. 浅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J].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03) . [5] 王晓燕. 浅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19) . [6] 李争艳. 合理避税方法之我见[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7,(11) . [7] 杨武俊. 税收筹划与增值税合理避税[J]. 太原科技, 2007,(09) . [8] 吴晓微. 工薪层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筹划方案[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8,(03) . [9] 邓娜,吴君民. 试论企业税务筹划与合法性避税的界限[J]. 价值工程, 2008,(01) .

我与税收征文------我们都是纳税人 自有国家起,税收也便应运而生,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完善。纵观我国历史发展进程,历朝历代的君王无不把减轻税负、轻徭役作为立国之本。 自新中国成立之后,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年代,税收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成为文教、卫生、国防、科技领域资金的重要来源。而每一个公民,都是纳税人,对于这些,有些人会产生疑问,我们又不做生意,也没有上过税,怎么会成为纳税人呢?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比方说,我去商场买一瓶洗头液,那么在付洗头液的价款中就已经支付了增值税与消费税,如果单位给职工发工资超过1600元钱,也要给国家上税,如果我们想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一套新房,购房价款中已也包含了房产税、营业税等。同样,如果买彩票中奖了,在银行存钱取利息时,都要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而我国政府为了扶植农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已取消了农业税。总之,税收多种多样,它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国家收取了这些钱又做些什么呢?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它又用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因此,税收的作用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是共和国的基石,是经济平衡发展的保障。 从深处说,税法很抽象,也难以理解,但是通过上述的几个例子,会让我们看到税法的具体性,也便于理解,如果有兴趣深究的话,不妨借几本有关税收的书看看,一定会对税收加深理解、受益非浅的。 扬荣弃耻——从依法诚信纳税做起! 也许有人会问,扬荣弃耻,同依法诚信纳税有什么联系?这句话问对了,扬荣弃耻同依法诚信纳税的关系可大着呢。且听我细细说来: 只有扬荣弃耻,才能提高依法诚信纳税的遵从度。现在我国的税收意识还很淡薄。人们对税收带有偏见。几千年的旧税收制度,是剥削阶级榨取人民血汗的工具,在人们传统的思想上对税收有一种抵制心理。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思想意识并没有随着国家和税收性质的改变而消除。我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税收意识的发育先天不足。有一部分人,总是削尖脑袋,想空了主意,用尽了办法,盘算了又盘算,想在国家税收上“捞一把”,能偷就偷,能就,能逃就逃,并把偷逃税作为一种本事和能力。纳税人税收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税收大量流失的直接原因。 依法诚信纳税是祖国繁荣昌盛的前提条件。就拿保康来说吧,改革开放以来,保康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翻开《保康县志》,最早的县城城墙周长仅有1717米,当时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保康县,赛猪圈,堂上打板子,河边大听见。如今展示给我们的是“十里长街、百家企业、千幢楼房、万家灯火”花园般的县城。保康面貌焕然一新,一跃成为全省的旅游热县,文明城市。保康面貌的巨大变化,税收功不可没。当我们漫步在新街,散步在紫徽广场的时候,深深感到城市建设的大大改善。我们保康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全山区农业县,全县财政收入去年刚刚过亿元。文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等公益事业资金从哪里来?要靠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从哪里来,要靠税收。 只有把扬荣弃耻落实在诚信纳税上,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经济。中国的建设需要税收,而税收又呼唤依法诚信。国外有一句名言,人的一生只有纳税和死亡不可避免。由此可见他们的税收诚信度。近年来,国家税务机关正在建立纳税人信用机制,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让不同信用程度的纳税人享受不同的待遇,信用程度高的,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并在某一个时段免予稽查,对信用差的,严格跟踪监控,对偷逃税的“无信”纳税人,予以严厉打击,从而倡导依法诚信纳税。如果没有扬荣弃耻的思想,何来依法诚信纳税的好风气,如果没有诚信纳税的好风气,何来足够的财政资金搞好保康建设,改变全县面貌就等于一句空话。 保康县尧治河村就是一个明荣耻、依法诚信纳税的典范。与神农架原始森林相邻、有着大森林的原始与梦幻,更流传着尧祖圣地、野人故乡的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曾经是特困村,但经过10多年矿电滚动发展,一举告别贫困,跨入全省300强村,人均贡献国税1.1万元,创造了让人惊叹不已的神话。尧治河村的龙头企业——尧治河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开立来累计交纳国税超过四千万元,仅2006年入库国税790万元,在保康县年度国税排行榜中列第二,成为全县纳税最多的磷矿企业、乡村企业和人均交税最多的全县纳税第一村。谈及纳税意识,国税部门不禁赞叹:尧治河人致富靠的是艰苦奋斗精神,在纳税意识方面也堪称全县楷模,村党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孙开林,企业法定代表人许列奎等支持税收工作更是没说的! 在这里,我要再一次大声疾呼,扬荣弃耻,要从依法诚信纳税做起,提高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祖国更加强盛,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税收,是支撑起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经济支柱。按时交税,是每个公民必不可少的义务。纳税光荣,逃税可耻。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年代,税收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成为文教、卫生、国防、科技领域资金的重要来源。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是共和国前进的基石,是经济平稳发展的保障。尽管税收如此重要,可还是有些人要逃税,死活不肯交。这是对祖国不负责任的表现!祖国养育了你,而你却不肯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这种人,是被大家所唾弃的。“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纳税光荣,逃税可耻,有了税收的支持,社会才会稳定进步,而发展又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更好,民生又是税收的来源。你瞧!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依法纳税,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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