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建构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主要表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变化与创新之上。那么,应该如何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新形态呢?围绕这一问题,我国学者展开了多方面的理论探讨,以一些科研机构和重点大学为依托,已经形成了不同的研究思路。其一,注重马克思思想与西方人文传统的对话,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从中梳理马克思思想的逻辑线索的理论特征;其二,主张根据“第一手文献”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重新进行翻译和解读,强调阅读马克思原始文本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从文本入手,才能真正厘清马克思的思想内涵和内容实质;其三,强调现实问题研究的重要性,认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方法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对当代实践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理论分析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此外,还有一种观点日益成为共识:中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必须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必须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文化传统,即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必须坚持以研究实际问题为中心的原则,以实事求是为根本的研究方法。这不是一项文本梳理等案头上的工作,不能靠摘引书本上的词句抽象地演绎出体系,而是要深入到中华民族救亡图存、争取解放以及建设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分析和研究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哲学观念。 很明显,上述探索虽然在关注重心和研究策略上存在差异,但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毋宁说是相互补充的。事实上,探索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综合性理论工程,可以从多方位、多角度进行,而不必拘泥于一种方式、一种思路。只有协同各种研究取向的思路,汲取国内外一切优秀文化的精华,反映时代的精神和实践的要求,才能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 二、目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新进展 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热点很多,如下几个理论问题值得特别关注: 1.现代性问题。现代性毫无疑问是目前时代最重要的焦点性话题之一。在当代哲学界,西方许多著名思想家们关于启蒙理性、工具理性、技术理性、意识形态、大众文化、现代国家等问题的思考,实际上也都可以概括为现代性批判。相比之下,人们迄今为止对马克思学说与现代性问题的关系阐发得并不充分,有必要认真探寻马克思学说与现代性问题的内在关联,特别是考察马克思对于现代性问题的价值判断。 在具体的研究中,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对现代性进行了多维透视,用资本逻辑、历史观点、矛盾学说以及全球眼光看待现代性,构成了马克思分析现代性问题的基本视角,马克思关于现代性的基本立场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现代性建构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也有学者把马克思的异化理论视为一种现代性批判,认为马克思对现代性的诊断是从经济哲学这一特殊路径出发的,他力图从商品及商品拜物教的分析中揭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真实的社会关系,他的资本理论和异化理论蕴含着现代性批判的巨大潜能和诠释空间。亦有学者认为,以资本全球化为标志的现代社会是马克思的历史地平线,而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则是现代性社会的哲学地平线。马克思思想的出场既是对资本全球化历史语境的现实批判,又是对现代性视域的一次大变革。还有学者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汲取灵感,认为“现代性”是当前时代占据霸权地位的意识形态和主导话语,是现代人生存命运和现代社会基本构架最为重大的塑造力量。而马克思生逢现代性的全盛时期,对现代性的理解、反省和批判是其毕生的思想主题,马克思所确立的关于“现代性”的“发生学”、“病理学”和“未来学”是对“现代性命运”的系统而全方位的考察。还有学者具体探讨了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所包含的现代性反思的三个维度,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深刻批判正是对现代性问题辩证的历史的扬弃,他对启蒙现代性意识形态的批判以及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超越了现代与后现代两极对立思维,成为我们今天考察现代性命运最具洞察力的思想理论。 2.实践论问题。实践问题是一个历久弥新的问题,近来实践论问题研究的新角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关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研究。人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那么反过来,理论能否对实践进行检验呢?对此有学者认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但在我国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片面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从而忽视或不能全面理解理论对实践的能动作用,因此,准确理解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课题。其次是关于个体实践与集体实践的概念区分。有学者认为,尽管实践是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概念,但长期以来,对于实践活动形式,我国学术界却没有进行推进性研究。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个体是最为基本的行为单位,因而,承认以个体为主体的实践形式(即个体实践),与承认以集体为主体的实践形式(即集体实践)一样,都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再次是对实践概念内涵的深度挖掘。有学者仔细考察了马克思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中的实践观,提出结合西方自亚里士多德直至当代的哈贝马斯、阿伦特以来的实践概念的发展史,把对实践的理解推进到更广阔的思想内涵中去。还有学者从美学的角度对马克思的实践观进行了探讨。认为马克思以实践观为立论基础,将审美对象和主体的审美能力都看成是劳动实践的历史产物,强调人的感觉的解放,主张扬弃异化,追求全人类生活的高度自由,这种实践观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对此我们应该予以充分的肯定和重视。 3.价值论问题。价值论问题既与实践观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又具有理论上的深度和高度。尤其是在社会高速发展、观念日益更新的当代中国,价值论研究更是成为人们理解与解释现实问题和人生意义的一种理论手段。因而,如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基础,实现价值观念的转型和变革,始终是一个焦点问题。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分支,价值论理论研究则聚焦于适合自身的研究方法的探讨,以及基本理论问题的推进。这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关于价值论思维方式的研究。有学者主张,价值思维是以人的生活实践为基础和依据的实践思维,它要求置身于主体社会性、历史性的现实生活实践关系中进行思考,从而将生活实践的结构、方式、形态和规则,提炼升华为具体的可操作的思维方式。与实体思维相对立,价值思维要求以人的生活实践为基础,在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全面关系、矛盾运动及其动态发展过程中,分析客体的存在、性质之于主体的意义,并系统、综合、创造性地把握它们,在生活实践中实现它们、变革它们。同时,价值思维又是一种属人的、以主体尺度为根据的、多向度的个性化的主体性思维,它与传统直观形式的思维相对立,是一种辩证的动态的生成性、过程性、历史性、批判性、否定性思维。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几大理论成果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充分研究中国发展道路中积累的“中国经验”,从中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思想和命题,从而实现马克思理论的中国化、当代化,是建构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必由之路。具体地说,近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主要有三: 1.“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与社会迅猛发展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突出出来:资源问题、环境问题越来越牵动人心,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等社会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取向,引起了学者们的热烈讨论。 有学者对历史上的发展观进行了系统的考察,明确区分了以国民经济的增长为目标的单纯“增长”与“发展”之间的界限。认为经济增长仅对经济而言,而发展的含义较广,不仅包括经济增长外,还包括社会状况的改善和体制的进步;而“综合发展观”则注重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组织的关系,强调发展是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社会转型、文化变迁、自然协调、生态平衡等方面的综合。有学者则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认为,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关于社会有机体和社会结构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发展”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关于人、社会对于自然界的依赖性和社会历史连续性的观点是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总之,唯物史观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而科学发展观是唯物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应用和发展。还有学者把科学发展观看作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评价尺度体系(生产力尺度、制度尺度、人的全面发展尺度)的丰富和发展,认为它构成社会发展评价尺度体系的理论基础,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和谐社会”目标的价值探讨。如果说“科学发展观”为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的话,那么,“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则更加具体地为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价值取向。 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是人类文明的最高理想,而在人类文明的演进历程中,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化类型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解各不相同。在当前,如何克服个人主义带来的现代性局限和弊端成为建构和谐政治社会观的阻碍和困境,以民主、法治和正义的方式作为实现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相统一的现实途径,无疑为解决这一难题并从而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提供了有效的解决之道。有学者对社会的不和谐状态进行了理论分析,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是建立在社会实践与生产理论、社会交换与社会结构理论基础之上的。社会冲突表面上是人们在社会交换中一种对抗性行为和关系,但其根源在于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不平等。还有学者则把建构“和谐社会”的理论目标与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联系起来,认为任何国家的国家机器都承担着社会公共职能,而社会公共职能的基础是一个民族的“共同利益”。国家虽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但同时也是一个民族在生产劳动中、在生存和发展中构成的以经济、政治和文化形式表现出来的相互依存关系的产生,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既可以靠国家和暴力机器的维护,也可以依靠大众意识的认同和承认,而“和谐社会”这一理念无疑代表了当代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3.“以人为本”社会发展观的哲学解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马克思强调共产主义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则是在当代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补充和创新。 有学者认为,哲学的归宿在于人,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目标和归宿。“以人为本”决策的提出不仅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一种发展战略,而且富于哲学家的意蕴和根据。有学者把马克思唯物史观与西方人本主义哲学进行了比较,认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应坚持以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指导,而最根本的是把具体的、现实的人作为“本”。还有学者指出,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人既是社会发展的积极创造者,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受益者,既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动力,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和目的。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要求我们在认识和解决一切(经济的或社会的)问题时,都要同与人(人的本质、需要、使命、尊严、权利)的利害关系联系起来,把是否对人有利作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最高评价尺度和最终归宿。 我们认为,对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其未来导向给予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性的说明与导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宗旨之所在,21世纪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将更加充分地体现这一风格。对于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与超越的双重品格,既能够从哲学的角度对复杂的社会现象予以客观、全面的反映和合理的说明与解释,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找到问题的关键,也能够以一种反思性的态度对现实提出质疑,从而在对现实的审视与批判中提出未来发展的合理构想和价值取向。论文天下
小康社会如何建立
唯物辩证法与系统论原理是马克思的理论理论联系实践、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解放思想是主席的毕生精髓其他的什么都不是!
1台湾问题2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建构 3台湾问题论文:台独,和平统一、一国两制4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5 第五部分 “唯物史观” 由第五章“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基本结构”、第六章“社会发展规律和历史创造者”、第七章“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共同组成。这一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论上的重头戏。唯物史观透过复杂的社会现象揭示了社会的本质和结构(第五章),本章历年来必有题,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最多的一章,也极容易出大题,本章的重点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在社会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和谐发展”、“社会生产实践和生产方式在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中的作用”、“社会的实践本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关系的本质”、“国家政权是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及其社会功能”、“文化的本质和功能”、“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 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和主体的作用(第六章),本章的重点有:“社会规律及其特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生产力对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作用”、“科技革命的作用”、“科技发展与‘全球问题’”、“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本章在历届考研中出过选择题、辨析题和分析题,题量少,但是理论内容也涉及到许多社会热点,所以出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考生仍然应该注意。 唯物史观在第七章主要阐明了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史趋势,特别是“社会发展和以人为本”,这个知识点的内容被概括得高屋建瓴,可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个理论制高点。本章的复习重点有:“社会发展过程的决定性和主体的选择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人的本质”、“人的价值及其实现”、“社会发展与以人为本”、“人的自由及其实现”、“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本章一般为选择题和辨析题,命题素材也多联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热点来综合命题。6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建构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主要表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变化与创新之上。那么,应该如何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新形态呢?围绕这一问题,我国学者展开了多方面的理论探讨,以一些科研机构和重点大学为依托,已经形成了不同的研究思路。其一,注重马克思思想与西方人文传统的对话,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从中梳理马克思思想的逻辑线索的理论特征;其二,主张根据“第一手文献”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重新进行翻译和解读,强调阅读马克思原始文本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从文本入手,才能真正厘清马克思的思想内涵和内容实质;其三,强调现实问题研究的重要性,认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方法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对当代实践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理论分析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此外,还有一种观点日益成为共识:中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必须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必须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文化传统,即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必须坚持以研究实际问题为中心的原则,以实事求是为根本的研究方法。这不是一项文本梳理等案头上的工作,不能靠摘引书本上的词句抽象地演绎出体系,而是要深入到中华民族救亡图存、争取解放以及建设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分析和研究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哲学观念。 很明显,上述探索虽然在关注重心和研究策略上存在差异,但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毋宁说是相互补充的。事实上,探索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综合性理论工程,可以从多方位、多角度进行,而不必拘泥于一种方式、一种思路。只有协同各种研究取向的思路,汲取国内外一切优秀文化的精华,反映时代的精神和实践的要求,才能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 二、目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新进展 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热点很多,如下几个理论问题值得特别关注: 1.现代性问题。现代性毫无疑问是目前时代最重要的焦点性话题之一。在当代哲学界,西方许多著名思想家们关于启蒙理性、工具理性、技术理性、意识形态、大众文化、现代国家等问题的思考,实际上也都可以概括为现代性批判。相比之下,人们迄今为止对马克思学说与现代性问题的关系阐发得并不充分,有必要认真探寻马克思学说与现代性问题的内在关联,特别是考察马克思对于现代性问题的价值判断。 在具体的研究中,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对现代性进行了多维透视,用资本逻辑、历史观点、矛盾学说以及全球眼光看待现代性,构成了马克思分析现代性问题的基本视角,马克思关于现代性的基本立场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现代性建构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也有学者把马克思的异化理论视为一种现代性批判,认为马克思对现代性的诊断是从经济哲学这一特殊路径出发的,他力图从商品及商品拜物教的分析中揭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真实的社会关系,他的资本理论和异化理论蕴含着现代性批判的巨大潜能和诠释空间。亦有学者认为,以资本全球化为标志的现代社会是马克思的历史地平线,而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则是现代性社会的哲学地平线。马克思思想的出场既是对资本全球化历史语境的现实批判,又是对现代性视域的一次大变革。还有学者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汲取灵感,认为“现代性”是当前时代占据霸权地位的意识形态和主导话语,是现代人生存命运和现代社会基本构架最为重大的塑造力量。而马克思生逢现代性的全盛时期,对现代性的理解、反省和批判是其毕生的思想主题,马克思所确立的关于“现代性”的“发生学”、“病理学”和“未来学”是对“现代性命运”的系统而全方位的考察。还有学者具体探讨了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所包含的现代性反思的三个维度,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深刻批判正是对现代性问题辩证的历史的扬弃,他对启蒙现代性意识形态的批判以及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超越了现代与后现代两极对立思维,成为我们今天考察现代性命运最具洞察力的思想理论。 2.实践论问题。实践问题是一个历久弥新的问题,近来实践论问题研究的新角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关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研究。人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那么反过来,理论能否对实践进行检验呢?对此有学者认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但在我国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片面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从而忽视或不能全面理解理论对实践的能动作用,因此,准确理解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课题。其次是关于个体实践与集体实践的概念区分。有学者认为,尽管实践是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概念,但长期以来,对于实践活动形式,我国学术界却没有进行推进性研究。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个体是最为基本的行为单位,因而,承认以个体为主体的实践形式(即个体实践),与承认以集体为主体的实践形式(即集体实践)一样,都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再次是对实践概念内涵的深度挖掘。有学者仔细考察了马克思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中的实践观,提出结合西方自亚里士多德直至当代的哈贝马斯、阿伦特以来的实践概念的发展史,把对实践的理解推进到更广阔的思想内涵中去。还有学者从美学的角度对马克思的实践观进行了探讨。认为马克思以实践观为立论基础,将审美对象和主体的审美能力都看成是劳动实践的历史产物,强调人的感觉的解放,主张扬弃异化,追求全人类生活的高度自由,这种实践观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对此我们应该予以充分的肯定和重视。 3.价值论问题。价值论问题既与实践观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又具有理论上的深度和高度。尤其是在社会高速发展、观念日益更新的当代中国,价值论研究更是成为人们理解与解释现实问题和人生意义的一种理论手段。因而,如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基础,实现价值观念的转型和变革,始终是一个焦点问题。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分支,价值论理论研究则聚焦于适合自身的研究方法的探讨,以及基本理论问题的推进。这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关于价值论思维方式的研究。有学者主张,价值思维是以人的生活实践为基础和依据的实践思维,它要求置身于主体社会性、历史性的现实生活实践关系中进行思考,从而将生活实践的结构、方式、形态和规则,提炼升华为具体的可操作的思维方式。与实体思维相对立,价值思维要求以人的生活实践为基础,在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全面关系、矛盾运动及其动态发展过程中,分析客体的存在、性质之于主体的意义,并系统、综合、创造性地把握它们,在生活实践中实现它们、变革它们。同时,价值思维又是一种属人的、以主体尺度为根据的、多向度的个性化的主体性思维,它与传统直观形式的思维相对立,是一种辩证的动态的生成性、过程性、历史性、批判性、否定性思维。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几大理论成果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充分研究中国发展道路中积累的“中国经验”,从中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思想和命题,从而实现马克思理论的中国化、当代化,是建构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必由之路。具体地说,近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主要有三: 1.“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与社会迅猛发展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突出出来:资源问题、环境问题越来越牵动人心,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等社会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取向,引起了学者们的热烈讨论。 有学者对历史上的发展观进行了系统的考察,明确区分了以国民经济的增长为目标的单纯“增长”与“发展”之间的界限。认为经济增长仅对经济而言,而发展的含义较广,不仅包括经济增长外,还包括社会状况的改善和体制的进步;而“综合发展观”则注重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组织的关系,强调发展是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社会转型、文化变迁、自然协调、生态平衡等方面的综合。有学者则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认为,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关于社会有机体和社会结构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发展”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关于人、社会对于自然界的依赖性和社会历史连续性的观点是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总之,唯物史观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而科学发展观是唯物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应用和发展。还有学者把科学发展观看作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评价尺度体系(生产力尺度、制度尺度、人的全面发展尺度)的丰富和发展,认为它构成社会发展评价尺度体系的理论基础,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和谐社会”目标的价值探讨。如果说“科学发展观”为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的话,那么,“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则更加具体地为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价值取向。 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是人类文明的最高理想,而在人类文明的演进历程中,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化类型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解各不相同。在当前,如何克服个人主义带来的现代性局限和弊端成为建构和谐政治社会观的阻碍和困境,以民主、法治和正义的方式作为实现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相统一的现实途径,无疑为解决这一难题并从而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提供了有效的解决之道。有学者对社会的不和谐状态进行了理论分析,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是建立在社会实践与生产理论、社会交换与社会结构理论基础之上的。社会冲突表面上是人们在社会交换中一种对抗性行为和关系,但其根源在于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不平等。还有学者则把建构“和谐社会”的理论目标与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联系起来,认为任何国家的国家机器都承担着社会公共职能,而社会公共职能的基础是一个民族的“共同利益”。国家虽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但同时也是一个民族在生产劳动中、在生存和发展中构成的以经济、政治和文化形式表现出来的相互依存关系的产生,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既可以靠国家和暴力机器的维护,也可以依靠大众意识的认同和承认,而“和谐社会”这一理念无疑代表了当代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3.“以人为本”社会发展观的哲学解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马克思强调共产主义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则是在当代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补充和创新。 有学者认为,哲学的归宿在于人,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目标和归宿。“以人为本”决策的提出不仅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一种发展战略,而且富于哲学家的意蕴和根据。有学者把马克思唯物史观与西方人本主义哲学进行了比较,认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应坚持以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指导,而最根本的是把具体的、现实的人作为“本”。还有学者指出,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人既是社会发展的积极创造者,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受益者,既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动力,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和目的。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要求我们在认识和解决一切(经济的或社会的)问题时,都要同与人(人的本质、需要、使命、尊严、权利)的利害关系联系起来,把是否对人有利作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最高评价尺度和最终归宿。 我们认为,对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其未来导向给予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性的说明与导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宗旨之所在,21世纪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将更加充分地体现这一风格。对于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与超越的双重品格,既能够从哲学的角度对复杂的社会现象予以客观、全面的反映和合理的说明与解释,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找到问题的关键,也能够以一种反思性的态度对现实提出质疑,从而在对现实的审视与批判中提出未来发展的合理构想和价值取向。论文天下
小康社会如何建立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有自己的理论体系?是否需要体系?近20年来,在哲学界的争论持续不断。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是反体系的。他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十分强调他们的哲学是方法,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教条;传统的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因为没有贯彻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才导致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被体系化、教条化。他们认为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发挥其作用,避免重蹈传统的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僵化、凝固化的覆辙,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应体系化。 笔者认为,理论与体系不是绝对对立的,成熟的理论都需要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反对的是近代欧洲绝对真理式的体系,而不是任何理论体系,传统的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被教条化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并不是反体系的,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体系。 一、我国哲学界反体系倾向的由来 众所周知,我国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前苏联演绎过来的。20世纪30年代,在斯大林的指导下,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缺乏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原著,无充分理论依据的情况下,编写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从此,这一“先天不足”的教科书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准表述,它不仅在苏联,而且在整个社会主义阵营中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一标准本。20世纪50年代,我国按照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模式的主要内容和框架,补充了毛泽东的一些哲学思想,由艾思奇主编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几十年来,这一哲学内容和框架在我国一直视为标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被传授和运用。 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随着现实与教科书理论的矛盾日益明显,随着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传入,随着我国学者对马克思原著越来越多的接触和研究,我国哲学界开始了对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反思。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我国哲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即传统的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没有反映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没有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欧洲哲学史上实现的伟大的革命变革。这一系列的研究为在我国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引发了我国哲学界反体系倾向的产生。一些人认为:在知识爆炸的今天,“传统哲学所担负的阐示世界普遍本质和规律的任务还有多大必要,虽然综合和整合学科知识的必要性依然存在,但已不可能以建构哲学体系的方式来进行”〔1〕。 哲学就其本性“是没有发展顶峰的,是反对哲学体系化的,顶峰使哲学发展终结,体系化则使哲学走向自我封闭”〔2〕。 由此认定我们已经处在“后体系时代”。笔者认为,我国哲学界对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思是有成绩的,对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质疑也是有一定依据的,但由此推出反体系的观点则是值得商榷的。综观反体系者的论述,他们的理由不外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我国哲学界对越来越多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第一手资料的“文本核对”,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缺陷愈加明显。除带有旧唯物主义的痕迹、没有反映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外,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还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化、教条化了,几十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作为僵化的教条和公式被运用,任何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都被视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背叛,使得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越来越背离时代、远离现实。于是我国哲学界的一些学者把这一问题归罪于体系,认为是苏联模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严密体系窒息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严密的教科书体系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找不到切入点,体系是制约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罪魁。 其二,马克思、恩格斯都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与方法的矛盾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在批判和克服黑格尔哲学体系和方法的矛盾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因此,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它产生时起就是与体系相对立的。反体系者还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杜林的哲学体系和当时一些德国大学生动辄就建立体系的狂热进行批判为由,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是反体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不可能以体系的形式来表现。 其三,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欧洲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但他们并没有去建立一个哲学体系,他们的丰富的哲学思想都内涵于他们的各类论著之中。所以,反体系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是反体系的,象传统的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那样,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化完全违背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意。 正是基于以上几方面理由,我国哲学界一些学者对用理论体系去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十分反感,甚至发出了“少点体系意识,多点问题意识”的呼吁,使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需要体系的争论持续不断。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体系的态度 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提出哲学理论可以不需要体系,他们反对的是绝对真理式的体系。 在近代欧洲,人们认为一种理论是否科学要以它的体系是否具有完整性和严密性来衡量,理论研究追求的目标就是力求建立终结某一学科的绝对真理式的体系。正是因为如此,在近代欧洲才会出现象牛顿那样伟大的科学家也不得不借助于“上帝的第一推动力”来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才会出现象黑格尔那样伟大的辩证法家,虽然通过他的辩证法宣布了绝对真理的不可能,但依然无法抗拒体系化传统的影响,不得不去建立一个绝对真理式的严密的体系。所以,在马克思以前的欧洲,严密的理论体系与绝对真理、教条紧密相联,这种绝对真理式的体系一旦建立就成为现成的教条和公式。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就是这种绝对真理式的体系,而这种无所不包的体系到黑格尔哲学达到了顶峰。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对黑格尔哲学的方法和体系的矛盾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这些批判是引导我国哲学界得出恩格斯反对建立哲学体系的重要理论依据。然而,如果我们细致分析就会发现恩格斯反对的是近代欧洲绝对真理式的体系,而不是反对任何理论体系。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黑格尔“不得不去建立一个体系,而按照传统的要求,哲学体系是一定要以某种绝对真理来完成的。所以,黑格尔,特别是在〈逻辑学〉中,虽然如此强调这种永恒真理不过是逻辑的或历史的过程本身,但是他还是发现自己不得不给这个过程一个终点,因为他总得在某个地方结束他的体系。……这样一来,黑格尔体系的全部教条内容就被宣布为绝对真理,这同他那消除一切教条东西的辩证方法是矛盾的;这样一来,革命的方面就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方面所闷死。”〔 3〕从恩格斯的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恩格斯并没有反对建立任何理论体系,他反对的是近代欧洲传统的绝对真理式的体系,这种体系要求有严密的逻辑结构,为了达到理论体系的严密和完整,甚至借助于强制性的结构,所以,黑格尔“不得不给这个过程一个终点,因为他总得在某个地方结束他的体系”。其次,由于近代欧洲体系化思维方式的特点就是把具有严密完整体系的理论视为绝对真理,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体系、绝对真理、教条成为批判传统体系化哲学的同义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这种体系化哲学时,时常只提到“体系”,这就使一些学者误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是建立理论体系,这显然是一种误解。这一点在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中可以得到印证。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创造体系的’杜林先生,在当代德国并不是个别现象。近来在德国,天体演化学、自然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体系,雨后春笋般地生长起来。最蹩脚的哲学博士,甚至大学生,不动则已,一动至少就要创造一个完整的‘体系’。”〔4 〕从恩格斯的这段论述中,首先,我们可以看到近代体系化思维方式影响之深,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体系化哲学进行了批判,但人们依然以追求完整严密的体系为目标;其次,我们可以看到,恩格斯十分细致地把这种绝对真理式的体系打上了引号,以示它是传统意义的体系。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还指出:“这书的目的并不是以另一个体系去同杜林先生的‘体系’相对立,可是希望读者也不要忽略我所提出的各种见解之间的内在联系。”〔5 〕这段论述是引导我们许多学者认为恩格斯反对建立哲学体系的重要理论依据,但是只要我们了解杜林哲学就会发现杜林和黑格尔一样建立的是无所不包的绝对真理式的体系,但是由于批判的需要,恩格斯不得不跟着杜林先生走,为了避免人们因此认为恩格斯也在建立与杜林一样的无所不包的体系,所以,恩格斯才特别声明他“不是以另一个体系去同杜林先生的‘体系’相对立”,可见,恩格斯在此反对的仍然是传统的绝对真理式的体系。 马克思也十分反感欧洲近代流行的体系化哲学传统,他深切地感受到片面追求完整严密的体系对近代哲学的制约,尤其是在黑格尔哲学中所暴露出来的体系与方法的冲突。马克思的新哲学正是在冲破黑格尔的体系并拯救其辩证方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6 〕在创立他的新哲学之初,马克思就明确了他的理论与传统的体系化哲学不同,指出:“我不主张我们竖起任何教条主义的旗帜。……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的预测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7〕 基于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反对建立哲学理论体系,也没有宣称他们的哲学不需要体系,他们的所谓“反体系”的论述仅仅是针对近代欧洲僵死的体系化哲学而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上并不是反体系的。 三、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体系问题 引发我国哲学界反体系倾向的直接原因是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几十年来一直处于封闭、僵化和凝固状态,并长期被视为绝对真理式的公式和教条。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由于体系所致,似乎是严密的体系制约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但只要我们深入研究就会发现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被变成凝固不变的教条并不是体系本身之过,而是政治原因所导致的。 如前所述,20世纪30年代,在斯大林的授意和指导下,前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编写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从此,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所表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然而,斯大林没有处理好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系,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在斯大林时期被绝对化、教条化和神圣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被简单化为政治公式,只能应用,不能有任何发展。斯大林不允许任何人的观点有别于他的模式,否则,不仅在理论上、政治上遭到排斥,甚至受到残酷镇压,被列宁称为“党的最宝贵的和最大的理论家”的布哈林在“大清洗”中被杀害就是一个典型。从此,苏联哲学界出现了“万马齐暗”的局面。在社会主义阵营里,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老大哥,也不允许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新的理解,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哲学教科书只能是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翻版,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任何发展都被视为异端遭到批判和排斥,如匈牙利的卢卡契和德国的科尔施的哲学就被指责为修正主义,南斯拉夫的实践派哲学被指责为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对于西方现代哲学,更是用绝对的政治对立和阶级对立的标准去衡量,所有的西方现代哲学都被斥之为唯心主义、资产阶级哲学、帝国主义哲学加以绝对排斥。这样,在前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被视为绝对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道路被堵死了,变成了封闭和僵化的教条。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斯大林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条化、神圣化,主要有两大‘创造’。一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简单化为政治公式,使哲学和政治混同起来。……斯大林的另一个创造,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最高领袖说成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唯一人选”〔8〕。可见, 政治干预是使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被绝对真理化和教条化的主要原因。 就体系而言,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确实存在问题。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实际上依然受到近代欧洲传统的体系化思维方式的影响,加之当时苏联马克思主义学者没有掌握更多的马克思主义文本,对马克思新哲学的内容和体系特点缺乏全面的认识,不知道马克思哲学的本质所在。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理论体系上完全是欧洲传统的体系化哲学的翻版,依然是抽象的“解释世界”的哲学,依然是从自然到历史再到思维的无所不包的知识论体系;二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块,完全忽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质。正是由于这种缺陷,所以,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决不能仅仅在传统的体系内进行修补。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虽然存在问题,但它并不是导致马克思主义哲学变成绝对真理和教条的主要原因,而是斯大林时期的政治干预才使得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内容成为教条。可见,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所存在的问题也不应成为哲学与体系对立的理由。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对客观世界本质和规律的科学认识,需要通过系统的理论体系来体现。 首先,哲学研究对象的相互联系决定了理论和体系不是绝对对立,而是密切联系的。体系虽然不是我们理论研究的目的,但体系却是理论所不可缺少的,它是理论的载体和组成形式,一切成熟的理论都需要体系。我们知道,哲学是人们对世界或人类历史的一般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而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作为对普遍联系的对象的揭示和反映,哲学理论本身必须要有系统的逻辑体系,否则,理论就是凌乱的、随意的拼凑。 马克思在有生之年,由于忙于现实的哲学斗争和写作《资本论》,没有对他的哲学思想进行整理和系统的阐述,但这并不能证明马克思拒斥理论体系,马克思写作的巨著《资本论》就是理论与体系结合的最好典范。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资本主义最微小的细胞——商品入手,对资本主义的经济现象进行逐步深入的分析,从而发现了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得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必然灭亡的科学结论。可见,科学、合理的体系有助于理论的准确阐述,理论与体系并不是绝对对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对世界和人类历史的一般本质和规律的科学探究,同样需要体系。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他们的哲学是方法,但方法与体系也不是绝对对立的。在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过程中,一直存在体系或方法之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理论体系或是方法?笔者认为,这是由于泛化了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所导致的。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他们的新哲学是方法,而不是教条,是针对旧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哲学而言的。黑格尔哲学的方法和体系的对立不是方法与一般体系的对立,而是方法与强制性的绝对真理式的体系的对立,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坚决反对的,马克思、恩格斯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自己的哲学是方法,而不是教条。所以,超出了这个批判的范围,体系就不能等同于教条,方法和体系也不能绝对对立起来。方法并不是孤立的、与理论体系相对立的,方法与理论体系是密切联系的,没有科学的理论体系也不会有科学的方法。注重于“改造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依然需要体系。 再次,哲学的学科特点也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要有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它哲学一样都是抽象思维的结果,而抽象思维所借助的工具就是范畴,哲学正是通过范畴、范畴与范畴的关系以及范畴与范畴之间的推演来揭示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但任何哲学的范畴都不是机械地拼凑的,而是有机统一的,这就决定了哲学的范畴有其逻辑的顺序性和层次性,即要求哲学要有逻辑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例外。 最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我国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需要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它不仅仅是学术界研究的对象,也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是人们面对现代生活所必须的理性参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普及到群众中去,成为指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实践的思维方式,因此,今天作为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能象马克思当年那样一系列论战性的著作来表述,它必须整合成系统的理论体系才能为群众所理解和接受。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不是反体系的。对待体系问题,一方面,我们必须注意 克服近代欧洲体系化哲学的弊端。任何建立绝对完满体系的企图都是不切实际的,体系只是理论的系统的逻辑形式,它只有是否准确之分,而无是否完满之别。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拒斥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体系。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应该反映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应该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为主干,吸取东西方一切古代的和现代的哲学的精华,并以时代主题为基础。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必须是开放的,只有坚持开放才能保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
协调人与自然关系 加快建设生态城市大自然是万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的生命活动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它,它们构成矛盾的统一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发展,由此构成千变万化、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生态环境则是大自然的有机整体,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生态问题是一个“全球问题”。进入六十年代以来,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继之而来的是粮食、人口、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的压力,直接冲击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存。生态破坏主要体现于物种灭绝、植物破坏、土地退化等自然破坏。九十年代初,一名著名专家经过考证称: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欧洲是先破坏,再保护;美国是破坏了一半,保护了一半;中国是正在破坏之外。因此,协调经济发展、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矛盾,已成为当代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售点问题。在国内,由大兴园林绿化到创建园林城市,从运用生态规律制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到生态城市、生态省的提出并付诸行动,其核心都是寻求达到城市与自然、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和。我市将生态城的概念定格为: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规划建设做到科学有序,经济社会保持协调发展,人与自然达到高度和谐。由生态城市的理论与实践,归根结底实际反映人与自然可持续和谐发展的要求。一、“天人合一”、“以人为本”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哲学基础我国中医经典著作《黄帝内经》提出“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可以说,“天人合一”的思想已全方位地渗透到中国人的生产、生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历来是理论家积极探讨的课题。人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也是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基本内容。马克思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本质在于它从实践角度出发,揭示自然界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不断被人化的实质,使人与自然形成实践为基础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与自然对立;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又密切联系。离开自然,人就失去了获了物质生活资料以及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在生产劳动中,人致力于塑造一个和谐的“人化的自然”。但由于社会中异化劳动的存在,人实际上成了自然界的破坏者,如自然景观的破坏,生物资源的毁灭、环境的污染等。由此,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有赖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生态环境是大自然的基本要素,又是构成人与自然高度和谐和发展枢纽。通过园林绿化和改善人民居环境,不断增强节能效益、生态效益已成为人类的共识。以我市为例,百二河的治理、园林城市创建活的实践证明,生态园林、生态环境已表现为一种生命、一种理想的生存环境。正是出于寻求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当代人热情倡导一种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通过积极主动的生态建设来修复已遭破坏的地球环境的道德态度。为此,联合国颁布了《21世纪议程》,我国也制定了《中国的21世纪议程》,把人与自然和谐和作为走向21世纪的哲学导向,寻求“高效和谐——持续发展”,创建绿色城市生态文明的优化模式作为跨世纪城市规划战略的永略目标去求索,以促进人类文明的升腾。二、生态环境建设是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人类发展史表明:“政治是人为的短期行为,在历史的长河中只能是短短的一瞬间,而人类生态的需要却是子孙万代永恒的需要”。全球生态环境现实说明,发展中国正经受来自的贫穷和生态恶化的双重压力,贫穷导致生态恶化,生态恶化又加剧了贫军。我国的国情是:城市人口多,人口增长速度快,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资源水平和人增绿地水平都大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国民经济还欠发达,现代城市园林起步晚,起点低,投入有限,总体的质量、数量和水平低于发达国家。这就迫切需要树立一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发现。同时,生态园林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对外开放、持继续发展的需要。“植树种草就强国路”正成为人们共识。为了使生态环境建设适应人与自然可持续发民要求,国内有专家明确提出:以山水资源为环境基础,以山水文化为民族特征,以整体观为思维方式,以山水景观作为城市构图要素的中国园林城市或“山水城市”,是中国城市化运动发展的方向,“是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城市构筑的模式”;是《中国21世纪议程》“是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中外文化的有机结合,也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有机结合。“未来的城市应当充分体现,生物圈与技术圈的协调以及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才行。融生态、文化、科学、艺术为一体的园林建议,符合人与环境的关系中人对环境综合需求的准则。生态城市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凝练。建设生态城市,实质上是调控城市生态系统,使城市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传递与转化持续不断地进行,其目标是遵循城市社会功能整体性——和谐生态——平衡发展规律,对自然由无序蔓延变为合理分布,变恶性掠夺为最大值利用,建设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同步协调的资源配置机制和合理布局,最终的发展目标是达到以人为本改造自然,优化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和发展。三、建设生态城市是人与自然和谐和发展必然选择城市是人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是受人为活动强烈影响的生态实体。从生态城角度看:城市是特定地域范围内以人的行为为主导,以自然环境为依托,物流流动为载体,科教文化为动力,社会体制为径络,由其“因子——要素——子系——系统——巨系”构成的人工生态综合体,也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生态城市的提出基于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是将生态系统的概念引入到城市研究中,是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十堰市属山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渊源流长。早在500年前即明永乐年间,朱棣在武当山大兴山林时就明确规定,不准动武当山一石一木。历时11年,武当山形成长140华里,总面积160万平方米的道观建筑群,而生态环境却未受到破坏;后来明朝廷又几次下旨,将武当山方圆括800公里的山林划归道观管理,使之形成一个生态保护区。清代志书载有十堰地区十大自然风景。清代以前城区建筑风格和区内绿化,给民众创造了风景如画的场所。解放前后,城市农村田园式绿化特色仍十分突出。从六十年代以后,随着“三线”建设、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又历经了毁坏、恢复、建设的历程。经过三十年艰苦奋斗,我市于1999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殊荣,由此也不断深化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即不应仅仅停留在环境保护层面上,而应该注重从生态系统的深层次上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二十一世纪,人类将由追求功能齐全旧城市转向追求清新绿色的优美环境,这是人类的觉悟,也是自然法则使然。基于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党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明确提出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全局的重点来实施,我市市委、市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将本市列为“国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区”,并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无论从科学理论和具体实践上来看,加快建设生态城市对发挥十堰在“西部大开发”战略支点作用都有着举足轻重作用。生态城市的前景应该是“山翠草绿、花香鸟语、空气清新、天蓝水碧、经济繁荣、文明守纪、关系融洽,天人合一”。它的归根点就是人与自然高度和谐,这是永恒的主题。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生态城市建设首先应遵循系统原则、生态原则、自然原则和经济原则。在此基础上,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导向。只有从这一哲学基点出发,才能围绕“以人为本”原则,促进良性的生态城市建设运行机制形成,实现整体协调发展。只有用“高效和谐和一持续发展”优化模式框定其战略属性,才有构筑建设生态城市的可能。
二是转变战略思想。要从传统的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应按照客观规律把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中去。为适应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中协调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还必须科学地设置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生态环境目标并抓好落实。三是用优化规划蓝图作指导。建设生态城市必须加强生态环境的客观管理和控制,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运用用生态规律看待城市发展问题,在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时,既要考虑经济规律,又要考虑生态规律。同时,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强调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反映特色,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目标和措施具体化,并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四是认真处理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更要处理好建设与保护、建设与发展的关系。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手段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强,这迫切需要制定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五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制体制,强化环境管理。应借鉴发达国家“经济靠市场,生态保护靠政府”的有益经验。必须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执法与监督结合,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六是加强环境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应创建富有我国特色的环境生态教育体系,以增强生态环境危机意识,普及环境生态知识,提高全民族生态文化基础。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形成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社会风尚,树立尊重自然规律,珍惜自然资源,爱护生态环境,与自然和谐和相处的新观念,努力为建设生态城市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根本保证。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人类的主体性与人类对自然的改造性;
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制度根源;
3、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与自然关系出现了空前对立和全球生态危机,人类开始重新思考如何回归到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中。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相互关系及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决定作用的理论,显现出普遍与长远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要求人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爱护自然,保护环境,人类在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的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同时又不损害后代人的利益。否则将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贯穿于马克思。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的形成与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思想是当代生态自然观的直接理论来源。他们认为,人类生存与发展所依赖的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这两个组成部分是相互关联、相互统一的。自然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社会则是自然进化的产物,社会本身也是自然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主张的是人与自然辩证统一、和谐相处,以实践的劳动为基础的人化自然观,是以人的生产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态观。 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吸收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中的先进思想,以及当时自然科学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思想渊源主要是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它的理论基础和重要标志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自然观。 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是在20世纪科学技术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在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推陈出新,不断研究,最终形成了具有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与马克思主义系统自然观、人工自然观组成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 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同样也面临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多种挑战,虽然科技的进步,已经延缓和解决了个别问题,但是对于地大物博的中国来说,可谓困难重重。 (一)国内生态环境的现状 当今,国内的生态环境也趋于恶化。据统计,国内的水土流失现象和沙漠化严重;草原退化开始加剧;森林资源大幅度锐减,特别是树木的砍伐量已经远远超出了树木的生长周期;还有就是近年来,全国多部分地区出现严重的雾霾天气,影响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这些都是生态失衡所引起的问题。对于这样一场自然灾难,其实已经明确的告诉我们,大力推行和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已刻不容缓。 (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 纵观当今人类所处的大环境,面临着不断恶化的危险,已经对人类的生存基础发出挑战,这就迫使人们不得不去研究如何解决当今生态平衡等问题。从国内生态环境的现状不难看出,我们同样面临着极其严峻的生态失衡问题,十八大以来,我国一直强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共同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祈、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其实马克思所强调的生态自然观正是人与自然界相互协调发展的理念,它和我国十八大报告所强调的“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它们也共同成为“建设魅力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思想基础。这也促使大力推进人类生态文明建设已刻不容缓。 三、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对人类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自然界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类既要关注和追求其自身生存和发展,同时也要尊重自然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为了让人类社会得以延续和发展,人类必须在发展生产、提高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更加合理、科学地对待自然和保护环境,从而更好地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世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为人类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对旧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扬弃与超越。传统的工业文明时期,人类走了一条片面发展的工业化道路。工业文明的发展推动着人类不断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同时也创造了伟大的科学技术;然而人类的快速发展,却导致了人与自然的异化越来越严重,从而引发人类生存环境恶化的生态问题,使“人类好像在一夜之间突然发现自己正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大量危机:人口危机、环境危机、粮食危机、能源危机等,这场全球性危机程度之深、克服之难,对迄今为止指引人类社会进步的若干基本观念提出了挑战。”生态文明观的核心主要是从“人统治自然”过渡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这种观念上的转变将更稳定的推动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完善和发展,人类逐渐地把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为人类社会发展和永续的共同奋斗目标。 (二)为人类生态问题的解决明确了目标 马克思认为,人类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从事改造自然的活动,必然影响、制约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只享受着科技带来的进步,却没有清醒的认识到这种制约和影响,特别是没能正确估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较远的影响”。时至今日,人类才意识到生态问题的严重性,它不仅仅是自然本身的问题,更是人类社会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生态问题的实质就是人类社会问题,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人类社会问题,解决人与社会的异化现象,才能真正解决人与自然的疏离,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变革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两个和解”,他们强调“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变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在中国,尽管由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相对落后等原因,仍然存在人口增加、能源紧缺、耕地减少,植被破坏、气候变暖、水系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但是我们在马克思生态自然观的启示和指引下,有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就是要从根本上实现人类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并最终彻底解决中国乃至全人类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保证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统一,也为人类社会探索出一条不断发展和得以永续的道路。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这个比较好写,你翻一下最近几年的哲学类书籍,基本都会论述到一些。记得不要在网络上下,小心查同
哲学论文题目一:科学技术哲学
1.对科学的崇拜与批判:两种对峙的科学观
2.近代自然科学为何未能诞生于中国——从科学自身的原因看
3.科学价值中立如何可能
4.试析科学发现中的机遇现象——从现代物理学中的实验发现看
5.从近代科学未能诞生于中国看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缺陷以及此问题之现实意义
6.科学与技术关系的一种阐释
7.“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评析
8.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互动
9.当代科技的价值论分析
10.论科学家(或工程技术人员)的社会责任
11.技术发展与社会公正
12.科学与政治的张力
13. 试论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
14.祁克果生存哲学研究
15.祁克果的人生三阶段论研究
16.尼采的“权利意志”研究
17.如何看待尼采的“超人”
18.尼采与叔本华哲学比较
19.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研究
20.柏格森眼中的道德与宗教
21.狄尔泰的生命哲学研究
22.狄尔泰的释义学研究
23.何谓“现象学”?
24.胡塞尔眼中的“逻辑学”
25.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理论
26.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观点及其影响
27.海德格尔是如何区分存在与存在者的?
28.海德格尔存在哲:内容与影响
29.海德格尔的美学思想研究
30.海德格尔如何看待“艺术”?。
3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吗?
32.中国古代有没有科学?
33.哲学、科学与宗教
34.试论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35.试论“人工生命”
36.自然科学的价值研究
37.技术与人关系的演变
38.“技术双刃剑”评析
39.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有无可能?
40.科学技术的发展需不需要受到约束?
41.技术是价值中立的吗?
42.科学是价值中立的吗?
43.技术发展与社会公正
44.试论工程技术人员的伦理责任
45.克隆人的哲学研究
哲学论文题目二:应用伦理学
1.西方应用伦理学兴起的思想背景和社会历史背景分析
2.通过应用伦理学与现代社会的各种制度之关联性,分析论证现代社会的各种制度建构
3.环境伦理与社会伦理关系之辨析
4.人类基因研究面临的伦理问题
5.克隆人面临的伦理学问题
6.安乐死的伦理学之维
7.分析器官移植中的伦理学问题
8.如何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来理解经济效率和分配正义以及二者的关系问题
9.分析说明网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0.当代中国的企业伦理应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
11.分配公正
12.中国家族企业的伦理动因研究
13.国有企业改革的伦理分析
14.当代中国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伦理问题
15.效率:一种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16.节制伦理的当代重建
17.单位制度与单位的伦理困惑
18.价值货币化与当代人的伦理冲突
19.考试伦理研究
20.当代农村伦理道德变迁研究
哲学论文题目三:马克思主义哲学
1.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困境及可能的出路
2.在西方哲学的发展脉络中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
3.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近代西方哲学的对话
4.评马克思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区分,
5.评“重返马克思”
6.哲学基本问题再释
7.基于实践的物质观研究
8.实践辩证法研究
9.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
10.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
11.马克思的“自然观”研究
12.自由与时间:马克思的回答
13.作为一种解释学的辩证法
14.刘斐伏尔与阿格妮丝·赫勒的“日常生活”比较
15.比较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16.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17.关于马克思历史定位的观点及其论证思路
18.马克思文本研究的历史现状、方法和意义
19.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现状、症结与可能性的出路
20.自由与时间——马克思的考察
运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论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辨证统一的关系。首先,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二者不能相互混淆,中国具有社会主义的普遍性,但中国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具有自身的特色。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照抄照搬前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失败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不走自己的路,只有死路一条。其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联系,二者不可分割,矛盾普遍性寓于矛盾特殊性之中。中国走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坚持自身特色的基础上,要保持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变,即一定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离开了社会主义道路,社会就会偏离发展的方向。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在坚持中探询自己的发展模式。最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对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都具有社会主义普遍性,然而具体到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有赋予了某种特殊的属性。所以说,在中国走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一种历史的选择,是总结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得出来的正确选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发展必然。
唯物辩证法与系统论原理是马克思的理论理论联系实践、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解放思想是主席的毕生精髓其他的什么都不是!
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前进性和曲折性是辩证统一的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