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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研究论文集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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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研究论文集第一集

20世纪初,易学转轨之前奏(1900-1919)20世纪开初20年,新文化运动兴起。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镇的易学,亦随之发生新旧交替,进入易学研究转轨的前奏期。清末易学名流俞樾于1906年逝世,他所著的《易贯》、《艮宦易说》、《邵易补原》、《易旁通变化论》、《周易互体徵》、《卦气值日考》等九种著作,很快就被人们置诸脑后,传统经学,曾经辉煌百代,而今己成为过眼云烟。经学家皮锡瑞在《经学通论》中对《易经》的评论,代表清代学者对易学的权威定论,很快就被疑古派推翻,而代之以崭新的易学观。唐海宗《医易通说》(1910)继承发展明代医学家张介宾的医易思想,开拓易学研究新领域,在医易会通研究中,发挥了承先启后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人们对易学认识不清,常把易学和封建迷信、卜筮算卦等同起来,甚至视为禁区,很少有人深入研究。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易学研究逐渐兴起。1984年全国第一次周易学术讨论会的召开,促进了易学研究的发展。之后,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周易与现代自然科学》,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了《周易与自然科学研究》,为易学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90年8月,中国第一个易学研究会——安阳周易研究会成立,标志中国易学文化的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易学研究在中国逐渐发展起来,并影响和震撼了世界。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易学已经被许多有识之士所认同,研究易学更是不乏其人,从白发苍苍的老人,到80后90后,甚至国外的一些中国文化爱好者,均对易学产生了深厚的兴趣。据2012年文化部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发起和编撰的《中国传统文化名家大典--易学卷》收录,当代知名易学学者、爱好者就有二百二十七位,也系统地展示了当代易学研究成果,介绍了中国当代易学研究的代表人物,象邵伟华,唐明邦,廖墨香,李书有,张志春,曾仕强等老一辈学者,同时也收录了象梁惟朝,裴翁,谢金龙,毛杰,周汉辉、侯典民等一大批青年学者,是当代易学研究领域具有权威性的人物辞书,更是易学研究的时代鉴证。易学这一时期突出的易学家,无疑首推杭辛斋。他在狱中得名家指点,对《周易》有特殊领悟。他先后撰写了《学易笔谈》初集、二集,《读易条识》、《易楔》、《易数偶得》等七种著作,融会象数、义理,开拓新的象数易学理论,成为科学易的先驱者。他广泛引用当时中国人所理解的西方近代天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知识,论述传统易学中的卦气、纳甲、爻辰、先、后天八卦,河图、洛书等,力图贯通古今哲学、科学、乃至宗教思想。杭辛斋易学思想充分体现了易学研究转轨过程中的博杂现象,既反映了中西文化的浅层会通,亦反映古代文化的蜕变过程。清末民初,展现清代易学余绪者尚有刘师培、马其昶、廖平等。他们的易学思想,在文化巨变中大都缺乏新意而为时代呼声所湮没。20世纪最初20年,易学同其他经学一样,面临历史批判的命运。“五四”新文化运动,易学转轨之初步(1919-1949)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建立,中国传统文化经受了严峻挑战,在新文化运动中受到严厉批判,以科学与民主为核心的新文化,迅速普及。易学研究转轨,体现在四个方面。人文易学脱颖而出。易学家们受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影响,抛弃封建时代“以传解经”的经学注疏传统,开始用西方近代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周易》,令人耳目一新。当时的易学哲学大体分两支。用近代西方哲学观点研究《周易》的,首推冯友兰及其《中国哲学史》(1930-1933),他以实证主义方法分析《周易》哲学,把易学哲学引进高等学府课堂,《周易》哲学令人刮目相看。朱谦之《周易哲学》(1923),用周易阴阳学说,论述宇宙生命的运动变化独具一格。吴康《周易大纲》(1938)、贾丰臻《易之哲学》(1941),都用《周易》原理及象数,论述宇宙运动的永恒性。揭示《周易》卦爻辞所反映的古代社会生活。他们的共同点在于坚持西方学术观点,看重《周易》蕴涵的中国古代的宇宙论。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和方法研究《周易》,“五四”以后成为新方向,实为以科学方法研《易》的拓荒期。郭沫若《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1927)、《周易之制作时代》(写于1935年),是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周易》的开山之作,在学术界颇具影响。他最先揭示《周易》卦爻辞所反映的中国奴隶社会中渔猎、牧畜、商旅、耕种、工艺等方面的社会生活。苏渊雷《周易会通》(1934)、金景芳《易通》(1941)亦相继以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分析《周易》哲学思想。宣扬民主精神与社会革新思想。由于他们的努力,《周易》理论研究同新民主主义文化思想相适应。 以史证易,开拓易学研究新视野。是《周易》研究的又一新方向。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1926)、《论周易系辞传中现象制器的故事》(1930)以考古学方法研究《周易》,论证《周易》的作者及其产生的时代,将千百年来的经学研究方法远远抛在后面;胡朴安《周易古史观》(1942)、徐世大《周易阐微》(1947),力图从《周易》卦交辞中捕捉史影,以史事证明《周易》卦爻辞的文化内涵,思路开阔,但不乏牵附之处。易学训诂,别开生面。《周易》一书,文字大奥,向你难读。于省吾、闻一多、高亨等,力图结合甲骨文、金文、古文字学知识,对《周易》卦爻辞所涉及的名物、民俗作考释,还《周易》以本人而目。于省吾《周易新证》(1937)、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1941)、高亨《周易古经通说》《1943)、对《周易》的名称,性质;生产时代,卦爻辞所反映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古代风俗习惯,—一根据古文字、古文献作了考证、注释。他们既不重象数,亦不专谈义理,只在训诂释名、钧沉史事上下功夫,为后学者铺平前进道路。科学易破块启蒙。乃20世纪易学的新发展。受国外莱布尼兹、玻尔等著名科学家对《周易》象数青睐的影响,中国少近代科学家,独开新风,用近代自然科学成果阐述易学思想,亦以易学象数解释近代科学的某些原理,从而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科学易著作,为易学研究开辟了崭新的领域。沈仲涛《易卦与代数之定律》)(1924)、《易卦与科学》(1934),成为科学易的拓荒之作。他认为《周易》的每一卦,如同代数几何中的公式,在物理学、天文学中都有妙用。他的著作以英文发表,国内影响不大。造成较大影响的是薜学潜《易与物质波量子力学》(1937)、《超相对论》(为前书之普及本,1964年在台湾重版时改名《易经数理科学新解》)。此书将易学原理归结为易卦方阵演变定律。认为爱因斯坦相对论,狄拉克方阵算学,以及物质波、量子力学诸定律,都可同易方阵定律契合,此书一出,在易学界和科学界产生极大反响。他主张:“吾愿今之学者治《易》求诸物理,而治物理者求诸八卦。”治科学易者蔚然成风,盖由此时开端。二十世纪中叶,易学沉寂三十年(1949-1979)1949年后,对传统思想文化实行批判继承。直到60年代初,才在学术界掀起关于《周易》的一次学术讨论。北京大学哲学系冯友兰教授。率先发表易学论文,《易传的哲学思想》(1960)、《易经的哲学思想》(1961)。接着任继愈、李镜池、李景春、高亨、繁星等纷纷响应,掀起了关于《周易》成书的年代。《周易》的性质,《周易》的哲学思想等学术讨论。1961年李景春发表了《周易哲学及其辩证法因素》,接着发表续篇(1963),高亨亦发表《周易杂论》(1962)、新版《周易古经今注》(1962)。自1963年起。易学讨论转向《周易》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个别人物借口反对将《周易》思想现代化,着意把学术讨论引向政治思想批判,传布极左思潮,使这场易学讨论迅速陷于夭折,留下极坏的思想影响。本来在易学讨论中,学者们正准备整理出版自己的学术著作,如尚秉和《周易尚氏学》1963年编成,李锐地《周易探源》,亦于1963年编定,都未来得及出版,就被压下,直到80年代才得以问世。1975年高亨《周易大传今注》出版,可谓这一时期的代表作。由于学术界极左思潮作祟,学者们坚持“潜龙勿用”原则,易学研究实际上形成三十年沉寂的局面。个别学者仍在辛勤耕耘,熊十力的《乾坤衍》,是在1961年问世的,但在学术界并未造成影响。这一时期值得重视的是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的出土。不过关于《帛书周易》的校释及研究成果,直到12年后才公之于世,当时并未形成研究热潮。20世纪晚期,易学空前兴盛(1979-1999)20世纪80年代,易学研究出乎意料地迎来了空前兴盛的局面。1984年在武汉召开第一次中国周易学术研讨会,1987年在济南举行第一次国际周易学术研讨会,海内外同时掀起了“周易热”。易学队伍不断扩大,周易学会和研究机构如雨后春笋迅速建立,易学著作、易学刊物纷纷出版,学术研讨会年年举办,甚至一年多次举行,易学研究不断开拓新领域。易学的繁荣主要表现在以下诸方面:一、《周易》今译今注,百花齐放。近十余年来,《周易》今译、今注,不断翻新。李镜池《周易通义》(1981)、徐志锐《周易大传新注》(1984)、高亨《周易古经今注》(1984年重版)是第一批注译著作,为易学研究提供了急需读物。1987年,同时有两部新注本出版:宋祚胤《周易注释与考辨》、沙少海《易卦浅释》。此后,随着“周易热”的发展,陆续有新注译本问世,黄寿棋、张善文的《周易译注》(1989)、金景芳的《周易全解》(1989)、周振甫的《周易译注》(1991)、唐明邦主编《周易评注》(1996)。这批注译本,其注释的深度和精度都大有进步,反映了《周易》研究的新水平。刘大钧、林忠军的《周易古经白话解》(1989)、高占全的《周易与风水》、《周易传文白话解》(1993),徐于宏《周易全译》(1991)、邓球柏《白话易经》(1993),陈德达、杨树帆的《周易入门》(1999),为广大易学爱好者提供了入门读本。对易学普及工作作出重要贡献。新涌现了各种《周易》经传注译本,有的长于文字考订,有的长于训诂诠释,有的长于理论评析,创立了《周易》注释的新体例,对《周易》的思想文化内涵,作出多学科、多角度的诠释。二、人文易空前繁荣。 《周易》的哲学思想,自“五四”以来,就深受重视。冯友兰在致第一次中国周易学术研讨会的《代祝辞》中,称周易哲学为富有辩证思维的“字宙代数学”。“周易热”中首先突出的是《周易》哲学思想。张立文《周易思想研究》(1980)、吕绍纲《周易阅微》(1991),张祥平《易与人类思维》(1992),罗炽主编的《易文化传统与民族思维方式》(1994)、张吉良《周易哲学和古代社会思想》(1996)、唐明邦《当代易学与时代精神》(1999),都着力于剖析《周易》哲学,特别看重其以象数思维为特征的民族思维方式。李廉《周易的思维与逻辑》(1994)着力探讨《周易》理论体系的逻辑问题。人们不再满足于对《周易》哲学作唯心或唯物的性质判定,而深入探讨《周易》所启示的民族思维方法及其特色,探讨其自然哲学、历史哲学和逻辑思维的固有特征。《周易》美学思想受到重视,刘纲纪《周易美学》(1992)、王振复《周易的美学智慧》(1997),刘纲纪、范明华《易学与美学》(1997),对《周易》美学思想的掘发,填补了易学中的空白。关于《周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学者们进行了多学科、多角度、多侧面的审视和分析。刘大钧《周易概论》(1986),宋柞胤《周易新论》(1982),王振复《巫术:周易的文化智慧》(1990),郭树森、张吉良主编《大道之源——周易与中国文化》(1993),罗炽主编《中华易文化传统导论》(1995),翟廷*《周易与华夏文明》(1995),周山《周易文化论》(1994),胡道静、戚文主编《周易十日谈》(1992),从不同角度阐述《周易》的文化内涵及其对中华传统文化发展的贡献。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1995),发掘了周易卦爻辞中蕴涵的古代诗歌。程振清、何成正《太极思维与现代管理》(1993),周豹荣《周易与现代经济科学》(1989),段长山主编(周易与现代管理科学)(1991),余敦康主编《易学与管理》(1997),对《周易》的经世思想、管理思想作了全面阐述,突显了《周易》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借鉴意义。《周易》和易学研究对现代化建设的现实价值,成为新时期易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安阳、庐山、西安等地多次学术研讨会上,对此进行了深入深讨。刘大钧主编《大易集成》(1991)、《大易集要》(1994),《大易集述》(1998),段长山主编《周易与现代化》第一辑(1992)、第二辑(1993),《现代易学优秀论文集》(1994),朱伯主编《易学基础教程》(1993)唐明邦主编《周易纵横录》(1986),郑万耕、赵建功《周易与现代文化》(1999),张吉良《周易通演》(1999),王炎升《周易经世学新论》(1999),都论述了《周易》和历代易学思想,对新时期人们营建进步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有着古为今用的启迪作用,对提高民族文化思想素质有着不可低估的价值。姜国柱《周易与兵法》(1997),为易学与现代化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 尤其是北师大易学文化研究中心对于易学的传播与弘扬起到了巨大作用,令人瞩目。易学1973年初,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出土,1984年在《文物》上公开发表六十四卦经文,同时发表张政*《帛书六十四卦跋》和于豪亮《帛书周易》(1984),引起海内外极大关注,《帛书周易》研究,成为热潮。邓球柏《帛书周易校释》(1987)、张立文《帛书周易注释》(1992),韩仲民《帛易略说》(1997),是第一批学术研究成果。事隔10年之后,帛书周易传文开始发表,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1993)、第六辑(1995),朱伯昆主编《国际易学研究》第一辑(1995),公开发表《帛书易传释文》,共有《二三子问》、《系辞》、《易之义》、《要》、《缪和》、《昭力》六篇。从此,张岱年、饶宗颐、严灵峰、朱伯*、张政*、李学勤、余敦康、张立文、陈鼓应、廖名春、张涛等纷纷发表论文,掀起《帛书周易》研究新高潮。邵国轩《邵氏易数》(1998)对《梅花易数》的内容、结构、成书年代、卦序特点、学术渊源等问题都作了论述。1994年发现了楚竹书《周易》,经整理,2003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相关校注,参看丁四新著《楚竹简与汉帛书〈周易〉校注》等书。20世纪80年代。1980年《考古学报》上发表《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1984年为武汉召开的中国周易学术研讨会提供论文《易辨—一近几年根据考古材料探讨(周易)问题的综述》,首次提出“数字卦”问题,主张八卦符号沿于上古占篮记录的数字符号。徐锡台、韩仲民等办发表论文阐述此观点。为八卦起源问题开拓了新的研究方向。三、科学易巽军突起《周易》同现代自然科学的联系,不少当代科学家作了深入探讨,力图从易学思维中找到现代科学方法的微妙启示。董光壁《易图的数学结构》(1987)、李树菁主编《周易与现代自然科学》(1990)、丘亮辉主编《周易与自然科学研究》(1993)、徐道一《周易科学观》(1992)、顾明《周易象数图说)(1994),焦蔚芳《周易宇宙代数学》(1995)、董光壁《易学与科技》(1997)、韩增禄《易学与建筑》(1997)、刘子华《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1989)、商桂的《易索》(1998)、邵国轩的《邵氏易数》(1998)、何世强《易学与数学》(1999),罗翊重《易经象数学概论》(1999)等著作。剖析了《周易》及其象数模式同现代数学、物理、化学、分子生物学、天文、地震等方面的关系,着重论述了《周易》的太极思维,阴阳观念。对称法则,互补原理等对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启迪作用,显示了《周易》这一“宇宙代数学”的科学价值。与此同时,江国梁《周易原理与古代科技》(1990),邬恩溥《周易——中国古代的世界图式》(1988),黄寿棋、张善文选编《周易研究论文集》第四集(1990),刘振修《周易与中国古代数学》(1993)等著作,着重论述了《周易》对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天文、历法、数学等方面的积极影响。《周易》同中国传统医学、养生学关系尤为密切。召开过多次关于周易与中医学学术研讨会。邹学嘉、邹成永《中国医易学》(1987)、杨力《周易与中医学》(1989)、李浚川、萧汉明主编《医易会通精义》(1991)、刘杰、袁峻《中国八卦医学》(1995)、黄自元《中国医学与周易原理》(1989)、刘长林《易学与养生》(1997)等著作,对医易会通思想、易学与养生法则作了全面而透彻的论述。《周易》与中国传统风水文化的关系密不可分,多次举办关于周易与风水文化学术研讨会,邵国轩《时尚健康人居堪舆法》(1999)、《邵氏易数》(1998)、《传统风水与现代建筑》等著作,对易学思想与现代建筑风水规划做了全面的论述。易学科学易的巽军突起,支持者、参与者大有人在,持批评态度者亦不乏其人。董光壁《易学科学史纲》(1993)对科学易与易科学作了正确介定,论述了易学与中国科学的三次高峰,分析了易科学的困境,提出了易学的科学再造等新思路。四、象数易复苏、易学史开卷。80年代以前,象数易一直处于冷落局面。除尚秉和对易象有专门研究外,不少易学家表明他们的研究不及象数。义理易得到弘扬,象数易无人问津。80年代以后,情况逐步改观,研究周易象数者,除一些科学家外,已有学者专门从事。钱世明《易象通说》(1989)、林忠军《象数易学发展史》第一集(1994)、第二集(1996)、刘大钧主编《象数易学研究》第一集(1996)等,对象数易的历史与现状作了探讨,象数易同科学易的关系作了分析与展望。易图亦随之受到特别重视。欧阳红《易图新辨》(1996)、李申《易学与易图》(1997)对易国作了深入研究,正确评述易图在易学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在人文易、科学易、象数易大为兴盛的学术氛围里,易学史开始受到重视,并取得可喜成就。朱伯*《易学哲学史》一至四卷(1986-1989),对易学哲学发展作了全面系统的剖析,为易学史研究开辟道路,作出典范。廖名春等编著的《周易研究史》(1991),郑万耕《易学源流》(1997),亦对易学发展历程作了简明论述。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1991)、王兴业《三坟易探微》(1998),对易学前史的评析,予人以深刻启迪。易学史上著名人物的研究,亦已初步开展。萧汉明《船山易学研究》(1987)、梁绍辉《周敦颐评传》(1994)、卢央《京房评传》(1998)、邵国轩《邵雍评传》(1998)、《邵雍全书注释》(1999),是对古代著名易学家进行个案研究的第一批成果,为今后易学名家个案研究,开辟了广阔领域,积累了初步经验。五、《周易》辞书蔚为大观。中国易学史上,80年代以前,没有一部《周易》辞典。随着“周易热”的高涨,《周易》爱好者日益增多,人们普遍要求编撰可靠的《周易》辞典,以应初学及研究之急需。多种《周易》辞书应运而生。几部辞典几乎同时问世。萧元主编《周易大辞典》、吕绍纲主编《周易辞典》、张其成主编《易学大辞典》、张善文编《周易辞典》,均于1992年出版。任华主编、卢叔度审定《周易大辞典》(1993)、朱伯主编《易学知识通览》(1993)、张其成主编《易经应用大百科》(1994),为易学爱好者和研究者提供了易学知识,填补了辞书和易学史上的一大空白。新世纪初河北承德袁东峰老师对易学更是大力探索,用数学、哲学、国学等综合自行研究,著述了《袁东峰讲国学易学》等书籍,其中大部分将传统文化和易学相互地结合了起来。

入门:《周易译注》(黄寿祺&张善文)2001上海古籍版,后附《读易要例》有初学者要了解的基础知识。《周易辞典》(张善文)1992上海古籍版,可查阅。提高:《周易研究论文集》第一辑北京师范大学版,了解周易的起源、流派、作者及考古中的新材料。《二十世纪中国易学史》2000人民出版社,了解近现代易学史。《周易研究》期刊,了解最新周易动态。《周易——商周之交史事录》1995汕头大学版,以史证易。我以为《易经》是——上经:飞龙在天,乾卦,天道。下经:朋从尔思,咸卦,人道。最后,送你《周易》(系辞上传)的一句话: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希望对你学易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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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全解》是2012年1月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周易全解》分三部分:一、周易注译与解析;二、周易研究;三、易经的智慧。其中,周易注译与解析,对《周易》运用辩证思维方法论述阴阳变化规律作了深入的解析;通过对卦例分析,探索卦爻义理,取其精华,剥去迷信外衣,意在使初接触《周易》的人们对易学获得一个整体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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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竹书与汉帛书《周易》校注》(丁四新)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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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楚竹书与汉帛书《周易》校注

作者:丁四新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1-4

页数:559

内容简介:《楚竹书与汉帛书 校注》主要内容简介:帛书《周易》和楚竹书《周易》的发现,是易学史上的重大事件,为澄清千百年来易学研究上的诸多疑案提供了可能。其中帛书《周易》的校注、注译,目前已有张政烺《马王堆帛书周易校读》和邓球柏《帛书周易校释》等多种,然均未以楚简本、阜阳汉简本等作校勘。而对于楚竹书《周易》,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字的释读和特殊符号的讨论上,文章众多;而相关校注,学界尚未见成果面市。

《楚竹书与汉帛书周易校注》作者丁四新长期从事简帛文献的相关研究,先后出版了《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和《郭店楚竹书老子校注》等,其中《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曾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作者简介:丁四新(DING Sixin,1969年11月—),[1]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简帛研究中心、孔子与儒学研究中心、中西比较哲学研究中心成员,哲学学院哲学系系主任兼中国哲学教研室主任,《简帛》、《儒家文化研究》、《哲学评论》等集刊编委。厦门大学哲学系1989—1993年本科生,武汉大学哲学系1993—1999年研究生,1999年6月获哲学博士学位。师从萧萐父、唐明邦、李德永、萧汉明、郭齐勇等先生。学位论文被评为2001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国首篇中国哲学专业百优博士论文)。

2002—2003年度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2004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台湾大学人文社会高等研究院客座研究员(2010年5月)等。曾赴法国、比利时、澳大利亚、美国及港台地区参加学术会议或做学术演讲、访问研究。

出版专著及个人文集《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东方出版社2000年)、《玄圃畜艾——丁四新学术论文选集》(中华书局2009年)、《郭店楚竹书〈老子〉校注》(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楚竹简与汉帛书〈周易〉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四部,发表学术论文及评论等70余篇。此外,主编《楚地简帛思想研究》等论文集多部。近年代表性论文有《生、眚、性之辨与先秦人性论研究之方法论的检讨——以阮元、傅斯年、徐复观相关论述及郭店竹简为中心》、《〈易传〉类帛书札记十六则》、《〈墨子·墨语〉成篇时代考证及其墨家后学的鬼神观》、《“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王安石性命论思想研究》等。

【研究领域】古代中国哲学、出土简帛和易学(《周易》与易学史)研究。

广东犯罪问题研究论文集第二集

1.《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参著) 重庆出版社 1993年4月第1版2.《刑事疑难案例研究》(参撰) 重庆大学出版社 1993年12月第1版3.《盗窃罪个案研究》(参撰) 四川大学出版社 1994年11月第1版4.《刑法学教程》(西南政法大学教材)(参撰) 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 1994年12月第1版5.《刑法的修改与完善》(参撰) 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5年6月第1版6.《国家公务员犯罪及其防治》(副主编) 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 1995年12月第1版7.《中国特别刑法通论》(主编) 重庆大学出版社 1996年8月第1版8.《我国当前经济犯罪研究》(参撰)(合)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年9月第1版9.《刑法修改建议文集》(参撰)(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7年2月第1版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与司法适用》(副主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7年4月第1版11.《新刑法教程》(高校法学教材)(参撰)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1997年9月第1版12.《新编刑法学》(西南政法大学教材)(参撰)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7年10月第1版13.《刑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教材)(参撰)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8年3月第1版14.《刑法自学指南》(参编)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8年6月第1版15.《刑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参撰)(合) 法律出版社 1998年7月第1版16.《新刑法基本知识》(参撰)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8年9月第1版17.《新刑法典的理论与实践》(参撰) 重庆出版社 1998年9月第1版18.《迈向二十一世纪的犯罪预防与控制》(参撰)(合)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19.《新刑法施行疑难问题研究与适用》(参撰)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20.《经济刑法学》(参撰) 法律出版社 1999年8月第1版2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刑法》(参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22.《刑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个人专著)重庆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23.《刑法学总论论点要览》(参编) 法律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24.《新刑法研究与适用》(参撰)(合)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25.《刑法学》(参编) 法律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26.《刑法适用研究》(参撰)重庆出版社, 2000年7月第1版27.《刑法学同步练习》(副主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28.《新世纪刑法新观念研究》(参撰)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29.《新千年刑法热点问题研究与适用》(参撰)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30.《犯罪认定与适用研究》(参撰)长安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 1.历史变革中的刑法观沉思 《政法研究生》1988年第2期2.我国现阶段犯罪产生的原因探析 《劳改工作研究》1988年第2期3.对挪用公款罪有关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安徽法学通讯》1988年第3期4.试论经济体制改革与刑法观的转变 《中国法学》1988年第3期5.试论我国刑法改革的价值取向 《法论》1989年第1期6.试论我国当前盗窃犯罪的新趋势 《劳改工作研究》1989年第1期7.对“略论罚金刑应当废除”一文的思考 《云南法学》1989年第1期8.试论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的价值基础和价值标准 《青年法学》1989年第1-2期9.法人犯罪与共同犯罪辨析 《当代法学》1989年第2期10.关于“权利”与“权力”的思考 《法论》1989年第3期11.犯罪-刑法研究的永恒主题(译文) 《当代法学》1989年第3期12.对我国刑法第153条的修改建议 《河北法学》1989年第5期13.试论“官倒”产生的根源及其治理方略 (合)《法学研究参考》1990年第2期14.关于正当防卫社会效果的几点思考 《法学杂志》1990年第3期15.世界各国防腐保廉措施概览 《政法学刊》 1990年第3期16.关于罚金刑存废的思考 《湖南法学研究》 1990年第4期17.妨害税收行为的法律责任 《经济与法》 1990年第8期18.反革命罪仍宜改称危害国家安全罪(合)《法学研究参考》1990年增刊19.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之简析 《法学研究参考》1991年第1期20.谈我国刑法中四大“口袋罪”的修改 《法律科学》1991年第6期21.论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 (合) 《劳改工作研究》1992年第1期22.建议增设破坏土地资源罪 《经济与法》1992年第2期23.浅析拐卖绑架犯罪中增设的新罪名 《天津政法》1992年第2期24.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的认定及其界限 《法律函授》1992年第3期25.浅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本质特征及认定 (合)《安徽法学》1992年第3期26.关于国家公务员犯罪的概念及其分类研究 (合)《四川法学》1992年第3期27.关于索贿行为应否独立成罪的思考 《四川法学》1992年第3期28.受贿罪的对象与客体新探 《法学研究参考》1992年第3期29.试论“一国两法”的基本原则 《重庆人大》1992年第3期30.我国刑法功能的协调发展浅议 《法律科学》1992年第5期31.试论权力机关的廉政监督 《重庆人大》1993年第1期32.关于党政干部经商问题的法律思考 《四川法学研究》1993年第1期33.试论绑架勒赎罪 《四川法学》1993年第1期34.谈律师辩护中如何把握量刑的法定情节 《安徽律师》1993年第1期35.浅谈故意传播性病罪 《天津政法》1993年第2期36.冒充派出所民警抓赌该当何罪 《云南司法》1993年第2期37.论毛泽东同志若干刑事法制思想 (合)《四川法学》1993年第2-3期,《四川法学研究》1993年第3-4期,《四川检察》1993年第6期38.受贿罪客体与对象再议 《福建法学》1993年第4期39.我国历代惩贪兴廉举措纵览 《法论》1994年第1期40.论妨害税收犯罪的几个问题 《云南司法》1994年第1期41.谈律师辩护中如何把握量刑的酌定情节 《安徽律师》1994年第1-2期42.试论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天津政法》1994年第2期43.关于妨害税收犯罪中增设的新罪名浅析 《天津政法》1994年第3期44.关于人的生命起止的刑法学说研究 《法律科学》1994年第4期45.关于索贿行为应否独立成罪的思考 《安徽法学》1994年第期46.关于政务公开若干问题探析 (合)《权与法》1994年第4期47.试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要特征和刑事责任 《天津政法》1994年第4期48.关于法人犯罪若干问题探析 《法律函授》1995年第1期49.反腐倡廉呼唤阳光法案-关于建立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构想 (合) 《权与法》1995年第1期50.简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司法适用 《四川审判》1995年第1期51.试论刑事赔偿的若干问题 (合)《四川检察》1995年第1期52.我国特别刑法的立法原则研究 《四川法学研究》1995年第1期53.我国赔偿法中的刑事赔偿范围探析《安徽律师》1995年第2期54.生产、销售假药罪新探 《天津政法》1995年第2期55.关于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的思考 《安徽律师》1995年第3期56.我国刑事赔偿中的国家追偿权浅析 《四川审判》1995年第4期57.索贿应成为独立的罪名 (合)《江苏检察》1995年第4期58.关于渎职罪立法问题的系统研究 (合) 《贵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59.试论加强防腐保廉的监督机制 (合)《四川法学》1995年第3-4期60.试论特别刑法在我国刑法领域中的地位 《云南法学》1995年第4期61.受贿罪的客体与对象再探 《法学天地》1995年第5期62.我国现有的单行刑法及新罪名概览 《江西法学》1995年第6期63.我国特别刑法的适用范围 《法律函授》1995年第6期64.试论对国家公务员从严处罚的原则 《法学杂志》1995年第6期65.我国特别刑法的渊源及其分类刍议 《四川审判》1995年第9期66.论加强人大的廉政监督 (合)《权与法》1996年第1期67.论当前赌博的动态与危害 (合) 《青少年犯罪问题》1996年第1期68.论偷盗婴幼儿罪的几个问题 《四川审判》1996年第2期69.试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妇女、儿童罪 《天津政法》1996年第2期70.世界各国关于公务员兼职经商的法律规定概览 《法制与经济》1996年第2期71.论我国当前职务型经济犯罪及其治理方略 《社会公共安全研究》1996年第3期72.论渎职罪主体范围的认定 《四川检察》1996年第3期73.论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刑法保护 (合)《云南法学》1996年第4期74.关于欺诈性犯罪的若干问题研究 (合) 《现代法学》1996年第5期75.关于绑架勒索罪的若干问题研究 《法律函授》1996年第6期76.单位犯罪问题研究 (合) 《法学天地》1997年第4期77.试论我国新刑法的立法成就 《法律函授》1997年第5期78.新刑法对未成年犯废除死刑的理由及适用 《四川检察》1997年第5期79.试论新刑法的主要特色 (合) 《公安研究》1997年第5期80.试论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类型 (合)《法学研究》1997年第6期81.新刑法规定的洗钱罪探析 《政法学刊》1997年第6期82.试论有组织犯罪的概念 (合) 《犯罪与改造研究》1997年第7期83.弄权渎职 国法不容-谈新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规定 《权与法》1998年第1期84.试论金融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其防治(合)《贵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犯罪与改造研究》1998年第7期,《云南法学》1999年第2期85.无限防卫问题研究 《法律科学》1998年第4期86.试论经济犯罪处罚中自由刑的适用 《四川检察》1998年第6期87.扰乱法庭秩序罪浅探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1期88.论经济处罚中的生命刑适用 《经济与法》 1999年第1期89.关于经济犯罪的财产刑适用问题研究 (合) 《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1期90.扰乱法庭秩序罪研究 (合)《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1999年第1期91.关于惩治外汇犯罪决定的解析 《经济与法》 1999年第4期92.中外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之比较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1999年第3期93.医疗责任事故罪研究 (合) 《云南法学》 2000年第1期94.犯罪构成的集合模式研究 《法学评论》 2000年增刊95.环境犯罪的主体与客体研究 《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1期96.青少年吸毒的防范措施探析 (合)《云南法学》 2000年第3期97.关于安乐死合法化的理性思考《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98.贷款罪若干问题研究《云南法学》2001年第1期99.犯罪的基本特征新探《犯罪与改造研究》2001年第2期100.关于犯罪概念的多向性思考《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第7期10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和认定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102.犯罪分类问题研究 《犯罪与改造研究》2003年第4期103.我国刑法中选择性罪名研究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3年第3期104.试论婚内强奸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 (合) 1.新刑法的主要特色及其立法进展 《公民报》1997年3月20日第3版2.浅谈新刑法的基本原则 《公民报》1997年3月30日第3版3.试论新刑法的效力范围 《公民报》1997年4月10日第3版4.新刑法对正当防卫的立法完善 《公民报》1997年4月20日第3版5.谈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意义 《重庆法制报》1997年4月22日第3版6.新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 《公民报》1997年4月30日第3版7.新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立法完善 《公民报》1997年5月10日第3版8.新刑法对死刑规定的修改与完善 《公民报》1997年5月20日第3版9.新刑法对量刑制度的立法完善 《公民报》1997年5月30日第3版10.新刑法对行刑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公民报》1997年6月7日第3版11.新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 《公民报》1997年6月30日第3版12.新刑法规定的国际犯罪 《公民报》1997年7月10日第3版13.新刑法规定的业务过失犯罪 《公民报》1997年7月20日第3版14.新刑法规定的侵犯国有资产的犯罪 《公民报》1997年7月30日第3版15.新刑法规定的证券犯罪 《公民报》1997年8月10日第3版16.新刑法规定的金融犯罪 《公民报》1997年8月20日第3版17.新刑法规定的竞业犯罪 《公民报》1997年8月30日第3版18.新刑法规定的计算机犯罪 《公民报》1997年9月10日第3版19.新刑法规定的危害卫生犯罪 《公民报》1997年9月20日第3版20.新刑法规定的贿赂犯罪 《公民报》1997年9月30日第3版21.新刑法规定的黑社会犯罪 《公民报》1997年10月10日第3版22.新刑法规定的文物犯罪 《公民报》1997年10月20日第3版23.新刑法规定的金融渎职犯罪 《公民报》1997年10月30日第3版24.新刑法规定的淫秽物品犯罪 《公民报》1997年11月10日第3版25.新刑法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公民报》1997年11月20日第3版26.新刑法规定的危害国防利益罪 《公民报》1997年11月30日第3版27.新刑法规定的公务渎职犯罪 《公民报》1997年12月10日第3版28.新刑法规定的司法渎职犯罪 《公民报》1997年12月20日第3版29.新刑法规定的军人违反职责罪 《公民报》1997年12月30日第3版30.论经济犯罪资格刑的立法完善 《重庆法制报》1998年11月第6版31.论经济犯罪的死刑适用 《重庆法制报》1998年12月26日第6版32.怎样行使正当防卫权 《公民报》1999年1月13日第3版33.论经济犯罪中的没收财产刑的适用 《重庆法制报》1999年3月4日第6版34.论经济犯罪处罚的概念和原则 《重庆法制报》1999年11月20日第6版35.试论经济犯罪中罚金刑的适用 (合)《重庆法制报》2000年2月23日第6版36.论我国反邪教立法及其完善《重庆法制报》2001年2月16日 1.《试论经济体制改革与刑法观的转变》,原载《中国法学》1988年第3期,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法学》1988年第8期全文转载。2.《谈我国刑法中四大“口袋罪”的修改》,原载《法律科学》1991年第6期,本文主要观点为《中国法学研究年鉴》(1991年卷)摘登。3.《我国刑法功能的协调发展浅议》,原载《法律科学》1992年第5期,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法学》1993年第1期全文转载。4.《关于人的生命起止的刑法学说研究》,原载《法律科学》1994年第4期,本文主要观点为《人民检察》1995年第1期摘登。5.《关于渎职罪立法问题的系统研究》,原载《贵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本文的主要观点为《中国法学》1995年第6期作摘要介绍,并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刑事法学》1996年第1期全文转载。6.《我国现有的单行刑法及新罪名概览》,原载《江西法学》1995年第6期,本文为吉林省法学会主办《当代法学》刊物1996年第2期大部转载。7.《关于欺诈性犯罪的若干问题研究》,原载《现代法学》1996年第5期,本文于1996年8月4日为《法制日报》作摘要报道,并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复印中心《刑事法学》1997年第2期全文转载。8.《试论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原载《犯罪与改造研究》1997年第9期,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复印中心《刑事法学》1997年第11期全文转载。9.《无限防卫问题研究》,原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5期,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复印中心《刑事法学》1999年第2期全文转载。收入中国方正出版社《刑法问题与争鸣》专题论文集。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1.85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call47806.htm2003.10.29.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Efp_Bl_1000441977.aspx2005.7.6.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第一届鬼谷子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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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立中,祖籍:山东即墨,1949年1月出生于吉林长春。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学院学术研究部研究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教官(已退休);1986年因学术研究成果突出立三等功一次。任首届鬼谷子学术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首届孙子兵法研究会理事、近代军事历史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主要著作有:《论战争》、《鬼谷子全书》、《新编鬼谷子全书》、《兵书观止》、《姜太公全书》、《孙武子全书》、《诸葛亮全书》、《刘伯温全书》、《世界兵器博览》、《中国军事百科大辞典》等。

谁能解释智慧这词就是大师!我觉得章宇龙大师的解释蛮好的!智慧就是进入无关和局外,无关生智,局外生慧!怎么样才能进入无关和局外,核心点就要找到乐,找到乐者一切都是享受,凡是不乐者一切都是负担,唯一的同道就是必须迷上你所做的事,你进入感觉你才能成就。现在的人之所以痛苦,是受很多结论在影响,我说一句话你去体验了。这件事情大于一切的结论。不管什么样的经典也没有每天在生活中上演的故事其中的智慧和玄机多,历朝历代的经典只是总结了当时的红尘,所以任何典籍和大师他们都是参照——核心点要向谁学习——(红尘)为什么我们愿意看书愿意上课? 因为看书上课比较简单,直接听别人的总结,直接消化红尘太浩瀚,太渺茫,太难了!所以我们不愿意自我沉淀,直接去吸收别人沉淀完的东西那些叫做知识,自己从红尘中对接得到的就叫做智慧!

鬼谷子,姓王名禅,亦名王栩,战国时卫国(今河南淇县)人。

作为战国时代纵横家的鼻祖,他不仅为我们留下了体现其思想的传世名作《鬼谷子》,而且培养了苏秦、张仪、孙膑、庞涓、毛遂、卫缭等一大批出将入相的杰出人才,对推动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鬼谷子学术思想博大精深、攻守兼备,其著作《鬼谷子》一直是军事家、政治家和外交家之必研究的书,他阐扬的“飞钳之术”、“内楗之道”、“钓言之谋”等谋略思想,被广泛应用于内政、外交、战争乃至经贸、公关等多个领域,并取得了较理想的效果。

鬼谷子出生于朝歌(今河南淇县)城南王家庄,长大后曾游学楚、越等地,后隐居淇县云梦山,创办庠序,教书育人,著书立说。

至今,王家庄仍存王禅墓,云梦山仍保存有鬼谷洞、舍身台、鬼谷墟、鬼谷、孙膑洞、苏秦洞、张仪洞、毛遂洞、庞涓洞、鬼谷祠等众多的历史遗迹和大量的石刻,云梦山大量的摩崖和碑刻以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当地流传着很多关于鬼谷子的故事和传说,鬼谷子当年总结发明的一些关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谚语和游戏,仍被当地百姓广泛应用。

为深入研究、挖掘鬼谷文化,淇县人民 *** 于1994年10月与国防大学联合举办了“全国首届鬼谷子学术研讨会”、于2001年4月与中国人民 *** 军事科学院联合举办了“全国鬼谷子与纵横家文化研讨会”、于2009年9月与中国先秦史学会联合举办了“中国先秦史学会鬼谷子研究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三次全国鬼谷子学术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经过实地考察,一致认定淇县是鬼谷子学说的发祥地,云梦山是鬼谷子当年隐居办学的场所、是鬼谷文化的核心区域。

明嘉靖《淇县志》载“云梦山乃鬼谷先生仙栖之处”。

明 嘉靖二十四年《淇县志》在介绍云梦山水帘洞时称“世传鬼谷子隐处”。

明《淇县志》云:“云梦山,原名青岩山,在县西南三十里,上有景龙观,东南有水帘洞,洞中出泉,澄莹可鉴”。

又云:“水帘洞在县西南三十里景龙观,世传鬼谷子修道处”。

清顺治《淇县志》云:“青岩山,在县西南三十里,崇山列嶂,邃壑清幽,宛如画图”。

《河南通志》载:“青岩表仙境之胜”。

明嘉靖四十六年云梦山玉帝庙香会记碑文中说这里鬼谷祠,“虽齐鲁燕赵三晋之民,慕其威灵,跻跻跄跄,俯首于祠下者,日以万计”。

云梦山水帘洞口明代万历十一年窦文的摩崖题记:“鬼谷先生隐处水帘洞”。

云梦山水帘洞口明代万历十一年窦文碑刻记载鬼谷子当年办学盛况:“天开玄窍授明贤,地涌灵泉在里边。

万古水干帘不卷,有谁读易绝韦编”。

三清殿旁清顺治六年何士琦碑刻《云梦山游记》载:“此山螭怒虬盘,幻异万状,水帘一洞尤极幽玄,乃鬼谷先生隐处”。

水帘洞口清代石刻楹联记载当年鬼谷子和孙膑在云梦山的情景:“出水帘跨扶青牛,执拐杖驾起祥云”。

孙膑洞口清代石刻楹联赞颂孙膑:“道讲刑名勋垂渤海,胸罗兵甲气镇风云”。

民国三十一年重修毛遂洞碑记中云:“云梦山鬼谷先生隐居地也。”

据河南省测绘局印刷的《淇县地图》称:“云梦山位于县城西南三十里,为太行山余脉,主峰海拔584米”。

新编《淇县志》在开篇《大事记》中记述道:“周安王年间,卫人王栩(王禅)在朝歌西南云梦山水帘洞隐居讲学,培养出张仪、苏秦、孙膑、庞涓、毛遂等军事家、政治家。

后人称云梦山为战国军庠,即我国第一所古军校”。

《淇县地名志》载:“云梦山,又名青岩山、云蒙山、云濛山。

在县城西南三十里。

奇峰对峙,层峦叠嶂,云蒸霞蔚,泉涌涧飞,螭怒虬盘,幻异万状,素有‘云梦仙境’之称。

战国时期纵横家鼻祖鬼谷子在这里隐居办学…”。

新编《淇县志》记载:“淇县云梦山有以鬼谷子师徒遗迹为主的景点30余处”。

“水帘洞,在云梦盆地南山阴半山崖,系鬼谷先生隐居之所,又是聚徒讲学之地。

洞高10米,宽6米,进深80余米,是一天然洞穴。

洞顶奇形怪状的钟乳石比比皆是,如珠似玉的水珠顺着钟乳滴落石上,如坠玉盘,叮咚有声,犹如古人抚琴开筝。

串串水珠恰似一幅珠帘悬于洞口。

故名水帘洞。

“碧水为帘山头挂,红桃似锦洞口开”,就是这里景色的写照。

洞之深处有一泉潭,水晶莹甘冽,夏秋之季,泉水溢出洞外,形成一道飞瀑、直泻映瑞池,群众为之洗洞。

水帘洞口左上方刻有“鬼谷先生隐处”;洞口右侧塑有3.5米高的鬼谷子站像一躯,右手持竹简,左手放背后,恬静安详,双目俯视,栩栩如生,好像在为弟子传术。

出山门直到五里井,这是著名的五里鬼谷,两边壁立万仞,荆棘丛生,除摩崖题记外,还有天书崖、孙膑墓等。

相传谷先生经常乘坐牛车出入水帘洞。

山门楹联写道:出水帘跨扶青牛,执拐杖驾起祥云。

现在洞中留有当年的两道车辙和牛蹄痕迹。”

“洗尘洞即孙膑洞,在水帘洞右侧,依山凿就,开凿于明代,面阔三间,洞口两侧矗立石雕旗杆两根,洞内石楹二排六柱,每根上刻有楹联和人物故事,图像清晰,造型生动,构图严谨,刻工不逊。

洞门以石雕成,虽然不大倒也古朴,内奉孙膑坐像,严肃庄重。

孙膑,战国军事家,齐国阿(今山东阳谷人),孙武子之孙,与庞涓同在云梦山拜鬼谷子为师,学习兵法。

曾为齐威王军师,大败魏军于马陵。

著有《孙膑兵法》。

洞门楹联道出了孙膑一生的功业和气质,‘道讲刑名勋垂勃海,胸罗兵甲气镇风云’”。

“毛遂洞,在水帘洞正下方,是一天然洞穴,约20平方米,洞顶全由钟乳构成,状如云朵,千姿百态。

洞前有抱殿三楹,卷棚歇山式建筑,小巧玲珑,雕梁画栋,外有石栏,站在这里可以俯视北山庙区。

洞内奉毛遂塑像一尊。

毛遂战国人,勇武有胆略,善言辩。

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外交家,赵国平原君门下食客,赵孝成王九年(公元前275年)秦国围邯郸,平原君到楚求救,他自荐同往。

平原君和楚王谈判,楚王不答应救赵,此时,毛遂挺剑而上陈说利害,说服楚王同意发兵救赵。

“毛遂自荐”成语由此而得。

毛遂洞与北山庞涓洞,遥遥相对,相传鬼谷先生派其在这里监视庞涓的行踪。”

“庞涓洞,在云梦北山半腰,高约1.5米,宽2米,进深3米。

庞涓,战国时魏国大将,与孙膑同师鬼谷学兵法。

此人嫉贤妒能,编造罪状对孙膑施以膑刑。

公元前344年齐以膑为军师,攻魏求韩,庞回师迎战,在马陵道中孙膑计,全军被歼,庞涓自杀。

因庞涓为人奸诈,诡计多端,鬼谷先生将其赶到这荒僻的山洞,并在洞前建一镇妖塔,不许乱动。”

“舍身台,在云梦盆地东侧高15米,宽约80米,悬崖绝壁,形似万切,险峻异常。

相传当年鬼谷在此讲学时,为考验弟子的勇气和虔诚,让弟子从此台跳下去,故名。

舍身台下北端,有一清澈见底的矿泉,甘洌可口,四季不竭,不管多少人食用,水位不减,呼之为仙水泉。”

“孙庞下棋处,孙膑、庞涓下棋遗址在小峰门,这里是通向云梦山的一隘口,山势陡峭,易守难攻。

站在峰口,可北览金牛岭、殷纣王鹿台,东眺古城朝歌,使人心旷神怡。

峰口有块约9平方米的青石板,上刻古棋盘一个,相传孙、庞当年常到这里砍柴,小憩时,两人常在此下棋,对垒斗智,棋盘东北侧有一石砌小庙,曰将军庙。”

“五里鬼谷,是一道绵延五里的山谷,两侧山势陡峭,峰峦峙立,春夏之季,灌木郁郁葱葱,野卉芬芳,蝉鸣蝶舞,山泉瀑布飞溅;一到秋季,山色俊俏,满山的野菊花竞相开放,一片金黄,簇簇的山榆树,红叶片片。

谷内现有孙膑墓、一线飞瀑、魔壁、天书崖、五里井等景点。

当年王禅因在此隐居,而自号鬼谷子。”

“此外,还有面积达100平方米、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海书写的巨型摩崖石刻《鬼谷子》,映瑞门,映瑞池,鬼谷井,云梦草原,剑绣峰等景观”。

著名学者房立中教授在其著作《鬼谷子全书》中称:“关于鬼谷子的遗迹,最多的当属河南淇县。

这些遗迹都与鬼谷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且富有民间传说”。

“朝歌城南8公里,有个叫王庄的村子,传说这是鬼谷子王禅的故里。

在王庄村南1公里的黄土岗上有一大土堆,人称王禅谷堆,即王禅墓。

现墓前仍有一巨碑,上镌‘鬼谷先师王禅之墓’。”

北京语言大学图书馆收藏的《鬼谷子》载:“鬼谷子,姓王名诩,春秋时人。

常入云梦山采药修道。

因隐居清溪之鬼谷,故自称鬼谷先生。”

周易研究论文

易学著述十二种(含获奖情况)简介如下: 01、《周易译注》(1989.5,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2004、2007各有修订本重版。)获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奖(1987.4),第四届全国图书金钥匙奖三等奖(1990.10),及全国首届古籍整理优秀图书奖三等奖(1991.4)。此书与作者之先师黄寿祺教授合撰。全书52万字,对《周易》经传本文进行了全面注释,并将之译成通俗规范的现代汉语,另附有69篇总论、400余则说明,是一部译、注、论三结合的研《易》专著。02、《周易辞典》(1992.12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6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修订版。)获福建省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994.9)。此书121万字,为国内首部个人单独编撰的《易》学辞书。包括《周易》经传要语、易学常识、易派易例、易辞衍用、治易名家、易学要籍等各类词目凡4608条。书首列易学重要图表29幅,书末附《分类词目表》及《词目汉语拼音索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于2005年6月重版,封面用顾廷龙先生题签,内容颇有校正修订。03、《周易:玄妙的天书》(1996.7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1997.6上海古籍出版社简体版,2008.7纳入“国学基础教程”修订版。)全书18万字,选编《周易》经传中最典型内容汇成一帙,分“易喻阴阳”、“易明人事”、“易长于变”,“作易渊源”、“明易本旨”、“治易途径”等六章进行阐释论述,对于青少年读者研读《周易》具有良好的引导作用。04、《周易入门》(1991.11香港学林书店,1998.8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重版。)此书10万字,分13个专题介绍易学基本问题,为指导《周易》研究的初步入门读物。05、《周易研究论文集》四辑(第一辑1987.9,第二辑1989.8,第三辑1990.5,第四辑1990.5,均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以上四辑与作者之先师黄寿祺教授合编,共165万字,收入本世纪初至80年代的重要易学论文159篇。第一辑侧重考据学,第二辑侧重象数学,第三辑侧重义理学,第四辑侧重以新的观点研究《周易》。是海内外第一套集中反映本世纪《周易》研究成果的较大型的分类易学论文集。06、《象数与义理》(1993.5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台北洪叶出版社重版。)此书24万字,为张岱年主编《国学丛书》中的一种。着重就历代《易》说中的“象数派”与“义理派”详加论述,以揭明中国《易》学史上这两大学派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及其内在规律。07、《易经初阶》(1996.1台湾顶渊文化事业有限公司。)此书20万字,凡18章,分为内篇、外篇两部分。其中内篇11章,展示读《易》的一系列基本常识;外篇7章,分别从文学、美学、史料学等方面阐明《周易》经传的价值。总其内外两篇,皆属步入《周易》研究殿堂之最初阶梯,故以“初阶”为名。08、《周易与文学》(1997.9福建教育出版社。)此书22万字,围绕《周易》与中国古代文学的关系展开多方面、多角度的探析,既评析了《周易》经传自身的文学、美学价值内涵,又对《周易》经传之于古代文学乃至文艺理论、美学思想的影响或启迪作用进行广泛深入的研探。09、《历代易家与易学要籍》(1998.8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2台湾顶渊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分为两书重版,一是《历代易家考略》,一是《历代易学要籍解题》。)此书36.6万字,著者在博览精读众多易学著作及其它经史子集群书的基础上,以时代为序,略考历代易学名家的姓氏里籍、生平事略,并着重评析其易学成就;又列述历代易学著作,论定书名、卷数、作者、版本,并着重分析其内容的是非得失。本书对全面了解两千多年来《易》学史上纷繁复杂的成果,明其是非,知其得失,以进一步拓展、深化当代《易》学研究,有所帮助。10、《周易学说》(2002.1广东花城出版社。)获福建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11)。此书59万字。马振彪遗著,张善文整理。原为著者未刊手稿,以行书抄成,引录历代易说近四百家,并参以作者见解,阐述《周易》经传之旨,学术价值甚高。全书之点校整理,凡历八年之久,体例严密,考校精审。11、《洁静精微之玄思》(2003.4上海远东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6.2台湾顶渊文化事业有限公司重版。)获福建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3.11)。此书23万字。为作者在海内外学术刊物(或出席有关学术会议)所发表的某阶段学术论文之精选。所论多集中于研讨《周易》经传大旨及各方面理趣,其中有对《易》义的衍述,有对经传文字的考论,有对历代《易》家的评说,有对出土文物的分析,更有对《周易》影响于文学、美学、文艺理论诸领域的多角度阐述。本书对于哲学、文学、历史各学科的研究宜有良好的学术裨益作用。12、《尚氏易学存稿校理》(2005.6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获福州市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7.4),及福建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7.12)。此书185万字。尚秉和遗稿,张善文校理。全书包括尚氏遗存的书稿五种:《周易古筮考》十卷、《焦氏易诂》十一卷、《焦氏易林注》十六卷、《周易尚氏学》二十卷、《易说评议》十二卷,凡六十九卷(书后附录吴承仕《检斋读易提要》一卷、黄寿祺《易学群书平议》七卷,合此二种计之,则共有七十七卷)。全书校理,以作者所遗各书稿本为主校本,参取诸类初刻本、续补本、后印本、抄写本以及其它有关文献资料,互为勘订,务使前后一体,条例明晰,卷次贯畅。按,尚秉和先生系晚清进士,曾受业于曾国藩之高足吴汝纶,入民国后吏隐于内务部,兼任京师大学堂国文教习,又讲学奉天萃升书院及北平中国大学国学系。著述甚丰,为现代易学泰斗。此书将尚氏最具创获的易学著述集中整理出版,且校订精密严谨,实足以嘉惠社科研究界,津逮后学。

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不会。

1.研究《周易》的意义及其要领 《周易》是跟“玄学”挂钩的。这与“魏晋玄学”颇有关连。魏晋玄学的一个特点,是儒家头脑和道家头脑在相当水平上的合流,亦即论证“名教出于自然”。名教者,儒家伦理也;自然者,道家玄思也。两家头脑的这种合流是有文献依据的,这即是其时玄学家所谓的“三玄”:《老子》《庄子》《周易》。前两部书都是道家的,唯有《周易》向来是被视为儒家经典的:儒家以“六经”为原典,而《周易》为所谓“六经之首”。但真相上,《周易》原来并无所谓哪家的。唯其云云,先秦诸子许多都跟《周易》有所关联。 不光云云,真相上可以说:以后的一部中国头脑史,在相当水平上也是一部《周易》解释史。在汉代经学里,“易学”极为郁勃;董仲舒的哲学,所取于《周易》的观念尤为显着。接下来是魏晋玄学,已如上述。汉唐佛学也与《周易》多所关联,我们只须指出一点:般若学脱胎于玄学,这是众所周知的。至于宋明理学,其中的易学更是蔚为大宗,理学各人莫不治《易》,理学家通常同时也是易学家。直至今世所谓“新学”,《周易》仍然发挥一种基本头脑模式的作用。比喻今世新儒家鼻祖熊十力老师,便自宣称其“新唯识论”乃是“归宗大易”的。 由此看来,欲明确中国头脑文化而不知“易理”,殊不行能。那么,应该怎样研究《周易》?我想,首先要有一种准确的态度。所谓准确态度,我觉得最迫切的即是必须扫除迷信。自80年月“易经热”以来,人们对《周易》体现出几种常见的迷信: 一是“应用的”迷信。思量到《周易》这部书的“筮书”特点,这一点是尤为紧急的。研读《周易》,首先必须制止那种求神问卦、占卜休咎的想法。你读《周易》的目的要是是想从那内中、进而从“神”那里捞取什么利益,诸怎样时升官、怎样发达之类的,那我劝你赶早放下别读了,由于读了也白费。这倒不是说我们读《周易》就没有一点现实用处了,否则我们写这套书来干什么?用处也是有的,但那绝对不是什么神荒诞怪的未卜先知,而是能够为我们的现实生存提供些有益的头脑要领、处理要领罢了。 二是“科学的”迷信。现今学术界某些民心田,有一种很大的迷信,即因此为昔人比今人高明得多。在他们看来,宛如不是山公酿成了人,反却是人越来越变得像山公了。在《周易》研究方面,这种迷信的一种紧张体现是:以为《周易》比克日的科学还科学。《周易》是科学吗?我的回复是断然否认的。我们克日可以用科学的要领去研究它,但它自己并不是科学。我们用科学要领研究它,它就成为了科学的工具,正如我们用科学的要领去研究毛毛虫,毛毛虫也就成为了科学的工具。但是毛毛虫自己仍不是科学。有人以为《周易》比克日的物理学、天文学还科学,听说可以凭它发明新星!这着实是呆子说梦!就以我们所谓的易道“宽大悉备”来说,那也不外是说它属于那种比力抽象的、哲理头脑层面上的工具,而越是抽象的原理,其适用的评释涵盖面虽然也就越大,这也没有什么秘密的。着实,这恰恰说明确《周易》乃属于人类从前的一种尚未充实剖析的观念形态。 三是“历史的”迷信。《周易》内中涉及到不少历史质料,子女关于《周易》的传注也涉及许多历史质料题目。其中虽然也有可以归入“信史”的,但是绝对不行迷信。比喻《系辞下传》有一段说,历史上的许多发明都是“取诸”《周易》某某卦的,这就不能说是史实。又如传统以为,伏牺发明确八卦,文王又推演为六十四卦,又和周公一起为之系辞等等,这些也都未必可信。当年顾颉刚老师提倡“疑古”,现今李学勤老师则又提倡“走出疑古时期”,自己都是不错的,但容易被人们拿来走向极度,一“疑”就疑到了一无是处,一“走出”就走到了句句是真理。近来学界的偏向,就通常是后者。《周易》文本简直要被神化了。 在我看来,克日研究《周易》,应有三项基本使命:一因此文献考证为基础,二因此义明确释为偏向,三因此头脑转换为宗旨。这三者是相互关联的:前者是后者的工具、凭据,后者是前者的目的、目的。仅就其中的文献考证一项来说,也有三项基本使命:其一,文献的搜求,这属于目录学的领域。就克日的情况来说,尤其要细致出土文献的搜集。其二,文献的判定,这属于版本学的领域。在这方面,有大量事情须要做。其三,文献的释读,这属于考订学和训诂学的题目。只有在准确、正确释读的基础上,才谈得上义理的阐释。 而我们终极极的目的,则应该是对《周易》头脑举行今世转换。普通地讲,这也即是承袭与生长、创新的关连题目。《周易》终究是昔人的头脑,要是现成地搬来用,未必适当于克日的情况,更不用说它肯定是没有到达今世头脑水平的了。但就文化的传承来说,我们又有责任使它的某些具有恒定价钱的观念、精神得以发扬光大。这就须要举行今世转换。在我看来,《周易》头脑的今世转换,必须与今世的头脑款式讨论起来,具体说来,即是必须细致与马克思主义的对接,与西方现今世头脑的对接。否则,《周易》的哲理就永世不外是博物馆内中的老骨董,只能供人观赏罢了。 着是有一部分 .... 网枝 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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