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PID的锅炉温度控制系统设计 摘要:利用BP神经网络PID控制具有逼近任意非线性函数的能力,将神经网络PID与LabVIEW友好地人 机交互结合,实现对锅炉温度的控制.仿真结果表明,该系统具有更小的超调量,并且更快地到达需要的控制温 度. 关键词:BP神经网络;PID控制;温度控制 温度是锅炉生产蒸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保证锅炉设备安全的重要参数.同时,温度是影响锅 炉传热过程和设备效率的主要因素.例如,在利用烟化炉对锌、铝冶炼过程中,如果温度过低,则还原速度 和挥发速度都会降低;但温度也不宜过高,否则在温度超过1 250℃时,可能形成Zn-Fe合金,有害于烟 化炉的作业,因此温度的精确测量和控制是十分必要的.作为工业控制系统中的基本方式,PID控制对于 动态反应较缓慢的工业过程是非常好的控制规律[1].但是,当工业过程复杂,负荷变化很多,对象的纯滞 后又较大时常规PID控制达不到要求,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系统采用PLC作为下位机,PC作为上位机,利 用labVIEW构造人机交互界面,应用神经网络PID对系统进行控制,设计锅炉温度的监制电路. 1 系统总体设计 系统通过热电偶传感器检测出锅炉的温度,采集的信号经过A/D电路转换后传给PLC控制器.PLC 根据数据做出判断,当锅炉处在升温阶段时对锅炉进行加热,当锅炉处于保温段时调用PID算法控制温 度满足输出要求.同时PLC把数据传给PC机,PC机做出显示和报警.具体电路如图1所示. 1·1 主控芯片 S7-300PLC是西门子生产的模块式中小型PLC,提供了大量可以选择的模块,包括:PS 电源模块、CPU模块、IM接口模块、SM信号模块、FM功能模块和CP通信模块.其中FM模块可实现高 速级数、定位控制、闭环控制功能;CP模块是组态网使用的接口模块常用的网络有PROFIBUS,工业以太 网及点对点连接网络.这些模块可以通过U形总线紧密地固定在轨道上,一条导轨共有11个槽号:1号槽 至3号槽分别放置电源、CPU、IM模块4号槽至11号槽 可以随意放置其他模块. 1·2 通信网络 一般的自动化系统都是以单元生产设备 为中心进行检测和控制,不同单元的生产设备间缺乏信息 交流,难以满足生产过程的统一管理.西门子全集成自动 化解决方案顺应了当今自动化的需求,TIA从统一的组态 和编程、统一的数据管理及统一的通信三方面集成在一 起,从现场级到管理级,可以使用如工业以太网、PROFIB- BUS,MPI,EIB等通信网络.根据设计的需要可以自由选择通信网络的配置[2]. 1·3 温度传感器 热电偶是将2种不同的导体焊接起来组成闭合回路,当两端节点有温度差时,两端点 之间产生电动势,回路中会产生电流,这种现象称为热电效应.热电偶温度传感器就是利用这一效应来工 作的.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被测点与基准节点之间的距离常常过远,为了节省热电偶材料,降低成本,通常采 用补偿导线的方式进行补偿[3]. 1·4 显示界面 LabVIEW是美国NI公司推出的图形化工业控制测控开发平台,是目前应用最广、发展 最快、功能最强的图形软件集成开发环境.LabVIEW具有界面友好、开发周期短等优点,广泛应用于仪器 控制、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数据显示等领域.所以,我们可以在计算机上采用它来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的 监控,同时也可以对各种数据进行采集显示.系统的温度显示界面如图2所示. 2 系统控制算法设计 PID控制是工业过程控制中最常用的一种控制方法, 但常规的PID控制在被控对象具有复杂的非线性时,如锅 炉的温度控制,不仅具有较大的纯延迟,而且模型也不确 定时,对于这种对象往往难以达到满意的控制效果.BP神 经网络PID控制具有逼近任意非线性函数的能力,通过神 经网络自身的学习,找到最佳组合的PID控制参数,以满 足控制系统的要求.具体的神经网络PID控制系统框图如 图3所示. 设PID神经元网络是一个3层BP网络,包括2个输入节点,3个隐含层节点,1个输出接点.输入节 点对应所选的系统运行状态量,如系统不同时刻的输入量和输出量等,必要时要进行归一化处理.输出节 点分别对应PID控制的3个可调参数KP,KI,KD.输入层的2个神经元在构成控制系统可分别输入系统 被调量的给定值和实际值.由文献[4]和[5]中的前向算法可得到输出层的权系数计算公式为: 3结论 PID控制算法是一种易于实现而且经济实用的方法,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但在被控制对象具有复杂的 非线性时,难以满足控制要求,而神经网络PID控制具有逼近任意非线性函数的能力,神经网络PID与 LabVIEW结合实现对锅炉温度的数据采集、控制和显示,提高了锅炉监控系统的效率. 参考文献: [1] 邓洪伟.供暖锅炉温度和压力的PLC控制[J].动力与电力工程,2008(18):93-94. [2] 张运刚.西门子S7-300/400PLC技术与应用[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7. [3] 何希才.传感器及其应用实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4] 何离庆.过程控制系统与装置[M].北京: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 [5] 舒怀林.PID神经元网络及其控制系统[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6.
电除尘是利用高压电源产生的强电场发生电晕放电,使悬浮尘粒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将悬浮尘粒从气体中分离出来的技术。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电除尘技术论文,希望你能有所感触!
减排节能电除尘新技术应用研究
【摘要】本文从电除尘器技术发展现状、减排节能电除尘新技术,以及其他技术这三个方面对减排节能电除尘新技术应用研究进行阐述。
【关键词】减排节能;电除尘技术;应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 TE08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的进行节能减排,并且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节能减排电除尘新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二、电除尘器技术发展现状
我国全面系统地对电除尘器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始于上个世纪60年代。在1980以前,我国在国际电除尘器领域还处于非常落后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不断地高速增长,环境保护对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显得愈来愈重要。受市场经济下的利益驱动,国内许多大、中型环保产业对电除尘器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电除尘器的应用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国家更是将高效电除尘器技术列入“七五”国家攻关项目。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合理借鉴,到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电除尘器技术水平基本上赶上国际同期先进水平。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把“大力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加强环境科学研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相关政策,环保产业进一步得到重视。随着国家对污染控制要求的不断提高,对粉尘排放的要求也大幅提高。电除尘器作为控制大气污染、解决环保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的主要设备之一,其应用技术进一步得到飞速发展。
目前,电除尘器已广泛应用于火力发电、钢铁、有色冶金、化工、建材、机械、电子等众多行业。我国作为世界电除尘器大国立足于国际舞台,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技术水平上都已进入国际先进行列。电除尘器技术从设备本体到计算机控制的高低压电源,以及绝缘配件、振打装置、极板极线等已全部实现国产化,并且已有部分产品出口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1980年以前,我国电除尘器的规模绝大多数都在100m2以下,而其行业占有量为有色冶金行业32% ,钢铁行业30% ,建材行业18% ,电力行业8% ,化工行业5% ,轻工行业4% ,其他行业0% 。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尤其是电力、建材水泥行业的发展达到空前水平,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电除尘器行业占有量的格局已改变为:电力行业72% ,建材水泥行业17% ,钢铁行业5% ,有色冶金行业3% ,其他行业3% 。目前火力发电行业的电除尘器用量已占全国总量的75% 以上,648m2的电除尘器已在100MW的火电厂中成功运行。在化工行业,由于受国际硫磺价格的影响,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采用硫磺制酸工艺取代硫铁矿制酸工艺的企业急剧上升,使得电除尘器的行业占有量也随之大幅下降,直到近两年才有触底反弹的迹象。
三、减排节能电除尘新技术
1、余热利用提效技术
在火力发电中,由于煤粉变粗、煤的含水量过多等因素很容易造成锅炉排放的烟雾温度过高,很大程度地降低了电除尘器的工作效率。煤烟温度的过高对电除尘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高温烟雾会增加烟气量,同时使得电场的风速增加,造成烟尘经过电除尘器的处理时间变短,降低除尘效率。
2)高温烟雾也会降低电场的击穿电压,增加了气体分子间的间隙,不利于电子与之碰撞,从而造成电离效应增加,降低除尘效率。
3)容易形成反电晕(除尘器极板上高比电阻尘产生的局部放电),早晨尘粉二次飞扬,降低除尘效率。
2、高频供电技术
火电厂使用的电源主要为工频段在50Hz 的常规电源,而高频电源对电子和微电子等技术的应用,利用波形转换可以满足电除尘电力要求的同时,有很多优点:
1)提高效率。如果给电除尘器使用高频电源,利用高频电源的电气特性以及放电的性能,可以将电除尘的效率提高很多倍,同时还能降低烟气的排放量。
2)节能。同样利用高频电源的一些特性,可以将电除尘的效率因数提高至0.9,更加的节省能源消耗。
3)体积小,使用便捷。普通的电源在制作中由于工艺的局限性,很难在现有的基础上将体积进一步缩小。而高频电源则因使用的变压器与控制系统集成的技术,体积很小,在安装中可以考虑安装在电除尘器的顶部。集成化的特点也决定了其可以使用更少的电缆,也更加节省空间。
4)绿色环保。高频电源采用了三相电源供电的方法,使用起来对整个电网的影响小,其最大的特点还是无缺相的损耗以及无污染,同时在电路的设计中增加了短路、开路、超温保护等功能,完全可以在十分恶劣的条件下使用。
3、三氧化硫调质技术
三氧化硫是火电厂烟气的主要污染物之一,所以在电除尘技术中如果能减少三氧化硫的排放量,或者能进一步减小排放的三氧化硫对环境的污染,才能达到国家减排的要求。三氧化硫烟气调质技术可以将一定量的三氧化硫与烟气中的少量水分通过一定手段结合成酸气溶胶,这种溶胶在通过除尘器的时候能够轻易地吸附于粉尘表面,从而达到电除尘的效率。
4、低二次扬尘技术
低二次扬尘技术主要是为了解决在电除尘过程中烟气在电风作用下产生的二次扬尘带来的除尘效率低的问题。低二次烟尘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措施:
1)对电除尘器内部的振打机构进行一定的改进,优化振打工作的程序,通过合理配置振打的强度以及去除不必要的振打来降低二次扬尘的浓度,让聚集在极板上的粉尘聚成块状而脱落。
2)对电场进行改进来克服高流速下的二次扬尘。目前使用的对电场的改进主要有使用高频电源来减少电晕闭塞,增加电场的工作效率;在电场中增加变阻流格栅,减少扬尘量;增加电场的面积来扩大对烟气流通的阻断作用范围,进一步降低风速。
5、气流分布技术
在对火电厂电除尘技术进行改进的时候,出了对于烟尘成分的研究,还出现了一种气流分布的新技术。这种技术是考虑了在大型的电除尘器中气流分布和浓度分布对于排放量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种气流分布不均带来的影响,气流分布技术从最原始的检测分析入手,通过对电除尘器内部的结构以及气道中气流分布装置的安装情况进行研究,经过一系列的实验来找到影响气流分布的原因,从而对症下药。这种技术主要是通过复杂的运算来找出修正的方案,可以有效保证气流室内的气流分配均匀,最大限度地提高电除尘的效率。
四、其他技术
1、机电多复式双区电收尘技术
常规的电除尘器粉尘荷电与收尘功能是在同一个电场内完成,电场场强往往受荷电电压限制,使电除尘效果不能得到最佳发挥。这里提供一种阴阳极分小区布置、复式组合的机电多复式双区收尘电场新型产品技术,根据设计要求,可沿电场长度方向设置2~3 组荷电与收尘小区并呈复式交错布置。
2、节能电控提效技术
主要是通过对不同煤种、不同工况、不同负荷条件下的各种运行数据的分析、归纳和总结,对电场动态伏安曲线族与工况特性变化的关系规律进行对比和分析,建立不同的工况特性分析诊断的数学模型,基于该模型可以可靠地计算出电除尘器的反电晕指数和常电晕指数,正确地反映整台电除尘器的工况状态和变化趋势。结合锅炉负荷、烟气量、烟气温度、吹灰信号等多种信号;自动分析、诊断电场工况;实时自动选择高压供电的供电占空比和运行参数;实现综合节能,使电除尘器始终运行在功耗最小、效率最高状态。
3、湿法电收尘技术
湿法电除尘器采用洗涤电极的方法,可确保电极清洁,并可有效捕集细微粉尘、去除 SO3及一些重金属等,主要应用在冶金环境除尘等常温型工况场合。用在燃煤锅炉湿法脱硫后,可捕集逃逸的 PM2.5 细微粉尘等,有效解决石膏雨等问题,实现近似零排放。但要注意解决好设备防腐以及废水循环处理。
4、全布袋技术和电加袋技术
全布袋除尘工艺不仅在技术上可行,且具有投资省、占地少、运行费用低等优势,是符合我国特点的新技术,是典型的节能环保工程。电加袋除尘器由电除尘器改造而成,改善了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收粉尘“比电阻”的影响很大,除尘效率低的缺点。
五、结语
总的来说,各种新技术的不断被研发和应用,极大地促进了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颗粒污染物的排放,促进了生活环境的改善。
参考文献
[1]胡� 减排节能电除尘新技术应用研究 [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年9期-
[2]罗如生,廖增安,陈丽艳 满足新标准采用电除尘新技术改造的应用与分析 [J] 《电力科技与环保》 -2012年4期-
[3]顾范华 燃煤电厂电除尘技术的评估研究和应用 [J] 《电源技术应用》 -2013年3期-
[4]文杰 减排节能电除尘新技术的应用分析 [J] 《建筑遗产》 -2013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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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余热余压技术在各行各业应有不同,主要是根据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而定。下面以实例说明利用余热余压在不同企业节能减排中的应用途径。1、水泥厂余热发电 水泥生产属高耗能产业,在我国水泥行业生产中,传统的湿法窑、立波尔窑和中空干法窑生产线普遍存在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和管理水平低等问题,利用余热发电技术可提产节能,是企业培植的新的效益增长点。某水泥厂利用现有的1200t/d熟料生产线窑头熟料冷却机及窑尾预热器废气余热,建设一座1.5MW低温余热电站,设计年运行7200小时,平均发电功率1450kW,年发电量1044×104kWh,每年节约电量7.2×106KWh,一年节约电费约300余万元。2、炭素厂余热回收 某炭素厂煅烧炉排出大量的高温烟气,温度约850~900℃,从烟囱直接排入了大气中,造成了很大的能源浪费,并且污染环境。而其生产工艺用热是由热力分厂的蒸汽炉供热,每年需要消耗大量的蒸汽,成本较高。为改变这一现状,企业对煅烧炉进行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即对煅烧炉的高温烟气用烟道式余热导热油炉进行回收利用,为生产及生活供热。具体方案为:将煅烧炉的高温烟气引入一台1.4MW的烟气余热导热油炉中,炉内导热油经过与高温烟气进行热交换,达到生产用热时温度后供生产使用,并为部分厂区的冬季供暖提供热源。煅烧炉烟气经余热炉降温后由900℃左右降为400℃左右。为了对此部分烟气余热二次利用,又通过一台气水加热器对自来水进行加热,为企业职工提供生活用水以及保障厂区其余部分的冬季供暖,烟气温度再次降温至200℃左右,再由引风机排入烟囱。在此次技术改造中,通过对煅烧炉的烟气余热进行回收利用,取消了原蒸汽供热系统,不到一年就收回了技改投资成本,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几个字就可以了。可以取消热能装置。用磁动力输出动力驱动。
热能动力工程可以写电厂热能技术,锅炉余热利用等等。开始也不会,还是上届师兄给的文方网,写的《孤网方式下汽轮机系统建模仿真及稳定控制研究》,很专业超临界汽轮机及其调速系统建模及其参数辨识塔式太阳能吸热器的热工数值模拟大型异重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电厂监控系统的开发与研究大型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电厂热工监控系统的研制及产品化冷却塔中沟槽填料上冷却液膜的流动和传热特性研究太阳能热动力系统储热复合材料的制备与试验研究太阳能定压加热发电系统的研究电厂热工控制系统备件消耗预测研究大型汽轮机组全工况运行热经济性在线分析燃煤发电厂褐煤干燥系统的集成分析电厂热烟气干化污泥过程中SO_2吸收的研究先进控制方法在电厂热工过程控制中的研究与应用基于热泵技术的MEA法CO_2捕集系统模拟分析滑动弧放电等离子体处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基础研究川东北地区天然气资源特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CaO吸附CO_2能耗特性及热集成研究火电厂热工设备效能评价方法与系统锅炉汽温对象逆动力学模型及其应用多变量预测控制器在200MW火电机组主汽温控制系统中的应用研究新型Cu/SAPO-34分子筛催化剂NH_3-SCR低温反应活性位研究及其水热稳定性能探讨电厂热力系统图形模块化动态建模基于Bi2Te3热电材料的低温废热回收利用研究Cu-Ce改性USY分子筛的低温NH_3-SCR性能的研究沧东电厂电水热联产生产运行方式分析与评价AP1000电厂状态参数不确定性对LBLOCA影响的量化分析火电企业技改项目投资效益后评价及应用神华集团节能环保对标体系建设研究新颖外燃式燃气轮机循环与特性研究AP1000先进核电厂大破口RELAP5建模及特性分析应用吸收式热泵提高热电厂经济效能研究
目的: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形式:参观青岛网通等大企业、公司 时间:2005年7月11日—7月13日 地点:青岛网通、青钢集团、青岛啤酒一厂 组织者:青岛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英语系团总支 参与者:03、04级部分学生 7月11日—7月13日,我系暑假三下乡实践小组,在青岛网通等大企业公司进行了参观学习。这是我们第一次走出校门去真切地体会企业的内部生活。三天的时间虽短,但我们却被工作人员的热情、敬业精神所感动,被精湛的高科技技术所震撼。社会实践活动让我们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于社会实践统一起来,提高了我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我们更热爱学习,热爱生活。 一 、实践活动过程全记录 (一)、7月11日,我们来到青岛网通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向我们介绍了网通的基本情况。中国网通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网通)是中国特大型电信企业,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固定通信服务合作伙伴,是国内外知名的电信运营商。中国网通拥有覆盖全国、通达世界、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现代通信网络,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各类固定电信网络设施及相关电信服务。中国网通正在致力于发展宽带通信,其中以“宽带中国CHINA169”、“宽带家园”、“灵动e动”以及服务接入号码“10060”为代表的各类业务或服务品牌已经家喻户晓。中国网通理念:竞争赢得市场,以崭新的姿态参与电信市场竞争与合作的战略定位;融合创造力量;诚信铸就品牌;服务编织未来。在实地参观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接触到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与技术,还接触到一些尖端技术:(1)网络宽带:宽带的通信质量和能力主要表现在数据通信能力、图像通信能力方面,可以想象在眨眼之间就看到纽约、东京证交所的大屏幕,每一处细微的抖动都清晰可见,也可以在家中随时点播某一TV或好莱坞大片。(2)小灵通:“小灵通”业务已被越来越多的用户所接受,因为小灵通的通话资费和固定电话完全相同,接听不收费,资费低廉又可以随身移动。同时,小灵通用户可以时时在小灵通的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话费支出和余额,还可以通过固定电话充值卡自助交费。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小灵通手机的功率只有10毫瓦。辐射比遥控器还低,在待机时处于休眠状态,不发射功率,也就是说此时小灵通没有辐射,是一种新的绿色沟通方式。(3)第三代移动通信:其以提供移动环境下的多媒体业务和宽带数据业务为主,能够实现用户手持一机走遍全球。可以方便地移动环境上下网漫游、收发E-mail,收看交互式新闻,实现移动环境下的虚拟办公。(4)智能光网络:(SON)在传统的光网中引入专门的控制平面以实现网络资源的实时按需分配,从而实现光网络的智能化,它代表了未来智能光网络发展的主流方向。SON首次将信令和选路引入传送网,通过智能的控制层面建立呼叫和连接,使交换、传送、数据三个领域又增加了一个新的交集,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路由设置、端到端业务调度和网络自动恢复,是光传送网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突破。中国网通正向实现网络智能化、网络宽带化、网络移动化的方向迈进。 在中国网通参观就像遨游在知识与技术的海洋中。用心去学习,收获会颇多。事实又一次向我们证明,要用知识去武装头脑,开拓思维,将创新精神融入于学习与生活之中。 (二)、7月12日,我们来到青钢集团进行参观学习。青钢是青岛十大企业集团之一,中国三十四家重点钢铁企业之一。青钢以“厚德载物,积贤为道”的文化理念,以“求新、求异、求变”的企业精神,以舍命以赴的工作作风,以“安全为天、质量为命、育人为本、科技为先、管理为头、市场为家、用户为主”的治厂方针,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销售为龙头,以产品开发为中心,以质量为保证的销、开、产、供一条龙经营机制。青钢企业口号:“成功,是青钢人永恒的主题”,“以德治厂,以人为本”,“每天都要有新作为,每天都有新提高,每天都有新进步,每天都有新成功,不断追求一个比昨天更成功的新青钢”。青钢集团以资产为纽带,以钢铁产品为主导,集科、工、贸为一体,主要产品有:线材、螺纹钢筋、圆钢、无缝钢管、冷轧带肋钢筋、焊网、冷轧管、带钢、焦炭以及各类钢钉等50多个品种。青钢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品种效益型道路,严格实施全控联动“五个日”管理法,使青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同时,青钢坚持科技创新,实施品牌战略。从1997年以前以普材为主,品种规格单一的局面,发展到今天具有品种多样化、规格系列化的上千个品种规格的产品,形成了焊丝系列、焊条系列、硬线系列、软线系列,其中焊丝焊条钢已占全国市场的二分之一以上。为了进一步了解青钢,我们来到生产前线进行亲身体验。当踏进厂房的那一刻,顿时感觉到高温难耐,汗水已不禁浸湿衣服。铁水四溅的炼钢炉,全自动化的钢铁生产线深深地震撼了我们。在参观青钢生产的过程中,使我们深深体会到青钢走“循环经济路”意义之所在。青钢围绕着高炉煤气、工业用水、固体废物及余热这四个能耗焦点,将废物新生变宝,既保护了环境又可以对资源充分利用。余热回收,减少了大量工业废气的排放。节水,水是钢铁冶炼的命脉,青钢经过技术改造,基本实现了工业用水的闭路循环,提高了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了新水的消耗量。青钢正向建设生态型、旅游型、智能型现代化钢铁强势企业迈进。 在青钢参观的一天中,不禁让我想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再一次在脑海中展现出保尔•柯察金那执着于信念而坚忍不拔的人格。这一切也是青钢的每一位工人所体现出的对人生的追求,他们正在执着地、默默地拼搏着,奉献着。 (三)、7月13日,这是我们三下乡实践活动的最后一天,我们来到了青岛啤酒一厂。青岛啤酒厂始建于1903年,当时青岛被德国占领,英德商人为适应占领军和侨民的需要开办了啤酒厂,企业名称为“日尔曼啤酒公司青岛股份公司”。1914年11月11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日本乘机侵占青岛,1916年更名为“大日本麦酒株式会青岛工场”。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工厂被国民党政府军政查封,工厂更名为“青岛啤酒公司”。1947年6月14日,“齐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从行政院山东青岛区敌伪产业处理局将工厂购买,定名为“青岛啤酒厂”。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青岛啤酒厂终于回到人民手中。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坚持“以老市场为依托,稳步开拓新市场”的方针,重合同,守信誉。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变化,青岛啤酒厂的生产品种与生产结构,也不断有新的变化。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青岛啤酒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传统。针对能源和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青岛啤酒厂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加强节能管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对糖化车间与包装车间的参观中,实地了解到青岛啤酒是怎样生产出来的。啤酒的主要原料是水、大麦芽和啤酒花。普通的大麦经过浸泡发芽后,再烘干,除根,储存,就变成了大麦芽,然后再进行糖化处理。糖化过程是在密封的糖化罐中进行的,麦芽加入啤酒花蒸煮分解后变成麦汁,然后加入酵母发酵一段时间,经过过滤就变成了生啤酒。糖化过程之后就要进入包装生产线,生啤酒经过高温喷淋杀菌,或装瓶或成听,才会变成醇香清冽的新鲜青岛啤酒。“激情成就梦想”是青岛啤酒的品牌主张。在激情的驱动下,青岛啤酒坚持超越自我,追求超越的精神和“高精严细”的执行理念,用事实写下中国啤酒的骄傲,创造了中国啤酒业辉煌的记录。新的百年,青岛啤酒确定了新的公司使命“用我们的激情,酿造出消费者喜欢的啤酒,为生活创造快乐”。面对新世纪的机遇和挑战,青岛啤酒明确了国际化品牌的战略方针,强化品牌竞争力的总体策略,聚焦于发展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向青岛啤酒成为国际大公司的梦想迈进。 “激情成就梦想”,梦想寄托着未来,有梦想才会有激情,有激情才能成就梦想,所以要努力拼搏,用激情实现梦想。 二 、感悟 三天的实践活动虽已结束,但它为我们开启了生活中的另一扇大门,是它让我们开拓了视野,也使我们对自己有了清醒的定位,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作为一名e时代的大学生,不能只埋头于课本之中,更不能只埋头于所学专业之中,更多的时候要投身于社会实践之中,拓展知识面,使自己全面发展。我们青年一代要有理想,要坚定自己的方向,把握自己的前途,为了理想而奋斗。“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每当回首往事,不因虚度光阴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可以写锅炉或者汽机的经济分析或者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
锅炉温度控制策略的应用研究 摘要:针对锅炉汽温控制的特点,设计了过热汽温串级模糊控制系统,介绍了系统的构成、原理 及该系统的优越性,并利用MATLAB仿真软件进行了仿真分析。 关键词:汽温;串级模糊控制;系统仿真 0 引言 过热蒸汽温度是衡量锅炉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 指标。假如过热蒸汽温度过高,若超过了设备部件 (如过热器管、蒸气管道、阀门、汽轮机的喷嘴、叶片 等)的允许工作温度,将使钢材加速蠕变,从而降低 使用寿命。严重的超温甚至会使管子过热而爆破。 可能造成过热器、蒸汽管道和汽轮机的高压部分损 坏。过热蒸汽温度过低,会引起热耗上升,引起汽轮 机末级蒸汽湿度增加,从而降低汽轮机的内效率,加 剧对叶片的侵蚀。因此在锅炉运行中,必须保持过 热汽温稳定在规定值附近。通常允许变化范围为额 定值±5℃。目前对锅炉过热汽温调节大都采用导 前汽温的微分作为补充信号的系统。其系统原理如 图1所示。 系统针对过热汽温调节对象调节通道惯性延迟 大、被调量反馈慢的特点,从对象调节通道找出一个 比被调量反应快的中间信号θ1作为调节器的补充 信号,以改善对象调节通道的动态特性。动态时调 节器根据θ1的微分和θ2这两个信号而动作。但在 静态时(调节过程结束后)θ1不再变化,则dθ1/dt= 0,这时过热器汽温必然恢复到给定值。实际使用 中,中间信号θ1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改善了控 制系统的动态特性,但是,影响蒸汽温度的因素很 多,除减温水流量的扰动外,负荷的变化,工况的不 稳定,过剩空气系数等都会导致蒸汽θ2温度发生波 动。这些波动是无法预知的,无法用精确的数学模 型来描述。由于模糊控制不依赖被控对象的精确数 学模型,它主要是根据人的思维方式,总结人的操作 经验,完成控制作用,特别适合于大滞后、时变、非线 性场合,因此该文提出一种锅炉过热气温的串级模 糊控制系统。 1 控制方案的研究设计 串级调节系统是改善大惯性、纯滞后系统调节 质量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所以设计的控制方案采用 串级模糊控制,其控制系统如图2所示。 图2中F为减温水流量调节阀。P为副调节 器,采用比例调节;FC为主调节器,采用混合模糊控 制器,即一个二维模糊控制器和常规PI调节器并联 而成,除能够尽快消除副环外的扰动之外还可以校 正汽温偏差,保证汽温控制的精度。 汽温调节对象由减温器和过热器组成,减温水 流量Wj为对象调节通道的输入信号,过热器出口汽 温θ2为输出信号。为了改善调节品质,系统中采用 减温器出口处汽温θ1作为辅助调节信号(称为导前 汽温信号)。当调节机构动作(喷水量变化)后,导 前汽温信号θ1的反应显然要比被调量信号θ2早很 多。由于从调节对象中引出了θ1信号,对象调节通 道的动态特性可以看成由两部分构成:①以减温水 流量Wj作为输入信号,减温器出口处温度θ1作为 输出信号的通道,这部分调节通道称为导前区,传递 函数为G01(s);②以减温器出口处汽温θ1作为输入 信号,过热器出口汽温θ2为输出信号的通道,这部 分调节通道称为惰性区,传递函数为G02(s),显然 导前区G01(s)的延迟和惯性要比惰性区G02(s)小 很多。系统结构如图3所示。 图3中有两个闭合的调节回路:①由对象调节 通道的惰性区G02(s)、副控制器Gc2(s)、副检测变送 器Gm2(s)组成的副调节回路;②由对象调节的导前 区G01(s)、主控制器(PI+混合模糊控制器)、主检 测变送器Gm1(s)以及副调节回路组成的主回路。 引入θ1负反馈而构成的副回路起到了稳定θ1的作 用,从而使过热汽温保持基本不变,因此可以认为副 回路起着粗调过热汽温θ2的作用。而过热汽温的 给定值,主要由主控制器(PI+混合模糊控制器)来 严格保持。只要θ2不等于给定值,主控制器就会不 断改变其输出信号σ2,并通过副调节器去不断改变 减温水流量,直到θ2恢复到等于给定值为止。可 见,主调节器的输出信号σ2相当于副调节器的可变 给定值。稳态时,过热汽温等于给定值,而导前汽温 θ1则不一定等于主调节器输出值σ2。 当扰动发生在副回路内,例如当减温水流量发 生自发性波动(可能是减温水压力或蒸汽压力改 变),由于有副回路的存在,而且导前区的惯性又很 小,副调节器将能及时动作,快速消除其自发性波 动,从而使过热汽温基本不变。当扰动发生在副回 路以外,引起过热汽温偏离给定值时,串级系统首先 由主调节器(PI+混合模糊控制器)迅速改变其输 出校正信号σ2,通过副调节回路去改变减温水流 量,使过热汽温恢复到给定值。由于主调节器(PI+ 混合模糊控制器)的惯性迟延小,故反应迅速。 因此在串级模糊蒸汽温度控制系统中,副回路 的任务是尽快消除减温水流量的自发性扰动和其他 进入副回路的各种扰动,对过热汽温的稳定起粗调 作用。主调节器的任务是保持过热汽温等于给定 值。系统在主控制器的设计上将模糊控制与常规的 PI调节器相结合,使控制系统既具有模糊控制响应 快、适应性强的优点,又具有PI控制精度高的特点。 2 模糊控制器的设计 模糊控制是一种基于规则的控制,在设计中不 需要建立被控对象的精确的数学模型。 2.1 模糊控制器的结构设计 该系统以过热蒸汽的实际温度T与设定值Td 之间的误差E=Td-T和误差变化DE作为输入语 言变量,系统控制值U为输出语言变量,构成一个 二维模糊控制器。其结构如图4所示。 Ku为模糊控制器比例因子,Ke,Kec为量化因子。 Ke:在输入量化等级确定之后,算法中改变误差 输入论域大小即改变了Ke的值,Ke增大,相当于缩 小误差的基本论域,起增大误差变量的控制作用。 若Ke选择较大,则上升时间变短,但会使系统产生 较大超调,从而过渡过程变长;Ke很小,则系统上升 较慢,快速性差。同时它还直接影响模糊控制系统 的稳态品质。 Kec:Kec选择较大时,超调量减小,但系统的响应 速度变慢,Kec对超调的抑制作用十分明显。但在 Ke,Kec和Ku中,系统对Kec的变化最不敏感,一般Kec 可调整范围较宽,其鲁棒性较好,给实际调试带来很 大方便。 Ku:比例因子Ku实质上是模糊控制器总的增益, 它的大小对系统输出的影响较大。Ku增大,系统超 调量随之增大,动态过程加快;反之,Ku减小,系统超 调量减小,动态过程变慢;Ku选择过大将会导致系统 震荡。由于Ku的敏感性,故可调范围较小。 模糊控制器可调参数Ke,Kec和Ku对系统性能 的影响各不相同,改变这3个参数可使控制器适用 于不同系统的性能要求。 2.2 模糊概念的确定及模糊化过程 对输入变量E进行模糊化,选择语言集为{负 大(NB),负中(NM),负小(NS),零(ZE),正小 (PS),正中(PM),正大(PB)},模糊论域选择如下 [-n,-n-1,…,-1,0,1,…, n-1, n],E的实际 变化范围为[-x,x],则量化因子为Ke=n /x。对偏 差变化率DE进行模糊化,选择合适的模糊论域和 偏差变化率范围,同理可以计算出相应的模糊量化 因子Kec,在这里为了方便起见,选择偏差e、偏差变 化率DE具有相同模糊论域。 对于输出量U,调节范围为[-R,R],语言集为 {负大(NB),负中(NM),负小(NS),零(ZE),正小 (PS),正中(PM),正大(PB)},模糊论域选择为[- m,-m-1,…,-1,0,1,…,m-1,m ],输出比例 因子为Ku=R /m。 在设计过程中,选取各变量的模糊论域,E= {-3,-2,-1,0,1,2,3};DE={-3,-2,-1,0,1, 2,3};U={-3,-2,-1,0,1,2,3},输入量E,DE 及输出量U模糊集的隶属函数选择为三角形,如图 5所示。 2.3 模糊规则的确定 模糊决策一般都采用“选择从属度大”的规则, 在过热蒸汽温度调节过程中,当系统的偏差较大时, 系统的快速性为主要矛盾,系统的稳定性控制精度 却是次要的,这时应使系统快速减小偏差;而当系统 偏差较小时,则要求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及控制精 度为主。因而模糊控制规律应遵循:过热汽温上升 速度快,汽温偏高,则汽温的控制量应向下浮动;过 热汽温下降速度快,汽温偏低,则汽温的控制量应向 上浮动。因此采用的模糊控制器的模糊控制规则具 有以下的形式: if {E=AiandDE=Bi}thenU=Ci, i=1, 2,...,n 其中Ai, Bi以及Ci分别为E, EC、和U的模糊子 集。控制规则的多少可视输入输出物理量数目及所 需的控制精度而定。由于模糊控制器采用两个输入 E, EC,每个输入分为7级共有49条规则。 按模糊数学推理法则选则表1所示控制规则。 2.4 逆模糊化过程 文中采用的模糊推理方式是常用的Mamdani 的Min-Max-COA法,即前项取小,多规则取大合 成结论,然后取重心得出非模糊化结论的算法。在 上述规则中,Ai,Bi, Ci分别为论域E,DE,U的模糊 子集,根据上述规则可推出模糊关系Ri=ExDE,这 里采用的最小运算规则,在按最大—最小合成(max -min composition)推理算法求得控制器输出的模糊 子集为U=(ExDE)·Ri,其中“·”为合成运算,非 模糊化后的结论即为输出U的修正值。逆模糊化 方法采用重心平均法(centroid of area)。 3 系统仿真 为了说明串级模糊控制系统在锅炉过热蒸汽温 度的控制上有更好的调节效果,分别搭建具有导前 微分信号控制系统和串级模糊控制系统的仿真框 图。在保持相同输入信号条件下设置两系统被控对 象为相同的参数,以利于比较。 考虑到在实际应用中,各种随机扰动的影响及 过程的复杂性,被控对象有着大惯性、纯滞后的特 性,设系统的主副被控对象的数学模型分别为: 两系统仿真方框图搭建分别如图6、图7所示; 过热汽温响应曲线分别如图8、图9所示。 从仿真曲线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串级模糊控制 系统应用在锅炉过热蒸汽温度控制上能够获得比具 有导前微分信号控制系统更好的调节效果。具有导 前微分信号的控制系统仿真曲线有振荡,有超调,动 态过渡时间长,误差大。而串级模糊控制系统仿真 曲线基本无振荡,无超调,动态过渡时间短,误差小, 有较好的控制品质。 根据现场锅炉运行情况,为了能 更好地说明问题,在保持两个系统中 各调节器、控制器参数不变的情况下, 同时改变两个系统的被控对象的参 数。 W02=e-5s12s+1 观察仿真曲线,如图10、图11所 示。 由于被控对象在电厂中各种设备复杂的运行环 境下,一直处于波动状态,改变主被控对象参数后而 其他参数保持不变时,具有导前微分信号的控制系
轮机工程技术论文范文篇二 燃气轮机在热电联产工程中的应用状况分析 摘要: 燃气轮机是21世纪乃至更长时间内能源高效转换与洁净利用系统的核心动力装备.介绍了燃气轮机的发展现状及其在热电联产工程中的应用,简述了联合循环和简单循环燃气轮机电厂的基本组合方式,并列举了目前应用在热电联产工程中的几种主要的燃气轮机.阐述了燃气轮机相对于常规火电机组的优点,分析了影响燃气轮机在热电联产工程中推广的因素,并对我国燃气轮机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 燃气轮机; 联合循环电厂; 热电联产 中图分类号: TK 479文献标志码: A Analysis of the application of gas turbines in heat and power cogeneration projects SUN Peifeng, JIANG Zhiqiang (1. China United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Hangzhou 310022, China; 2. China Huadian Corporation, Beijing 100031, China) Abstract: The gas turbine is the core equipment of highefficiency clean energy systems in the 21st century and even longer period of tim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gas turbine development and its application in heat and power cogeneration projects were showed in this paper. Two types of application of gas turbines in heat and power cogeneration projects were briefly introduced, namely, the simple cycle gas turbine power plant and the combined cycle power plant, and gas turbines widely used at present in heat and power cogeneration plants were enumerated. The advantages of the gas turbine plant compared with conventional coalfired power units were described and factors which could influence the application of the gas turbine were analyzed. In addition, the prospec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gas turbines in China were evaluated. Key words: gas turbine; combined cycle power plant; heat and power cogeneration 燃气轮机由压气机、燃烧室、透平、控制系统和辅助设备组成.燃气轮机的设计是基于布莱顿循环.压气机(即压缩机)连续地从大气中吸入空气并将其压缩;压缩后的空气送入燃烧室,与喷入的天然气混合,并点火燃烧;燃烧后产生的高温烟气随即流入燃气透平中膨胀做功,推动透平带动压气机叶轮一起旋转.加热后的高温燃气的做功能力显著提高,因此,透平在带动压气机的同时,还有余功作为燃气轮机的输出功输出. 由于燃气轮机的工质是高温烟气而不是水蒸气,故可省去锅炉、冷凝器、给水处理等大型设备.因此,燃气轮机电厂附属设备较少,系统简单,占地面积较少. 燃气轮机可分为重型燃气轮机、工业型燃气轮机和航改型燃气轮机三类.重型燃气轮机的零件较为厚重,大修周期长,寿命可在10万h以上,主要用于满足城市公用电网需求,例如日立的H25和H80系列燃气轮机、通用电气的F级燃气轮机、西门子的SGT-8000系列燃气轮机、三菱的M701系列燃气轮机和阿尔斯通的GT系列重型燃气轮机等.工业型燃气轮机的结构紧凑,所用材料一般较好,燃气轮机的效率较高,例如索拉的T130燃气轮机和西门子SGT-800燃气轮机,常用于热电联产工程.航改型燃气轮机是由航空发动机改装而成的燃气轮机,在航空领域运用较多,但也有应用于发电及相关工业领域,例如通用电气的 LM 系列航改型燃气轮机等.航改型燃气轮机的结构最紧凑,最轻巧,效率最高,但寿命较短[1-2]. 燃气轮机自上世纪30年代诞生以来发展迅速.当今国际上最新型的G型燃气轮机和H型燃气轮机,单机功率已达到292~334 MW,发电热效率已达到39.5%.其中,由G型燃气轮机组成的联合循环单机功率可达489 MW,发电热效率可达58.7%;由H型燃气轮机组成的联合循环机组的发电热效率可达60%[3-5].H型燃气轮机组成的联合循环机组是目前已掌握的热-功循环效率最高的大规模商业化发电方式.不仅如此,燃气轮机与以煤为燃料的蒸汽轮机相比,它具有重量轻、体积小、效率高、污染少、启停灵活等优点.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能在无外界电源的情况下迅速启动,机动性好.在电网中用它带动尖峰负荷和作为紧急备用电源,还能携带中间负荷,能较好地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所以得到广泛应用[6]. 国内外科技界与产业界已经认识到燃气轮机将是21世纪乃至更长时期内能源高效转换与洁净利用系统的核心动力装备. 1燃气轮机在热电联产工程中的应用方式 燃气轮机在热电联产工程中的应用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另一种是燃气轮机简单循环热电厂. 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由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蒸汽轮机(背压式、抽背式或者抽凝式)和发电机共同组成.燃气轮机排出的做功后的高温烟气通过余热锅炉回收烟气中的热量而得到高温水蒸气,水蒸气注入蒸汽轮机发电.蒸汽轮机的排汽或者部分在蒸汽轮机中做功后的抽汽用于供热,形式有:燃气轮机、蒸汽轮机同轴推动一台发电机的单轴联合循环;燃气轮机、蒸汽轮机推动各自的发电机的多轴联合循环.单轴的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规模较大,例如通用电气的9F系列机组.而多轴的联合循环机组常见于中小型的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因此,对于电厂规模相对较小的热电联产工程来说,常选择多轴的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 燃气轮机简单循环热电厂由燃气轮机和余热锅炉组成.该类型燃气轮机热电厂不配置蒸汽轮机,通过余热锅炉直接对外供热.因此该类型燃气轮机热电厂发电热效率相对联合循环燃气轮机热电厂较低,约为30%~35%之间;热电比和供热成本的指标方面,简单循环燃气轮机热电厂也低于联合循环燃气轮机热电厂[7]. 由此可见,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可大大提高发电厂整体发电热效率.即使只有燃气轮机和余热锅炉组成的不配置蒸汽轮机的简单循环燃气轮机发电厂,其发电效率也高于常规的小型燃煤热电厂. 2热电联产工程中燃气轮机机型选择 热电联产工程遵循“以热定电”原则,首先满足外界对蒸汽负荷的需求,一般对发电量的需求相对较少.因此,对于热电联产工程来说,大功率的重型燃气轮机使用相对较少,常配置一些中小型的燃气轮机. 世界主要的中小型燃气轮机有:索拉的T130燃气轮机;日立的H25和H80燃气轮机;通用电气的6F和LM系列的航改型燃气轮机;西门子的SGT-800燃气轮机.各机型的主要技术参数如表1(见下页)所示(表中数据来自各个燃气轮机厂家产品宣传手册,且会因计算的天然气热值等参数变化而发生微小的变化). 表1各中小型燃气轮机相关性能参数 Tab.1 Performance parameters of some gas turbines 表1中,H25,H80 和6F为重型燃气轮机;SGT-800和T130为工业型燃气轮机;LM6000为航改型燃气轮机.从表1可知,工业型和航改型燃气轮机单机发电热效率相对重型燃气轮机的单机发电效率明显更高,但燃气轮机的排烟温度相对较低.由于排到余热锅炉的高温烟气所包含的热量相对较少,因此对于整个联合循环热电厂,工业型和航改型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的整体发电热效率反而低些[8-9].简单循环的燃气轮机热电厂若选择工业型燃气轮机及航改型燃气轮机,其热电厂发电热效率会较高. 对于配置蒸汽轮机的燃气轮机联合循环,重型燃气轮机因其排烟温度较工业型燃气轮机和航改型燃气轮机高,排到余热锅炉的高温烟气所包含的热量相对较多,余热锅炉产出的供蒸汽轮机发电用的高温高压的蒸汽也更多.因此,重型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整体发电热效率比工业型燃气轮机和航改型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的发电热效率高.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中大多选择重型燃气轮机. 从能量的充分利用和逐级利用角度讲,相比于燃气轮机简单循环热电厂,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更具有优势.目前我国燃气轮机热电联产工程中,大多选择重型燃气轮机组成的联合循环燃气轮机热电厂,如浙江省的某热电厂,采用6F级燃气轮机匹配余热锅炉和蒸汽轮机组成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对外供热供电,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整体发电热效率约60%. 但是对于某些对占地面积有严格要求的场合,如海上油气平台井等,一般可选择结构紧凑、效率高的工业型燃气轮机或者航改型燃气轮机机. 具体燃气轮机机型的选择可根据各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计算、确定,如热电厂的对外供热参数和供热量、装机容量、机组数量、占地面积、整体热效率等. 3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相对于常规火力发电热电联产的优势[10] 相对于常规燃煤的小型火力发电的热电联产电厂,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的优势主要有: (1) 高效: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的发电热效率已经达到甚至突破60%,这是一般常规火电机组无法比拟的,甚至高于目前最先进的超超临界机组而稳居各类火电机组之首. (2) 单位造价低: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单位容量造价约400美元·kW-1,而常规火电机组造价为600~1 000美元·kW-1;若我国国产燃气轮机的制造加工水平进一步提升,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单位容量造价还有非常大的下降空间. (3) 低排放:燃气轮机联合循环不排放SO2以及飞灰和灰渣;NOx的排放量也非常低,一般都可以达到49.20 mg·m-3以下,甚至可以根据需要达到小于30.75 mg·m-3的水平,CO2的排放量可以做到11.25 mg·m-3;环保性能居于现有各种火电机组之上. (4) 节水: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以燃气轮机发电为主,燃气轮机发电机功率占总容量的70%,联合循环机组所需用水量约为常规燃煤机组的1/3.这在某些缺水的地区显得尤为重要.若选择燃气轮机和余热锅炉配置的简单循环,整个电厂对机组冷却水量的需求相对于常规火电厂的冷却水量更是大幅度减少. (5) 省地: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因附属设备较少,无需储煤场、输煤设施,占地面积仅为加脱硫装置的常规火电厂的1/3.这在城市边缘及城区的供热电厂显得尤为重要. (6) 建设工期短: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最适合模块化设计,燃气轮机各部件模块可工厂化生产,运至现场吊装,因而大大缩短了燃气轮机电厂的建设工期. (7) 调峰性能好:通过余热锅炉的旁路烟囱,不运行蒸汽轮机及发电机组的情况下,一般在20 min 内就能达到燃气轮机及发电机组的100%负荷,而燃气轮机及其发电机组负荷占整个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额定负荷的70%左右,这保证了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的良好调控性能,实现机组的日启夜停和调峰功能. (8) 操作运行和维护人员少:因为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自动化程度高,采用先进的控制系统,电厂对员工数量的需求大幅下降.一般情况下占同容量常规燃煤电厂人员的20%~25%就足够了. 4影响燃气轮机在热电联产工程中推广的主要因素 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在国外已经得到了普遍发展,近几年已占据美国电力市场的重要地位,欧洲的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我国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能否获得大力推广和发展,主要受制于如下三个因素: (1) 我国能提供多少天然气资源供燃气轮机发电工业使用;当前国内已有部分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因受制于燃料供应,每年运行的时间远远少于常规燃煤机组. 2012年,随着“西气东输”二线最后几条干线的建成投产,整个输气管道实现每年输气300亿m3.未来中国甚至有可能规划修建“四线”或者“五线”,进一步便于西部地区的天然气输送到东部地区开发利用. 另外,海上(东海、南海)天然气的开发、沿海港口城市液化天然气(LNG)的进口,也为联合循环发电扩充了气源供应条件.国内已经探明了华北、东北、西北三大煤层气资源储量,并将逐步开采. 随着天然气来源渠道的扩大,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的应用范围将大大突破西气东输管网和海上天然气所能影响的地区. (2) 如何合理确定天然气价格,使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成本能够与严重污染的以煤为燃料的常规火电相竞争. 必须指出,天然气的价格对燃气轮机及联合循环的运行成本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燃气轮机三项发电成本的组成中(设备折旧成本、机组运行维护成本、燃料成本),燃料成本的比例高达60%~65%,即使在天然气的产地,运输过程费用大为降低,天然气价格相对东南沿海地区更加便宜,其成本占燃气轮机发电成本的比例仍然是非常高的[4].在天然气价格居高不下的今天,燃料成本高已经成为制约燃气轮机发电大力推广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当前,作为工业企业及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许多中小型燃煤热电厂,通常地处城市之中或者城市郊区,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很大影响.中小型燃煤热电厂改造为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对当地环境质量的改善效果非常明显,也最容易得到人民群众的接受和支持. 热电厂的燃料从煤炭改造为天然气,虽然合理调整了能源结构,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了煤炭运输环节的损失和浪费,但是对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来说,燃料成本必然要增加,能源代价必然会提高,因此争取群众和企业的理解和参与,合理分担部分天然气成本因素,是解决天然气市场和成本关系的一条合理途径. 政府在制定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上网电价和外供蒸汽价格时,应考虑到燃气轮机的环境效益,适当提高上网电价和外供蒸汽价格,这也是对天然气成本过高的一种消化. (3) 从长远的角度看,我国燃气轮机整体行业水平的提高是决定我国燃气轮机及联合循环电厂能否大力推广的一个重要因素. 燃气轮机的发展水平代表着一个国家的重大装备制造业的总体水平.当前我国的燃气轮机技术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还很大,燃气轮机的核心部件依赖于进口,燃气轮机的每次大修花费很大.若某些燃气轮机的大修只能运回美国等发达国家进行,则其费用更大. 近年来,为了推动燃气轮机工业的发展,按照“市场换技术”的原则,我国对规划批量建设的燃气轮机发电站工程项目采取“打捆”式招标采购模式,由国外先进燃气轮机制造企业与国内制造企业相互结合组成联合体,进行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的竞争投标,以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同时引进了世界三大动力集团(通用电气、西门子、三菱)的F级重型燃气轮机.在实现燃气轮机设备制造本土化和国产燃气轮机技术开发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在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燃气轮机技术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站设备研发和制造的国产化、本地化和知识产权自主化[11-12]. 2008年,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110 MW级R0110燃气轮机进行了点火及实验验证,其性能已经接近于目前国际上先进的F级燃气轮机,对我国的燃气轮机设计、制造和加工的整体水平是一个巨大的提升[13-14]. 目前,我国燃气轮机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我国的燃气轮机自主研发、生产制造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2012年9月12日,上海市科委重大专项课题“高温合金叶片制造技术研究”通过专家验收,这标志着我国在燃气轮机核心部件国产化、自主化生产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从制约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发展的三个因素及我国目前的相应情况可知,我国大力发展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的条件已经具备,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厂的快速发展在近期将成为可能. 5总结 实现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率是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目标.随着我国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液化天然气资源的引进,我国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将不断增加.燃气轮机联合循环以其高效、清洁和灵活的特点,必将成为我国未来大力发展的电厂类型. 目前可用于热电联产的中小型燃气轮机容量和整个热电厂供热能力与我国广泛使用的蒸汽轮机热电机组的规格十分接近,因而可在不改变外部系统,不增加发电容量和不间断供热、发电的前提下,以较短的时间、较低的投资和较合理的电、热成本实现对热电厂以气代煤的改造.这也是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可获得大力推广的现实条件. 总之,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在我国电力工业中的作用将逐渐增强,发展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热电厂任重而道远,但是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参考文献: [1]李孝堂.燃气轮机的发展及中国的困局[J],航空发动机,2011,3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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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参考文献:[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其他相关文献:1.《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3.《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4.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5.《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6.《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7.《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8.《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9.《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10.《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11.《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12.《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13.《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对我国专利法几个问题的探讨 为了实现专利制度的国际接轨,1992年9 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了修改我国专利法的决定。这一决定将我国专利制度的水平提高了一大步。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科教兴国方针的提出和实施,我国专利法中仍有一些规定不能适应客观发展的需要。在此,本文试图对我国专利法中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为完善我国专利制度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一、关于废除国家计划许可制的问题我国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划,有权决定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的重要发明创造专利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持有专利权的单位支付使用费。”我国专利法这一规定通常被称为“国家计划许可制”。从我国专利法关于国家计划许可制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计划经济是国家计划许可制的基础。我国专利法是1984年颁布,1985年实施的。在制定这部专利法时,我国实行的还是计划经济。在1984年10月20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在这种计划经济的大环境之下,就决定了在我国专利法律制度中必然要建立国家计划许可制,就决定了国家计划许可制必然要以国家计划作为实施的根据。相反,那种不是为完成国家计划而使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则不能适用国家计划许可制。第二,国家计划许可的授权完全取民于法定的行政主管机关。这就是说,只需经法定行政主管机关的决定,不需征得享有专利权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同意,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就可以实施其专利,享有专利权的单位不得拒绝。第三,实施国家计划许可的单位只按国家规定的使用费标准向享有专利权的单位支付使用费。这表明国家计划许可涉及的使用费,实行国家牌价,享有专利权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对使用费的高低无任何决定权。从上可见,我国专利法中的国家计划许可制充分体现了计划经济的特征。我国专利法从开始实施到现在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专利法的实施,笔者认为,国家计划许可制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应予以废止。因为,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国家计划许可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要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5年9 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是实现“九五”和2010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专利法中依附于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国家计划许可制已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淘汰国家计划许可制。第二,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国家计划许可制失去了实施的基本条件。转变政府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迫切需要。按照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今后政府管理经济和科技的职能主要是制订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创造良好的有利于经济和科技发展的环境,而不是直接去管理或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先进技术实施活动。可是,我国专利法规定,对重要的发明创造实施国家计划许可须经法定行政机关对每一项专利分别作出授权决定。现在,国家行政机关不再对具体技术推广活动进行直接的带有强制性的干预,这时的国家计划许可也就失去了授权者。原规定的授权者不再从事授权活动,国家计划许可制也就形同虚设。第三,专利技术和与专利有关的技术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国家计划许可难以实施。按国家计划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绝不是一看就会、一做就成的专利技术,而是重要的专利技术,即高精尖的技术。随着专利意识的提高和竞争意识的增强,专利申请人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把基本技术拿去申请专利,而把核心技术或者关键技术以技术决窍(Know-How)的形式将其置于保密状态。这样, 即使行政机关按国家计划许可向实施单位颁发了许可证,但专利权人不传授或不愿传授技术诀窍,实施单位仅凭专利说明书的内容也是无法实施他人专利技术的。总而言之,现在的国家计划许可制不仅丧失了存在的基础,也缺乏实施的可能性。事实上,从我国专利法实施的历史来看,国家计划许可也并未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今天,应从实际出发废除国家计划许可制,不再以命令式的手段来推广先进技术,而应赋予专利权人(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人)更多地实施专利、转让专利的自由,让专利权人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的手段来解决专利实施和先进技术的推广问题。二、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的归属问题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从这一规定我们看到了两个问题:第一,在专利归属问题上,全民所有制单位所享有的权利不同于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所享有的权利。第二,全民所有制单位对其被批准的专利只享有持有权。我国专利法这一规定学术界曾经认为,它体现了科技领域的改革精神,赋予了全民所有制单位对专利享有较大的自主权。而仔细分析,这一规定却存在着很多问题。第一,我国专利法中有关全民所有制单位所享有的持有权的含义不清。从传统的法学理论来看,对于权利归属问题只有所有、占有之类的概念,而没有持有的概念。我国专利法中所指的“持有”,其性质是什么?其内容又是什么?在我国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均未予以规定或解释。我国专利法实施十几年来,从法定解释而言,“持有”是一个既无立法解释,又无司法解释的概念。第二,我国专利法对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归谁所有的问题也未明确予以规定。专利权的归属问题是专利法的核心。专利法既然赋予全民所有制单位对其专利只享有持有权,就应明确规定由谁来对这类专利享有所有权。但我国专利法并未明确回答这一问题。理论界根据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性质,往往作出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应归国家所有的解释。但是,这一解释毕竟是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第三,在专利法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作出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归国家所有的推断,紧接着又会产生一个问题,即国家对这类专利如何来行使所有权的问题。但是,在我国专利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都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可见,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享有所有权的问题,是一个既无名又无实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专利法应抛弃“持有”的概念,直接赋予全民所有制单位对其专利享有所有权。这是因为,第一,我国专利法中所讲的“持有”实为“所有”。我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这一规定意味着,专利所有人是专利权人,专利持有人同样也是专利权人。我国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有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和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权利,有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有转让专利权和放弃专利权的权利。这些权利都是所有权中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种权能的具体体现。对于这一系列权利,专利所有人享有,专利持有人也同样享有。从其内涵来看,这里所讲的所有与持有无任何区别。因此,没有必要使用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的学者认为,“持有”不同于“所有”。其主要理由是,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的专利可以实施国家计划许可;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时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这两方面正是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行使所有权的表现。其实,这些理由并不能成立。首先,就国家计划许可制分析。从立法目的来看,实行国家计划许可是为了推广先进技术,完成国家计划,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而不是以此作为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手段。从范围来看,我国专利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全民所有制单位可以依法实施国家计划许可,而该条第二款又规定,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专利,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即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专利也可以依法实施国家计划许可。可见,实施国家计划许可并不是全民所有制单位独有的特征,它与专利的所有、持有也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因此,那种认为实施国家计划许可是国家行使所有权的象征的观点是没有说服力的。另外,从专利转让来看,“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定,同样与所有权的行使无关。一种行为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这是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体现,这种管理活动并非行使财产所有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独资企业的成立,有关法律均规定了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程序。难道说,这是国家在对这些企业行使所有权吗?我国专利法规定,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难道说,这也是国家在对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行使所有权吗?总之,从我国专利法来看,关于所有与持有的区分并无实际意义,取销持有的概念才能使我国专利法建立在更加严密和科学的基础上。第二,为使整个知识产权制度保持一致性,我国专利法也应取销持有的概念。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是知识产权法的三大支柱。从我国商标法和著作权法来看,全民所有制单位都可以依法取得商标权和著作权,而这两部法律中都没有出现“所有”与“持有”的问题。因此,在专利法中取销“持有”的概念,有利于与其他知识产权制度保持一致。事实上,国家要对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行使所有权是非常困难的。硬要规定国家对其享有所有权而又无法行使所有权,这实际上是在法律中设定了一种虚幻而毫无实际意义的权利。第三,确认全民所有制单位对其专利享有所有权,有利于调动全民所有制单位从事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所有权是一切民事权利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取得所有权就意味着对其客体取得了完全的支配权,权利人可以排除任何人的非法干预,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去行使权利,去牟取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全民所有制单位对其专利享有所有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会更加珍惜自己的专利权,就会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去从事发明创造的开发和实施。一言以蔽之,在我国专利法中取销“持有”的规定将使我国专利法更切合实际和更科学地表述有关法律规范。三、关于建立职务发明专利共有制的问题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问题是各国在专利立法时都很重视的问题。我国在制定专利法时,考虑到职务发明中发明人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是在单位为其提供了必要的仪器、设备、材料、资金、技术资料、学习考察进修等条件下完成的。为了维护单位的利益,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该单位所有或持有。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专利法采取了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单位的作法。关于职务发明专利的归属问题,世界各国立法体例不尽相同。一是规定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单位(或雇主)所有,如法国。二是规定归发明人所有,但发明人可以与所属企业(或雇主)通过合同,约定职务发明专利的归属,美国即是如此。三是规定由发明人所在单位(或雇主)选择,德国的雇员发明法即是如此。四是规定归发明人和单位双方共有,俄罗斯和我国台湾即是如此。笔者认为,我国关于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应以共有为主允许协商的制度,取代专利归单位的制度,即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在一般情况下,归发明人和发明人所在单位共有,但双方可以通过自由约定来解决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问题。笔者认为,建立职务发明专利的共有制是职务发明产生的基础和科技发展的客观需求所决定的。第一,发明人和发明人所在单位共同的努力是职务发明专利权归二者共有的基础。在职务发明中,发明人所在单位向发明人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其他有关条件。这些条件对发明的成功起了重要作用,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发明人在整个发明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创造性的劳动,没有发明人的努力,优越的物质条件是不会自然产生任何一种新发明的。我们必须注意到,发明人的努力奋斗是发明成功极其重要的基本条件。可见,只强调保护发明人所在单位的利益和权利,将职务发明专利权仅仅归单位享有,是与法律强调的公平原则相背离的。因此,从肯定双方的作用,保护双方的权利出发,只有将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发明人和发明人所在单位共有才是公平合理的。第二,建立职务发明的共有制有利于调动发明人从事发明研究,实施发明成果的积极性。在职务发明中,发明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从局部看,发明人的积极性直接关系到该发明的成败;从整个社会看,发明人的积极性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科学技术发展速度的快慢。在职务发明专利归单位享有的制度中,发明人呕心沥血、艰苦奋斗,其结果专利权完全被单位享有,而把发明人排斥在外。发明人未能获得应有权利,这种权利与义务不一致,不尊重人的因素的状况,势必影响发明人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即使研究成功了,专利权取得了,发明人对专利的实施问题也关心甚少。而建立职务发明专利的共有制,使权利与义务一致起来,专利申请被批准以后,发明人也享有专利权。发明人就会以主人翁姿态从事发明研究工作,并在发明成功后,以积极的态度与所在单位密切配合,将该专利推向实施,投入使用,从而使专利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早日实现。因此,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共有制是调动发明人积极性的助推器。然而,职务发明专利共有制这一原则,如果不与协商约定原则相结合,也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各民事主体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适应复杂多变竞争激烈的市场,要求在投资、生产、销售等方面有充分的自由。这一要求反映在法律上,就希望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更多的约定权利义务的自由。法律确定原则与约定原则相结合是今后民事立法的趋势。因此,在建立职务发明专利共有制的同时,法律应赋予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来约定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的权利。发明人与其所在单位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者约定归单位,或者约定在共有中各自所享有的份额。通过约定使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当事人在不同情况下的需求。四、关于给予动植物新品种专利保护的问题1992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国专利法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专利法扩大了专利保护的范围。但是,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仍只对动物和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依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而对动植物新品种本身还是不授予专利权。关于动植物新品种是否给予保护的问题应作为专利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予以研究。笔者认为,我国专利法应对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动植物新品种授予专利权,给以法律保护。因为,对动植物新品种的专利保护有着重大的意义。第一,对动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有利于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速度。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是关系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大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耕地不足与人口增长的矛盾,低水平的农业与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农业提出的高要求的矛盾,薄弱农业与现代工业发展需要大量农产品原料的矛盾,农产品出口量减少与农产品进口量增加的矛盾等,均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因此,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发展的最佳途径是走科技兴农之路,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特别是动植物新品种在农业发展中的含量。目前,据估计,我国科学技术在农业增长中所占的比例不到30%,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一半。因此,今后我们应重点在农业科学技术上下功夫,以此来加速我国农业的发展。然而,新的农业科学技术,新的动植物品种与其他领域的发明一样,同样是人们创造性的科研成果,同样期待着专利法的保护。如果不授予动植物新品种以专利权,动植物新品种的发明人面对他人的剽窃或随意使用,就没有法律保护,他们的权益就只得任人侵害。现在,世界上一些国家已成功地应用专利制度来保护动植物新品种。1930年美国首先制定了保护植物新品种的专利制度。此后,德国、法国、意大利、波兰、日本、丹麦、瑞典等,也对植物新品种的发明给予了专利保护。罗马尼亚、匈牙利等,也对动物新品种授予了专利权。我国应当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对动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以此推动全国农业的发展,使我国由农业大国变为农业强国。第二,对动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有利于鼓励对农业的投资。要发展农业,开发动植物新品种,需要进行大量的投资,建立有先进水平的实验室或实验基地。而投资者是否进行投资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是看该项科研成果问世后能否得到专利法的保护,使投资得到回报。如果开发出的动植物新品种得不到专利法的保护,这就意味着发明者或投资者对新的动植物品种不享有独占权,这些新的成果一问世,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这样,投资者势必收不回投资,无利可图,而非投资者则不劳而获,坐享其成。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必然会挫伤从事动植物新品种开发的投资者的积极性。相反,如果对动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投资者就可以利用该项研究成果独占市场,通过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收取使用费,或通过转让收取专利转让费来收回投资并盈利。专利制度对投资者这种保障功能,可以激励投资者继续或扩大对动植物新品种开发的投入,使农业科研经费形成良性循环。第三,对动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有利于调动农业科研人员培育动植物新品种的积极性。高产、优质、高效的动植物新品种对农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然而,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往往要花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有的农业科研人员花费了毕生的心血,才培育出一种或几种新品种。现在,由于专利法缺乏对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使农业科研人员的心血和研究成果与经济效益不能有机统一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科研经费长期不足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农业科研人员的生活条件长期不能得到改善。长此下去,农业科研人员从事动植物新品种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就会受到严重的挫伤。当前,不少农业科研人员弃农改行和农业科研队伍后继乏人的现象正是这一问题的具体体现。如果建立了对动植物新品种的专利保护制度,新品种的使用或成果的转让就会给农业科研人员、农业科研单位带来可喜的经济效益,这不但可以弥补科研单位自身经费的不足,而且还可使农业科研人员取得相应的权利,得到相应的报酬或补偿,这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农业科研人员为农业献身的决心和信心。第四,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也是关贸总协定关于知识产权协议对每个成员国的要求。《关贸总协定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各成员国“应以专利制度或有效的专门制度,或以任何组合制度,给植物新品种以保护。对本项规定应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的4年之后进行检查。 ”我国是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协议的签字国,现正在积极争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了实现我们的承诺,我们也应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由上可见,对动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我们应尽快修改专利法,将动植物新品种列入专利保护的范围。但有人却对此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动植物新品种受气候、土壤、经纬度和阳光等自然环境影响很大,没有重复的可能,不可能产生出完全相同的东西,因而不能授予专利权。我们认为这一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动植物新品种已经能重复出现,能生产出相同的动植物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把动植物新品种列入授予专利的范围,并不等于什么动植物新品种都能取得专利权,对不具备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动植物新品种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动植物新品种确有自身的特点,因此,在给予专利保护时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授予专利的动植物新品种除了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还必须具备稳定性和同一性。只有动植物新品种改变了原来的遗传性,成为更优良的动植物新品种,其产量和性能会稳定的同一的重复出现才能授予专利权。第二,对那些破坏生态平衡,违背生理伦理,对人类有危害的动植物新品种,应予以限制,不能授予专利权。总之,经过修改后的我国专利法虽然在诸多方面有了进步,但还有不完善之处。我们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专利法律制度,使我国专利制度在科教兴国的战略中充分发挥其作用。*
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内容摘要: 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与规范之中。它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体现了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将该原则确立为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其正当性。该原则具有重要功能,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进行正确分析和定位,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应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关键词: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正当性/制度创新知识产权是私权,是民事权利的新型类型之一。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产生有赖于知识产权的立法活动。在知识产权立法中,遵循着一项重要的方法性原则,即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没有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那样实行意思自治原则,而是充分地实行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这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具有充分的根据,而且具有其正当性。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内容(为了论述方便,本文中“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中的“法”以及“知识产权立法”属于广义上的使用,既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立法,也包括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等)综观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可以发现,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个共同规律是始终贯穿着知识产权法定的原则。该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点之一,并通过知识产权规范及其制度得到深刻地体现。(一)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从一般意义上说,“知识是关于一切新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信息、管理、美感、善德等等具体知识的一般抽象形式”[1]。对于知识产权的内涵和外延,理论界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如郑成思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详见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8-63页。也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详见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1—4页。)尽管如此,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界定,这已是知识产权立法的共性所在。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都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规定,以此表现一个国家对本国保护知识产权所持的态度以及所确定的不同保护范围,或者用以表现参与缔结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的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所持的共同态度或者确认的共同标准。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即一国国内或者国际上的知识产权内涵和类型都由知识产权立法予以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知识产权的内涵,也不得自行创设知识产权的类型。(二)知识产权关系的构成法定知识产权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知识产权立法,无论是采用国际公约、条约的形式,还是采用国内立法的法典法形式(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单行法形式(如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对构成知识产权关系的三要素都会予以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其一,知识产权的主体法定。知识产权立法一般都对享有知识产权的主体资格和条件予以明确规定,不是一切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主体,一般说来(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而言),只有实施智力劳动并取得创造性智力成果的主体,才能成为享有知识产权的主体。其二,知识产权的客体法定。一定时期内存在于社会中的知识产品类型及其总量极其繁多,但并不是所有的知识产品都能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之内。为此,就需要知识产权立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予以选择,划定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其三,知识产权的内容法定。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两方面。但具体说来,知识产权立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其各自不同的内容。(三)知识产权的利用、使用、限制和转让等法定首先,知识产权立法的价值在于推动知识或者智力成果的利用、使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增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为此,其对促进和推动各种知识和智力成果的高效率利用和使用做出了周全的规定;其次,知识产权立法在赋予知识产权主体以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考虑,而对知识产权给予不同方面的法定限制。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等限制;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包括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情形等限制。再次,为了实现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干预和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安全、有序和高效,知识产权立法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的转让条件、程序都予以规定。(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法定其一,知识产权的受保护条件和程序法定。并不是一切知识或者知识产品都能够获得知识产权立法的保护,知识产权立法对其所保护的知识或者知识产品的类型和范围都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知识产品只有符合法定保护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时,才能获得知识产权立法的保护。其二,知识产权受保护的地域范围法定。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一般规定,在一国赋予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该国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对超出该国领域范围的知识产品不予保护,并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原则。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则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法定的例外。其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法定。知识产权立法对各种受保护的知识产品都规定了特定的保护期限。对于在法定保护期限内的知识产权给予保护,而对于超过法定保护期限的知识产权不给予保护。其四,知识产权的救济制度法定。知识产权立法为了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做出了充分规定。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类型法定、侵犯知识产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类型法定、不同类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法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额法定,等等。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和规范之中。可以说,在民事权利体系中,没有其他类型的民事权利像知识产权这样能够将权利法定原则体现得如此彻底,运用得如此充分。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色之一,并成为其重要的方法性原则。由此也使其确立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成为必要。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正当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基本原则,又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所谓方法性原则,即为了科学、完整地表述知识产权立法内容而采用的方法或者技巧的原则。方法性原则不仅涉及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本身,而且涉及知识产权的立法技术,是准确表述知识产权制度内容而采用的必不可少的立法方法,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基于实现对知识产品保护的需要,具有其充分的根据和正当性。(一)知识产品“天然”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对其保护的前提条件是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其一,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知识产品是一种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其存在不表现为一定的外在形体,不占有一定的空间。由此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天然”非排他性。人们对知识产品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2],即不是一种事实上的实际控制。一项知识产品“可以为若干主体同时占有,被他们共同使用。知识产品一旦传播,即可能为第三人通过非法途径所‘占有’”[3]。法律对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条件之一是该权利客体应具有排他性。权利客体只有具有了排他性,才能确保权利人能够有效地控制和支配该权利,实现自己的利益,并排除他人的不法侵犯。在知识产品不具有“天然”排他性的情况下,要实现对知识产品的法律保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以法律排他性,即依靠法律的强制性而使知识产品具有排他性。正是从此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赋予当事人对一部分知识财富有权排除他人利用的法律制度”[4]。其二,知识产品具有源自其无形性的利益界限模糊性。知识产品的无形性,导致难以确定知识产品的利益界限,进而使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无法实现其利益,无法依靠自身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知识产品的无形性决定了“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以行使各种专有权利”[5]。因此,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明确界定知识产品的利益界限,即它“是由立法者人为界定的一个无形的利益边界”[6],“是由法律强行为权利人划出一道无形的边界”[7],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人实现其利益提供条件,并依此确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范围,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二)知识产品的社会特殊属性决定了对其进行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品具有源自于知识的外部性或者公共性。“知识的外部性就是私人所生产的知识成果,容易扩散或者溢出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成为社会所公有的知识的性质。知识的外部正效果能够给知识的非产权所有者带来巨大的潜在利益”[8],知识的外部性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外部性。而知识产品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通过私人手段很难控制,即具有难以控制的特性”[9]。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克服知识产品的外部性弊端,赋予知识产品以私人性,以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或者相关的特定主体享有对于知识产品的垄断性权利或者享有基于知识产品而垄断市场资源的权利,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赋予知识产品以财产属性或商品属性所必需的一种标的要成为一种财产,一种利益或者权利要成为一种财产权,应具备有用性、稀缺性和可界定性三个条件。[10]而知识产品成为财产的三个条件都须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予以赋予。其一,知识产品的有用性须由法律加以确认。一般说来,知识产品对其创造人、对他人具有价值性和可使用性,但为了更加体现出他人对知识产品创造人的尊重,仍需由法律对知识产品的有用性加以强调;其二,知识产品的稀缺性须由法律规定。知识产品本来具有源自于其非消耗性的天然的非稀缺性。知识产品的非消耗性,即知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具有物质损耗性,不会因使用而被消耗,“被消耗掉的只是其载体”[11],知识产品“永远不会因为不断使用而减少,反而会越来越完善,越积累越多,是永恒资源”[12]。“知识产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后,也就不存在稀缺性了。”[13]因此,知识产品本身不具有天然的非稀缺性。知识产品这种非稀缺性的客观存在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本人无法实现对知识产品的充分利用和自我保护。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具有“依赖于人工的、自我创造的稀缺”[14]性,以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其三,知识产品的可界定性须由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首先在于使知识产品具有可界定性,成为人们可以拥有、愿意拥有的财产。”[15]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成为财产的必备条件,进而使知识产权具备了成为财产权的必备条件。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功能确立知识产权法定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功能。(一)有利于实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战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充分鼓励人们进行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创新,增长社会财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应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意义,对此,我国已于2005年6月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基于此,应通过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将一切有利于实现上述目的和战略的政策和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力,并以此推动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现。(二)更加强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特殊重要作用知识产品的特点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自己难于依靠自身的力量和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只能依赖于国家的保护,即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国家有着极强的依赖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表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取决于国家的意志和政策,知识产权制度中蕴含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倾斜。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有效的扶持、鼓励措施有利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家的强制力能够为之提供坚强的后盾。因此,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更加充分发挥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大效益。(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知识是资源、是资本、是财富。”[16]知识产品同时又是知识商品,“知识产权是指知识商品的产权”[17]。“知识经济的精髓在于把知识变成财富。”[18]知识产权作为商品,只有转化为产业,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因为知识的价值和知识的经济效益都反应在知识产业上”[19]。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赋予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性的使用、生产和经营的垄断权,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供周全的保护,从而增强了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充分利用、使用知识产品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商品转化率,进而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四)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关系知识产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品所享有的垄断权。但是,若对知识产权实行绝对化的保护,就可能会影响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就应寻求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点。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恰当划清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享有权利的合理界限,划清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范围界限和时间界限。即在法定范围和期限内赋予知识产权人专有的、排他性权利,为权利人实现其个人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而在法定范围和期限之外,知识产权人不再享有专有性权利,可由国家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共享权利,并借此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五)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解决或缓解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矛盾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比如知识产权的垄断使用与公共利用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信息的公开和保密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的社会性与专有性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的解决和协调,有赖于知识产权法定原则。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为不同法律主体配置均衡性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设计出能够消除或者缓解各种矛盾的知识产权制度。四、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知识经济是一场巨变的社会革命。它不仅要求不断地进行知识创新,因为“创新是知识价值的核心,创新越是高,知识价值也越高”[20],而且要求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因为“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经济的主要支柱,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就不可能有知识经济的社会”[21]。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使得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只有不断地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实现其与知识经济发展的与时俱进,才能使之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分析和论证,能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一)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依靠不同的立法模式得以贯彻和实现的。该原则并不片面强调只采用某一单一立法模式确立知识产权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该原则,我国应根据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和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需要,选择适宜的知识产权立法模式。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范围广泛,其中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内容;既有私法性内容,又有公法性内容;既有国内法内容,又有国际法内容。为了准确表达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设计出科学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立法应采取适宜的立法模式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我国民法通则设立了专节对知识产权做了列举式、概括式规定,并根据不同知识产权的类型分别制定了若干知识产权单行法,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制度内容予以规定。此外,我国已加入了若干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进一步扩展和充实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如何处理和链接民法通则、单行法、国际公约和条约等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同立法模式之间关系,颇值研究。我国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草案的起草工作,在民法典草案中是否应规定知识产权制度?如何设计其内容?学者们正在讨论和定位。若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制度,民法典与单行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关系如何协调,也需对其科学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二)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知识产权以知识产品为客体,知识产权是法律对知识产品确认和确权的结果。对新型知识产品的确认,就意味着知识产权新权利类型的增加和更新。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深刻变革,知识产品的新类型必将不断产生和涌现。为了更好调动知识产品创造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品在知识经济中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及时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确认和增加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如商品化权、基因与转基因专利权、创意权等。[22]即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要遵循法定的内容,又不宜将该原则僵化,更不能过分强调“知识产权法定”而封闭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和权利体系。(三)知识产权制度应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知识经济时代具有知识经济化的特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仅应符合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而且更应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首先,应在知识产权立法中强化知识财富和知识财产权的精神和理念,提升知识财富和知识财产权在财产权体系中的地位。其次,应全面规定和充实知识财产权制度。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知识财产权的内容较薄弱,为此,应予以强化。再次,应确立以知识产权的利用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强化和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实现知识产权立法的重心由注重知识产权的静态保护转向注重知识产权的动态利用保护的转变。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财产法的发展历史启示我们,财产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注重财产的静态所有到注重财产动态利用的转变。在现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也应更加注重和提高知识产品的利用效率。与传统的民事权利相比,知识产权属于新的民事权利类型,它具有不同于传统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的特征。“相对于以保护物质(能量)的归属和流转为主干的传统民事权利原则理念、规范体系而言,知识产权有着太多的特殊性。”[23]传统民法设计的保护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的制度和规则,不能完全适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我国应创造和构筑符合知识产权特征和保护规律的特殊规则。首先,应更加全面地规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定内容,及时克服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欠缺和不足。其次,应恰当地确认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规定长短不同的保护期限。也就是说,应结合具体情况,使所确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既不能过短,也不易过长,而是长短适中。再次,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制度,如应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定赔偿制度,使之更加公平、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最后,应探求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知识产权立法应及时吸收通过总结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而归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将凝聚着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经验和成果的内容及时、全面地规定于立法中而加以推广。(四)知识产权制度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不仅应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原则和国际惯例,而且应吸收其他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成功经验,寻求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共同规律和共同规则,尽可能消除由于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的差别性而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造成的障碍,实现与其他国家的相互合作、相互配合,进而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和一体化。注释:[1]夏先良.知识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p7.[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p13[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p13.[4]郑胜利.知识产权法定主义[A].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2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p58.[5]吴汉东,胡开忠.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p165.[6]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p100.[7]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p187.[8]夏先良.知识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p36.[9]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p188.[10]龙文懋.知识产权法哲学初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p47-55.[11]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p77.[12]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p77.[13]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p210[14]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p211.[15]龙文懋.知识产权法哲学初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p17.[16]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p3.[17]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p97.[18]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p243.[19]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p273.[20]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p6.[21]郑胜利.知识产权法定主义[A].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2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p66.[22]易继明.知识产权的观念:类型化及法律运用[J].法学研究,2005,(3).[23]郑成思.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P90-9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这个其实很简单的。 2008年的专利法马上又要修改了,正在征求公众意见。你百度一下“关于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再参考一下“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条文对照”,就可以看到现行专利法之中的一些不足之处,写得很详细。 关于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一、修改背景和主要过程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成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在相关场合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2011年11月1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指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研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惩处力度,为依法有效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为了落实前述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11年11月开始启动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的准备工作。经各方努力,专利法的修改列入了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2012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专利法的修改工作,讨论通过了修改工作方案,确定了修改工作指导思想以及加大保护力度的重点修改内容。此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开展了实地调研、讨论等系列工作。2月下旬,国家知识产权局贺化副局长带领条法司、专利管理司等部门的负责同志赴杭州和温州召开专利法修改调研会。浙江省内各产业领域的数十家企业代表,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以及杭州、温州、嘉兴和义乌等市的执法人员,行业协会、代理机构负责人和高校专家等参加了调研会。参会代表反映了专利维权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突出问题。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司等相关部门还赴深圳、镇江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其他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也按照要求组织了本地的调研工作。调研结束后,汇总形成了30个省份的调研情况与典型案例。调研反映,30%的专利权人遇到了侵权纠纷,其中仅有10%的权利人采取维权措施,很多权利人因为专利权难以得到保护已经丧失了对专利制度的信心。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在各部门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形成专利法修改建议和说明稿。5月中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专利法修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明确了相关工作思路。此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与相关部门就专利法修改建议及说明进行了反复沟通,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提请局务会议审议。6月中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主持召开局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专利法修改以“加强专利保护、加大执法力度”为核心内容,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二、专利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本次专利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我国专利制度运行中保护不力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设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种途径各自的优势和作用,有效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最大限度地节约当事人的成本和社会资源,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三、主要修改建议专利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强、取证难等特点,尤其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物流行业的迅猛发展,专利侵权产品的制造和扩散速度也在不断提高,专利维权难度日益加大,维权收益往往低于维权成本,故意侵权、反复侵权、群体侵权、跨地区链条式侵权等恶性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大大挫伤了专利权人的创新积极性,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创新环境,阻碍了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为了解决前述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打击专利侵权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保护制度,围绕加强专利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征求意见稿对专利法的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建议,主要如下:(一)赋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权,解决专利维权“举证难”的问题与有形财产权的客体由权利人占有、侵权行为易于被发现不同,专利侵权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侵权证据主要由侵权人控制,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常常处于无法取证、无力取证的困难境地。为解决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如下方案:一方面,对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受案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力,即规定:对于由被控侵权人掌握的涉嫌侵权的产品以及账簿、资料等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告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依法调查搜集;被控侵权人不提供或者转移、伪造、毁灭证据的,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的作用,征求意见稿借鉴《商标法》相关规定,建议赋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案件的调查取证手段,以解决权利人在侵权纠纷行政处理中的“取证难”问题。此外,目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反映在执法工作中经常出现当事人拒不配合、拒绝、阻挠执法人员行使职权,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这不仅影响办案效率,更损害了法律威严,甚至严重危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为此,征求意见稿建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妨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责任。(二)增加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侵权赔偿额的判定职能,解决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依据现行专利法,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应当事人请求就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践中,由于关于赔偿额的行政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侵权人在事实清楚、结果显而易见的情况下,仍然就赔偿问题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为制造诉累,使权利人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这既不利于尽快定纷止争,也浪费了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资源。因此,在不减少当事人后续救济途径的前提下,赋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侵权纠纷过程中对赔偿数额的判定职能,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诉累,节约公共资源,并与各级人民法院正在推行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的做法相协调。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相应修改建议。(三)明确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生效时间及相关后续程序,解决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简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生效时间问题直接影响专利侵权纠纷审理或者处理的效率。目前,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生效时间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有不同理解和操作,导致许多侵权纠纷出现“周期长”的问题。例如,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作出后,无效宣告请求人为逃避侵权责任,往往会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为6个月至2年左右),人民法院或者专利管理机关往往会继续中止审理或者处理,许多专利侵权案件因此久拖不决。为了使公众及时获知专利权的法律状态,征求意见稿建议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登记和公告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并明确该决定的生效时间。同时,为了提高专利纠纷解决效率,解决专利侵权案件因无效宣告程序而周期过长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建议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生效后,人民法院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根据该决定及时审理和处理侵权纠纷。(四)增设对故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解决专利维权“赔偿低”的问题当前,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与其他民事侵权赔偿一样,实行“填平”原则或者“补偿性原则”,即权利人获得的赔偿是用来补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但是,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比有形财产的保护成本更高、难度更大,侵犯知识产权比侵犯有形财产风险更小、代价更低,从事知识产权侵权活动的收益远远大于其风险、代价,因此,从实践来看,“填平”原则不仅无法补偿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而且对侵权行为无法产生任何遏制作用。严格的“填平”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无异于纵容侵权。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为了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故意侵权行为,征求意见稿建议引入惩罚性赔偿,以鼓励专利权人积极行使权利,实现专利法保护和激励创新的立法宗旨。(五)赋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和制止恶性侵权行为的职能,解决专利维权“成本高,效果差”的问题针对故意侵权、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恶性侵权行为,专利权人逐一向侵权人维权成本很高,收效甚微,很多权利人因此而丧失了对专利制度的信心。这些恶性侵权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专利制度的权威,打击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了有效查处和制止这些恶性侵权行为,重塑创新主体对专利制度的信心,维护专利制度的权威,征求意见稿参照《商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议赋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侵权行为主动查处权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同时,考虑到一些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及多个省份的专利侵权案件,查处过程中需要国家层面的统一指导和协调,征求意见稿建议明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的组织查处职能。
问题一:如何通过服务来提升顾客满意度论文总结 ・ 题名(Title,Topic) 题名又称题目或标题。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 论文题目是一篇论文给出的涉及论文范围与水平的第一个重要信息,也是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不达意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论文题目十分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有人描述其重要性,用了下面的一句话:“论文题目是文章的一半”。 对论文题目的要求是:准确得体:简短精炼:外延和内涵恰如其分:醒目。 ・ 作者姓名和单位(Author and department) 这一项属于论文署名问题。署名一是为了表明文责自负,二是记录作用的劳动成果,三是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及文献检索(作者索引)。大致分为二种情形,即:单个作者论文和多作者论文。后者按署名顺序列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重要的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工作与论文撰写实际贡献最大的列为第一作者,贡献次之的,列为第二作者,余类推。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同样是为了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三)摘要(Abstract)论文一般应有摘要,有些为了国际交流,还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他用是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②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 ③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 ・ 关键词(Key words) 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的叙词。主题词是用来描述文献资料主题和给出检索文献资料的一种新型的情报检索语言词汇,正是由于它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情报检索计算机化(计算机检索)成为可能。 主题词是指以概念的特性关系来区分事物,用自然语言来表达,并且具有组配功能,用以准确显示词与词之间的语义概念关系的动态性的词或词组。关键词是标示文献关建主题内容,但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要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篇论文可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 关键词或主题词的一般选择方法是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纵观全文,先出能表示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或词汇,这些住处或词江,可以从论文标题中去找和选,也可以从论文内容中去找和选。例如上例,关键词选用了6个,其中前三个就是从论文标题中选出的,而后三个却是从论文内容中选取出来的。后三个关键词的选取,补充了论文标题所未能表示出的主要内容信息,也提高了所涉及的概念深度。需要选出,与从标题中选出的关键词一道,组成该论文的关键词组。 关键词与主题词的运用,主要是为了适应计算机检索的需要,以及适应国际计算机联机检索的需要。一个刊物增加“关键词”这一项,就为该刊物提高“引用率”、增加“知名度”开辟了一个新的途径。 (五)引言(Introduction) 引言又称前言,属于整篇论文的引论部分。其写作内容包括:研究的理由、目的、背景、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预期的结果及其在相关领域里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引言的文字不可冗长,内容选择不必过于分散、琐碎,措词要精炼,要吸引读者读下去。引言的篇幅大小,并无硬性的统一规定,需视整篇论文篇幅的大小及论文内容的需要来确定,长的可达700~800字或1000字左右,短的可不到100字。 问题二:客户的满意度研究毕业论文怎么写 主要是什么类型的客户啊? 以前毕业的时候做过满意度调查的 呵呵 问题三:为什么要进行客户满意度研究? 市场经济下,企业要以市场客户为导向,客户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因此只有牢牢掌握住了客户才能占据市场份额。 目前来说,由于竞争的激烈和各项企业成本的上升,维护一个已有的老客户比开发一个新客户的成本低很多,通过进行客户满意度研究,提升客户对本企业产品的忠诚度,既能为公司节约竞争成本,同时又能带来巨大的收益,而且企业的口碑由于客户满意度的提高得到了传播,能吸引老客户介绍来的新客户。 问题四:如何写关于“提高客户满意度方法的研究”论文 10分 去知网找,那里肯定有你要的论文,自己可以先搜搜看,不知道怎样找的话,可以去我百度空间里,有川何在网络上找论文的文章介绍 问题五:论文:关于如何提升客户满意度的策略 20分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尹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 问题六:急急急!!!求客户满意度研究论文的学习笔记,笔记内容包括:论文结构,论文理论依据,研究方法,问卷问 100分 .1 选题的背景 河北滏瑞特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成立。经过几年滚动发展,由单一的建材市场发展成了一个邯郸地区较大规模集建材营销、装修施工、装饰设计、健身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多方位集团企业。几年来,公司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发展的思路,在自身得到较大发展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和认可。公司先后被评为“五一劳动奖状”、“青年文明号”、 “物价信得过单位”、 “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明码标价样板企业”、 “十佳民营企业”等称号。被邯山区委、区 *** 授予“民营经济发展功勋企业”、省级“信用良好企业”。现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省、市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具有”三级资质”证书。公司下设:滏瑞特建材精品城、滏瑞特健身俱乐部、滏瑞特装饰工程公司。 滏瑞特建材精品城,总面积1.8万余平方米,西临滏河大街,南临渚河路,位置俱佳。采用全新的管理模式,市场化经营、商场化管理;敞开式格局,展厅式销售,汇集国内外名优品牌建材,主营陶瓷、橱卫、木业、布艺、家具、灯饰等,是广大消费者理想的家居购物广场。 但是从业务整合后,由于整个体系业务的重新调整使本来就相对薄弱的客户服务体系在整合的过程中显得更加漏洞百出,客户的满意度快速的下滑,不但影响了 2008一2009年的各项销售业绩,同时在面对金融危机,整个市场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客户的流失率增大,为争夺客户,企业的各项营销费用全面上浮,增加了原来从未启用过的宣传渠道以及力度空前的材料折扣,有些材料的毛利甚至为负,但效果却都不明显。因此研究滏瑞特的客户满意度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1.2 研究目的 滏瑞特建材超市目前的发展面临重大挑战,提高客户满意度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进一步发展,也影响了滏瑞特在河北地区的扩展。通过在滏瑞特的实习,我希望能通过调查研究,找出影响建材超市客户满意度关键因素,并根据研究结果对症下药,实现滏瑞特客户满意度的较大提升,以提高整体经营业绩,为滏瑞特整体的战略发展做出贡献。 河北工程大学毕业论文 2 1.3 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 1.3.1 研究方法 本文中大量的数据是实地调研所得,采用的研究方法是: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相结合。 1.3.2 结构安排 本论文共分五章内容来进行论述: 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介绍了写作该论文选题背景、研究的目的、研究的方法及结构安排、论文创新。 第二章为相关理论,介绍了客户满意度的概念、客户满意度的测评模型、客户满意度测评模型在建材超市中的应用、客户满意度的测评具体方法、客户满意度测评抽样。 第三章进行了滏瑞特建材超市客户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指标体系,进行调查问卷的设计,并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与整理,初步得出了滏瑞特建材精品城客户满意度现状。 第四章进行了滏瑞特建材超市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分析,着重进行了客户满意度影响因素的探讨,以及客户差异与客户满意度的交叉分析。对于滏瑞特建材超市客户满意度存在的问题,文章也有相关的论述。 第五章为改进意见以及具体措施。 1.4 论文的创新 通过查阅和研究相关学术文章和研究报告,我们发现现相关论文关注的重点主要有:客户满意度和重要性、客户满意度的测评方法及某行业或某公司的客户满意度测评分析,但还没有具体研究二三线城市建材超市的客户满意度的相关资料。本文通过构建滏瑞特建材超市的客户满意度的测评指标,分析了影响客户满意度的因素。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通过研究滏瑞特建材超市这一地区名牌建材超市的客户满意度问题,为地区性的建材超市解决客户满意度问题的具体措施提供一些......>> 问题七:急急如律令!!求写毕业论文客户满意度分析方面的参考文献!!要近几年的 专著 谢谢各位大神~~ 通过客户满意度管理提高客户忠诚度的战略分析 [摘要] 企业因为进入三个误区,而把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忠诚度简单地等同起来。而实际观察的结果是,只有客户达到完全满意,才能保证客户忠诚度的稳定。本文通过分析三个误区的特点,以及深入分析客户满意度在不同竞争环境中的作用,对如何通过客户满意度管理来提高客户忠诚度的战略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 误区 客户满意度 客户忠诚度 一、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忠诚度关系的三个误区 通常情况下,管理层把顾客满意度与客户忠诚度等同起来,认为满意的顾客自然会忠诚于品牌或者公司。于是,公司关注于改善现有顾客满意程度的提高,但是,又往往在看到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中大部分顾客是“基本满意”后,觉得顾客忠诚度也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了,于是提高顾客满意度的努力就戛然而止。这种现象是由以下几个认识上的误区造成的: 误区一:管理层通常认为只要顾客对产品和服务没有抱怨,基本上满意,那么客户忠诚度自然也有保证。 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忠诚度之间并不必然相关,而且相关性也并不是简单的正相关关系。满意度能够代表顾客对以往消费的信心和认可,但是,不能保证顾客不会选择其他公司的产品。顾客满意度只是顾客忠诚度的基础,但并不是充分条件。在银行信用卡市场上,大部分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具有高度类似性。客户对于信用卡产品和服务的满意程度更多的取决于那个银行的服务更加体贴。对信用卡只表示基本满意的顾客是不会成为忠实的用户的。 误区二: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管理投入随着客户满意度的提高而上升,因此,追求客户完全满意的境界会让企业失去提高利润上的灵活性。 客户满意度是企业努力进行关系管理的结果。为了降低失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管理。但是,究竟客户满意度要达到什么程度能够使企业实现最有效的资源利用。增加投入会提高顾客满意的范围和深度;追求让顾客完全满意,尽管会给企业带来压力,但是,回报也是巨大的,不但不会降低企业的灵活性,反而会保证企业基业常青。 误区三:客户忠诚度到了一定的程度,无论满意度如何提高,也不会有所增加。 顾客忠诚度是极其敏感的变量,任何改变都会影响忠诚度的系数。满意度不断提高,将会保证客户忠诚度的稳定性,同时也是有效的防御性竞争战略。例如餐饮业,刚开张的酒楼饭店靠招牌菜闯出了名气后,许多顾客就会预测,这家站稳脚跟的酒店接下来饭菜质量和服务都会下降,要么菜量减少,要么味道变差。结果便是回头客减少。顾客忠诚度是一种非常脆弱的态度,任何因素都会成为负面诱因。因此,只有满意度不断替高,才能保证顾客忠诚度的稳定。 走出以上三个误区,就可以清晰地看到:一般的客户满意度并不能保证客户忠诚度的稳定和提高,但是,客户忠诚度的提高必须要有客户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基础。 二、满意度的四种表现 满意度对提高顾客忠诚度的作用在四个层次上有不同的表现: 当顾客满意度是“不满意”时,顾客忠诚度为负值。顾客不仅不会选择令他们感到过不愉快和不满意的产品服务,还会影响周围其他人放弃该产品或服务。 造成顾客满意度如此之低的原因是顾客曾经经历过不愉快的产品服务消费过程,而矛盾产生之后,提供商没有任何的关系修复措施。例如,在旅游景区人们的经验就是那里的食宿服务质量肯定是不如非景区的。而大部分顾客如果遇到不愉快的经历,也都因为是游客身份而不予追究。景区的经营者也就因此认为不需要提高服务质量,不需要采取关系修补措施。对于个别经营者来说,也许这样做并不会影响自身的经营,但是,整个景区会逐渐被这种故意行为所拖累,恶名远扬,最终,所有的经营户都......>> 问题八:顾客满意度的定义 顾客满意是指顾客对其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已被满足的程度的感受。满意度是顾客满足情况的反馈。它是偿产品或者服务性能,以及产品或者服务本身的评价;给出了(或者正在给出)一个与消费的满足感有关的快乐水平,包括低于或者超过满足感的水平,是一种心理体验。 问题九:如何提高快递行业客户满意度的研究毕业论文外文翻译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 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论文写作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收集资料。考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实验与观察等三个方面来搜集资料。搜集资料越具体、越细致越好,最好把想要搜集资料的文献目录、详细计划都列出来。首先,查问资料时要熟悉、掌握图书分类法,要善于利用书目、索引,要熟练地使用其他工具书,如年鉴、文摘、表册、数字等。其次,做实地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能获得最真实可靠、最丰富的第一手料,调查研究时要做到目的明确、对象明确、内容明确。调查的方法有: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型调查、抽样调查。调查的方式有:开会、访问、问卷。最后,关于实验与观察,实验与观察是搜集科学资料数据,获得感性知识的基本途径,是形成、产生、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的实践基础,本方法在理工科、医类等专业研究中较为常用,运用本方法时要做认真的全面记录。 第二、研究课题的重点工作――研究资料。考生要对所搜集到手的资料进行全面浏览,并对不同资料采用不同的阅读方法,如通读,选读,研读。通读即对全书全文阅读,选读即对有用部分、有用内容阅读,研读即对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深入、反复的阅读。在研读过程中积极思考。要以书或论文中的论点、论据、论证方法与研究方法来触发自己的思考,竭力产生创见,要眼、手、脑并用,要发挥想象力,开拓创造性思维,进行新的创造。 在研究资料时,还要做好资料的记录。对新鲜论点,好的见解,要完完全全摘录;对能说明问题,有说服力的论据、好材料,要不加改动地摘录;对过长的资料,可加以简明扼要的概括,对这些资料都要分类整理。 第三、研究课题的核心工作――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在研究资料基础上,考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根据选题,确立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突出新创见,创新是灵魂,切忌人云亦云。同时,还要防止贪大求全的倾向,生伯不完整,大段地复述已有的知识,那就体现不出自己研究的特色和成果了。 根据已确立的基本论点和分论点选定材料,这些材料是自己在对所搜集资料的加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组织材料要注意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注意前后材料的逻辑关系和主次关系。 第四、研究课题的关键工作――执笔撰写。考生下笔时要对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注意:拟定提纲和基本格式。 拟定提纲包括题目、基本论点、内容纲要。内容纲要包括大项 目即大段段旨、中项目即段旨、小项目即段中材料或小段段旨。拟定提纲有助于安排好全文的逻辑结构,构建论文的基本框架。
关于网络营销消费者心理和行为的分析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论文是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关于网络营销消费者心理和行为的分析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
本文主要以网络营销消费者心理和行为的若干研究为重点进行阐述,结合当下网络消费的现状为主要依据,从消费者的收入、年龄、性别、职业、教育程度、所处地域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与研究,其目的在于加强网络营销水平,为催动网络营销持续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使我国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关键词 :
网络营销,消费者心理,行为
引言: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变更,使得互联网得到了迅猛发展,为网络经济时代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网络经济转变了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企业间的关系,改变着社会大众的消费准则。基于此,依据消费者实际需求制定营销策略十分重要,其是推动企业全面发展的关键,是提升我国整体经济效益的基础。纵观我国网络经济发展,能够发现网络店铺数量众多,但交易量并不大,甚至有诸多网络公司在负债运营等。导致上述状况出现的主要因素便是他们未对网络经济市场环境进行全面分析,未依据消费者心理与行为变化而调整策略,进而导致所获取的经济效益较小,影响公司持续发展。本文就网络营销消费者心理和行为展开全面分析,具体如下。
1、网络消费者的类型
网络消费者分为三个类型,即个人消费者、政府消费者以及企业消费者。
1.1个人消费者。
其对电子商务的实际需求最为现实,可以说是电子商务的核心市场。网络用户从初期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已经逐渐转变为了家庭、企业商务活动。据相关调查表明,有15%的网民通过互联网购物,而网民大约有60%的人是大专学历或是大专以上的学历,有约为50%的人从事的是管理性工作或是专业性工作。另据国内调查显示,网民中男性的数量明显多于女性,他们主要生活在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传统消费者与网络消费者不管是在年龄、收入、教育程度,还是职业、居住地区皆存在不同,致使网络消费者存在特殊的消费行为与心理。
1.2企业消费者。
其一,商品流动企业。应用新兴科技手段展开营销,可以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减少运营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因准确、真实、系统的信息能够降低决策活动的失误率与风险,因此商品流通企业展开电子商务的脚步逐渐加快。商品展示、货物存储、资料查询、信息反馈等服务皆能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进而为国内生产商与供货商提供完整的商品信息。其二,商品生产企业。通过电子商务网络进行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市场调查等,能够切实减少生产成本,加强生产效益与工作效率。
1.3政府消费者。
政府应用网络能够有效收集与供给宏观生产信息,对商品生产进行及时调控。另外,政府自身也是一个消费者,若是政府购买依托网络进行,不但成本低、效率高,还公平公正。
2、网络营销与消费的现状
2.1网络营销现状。
从最初的无人问津的营销模式,到当前被诸多人效仿与认可,只耗用了30年的时间,网络营销模式便是在传统模式基础上形成的、并逐渐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营销体系,尤其是软营销策略不仅得到了诸多学者认可,还有企业人员的大力推广与实施。
软营销策略,主要基于电子商务网络为基础,有效结合消费者心理与实际网络营销,从企业层面入手,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消费模式,以便满足消费者对服务与产品的实际需求,促使更多消费者认可与接纳,进而获取消费回报。软营销的实质便是依据消费者在网络营销之中的消费心理与实践展开的探究。
2.2网络消费现状。
由于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深深融入到了社会公众的实际生活中,就好比衣食住行一样,由于网民数量不断增加,我国网络营销者历经20载的研究已经逐渐研究出一条发展之路,使电子商务迈进了稳定期。
据不完全统计显示,2017上半年全民网购突破2.71万亿元,消费额增长达66.5%,相较于过去的两年,增长了10倍之多,电子商务发展越来越迅猛。随着网络市场的壮大,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越发显着,并且还会越来越难处理,导致网络营销人员与电子商务人员越发无奈。
3、网络营销消费者心理和行为分析
怎样让传统消费群体接受此种新型模式,为当前网络营销体制最为头疼的问题。导致消费人员网络消费受影响的因素有很多,具体如下:
3.1从消费者层面分析
第一,消费者收入。个人收入同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有莫大联系,收入多少对网络消费额有直接影响。个人每月收入不高于500元的,一般都会采用网络消费方式,还有月收入高于5000元的,上网消费的几率较小。而处于这二者之间的收入群体,大约占据网络消费的70%。导致此种状况的主要因素为中等收入的消费群易接触网络消费,并因其收入水平不会有大量时间逛街消费,从心理上更易接受网络消费这一模式,而收入相对较低的消费群没有多余的钱支配,高收入群喜欢受社会关注,愿意到商场中购买名牌商品,绝大多数都不认同此种隐性的消费模式。
第二,消费者年龄。网络消费者的行为与心理会因年龄改变而改变,据不完全统计显示,我国目前网络消费者的年龄比较单一,大部分消费者的年龄都在18~30之间,占据总人数80%左右,而高于30岁的消费群体只有20%。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的收入水平会逐渐提高,消费频率也会有所加大,会尝试着购买一个高档商品,不再拘泥于一些小额商品,尤其是35~45岁这个年龄段的消费者,它的消费频率与消费额能够说达到了顶峰。
第三,消费者性别。因性别不同网络消费行为也会有所不同,尽管网民男性居多,但是热衷消费的还是女性,这主要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女性消费明显高于男性。男性在网络上只会购买一些数码产品,如游戏机等,而女性大都会购买食品、家居、化妆品、箱包、衣服等有关商品。从消费冲动的层面看,男性一般都是看上了便会购买,而女性会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具有较强的选择性。
第四,消费者职业。因消费者职业不同对消费行为与消费心理有直接影响。网络购物中有将近40%的消费者都是企业员工,有20%左右的学生,而其中占比最大的群体便是大学生,剩余的多半是公务员或是自由职业者。收入水平、职业稳定性、网络联系等皆会使消费者的消费概率受影响。
第五,消费者受教程度。由于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大学生数量逐渐增多,社会群众受教程度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因网络购物要求消费群体具备一定计算机能力,而网络消费群体受教程度升高,其中高于本科学历的消费者占据了70%左右。但随着网络消费的全面推广,逐渐蔓延到了低学历人群。诸多学历不高的消费者日常接触互联网的机会较少,诸多操作相对比较困难,所以会出现抗拒心理。而学历较高的消费者能够有效理解网络消费的具体要求,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是应该拒绝的,所以在网络消费中占据主体地位。
第六,消费者所处区域。互联网的发展,为社会公众搭建了无形桥梁,因消费者所在地区不同,经济实力也不有所不同,网络设备、物流保障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等皆会有所差异。相对而言还是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高于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当然,这些地区同中小城市相比,还是具备很高的网络消费能力的。经济较发达的区域,应用网络消费的群众在教育、收入等方面皆比普通地区消费者高,更易接受网络消费此类的新兴事物,消费额自然会不断升高。
3.2从店铺的层面分析
第一,以文化为中心的行为模式。人的动机构成会受限于社会环境与文化背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群众所选取的商品与生活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文化具备较强的全球性与地方性。文化多元化产生的消费品位融入,会使社会公众的理解方式与生活理念发生一定改变。如今的社会公众主要生活在文化时代中,网络消费者会不间断地接受与追求新兴事物与思想,此种行为主要受他们的文化与所处的生活环境所决定,他们对满足个性化需求、高度接触的商品有强烈需求。
第二,消费者个性消费的'回归。所谓回归,是由于在过去十分漫长的时期中,工商业皆是把消费者当作独立个体服务的。到了近代,标准化与工业化的生产模式才把消费者的个体服务代替掉。除此之外,在几乎垄断或是短缺经济的市场之中,消费者能够任意选择的商品比较少,个性被严重压制。但随着消费市场的不断发展,诸多商品不管是在种类上,还是数量上皆发生了一定改变,使消费者能够遵循自身需求选择、购买产品。消费者不单单能做出选择,还越来越渴望选择。消费者实际需求不断增加,变化也随之增加。慢慢的消费者会构建自己的准则,其并不畏惧商品所提出的挑战,网络消费者选取的不再是产品的利用价值与效用,还包含更多衍生物,这些衍生物同其组合有很大差异。
第三,重视信息与价值的购买行为。一方面,资金充足的消费者从招摇消费转变为了开明消费,价值同质量成为了其考虑商品的主要因素,即保证价格合理的基础上保证质量,特色是品牌商品。消费者希望应用相对较低的价格购入质量最好的商品,所以,价格依然是影响消费者行为与心理的主要因素,尽管在现代化的营销手段面临,价格影响力依然不容小觑。另一方面,明智的消费者希望能够对商品进行全面了解,其中包含对社会的效用与对个人的效益。通过服务、产品的信息流动,网络消费者对产品价值的追求得到了满足。消费者获得信息的方式在某方面可以有效改变消费者的购买经历,基于此能够发现,信息获取也能创造价值。信息为经济活动的创造者,它的存在会使消费者越来越注重了解产品信息,在充分掌握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定。消费者想要了解的不单单是商品的性能,还有它们所涵盖的知识,并且满足消费者对价值的新要求。动态的信息系统能够将基于知识为主的价值托付给消费者,进而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
第四,重视技术的购买行为。因信息、知识、技术等方面的迅猛发展,使商品更加繁杂化,消费者更加熟练,商品的生命周期变短。社会公众开始盼望实时交付,并且不受时空限制的购买商品,诸多消费者希望可以在家中购入商品、获取服务。随着电子科技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依赖电子手段,利用其来获得商品与服务。对于市场竞争而言现代通讯系统十分重要,便捷已成为了当前比较重要的因素,对消费群体而言,时间便是最宝贵的。企业务必要应用最顶尖的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与商品。
第五,追求绿色的生活方式。优化环境缺陷,注重经济增长,持续消费与生产十分重要。消费者对待现实问题的方式已转变成为了他们购买行为的动机。其对公共问题的重视要高于社会责任意识,他们更加注重健康且绿色的商品。企业务必要将绿色的道德观融入到商品生产中,并把其切实贯彻到运营活动之中。
第六,消费者追求发生改变。消费者对服务与商品的需求会不断增加,从商品设计、包装到应用再到售后服务,消费者不同所提出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而这些要求还会越来越专业、全面。现代化社会中的消费者比较注重追求个性,来彰显自我;注重追求时尚,凸显时尚;注重追求性能,表现成熟,而这些要求是传统营销无法实现的。传统的营销模式主要以企业为中心,采用人员推广及广告植入等方式,来吸引消费者购买,而网络营销主要以消费者为中心,通过应用网络礼仪的手段,来实现营销的目的。
第七,消费者主动性加强。网络消费行为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消费者主动性加强主要因群众想要追求心理平衡。消费者会主动利用各种可能的渠道获得同商品相关的信息并展开对比,进而在心理上获取平衡,降低风险感与购买之后的后悔感,加强对商品信任度,争取获得心理满足。当下的消费者不但对商品信息进行全面了解,还时常当作营销中主动因素参加到商品制造与设计之中,全面展现当下客户的个性化服务双面性的特点。企业若想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需将顾客的消费需求,当作商品定位的参照融入到商品制造与优化中。让消费者了解整个流程实际上是消费者与企业间构建良好关系的过程,此种关系的构建为中小型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生存空间。
第八,追求购物便利的同时追求购物乐趣。一些压力较大、紧张过度的消费者一般都会以购物的便利性为主,追求尽量节省劳动时间与成本。而网络消费的虚拟性刚好能够满足消费者这一实际需求。而另一部分消费者刚好与之相反,因劳动生产率的增加,使社会公众能够随意支配的时间也有所增长,部分家庭主妇与自由职业者希望通过网络购物的方式来消遣时间,丰富生活,寻求更多乐趣,加强与社会联系,降低孤独感。互联网的开发性能够使网民定向到达某一点,也能够同时到达多个点,进而形成一个极具规模的朋友圈,为社会公众提供交友与择友的服务。另外,网络的匿名性能够使交谈双方无法得到对方真实身份,这对他们以平等的身份交往具有积极作用,使社会公众交际变得更加轻松、愉悦。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网络营销而言做好网络销售工作十分重要,其是确保网络营销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的关键。网络消费最主要的便是消费者心理因素的影响,而电子商务作为网络营销的辅助,要尽量把网络消费者的年龄、收入以及教育程度等方面结合起来,探寻出影响网络消费者心理的因素,为网络消费者提供更多消费模式,进而有针对性地调整营销方案。企业内部人员需做好市场调研工作,掌握消费者心理,采用恰当的宣传方式,从心理层面入手引导消费者消费需求,把欲望转变为购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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